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高空作業應該注意什麼
1、凡在高地面2米及以上的地點進行的工作,都應視作高處作業。凡能在地面上預先作好的工作,都必須在地面上作,盡量減少高處作業。
2、高處作業人員必須身體健康,患有精神病、癲癇病及經醫師鑒定患有高血壓,心臟病等不宜從事高處作業病的人員,不準參加高處作業。凡發現工作人員有飲酒、精神不振時,禁止登高作業。
3、高處作業均須先搭建腳手架或採取防止隊墜落措施,方可進行。
4、在壩頂、陡坡、屋頂、懸崖、桿塔、吊橋以及其他危險的邊沿進行工作,臨空一面應裝設安全網或防護欄桿,否則工作人員須使用安全帶。
5、峭壁、陡坡的場地或人行道上的冰雪、碎石、泥土須經常清理,靠外面一側須設1米高的欄桿。在欄桿內側設18厘米高的側板或土埂,以防墜物傷人。
6、在沒有腳手架或者在沒有欄桿的腳手架上工作,高度超過1.5米,必須使用安全帶,或採取其他可靠的安全措施。
7、安全帶在使用前應進行檢查,並應定期(每隔6個月)進行靜荷重試驗,試驗荷重為225公斤,試驗時間為5分鍾,試驗後檢查是否有變形、破裂等,並做好試驗記錄。不合格的安全帶應及時處理。
8、安全帶的掛鉤或繩子應掛在結實牢固的構件上或專為掛安全帶用的鋼絲繩上。禁止掛在移動或不牢固的物件上。
9、高處工作應一律使用工具袋。較大的工具應用繩拴在牢固的構件上,不準隨便亂放,以防止從高空墜落發生事故。
10、在進行高處工作時,除有關人員處,不準他人在工作地點的下面行或逗留,工作地點下面應圍欄或裝設其他保護裝置,防止落物傷人。如在格柵式的平台上工作,為了防止工具和器材掉落,應鋪設木板。
11、不準將工具及材料上下投擲,要用繩系牢後往下或往上吊送,以免打傷下方工作人員或擊毀腳手架。
12、上下層同時進行工作時,中間必須搭設嚴密牢固的防護隔板,罩棚或其他隔離設施,工作人員必須戴安全帽。
13、冬季在低於零下十度進行露天高處工作,必要時應該在施工地區附近設有取暖的休息所,取暖設備應有專人管理,注意防火。
14、在6級及以上的大風以及暴雨、打雷、大霧等惡劣天氣,應停止露天高處作業。
15、禁止登在不堅固的結構上(如石棉瓦屋頂)進行工作。為了防止誤登,應在這種結構的必要地點掛上警告牌。
高處墜落事故的綜合預防、控制,是依據高處墜落事故的不同類別和系列的原因規律,而提出的對高處墜落事故進行綜合預防、控制的要點。
(1)對從事高處作業人員要堅持開展經常性安全宣傳教育和安全技術培訓,使其認識掌握高處墜落事故規律和事故危害,牢固樹立安全思想和具有預防、控制事故能力,並要做到嚴格執行安全法規,當發現自身或他人有違章作業的異常行為,或發現與高處作業相關的物體和防護措施有異常狀態時,要及時加以改變使之達到安全要求,從而為預防、控制高處墜落事故發生。
(2)高處作業人員的身體條件要符合安全要求。如,不準患有高血壓病、心臟病、貧血、癲癇病等不適合高處作業的人員,從事高處作業;對疲勞過度、精神不振和思想情緒低落人員要停止高處作業;嚴禁酒後從事高處作業。
(3)高處作業人員的個人著裝要符合安全要求。如,根據實際需要配備安全帽、安全帶和有關勞動保護用品;不準穿高跟鞋、拖鞋或赤腳作業;如果是懸空高處作業要穿軟底防滑鞋。不準攀爬腳手架或乘運料井字架吊籃上下,也不準從高處跳上跳下。
(4)要按規定要求支搭各種腳手架。如,架子高度達到3m以上時,每層要綁兩道護身欄,設一道檔腳板,腳手板要鋪嚴,板頭、排木要綁牢,不準留探頭板。
使用橋式腳手架時,要特別注意橋樁與牆體是否拉頂牢固、周正。升橋降橋時,均要掛好保險繩,並保持橋兩端升降同步。升降橋架的工人,要將安全帶掛在橋架的立柱上。升橋的吊索工具均要符合設計標准和安全規程的規定。
使用吊籃架子和掛架子時,其吊索具必須牢靠。吊籃架子在使用時,還要掛好保險繩或安全卡具。升降吊籃時,保險繩要隨升降調整,不得摘除。吊籃架子與掛架子的兩側面和外側均要用網封嚴。吊籃頂要設頭網或護頭棚,吊籃里側要綁一道護身欄,並設檔腳板。
提升橋式架、吊籃用的倒鏈和手板葫蘆必須經過技術部門鑒定合格後方可使用。倒鏈最少應用2t的,手板葫蘆最少應用3t的,承重鋼絲繩和保險繩應用直徑為12.5mm以上的鋼絲繩,包括磷化塗層鋼絲繩、鍍鋅鋼絲繩、光面鋼絲繩。另外使插口架、吊籃和橋式架子時,嚴禁超負荷。
(5)要按規定要求設置安全網,凡4m以上建築施工工程,在建築的首層要設一道3~6m寬的安全網。如果高層施工時,首層安全網以上每隔四層還要支一道3m寬的固定安全網。如果施工層採用立網做防護時,應保證立網高出建築物1m以上,而且立網要搭接嚴密。並要保證規格質量,使用安全可靠。
(6)要切實做好洞口處的安全防護。具體方法,同洞口墜落事故的預防、控制措施相同。
(7)使用高凳和梯子時,單梯只許上1人操作,支設角度以60°~70°為宜,梯子下腳要採取防滑措施,支設人字梯時,兩梯夾角應保持40°,同時兩梯要牢固,移動梯子時梯子上不準站人。使用高凳時,單凳只准站1人,雙凳支開後,兩凳間距不得超過3m。如使用較高的梯子和高凳時,還應根據需要採取相應的安全措施。
(8)在沒有可靠的防護設施時,高處作業必須系安全帶,否則不準在高處作業。同時安全帶的質量必須達到以使用安全要求,並要做到高掛低用。
(9)登高作業前,必須檢查腳踏物是否安全可靠,如腳踏物是否有承重能力;木電桿的根部是否腐爛。嚴禁在石棉瓦,刨花板、三合板頂棚上行走。
(10)不準在六級強風或大雨、雪、霧天氣從事露天高處作業。另外,還必須做好高處作業過程中的安全檢查,如發現人的異常行為、物的異常狀態,要及時加以排除,使之達到安全要求,從而控制高處墜落事故發生。
Ⅱ 「登高作業證」與「高空作業證」有什麼區別
區別如下:
1、登高作業證是指在高空平台作業,比如在腳手架,吊蘭裡面作業等等。而高空作業證是人體懸掛吊繩在外面作業。
2、高空作業證是從事登高架設作業或高處安裝、維護、拆除作業工作的人員必須考取的特種作業操作證。該證是安監局頒發的。
而登高作業證是用專用設備進行建築物內外裝飾、清潔、裝修,電力、電信等線路架設,高處管道架設,小型空調高處安裝、維修,各種設備設施與戶外廣告設施的安裝、檢修、維護以及在高處從事建築物、設備設施拆除作業的工作。
相同點:
1、登高作業證與高空作業證都屬於高處作業操作證,是從事登高架設作業或高處安裝、維護、拆除作業等工作的人員必須考取的特種作業操作證。
2、該證是安監局頒發的,每三年復審一次,每六年需要換證。特種作業的人員必須經過系統的安全技術培訓並且考核合格,拿到特種作業操作證,方可上崗作業。
1、登高作業:
在施工現場,常常藉助於登高用具或登高設施,在攀登條件下進行的高處作業,這類作業稱攀登作業,亦稱登高作業。
這類作業較易發生危險,因此,在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時,應該考慮並確定施工所需要的各種登高和攀登設施。一般地說,各種登高行動應盡量利用現成條件,如藉助於建築結構和腳手架上的登高梯道或載人的垂直運輸設備,如施工用電梯等。
所以在整個施工工期內,所有各類人員的上下,都必須在規定的通道上行走,不允許在陽台之間等非正規通道作登高或跨越,也不能利用吊車臂架或腳手架桿件等施工設備進行攀登。
2、高空作業:
所謂高處作業是指人在一定位置為基準的高處進行的作業。國家標准GB/T 3608-2008《高處作業分級》規定:「凡在墜落高度基準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墜落的高處進行作業,都稱為高處作業」。
根據這一規定,在建築業中涉及到高處作業的范圍是相當廣泛的。在建築物內作業時,若在2m以上的架子上進行操作,即為高處作業。
建築施工中的高處作業主要包括臨邊、洞口、攀登、懸空、交叉等五種基本類型,這些類型的高處作業是高處作業傷亡事故可能發生的主要地點。
Ⅲ 高空作業證怎麼考
「高空作業」證系特種崗位上崗證,須由國家勞動行政管理部門考試合格後發給。《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由國家勞動部統一印製,地、市級以上勞動行政部門負責簽發。 特種作業操作證,由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統一製作,各省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煤礦安全監察機構負責簽發。特種作業操作證在全國通用。特種作業操作證不得偽造、塗改、轉借或轉讓。
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接受與本工種相適應的、專門的安全技術培訓、經安全技術理論考核和實際操作技能考核合格,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證後,方可上崗作業;未經培訓,或培訓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崗作業。
特種作業人員培訓考核實行教考分離制度,國家安全監督管理局負責組織制定特種作業人員培訓大綱及考核標准,推薦使用教材。培訓機構按照國家局制定的培訓大綱和推薦使用教材組織開展培訓。各省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煤礦安全監察機構或其委託的有資質的單位根據國家局制定的考核標准組織開展考核。
特種作業操作證每2年由原考核發證部門復審一次,連續從事本工種10年以上的,經用人單位進行知識更新後,復審時間可延長至每4年一次。跨地區從業或跨地區流動施工單位的特種作業人員,可向從業或施工所在地的考核發證單位申請復審。
Ⅳ 需要地面對高空作業人員進行實時指揮,如何讓高空作業人員傳回視頻,並進行通話
有一種需要充電器來充電的無線設備叫做傳呼機,具體通話距離咨詢賣家
Ⅳ 怎樣辦理公司高空作業證
高空作業證去安監局辦理。
該證是安監局頒發的,每三年復審一次,每六年需要換證。
高處作業操作證,是從事登高架設作業或高處安裝、維護、拆除作業工作的人員必須考取的特種作業操作證。
特種作業操作證:
1、根據規定,特種作業人員在參加培訓前必須到當地縣級以上醫院進行體檢,體檢合格者方可參加與其所從事的特種作業相應的安全技術理論培訓和實際操作培訓。
2、培訓報名時需填寫《特種作業人員培訓申報表》,交一寸近照三張(白底或藍底,不能穿紅衣服拍照)、身份證復印件、學歷證書復印件各一張,並由各所在單位審核蓋章。
高處作業:
指專門或經常在墜落高度基準面2米及以上有可能墜落的高處進行的作業。
登高架設作業
指在高處從事腳手架、跨越架架設或拆除的作業。
高處安裝、維護、拆除作業
指在高處從事安裝、維護、拆除的作業。
適用於利用專用設備進行建築物內外裝飾、清潔、裝修,電力、電信等線路架設,高處管道架設,小型空調高處安裝、維修,各種設備設施與戶外廣告設施的安裝、檢修、維護以及在高處從事建築物、設備設施拆除作業。
(5)高空作業培訓視頻擴展閱讀
職責
「三定」規定明確了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承擔的職責,是依法行政,加強全國安全生產綜合監管和煤礦安全監察工作的重要依據。各級安全監管部門和煤礦安全監察機構要認真組織學習,按照監管、監察職責,找准在安全生產工作格局中的定位,進一步轉變職能、轉變觀念、轉變工作方式、轉變工作作風,樹立政治意識、大局意識、責任意識,努力開創安全生產工作新局面。要以落實「三定」規定為契機,大力推動地方各級安全生產監管機構建設,進一步健全和完善安全監管體制,提高監督執法的權威性,在安全監管工作中全面履行政府職能。
煤礦安全作為安全監管、監察工作中的重中之重,要按照「國家監察、地方監管、企業負責」的原則,切實落實地方各級煤礦安全監管責任,健全煤礦安全監察工作機制,加大監察執法力度,努力改善煤礦安全狀況,促進全國安全生產形勢的穩定好轉。
Ⅵ 工人安全帶系法視頻教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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Ⅶ 鄭州哪裡可以高空作業證
進行高處作業的話,就需要有高處作業證,否不不能進行高處作業,高處證是安監局發證,如果你想自己報考的話,可以到你所在區的安監局進行咨詢
這個證是全國通用的,想快捷取的話,可以在考證寶典上具體了解報名,參加考試。
Ⅷ 如何辦理高空作業證,安監局的那種。
高空作業證全國通用,不能代辦。以江蘇省為例,根據《江蘇省高處懸掛作業安全管理規定》規定:
第十七條 高處懸掛作業企業、懸掛設備的租賃企業、安裝以及檢修單位,應向當地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提出安全資格認可申請,填寫《江蘇省高處懸掛作業企業安全資格認可申請書》(附件一)一式三份,並提交以下資料:
(一)企業營業執照或復印件;
(二)法定代表人安全資格證書、專業技術職稱資格證書及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
(三)懸掛作業設備、安全設施、特種勞動防護用品以及必要的安全性能檢測檢驗器具設備清單;
(四)作業人員名冊;
(五)安全規章制度和有關技術資料;
(六)企業基本情況及完成主要高處懸掛作業工程的評價資料;
第十八條 申請三級安全資格的施工企業經縣(區)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簽署意見後,報省轄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認可。
申請一、二級安全資格的施工企業經縣(區)、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簽署意見後,報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認可。
省、部屬施工企業可直接報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認可。
第十九條 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組織或委託經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資格認可的安全生產中介機構組成審查組,按《江蘇省高處懸掛作業安全資格認可評分細則》的要求對高處懸掛作業企業進行審查評定。
經審查合格報省轄市或省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發給相應的《江蘇省高處懸掛作業安全資格證》。
第二十條 《安全資格證》有效期為四年,每兩年進行一次考核審驗。持證企業在有效期滿前三個月,按上述有關規定申請辦理換證手續。
第二十一條 新增或申請升級的高處懸掛作業的單位,按本辦法的規定條件申請辦理認可手續。
高空操作證頒發部門:
高空操作證現由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頒發,由各地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負責管理。一般要取得高空操作證需要到當地安監局或他指定的培訓機構進行培訓、考核後方可獲得。高空操作證准操項目可分:3.1登高架設作業:指在高處從事腳手架、跨越架架設或拆除的作業。3.2高處安裝、維護、拆除作業,指在高處從事安裝、維護、拆除的作業。
高空操作證復審年檢:
高空操作證全國通用。老版每2年復審一次,新版高空特種作業操作證復審是每3年復審1次。同時,相關部門還規定高空特種作業操作證高空作業每6年換一次新證。
高空操作證復審時間:
我中心晨輝教育是代理為相關特種作業培訓學校招生的正規教育機構,在我中心報名高空操作證年檢復審,我中心可全程代理,學員一般為報名後1個月左右可復審完成,學員無需四處奔波勞累,從而大大為學員節省了時間。
Ⅸ 高空作業證怎麼考
高空作業證書需要從安全監管局下屬培訓機構考試。
按照規定,特種作業人員內(含空中作業)參加容培訓前,必須到當地縣級以上醫院進行體檢。體檢合格的,方可參加與其所從事的特種作業相適應的理論訓練和實際操作訓練。
培訓報名時,需填寫《特種作業人員培訓申報表》,交1寸近照3張(白底或藍底,不得穿紅色衣服拍照)、身份證復印件、學歷證書復印件,並由各單位審核蓋章。能辦理航機作業證書。
(9)高空作業培訓視頻擴展閱讀:
2002年,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印發《關於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和考核的意見》,將「高空吊裝」列為特種作業。《安全法》還明確規定,特種工種從業人員必須經過專業培訓,取得《安全從業資格證書》,持證上崗。
高空作業人員要堅持定期開展安全宣傳教育和安全技術培訓,了解和掌握高空墜落事故的規律和危害,牢固樹立安全思想,具有預防和控制事故的能力。
並嚴格執行安全法律、法規,當發現自己或他人非法操作的異常行為,或發現工作對象和相關保護措施有異常狀態,及時的改變使其滿足安全要求,防止、控制高墜落事故的發生。
參考資料來源: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