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法律顧問對政府工作人員培訓哪些方面
一是行政行為,即對於政府部門以及工作人員的具體行政行為進行規范。二內是對於政府部容門發布的行政規定、文件、通報是否合法、合規進行審查。三是協助政府處理各類突發事件,並提出合法、合理的處理方案。四是代理政府部門處理行政糾紛或訴訟。
② 公務員推進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培訓總結怎麼寫
你好,
依法行政是指國家各級行政機關依據國家的法律、法規辦事,按照法律規定的職權和程序行政,形成國家的行政管理法律化。稅務部門作為政府的重要組成部門,依法規范其行政行為是建設法治政府的必然要求,而對基層國稅部門工作人員而言,在日常的納稅服務、風險應對、稽查查補工作中要嚴格執行上級部門制定的各項法律法規、規章制服,堅持公正透明、廉潔高效的工作作風。
從當前稅收發展大環境來看,通過近年來新參加工作的各類高水平公務員,以及各類能級考試,業務培訓,稅務幹部的平均業務知識水平和政治素質及創新能力,都有大幅提升,但與法治要求、快速發張的經濟形勢等還難相適應。突出表現在:執法人員責任心不強,稅收業務知識了解不夠深入,適用法律水平不高,習慣於用傳統方式執法;尤其是在一些執法辦案中,重實體輕程序,執法水平有所限制。個別執法人員文明執法、廉政執法的意識較差,執法中的語言態度問題以及用國家賦予的稅收執法權作為交易,在稅收執法中喪失原則破壞了稅收法規的嚴肅性,損害了稅務機關的形象。
從工作我覺得導致上述問題的根本原因為兩個方面,一方面是稅務工作缺乏來自納稅人的外部監督。范堅局長在講話中曾經提到:「推進稅務機關依法行政的重點就是依法治官、依法治權,重中之重是加強對領導幹部和決策權的監督制約。」目前不少納稅人自身不懂法,不知道自己的權力與義務,對稅收相關法律一竅不通,更談不上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監督稅務人員。曾經稅務部門對某個體工商戶開出發票存在疑問,前去核查,發現該份發票並非為該個體戶所領購,面對稅務人員的詢問,該個體承認這票是別人幫他開的,但是他堅稱按照三個點繳過稅了,交給了幫他開票的人,對稅法知識的缺乏容易導致納稅人自身利益遭受損害的情況,又容易造成稅務人員說什麼就是說么的情況,讓稅務人員的行為缺少外部監督,容易產生有法不依、吃拿卡要的情況產生。因此對納稅人的稅法宣傳工作的力度要加大,尤其是對中小型企業、普通百姓的普及力度。在宣傳的方式上應該形式多樣,通常在一些新政策、新規定、突發事件的宣傳方面,多採取的是宣傳欄、報紙等形式,但是仍有納稅人表示沒看到,不了解,因此宣傳應該多運用電視媒體、互聯網、簡訊通知等普通群眾容易接觸到的方法手段,而不能搞形式,走過場,多採取稅法宣傳進社區、進農村、進校園、進市場、進商會的新穎方式扎實開展活動,努力實現稅收宣傳全覆蓋。只有當納稅人的維權意識得到進一步的提高,才能對稅務部門依法行政工作形成一個強有力的外部監督,督促我們有法必依,執法必嚴。
另一方面是基層人員的能力需要進一步加強。面對高速發展的經濟形勢,形形色色的納稅人,稅務人員自身的能力建設尤為重要,不僅要擁有精湛的業務技能,還要擁有高超的應變能力,更要突破過去的老套路,老思想,隨著形勢的發展不斷的更新觀念。從工作層面上看,基層稅務幹部工作繁重,很容易淪為做事的機器,知道工作怎麼做,卻不知道為什麼這么做,缺乏思考與思辨的能力;有時為了自身工作方便,甚至擅自變通政策,違反了稅收相關法律;持著傳統的習慣性思維,「以我為主、以執法者自居」的姿態,在執法過程中征納雙方地位失衡。只有知法才能懂法,只有懂法才能執法,因此在基層幹部中,應該加強教訓培訓工作,深入開展「學法、尊法、守法、用法」活動,始終將稅務執法人員的業務培訓、法制培訓教育工作作為依法治稅的基礎性工程抓嚴抓實抓細。同時要加強思想教育,引導幹部牢固樹立征納雙方法律地位平等的意識,緩和稅企矛盾,促進納稅遵從。適當開展執法藝術、應急處理培訓,提高基層人員應變能力,達到依法行政、人性化執法的層面。
依法行政是稅收工作的生命線,是一項現實而緊迫的工作,我們不能僅僅停留在一句口號上,作為我們基層的執法人員。應該從自身做起,腳踏實地,扎實做好本職工作,牢固樹立納稅服務意識,用好手中的權力,依法行政,為納稅人服務。
③ 新勞動法培訓方案
一、用人單位應當支付經濟補償金的情形,包括勞動者被迫辭職和用人單位辭退勞動者:
(一)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應當支付經濟補償金的情形:
1、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
2、用人單位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
3、用人單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支付勞動者工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
4、用人單位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
5、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
6、用人單位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勞動者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
7、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
8、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
9、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用人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的情形:
10、用人單位提出協商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而解除勞動合同的;
11、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用人單位提前30日通知勞動合同解除勞動合同的;
12、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用人單位提前30日通知勞動合同解除勞動合同的;
1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用人單位提前30日通知勞動合同解除勞動合同的;
14、用人單位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依法裁減人員的;
15、用人單位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依法裁減人員的;
16、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後,仍需裁減人員,用人單位依法定程序裁減人員的;
17、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用人單位依法定程序裁減人員的。
18、勞動合同期滿,勞動者同意續訂勞動合同而用人單位不同意續訂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19、因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而終止勞動合同的;
20、因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而終止勞動合同的;
21、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用人單位支付經濟補償金的標准
1、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准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2、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准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註:若勞動者收入沒有高於本條規定的三倍,則補償年限不受最高12年的限制)
3、以上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三、用人單位支付經濟補償金的時間 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依法應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應當在勞動者按照約定與用人單位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④ 急求~ 教育局 依法行政法律法規學習培訓計劃 特急~~
主題詞:法律 學習 培訓 通知
抄 送:市法制辦、市司法局,
市依法治市領導小組辦公室。
高郵市物價局綜合
科 2008年1月
8印發
共印20份
高郵市物價局
08年度法律法規知識學習培訓計
劃
為進一步推進我局法制工作,增
強幹部職工法律意識,不斷提高
依法行政能力和依法治價水平。
現制定 2008 年度全局法律法規
知識學習培訓計劃:
一、學法目的
通過學習培訓,全面提升物價干
部職工的依法行政、文明執法能
力和水平。
二、組織領導
加強法律法規知識學習工作的領
導,將學習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
程,由一把手負總責親自抓,分
管領導負專責具體抓,各職能科
室負責人及法制員經常抓,建立
起分層負責,齊抓共管的組織領
導機制,切實做到責任明確,工
作到位。
三、學習內容和方法步驟
按照總體規劃,我們擬定:
1、深入學習憲法和國家基本法
律,努力提高幹部職工的法制意
識。營造學法、普法、執法的良
好氛圍。
2、深入學習與價格工作密切相
關的專業法律法規。
3、及時學習新頒布和新修訂的
法律法規 (具體學習培訓安排見
附表 )。
四、學習要求
( 一 )統一思想,提高認識。 加
強法律知識學習是依法行政的重
要基礎,通過深入扎實的法律宣
傳教育和法治實踐,提高依法行
政能力和水平,增強依法治價的
自覺性,提高依法管理和服務社
會的水平,進一步提高本局幹部
職工的法律知識和法制素質。
( 二 )堅持法律法規知識學習與嚴
格執法相結合,集中學習與個人
自學結合,相互交流和專業授課
相結合。
( 三 )確保學習時間和效果。全局
幹部職工每人自學時間不少於
100 小時,並要認真做好讀書學
習筆記,每人參加集中學習的時
間不少於 60 小時。
附件: 2008 年法製法規知識學
習培訓計劃安排
2008 年度法製法規知識學習培訓
計劃安排
⑤ 如何對公務員進行法制思維的培訓
十八屆四中全會是中國共產黨歷史上第一次以法治為主題的全會,作出的《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乾重大問題的決定》(簡稱《決定》)提出「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總目標是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國的重要內容,依賴於公務員的法治思維。教育培訓在培育公務員法治思維方面有著不可替代的作用。
第一,教育培訓作用。這是公務員教育培訓的基礎性作用,包括公務員教育培訓在內的幹部教育培訓體系,已經成為僅次於國民教育體系的第二大教育體系,是建設高素質公務員隊伍的先導性、基礎性和戰略性工程,在公務員的態度、能力和行為方面起到轉變和提高的作用,以對實際工作起到指導和幫助為基本的目標向度。
對於公務員來說,法治思維不僅指涉對待法律的態度問題,即是否用法、守法、以權壓法、以言代法以及對法律懷有敬畏之心等問題。而且也指涉如何使用法律的能力問題,即法律給公共行政制定的許可權、程序和責任是什麼,什麼時候該用什麼法律,什麼領域該用什麼法律等問題。態度問題是根本,能力問題同樣極為重要,行為則是態度和能力的結果。總體而言,法治思維主要包括規則思維、程序思維等內容,對邏輯思辨能力有較高的要求。不管是態度還是能力,都不是僅僅了解法律條文就能獲得的,需要通過特定的方法加以訓練。我國公務員教育培訓在充分利用傳授文本知識的課堂講授方法的基礎上,針對不同類別、不同級別的公務員,有針對性地採用案例教學、情景模擬、結構化研討、實地考察、現場教學等態度和能力訓練的方法,此外還積極探索掛職培訓等新途徑。教無定法、貴在得法,這些教學方法的有機結合,為公務員在依法行政的態度、能力和行為方面的轉變和提高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第二,價值引領作用。一般來說,一種思維的養成必定和與之相關的事務的受重視程度相關聯。中國共產黨自成立之日起就非常重視幹部教育培訓,很早便提出要建立專門的黨校來承擔這項任務。作為一項重要事業,幹部教育培訓已經伴隨黨走過了九十多年的光輝歷程。改革開放後,為破除傳統幹部人事制度的諸多弊端,黨和國家決定建立公務員制度,作為重要子制度的公務員教育培訓,一開始便成為了重要的政策議題。1988年3月七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決定創辦行政學院進行公務員教育培訓,以此為標志,我國公務員教育培訓已經走過了二十多年歷程。當前,公務員教育培訓作為幹部教育培訓的有機組成部分,黨和國家始終高度重視。
從個人層面來看,公務員均把進入黨校、行政學院、幹部學院接受教育培訓看成是一件光榮而神聖的事情,當作職業生涯乃至整個人生的重要經歷。並且,與國民教育相比,公務員教育培訓屬於繼續教育和職業教育的范疇,國家需求、組織需求及崗位需求處於需求的主導地位,具有非常明確的價值取向,對公務員的職業發展具有直接和現實的意義。
因此,公務員教育培訓具有很強的價值引領作用。具體而言,這種價值引領作用直接體現在公務員教育培訓機構的課程和班次設置上,在一定的范圍內,某一類型課程和班次所佔的比重越大,表明受黨和國家重視程度越高,也就越能提高公務員的重視程度。在我國公務員教育培訓中,法治的課程和班次歷來佔有重要地位,如公務員的初任培訓和任職培訓都把法治作為主要內容之一,但這遠未達到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要求。十八屆四中全會對全面推進依法治國作出了系統的部署,法治相關的知識和能力在國家、組織和崗位層面的需求進一步提升,應逐步提高法治相關課程和班次的比重。
第三,法律優化作用。全會《決定》指出:「法律是治國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必須堅持立法先行,發揮立法的引領和推動作用,抓住提高立法質量這個關鍵」。法律質量的提高是一個復雜工程,從政策科學(政策科學一般對政策採取廣義的界定,法律包括在其中)的視角來審視,把接受教育培訓的公務員納入政策研究的主體范圍,能對法律起到重要的優化作用,這又能進一步強化他們的法治意識,提高他們的法治思維。
公務員教育培訓主渠道的黨校、行政學院和幹部學院都是重要的思想庫,具有三大特色:其一,相比其他類型的思想庫,這些機構是各級黨和政府的重要組成部門,它們與公共政策的制定、執行部門有著更緊密的聯系。其二,進入這些機構接受教育培訓的公務員作為公共政策的實踐者,了解公共政策的實際情況,熟知哪些政策可行,哪些政策在實際過程中存在問題,需要及時修訂和完善,是政策研究不可或缺的參與者。其三,這些機構擁有大批與公共行政相關的各領域的專家和學者,他們的研究方法與學院派的政策研究人員存在較大的差別,應用性和實踐性更強,為理論與實踐的相結合提供了堅實的基礎。因此,要充分發揮公務員教育培訓機構在政策研究方面的特色,為我國的法律優化提供智力支持。
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是一個系統的工程,需要各方面共同努力,協同推進。公務員教育培訓作為我國公務員制度、幹部教育培訓制度以及公共行政的基礎性組成部分,充分發揮它在提高公務員法治思維中的作用,將為依法行政、依法治國注入強大的內生動力。
⑥ 國家安全法培訓一周學習計劃怎麼落實
澳門特區立法會昨午僅以兩個多小時的時間,就對《維護國家安全法(草案)》的十五個條文內容逐項討論表決完成。其中大部份條文獲全票通過,餘下的條文也以絕對多數票獲得通過。由此,原本是看來十分「艱難」的為「澳門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的工作,就在「兩岸猿聲啼不住,輕舟已過萬重山」之下順利完成了。連同此前的四十天公開諮詢期,及《維護國家安全法(草案)》提交立法會後的兩個月的正式進行立法程序,前後只不過用了四個來月的時間。雖然期間出現過一些噪音,但的是支持的呼聲。由此可見,事在人為。如果前怕狼後怕虎,那就甚麼事情也將不成,為二十三條立法的工作也不知要拖延到何時,亦即國家安全網在澳門出現漏洞的隱患不知要留存到何時。但只要充分發揮主觀能動性,並緊密依靠各界社團及市民,下定決心,排除萬難,就是「人心齊,泰山移」,能夠戰勝任何艱難險阻。因此,為二十三條立法的實踐,將可為特區今後完成各種「難點」工作,提供極佳的經驗。實際上,澳門特區的為基本法二十三條立法的工作,是曾經遇到不少「難點」,實質上卻是「盲點」的經歷的。其一是受到香港「七一」大遊行導致香港的為二十三條立法工作被迫擱置的影響,誤以為澳門的同一項工作也將是困難重重;其二是自甘於「大香港小澳門」的思想束縛,認為既然香港回歸在前,澳門與香港相同的工作也應以香港為先,澳門隨後;其三是擔心為二十三條立法的工作,會「沖擊」特區正在推動進行的其他的難度較大的各項工作。因此,多次錯過了立法的最佳時機--即使是以香港的經驗教訓來作比照標准,也是屬於較易推動的時機,而致國家安全網在澳門特區出現的漏洞隱患,未能及時得到堵塞修補。但一旦下定決心將之推動之後,才發現原來所想中的種種「困難」,其實只是主觀想像而已,客觀存在卻並不是那麼一回事。畢竟,澳門的實際情況與香港並不一樣,澳門愛國愛澳傳統比較深厚,受國愛澳力量比較強大,只要相信群眾,依靠群眾,甚麼困難險阻,包括實際存在的困難和主觀想像的困難,就將都不在話下。當然,我們說不應妄自菲薄,並不等於是不重視困難。關鍵是在於必須樹立「在戰略上藐視困難,在戰術上重視困難」的態度和工作方法。在今次為二十三條立法的工作中,無論是具體負責推動工作的政府部門尤其是法律改革公室,還是各民間團體尤其是澳門基本法推廣協會,都是認真對待的,對立法時機是否已經成熟,為何澳門特區成立在後卻可比香港先行立法,及在受到國際金融危機沖擊影響下是否適宜立法等「活思想」問題,作了誠懇而又極具說服力的解釋,消除了部分市民的疑慮,也駁斥了某些異議反對人士的似是而非詭論。在今後特區的法制建設和政治建設的漫長歲月中,仍將會有類似的情況出現,今次為二十三條立法的成功經驗,就可被借鏡參考。因此可以說,今次為二十三條立法工作的經驗,將是今後特區各項工作的「參照樣板」。立法會通過《維護國家安全法》並由特首何厚鏵簽署公布後,下一步,就是如何宣推廣及貫徹落實《維護國家安全法》的問題了。對此,部分人存在著不同的看法。其中一種是,可參照國家立法的《反分裂國家法》「備而不用」,亦即政治宣示多於實質效用的方式,對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發揮「阻嚇」預防作用,而不一定需要「實牙實齒」地援引實施,以進一步消除部份人士的疑慮,及減少區內外異議反對人士的噪音。另一種看法就是,既然維護國家安全是澳門特區及其居民應盡的義務,也既然澳門地區的國家安全形勢十分嚴峻,更是出於有法必行的法制要求,是必須如同實施《澳門刑法典》及系列配套單行刑事法律那樣,也應嚴格執行《維護國家安全法》的。不管怎樣,《維護國家安全法》作為「澳門基本法」的配套法律,而且它本身就是具有憲制性質的刑事法律,就應如同澳門特區官民認真熱情宣傳推介「澳門基本法」那樣,認真熱情地宣傳推廣《維護國家安全法》。特區政府法務局和澳門基本法推廣協會宜採用各種靈活有效的方式,積極宣傳推廣《維護國家安全法》,包括編制小冊子及進行巡迴展覽等,使之做到家喻戶曉,從而自覺地做到凡是不利於國家安全的事情,都不要做,並與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作斗爭,從而在澳門特區構築起維護國家安全的銅牆鐵壁。
⑦ 法律進機關活動方案
為認真貫徹落實市依法治市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於印發《法律六進暨依法治理示範單位主題實踐活動主要內容》的通知精神,全面提高市國土資源局廣大幹部職工依法行政、依法辦事的能力,現就市國土資源局開展「法律進機關」活動提出如下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和活動目標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黨的十七屆五中、六中全會精神為指導,以「弘揚法治精神,共建和諧國土」為主題,大力開展「法律進機關」活動,教育廣大幹部職工增強法律意識,權力、義務、責任相一致意識,努力構建和諧良好的國土資源法治環境。
(二)活動目標
通過深入開展「法律進機關」活動,進一步強化幹部職工的憲法意識,增強機關工作人員特別是執法人員的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形成良好的法律素養,提高依法決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和服務社會的能力。
二、學習對象和學習內容
(一)學習對象
國土資源局機關全體幹部職工。
(二)學習內容
1、公共法律知識。主要是《憲法》、《公務員法》、《行政訴訟法》、《行政復議法》、《行政處罰法》、《行政許可法》、《物權法》、《勞動合同法》、《國家賠償法》等。
2、國土資源管理法律法規:《土地管理法》、《礦產資源法》、《房地產管理法》、《測繪法》、《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寧夏回族自治區土地管理條例》、《寧夏回族自治區礦產資源管理條例》、《基本農田保護條例》、《土地調查條例》、《土地登記規則》、《土地登記辦法》、《地質災害防治條例》、《違反土地管理規定行為處分辦法》等。這些法律、法規、規章是我們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主要法律依據。
三、主要措施
(一)抓好執法培訓教育,進一步提高國土資源局執法人員的業務素質和執法水平。
1、堅持並落實黨組(中心組)集體學法制度,制定市國土資源局關於2012年中心組理論學習的安排意見,每年集中學法不少於12次。
2、繼續做好法制教育培訓工作:一是邀請局法律顧問舉辦一期執法人員法制講座,以行政訴訟法、行政處罰法、行政許可法等法律法規為重點,對全局幹部職工進行培訓;二是邀請市普法講師團圍繞國土政策法規和社會群眾關注的熱點問題,宣講有關政策法規知識;三是積極組織幹部職工參加市政府辦公室舉辦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法律與專業三年培訓。通過法制教育培訓,使領導幹部、執法人員做到知法、懂法,規范行業執法程序和行為,進一步提高其依法行政水平和依法辦事能力。
3、制定市國土資源局「法律進機關」活動2012年度學法安排表,採取集中學習、分組學習和個人自學3種方式,重點學習國土資源管理相關法律法規。幹部職工年度學法不得少於40學時,學法筆記達到3萬字以上。局屬各單位要結合各自特點,制定年度學法計劃,並認真開展學法用法活動。
(二)利用三個平台,構建法制宣傳教育網路,增強法制意識。
建立多方位、長效性的法制宣傳教育網路,形成行政管理部門與管理相對人的溝通和互動。
1、在中衛日報刊登國土資源局有關法律法規方面的信息和新出台的規范性文件,以及本市涉及國土資源管理、國土資源執法等方面違法違規案件查處情況等。
2、充分發揮市國土資源局網站的政策法規宣傳平台作用,在區域網站《政策法規》專頁,有針對性地設置政策法規和知識問答,定期更新內容。
3、設置公告欄,張貼或發放政策法規宣傳材料。
(三)開展專項活動,擴大宣傳教育覆蓋面,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1、開展法制宣傳月活動。3月1日-3月31日,通過開展法律咨詢、法律知識講座、「三八」婦女維權周等活動,加大法制宣傳力度,提升市國土資源局幹部職工的法治水平,增強廣大群眾自覺遵守國土資源法律法規意識。
2、開展法制宣傳教育主題活動。充分利用「3.19」礦產資源法宣傳日、「4·22」世界地球日、「6·25」全國土地日、「8.29」測繪法宣傳日、「12·4」全國法制宣傳日等重大法制宣傳教育節日,開展法制理論宣講活動,引導全局幹部職工及服務對象學法守法,自覺運用法律法規規范自己的行為,形成遵守紀律、崇尚法律、依法辦事的良好氛圍。
(四)公眾評議。
通過政風行風評議、上門徵求意見等方式,掌握本單位在開展「法律進機關」活動中的公眾滿意程度,徵求開展「法律進機關」活動的意見,並在工作中不斷加以改進和提高。
(五)評先樹優。
開展學法用法示範單位和學法用法模範工作人員、執法人員評選活動,年底對先進單位和個人進行表彰獎勵。
四、活動要求
(一)加強領導,提高認識。局屬各單位要充分認識開展「法律進機關」活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實增強責任感與使命感,把「法律進機關」作為「六五」普法活動的重要載體,擺上重要日程,制定具體的工作措施,確保活動取得實效。
(二)加強宣傳,樹立典型。要充分利用報刊、廣播、電視、網路等媒體,採取各種形式,及時總結宣傳「法律進機關」的先進經驗和典型,通過發揮典型的示範帶動作用促進「法律進機關」活動的深入開展。
(三)做好總結,表彰先進。局屬各單位要大膽探索「法律進機關」活動的新形式,不斷總結、推廣「法律進機關」活動好的經驗、做法和典型。對活動中表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在年終考核時將予以表彰獎勵。
⑧ 學習行政執法知識的方法
行政執法知識是深圳市錄用行政執法類公務員的筆試科目之一。為指導廣大應試人員熟悉考試內容,在廣泛徵求意見和不斷總結公務員錄用考試工作經驗的基礎上,我們編寫了《行政執法知識學習指導》這本輔導用書。
本書匯集了深圳市錄(聘)用各系列行政執法類公務員筆試要求掌握的法律法規,緊扣考試大綱,較全面地覆蓋了相關的知識點,並輔以有針對性的學習指導和強化練習題,利於應試人員快速高效地掌握必考常考內容。應試人員使用本書備考時,應按各系列行政執法類公務員的考試大綱,選擇相應的內容進行復習。上篇
一、行政處罰法及相關知識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
行政處罰法學習要點
行政處罰法及相關知識強化訓練題
行政處罰法及相關知識強化訓練題答案
二、行政許可法及相關知識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行政許可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
行政許可法學習要點
行政許可法及相關知識強化訓練題
行政許可法及相關知識強化訓練題答案
三、行政復議法及相關知識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實施條例
行政復議法學習要點
行政復議法及相關知識強化訓練題
行政復議法及相關知識強化訓練題答案
四、行政訴訟法及相關知識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若干問題的解釋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行政訴訟證據若干問題的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國際貿易行政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反傾銷行政案件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反補貼行政案件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印發《關於審理行政案件適用法律規范問題的座談會紀要》的通知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行政案件管轄若干問題的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行政訴訟撤訴若干問題的規定
行政訴訟法學習要點
行政訴訟法及相關知識強化訓練題
行政訴訟法及相關知識強化訓練題答案
五、國家賠償法及相關知識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賠償法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賠償委員會審理賠償案件程序的暫行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民法院國家賠償確認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試行)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賠償法》幾個問題的解釋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行政訴訟中司法賠償若干問題的解釋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行政賠償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
國家賠償法學習要點
國家賠償法及相關知識強化訓練題
國家賠償法及相關知識強化訓練題答案
下篇
六、刑法及相關知識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刑法及相關知識強化訓練題
刑法及相關知識強化訓練題答案
七、刑事訴訟法及相關知識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其他刑事訴訟法律法規目錄(摘選)
刑事訴訟法及相關知識強化訓練題
刑事訴訟法及相關知識強化訓練題答案
八、人民警察法及相關知識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條例
人民警察法及相關知識強化訓練題
人民警察法及相關知識強化訓練題答案
九、公安行政執法法律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
深圳經濟特區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罰條例
公安基礎知識學習提綱
十、其他行政執法法律法規
(一)司法行政執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監獄法
其他司法行政執法法律法規目錄(摘選)
(二)城市管理綜合執法
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
城市綠化條例
城市道路管理條例
其他城市管理綜合執法法律法規目錄(摘選)
(三)規劃土地監察行政執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
其他規劃土地監察行政執法法律法規目錄(摘選)
(四)勞動監察行政執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其他勞動行政執法法律法規目錄(摘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