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衛生知識培訓試題答案
選擇題
1-5 CADAB。6-10ADCDD。11-15DDBCC。16-20ABDBD。21-25AABAC。26-30CDCBC
判斷題
1-5對錯對錯錯。6-10對對錯對錯。11-15對錯對對錯。16-20錯對對錯錯
填空題
1、為保證食品安全,保證公眾身體健康,生命安全
2、食品安全培訓
3、一年,從業健康證
4、衛生管理制度,衛生管理檔案
5、病毒性肝炎,化膿性或者滲出者
② 手衛生知識培訓試卷
手衛生規范試題00
科室
姓名
得分
填空題(20個空
1、手衛生為醫務人員洗版手、衛生手消毒和權
外科手消毒的總稱。
2、醫務人員用速干手消毒劑揉搓雙手,以
減少手部暫居菌的過程,稱為衛生手消毒。
3、醫療機構應制定並落實手衛生管理制
度,配備有效、便捷的手衛生設施。
4、醫療機構應加強對醫務人員手衛生工作
的指導與監督,提高醫務人員手衛生的依從
性。
6、手消毒效果應達到如下相應要求
a)衛生手消毒,監測的細菌菌落總數應
10cfu/cm2。
b)外科手消毒,監測的細菌菌落總數應
5cfu/cm2。
7、肥皂應保持清潔與乾燥。盛放皂液的容
器宜為一次性使用,重復使用的容器應
每周清潔與消毒。皂液有渾濁或變色時及
時更換,並清潔、消毒容器。
8、手消毒劑應取得衛生部衛生許可批件,
有效期內使用。
9、手衛生為清潔、消毒和清洗的總稱。
10、醫療機構應定期開展手衛生的全員培
訓,醫務人員應掌握手衛生知識和正確的手
衛生
方法,保障洗手與手消毒的效果
③ 食品衛生知識培訓考試試卷
一判斷題
1.對。
2.錯。
3.錯。
4.錯。
二單項選擇題
1.B
2.A
3.C
4.C
④ 檢健康證發的公共場所衛生知識培訓試卷答案。
一、單選題1、 國家對公共場所實行(B 衛生許可證)制度。P792、 公共場所直接為顧客服務的人員,應持有(A 健康合格證)方能上崗。P803、 公共場所經營者應當組織從業人員(A 每年)進行健康檢查,從業人員在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證明後方可上崗。P834、 公共場所經營者應當按照衛生標准、規范的要求對公共場所的空氣、微小氣候、水質、採光、照明、雜訊、顧客用品用具等進行衛生檢測,檢測每年不得少於(A 一次)。P845、 公共場所經營者需要延續衛生許可證的,應當在衛生許可證有效期屆滿(B 30)日前,向原發證衛生行政部門提出申請。P866、 以塗改、轉讓、倒賣、偽造的衛生許可證擅自營業的處以(C 五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款。P877、 公共場所發生危害健康事故的,經營者應當立即處置,防止危害擴大,並及時向(B 縣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報告。P858、 集中空調通風系統的開放式冷卻塔每年清洗不少於(A 一)次。P1279、 公共場所經營者變更(C 單位名稱)、法定代表人或者負責人的,應當向原發證衛生行政部門辦理變更手續。P8510、 公共場所經營者變更(B 經營項目)、經營場所地址的,應當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重新申請衛生許可證。P85二、填空1、 公共場所經營者應當保持公共場所空氣流通,室內空氣質量應當符合國家衛生標准和要求。P832、 衛生許可證、健康合格證均不得塗改、轉讓、倒賣、偽造,否則將處以200~1500元的行政罰款。P873、 淋浴室通往游泳池通道上應設強制過式浸腳消毒池,池長不小於2米,寬度應與走道相同,深度20厘米。P1194、 公共茶具應每日清洗消毒,清潔的茶具必須表面光潔,無油漬、無水漬、無異味。P145、 為滿足清洗消毒需要,住宿場所宜設立一定數量的獨立清洗消毒間,且有明顯消毒設施。P906、 床上用品應做到一客一換,長住客至少一周一換,客用棉製品,客人送洗衣物、清潔抹布應消毒清洗。P147、 商場內應清潔整齊,採用濕式清掃,垃圾日產日清。P168、 國家對公共場所實行衛生許可證制度,經營單位須取得衛生許可證後,方可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登記,辦理營業執照。P799、 大中型商場須設顧客衛生間,衛生間應有良好通風排氣裝置,做到清潔無異味。P1610、 沐浴場所經營單位應在沐浴場所門口醒目位置設有禁止性病和各種傳染性皮膚病等患者就浴的明顯標志。P27三、問答題1、 公共場所的消毒原則?P48①、 沒有傳染病流行時的公共場所是相對安全的,平時注意加強通風、保持好環境衛生,進行一般消毒即可。②、 傳染病流行時的公共場所除加強通風、保持好環境衛生外,需對重點部位以及人員活動頻繁的地方、區域進行專業消毒。③、 能正常通風處、室外地面以及車廂等交通工具外部一般不需消毒。④、 消毒的重點部位是電梯間、衛生間及公眾經常接觸、使用的器具(如櫃台、桌椅、沙發、門把手、水龍頭、共用電話、電梯開關及公共廁所、交通工具內部器具等)。2、 公共場所傳染病的預防策略及對傳染源的控制措施有哪些?P6傳染病的預防策略是以預防為主、加強健康教育。加強人群免疫、改善衛生條件、加強國境衛生檢疫、加強傳染病監測。對傳染源做到「五早」,即早發現、早診斷、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對病原攜帶者做到登記、管理、隨訪至陰性;對接觸者做到檢疫(留驗、醫學觀察)、應急接種與葯物預防;對動物傳染源依據危害大小和經濟價值作出衛生處理。
⑤ 公共場所從業人員衛生知識培訓試題答案
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 (1987年4月1日國務院發布)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創造良好的公共場所衛生條件,預防疾病,保障人體健康,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本條例適用於下列公共場所:
(一)賓館、飯館、旅店、招待所、車馬店、咖啡館、酒吧、茶座;
(二)公共浴室、理發店、美容店;
(三)影劇院、錄像廳(室)、游藝廳(室)、舞廳、音樂廳;
(四)體育場(館)、游泳場(館)、公園;
(五)展覽館、博物館、美術館、圖書館;
(六)商場(店)、書店;
(七)候診室、候車(機、船)室、公共交通工具。
第三條 公共場所的下列項目應符合國家衛生標准和要求:
(一)空氣、微小氣候(濕度、溫度、風速);
(二)水質;
(三)採光、照明;
(四)噪音;
(五)顧客用具和衛生設施。
公共場所的衛生標准和要求,由衛生部負責制定。
第四條 國家對公共場所以及新建、改建、擴建的公共場所的選址和設計實行「衛生許可證」制度。
「衛生許可證」由縣以上衛生行政部門簽發。
第二章 衛生管理 第五條 公共場所的主管部門應當建立衛生管理制度,配備專職或者兼職衛生管理人員,對所屬經營單位(包括個體經營者,下同)的衛生狀況進行經常性檢查,並提供必要的條件。
第六條 經營單位應當負責所經營的公共場所的衛生管理,建立衛生責任制度,對本單位的從業人員進行衛生知識的培訓和考核工作。
第七條 公共場所直接為顧客服務的人員,持有「健康合格證」方能從事本職工作。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活動期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以及其他有礙公共衛生的疾病的,治癒前不得從事直接為顧客服務的工作。
第八條 經營單位須取得「衛生許可證」後,方可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登記,辦理營業執照。在本條例實施前已開業的,須經衛生防疫機構驗收合格後,補發「衛生許可證」。「衛生許可證」兩年復核一次。
第九條 公共場所因不符合衛生標准和要求造成危害健康事故的,經營單位應妥善處理,並及時報告衛生防疫機構。
第三章 衛生監督 第十條 各級衛生防疫機構,負責管轄范圍內的公共場所衛生監督工作。
民航、鐵路、交通、廠(場)礦衛生防疫機構對管轄范圍內的公共場所,施行衛生監督,並接受當地衛生防疫機構的業務指導。
第十一條 衛生防疫機構根據需要設立公共場所衛生監督員,執行衛生防疫機構交給的任務。公共場所衛生監督員由同級人民政府發給證書
民航、鐵路、交通、工礦企業衛生防疫機構的公共場所衛生監督員,由其上級主管部門發給證書。
第十二條 衛生防疫機構對公共場所的衛生監督職責:
(一)對公共場所進行衛生監測和衛生技術指導;
(二)監督從業人員健康檢查,指導有關部門對從業人員進行衛生知識的教育和培訓;
(三)對新建、擴建、改建的公共場所的選址和設計進行衛生審查,並參加竣工驗收。
第十三條 衛生監督員有權對公共場所進行現場檢查,索取有關資料,經營單位不得拒絕或隱瞞。衛生監督員對所提供的技術資料有保密的責任
公共場所衛生監督員在執行任務時,應佩戴證章、出示證件。
第四章 罰 則 第十四條 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單位或者個人,衛生防疫機構可以根據情節輕重,給予警告、罰款、停業整頓、吊銷「衛生許可證」的行政處罰:
(一)衛生質量不符合國家衛生標准和要求,而繼續營業的;
(二)未獲得「健康合格證」,而從事直接為顧客服務的;
(三)拒絕衛生監督的;
(四)未取得「衛生許可證」,擅自營業的。
罰款一律上交國庫
第十五條 違反本條例的規定造成嚴重危害公民健康的事故或中毒事故的單位或者個人,應當對受害人賠償損失
違反本條例致人殘疾或者死亡,構成犯罪的,應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直接責任人員的刑事責任。
第十六條 對罰款、停業整頓及吊銷「衛生許可證」的行政處罰不服的,在接到處罰通知之日起十五天內,可以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但對公共場所衛生質量控制的決定應立即執行。對處罰的決定不履行又逾期不起訴的,由衛生防疫機構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第十七條 公共場所衛生監督機構和衛生監督員必須盡職盡責,依法辦事。對玩忽職守,濫用職權,收取賄賂的,由上級主管部門給予直接責任人員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直接責任人員的刑事責任 第五章 附 則 第十八條 本條例的實施細則由衛生部負責制定。 第十九條 本條例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⑥ 職業衛生知識培訓考試試題(帶答案)
目前我國職業病共分10大類?種
⑦ 公共場所從業人員衛生知識培訓考試試卷(c卷)
是辦健康怔的嗎?
廣州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衛生法律和技術知識培訓試卷
—、選擇題(每題只選一個答案,在你認為正確的答案字母上打圈)
1.《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何時公布施行?
A:1989年10月1日B:1983年7月1日C:1982年11月19日D:1995年10月30日
2.《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共有幾章幾條?
A:九章45條B:六章50條C:九章57條D:九章50條
3.食品經營人員持有的健康證有效時間是:
如果是這份卷,那詳細請參閱http://user.qzone.qq.com/234653340/blog/1230266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