⑴ 職業病防治制度和操作規程是什麼
第十一條存在職業危害的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建立、健全下列職業危害防治制度和回操作規程答:
(一)職業危害防治責任制度;
(二)職業危害告知制度;
(三)職業危害申報制度;
(四)職業健康宣傳教育培訓制度;
(五)職業危害防護設施維護檢修制度;
(六)從業人員防護用品管理制度;
(七)職業危害日常監測管理制度;
(八)從業人員職業健康監護檔案管理制度;
(九)崗位職業健康操作規程;
(十)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職業危害防治制度。
⑵ 我國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有哪些規定和要求
現實困惑
李某是某玩具廠的一名車間生產工人,2012年1月23日上午10時左右,她突然感到頭暈,胸悶,被同事送到廠醫務室診治。10時多,又有另一名工人暈倒,被抬到廠醫務室救治。此後,又陸續出現多名類似的病人,至下午6點已達18人。廠醫務室向120指揮中心求救。120指揮中心立即組織救護,把這些患者接到市人民醫院救治。至29日深夜,留院觀察的已經有60人。
省職業病防治院派人前往該廠調查,發現這些患者都是粘膠車間的工人,這個車間只有自然通風,但沒有排毒設施。經查該車間使用A-4144粘膠,這種粘膠的揮發性氣體含醋酸乙烯酯62.34%。醋酸乙烯酯是有毒物質,有麻醉作用,可導致頭暈和頭痛,該廠的大部分病人症狀符合醋酸乙烯酯毒性反應表現。該玩具廠嚴重違反了我國法律法規對職業病防治管理的要求。那麼,我國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有哪些規定和要求?
律師答疑
目前我國關於職業病防治的管理的法律法規有:《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塵肺病防治條例》、《職業病診斷與鑒定管理辦法》、《工傷保險條例》、《使用有毒物品作業場所勞動保護條例》等。這些法律法規對職業病的診斷方法、職業病患者的待遇等作了規定,它們還特別明確規定了企業對職業病患者所應承擔的責任,為有關部門評價企業中作業場所工作環境的質量,掌握職業病的發病情況,檢查職業衛生工作人員的工作情況等提供了有利條件。我國要求所有有毒、有塵危害的企、事業單位必須在年底以前向所在地的衛生監督機構報告當年年度生產環境有害物質濃度測定和工人健康體檢情況。各級負責職業病報告工作的單位及人員必須樹立法制觀念,不得虛報、漏報、拒報、偽造和篡改。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干擾職業病報告人員正當地執行任務。對於那些嚴格執行職業病報告辦法的單位及人員要給予獎勵;相反,對於那些違反職業病規定的單位及人員根據情節輕重,給予批評、行政處分,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法條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
第十五條產生職業病危害的用人單位的設立除應當符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設立條件外,其工作場所還應當符合下列職業衛生要求:
(一)職業病危害因素的強度或者濃度符合國家職業衛生標准;(二)有與職業病危害防護相適應的設施;(三)生產布局合理,符合有害與無害作業分開的原則;(四)有配套的更衣間、洗浴間、孕婦休息間等衛生設施;(五)設備、工具、用具等設施符合保護勞動者生理、心理健康的要求;(六)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關於保護勞動者健康的其他要求。
第十六條國家建立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制度。
用人單位工作場所存在職業病目錄所列職業病的危害因素的,應當及時、如實向所在地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申報危害項目,接受監督。
職業病危害因素分類目錄由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會同國務院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制定、調整並公布。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的具體辦法由國務院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制定。
⑶ 職業衛生宣傳教育培訓制度是什麼啊
四、職業健康宣傳教育培訓制度
1、目的
為提高員工的自我保護意識和能力,根據《職業病防治法》和《作業場所職業健康監督管理暫行規定》的有關規定,結合本單位實際,組織對員工進行職業健康法規、知識、操作規程、職業危害防護設備和個人使用的職業危害防護用品的正確使用、維護的培訓,特製定本制度。
2、依據
以下文件是制定和執行本制度的主要依據,其他現行的相關文件也適用。
1)《職業病防治法》
2)《作業場所安全使用化學品公約》(第170號國際公約)
3)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令第3號《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規定》
3、職責
1)公司總經理是職業健康教育培訓工作的第一責任人,主管安全生產的副總經理賦有主要責任,辦公室、安全辦賦有專業管理職責;
2)職業健康教育培訓工作的主管部門是人力資源主管部門(公司辦公室)和安全管理部門(安全辦);
(1)主管部門對員工進行上崗前職業健康培訓和在崗期的定期職業健康培訓,宣傳普及職業健康知識,督促員工遵守職業病防治法律、法規和操作規程,指導員工正確使用預防職業病防護設備和個人使用的職業防護用品;
(2)主管部門應根據法律規范等的要求、企業實際情況及崗位需要,定期識別安全宣傳教育培訓需求,制定、實施安全宣傳教育培訓計劃,提供相應的資源保證;
(3)主管部門應做好安全教育培訓記錄,建立安全教育培訓檔案,實施分級管理,並對培訓效果進行評估和改進。
3)其他各部門、車間對本部門的職業健康教育培訓工作負責。
(1)實行各部門(車間)行政負責人負責制,分別對本部門(車間)的職業健康教育培訓工作負責;
(2)安全員、技術員對分管崗位人員的職業健康教育培訓工作負責。
4)如果因培訓不符合,導致用人崗位發生職業危害事件(事故),除了企業負責外,同時追究責任人的責任。
4、職業健康教育培訓內容
1)職業健康宣傳
(1)企業利用公示欄、黑板報(牆報)、廠報、公示欄、會議、培訓、張貼標語等形式定期開展職業健康宣傳;
(2)部門(車間、班組)要利用班前班後會、安全報閱讀、現場崗位職業危害講解以及職業危害標志牌標識、公告欄等進行職業健康宣傳。
2)職業健康教育培訓
(1)培訓內容
① 職業健康法律、法規與標准;
② 職業健康基本知識;
③ 職業健康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
④ 正確使用、維護職業危害防護設備和個人使用的防護用品;
⑤ 發生事故時的應急救援措施、基本技能等;
⑥ 職業危害事故案例。
(2)培訓的對象及方式
① 單位主要負責人和職業健康管理人員的安全教育培訓,參加經安監部門認定的培訓機構進行培訓,並持證上崗,根據證件有效時間,到期進行復訓;
②入廠新工人安全教育培訓,凡入廠新工人、新調入人員、新分配的大中專學生、來廠實習人員,由主管部門組織進行企業、車間、班組三級安全生產教育,經考試合格後,方准上崗工作,成績歸檔存查。
3)「三級教育培訓」劃分
(1)企業教育培訓由主管部門負責,教育內容:
① 黨和政府關於職業健康的方針、政策、法令,《安全生產法》、《職業病防治法》、《作業場所健康監督管理暫行規定》、《作業場所職業危害申報管理辦法》、《勞動防護用品監督管理規定》等。
② 企業安全生產奮斗目標、管理組織、實施措施及生產工藝基本情況。
③ 綜合安全知識,企業主要危險區域和典型事故分析及防範措施。
④ 企業的各種職業健康管理制度和安全技術總則。
⑤ 企業存在的職業危害因素防治知識
(2)車間級安全教育由車間(專、兼職安全員)負責組織進行培訓,教育內容:
① 本車間安全生產組織及生產工藝流程;
② 本車間的安全技術規程、職業健康操作規程,安全制度與規定;
③ 本車間的主要職業危害因素和典型事故的經驗教訓以及防範措施。
(3)班組教育由班組長或指定專人負責進行培訓,主要內容:
① 本班組生產組織及生產工藝流程;
② 本班組作業中的危害因素和應急防範措施;
③ 本班組崗位勞動保護用品佩戴、使用規定;
④ 本班組主要設備性能及安全規程以及主要環節的危害防範注意事項;
⑤ 本班組崗位職業健康操作規程和職業危害防治措施規定;
⑥ 制訂實施師徒合同,包學、包會、保安全。
4)調換新崗位和採用新工藝人員的教育培訓
(1)凡調換新崗位人員和採用新設備、新工藝的崗位人員,要重新進行職業健康教育培訓,經考試合格後,方准上崗作業;
(2)企業安全管理部門負責組織進行職業健康教育培訓,內容按「入廠新工人安全教育培訓」要求執行;
(3)採用新設備、新工藝的崗位人員,必須由專業技術人員進行專門的安全和職業健康教育培訓技術培訓學習,考試合格後,方可上崗作業;
(4)告知崗位工人,新設備、新設備存在的危害因素以及防範措施。
5)一般員工安全教育培訓
(1)由企業每年對基層領導幹部、班組長、專職安全人員進行一次安全管理和職業健康知識安全教育培訓,並考試存檔。要求必須有簽到表、教案、考試卷紙及考分花名冊。
(2)為了不斷提高員工安全意識和防治職業危害意識,增強安全責任感。企業每年必須對在員工人進行不少於二十小時的安全教育培訓,要有計劃、簽到表、培訓教案、考試卷紙及考分花名表。
(3)培訓方式:定期教育與不定期教育相結合,採用課堂教學、觀看錄像、現場教育、參加上級組織的培訓、邀請專家等形式;
5、培訓時間:按照國家安監總局的《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規定》執行;
6、建立員工培訓教育檔案資料:
①三級安全教育卡;
②員工的安全試卷;
③相關培訓證書的復印件;
④其他有關資料。
7、企業主要負責人和財務部門應保證職業健康宣傳教育培訓費用的落實。
⑷ 職業病防治規章制度
下面是一些參考資料:
職業病防治管理制度
1 范圍
1.1 本制度規定了我廠職業病防治管理的部門和職責、管理內容與要求、監督與考核等內容。
1.2 本制度適用於我廠的職業病防治管理。
2 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本標準的引用而成為本標準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隨後所有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於本標准。然而,鼓勵根據本標准達成協議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適用於本標准。
《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
3 管理機構和職責
3.1 管理機構
人事勞動部為廠職業病防治管理的歸口管理部門,安全生產部負責職業病防治的監督管理,醫務所負責員工職業衛生服務和職業健康監護檔案的建立與保管。
3.2 職責
制定職業病防治方案:建立、健全職業衛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建立、健全職業衛生檔案和員工健康監護檔案;建立、健全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監測及評價制度;建立、健全職業病危害事故應急預案: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完成我廠職業病防治管理的各項工作。
4 工作內容、要求與程序
4.1 管理內容
4.1.1 人事勞動部組織全廠員工學習《職業病防治法》,對接觸有毒有害物工種員工進行專業教育和培訓。
4.1.2 採取有效的職業病防護設施,按時發放有效的勞動保護用品及器具。
4.1.3 根據國家及中電投集團公司對職業病防治工作;勞動保護的有關規定,由安全生產部和人事勞動部門確定有毒、有害工種及從事該工種的員工。
4.1.4 安全生產部應定期對工作場所進行監測,確定有毒有害工作的場所及預防、應急措施,並向員工公開。
4.1.5 醫務部門應配備兼職職業衛生醫師和護士,加強對勞動過程中職業衛生的防護與管理。按要求,組織接觸有毒有害工種人員體檢,並建立、保管職工職業健康監護檔案。
4.1.6 負責職業病診斷的有關工作和確診職業病人的上報工作。
4.2 管理要求
4.2.1 接觸有毒有害物工種人員上崗前應進行專業培訓。
4.2.2 接觸有毒有害物工種人員上崗前、離崗前應體檢,在崗人員每年體檢一次。
4.2.3 有毒有害工作場所每年至少監測一次。
4.2.4 安全生產部設立工作場所危害因素監測檔案。
5 監督檢查與考核
5.1 由廠長工作部負責監督與考核。
5.2 本制度按廠《經濟責任制考核管理標准》的有關部分進行考核。
6 附則
6.1 本制度由人事勞動部負責解釋。
6.2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實施。
職業病預防管理制度
為了預防、控制和消除職業病的危害,保護勞動者的健康,根據國家2002年5月1日起實施的《職業病防治法》。特製定本管理制度:
一、職業病的種類:
1、目前我國公布的職業病共9類:職業中毒、塵肺、物理因素職業病、職業性傳染病、職業性皮膚病、職業性眼病、職業性耳鼻喉疾病、職業性腫瘤、其他職業病。
二、與建築業有關的主要職業病:
1、職業中毒:由於施工現場通風不良等原因,如地下室施工,沒有採取有效的防護措施,可造成局部環境大量的有毒物質積聚,造成急性中毒。如油漆工長期接觸有毒有害物品,如果不注意防護,或者防護不當。可造成慢性苯中毒,如白血球減少,進一步可抑制骨髓造血功能,導致再生障礙性貧血、白血病。
2、塵肺:粉塵作業人員,如石工、電焊工、木工、化灰工等,如不注意個人防護,輕者可導致上呼吸道感染、慢性支氣管炎、肺氣腫或支氣管哮喘,長期在粉塵的作業環境下工作,嚴重時可導致塵肺。
3、職業性耳病:建築施工現場的打樁機、混凝土攪拌機、振動機等高分貝的雜訊,長期在這種環境因素下作業,可使人聽力減退,嚴重時可造成耳聾。
4、職業性眼病:如電焊工在操作施工時,不帶眼罩,不注意眼部的保護,可導致電光眼,使眼睛紅腫疼痛,不能視物。
5、心血管疾病:由於建築施工人員大多為高空作業、長期高度注意力集中,容易造成精神緊張,可導致高血壓、冠心病的發生。長期在不良環境因素的刺激下,如長期接觸雜訊、振動等,也會導致高血壓及冠心病的發病率提高。
6、骨髓及軟組織損傷:因建築施工人員大多為重體力勞動,主要由外傷、提重或負重、不良體位等因素造成。如急性腰扭傷、慢性腰痛、腰肌勞損、韌帶損傷和腰椎間盤突出症。
7、高溫中暑:由於夏天高溫露天作業,太陽直射,沒有防護措施,或者防護不當,不科學安排工作時間。很容易造成施工人員中暑。再如夏天在地下室施工,由於局部環境高溫高濕,或者通風設備不良,沒有採取有效的降溫措施,也可導致施工人員中暑。
三、預防措施
1、項目部應把職業病防護費用列入建設項目工程預算,職業病防護設施應與工程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發揮防護作用。
(l)工程管理部為職業衛生管理的主管部門,配備兼職的職業衛生專業人員,由項目部經理負責,開展職業病預防工作。
(2)制定職業病防治計劃及實施方案。
(3)建立、健全職業病衛生管理制度。
(4)建立、健全職業衛生檔案和勞動者健康檔案。
(5)建立、健全職業危害事故及應急救援預案。
2、按規定組織有關人員進行職業衛生教育,特別是油漆工、電焊工、粉塵作業人員、高空作業人員等特殊工種,定期組織職業健康檢查,建立職業健康檔案。檢查發現不適宜原工作的,應調離原工作崗位,必要時進行醫學觀察。
3、施工現場應當在醒目位置設置公告欄,公布有關職業病防治的規章制度、操作規程、職業病危害事故應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結果。
4、施工現場應當優先採用有利於防治職業病和保護勞動者健康的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逐步替代職業病危害嚴重的技術、工藝、材料。
5、項目部在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時,應當告知勞動者職業病危害的真實情況。
6、項目部不得安排有職業禁忌症的勞動者從事所禁忌的工作。
7、不得安排未經職業健康檢查的勞動者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的工作。
8、施工現場必須採用有效的職業病防護措施,並為勞動者提供個人使用的防護用品。職業病防護用品必須符合防治職業病的要求,不符合要求的,不得使用。
9、施工現場的職業病危害因素的強度或濃度不得超過國家職業衛生標准。對可能發生急性職業病損傷的有毒、有害施工現場,勞動者必須配置一定的防護用品,並設置報警裝置、配置現場急救葯品、沖洗設備、應急撤離通道和必要的泄險區。
10、對職業病防護設備、應急救援設施和個人使用的職業病防護用品,應當進行經常性的維護、檢修,定期檢測其性能和效果,確保其處於正常狀態,不得擅自拆除或者停止使用。
11、不得違章指揮和強令勞動者進行沒有職業病防護措施的作業,對施工人員進行上崗前的職業衛生培訓和在崗期間的定期職業衛生培訓,普及、提高職業衛生的知識。督促、指導施工人員正確使用職業病防護設備和個人使用的防護用品。
12、發現施工現場職業病危害因素不符合國家職業衛生標准和衛生要求時,應立即採取相應的治理措施。仍然達不到國家職業衛生標准和衛生要求時,必須停止存在職業病危害因素的作業。職業病危害因素經治理後,符合國家職業衛生標准和衛生要求時,方可重新施工作業。
13、對遭受或可能遭受職業病危害的施工人員,應當及時進行救治,進行健康檢查和醫學觀察。
引用文件:
《勞動衛生預防職業病學》
《職業病防治法》
《職業健康監護管理辦法》
這里還有一些參考資料:
http://gzzwgs.com/ShowPost.asp?ThreadID=228
⑸ 職業病危害防治培訓是每個員工都要做的嗎
有職業病危害的崗位員工必須做培訓。其他人員可做常識性教育。
⑹ 職業病防治工作的方針和原則是什麼
職業病防治工作的方針是預防為主、防治結合,原則是分類管理、綜合治理。法專律依據如下:屬
《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
第三條職業病防治工作堅持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的方針,建立用人單位負責、行政機關監管、行業自律、職工參與和社會監督的機制,實行分類管理、綜合治理。
第十五條產生職業病危害的用人單位的設立除應當符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設立條件外,其工作場所還應當符合下列職業衛生要求:
(三)生產布局合理,符合有害與無害作業分開的原則;
職業病預防需要有綜合性的措施。
1、首先,企業需要做好崗前培訓,告知工人了解自己的工作環境,以及存在發生職業病的危害,增強工人的預防意識,並從源頭上做好防護措施,如安裝隔音防震、吸聲設備等,為工人提供合格的個人防護用品。
2、其次,由於每種職業病的早期症狀不同,工人要熟悉相關的職業病知識,如工作環境中含有鉛,需要了解鉛中毒的早期症狀等。
3、最後,企業需為員工提供定期的職業健康檢查,及早發現職業病並採取治療措施,減少職業病帶來的影響。
⑺ 職業病防治知識有哪些
4.10 職業衛生培訓
4.10.2 對上崗前的勞動者進行職業衛生培訓
培訓的內容版應包括職業衛生法律、法規權、規章、操作規程、所在崗位的職業病危害及其防護設施、個人職業病防護用品的使用和維護、勞動者所享有的職業衛生權利等內容。
4.10.3 定期對在崗期間的勞動者進行職業衛生培訓
培訓的內容應包括職業衛生法律、法規、規章、操作規程、所在崗位的職業病危害及其防護設施、個人職業病防護用品的使用和維護、應急救援知識、勞動者所享有的職業衛生權利等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