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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物衛生監督所開展培訓方案

發布時間:2021-03-14 02:46:22

① 鄉鎮動物防疫監督所如何做好動物衛生簡易程序行政執法工作

摘要:隨著全省「畜牧業推進計劃」的順利實施,畜牧業在遼寧省農村經濟產業中的主導地位進一步鞏固。在畜牧業大發展的同時,也給重大動物疫病防控帶來了新的挑戰。2005年遼寧省按照省政府[2005]46號文件的精神實施獸醫體制改革後,確立了鄉鎮動物防疫監督所在防控重大動物疫病任務中的重要地位,同時也標志著省、市、縣、鄉、村五級動物衛生防控體系的建成。2007年遼寧省動物衛生監督管理局第36號文件賦予了鄉鎮動物防疫監督所22項工作職責,針對第21項職責「日常畜牧和動物衛生監督執法,適於簡易程序現場處罰的實施」,筆者綜合行政處罰法的要求和基層工作經驗總結如下,望對鄉鎮動物防疫監督所履行簡易程序行政執法起到指導作用。

② 動物衛生監督所的職能,,,,,

動物衛生監督機構的主要職責有以下幾點:

1、依法負責全縣動物防疫、檢疫和動物產品安全監督工作;

2、負責依法查處全縣重大動物防疫案件;

3、依法對獸葯生產、銷售、安全使用進行監督管理;

4、依法負責進出境動物及產品的檢疫監督工作;

5、負責檢疫監督有關票、證、章的管理和發放工作等;

6、完成上級交辦的其它工作。

動物衛生監督是指國家動物衛生監督和管理部門,依照法律和法規要求,對動物防疫及動物產品安全實施監督檢查和管理的活動。動物衛生監督是一種政府管理的行政行為,目的在於發現、制止、糾正、處理違法行為。

(2)動物衛生監督所開展培訓方案擴展閱讀

對動物診療機構的巡查的內容:

1、是否取得動物診療許可證;

2、從業人員是否具有相應的有效職業資格證書和健康證明;

3、診療活動中的衛生安全防護、消毒、隔離和診療廢棄物處置等情況;

4、遵守有關動物診療的操作技術規范,使用符合國家規定的獸葯和獸醫器械的情況;

5、診療病歷填寫是否規范,病史資料記載是否完整;

6、動物疫情報告制度制定和執行情況。

③ 動物衛生監督所具體做些什麼

一般情況:動物衛生監督所為全額預算參照公務員管理事業單位。內設辦公室、防疫監督科、檢疫監督科、市場督查科、獸葯飼料監督科5個機構科室。全盤負責本地區實施動物防疫、動物及動物產品檢疫、動物產品安全、生物製品管理;動物檢疫執法監督、動物及動物產品防疫監督、獸葯飼料監管等行政執法工作。

④ 動物衛生監督人員考核辦法

全市動物衛生監督執法工作目標管理考核辦法 第一條 為深入貫徹落實動物衛生監督相關法律法規,推進動物衛生監督執法工作,規范執法行為,促進執法隊伍建設,有計劃、有組織、有制度、有檢查地推動各項動物衛生監督執法工作,特製定本辦法。 第二條 動物衛生監督執法工作管理考核的原則是:「實事求是、突出重點,便於操作,推動工作」。 第三條 考核內容包括:監督執法機構隊伍建設、防疫監督、檢疫、監督執法和動物產品安全監管等方面。 第四條 考核的組織形式和范圍: 市動物衛生監督所負責考核的組織工作。 考核採取分組進行的形式,實行組長負責制。考核組成員由各區動物衛生監督機構負責人和市級動物衛生監督所工作人員組成。每區抽調從事動物衛生監督執法工作人員1人組成若干考核組,交叉負責對其他區的檢查。 每區隨機抽查1個鄉的10戶散養戶、2個養殖場、2個屠宰場(廠、點)(區鄉各一個)、2個動物和動物產品交易市場、3個寵物醫院、3個獸葯門點、1個區動物衛生監督派出機構。 第五條 考核程序: (一)成立考核組。 (二)組織培訓考核人員,統一思想,統一步驟、統一考核內容、統一評分標准、評分尺度和細則。統一時間分赴各區進行考核。 (三)材料審查: 1、動物衛生監督執法各項業務工作檔案資料(文件、報表、報告、總結、記錄、案卷、證章標志、錄像等);重點查證全市各項工作達標落實情況; 2、動物衛生監督執法機構設置情況; 3、有關目標、規劃、計劃以及管理的制度、規章、辦法等; 4、其他要求考核的有關材料。 (四)實地考核:按要求對考核對象實際工作開展情況分級逐項進行考核。 (五)考核評分:根據工作開展情況,逐級逐項考核評分。 (六)考核組匯總考核結果(成績和問題),提出初步意見,並與被考核的區就檢查工作進行總結、交流,並就有關問題進行說明。 被考核區可視需要選派有關人員參加,但不得直接評分。遇有爭議問題,必要時可提出進一步核實請求,如考核組難以解決,可將各方意見形成文字性材料,分別簽字後報送到市動物衛生監督所。 (七)完成總結報告。報告至少包括考核的對象、考核結果和初步意見、突出的業績、存在的問題和建議等內容,並附上各項考核評分表,加減分計分證明材料及其他有關材料,考核組成員分別簽字後報送到市動物衛生監督所。 (八)考核工作匯報。考核結束後,有關區動物衛生監督所領導將聽取各組匯報。 (九)市動物衛生監督所根據總結報告,結合直接考核評分項目的得分情況,進行匯總、綜合評比。 第六條 評分辦法。依據《2008年度全市動物衛生監督執法工作檢查評分標准》執行。 第七條 考核結果的處理 (一)由市動物衛生監督所通報考核結果; (二)對總分前三名和重點單項工作突出的予以表彰;對行政執法工作達標的授予「行政執法工作達標單位」稱號。 第八條 考核人員在考核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有關規定,認真負責,堅持原則、實事求是,確保考核工作的公開、公平、公正,真實有效地反映各地目標管理落實情況。 第九條 本考核辦法適用於2008年度全市動物衛生監督執法工作的考核。 第十條 本考核辦法由市動物衛生監督所負責解釋。

⑤ 動物衛生監督機構的主要職責是什麼

動物衛生監督機構的主要職責有以下幾點:

1、依法負責全縣動物防疫、檢疫和動物產品安全監督工作;

2、負責依法查處全縣重大動物防疫案件;

3、依法對獸葯生產、銷售、安全使用進行監督管理;

4、依法負責進出境動物及產品的檢疫監督工作;

5、負責檢疫監督有關票、證、章的管理和發放工作等;

6、完成上級交辦的其它工作。

拓展資料:

動物衛生監督是指國家動物衛生監督和管理部門,對動物防疫及動物產品安全實施監督檢查和管理的活動。動物衛生監督是一種政府管理的行政行為,目的在於發現、制止、糾正、處理違法行為。

它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內容:對動物防疫工作實施監督檢查;對動物及動物產品進行檢疫檢測;對獸葯、飼料和飼料添加劑以及動物產品安全實施監督管理;對動物產品實施衛生監督;對動物檢疫證章、標識、標志的管理。

⑥ 動物衛生監督所在事業單位改革中如何改

將按照第一類的「承擔行政職能」類別改革,最可能的改革方式是參公管理,也有可能形成中央直管單位,加入公務員序列。

動物衛生監督所目前屬事業單位,主要承擔動物檢疫、動物防疫監督等行政執法職能,動物檢疫屬行政許可,動物衛生監督執法屬行政處罰。

事業單位分類改革是指將現有事業單位按照社會功能劃分為承擔行政職能、從事生產經營活動和從事公益服務三個類別。

對承擔行政職能的,逐步將其行政職能劃為行政機構或轉為行政機構;對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逐步將其轉為企業;對從事公益服務的,繼續將其保留在事業單位序列,強化其公益屬性。

(6)動物衛生監督所開展培訓方案擴展閱讀:

動物衛生監督是一種政府管理的行政行為,目的在於發現、制止、糾正、處理違法行為。

它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內容:

1,對動物防疫工作實施監督檢查;

2,對動物及動物產品進行檢疫檢測;

3,對獸葯、飼料和飼料添加劑以及動物產品安全實施監督管理;

4,對動物產品實施衛生監督;

5,對動物檢疫證章、標識、標志的管理。

⑦ 動物衛生監督和畜牧獸醫行政執法工作制度工作要求和規范

畜牧獸醫局是一級行政單位,動物衛生監督局是依據《動物防疫法》第八條成立的動物衛生監督機構,是「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設立的動物衛生監督機構」。「負責動物、動物產品的檢疫工作和其他有關動物防疫的監督管理執法工作」。一般是隸屬於畜牧獸醫局管理的二級局。

工作制度工作要求和法規范
縣級的:
1、協助縣畜牧局制定有關辦法和措施,提出合理化建議;協助政府組織控制、撲滅重大動物疫情;承擔全縣畜牧獸醫行政執法及業務培訓和指導。
2、負責全縣動物防疫的監督,動物產品安全和獸葯、飼料及飼料添加劑、獸用生物製品、實驗室生物安全監管等執法工作。組織實施飼料、獸葯的質量管理規范和無公害畜產品的產地認證及產品認證工作。
3、依法實施全縣動物及其產品檢疫工作和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動物及其產品生產、加工、屠宰、流通等環節的監督及違法違規行為的查處。
4、依法行使有關《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草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畜牧法》、《雲南省動物防疫條例》等法律法規規定的審批權、處罰權和行政強制措施權。負責國內引進種用動物及其精液、胚胎、種蛋的檢疫的審批。負責種畜禽生產經營監督管理和草原法執法。

5、負責全縣動物動物診療機構、官方獸醫、執業獸醫、監督員、檢疫員的管理。
6、負責全縣獸醫執法體系和隊伍管理;負責動物衛生監督執法人員培訓,相關法律法規的宣傳和貫徹。
7、負責全縣檢疫及防疫監督執法的證、照、章、標志、標識的計劃、訂購、發放、保管、使用及監管。
8、負責動物衛生監督信息報告,負責動物標識管理、疫病可追溯體系建設及管理;指導、監督全縣動物防疫臨時監督檢查站及鄉鎮派出所機構的動物衛生監督執法業務工作。
9、負責動物養殖、動物及動物產品生產、經營、加工、流通、動物診療、隔離、無害化處理等場所動物防疫條件審核和監督工作。
10、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⑧ 如何加強動物衛生監督執法能力建設

目前,我國動物衛生監督體系存在著各地發展不平衡,上下機制不健全、不對應,隊伍力量總體薄弱、投入嚴重不足、設施裝備缺乏、自身建設落後、執法手段不完善等突出問題,嚴重影響和制約了動物衛生監督工作。加強動物衛生監督執法能力建設,應加強以下幾方面工作

一、加強機構隊伍建設

一是完善機構,解決人員隊伍問題。要著重解決動物衛生隊伍建設,建立動物衛生監督機構,理順管理體制,人員編制和經費保障等關鍵問題,建立一支職責明確、行為規范、執法有力、保障到位的動物衛生監督執法隊伍,提升動物衛生監督執法能力。

二是完善財政保障機制,解決經費投入問題。進一步細化動物衛生監督執法工作的財政保障機制,明確政府職責,將動物疫病防控、撲滅、檢疫、監督管理的基礎設施建設,以及監督執法培訓等所需經費納入本級財政預算。在建立健全重大動物疫病防控應急物資儲備、病死動物和動物產品無害化處理公共設施等方面,財政應當提供經費保障。加緊配備動物衛生監督執法所需的交通工具、通訊器材及執法取證裝備,改善辦公條件。逐步實現動物防疫信息的現代化管理,使得動物防疫信息網路化,確保動物衛生監督執法工作有效開展。

二、提升管理能力

一是台賬規范到位。所有養殖場(戶)、屠宰場等重要環節的所有票證、文書、檔案記錄要專人負責管理,做到制度健全、責任明確、數據有源、賬目清楚。所有動物衛生監督機構的票證、文書都要安排專人專庫管理,做到記錄清楚,檔案齊全,預防檢疫票證的遺失。

二是檢疫監管到位。產地檢疫、屠宰檢疫、運輸驗證要嚴格檢查按程序操作,按要求出證,特別是產地和運輸環節檢疫,一律現場檢疫,憑有效的標識和免疫證明出證,憑有效的產地檢疫證明換取出縣境證明,杜絕隔山開證,真正做到嚴把檢疫關。

三、提升動物疫病監測預警能力

一是將執法關口前移。通過建立日常巡查制度,群眾監督舉報制度等方式,及時發現和掌握動物疫病流行規律和疫情動態、疫情隱患,抓早、抓小、抓好,把隱患消除在萌芽狀態。

二是建立完善的動物疫病監測網路體系。按集中監測、日常監測和應急監測三個層次搞好動物疫病的監測工作,通過科學規劃、合理布局、加大投入,建立一個以區域控制為主,規模養殖與農戶散養並重,覆蓋全轄區,目標明確、管理規范的動物疫病監測網路體系。

三是提高監測工作水平。及時補充快速、准確的疫病監測設備及監測試劑,制訂完善的監測技術標准和規程,按照有關規程科學性操作監測數據和分析報告,及時上報、反饋、推廣,促進新技術、新成果在單位疫情監測領域的轉化和應用,大力推進動物疫情監測工作從突擊式向常態化轉變,從事後監測向事前預警與事後監測相結合轉變,從各自為戰向統一組織分工協作轉變,從專業隊伍臨時性、業余化向職業化、專業化轉變。

四、提升應急反應能力

一是貫徹預防為主的方針,加強對動物疫病、動物產品安全事故發生、發展的研究,把握各種動物疫病的特點、分布、危害和有效預防和控制措施,做到心中有數,搞好重點防範、提前防範。

二是完善應急預案,建立信息通報和值班制度,對重點養殖戶、養殖場落實動物防疫監督員專人負責制,實行定期檢驗監測,做到早發現、早診斷、早處理,一旦發現動物疫情和動物產品安全事件,要立即組織人員按照要求採取有效措施,啟動相應的應急處置預案,有效防止疫情擴散和傳播。

五、提升服務指導能力

一是搞好政策服務。要根據《動物防疫法》及相關法規,對不熟悉國家有關政策,不了解情況的養殖場、屠宰場、動物產品經營戶,有針對性地登門、進場、入戶開展政策法規的宣傳教育。

二是搞好技術指導。搞好畜產品批發市場、活畜產地交易市場的信息服務工作,建立集中的技術信息、畜產品、市場信息等有關的信息網路中心,主要配備信息及應用軟體系統,為養殖戶的產前、產中、產後提供信息保障,對標准化養殖園區積極實施標准化生產技術,從產地環境、投入管理、飼養過程等方面入手,逐步提高養殖業科技含量。抽調水平高素質強的畜牧(獸醫)人員聯片、聯戶隨時解決養殖戶養殖管理過程遇到的各種問題,提高安全意識和防範能力,降低成本和風險,提高市場競爭力。

六、 提升宣傳引導能力

一是突出宣傳重點。結合當地實際,將涉及到的法律法規、政策、典型案例進行宣傳,普及相關工作的法律知識,提高相關單位和個人知法守法意識,增強廣大群眾對動物衛生安全意識和病害動物產品的鑒別能力,以及管理相對人守法經營意識。

二是創新宣傳方式。要配備熱愛宣傳、善於開拓、擅長策劃創意的得力人員主抓宣傳,充分挖掘各種宣傳資源和手段,力求做到電視里有影像、廣播里有聲音、報刊上有文章、網路上有報道、鄉村裡有專欄、道路邊有口號,堅持媒體宣傳與現場宣傳相結合,專業媒體與大眾媒體相結合,廣泛宣傳與重點宣傳相結合,灌輸式宣傳與典型示範宣傳相結合,力求貼近實際、貼近生活、貼近群眾,不斷增強動物衛生安全宣傳的吸引力、影響力和感染力。

⑨ 動物衛生監督所的日常工作是什麼

一、對動物飼養場(養殖小區)巡查的內容

1.是否符合規定的動物防疫條件;是否取得《動物防疫條件合格證》;是否取得養殖代碼;是否按規定程序申報檢疫。

2.有關防疫記錄:

(1)飼養動物的種類、數量及健康狀況記錄;

(2)養殖檔案、免疫病種、時間、數量、程序、畜禽標識佩帶等情況記錄;

(3)免疫抗體監測情況記錄;

(4)飼養動物的購入、出售情況記錄;

(5)圈舍消毒及病死動物的處理、疫情報告等情況記錄;

(6)獸用生物製品、獸葯、葯物飼料添加劑的采購、使用等情況記錄。

3. 跨省、自治區、直轄市引進種用、乳用動物的檢疫審批及其檢測或者經檢測不合格的動物是否按規定處理情況。

4.動物強制免疫、檢疫申報、疫情報告等制度的建立和執行情況。

二、 對農村散養戶(場)巡查的內容

1.飼養動物的種類、數量及健康狀況;

2.飼養動物的免疫病種、數量、免疫記錄及畜禽標識佩戴情況;

3.飼養動物的購入、出售、申報檢疫情況;

4.消毒情況及病死動物處理情況。

三、對孵化場巡查的內容

1. 是否符合規定的動物防疫條件;

2.孵化種蛋的種類、數量;

3.種蛋的來源及檢疫證明持有情況;

4.衛生消毒制度落實情況;

5. 種苗出售、申報檢疫情況;

6. 廢蛋、廢胚、弱胚及絨毛等廢棄物處理情況。

四、對動物屠宰場(點)進行巡查的內容

1.是否符合規定的動物防疫條件;是否取得《動物防疫條件合格證》;

2.屠宰場四周設有圍牆與外界隔離,設立門崗,門口有有效的消毒池,生產區與生活區、行政區分開;

3.設置與屠宰加工量相適應的入場檢查驗收間、隔離間、待宰間、急宰間、屠宰加工間、副產品整理間、檢疫檢驗室等;

4.配備有病死動物、染疫動物產品和污水、污物、糞便無害化處理設施、設備,有車輛清洗和消毒的場地及設施;

5.建立動物進場驗收管理制度、屠宰加工管理制度、人員崗位責任制度、衛生消毒制度、防疫管理制度、重大疫情上報制度、無害化處理制度;

6.建立動物進場屠宰、消毒及無害化處理等各項記錄;

7.動物憑有效檢疫合格證明和佩戴畜禽標識入場,經宰前檢疫合格後才可屠宰;

8.出場(廠、點)動物產品均持有檢疫證明;

9.對出入場動物及產品運載工具清洗消毒;

10. 落實場地環境每天定期清欄、衛生消毒措施。

五、 對動物產品加工、貯藏場所巡查的內容

1. 是否符合規定的動物防疫條件;

2.動物產品來源、數量、檢疫證明持證情況,動物產品出廠(庫)數量情況;

3. 消毒設施、消毒葯儲備、消毒制度及執行情況;

4. 動物防疫制度的建立和執行情況。

六、對經營動物、動物產品的集貿市場巡查的內容:

1. 是否符合規定的動物防疫條件;

2. 動物防疫制度的建立和執行情況;

3.病死或死因不明動物、染疫或者疑似染疫動物、動物產品的無害化處理情況;

4.消毒制度執行及記錄情況;

5. 經營戶進貨、銷售記錄台帳,持有檢疫證明及檢驗標志情況。

(9)動物衛生監督所開展培訓方案擴展閱讀

一、對動物診療機構的巡查的內容:

1 .是否取得動物診療許可證;

2. 從業人員是否具有相應的有效職業資格證書和健康證明;

3 .診療活動中的衛生安全防護、消毒、隔離和診療廢棄物處置等情況;

4 .遵守有關動物診療的操作技術規范,使用符合國家規定的獸葯和獸醫器械的情況;

5. 診療病歷填寫是否規范,病史資料記載是否完整;

6 .動物疫情報告制度制定和執行情況。

二、查看進貨入庫、銷售等檔案記錄材料:

(1)是否備齊所經營的獸葯品種相關的資質證明文件,如生產廠家的GMP證書、獸葯生產許可證、獸葯產品批准文號批件、備案的標簽說明書等。

(2)是否按照《獸葯管理條例》及業務管理部門的要求建立購銷記錄,購銷記錄內容是否完整。

(3)是否按照《獸葯管理條例》的要求,建立獸葯質量保管制度,並嚴格執行,以保證所經營獸用產品的保存質量。

(4)是否建立失效、破損葯品登記和銷毀記錄。

參考資料網路——動物衛生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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