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新安全法學習心得體會
新《安全生產法》將於2014年月1日開始施行,為了提高公司員工的法律安全意識,分公司發布《關於組織學習新安全生產法的通知》。為了貫徹分公司的學習精神,本人近段時間認真系統地學習國家《安全生產法》,進一步使我認識到安全生產的重大意義。以下是我個人的一點心得體會。
新法首次提出了「以人為本,安全發展」的理念。安全是一條不可逾越的紅線,這條紅線就是要堅守「發展決不能以犧牲人的生命為代價」這條紅線,牢固樹立以人為本、生命至上的理念,正確處理重大險情和事故應急救援中「保財產」還是「保人命」的問題,所以就要求生產必須安全,安全才能生產。新法為促進和實現這個理念,從兩個方面進行了加強:一是明確了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各個方面及各類人員的職責,包括生產經營單位及其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管理機構與安全管理人員的職責,各級政府及負有安全管理職責的部門的職責,工會的職責,中介機構的職責等;二是加大了對違法單位及人員的懲罰力度。
對新法的學習,我發現責任的明確,責任的落實,責任的追究是新法的主要關注點。新法的責任體系是「強化和落實生產經營單位的主體責任,建立生產經營單位負責、職工參與、政府監管、行業自律和社會監督的機制」。落實生產經營單位的主體責任就要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管理方針。安全第一,是指"安全"是生產的前提條件,不安全不生產;為此需要預防為主,包括消除事故隱患及事故應急救援隱患兩個方面;要實現上述要求就需要綜合治理,包括政府綜合有關力量和社會綜合有關方面對企業加以管理與監督,和企業內部各職能及各層次的安全管理與監督,並從技術上對人、機、環境生產三要素進行系統的治理。企業主體責任體現為從制度、規范、措施、實施程序、檢驗、責任等都得到落實。
對於安全管理人員來說,我最關注的一條是新法確立了注冊安全工程師制度。危險物品的生產、儲存單位及礦山、金屬冶煉單位應當有注冊安全工程師從事安全生產管理工作,鼓勵其他生產經營單位聘用注冊安全工程師從事安全生產管理工作。這體現了國家對安全生產越來越重視,安全生產需要更專業化,職業化的隊伍來管理。這就要求我們現在安全管理人員改變觀念,從以前安全管理無計劃,無目的,粗放型向有計劃,有目的,精細型轉變,認真學習安全生產技術,安全生產相關法律法規,先進的安全管理技術,做一個合格的安全人。
② 安全生產法學習心得
安全管理工作的「超前意識」,強調把安全工作的重點從事後處理轉移到事前監督上來。要建立完善的事前監督管理體系,在貫徹 「安全第一」工作中必須遵循「預防為主」的原則和「防範勝於救災」的內涵。同時,也要形成建立積極向上的「安全文化」氛圍,這是安全管理工作事前監督體系的重要環節。「安全文化」追求的是一種各級領導幹部身體力行現出來的安全管理理念,從而促使所有人員表現出較高的重視安全工作的自覺性和積極性,並將安全生產工作放在自己的職業價值中去,從而使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工作成為自己工作的行動指南。另外,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考核機制,是事故「超前防範」的有效措施。目前,我司已將「安全生產考核標准」納入到了各部門的「月度工作計劃指標考核」中去,從某種程度上起到了一個監督和防範的作用。然而,還存在著重視對安全事故的考核,輕視對不安全因素、異常的監控。在這種安全管理體制中,不可避免地抱有了一種僥幸的心裡。孰不知,「小病不醫,終成大患」。等到安全事故發生後,再找原因談「幾不放過」晚矣。因此,一個完善的考核機制應包含安全管理的各個環節,健全「責任鏈」的監控系統,提高「防患」意識,從小事做起,建立必備的安全防患措施,堅決杜絕「三違」,養成工作嚴謹、執行制度認真、工作程序規范的良好工作作風。在實際工作中提高自防和互防能力,做到「三不傷害」,從而建立起安全管理工作的新風尚。把生產過程中發生事故的可能性消滅在萌芽狀態。
③ 淺談如何學好 安全生產法 3000字
通過近段時間認真系統地學習國家《安全生產法》,進一步使我認識到安全生產的重大意義。《安全生產法》最重要的特點之一,就是更加明確了生產安全事故的責任追究和在生產安全管理工作中要始終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指導方針。現我淺談幾點體會。 眾所周知,在傳統的安全管理工作中,始終貫穿著「三不放過」的原則,經過一段時期的運行之後,體會到追究事故責任者的責任不夠明確。因此,現在又將「三不放過」改為了「四不放過」,加大了發生事故後的處理力度。這不失為一種「前事不忘,後事之師」的好做法,有新意。但生產安全事故一旦發生,將會帶來一系列的社會問題和不可挽回的經濟損失,即使再加多幾個「不放過」也為時晚矣。新出台的《安全生產法》則體現了在安全生產管理上要強化「超前意識」、「預防為主」的理念,進一步明確了只有有效地預防生產安全事故的發生,才能使安全管理工作達到最好的效果。 安全管理工作的「超前意識」,強調把安全工作的重點從事後處理轉移到事前監督上來。要建立完善的事前監督管理體系,在貫徹「安全第一」工作中必須遵循「預防為主」的原則和「防範勝於救災」的內涵。同時,也要形成建立積極向上的「安全文化」氛圍,這是安全管理工作事前監督體系的重要環節。
④ 學習安全生產法的感受
【篇一】
在企業安全生產活動中,人們通常把管理者對員工提出安全規范要求稱之為「要我安全」,而把員工的自覺安全行為稱之為「我要安全」。兩種提法,不僅表述了語言概念不同,且安全實現方式和管理效果也不一樣。「要我安全」,是從客體出發,由外因發出安全生產約束控制信息,作用於安全生產行為的主題,最終達到生產安全;「我要安全」則是從主體出發,由內因產生安全生產的動機,主觀能動地實現安全生產。從管理角度來說,「要我安全」和「我要安全」是辨證統一的關系,「要我安全」是外因,是動力;「我要安全」是內因,是根據。兩者相互關聯,相輔相成,從不同方面對實現安全生產起到推動或決定作用。
如何實現從「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的轉變呢?筆者工作在電力建設企業,立足於生產第一線,對於安全是永恆的主題,安全是生產的保障,有了安全才有效益,有著深刻的認識和體會。
首先、著眼人的安全心理進行安全教育 安全心理是人在生產勞動這一特定環境中的心理活動的反映,是勞動過程中伴隨著生產工具、機械設備、工作環境、人際關系而產生的安全需要與安全意識。主要包括:勞動生產中的安全心理、職業安全心理、安全管理過程中的安全群體心理、安全組織心理等。通過對安全生產工作中心理現象的,可以提高安全教育的質量,產生安全教育的心理效應,達到抓住人心、震撼人心、深入人心的效果。因此,安全教育應抓住以下三個重點:一是利用安全心理的優先效應,抓好對新員工進廠後的安全教育,以先入為主的第一印象給新員工打下安全生產烙印。二是利用安全心理的近因效應,以本單位的典型安全案例對員工進行安全教育,用活生生的事實影響員工、激勵員工。三是利用安全心理的暗示效應,運用含蓄的、間接的辦法,對員工的心理和行為產生潛移默化的影響,進行常規教育。不管採用哪種教育方法,只要密切聯系實際,堅持從人的安全心理出發,牢牢抓住人的安全心理傾向,抓住不同時期人的安全心理狀態,抓住不同類型人的安全心理活動,進行因時而異、因人而異的安全教育,就會使教育和心理形成共鳴,強化人的自我安全保護意識,使員工產生「我要安全」的強烈傾向。
其次、把握人的安全行為貫徹安全制度
安全行為是人們在勞動生產過程中保護自身和保護設備、機器等物質的一切動作。在我們電力建設行業逐步實現科學化管理、自動化操作、現代化生產的條件下,安全行為不僅是個體自我保護行為,而且是生產要素相互關聯、相互影響、相互制約的總體行為。要建立起總體的安全防範系統,離不開個人的自我安全保護,這就需要有一套能夠把個人安全與總體安全密切聯系起來的制度規范人的安全行為。這套制度要站在安全行為者的角度來編制和操作,由安全行為者從內因產生「我要安全」的行為。就我們公司整體來說,因為企業生產性質不同,存在著多工種聯合、多工序交叉、多環節銜接作業的特點,所以就應該從各自的實際出發,緊緊把握員工生產過程中的安全行為,建立和健全個人自我安全保護制度。主要是:員工有權對違章的生產指揮不執行;有權對違章的生產工序不交接;有權對違章的生產設備不操作;有權不在違章的生產環境中作業。這就從行政法規上確立了員工勞動過程中的主觀能動性,使之自覺地遵守安全規章制度,自覺地進行安全保護。員工們說得好,事故不難防,重在守規章;最大禍根是失職,最大隱患是違章。只要我們真正把規章制度、操作規程當成生命之友,安全之傘,就能夠站在安全生產的主題地位上,實現安全生產。
第三、針對人的事項障礙展開安全活動
安全生產活動中的思想障礙是影響員工「要我安全」的重要問題,是各種不安全因素中的主要因素。在抓安全生產的過程中發現,一般情況下,員工都會為滿足自己的安全需要而採取自我保護措施,遵守安全生產規程,但有的時候,有些人則可能因為存在某些思想障礙,不僅忘記了「我要安全」,而且做不到「要我安全」。這類思想障礙歸納起來,大體上有以下幾種:對安全生產規程並沒有真正理解,看不到違章操作的嚴重危害性;對安全生產規程感到麻煩,圖省事、求簡便而不去遵守;因搶時間、趕進度,而忽視、忘記安全生產規程;對自己的熟練技術過分自信,心存僥幸,麻痹大意;逞強好勝,表現為膽大妄為的沖動,明知故犯;因為身體疲倦,精神鬆懈,注意力分散而顧不上安全生產規程等。近幾年來,某些單位主管生產的領導和個別員工明知是違章作業,但他們為了趕生產進度而在不安全環境下操作,違反操作規程,結果發生了嚴重的事故,給個人或家庭帶來極大痛苦,也給企業造成重大的經濟損失。因此,各級領導和工作人員在生產過程中一定要注意從消除員工思想障礙入手,對症下葯、有的放矢地開展安全活動。例如:開展安全規章制度教育,讓員工明確遵章的必要性、違章的危害性;開展安全知識培訓,提高員工的安全技術素質;推行標准化作業和安全責任制,強化員工的安全保護;積極搞好均衡生產,使員工保持旺盛的精力、體力,控制和減少不安全行為等等。通過這些方法,使員工逐步消除抵觸、違反、消極、僥幸、鬆懈、逞能等思想障礙,增強「我要安全」的自覺性。
總之、從「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的轉變,需要安全生產行為的主體——廣大員工從思想認識到心理、行為都來一個大的轉變,實現這兩個轉變,離不開大量的宣傳、教育、檢查、督促、獎懲等工作。依靠「要我安全」的外因動力,促進「我要安全」的內在變化,使安全生產成為廣大員工的自覺行動,這樣,我們的安全生產就一定會達到一個新水平。
【篇二】
新《安全生產法》將於2014年12月1日開始施行,為了提高公司員工的法律安全意識,分公司發布《關於組織學習新安全生產法的通知》。為了貫徹分公司的學習精神,本人近段時間認真系統地學習國家《安全生產法》,進一步使我認識到安全生產的重大意義。以下是我個人的一點心得體會。
新法首次提出了「以人為本,安全發展」的理念。安全是一條不可逾越的紅線,這條紅線就是要堅守「發展決不能以犧牲人的生命為代價」這條紅線,牢固樹立以人為本、生命至上的理念,正確處理重大險情和事故應急救援中「保財產」還是「保人命」的問題,所以就要求生產必須安全,安全才能生產。新法為促進和實現這個理念,從兩個方面進行了加強:一是明確了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各個方面及各類人員的職責,包括生產經營單位及其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管理機構與安全管理人員的職責,各級政府及負有安全管理職責的部門的職責,工會的職責,中介機構的職責等;二是加大了對違法單位及人員的懲罰力度。
對新法的學習,我發現責任的明確,責任的落實,責任的追究是新法的主要關注點。新法的責任體系是「強化和落實生產經營單位的主體責任,建立生產經營單位負責、職工參與、政府監管、行業自律和社會監督的機制」。落實生產經營單位的主體責任就要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管理方針。安全第一,是指"安全"是生產的前提條件,不安全不生產;為此需要預防為主,包括消除事故隱患及事故應急救援隱患兩個方面;要實現上述要求就需要綜合治理,包括政府綜合有關力量和社會綜合有關方面對企業加以管理與監督,和企業內部各職能及各層次的安全管理與監督,並從技術上對人、機、環境生產三要素進行系統的治理。企業主體責任體現為從制度、規范、措施、實施程序、檢驗、責任等都得到落實。
對於安全管理人員來說,我最關注的一條是新法確立了注冊安全工程師制度。危險物品的生產、儲存單位及礦山、金屬冶煉單位應當有注冊安全工程師從事安全生產管理工作,鼓勵其他生產經營單位聘用注冊安全工程師從事安全生產管理工作。這體現了國家對安全生產越來越重視,安全生產需要更專業化,職業化的隊伍來管理。這就要求我們現在安全管理人員改變觀念,從以前安全管理無計劃,無目的,粗放型向有計劃,有目的,精細型轉變,認真學習安全生產技術,安全生產相關法律法規,先進的安全管理技術,做一個合格的安全人。
希望能幫到你,滿意望採納哦。
⑤ 學習新安全生產法心得體會範文
通過近段時間認真系統地學習國家《安全生產法》,進一步使我認識到安全生產的重大意義。《安全生產法》最重要的特點之一,就是更加明確了生產安全事故的責任追究和在生產安全管理工作中要始終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指導方針。現我淺談幾點體會。 眾所周知,在傳統的安全管理工作中,始終貫穿著「三不放過」的原則,經過一段時期的運行之後,體會到追究事故責任者的責任不夠明確。因此,現在又將「三不放過」改為了「四不放過」,加大了發生事故後的處理力度。這不失為一種「前事不忘,後事之師」的好做法,有新意。但生產安全事故一旦發生,將會帶來一系列的社會問題和不可挽回的經濟損失,即使再加多幾個「不放過」也為時晚矣。新出台的《安全生產法》則體現了在安全生產管理上要強化「超前意識」、「預防為主」的理念,進一步明確了只有有效地預防生產安全事故的發生,才能使安全管理工作達到最好的效果。
安全管理工作的「超前意識」,強調把安全工作的重點從事後處理轉移到事前監督上來。要建立完善的事前監督管理體系,在貫徹「安全第一」工作中必須遵循「預防為主」的原則和「防範勝於救災」的內涵。同時,也要形成建立積極向上的「安全文化」氛圍,這是安全管理工作事前監督體系的重要環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