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醫務人員職業安全防護培訓計劃
醫療衛生行業是勞動和技術密集型行業 ,醫務人員是構成社會勞動力的一個重要部分 。醫務人員在工作過程中需要面對各種疾病的患者 ,經常暴露於生物
、化學、物理有害因素中 ,並處於高度緊張及心理學過度應急狀態 ,遇到突發公共衛生事件 ,還需要面對並處理瀕臨危難的個體 、群體
,有時甚至處於危險的環境中 ,其所遇到的職業性危害 ,既有慢性長期的影響 ,又有急性突發性的危害 。醫務人員擔負救死扶傷的使命
,是掌握著疾病診斷和救治豐富知識和技能的群體 ,其工作環境充滿危險 ,如何保護該特殊職業人群的身體健康 、生命安全 ,並改善他們的生命質量
,是職業衛生工作者和社會都必須擔負的責任 。醫務人員具有傳染病易感者和感染源的雙重身份 ,做好醫務人員的職業防護 ,既保護了醫務人員
,又保護了病人 ,具有非常重要的臨床意義。
㈡ 安全知識資料
一、行走須知
1、行人須在人行道內行走,沒有人行道的要靠路邊行走;
2、行人不準在車行道 上追逐、猛跑,不準在車輛臨近時突然猛拐橫穿;
3、不準在道 路上扒車、追車,不準強行攔車或拋物擊車;
4、不準在公路上玩耍、嬉鬧;
5、學齡前兒童在街道或公路上行走,須有成年人帶領;
二、乘車須知
1、不準在道路中間招呼車輛;
2、機動車在行駛中不準將身體的任何部位伸出窗外;
3、乘車時,不準站立,不準在車內吃東西;
4、不強行上下車,做到先下後上,候車要排隊,按秩序上車;下車後要等車輛開走後再行走,如要穿越馬路,一定要確保安全的情況下穿行;
5、不乘坐超載車輛,不乘坐無載客許可證、運動證的車輛;
三、騎車須知
1、未滿十二周歲的兒童不準在道路上騎自行車、三輪車;
2、拐彎前須減速慢行,向後瞭望,伸手示意,不準突然拐彎;
3、不準雙手離把,不準攀扶其他車輛或手中持物;
4、不準車輛並行、互相追逐或曲折競駛;
5、要經常檢查車子性能,響鈴、剎車或其他部件有問題時不能騎車,應及時修理;
6、不準撐傘騎車,不準騎車帶人;
7、不準在道路上學騎車;
8、不準在車行道上停車或與機動車爭道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