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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安全生產培訓包括哪些

發布時間:2021-03-12 00:17:41

Ⅰ 交通安全有哪幾個方面

第一章總則

第二章車輛和駕駛人

第一節機動車、非機動車

第二節機動車駕駛人

第三章道路通行條件

第四章道路通行規定

第一節一般規定

第二節機動車通行規定

第三節非機動車通行規定

第四節行人和乘車人通行規定

第五節高速公路的特別規定

第五章交通事故處理

第六章執法監督

第七章法律責任

第八章附則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維護道路交通秩序,預防和減少交通事故,保護人身安全,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財產安全及其他合法權益,提高通行效率,制定本法。

第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車輛駕駛人、行人、乘車人以及與道路交通活動有關的單位和個人,都應當遵守本法。

第三條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應當遵循依法管理、方便群眾的原則,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暢通。

第四條各級人民政府應當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與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相適應。

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適應道路交通發展的需要,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制定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規劃,並組織實施。

第五條國務院公安部門負責全國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交通、建設管理部門依據各自職責,負責有關的道路交通工作。

第六條各級人民政府應當經常進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提高公民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識。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及其交通警察執行職務時,應當加強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宣傳,並模範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

機關、部隊、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以及其他組織,應當對本單位的人員進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

教育行政部門、學校應當將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納入法制教育的內容。

新聞、出版、廣播、電視等有關單位,有進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的義務。

第七條對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應當加強科學研究,推廣、使用先進的管理方法、技術、設備。

第二章車輛和駕駛人

第一節機動車、非機動車

第八條國家對機動車實行登記制度。機動車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登記後,方可上道路行駛。尚未登記的機動車,需要臨時上道路行駛的,應當取得臨時通行牌證。

第九條申請機動車登記,應當提交以下證明、憑證:

(一)機動車所有人的身份證明;

(二)機動車來歷證明;

(三)機動車整車出廠合格證明或者進口機動車進口憑證;

(四)車輛購置稅的完稅證明或者免稅憑證;

(五)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在機動車登記時提交的其他證明、憑證。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完成機動車登記審查工作,對符合前款規定條件的,應當發放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和行駛證;對不符合前款規定條件的,應當向申請人說明不予登記的理由。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以外的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發放機動車號牌或者要求機動車懸掛其他號牌,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的式樣由國務院公安部門規定並監制。

第十條准予登記的機動車應當符合機動車國家安全技術標准。申請機動車登記時,應當接受對該機動車的安全技術檢驗。但是,經國家機動車產品主管部門依據機動車國家安全技術標准認定的企業生產的機動車型,該車型的新車在出廠時經檢驗符合機動車國家安全技術標准,獲得檢驗合格證的,免予安全技術檢驗。

第十一條駕駛機動車上道路行駛,應當懸掛機動車號牌,放置檢驗合格標志、保險標志,並隨車攜帶機動車行駛證。

機動車號牌應當按照規定懸掛並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擋、污損。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收繳、扣留機動車號牌。

第十二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辦理相應的登記:

(一)機動車所有權發生轉移的;

(二)機動車登記內容變更的;

(三)機動車用作抵押的;

(四)機動車報廢的。

第十三條對登記後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根據車輛用途、載客載貨數量、使用年限等不同情況,定期進行安全技術檢驗。對提供機動車行駛證和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單的,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機構應當予以檢驗,任何單位不得附加其他條件。對符合機動車國家安全技術標準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發給檢驗合格標志。

對機動車的安全技術檢驗實行社會化。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實行社會化的地方,任何單位不得要求機動車到指定的場所進行檢驗。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機構不得要求機動車到指定的場所進行維修、保養。

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機構對機動車檢驗收取費用,應當嚴格執行國務院價格主管部門核定的收費標准。

第十四條國家實行機動車強制報廢制度,根據機動車的安全技術狀況和不同用途,規定不同的報廢標准。

應當報廢的機動車必須及時辦理注銷登記。

達到報廢標準的機動車不得上道路行駛。報廢的大型客、貨車及其他營運車輛應當在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的監督下解體。

第十五條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應當按照規定噴塗標志圖案,安裝警報器、標志燈具。其他機動車不得噴塗、安裝、使用上述車輛專用的或者與其相類似的標志圖案、警報器或者標志燈具。

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應當嚴格按照規定的用途和條件使用。

公路監督檢查的專用車輛,應當依照公路法的規定,設置統一的標志和示警燈。

第十六條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拼裝機動車或者擅自改變機動車已登記的結構、構造或者特徵;

(二)改變機動車型號、發動機號、車架號或者車輛識別代號;

(三)偽造、變造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檢驗合格標志、保險標志;

(四)使用其他機動車的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檢驗合格標志、保險標志。

第十七條國家實行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制度,設立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第十八條依法應當登記的非機動車,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登記後,方可上道路行駛。

依法應當登記的非機動車的種類,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當地實際情況規定。

非機動車的外形尺寸、質量、制動器、車鈴和夜間反光裝置,應當符合非機動車安全技術標准。

第二節機動車駕駛人

第十九條駕駛機動車,應當依法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申請機動車駕駛證,應當符合國務院公安部門規定的駕駛許可條件;經考試合格後,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發給相應類別的機動車駕駛證。

持有境外機動車駕駛證的人,符合國務院公安部門規定的駕駛許可條件,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考核合格的,可以發給中國的機動車駕駛證。

駕駛人應當按照駕駛證載明的准駕車型駕駛機動車;駕駛機動車時,應當隨身攜帶機動車駕駛證。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以外的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收繳、扣留機動車駕駛證。

第二十條機動車的駕駛培訓實行社會化,由交通主管部門對駕駛培訓學校、駕駛培訓班實行資格管理,其中專門的拖拉機駕駛培訓學校、駕駛培訓班由農業(農業機械)主管部門實行資格管理。

駕駛培訓學校、駕駛培訓班應當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對學員進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駕駛技能的培訓,確保培訓質量。

任何國家機關以及駕駛培訓和考試主管部門不得舉辦或者參與舉辦駕駛培訓學校、駕駛培訓班。

第二十一條駕駛人駕駛機動車上道路行駛前,應當對機動車的安全技術性能進行認真檢查;不得駕駛安全設施不全或者機件不符合技術標准等具有安全隱患的機動車。

第二十二條機動車駕駛人應當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規定,按照操作規范安全駕駛、文明駕駛。

飲酒、服用國家管制的精神葯品或者麻醉葯品,或者患有妨礙安全駕駛機動車的疾病,或者過度疲勞影響安全駕駛的,不得駕駛機動車。

任何人不得強迫、指使、縱容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機動車安全駕駛要求駕駛機動車。

第二十三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定期對機動車駕駛證實施審驗。

第二十四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行為,除依法給予行政處罰外,實行累積記分制度。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累積記分達到規定分值的機動車駕駛人,扣留機動車駕駛證,對其進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教育,重新考試;考試合格的,發還其機動車駕駛證。

對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在一年內無累積記分的機動車駕駛人,可以延長機動車駕駛證的審驗期。具體辦法由國務院公安部門規定。

第三章道路通行條件

第二十五條全國實行統一的道路交通信號。

交通信號包括交通信號燈、交通標志、交通標線和交通警察的指揮。

交通信號燈、交通標志、交通標線的設置應當符合道路交通安全、暢通的要求和國家標准,並保持清晰、醒目、准確、完好。

根據通行需要,應當及時增設、調換、更新道路交通信號。增設、調換、更新限制性的道路交通信號,應當提前向社會公告,廣泛進行宣傳。

第二十六條交通信號燈由紅燈、綠燈、黃燈組成。紅燈表示禁止通行,綠燈表示准許通行,黃燈表示警示。

第二十七條鐵路與道路平面交叉的道口,應當設置警示燈、警示標志或者安全防護設施。無人看守的鐵路道口,應當在距道口一定距離處設置警示標志。

第二十八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設置、移動、佔用、損毀交通信號燈、交通標志、交通標線。

道路兩側及隔離帶上種植的樹木或者其他植物,設置的廣告牌、管線等,應當與交通設施保持必要的距離,不得遮擋路燈、交通信號燈、交通標志,不得妨礙安全視距,不得影響通行。

第二十九條道路、停車場和道路配套設施的規劃、設計、建設,應當符合道路交通安全、暢通的要求,並根據交通需求及時調整。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發現已經投入使用的道路存在交通事故頻發路段,或者停車場、道路配套設施存在交通安全嚴重隱患的,應當及時向當地人民政府報告,並提出防範交通事故、消除隱患的建議,當地人民政府應當及時作出處理決定。

第三十條道路出現坍塌、坑漕、水毀、隆起等損毀或者交通信號燈、交通標志、交通標線等交通設施損毀、滅失的,道路、交通設施的養護部門或者管理部門應當設置警示標志並及時修復。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發現前款情形,危及交通安全,尚未設置警示標志的,應當及時採取安全措施,疏導交通,並通知道路、交通設施的養護部門或者管理部門。

第三十一條未經許可,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佔用道路從事非交通活動。

第三十二條因工程建設需要佔用、挖掘道路,或者跨越、穿越道路架設、增設管線設施,應當事先徵得道路主管部門的同意;影響交通安全的,還應當徵得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的同意。

施工作業單位應當在經批準的路段和時間內施工作業,並在距離施工作業地點來車方向安全距離處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採取防護措施;施工作業完畢,應當迅速清除道路上的障礙物,消除安全隱患,經道路主管部門和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驗收合格,符合通行要求後,方可恢復通行。

對未中斷交通的施工作業道路,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加強交通安全監督檢查,維護道路交通秩序。

第三十三條新建、改建、擴建的公共建築、商業街區、居住區、大(中)型建築等,應當配建、增建停車場;停車泊位不足的,應當及時改建或者擴建;投入使用的停車場不得擅自停止使用或者改作他用。

在城市道路范圍內,在不影響行人、車輛通行的情況下,政府有關部門可以施劃停車泊位。

第三十四條學校、幼兒園、醫院、養老院門前的道路沒有行人過街設施的,應當施劃人行橫道線,設置提示標志。

城市主要道路的人行道,應當按照規劃設置盲道。盲道的設置應當符合國家標准。

第四章道路通行規定

第一節一般規定

第三十五條機動車、非機動車實行右側通行。

第三十六條根據道路條件和通行需要,道路劃分為機動車道、非機動車道和人行道的,機動車、非機動車、行人實行分道通行。沒有劃分機動車道、非機動車道和人行道的,機動車在道路中間通行,非機動車和行人在道路兩側通行。

第三十七條道路劃設專用車道的,在專用車道內,只准許規定的車輛通行,其他車輛不得進入專用車道內行駛。

第三十八條車輛、行人應當按照交通信號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現場指揮時,應當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揮通行;在沒有交通信號的道路上,應當在確保安全、暢通的原則下通行。

第三十九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根據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體情況,可以對機動車、非機動車、行人採取疏導、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遇有大型群眾性活動、大范圍施工等情況,需要採取限制交通的措施,或者作出與公眾的道路交通活動直接有關的決定,應當提前向社會公告。

第四十條遇有自然災害、惡劣氣象條件或者重大交通事故等嚴重影響交通安全的情形,採取其他措施難以保證交通安全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實行交通管制。

第四十一條有關道路通行的其他具體規定,由國務院規定。

第二節機動車通行規定

第四十二條機動車上道路行駛,不得超過限速標志標明的最高時速。在沒有限速標志的路段,應當保持安全車速。

夜間行駛或者在容易發生危險的路段行駛,以及遇有沙塵、冰雹、雨、雪、霧、結冰等氣象條件時,應當降低行駛速度。

第四十三條同車道行駛的機動車,後車應當與前車保持足以採取緊急制動措施的安全距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超車:

(一)前車正在左轉彎、掉頭、超車的;

(二)與對面來車有會車可能的;

(三)前車為執行緊急任務的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的;

(四)行經鐵路道口、交叉路口、窄橋、彎道、陡坡、隧道、人行橫道、市區交通流量大的路段等沒有超車條件的。

第四十四條機動車通過交叉路口,應當按照交通信號燈、交通標志、交通標線或者交通警察的指揮通過;通過沒有交通信號燈、交通標志、交通標線或者交通警察指揮的交叉路口時,應當減速慢行,並讓行人和優先通行的車輛先行。

第四十五條機動車遇有前方車輛停車排隊等候或者緩慢行駛時,不得借道超車或者佔用對面車道,不得穿插等候的車輛。

在車道減少的路段、路口,或者在沒有交通信號燈、交通標志、交通標線或者交通警察指揮的交叉路口遇到停車排隊等候或者緩慢行駛時,機動車應當依次交替通行。

第四十六條機動車通過鐵路道口時,應當按照交通信號或者管理人員的指揮通行;沒有交通信號或者管理人員的,應當減速或者停車,在確認安全後通過。

第四十七條機動車行經人行橫道時,應當減速行駛;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應當停車讓行。

機動車行經沒有交通信號的道路時,遇行人橫過道路,應當避讓。

第四十八條機動車載物應當符合核定的載質量,嚴禁超載;載物的長、寬、高不得違反裝載要求,不得遺灑、飄散載運物。

機動車運載超限的不可解體的物品,影響交通安全的,應當按照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指定的時間、路線、速度行駛,懸掛明顯標志。在公路上運載超限的不可解體的物品,並應當依照公路法的規定執行。

機動車載運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學物品以及劇毒、放射性等危險物品,應當經公安機關批准後,按指定的時間、路線、速度行駛,懸掛警示標志並採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第四十九條機動車載人不得超過核定的人數,客運機動車不得違反規定載貨。

第五十條禁止貨運機動車載客。

貨運機動車需要附載作業人員的,應當設置保護作業人員的安全措施。

第五十一條機動車行駛時,駕駛人、乘坐人員應當按規定使用安全帶,摩托車駕駛人及乘坐人員應當按規定戴安全頭盔。

第五十二條機動車在道路上發生故障,需要停車排除故障時,駕駛人應當立即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將機動車移至不妨礙交通的地方停放;難以移動的,應當持續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並在來車方向設置警告標志等措施擴大示警距離,必要時迅速報警。

第五十三條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執行緊急任務時,可以使用警報器、標志燈具;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駛路線、行駛方向、行駛速度和信號燈的限制,其他車輛和行人應當讓行。

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非執行緊急任務時,不得使用警報器、標志燈具,不享有前款規定的道路優先通行權。

第五十四條道路養護車輛、工程作業車進行作業時,在不影響過往車輛通行的前提下,其行駛路線和方向不受交通標志、標線限制,過往車輛和人員應當注意避讓。

灑水車、清掃車等機動車應當按照安全作業標准作業;在不影響其他車輛通行的情況下,可以不受車輛分道行駛的限制,但是不得逆向行駛。

第五十五條高速公路、大中城市中心城區內的道路,禁止拖拉機通行。其他禁止拖拉機通行的道路,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當地實際情況規定。

在允許拖拉機通行的道路上,拖拉機可以從事貨運,但是不得用於載人。

第五十六條機動車應當在規定地點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機動車;但是,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條規定施劃的停車泊位除外。

在道路上臨時停車的,不得妨礙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

第三節非機動車通行規定

第五十七條駕駛非機動車在道路上行駛應當遵守有關交通安全的規定。非機動車應當在非機動車道內行駛;在沒有非機動車道的道路上,應當靠車行道的右側行駛。

第五十八條殘疾人機動輪椅車、電動自行車在非機動車道內行駛時,最高時速不得超過十五公里。

第五十九條非機動車應當在規定地點停放。未設停放地點的,非機動車停放不得妨礙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

第六十條駕馭畜力車,應當使用馴服的牲畜;駕馭畜力車橫過道路時,駕馭人應當下車牽引牲畜;駕馭人離開車輛時,應當拴系牲畜。

第四節行人和乘車人通行規定

第六十一條行人應當在人行道內行走,沒有人行道的靠路邊行走。

第六十二條行人通過路口或者橫過道路,應當走人行橫道或者過街設施;通過有交通信號燈的人行橫道,應當按照交通信號燈指示通行;通過沒有交通信號燈、人行橫道的路口,或者在沒有過街設施的路段橫過道路,應當在確認安全後通過。

第六十三條行人不得跨越、倚坐道路隔離設施,不得扒車、強行攔車或者實施妨礙道路交通安全的其他行為。

第六十四條學齡前兒童以及不能辨認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為的精神疾病患者、智力障礙者在道路上通行,應當由其監護人、監護人委託的人或者對其負有管理、保護職責的人帶領。

盲人在道路上通行,應當使用盲杖或者採取其他導盲手段,車輛應當避讓盲人。

第六十五條行人通過鐵路道口時,應當按照交通信號或者管理人員的指揮通行;沒有交通信號和管理人員的,應當在確認無火車駛臨後,迅速通過。

第六十六條乘車人不得攜帶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不得向車外拋灑物品,不得有影響駕駛人安全駕駛的行為。

第五節高速公路的特別規定

第六十七條行人、非機動車、拖拉機、輪式專用機械車、鉸接式客車、全掛拖斗車以及其他設計最高時速低於七十公里的機動車,不得進入高速公路。高速公路限速標志標明的最高時速不得超過一百二十公里。

第六十八條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發生故障時,應當依照本法第五十二條的有關規定辦理;但是,警告標志應當設置在故障車來車方向一百五十米以外,車上人員應當迅速轉移到右側路肩上或者應急車道內,並且迅速報警。

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發生故障或者交通事故,無法正常行駛的,應當由救援車、清障車拖曳、牽引。

第六十九條任何單位、個人不得在高速公路上攔截檢查行駛的車輛,公安機關的人民警察依法執行緊急公務除外。

第五章交通事故處理

第七十條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停車,保護現場;造成人身傷亡的,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搶救受傷人員,並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因搶救受傷人員變動現場的,應當標明位置。乘車人、過往車輛駕駛人、過往行人應當予以協助。

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傷亡,當事人對事實及成因無爭議的,可以即行撤離現場,恢復交通,自行協商處理損害賠償事宜;不即行撤離現場的,應當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

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僅造成輕微財產損失,並且基本事實清楚的,當事人應當先撤離現場再進行協商處理。

第七十一條車輛發生交通事故後逃逸的,事故現場目擊人員和其他知情人員應當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或者交通警察舉報。舉報屬實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給予獎勵。

第七十二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接到交通事故報警後,應當立即派交通警察趕赴現場,先組織搶救受傷人員,並採取措施,盡快恢復交通。

交通警察應當對交通事故現場進行勘驗、檢查,收集證據;因收集證據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車輛,但是應當妥善保管,以備核查。

對當事人的生理、精神狀況等專業性較強的檢驗,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委託專門機構進行鑒定。鑒定結論應當由鑒定人簽名。

第七十三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交通事故現場勘驗、檢查、調查情況和有關的檢驗、鑒定結論,及時製作交通事故認定書,作為處理交通事故的證據。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載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實、成因和當事人的責任,並送達當事人。

第七十四條對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的爭議,當事人可以請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當事人未達成協議或者調解書生效後不履行的,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第七十五條醫療機構對交通事故中的受傷人員應當及時搶救,不得因搶救費用未及時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車輛參加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的,由保險公司在責任限額范圍內支付搶救費用;搶救費用超過責任限額的,未參加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或者肇事後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先行墊付部分或者全部搶救費用,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管理機構有權向交通事故責任人追償。

第七十六條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超過責任限額的部分,按照下列方式承擔賠償責任:

(一)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責任;雙方都有過錯的,按照各自過錯的比例分擔責任。

(二)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責任;但是,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機動車駕駛人已經採取必要處置措施的,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責任。

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機動車一方不承擔責任。

第七十七條車輛在道路以外通行時發生的事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接到報案的,參照本法有關規定辦理。

第六章執法監督

第七十八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加強對交通警察的管理,提高交通警察的素質和管理道路交通的水平。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對交通警察進行法制和交通安全管理業務培訓、考核。交通警察經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上崗執行職務。

第七十九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及其交通警察實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應當依據法定的職權和程序,簡化辦事手續,做到公正、嚴格、文明、高效。

第八十條交通警察執行職務時,應當按照規定著裝,佩帶人民警察標志,持有人民警察證件,保持警容嚴整,舉止端莊,指揮規范。

第八十一條依照本法發放牌證等收取工本費,應當嚴格執行國務院價格主管部門核定的收費標准,並全部上繳國庫。

第八十二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依法實施罰款的行政處罰,應當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實施罰款決定與罰款收繳分離;收繳的罰款以及依法沒收的違法所得,應當全部上繳國庫。

第八十三條交通警察調查處理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和交通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迴避:

(一)是本案的當事人或者當事人的近親屬;

(二)本人或者其近親屬與本案有利害關系;

(三)與本案當事人有其他關系,可能影響案件的公正處理。

第八十四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及其交通警察的行政執法活動,應當接受行政監察機關依法實施的監督。

公安機關督察部門應當對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及其交通警察執行法律、法規和遵守紀律

Ⅱ 安全生產培訓需要包括哪些內容

廠(礦)級安全生產教育培訓主要內容:

1、安全生產基本知識;

2、本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3、勞動紀律;

4、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防範措施及事故應急措施有關事故案例等。

5、車間(工段,區,隊)級安全生產教育培訓主要內容:

6、本車間(工段,區,隊)安全生產狀況和規章制度;

7、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竄的危險因素,防範措施及事故應急措施事故案例等。

拓展資料:

安全生產是指在生產經營活動中,為了避免造成人員傷害和財產損失的事故而採取相應的事故預防和控制措施,使生產過程在符合規定的條件下進行,以保證從業人員的人身安全與健康,設備和設施免受損壞,環境免遭破壞,保證生產經營活動得以順利進行的相關活動。

對職工進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培訓,是讓職工了解和掌握安全法律法規,提高職工安全技術素質,增強職工安全意識的主要途徑,是保證安全生產,做好安全工作的基礎。

《健築法》第四十六條規定:健築施工企業應當建立健全勞動安全教育培訓制度,加強對企業安全生產的教育培訓,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培訓的人員,不得上崗作業。"

Ⅲ 安全生產培訓內容有哪些

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內容
安全生產教育培訓的形式很多,"三級"安全教育是安全教育的一種形式,也是法律明確規定的對新員工的餓教育制度.那麼,什麼是"三級"安
全教育?新員工通過"三級"按教育培訓能學到哪些東西?
一,什麼是"三級"安全教育
"三級"安全教育制度是企業安全教育的基本教育制度.教育的對象是新進廠的人員,包括新進入的員工,臨時工,季節工,代培人員和實習人員
."三級"安全教育是指廠(礦)級安全生產教育,車間(工段,區,隊)級安全教育,班組級安全教育.
二."三級"安全教育培訓內容
1.廠(礦)級安全生產教育培訓主要內容
安全生產基本知識
本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勞動紀律.
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防範措施及事故應急措施.
有關事故案例等.
2.車間(工段,區,隊)級安全生產教育培訓主要內容
本車間(工段,區,隊)安全生產狀況和規章制度.
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竄的危險因素,防範措施及事故應急措施.
事故案例等.
3.班組級安全生產教育培訓主要內容
崗位按操作規程.
生產設備,安全裝置,勞動防護用品(用距)的性能及正確使用方法.
事故案例等.
三.企業"三級"安全教育的組織實施
廠(礦)級按教育培訓一般由認識部門組織,安全技術管理部門共同實施.車間(工段,區,隊)級安全生產教育培訓由車間(工段,區,隊)負責人
會同車間安全管理人員負責組織實施.班組級安全教育由班組長會同安全員,帶班師傅組織實施
四."三級"安全教育與其他安全教育的關系
"三級"安全教育是最基礎的安全教育,新員工除要接受"三級"安全教育培訓以外,還必須接受經常性的安全教育,復工教育,"四新"教育,特別
是要從事特種作業的員工,還必須接受專門的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教育培訓,取得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資格證,才能上崗作業."三級"安全教育不能代
替其他教育,其他教育也不能代替"三級"安全教育,員工只有通過這些教育培訓,才能不斷提高自身的安全意識和技能,從而實現安全生產.
五.特種作業教育和其他形式教育
1.什麼是特種作業人員
特種作業人員是指其作業的場所,操作的設備,操作內容具有較大的危險性,容易發生傷亡事故,或者容易對操作者本人,他人以及周圍設施的
按造成重大危害的作業人員.由於特種作業人員在生產作業過程中承擔的風險較大,一旦發生事故,便會帶來較大的損失.因此,對特種作業人員必
須進行專門的安全技術知識教育和安全操作技術訓練,並經嚴格的考試,考試合格後方可上崗作業.
2.特種作業及人員的范圍
電工作業.含發電,送電,變電,配電工,電氣設備的安裝,運行,檢修(維修),試驗工,礦山井下電鉗工.
金屬焊接,切割作業.含焊接工,切割工.
起重機械(含電梯)作業.含起重機械(含電梯)司機,司索工,信號指揮工,安裝與維修工.
企業內機動車輛駕駛.含在企業內及碼頭,貨場等生產作業區域和施工現場行駛的各類機動車輛的駕駛人員.
登高架設作業.含2米以上登高架設,拆除,維修工,高層建構物表面清潔工.
鍋爐作業(含水質化驗).含承壓鍋爐的操作工,鍋爐水質化驗工.
壓力容器作業.含壓力容器罐裝工,檢驗工,運輸押運工,大型空氣壓縮機操作工.
製冷作業.含製冷設備安裝工,操作工,維修工.
爆破作業.含地面工程爆破,井下爆破工.
礦山通風作業.含主風扇機操作工,瓦斯抽放工,通風安全檢測工,測風測塵工.
礦山排水作業.含礦井主排水泵工,尾礦壩作業工.
礦山安全檢查作業.含安全檢查工,瓦斯檢驗工,電器設備防爆檢查工.
礦山提升運輸作業.含主提升機操作工,(上,下山)絞車操作工,固定膠帶輸送機操作工,信號工,擁罐工.
採掘(剝)作業.含採煤機司機,掘進機司機,耙岩機司機,鑿岩機司機.
礦山救護作業.
危險物品作業.含危險化學品,民用爆炸品,放射性物品的操作工,運輸押運工,儲存保管員.
經國家局批準的其他的作業.
3.從事特種作業人員必須具備的基本條件
年齡滿18周歲.
身體健康,無防礙從事相應工種作業的疾病和勝利缺陷.
初中(含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具備相應工種的安全技術知識,參加國家規定的安全技術理論和實際操作考核並成績合格.
符合相應工種作業特點需要的其他條件.
4.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教育培訓的內容.
安全技術理論.包括安全基礎知識和安全技術理論知識.
實際操作.包括安全基礎知識和安全技術理論知識.
實際操作.包括實際操作要領及實際操作技能.
5.特種作業人員復審培訓內容
典型事故案例分析.
有關法律,法規,標准,規范.
有關本工種的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
對上次取證後個人安全生產情況的經驗教訓進行回顧總結.
6.經常性安全教育培訓主要內容.
安全生產新知識,新技術
安全生產法律法規.
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防範措施及事故應急措施.
事故案例等.
7."四新"安全教育培訓主要內容
按照事實的新工藝,新技術或使用新設備,新材料,對從業人員進行有針對性的安全生產教育培訓.

新員工安全教育如何搞好——安全教育的內容(3)
1「三級」安全教育
新員工入廠首先進行「三級」教育,包括入廠教育、車間教育和班組教育。要求「三級」安全教育時間不得少於40學時,並經考試合格方可上崗。入廠教育是對新員工在分配到車間或工作崗位之前,由安全部門進行對本企業安全生產形勢,安全文件,規章制度,企業內特殊危險地點,一般的安全技術知識和傷亡事故發生的主要原因,事故教訓的教育,從正反兩個方面來講解安全生產的重要性,使新員工受到安全生產的初步教育。車間教育是新員工從廠部分配到車間後,由車間進行的安全教育,主要是遵守車間的勞動紀律和應該重視的安全問題,車間內危險地區,有毒有害作業的情況和安全事項,本車間安全生產情況,以及安全生產的好壞典型事例。崗位教育是新員工到固定工作崗位後,開始工作之前的安全教育。內容包括:本班組的生產性質、任務,將要從事的生產崗位的安全操作規程和崗位安全職責,新員工從事崗位操作必要的安全知識和安全技能,各種機具設備及安全防護設備的性能、作用,個人防護用品使用的管理,預防事故的措施及發生事故後應採取的緊急措施、預案,事故案例教訓等。
2 安全責任教育
「安全生產、人人有責」,這是搞好安全生產工作的一項重要原則。為了做好安全工作,預防工傷事故的發生,對新員工要進行各種規章制度、工藝規程、安全操作規程和崗位安全職責等教育。結合相關的事例使新員工認識到這些規程、制度和紀律,都是保證安全生產所不可缺少的。為此,《安全生產法》規定了各級安全生產者的職責,要教育新員工自覺遵守安全規章制度,不違章作業,並且要隨時制止他人違章作業;要積極參加安全生產的各種活動,主動提出改進的意見;愛護和正確使用機器設備、工具及個人防護用品。遵章守紀,維持工廠生產的安全秩序是每個職工應盡的義務,只要每位職工都從思想上高度重視安全生產,遵章守紀,事故是可以避免的。
3 安全意識教育
安全是無價寶,這是從無數次血的教訓中得出的人生真諦。「安全生產就是效益、就是穩定、就是健康、就是幸福、就是形象、就是發展」。
從安全生產管理的角度來說,安全是一個涉及到社會、家庭、個人安危的極為嚴肅的問題,搞好安全生產從大處講,是確保企業的生產長周期穩定運行,創造良好經濟效益的前提;從小處講,就是保障每個家庭、每個成員的健康幸福生活。安全貫穿於每個人的日常工作和生活之中,無論是在工作崗位上還是在下班後,一旦發生事故,受到傷害最大的是我們自己,因此要時刻保持安全警覺。教育新職工要從思想意識上轉變觀念,由「要我安全」轉向「我要安全」、「安會安全」。
4安全法律、法規教育
組織新員工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等。通過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學習,使他們知道自己在安全生產過程中法律所賦予的權利和義務以及因違章而發生事故所必須承擔的法律責任,懂得任何「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強令冒險作業」等行為都是違法行為,從而提高他們在作業過程中的法律意識,充分認識到「安全」生產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總之,做好新員工的各種安全教育培訓,提高他們安全意識、增強他們的安全責任,是避免和減少各類事故的前提和基礎;同時也是保證企業安全生產,降低事故頻率,實現安全生產目標的重要措施。任何生產經營單位,在任何時候,對新員工的安全教育都必須抓緊、抓好,這不僅是企業「安全」的需要,「效益」的需要,更是企業「生存發展」的需要。

新進人員三級安全教育卡
******公司 新進人員三級安全教育卡

代號

編號



姓 名



性別



年齡



錄用形式



體檢結果



從何處來

省 縣(市) 鄉(街)

公司級教育(一級)

教育內容:國家、地方、行業安全健康與環境保護法規、制度、標准;本企業安全工作特點;工程項目安全狀況;安全防護知識;典型事故案例等。













年 月 日



考試成績



閱卷人



安全負責人



工程公司級教育 (二級)

教育內容:本工程公司施工特點及狀況;工種專業安全技術要求;專業工作區域內主要危險作業場所及有毒、有害作業場所的安全要求和環境衛生、文明施工要求。













年 月 日



考試成績



主考人



安全負責人



班組級教育(三級)

教育內容:本班組、工種安全施工特點、狀況;施工范圍所使用工、機具的性能和操作要領;作業環境、危險源的控制措施及個人防護要求、文明施工要求。













年 月 日



掌握情況



安 全 員



個人態度

















年 月 日



准上崗人意見



批 准 人



備 注



註:調換工種或因故離崗六個月後上班時亦用此表考核。

公司級三級安全生產現場教育記錄
主 講 人: 教育地點:

參加人員: 工程負責人(簽字):

教育內容:

一、提綱:

1、企業概況,本行業生產特點,及安全生產的意義;

2、黨的安全生產方針,企業安全生產、勞動保護方面規章制度;

3、企業內外典型事故教訓;

4、事故急救防護知識。

二、演講稿:

各位工友、各位同事,大家好!

我叫 ,是公司專職安全員,很高興和大家認識,今天我受公司領導的委託,給大家進行一次公司級安全生產教育。

我們公司:(略)

大家都知道,我們從事的是建築安裝,國家把易燃易爆生產企業、采礦業、建築安裝等列為三大高危險行業。這是由建築施工特點所決定的。建築施工生產特點就是:

1、高處作業多、立體交叉作業多、作業面變化多、地下作業多、受氣候影響多、臨時人員多;

2. 勞動強度大、作業條件差、施工人員素質低、安全防護意識差、操作不規范、違章操作多。

正是由於上述特點,施工現場處處有危險,處處有不安全因素,你不注意安全,你不重視安全,只要有一次不小心,就會造成很嚴重的後果。我這兒有個數據:2004年全國共發生建築施工事故1086起、死亡1264人。其中,一次死亡3人以上重大事故42起、死亡175人;一次死亡5人以上重大事故11起、死亡73人,一次死亡10人以上重大事故1起、死亡21人。 血的教訓提醒我們,出外打工,一踏進施工現場,就

要格外小心,時時刻刻提醒自己,要把安全生產放在第一位,否則後果是不堪設想的。

國家先後制定了《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一系列法律、法規,今後,誰不重視安全生產,那他就是違法。公司對安全生產非常重視,先後制定了一整套有關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生產規定、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安全生產教育制度。今天又委派我來給大家進行一次公司級安全生產教育。國家重視,公司重視,領導重視,作為我們打工者應該怎麼辦?這就是接下來我要給大家講的《職工安全生產職責》的主要內容,這些,都是我們每個職工應該做到也是必須做到的內容。

1.自覺遵守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不違章作業,並隨時制止他人違章作業;

2.遵守有關設備維修保養制度的規定;

3.愛護和正確使用機器設備、工具,正確佩戴防護用品;

4.關心安全生產情況,向有關領導或部門提出合理化建議;

5.發現事故隱患和不安全因素要及時向組長或有關部門匯報;

6.發生工傷事故,要及時搶救傷員、保護現場,報告領導,並協助調查工作;

7.努力學習和掌握安全知識和技能、熟練掌握本工種操作程序和安全操作規程;

8.積極參加各種安全活動,牢固樹立「安全第一」思想和自我保護意識;

9.有權拒絕違章指揮和強令冒險作業,對個人安全生產負責。

各位工友、各位同事,我們從全國各地不遠萬里,千辛萬苦來到建築工地打工,出門在外容易嗎?為了什麼?還不是為了養家糊口,為了使家人和自己能過上好一點的生活。家裡人最希望什麼?最盼望什麼?還不是最希望在座的各位能健健康康,平平安安。還不是最盼望你們到年底能把掙的錢帶回家。所以,不要認為我們的安全員管理太嚴,違章處罰太重,這些都是替我們著想,為我們好。我們每一個人都要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觀點,要人人講安全,人人重視安全。遵章守紀光榮,違章作業可恥。只有這樣,才能實現我們打工的目的。

最後,我代表公司祝在座的各位工友、同事好人一生平安,健健康康每一天。高高興興上班來,平平安安回家去。祝大家心想事成,萬事如意!

安全教育應堅持四要
近日,筆者對幾位多年從事安全工作的老安全員進行了走訪,總結出安全教育應堅持"四要"。
一要扎實。要使安全工作扎實開展,必須符合實際,聯系實際,教育內容要實實在在,切忌空話連篇,言之無物,以達到入耳、入腦、入心的目的和事半功倍的效果。
二要全面。即實行全過程、全方位、全員安全教育。所謂全過程,就是從生產活動開始到結束,都要嚴格進行安全教育和引導,並堅持不懈。所謂全方位,就是對生產的每道工序,每個環節上的職工都要進行安全教育,包括零散崗位上的職工。所謂全員,就是每個職工都要受到經常性的安全教育。
三要多樣。即採取多種途徑,多種渠道進行教育,避免單一性。可採取家庭、學校、單位"三管齊下"的方式,傳授安全知識,講授安全技能,以提高職工的業務保安能力。單位教育要增強知識性、趣味性、實用性,可採取現身說法,召開反思會、揭短會及安全知識競賽、聯保單位安全聯誼會、報告會等形式,以吸引職工,暗示職工,感染職工,形成"我要安全"的良好氛圍。
四要效能。在安全教育中,要充分發揮領導幹部表率、典型示範、經濟杠桿的作用。首先,領導幹部要以身作則,率先垂範。其次,要發揮先進安全典型的導向作用。要善於總結安全生產上的先進經驗,使職工學有榜樣,趕有方向,超有目標。再次,要發揮經濟杠桿的作用,在安全管理中實行獎懲制度,做到獎能激勵,懲則警戒。

安全員應具備的七大素質
良好的身體素質
安全工作是一項既要腿勤又要腦勤的管理工作。無論晴空萬里,還是風雲雷電;無論是寒風凜冽、還是烈日炎炎;無論是正常上班,還是放假休息;無論是廠內,還是在野外。只要有人上班,安全員就得工作。檢查事故隱患,處理違章現象。沒有良好的身體就無法干好安全工作。
豐富的安全知識
當前,很多企業的安全員都是「半路出家」,大都沒做過安全工作,因此必須不斷地學習,豐富自身的安全知識,提高安全技能,增強安全意識。一個合格的安全員應具備如下知識:
1.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政策及有關安全生產的規章、規程、規范和標准知識;
2.安全生產管理知識、安全生產技術知識、勞動衛生知識和安全文化知識,具有有關專業安全生產管理專業知識,了解本企業生產或施工專業知識;
3.勞動保護,工傷保險的法律、法規、政策知識;
4.掌握傷亡事故和職業病統計,報告及調查處理方法;
5.事故現場勘驗技術,以及應急處理措施;
6.重大危險源管理與應急救援預案編制方法;
7.學習先進的安全生產管理經驗;
8.心理學,人際關系學,行為科學等知識。
敬業精神
安全工作是一項非常具有挑戰性的工作,要與不同性格、不同知識水平、不同素質的人交往,要產生眾多不可避免的矛盾,尤其是現階段安全工作仍然受傳統方式的影響,安全工作更是困難重重。選擇安全員首先要了解他對安全工作的認識,是否願意麵對困難,是否有信心有激情解決困難,也就是是否熱愛安全工作。高爾基有句名言「工作快樂,人生便是天堂,工作痛苦,人生便是地獄」。一個人如果不喜歡自己的工作,無論他能力有多大都不會有好的效果。因此,作為一個安全員首先應熱愛安全工作,「愛」會使人聰明,「愛」是動力,「愛」使人心有靈犀一點通。有「愛」這個原動力,才會體會到安全管理工作的意義重大,責任重大,才會體會到自己工作價值,才能全身心地投入安全工作中去。
職業道德素質
一個安全員要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質,即,德高望重才能樹立自己的「威信」,讓人信服。孔子雲:「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雖令不從。」只要自己做得對,自己具有良好的道德風尚,職工才會聽從他的話,接納他的意見,服從他的管理,工作才會得心應手。
安全工作必須講原則,保持並維護自己的正確立場不變。工作中存在違章和安全隱患,也存在有意識或無意識的違章作業、冒險作業、違章指揮現象,安全員如果不能敢於站出來制止,將導致嚴重的安全事故的發生。因此作為一個安全員應堅持己見,不講私情,制止任何不安全施工;在處理安全事務時該獎、該罰嚴格按制度辦事,決不手軟;參與事故調查時,做到實事求是,取證充分;處理事故時堅決做到「三不放過」。要堅持原則,安全員還應不怕打擊報復,不怕威言相迫,不怕流言蜚語。
良好的心理素質
良好的心理素質包括:意志、氣質、性格三個方面。
安全員必須具有堅強的意志。安全員在管理中時常會遇到很多困難,比如說,工人違章苦口婆心地教導,其毫不理解;進行處罰別人會有抵觸情緒,產生誤會;發現隱患幾經「開導」仍不進行處理;事故調查「你遮我掩」;甚至被憎恨、被誣告、被陷害。面對眾多的困難和挫折不能畏難,退縮,甚至消沉,也不能一氣之下什麼都不管了,要勇於克服困難,激流勇進。堅強的意志不是與生具有的,安全員必須在不斷的工作中進行磨煉。
氣質是一個人的「脾氣」和「性情」,是決定一個人心理活動的全部動力,是個體獨有的心理特點。氣質影響著人們智力活動方式,決定人們心理活動過程的速度、穩定性、適應能力、靈活程度和心理過程的強度,使人心裡活動具有指向性,即人有內向型和外傾型。安全人員應具有長期的、穩定的、靈活的氣質特點,並且性格外向。
安全員必須具有豁達的性格,工作中做到巧而不滑,智而不艱,踏實肯干,勤勞願干。安全工作是原則性很強的工作,是管人的工作,總有那麼一些人會不服管,不理解安全工作,會發生各種各樣的矛盾沖突、爭執,甚至受到辱罵、指責、誣告、陷害等不公平事件。因此安全員必須具有「大肚能容天下事」之風范,要有苦中作樂的毅力,時刻激勵自己保持高昂的工作風貌。
安全員應樹立「保護神」的觀念
安全員責任重大,其工作能力、管理力度、工作質量,是眾多職工生命安全的有力保障。安全員應樹立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思想,對自己的工作負責,對他人的安全負責,以保護他人安全為工作目標,樹立「我是職工安全的保護神」的思想,積極、主動、自覺地實現自己的保護作用;哪怕是自己受委曲,也不能放棄自己對職工的保護責任。工作中自覺主動地查安全隱患、制止違章作業,不怕威脅,不怕困難。
有解決矛盾沖突的能力
作為一個安全員,必須具有較強的解決問題、解決沖突的能力。不能選用那種「大事解決不了,小事不想解決」,也不能用那種大事小事「一鍋粥」全找領導解決的人。每個安全員不但不能懼怕矛盾,要勇敢面對矛盾,要把處理矛盾作為鍛煉自己的工具,要學會解決矛盾,在不斷的解決矛盾中提高自己處理問題、解決沖突的能力。一個人解決矛盾沖突的能力提高了,不僅有利於自己工作能力提高,而且會提高自己的生存能力。

Ⅳ 安全生產培訓內容有哪些

安全生產教抄育培訓的形式襲很多,"三級"安全教育是安全教育的一種形式,也是法律明確規定的對新員工的餓教育制度.那麼,什麼是"三級"安
全教育?新員工通過"三級"按教育培訓能學到哪些東西?
一,什麼是"三級"安全教育
"三級"安全教育制度是企業安全教育的基本教育制度.教育的對象是新進廠的人員,包括新進入的員工,臨時工,季節工,代培人員和實習人員
."三級"安全教育是指廠(礦)級安全生產教育,車間(工段,區,隊)級安全教育,班組級安全教育.
二."三級"安全教育培訓內容
1.廠(礦)級安全生產教育培訓主要內容
安全生產基本知識
本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勞動紀律.
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防範措施及事故應急措施.
有關事故案例等.
2.車間(工段,區,隊)級安全生產教育培訓主要內容
本車間(工段,區,隊)安全生產狀況和規章制度.
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竄的危險因素,防範措施及事故應急措施.
事故案例等.
3.班組級安全生產教育培訓主要內容
崗位按操作規程.
生產設備,安全裝置,勞動防護用品(用距)的性能及正確使用方法.
事故案例等.

Ⅳ 安全教育包括哪些方面的內容

安全教育的內容主要有下列幾點:

一、交通安全教育。

二、日常生活安全 (包括防觸電、防煤氣中毒、防火、家務勞動安全、飲食衛生安全等)。

三、活動安全教育 (包括運動環境和器械的安全、體育課的安全、游泳、滑冰、野外活動、游戲、放鞭炮、人流擁擠的公共場所安全等)。

四、自然災害中的自我保護教育 (包括水火災、暴風雨、雷電襲擊、地震等)。

五、社會治安教育(包括盜賊、騙子、搶劫、挾持、綁架、黃毒等)。

六、意外事故處理教育。

(5)交通安全生產培訓包括哪些擴展閱讀:

1、安全生產思想教育

從思想上、理論上認識到搞好安全生產的重大意義,以增強關心人、保護人的責任感。三是通過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教育,提高各級員工的思想水平,使之更好地貫徹安全生方針、政策和法規。

2、安全生產知識教育

接受安全知識教育和參加每年按規定學時進行的安全培訓。安全基本知識教育的主要內容是:

3、安全管理理論及方法教育

每個職工都要熟悉本工種、崗位專業安全技術知識。安全技術知識是比較專門、細致和深入的知識。它包括安全技術、勞動衛生和安全操作規程。

Ⅵ 安全生產教育的培訓范圍有哪些

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內容
安全生產教育培訓的形式很多,"三級"安全教育是安全教育的一種形式,也是法律明確規定的對新員工的餓教育制度.那麼,什麼是"三級"安
全教育?新員工通過"三級"按教育培訓能學到哪些東西?
一,什麼是"三級"安全教育
"三級"安全教育制度是企業安全教育的基本教育制度.教育的對象是新進廠的人員,包括新進入的員工,臨時工,季節工,代培人員和實習人員
."三級"安全教育是指廠(礦)級安全生產教育,車間(工段,區,隊)級安全教育,班組級安全教育.
二."三級"安全教育培訓內容
1.廠(礦)級安全生產教育培訓主要內容
安全生產基本知識
本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勞動紀律.
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防範措施及事故應急措施.
有關事故案例等.
2.車間(工段,區,隊)級安全生產教育培訓主要內容
本車間(工段,區,隊)安全生產狀況和規章制度.
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竄的危險因素,防範措施及事故應急措施.
事故案例等.
3.班組級安全生產教育培訓主要內容
崗位按操作規程.
生產設備,安全裝置,勞動防護用品(用距)的性能及正確使用方法.
事故案例等.
三.企業"三級"安全教育的組織實施
廠(礦)級按教育培訓一般由認識部門組織,安全技術管理部門共同實施.車間(工段,區,隊)級安全生產教育培訓由車間(工段,區,隊)負責人
會同車間安全管理人員負責組織實施.班組級安全教育由班組長會同安全員,帶班師傅組織實施
四."三級"安全教育與其他安全教育的關系
"三級"安全教育是最基礎的安全教育,新員工除要接受"三級"安全教育培訓以外,還必須接受經常性的安全教育,復工教育,"四新"教育,特別
是要從事特種作業的員工,還必須接受專門的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教育培訓,取得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資格證,才能上崗作業."三級"安全教育不能代
替其他教育,其他教育也不能代替"三級"安全教育,員工只有通過這些教育培訓,才能不斷提高自身的安全意識和技能,從而實現安全生產.
五.特種作業教育和其他形式教育
1.什麼是特種作業人員
特種作業人員是指其作業的場所,操作的設備,操作內容具有較大的危險性,容易發生傷亡事故,或者容易對操作者本人,他人以及周圍設施的
按造成重大危害的作業人員.由於特種作業人員在生產作業過程中承擔的風險較大,一旦發生事故,便會帶來較大的損失.因此,對特種作業人員必
須進行專門的安全技術知識教育和安全操作技術訓練,並經嚴格的考試,考試合格後方可上崗作業.
2.特種作業及人員的范圍
電工作業.含發電,送電,變電,配電工,電氣設備的安裝,運行,檢修(維修),試驗工,礦山井下電鉗工.
金屬焊接,切割作業.含焊接工,切割工.
起重機械(含電梯)作業.含起重機械(含電梯)司機,司索工,信號指揮工,安裝與維修工.
企業內機動車輛駕駛.含在企業內及碼頭,貨場等生產作業區域和施工現場行駛的各類機動車輛的駕駛人員.
登高架設作業.含2米以上登高架設,拆除,維修工,高層建構物表面清潔工.
鍋爐作業(含水質化驗).含承壓鍋爐的操作工,鍋爐水質化驗工.
壓力容器作業.含壓力容器罐裝工,檢驗工,運輸押運工,大型空氣壓縮機操作工.
製冷作業.含製冷設備安裝工,操作工,維修工.
爆破作業.含地面工程爆破,井下爆破工.
礦山通風作業.含主風扇機操作工,瓦斯抽放工,通風安全檢測工,測風測塵工.
礦山排水作業.含礦井主排水泵工,尾礦壩作業工.
礦山安全檢查作業.含安全檢查工,瓦斯檢驗工,電器設備防爆檢查工.
礦山提升運輸作業.含主提升機操作工,(上,下山)絞車操作工,固定膠帶輸送機操作工,信號工,擁罐工.
採掘(剝)作業.含採煤機司機,掘進機司機,耙岩機司機,鑿岩機司機.
礦山救護作業.
危險物品作業.含危險化學品,民用爆炸品,放射性物品的操作工,運輸押運工,儲存保管員.
經國家局批準的其他的作業.
3.從事特種作業人員必須具備的基本條件
年齡滿18周歲.
身體健康,無防礙從事相應工種作業的疾病和勝利缺陷.
初中(含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具備相應工種的安全技術知識,參加國家規定的安全技術理論和實際操作考核並成績合格.
符合相應工種作業特點需要的其他條件.
4.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教育培訓的內容.
安全技術理論.包括安全基礎知識和安全技術理論知識.
實際操作.包括安全基礎知識和安全技術理論知識.
實際操作.包括實際操作要領及實際操作技能.
5.特種作業人員復審培訓內容
典型事故案例分析.
有關法律,法規,標准,規范.
有關本工種的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
對上次取證後個人安全生產情況的經驗教訓進行回顧總結.
6.經常性安全教育培訓主要內容.
安全生產新知識,新技術
安全生產法律法規.
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防範措施及事故應急措施.
事故案例等.
7."四新"安全教育培訓主要內容
按照事實的新工藝,新技術或使用新設備,新材料,對從業人員進行有針對性的安全生產教育培訓.

新員工安全教育如何搞好——安全教育的內容(3)
1「三級」安全教育
新員工入廠首先進行「三級」教育,包括入廠教育、車間教育和班組教育。要求「三級」安全教育時間不得少於40學時,並經考試合格方可上崗。入廠教育是對新員工在分配到車間或工作崗位之前,由安全部門進行對本企業安全生產形勢,安全文件,規章制度,企業內特殊危險地點,一般的安全技術知識和傷亡事故發生的主要原因,事故教訓的教育,從正反兩個方面來講解安全生產的重要性,使新員工受到安全生產的初步教育。車間教育是新員工從廠部分配到車間後,由車間進行的安全教育,主要是遵守車間的勞動紀律和應該重視的安全問題,車間內危險地區,有毒有害作業的情況和安全事項,本車間安全生產情況,以及安全生產的好壞典型事例。崗位教育是新員工到固定工作崗位後,開始工作之前的安全教育。內容包括:本班組的生產性質、任務,將要從事的生產崗位的安全操作規程和崗位安全職責,新員工從事崗位操作必要的安全知識和安全技能,各種機具設備及安全防護設備的性能、作用,個人防護用品使用的管理,預防事故的措施及發生事故後應採取的緊急措施、預案,事故案例教訓等。
2 安全責任教育
「安全生產、人人有責」,這是搞好安全生產工作的一項重要原則。為了做好安全工作,預防工傷事故的發生,對新員工要進行各種規章制度、工藝規程、安全操作規程和崗位安全職責等教育。結合相關的事例使新員工認識到這些規程、制度和紀律,都是保證安全生產所不可缺少的。為此,《安全生產法》規定了各級安全生產者的職責,要教育新員工自覺遵守安全規章制度,不違章作業,並且要隨時制止他人違章作業;要積極參加安全生產的各種活動,主動提出改進的意見;愛護和正確使用機器設備、工具及個人防護用品。遵章守紀,維持工廠生產的安全秩序是每個職工應盡的義務,只要每位職工都從思想上高度重視安全生產,遵章守紀,事故是可以避免的。
3 安全意識教育
安全是無價寶,這是從無數次血的教訓中得出的人生真諦。「安全生產就是效益、就是穩定、就是健康、就是幸福、就是形象、就是發展」。
從安全生產管理的角度來說,安全是一個涉及到社會、家庭、個人安危的極為嚴肅的問題,搞好安全生產從大處講,是確保企業的生產長周期穩定運行,創造良好經濟效益的前提;從小處講,就是保障每個家庭、每個成員的健康幸福生活。安全貫穿於每個人的日常工作和生活之中,無論是在工作崗位上還是在下班後,一旦發生事故,受到傷害最大的是我們自己,因此要時刻保持安全警覺。教育新職工要從思想意識上轉變觀念,由「要我安全」轉向「我要安全」、「安會安全」。
4安全法律、法規教育
組織新員工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等。通過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學習,使他們知道自己在安全生產過程中法律所賦予的權利和義務以及因違章而發生事故所必須承擔的法律責任,懂得任何「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強令冒險作業」等行為都是違法行為,從而提高他們在作業過程中的法律意識,充分認識到「安全」生產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總之,做好新員工的各種安全教育培訓,提高他們安全意識、增強他們的安全責任,是避免和減少各類事故的前提和基礎;同時也是保證企業安全生產,降低事故頻率,實現安全生產目標的重要措施。任何生產經營單位,在任何時候,對新員工的安全教育都必須抓緊、抓好,這不僅是企業「安全」的需要,「效益」的需要,更是企業「生存發展」的需要。

新進人員三級安全教育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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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何處來

省 縣(市) 鄉(街)

公司級教育(一級)

教育內容:國家、地方、行業安全健康與環境保護法規、制度、標准;本企業安全工作特點;工程項目安全狀況;安全防護知識;典型事故案例等。

Ⅶ 小學生安全教育交通安全有哪些

1.必須在人行道內行走,也必須在馬路兩邊的人行道步行,一切機動車輛都不準走人行道。要各行其道。

2.在橫穿馬路時,必須遵守交通規則,不要亂闖亂碰。應走人行橫道(斑馬線),在有交通信號控制的人行橫道,須按信號燈的指示通過;在沒有交通信號控制的人行橫道,須注意車輛,不要追逐猛跑或是騎車載人。

3.小朋友們在沒有人行橫道的路段,更應遵守交通規則,必須直行通過,不要斜穿猛跑。這樣會使交通發生混亂,更影響司機的心情,從而大大增加了交通事故的發生機率。 不要在車輛臨近時突然橫穿,要注意避讓車輛。通過時,先看左邊的來車,因為首先威脅自己的是左邊來的車輛;到了路中間就看右邊的來車,目測車速和距離,確認安全時才可以通過。

4.過馬路時要耐心等待綠燈,不要急著亂闖,更不能翻越護欄或坐在馬路上。穿越欄桿,使人車混行,會增加事故發生的可能性。

5.最危險的是穿越鐵路道口護欄與火車爭道搶行,這樣可能會被火車捲入輪下絕對不準在道路上扒車、追車、強行攔車和拋物擊車。這樣做是非常危險的,會有造成死亡的危險。

6.溫馨提示:你肯定過馬路時,一定要精神集中。不能邊聽音樂,邊過馬路,不在馬路上跑和玩;更不能為了趕時間或貪圖方便翻越防護欄,要走人行橫道、立交橋或地下通道;嚴格遵守交通規則。

7.我國《交通法》規定,我國在道路行駛的機動車,必須遵守右側通行的原則,機動車司機和前排座位乘客必須系安全帶。

(7)交通安全生產培訓包括哪些擴展閱讀:

在放學和集體外出時應怎樣做?

在放學路上,要遵守紀律排好隊,在教師的護送下,有秩序地在人行道上行走。過馬路時,要走人行橫道。我們走路要走人行道。在沒有人行道的地方,應靠路邊行走。走路時,思想要集中,不能一邊走一邊玩耍或一邊看書,不能三五成群並排行走,更不能追趕車輛嬉戲打鬧。

集體外出活動,要有教師的帶領,排成兩列縱隊,在人行道上行走。不要隨便離開隊伍。不要在隊伍里你推我拉,嬉戲打鬧。不做妨礙交通安全的事,不在交通擁擠的地方集隊、停留,以免影響他人通行。過公路時,應走人行橫道。在沒有人行橫道的路段要看清路面情況,在沒有車輛行駛時,抓緊時間通過。

十二歲以下兒童不準騎自行車

城市道路復雜,車輛繁多,由於兒童缺少生活經驗,應變能力差,《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明確規定:「12歲以下的兒童不準在道路上騎自行車。」

為什麼未滿12周歲的兒童不準騎車?

根據醫學、生理學和心理學資料分析表明,一個人的發育期通常要滿十二、十三歲,才能初步達到上述最低要求。因此交通規則從保障少年兒童的安全出發,規定十二周歲以下兒童不準騎車。

騎自行車要遵守交通規則

在道路上騎自行車,必須集中思想,雙手把住龍頭。要在非機車道內行駛,不準駛入機動車道。轉彎時,需看清來往車輛,伸手示意,不能突然猛拐。

參考資料:小學生安全知識-網路 交通安全教育-網路

Ⅷ 道路運輸企業安全生產培訓內容有哪些

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安全管理知識,安全生產技術,應急管理,事故調查,國內外先進安全管理經驗,職業衛生管理

Ⅸ 安全生產培訓內容主要有什麼

1、安全生產基本知識;

2、本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3、勞動紀律;

4、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防範措施及事故應急措施有關事故案例等。

5、車間(工段,區,隊)級安全生產教育培訓主要內容:

6、本車間(工段,區,隊)安全生產狀況和規章制度;

7、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竄的危險因素,防範措施及事故應急措施事故案例等。

圖書:《全面安全生產》是2009年4月電子工業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影響力中央研究院教材專家組、易發久、白沙。

全面安全生產:安全生產管理的6大特效系統》從意識、手段、保障、環境、設備、體系六個方面,詳細介紹了重視安全生產,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制定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改善安全生產環境、保證設備安全運行、建立有效安全機制等內容。

《全面安全生產:安全生產管理的6大特效系統》側重實戰的方法、工具和案例,為企業生產主管提供了實用性極強的訓練與操作方法。

(9)交通安全生產培訓包括哪些擴展閱讀:

安全生產是國家的一-項長期基本國策,是保護勞動者的安全、健康和國家財產,促進社會生產力發展的基本保證,也是保證社會主義經濟發展,進一步實行改革開放的基本條件。因此,做好安全生產工作具有重要的意義。

概括地說,安全生產是指採取一系列措施使生產過程在符合規定的物質條件和工作秩序下進行,有效消除或控制危險和有害因素,無人身傷亡和財產損失等生產事故發生,從而保障人員安全與健康、設備和設施免受損壞、環境免遭破壞,使生產經營活動得以順利進行的一種狀態。

安全生產這個概念,一般意義上講,是指在社會生產活動中,通過人、機、物料、環境、方法的和諧運作,使生產過程中潛在的各種事故風險和傷害因素始終處於有效控制狀態,切實保護勞動者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

也就是說,為了使勞動過程在符合安全要求的物質條件和工作秩序下進行的,防止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等生產事故,消除或控制危險有害因素,保障勞動者的安全健康和設備設施免受損壞、環境的免受破壞的一切行為。

安全生產是安全與生產的統一,其宗旨是安全促進生產,生產必須安全。搞好安全工作,改善勞動條件,可以調動職工的生產積極性;減少職工傷亡,可以減少勞動力的損失;減少財產損失,可以增加企業效益,無疑會促進生產的發展;而生產必須安全,則是因為安全是生產的前提條件,沒有安全就無法生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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