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化工安全教育的內容是什麼
1、介紹車間防火知識:包括防火的方針,車間易燃易爆品的情況,防火的要害部位及防火的特殊需要,消防用品放置地點,滅火器的性能、使用方法,車間消防組織情況,遇到火險如何處理等。
2、介紹安全技術基礎知識:比如,在裝夾、檢查、拆卸、搬運工件特別是大件時,要防止碰傷、壓傷、割傷;調整工夾刀具、測量工件、加油以及調整機床速度均須停車進行。
3、車間的概況:如車間生產的產品、工藝流程及其特點,車間人員結構、安全生產組織狀況及活動情況,車間危險區域、有毒有害工種情況,車間勞動保護方面的規章制度和對勞動保護用品的穿戴要求和注意事項。
(1)化工廠質量安全培訓擴展閱讀:
報警聯鎖系統是規范危險化學品企業安全生產管理、降低安全風險、保證裝置的平穩運行、安全生產的有效手段,是防止事故發生的重要措施,也是提升企業本質安全水平的有效途徑。未經審批、隨意停用報警聯鎖系統會給安全生產造成極大的隱患。
可燃氣體和有毒氣體泄漏等報警系統是可燃有毒氣體泄漏的重要預警手段。可燃和有毒氣體含量超出安全規定要求但不能被檢測出時,極易發生事故。
❷ 化工企業培訓內容有哪些
我在化工廠,不在化工制葯廠。化工廠培訓:安全教育(HSE必須),工藝培訓(看你在那套裝置),設備培訓(看你在哪個崗位),其它培訓(如:廠規教育,等等)
❸ 化工廠安全教育
首先要進行國家相關安全法規教育,然後根據自己企業的特點進行相應的教育。這里是某個工廠安全制度的目錄,並隨附一個制度樣板供參考。要依據自己的實際情況先建立健全相應制度,這安全教育必不可少的步驟。然後根據不同崗位的不同要求分別進行教育。
1.安全管理總則
2.安全防護守則
3.安全生產教育制度
4.安全生產職責
5.安全生產檢查制度
6.安全例會制度.doc
7.安全生產獎懲制度
8.安全作業票證
9.安全生產確認制度
10.廠區吊裝作業安全規程
11.廠區動火作業安全規程
12.廠區動土作業安全規程
13.廠區斷路作業安全規程
14.廠區高處作業安全規程
15.廠區盲板抽堵作業安全規程
16.廠區設備檢修作業安全規程
17.廠區設備內作業安全規程
18.防塵防毒管理規定
19.各種燒傷的現場急救處理
20.勞保用品穿戴和使用辦法
21.工作場所安全使用化學品規定
22.勞動保護用品管理辦法(暫行)
23.臨時工及外來人員安全管理制度
24.清潔安全規程
25.傷亡事故管理制度
26.事故管理規定
27.特殊工種管理制度
28.危險點源控制管理制度
29.危險品,有毒物品管理制度
30.要害崗位安全管理制度
31.有毒有害崗位補助標准
32.職業性健康檢查制度
33.生產區四十一條禁令
34.安全生產四字歌謠
35.電氣設備安全使用管理制度
36.電氣安全工作規程
37.電氣工作票管理制度
38.安全生產事故應緊預案
39.電焊安全規程
40.警示標志管理辦法
41.觸電急救辦法
42.安全規程
43.機械傷害、高處墜落、物體打擊的救護辦法
44.輻射放護辦法
45.級安全教育試卷
附一個制度:
廠區動火作業安全規程
1 范圍
本標准規定了化工企業生產區域動火作業分類、安全防火要求、動火分析及合格標准、《動火安全作業證》的管理等。
本標准適用於化工企業生產區域易燃易爆場所的動火作業。
本標准不適用於化工企業生產區域的固定動火電廠區作業和固定用火作業。
2 引用標准
下列標准所包含的條文,通過在本標准中引用而構成為本標準的條文。本標准出版時,所示版本為有效。所有標准都會被修訂,使用本標準的各方應探討使用下列標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J16—87 建築設計防火規范
HG23012—1999 廠區設備內作業安全規程
HG23014—1999 廠區高處作業安全規程
3 定義
本標准採用下列定義:
3.1 動火作業
在禁火區進行焊接與切割作業及在易燃易爆場所使用噴燈、電鑽、砂輪等進行可能產生火焰、火花和赤熱表面的臨時性作業。
3.2 易燃易爆場所
生產和儲存物品的場所符合GBJ16—87中火災危險分類為甲、乙類的區域。
4 動火作業分類
動火作業分為特殊危險動火作業、一級動火作業和二級動火作業三類。
4.1 特殊危險動火作業
在生產運行狀態下的易燃易爆物品生產裝置、輸送管道、儲罐、容器等部位上及其他特殊危險場所的動火作業。
4.2 一級動火作業
在易燃易爆場所進行的動火作業。
4.3 二級動火作業
除特殊危險動火作業和一級動火作業以外的動火作業。
4.4 凡廠、車間、或單獨廠房全部停車,裝置經清洗置換、取樣分析合格並採取安全隔離措施後,可根據其火災、爆炸危險性大小,經廠安全防火部門批准,動火作業可按二級動火作業管理。
4.5 遇節日、假日或其他特殊情況時,動火作業應升級管理。
5 動火作業安全防火要求
5.1 一級和二級動火作業
5.1.1 動火作業必須辦理動火安全作業證。進入設備內、高處等進行動火作業,還應執行HG23012、HG23014的規定。
5.1.2 廠區管廊上的動火作業按一級動火作業管理。帶壓不置換動火作業按特殊危險動火作業管理。
5.1.3 凡盛有或盛過化學危險物品的容器、設備、管道等生產、儲存裝置,必須在動火作業前進行清洗置換,經分析合格後方可動火作業。
5.1.4 凡在處於GBJ16-87規定的甲、乙類區域的管道、容器、塔罐等生產設施上動火作業時,必須將其與生產系統徹底隔離,並進行清洗置換,取樣分析合格後方可動火作業。
5.1.5 高空進行動火作業,其下部地面如有可燃物、空洞、陰井、地溝、水封等,應檢查分析,並採取措施,以防火花濺落引起火災爆炸事故。
5.1.6 拆除管線的動火作業,必須先查明其內部介質及其走向,並制定相應的安全防火措施;在地面進行動火作業,周圍有可燃物,應採取防火措施。動火點附近如有陰井、地溝、水封等應進行檢查、分析,並根據現場的具體情況採取相應的安全防火措施。
5.1.7 在生產、使用、儲存氧氣的設備上進行動火作業,其氧含量不得超過20%。
5.1.8 五級風以上(含五級風)天氣,禁止露天動火作業。因生產需要確需動火作業時,動火作業應升級管理。
5.1.9 動火作業應有專人監火。動火作業前應清除動火現場及周圍的易燃物品,或採取其他有效的安全防火措施,配備足夠適用的消防器材。
5.1.10 動火作業前,應檢查電、氣焊工具,保證安全可靠,不準帶病使用。
5.1.11 使用氣焊焊割動火作業時,氧氣瓶與乙炔氣瓶間距應不小於5m,二者與動火作業地點均應不小於10m,並不準在烈日下曝曬。
5.1.12 在鐵路沿線(25m以內)的動火作業,如遇裝有化學危險物品的火車通過或停留時,必須立即停止作業。
5.1.13 凡在有可燃物或難燃物構件的涼水塔、脫氣塔、水洗塔等內部進行動火作業時,必須採取防火隔絕措施,以防火花濺落引起火災。
5.1.14 動火作業完畢應清理現場,確認無殘留火種後方可離開。
5.2 特殊危險動火作業
特殊危險動火作業在符合5.1規定的同時,還應符合以下規定:
5.2.1 在下列情況下不準進行帶壓不置換動火作業。
5.2.1.1 生產不穩定。
5.2.1.2 設備、管道等腐蝕嚴重。
5.2.2 必須制定施工安全方案,落實安全防火措施。動火作業時,車間主管領導、動火作業與被動火作業單位的安全員、廠主管安全防火部門人員、主管廠長或總工程師必須到現場,必要時可請專職消防隊到現場監護。
5.2.3 動火作業前,生產單位要通知工廠生產調度部門及有關單位,使之在異常情況下能及時採取相應的應急措施。
5.2.4 動火作業過程中,必須設專人負責監視生產系統內壓力變化情況,使系統保持不低於980.665Pa(100mm水柱)正壓。低於980.665Pa(100mm水柱)壓力應停止動火作業,查明原因並採取措施後方可繼續動火作業,嚴禁負壓動火作業。
5.2.5 動火作業現場的通排風要良好,以保證泄漏的氣體能順暢排走。
6 動火分析及合格標准
6.1 動火分析應由動火分析人進行。凡是在易燃易爆裝置、管道、儲罐、陰井等部位及其他認為應進行分析的部位動火時,動火作業前必須進行動火分析。
6.2 動火分析的取樣點,均應由動火所在單位的專(兼)職安全員或當班班長負責提出。
6.3 動火分析的取樣點要有代表性,特殊動火的分析樣品應保留到動火結束。
6.4 取樣與動火間隔不得超過30min,如超過間隔或動火作業中斷時間超過30min時,必須重新取樣分析。
如現場分析手段無法實現上述要求者,應由主管廠長或總工程師簽字同意,另做具體處理。
6.5 使用測爆儀或其他類似手段進行分析時,檢測設備必須經被測對象的標准氣體樣品標定合格。
6.6 動火分析合格判定
6.6.1 如使用測爆儀或其他類似手段時,被測的氣體或蒸氣濃度應小於或等於爆炸下限的20%。
6.6.2 使用其他分析手段時,被測的氣體或蒸氣的爆炸下限大於等於4%時,其被測濃度小於等於0.5%;當被測的氣體或蒸氣的爆炸下限小於4%時,其被測濃度小於等於0.2%。
7 《動火安全作業證》的管理
7.1 《動火安全作業證》
《動火安全作業證》為兩聯,特殊危險動火、一級動火、二級動火安全作業證分別以三道、二道、一道斜紅杠加以區分。《動火安全作業證》的格式見附錄A。
7.2 《動火安全作業證》的辦理程序和使用要求
7.2.1 《動火安全作業證》由申請動火單位指定動火項目負責人辦理。辦證人應按《動火安全作業證》的項目逐項填寫,不得空項,然後根據動火等級,按7.4規定的審批許可權辦理審批手續,最後將辦理好的《動火安全作業證》交動火項目負責人。
7.2.2 動火負責人持辦理好的《動火安全作業證》到現場,檢查動火作業安全措施落實情況,確認安全措施可靠並向動火人和監火人交代安全注意事項後,將《動火安全作業證》交給動火人。
7.2.3 一份《動火安全作業證》只准在一個動火點使用,動火後,由動火人在《動火安全作業證》上簽字。如果在同一動火點多人同時動火作業,可使用一份《動火安全作業證》,但參加動火作業的所有動火人應分別在《動火安全作業證》上簽字。
7.2.4 《動火安全作業證》不準轉讓、塗改,不準異地使用或擴大使用范圍。
7.2.5 《動火安全作業證》一式兩份,終審批准人和動火人各持一份存查。特殊危險《動火安全作業證》由主管安全防火部門存查。
7.3 《動火安全作業證》的有效期限
7.3.1 特殊危險動火作業的《動火安全作業證》和一級動火作業的《動火安全作業證》的有效期為24h。
7.3.2 二級動火作業的《動火安全作業證》的有效期為120h。
7.3.3 動火作業超過有效期限,應重新辦理《動火安全作業證》。
7.4 《動火安全作業證》的審批
7.4.1 特殊危險動火作業的《動火安全作業證》由動火地點所在單位主管領導初審簽字,經主管安全防火部門復檢簽字後,報主管廠長或總工程師終審批准。
7.4.2 一級動火作業的《動火安全作業證》由動火地點所在單位主管領導初審簽字後,報主管安全防火部門終審批准。
7.4.3 二級動火作業的《動火安全作業證》由動火地點所在單位的主管領導終審批准。
8 職責要求
8.1 動火項目負責人
動火項目負責人對動火作業負全面責任,必須在動火作業前詳細了解作業內容和動火部位及周圍情況,參與動火安全措施的制定、落實,向作業人員交代作業任務和防火安全注意事項;作業完成後,組織檢查現場,確認無遺留火種,方可離開現場。
8.2 動火人
獨立承擔動火作業的動火人必須持有特殊工種作業證,並在《動火安全作業證》上簽字。若帶徒作業時,動火人必須在場監護。動火人接到《動火安全作業證》後,應核對證上各項內容是否落實,審批手續是否完備,若發現不具備條件時,有權拒絕動火,並向單位主管安全防火部門報告。動火人必須隨身攜帶《動火安全作業證》,嚴禁無證作業及審批手續不完備的動火作業。動火前(包括動火停歇期超過30min再次動火),動火人應主動向動火點所在單位當班班長呈驗《動火安全作業證》,經其簽字後方可進行動火作業。
8.3 監火人
監火人應由動火點所在單位指定責任心強、有經驗、熟悉現場、掌握消防知識的人員擔任,必要時,也可由動火單位和動火點所在單位共同指派。新項目施工動火,由施工單位指派監火人。監火人所在位置應便於觀察動火和火花濺落,必要時可增設監火人。
監火人負責動火現場的監護與檢查,隨時撲滅動火飛濺的火花;發現異常情況應立即通知動火人停止動火作業,及時聯系有關人員採取措施。監火人必須堅守崗位,不準脫崗。在動火期間,不準兼作其他工作,在動火作業完成後,要會同有關人員清理現場,清除殘火,確認無遺留火種後方可離開現場。
8.4 動火部門負責人
被動火單位班組長(值班長、工段長)為動火部位的負責人,應對所屬生產系統在動火過程中的安全負責,並參與制定、負責落實動火安全措施,負責生產與動火作業的銜接,檢查《動火安全作業證》。對審批手續不完備的《動火安全作業證》有制止動火作業的權力。在動火作業中,生產系統如有緊急或異常情況,應立即通知停止動火作業。
8.5 動火分析人
動火分析人應對動火分析手段和分析結果負責,根據動火地點所在單位的要求,親自到現場取樣分析,在《動火安全作業證》上填寫取樣時間和分析數據並簽字。
8.6 安全員
執行動火單位和動火點所在單位的安全員應負責檢查本標准執行情況和安全措施落實情況,隨時糾正違章作業,特殊危險動火、一級動火,安全員必須到現場。
8.7 動火作業的審查批准人
各級動火作業的審查批准人審批動火作業時必須親自到現場,了解動火部位及周圍情況,確定是否需作動火分析,審查並明確動火等級,檢查、完善防火安全措施,審查《動火安全作業證》的辦理是否符合7.2要求。在確認准確無誤後,方可簽字批准動火作業。
附 錄 A
(標準的附錄)
動火安全作業證
動火地點:
動火方式:
動火執行人: 動火負責人:
動火時間: 年 月 日 時 分始----- 至 年 月 日 時 分止
安全措施:
動火安全措施編制人: 組織實施人:
監火人:
動火審批人:
特殊動火會簽:
動火前,崗位當班班長驗票簽字:
❹ 化工廠安全員給員工培訓的內容有哪些
化工廠安全員給員工培訓的內容有基本的化工常識,該化工廠的化學物品的安全操作和防治,基本的消防器材的應用,還有空氣呼吸機的佩戴和使用,逃生的基本知識,大概就這些吧
❺ 化工廠的安全知識,有哪些
我有,你要哪方面的啊?太多了。我吧最近我做氧氣廠是給你!【案例一】氧氣瓶充裝爆炸事故
一、事故概況及經過
2003年1月16日上午12時許,一位氧氣代充客戶到江都市某工業氣體充裝站充裝氣氣,共6隻氧氣瓶。充裝工將氧氣瓶卸下後,先將30隻氧氣瓶分兩組各15隻進行充裝。約在12點50分左右,其中一組充裝結束,現場充裝工關掉充裝總閥,緊接著就開始卸充裝夾具,當充裝工卸下第3隻氣瓶夾具時,其中一隻氣瓶發生了爆炸,一名充裝客戶當場炸死在充裝台上,一名操作人員受傷,該站共有6間充裝間,每站站房長6m,寬4 m。充裝間設有30個充氣頭,氣瓶爆炸後,後浪把主充裝間的防火牆推倒,把充裝間充裝管線全部炸壞,窗子的玻璃被震碎,充裝間屋面全部掀光。爆炸氣瓶被炸成3塊,大塊重29kg,中塊得23.5kg,小塊重3.5kg,氣瓶爆炸後3.5kg的小塊瓶片從屋內飛到充裝站圍牆外的麥田裡,距爆炸點有35m。
二、事故原因分析
(一)直接原因
從現場取證情況和查閱有關資料分析,意見如下:
1.對該站儲罐內剩餘液氧,邀請了揚子石化西歐氣體有限公司有關專家進行現場取樣,並帶回南京分析,結果確認該儲罐內液氧合格,排除了氣源不合格的因素;
2.根據爆炸碎片上原有的氣瓶製造和檢驗標記,從無縫氣瓶檢驗站查閱該瓶檢驗報告,得知該瓶檢驗合格,並在檢驗有效期范圍內,排除了過期瓶充裝的因素;
3.在爆炸現場,發現該瓶主體被炸成3塊(後在清理過程中發現頸圈),經稱重約為56kg,與檢驗報告上稱重量相符,一塊重約3.5kg的碎片飛離充裝站圍牆外,距爆炸點約為35m。又從爆炸碎片中發現,瓶體內中下部一側表面有一段400mm×150mm范圍的金屬燒熔痕跡,並留下了金屬氧化物,這些情況都說明此次氧氣瓶爆炸具有化學性爆炸的特徵;
4.通過查閱相關資料和充裝記錄,並對現場進行勘察,同有關人員進行了詢問、筆錄,了解到充裝台上的安全閥、壓力表均在有效期內,有校驗報告,當時充裝壓力為11.0MPa。又對爆炸現場進行了清理,發現爆炸瓶右側有3隻瓶內尚有氣體,現場進行壓力測試,發現這3隻瓶內均有壓力,且在10.0MPa左右,這就進一步排除了物理性爆炸的可能(不超壓);
5.對上述3隻氣瓶採用吸耳球取樣,並用著火煙頭試驗,發現並無氣體爆鳴,同時對1隻氣瓶又進行了壓力測試顯示為9.0MPa。之後將3隻瓶壓力降至2.0MPa左右,經可燃性氣體報警儀測試,未發現瓶內有可燃性氣體。
綜上所述,該起事故是由於氧氣瓶內混有其它可燃性物質(該可燃性物質為油脂類的傾向較大),該瓶內可燃性物質在充裝過程中與氧氣混合發生了化學性爆炸。
(二)間接原因
1.安全管理制度執行得不夠嚴格。根據氣站有關氣瓶充裝管理制度規定,該充裝站屬於易燃易爆場所,非充裝人員不允許進入氣瓶充裝站,而該站卻允許充裝客戶進入氣瓶充裝場所,根據事故現場清理分析,右側3隻氣瓶尚有氣體,可能是死者參與了氣瓶關閥操作,氣站沒有人發現,說明該站安全管理工作上還存在較多的薄弱環節;
2.氣站沒有嚴格執行氣瓶充裝前安全檢查的規定。按照國家氣瓶充裝有關規定,氣瓶在充裝前應進行外觀檢查,充裝過程中還應不斷對瓶體溫進行逐個檢查,目的是防止氣瓶內混有其他可燃性物質,防止氣瓶溫度在充裝中升高,這也是氣瓶爆炸的重要原因之一。
三、事故教訓
1.氣體充裝前,除嚴格執行外檢工作外,還需要進行取樣分析和充裝過程中的檢查,這是防止氣瓶爆炸的重要措施;
2.氣站充裝間必須嚴格執行閑人免進的安全管理制度;
3.加強職工的安全培訓教育,不斷增強其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意識。
【案例二】氣瓶爆炸事故
一、事故概況及經過
某市黃金冶煉廠一輛130型汽車在沁陽市化肥廠裝上兩只充裝了液氨的鋼瓶後返回濟源市。返回途中,行至沁陽市西萬鎮稅務所前時,一隻液氨鋼瓶突然發生爆炸,爆炸的鋼瓶飛起後將汽車駕駛室撞扁,駕駛室內的司機當場死亡,供銷采購員受重傷。爆炸了的鋼瓶內的液氨從瓶內噴出並迅速擴散,使現場的群眾不同程度地被傷害。另一隻沒有爆炸的鋼瓶,從車上被拋出4.8米。這起爆炸事故,共造成5人死亡,7人受重傷,7人受輕傷。造成的經濟損失達175000元。
二、事故原因分析
1.沁陽市化肥廠充裝液氨管理混亂,沒有嚴格的充裝管理制度。沒有執行氣瓶稱重充裝,更沒有控制超裝的設備、裝置。充裝工人僅憑肉眼觀察鋼瓶氣相閥是否有霧狀液滴噴出作為充裝要求的標志而不用衡器稱重,充裝後也沒復秤檢查。根據實踐,這種充裝辦法,極易造成液氨的超量充裝。事故發生後,對未爆炸的那隻液氨鋼瓶進行檢查,該瓶實際充裝了247.8公斤液氨,而鋼瓶規定的最大充裝量為200公斤。因此,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之一是液氨鋼瓶超裝。
2.人員素質差、責任心不強。130型汽車的駕駛員,在裝載了兩只液氨鋼瓶之後,沒有按規定路線直接返回工廠,而應本場供銷業務員的要求開車往其家中送化肥,私自改變行車路線,繞行13公里,且從集市中穿越,延長了裝運時間,由於當日氣溫較高且沒有遮陽,暴露時間又長,為超裝鋼瓶升溫超壓提供了外部條件,從而導致了爆炸後事故災害的擴大。因此,這起事故是人為的責任事故。
三、防止同類事故的措施
1.氣瓶充裝單位必須嚴格按《氣瓶安全監察規程》的規定製定各項規章制度,液化氣體的充裝必須嚴格執行逐只稱重並進行復稱檢查的規定,嚴禁超裝。
2.對於充裝了介質的氣瓶,白天運輸應按指定路線行駛採用遮陽措施,禁止曝曬,並應避開鬧市等人員集中的地區。
【案例三】某市電冰箱工業公司圍堤道維修部氟里昂氣瓶爆破
一、事故概況及經過
1989年3月21日,某市電冰箱工業公司圍堤道維修部一隻氟里昂氣瓶爆炸,未造成人員傷亡及其他設施破壞和財產損失。
3月21日,冰箱維修人員在圍堤道維修部給該氣瓶充氟。據事後調查,充裝前未見氣瓶有異常,充裝過程中,該操作人員未稱重,有超裝過量的跡象。下午維修人員用該氣瓶給4台冰箱充了氟,將近下班,維修人員全部離開現場,16時15分維修人員聽到爆破聲,立即進入現場,發現氣瓶已經破裂。氣瓶是沿縱向撕裂,根據機械性能試驗,屈服強度遠大於0.8倍的抗拉強度,不符合標准要求。
二、事故原因分析
1.直接原因是氣瓶充裝過量。氣瓶的使用人員不懂得氣瓶的使用知識,充裝前不進行檢查,充裝過程中也未稱重,造成充裝過量。
2.設備安技部門沒有制定氣瓶管理制度及充裝操作規程,也未對維修人員進行過氣瓶使用知識的教育。
三、防止同類事故的措施
1.將該型號的全部23個氣瓶立即停止使用。待事故處理後再確定能否使用,並且立即購置了新的氣瓶。
2.制定了氣瓶管理細則和氣瓶操作工藝,立即下發執行。
3.已和市製冷劑銷售部聯系好,從門市部直接購買小瓶,這些氣瓶屬門市部所有,充裝、定期檢驗都由門市部負責。此措施一旦實施,公司原有小氣瓶全部停用。
4.立即對氣瓶使用人員進行安全知識教育。
【案例四】哈爾濱某化工廠氣瓶爆炸事故
一、事故情況概述
1998年10月8日10時40分左右,哈爾濱某化工廠四車間成品庫發生氧氣瓶爆炸事故。導致現場的2名裝卸工(臨時工)1死1傷。事故發生前四車間充灌崗,操作壓力為12MPa,操作溫度為20度,成品庫房有氧氣瓶45隻。
二、事故破壞情況
經現場勘察,共3隻氣瓶爆炸,其中1隻氣瓶外表為綠色油漆,檢驗期為1989—1994年,公稱壓力15.0MPa,容積為40.4L,這只氣瓶爆破成十幾塊碎片。碎片內壁呈黑色,斷口呈「人」字紋,無明顯的塑性變形,全部為脆性斷裂。其角閥為氬氣閥。
爆炸的另2隻氣瓶顏色為淡酞蘭,呈撕裂狀,斷口有明顯的被打擊的痕跡,被打擊處向內凹陷,並有高溫氧化的痕跡。另外3隻被擊穿的氣瓶,均留有不規則孔洞,其中1隻在氣瓶上方,直徑各約5cm,另外2隻在氣瓶下方,直徑約8cm和30cm,破口向內凹陷,並有高溫氧化的痕跡。
面積為70m2的氧氣瓶成品庫天棚和西側牆被炸塌,山牆嚴重變形,鐵皮包的門被爆炸碎片穿出一個直徑20cm的洞,附近2處廠房玻璃被震碎。
死者身體被炸成多塊碎片,傷者被炸成終生殘疾。
三、事故原因分析及結論
從爆炸碎片的內外表面顏色看,其中1隻氣瓶的碎片外表為綠色漆,內表面呈黑色,角閥為氬氣瓶閥,說明這只氣瓶為氫氣瓶。被檢回的內壁呈黑色的碎片共有十多片,其斷口形貌沒有明顯的塑性變形,斷口呈「人」字紋,均為脆性斷裂。分析認為這只氫氣瓶內殘余有氫氣。充裝氧氣(氫氣在空氣中的爆炸極限為4.1%—74.1%),形成了可爆性混合氣體,在轉動角閥時,產生靜電引發了氫氧混合氣體的化學爆炸。
另外2隻被撕裂的氣瓶內壁只有銹蝕,無黑色油脂,斷口呈脆性斷裂形貌,斷口局部有明顯的被擊打的痕跡,內凹並有高溫氧化痕跡,說明這2隻氣瓶距爆炸點很近,被爆炸碎片的沖擊波打擊超過其呈受力,失穩破裂,屬物理爆炸。
直接原因:裝卸工在裝運氫氣瓶(錯充氧氣)前試壓轉動角閥時產生靜電,引發瓶內的氫氧混合氣體爆炸,是導致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
主要原因:(1)氣瓶充裝前檢查員在檢瓶過程中,由於被檢查氣瓶油漆脫落嚴重,且污物多,未認真辨認,錯將氫氣瓶當成氧氣瓶,送充裝崗充裝,充裝人員也未及時發現,是導致這起事故的主要原因。
(2)車間、工廠領導在貫徹執行國家標准規程中,貫徹執行不認真,對工人的工作質量要求不嚴,充裝前後的檢查出現紕漏,檢查不夠,存在問題未能及時發現,是導致這起事故的間接原因。
四、預防事故發生的措施
1.責令工廠立即停止氧氣瓶的充裝和檢驗業務,待勞動部門重新進行審查合格後,方可從事上述業務工作。
2.今後在氣瓶充裝驗收過程中,嚴格執行國家《氣瓶安全監察規程》和《永久氣體充裝規定》及工廠車間有關操作規程、安全規定。
3.儲存、裝卸運輸過程中,嚴格執行《關於氣瓶充裝運輸、儲存使用安全管理規定》。
4.建立健全並嚴格執行充裝前、後的檢查制度,在空瓶驗收工作中,對超期氣瓶、漆色嚴重脫落,辨認不清的氣瓶,嚴禁充裝,對充裝後有異常或發現漆色不對等情況時要做好記錄,並報有關領導妥善處理。
5.在氣瓶出廠前應由專人負責試壓工作,嚴禁裝卸人員進行試壓。
6.工廠主管安全的領導要定期對氧氣充裝車間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並做好檢查和處理的記錄。
【案例五】某市第二住宅建築工程公司勞動服務公司氧氣瓶爆炸
一、事故概況及經過
1989年7月8日上午,在某市道里區河潤街住宅建築工程高壓消防泵房工地,工人們正從事地溝管道的切割與焊接作業。工人在使用由銷售點拉回的氧氣時,發現瓶閥有漏氣現象,並嗅出明顯的酒味,但未引起重視,用扳手扣緊閥門止漏後又開始工作。近中午時,一工人用長300毫米的扳手關閉氧氣瓶閥時,氣瓶突然爆炸。爆炸的氣瓶共炸成11塊碎片,向約為45度的夾角范圍飛出。最遠的一塊飛出約481.3米,這塊碎片重量約為13公斤。另一碎片,約重26.5公斤,飛出33米,擊中一龍門架體的36米高處,架體嚴重損壞,另一重約3.2米的碎片,飛出33米擊中一塔吊26.1米高處角鋼上,將角鋼切開一條8毫米長斷口。氣瓶爆炸時將關閉瓶閥的工人當場炸死,另一名在現場的工人被爆炸沖擊波拋出11米遠,頭撞在圍牆上,右足被碎片擊斷並被拋到20米以外的居民住宅樓六層陽台上。另有兩名在場人員一人被炸重傷,一人被炸成輕傷,共死1人,傷3人。爆炸造成約28000元的直接經濟損失。
二、事故原因分析
1.造成氣瓶爆炸的直接原因是充裝氧氣的氣瓶內含有乙醇,氧、乙醇在混合比例達到爆炸極限范圍內,當給予起爆能量時,混合氣會發生爆炸。
2.氣瓶爆炸的間接原因是操作工違章作業,關閉瓶閥時用力過猛。
三、事故責任分析
1.哈爾濱制氧機廠生產服務公司氧氣站,在7月7日充裝氣瓶前,沒有認真進行充裝前的檢查,造成不合格的混有乙醇的氣瓶充裝了氧氣。充裝單位對這起事故的發生應負直接責任。
2.哈爾濱市第二住宅建築工程公司勞動服務公司未對操作工人進行安全教育培訓,操作工人違章作業,勞動服務公司領導負有間接領導責任。
四、防止同類事故的措施
1.充裝單位的領導應認真學習國家有關充裝安全的規定,並在本單位認真貫徹執行。充裝單位應建立完整的各項規章制度,以保證充裝安全,並應對用戶的安全負責。
2.充裝工應認真執行各項管理制度,做好充裝前的檢查,將不合格的氣瓶選出,杜絕錯裝、混裝。
3.氣瓶的使用單位應嚴格遵守《氣瓶安全監察規程》的規定,不要擅自對氣瓶進行改裝或改變充裝介質。氣瓶內充裝介質需改變時,應由氣瓶檢驗單位按規定進行氣瓶改裝工作。
【案例六】低級違章作業 造成觸電死亡
一、 事故經過
2002年5月17日,某電廠檢修班職工刁某帶領張某檢修380 V直流焊機。電焊機修後進行通電試驗良好,並將電焊機開關斷開。刁某安排工作組成員張某拆除電焊機二次線,自己拆除電焊機一次線。約17:15,刁某蹲著身子拆除電焊機電源線中間接頭,在拆完一相後,拆除第二相的過程中意外觸電,經搶救無效死亡。
二、事故原因分析
(1) 刁某已參加工作10餘年,一直從事電氣作業並獲得高級維修電工資格證書;在本次作業中刁某安全意識淡薄,工作前未進行安全風險分析,在拆除電焊機電源線中間接頭時,未檢查確認電焊機電源是否已斷開,在電源線帶電又無絕緣防護的情況下作業,導致觸電。刁某低級違章作業是此次事故的直接原因。
(2) 工作組成員張某雖為工作班成員,在工作中未有效地進行安全監督、提醒,未及時制止刁某的違章行為,是此次事故的原因之一。
(3) 該公司於2001年制訂並下發了《電動、氣動工器具使用規定》,包括了電氣設備接線和15種設備的使用規定。《規定》下發後組織學習並進行了考試。但刁某在工作中不執行規章制度,疏忽大意,憑經驗、憑資歷違章作業。
(4) 該公司領導對「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認識不足,存在輕安全重經營的思想,負有直接管理責任。
三、同類事故防範措施
(1) 採取有力措施,加強對現場工作人員執行規章制度的監督、落實,杜絕違章行為的發生。工作班成員要互相監督,嚴格執行《安規》和企業的規章制度。
(2) 所有工作必須執行安全風險分析制度,並填寫安全分析卡,安全分析卡保存3個月。
(3) 完善設備停送電制度,制訂設備停送電檢查卡。
(4) 加強職工的技術培訓和安全知識培訓,提高職工的業務素質和安全意識,讓職工切實從思想上認識作業性違章的危害性。
(5) 完善車間、班組「安全生產五同時制度」,建立個人安全生產檔案,對不具備本職崗位所需安全素質的人員,進行培訓或轉崗;安排工作時,要及時了解職工的安全思想狀態,以便對每個人的工作進行周密、妥善的安排,並嚴格執行工作票制度,確保工作人員的安全可控與在控。
(6) 各級領導要確實提高對電力多經企業安全生產形勢的認識,加大對電力多經企業的安全資金投入力度,加強多經企業人員的技術、安全知識培訓,調整人員結構,完善職工勞動保護,加強現場安全管理,確保人員、設備安全,切實轉變電力多經企業被動的安全生產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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❻ 化工廠的安全員的專項培訓
化工廠安全員培訓內容:
一、 負責全廠所需物資的供應工作。倉庫保管員應嚴格專執行屬危險化學品儲存管理制度,熟悉儲存物品的性質,保管業務知識和有關消防安全規定。
二、 嚴格執行危險化學品的出入庫手續,對所保管的危險化學品必須做到數量准確,帳物相符,日清月結。28日前辦理完出入庫手續,完成當月原材料、產成品盤存報表。
三、 負責按消防要求對倉庫內的消防器材進行管理、定期檢查、定期更換。
四、 負責對庫房進行定時通風,通風時不得遠離倉庫。做到防潮、防火、防腐、防盜。
五、 負責庫存物品按要求分垛儲存、擺放。留出防火通道。
六、 負責對因工作需要進入倉庫的職工進行監督檢查,嚴防原料、產品流失。
七、 負責及時清點庫存,做到心中有數,以便按生產計劃提前上報采購計劃,保證生產。
八、 負責勞保用品的管理、發放工作。
九、 負責倉庫內及其周圍的衛生,定期進行清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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❼ 化工廠怎樣制定安全培訓計劃
1、管理人員參加安監部門的每年一次輪訓
2、老員工的復訓
3、新員工的三級教育
4、轉崗、輪崗、換崗前得培訓
5、特殊工種人員的培訓
❽ 怎樣給化工廠新員工安全培訓
進廠的一級安全培訓,主要講企業概況、性質、發展狀況、存在的危險因素,以及需要知道的產品性質、中間品的性質,原料的性質。
二級培訓不是車間的工作,介紹車間概況、車間的整體情況,存在的危險因素,需要注意的其他事項。
三級培訓室班組 的工作,介紹本班的生產情況,設置崗位的性質,危險因素,需要注意的是項,操作規程,操作過程中需要注意的事項,並指定師傅帶徒,沒有學會以前不能獨立操作。
❾ 化工企業員工安全培訓資料
化工企業員工安全培訓教育的主要內容有:(1)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法律、法規和標准;(2)公司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勞動紀律及職責;(3)從業人員安全生產權利和義務;(4)所在單位(崗位)的各項安全生產規程和管理制度;(5)所在單位(崗位)的安全裝置的類型、作業及維護保養;(6)所在崗位的勞動用品、器具及消防器材的正確使用;(7)所在崗位的工藝流程和開停車安全注意事項;(8)事故應急救援、事故應急預案演練及防範措施;(9)有關事故案例等。 你應根據上述培訓內容,結合本企業的實際情況,來收集與本企業相關的內容和資料,再進行編排培訓教材,抓重點出試題。只有這樣才能達到預期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