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高空作業安全措施有哪些
安全措施
1、進入現場,必須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帶,並正確使用個人勞動防護用具。
2、懸空作業處應有牢靠的立足處,並必須視具體情況,配置防護網、欄桿或其他安全設施。
3、懸空作業所用的索具、腳手板、吊籃、吊籠、平台等設備,均需經過技術鑒定或檢證方可使用。
4、建築施工進行高處作業之前,應進行安全防護設施的逐項檢查和驗收。驗收合格後,方可進行高處作業。驗收也可分層進行,或分階段進行。
5、安全防護設施,應由單位工程負責人驗收,並組織有關人員參加。
6、安全防護設施的驗收應按類別逐項查驗做出驗收記錄。凡不符合規定者,必須修整合格後再行查驗。施工工期內還應定期進行抽查。
(1)公司高空作業安全知識培訓內容擴展閱讀
高處墜落事故的具體預防、控制,是依據不同類型高處墜落事故的具體原因,有針對性的提出了對每類高處墜落事故進行具體預防、控制要點。
1、 洞口墜落事故的預防、控制要點:預防留口、通道口、樓梯口、電梯口、上料平台口等都必須設有牢固、有效的安全防護設施(蓋板、圍欄、安全網);
洞口防護設施如有損壞必須及時修繕;洞口防護設施嚴禁擅自移位、拆除;在洞口旁操作要小心,不應背朝洞口作業;不要在洞口旁休息、打鬧或跨越洞口及從洞口蓋板上行走;同時洞口還必須掛設醒目的警示標志等。
2、腳手架上墜落事故的預防、控制要點;要按規定搭設腳手架、鋪平腳手板,不準有探頭板;防護欄桿要綁扎牢固,掛好安全網;腳手架載荷不得超過270kg/m2;腳手架離牆面過寬應加設安全防護;並要實行腳手架搭設驗收和使用檢查制度,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Ⅱ 高空作業安全培訓,高空作業安全注意事項有哪些
第1.0.1條 為了在建築施工高處作業中,貫徹安全生產的方針,做到防護要求明確,技術合理和經濟適用,制訂本規范。
第1.0.2條 本規范適用於工業與民用房屋建築及一般構築物施工時,高處作業中臨邊、洞口、攀登、懸空、操作平台及交叉等項作業。
第1.0.3條 本規范所稱的高處作業,應符合國家標准《高處作業分級》GB 3608—83規定的「凡在墜落高度基準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墜落的高處進行的作業」。
第1.0.4條 進行高處作業時,除執行本規范外,尚應符合國家現行的有關高處作業及安全技術標準的規定。高空作業的安全事項
第二章 基本規定
第2.0.1條 高處作業的安全技術措施及其所需料具,必須列入工程的施工組織設計。
第2.0.2條 單位工程施工負責人應對工程的高處作業安全技術負責並建立相應的責任制。施工前,應逐級進行安全技術教育及交底,落實所有安全技術措施和人身防護用品,未經落實時不得進行施工。
第2.0.3條 高處作業中的安全標志、工具、儀表、電氣設施和各種設備,必須在施工前加以檢查,確認其完好,方能投入使用。
第2.0.4條 攀登和懸空高處作業人員及搭設高處作業安全設施的人員,必須經過專業技術培訓及專業考試合格,持證上崗,並必須定期進行體格檢查。
第20.5條 施工中對高處作業的安全技術設施,發現有缺陷和隱患時,必須及時解決;危及人身安全時,必須停止作業。
第2.0.6條 施工作業場所有墜落可能的物件,應一律先行撤除或加以固定。高處作業中所用的物料,均應堆放平穩,不妨礙通行和裝卸。工具應隨手放入工具袋;作業中的走道、通道板和登高用具,應隨時清掃干凈;拆卸下的物件及余料和廢料均應及時清理運走,不得任意亂置或向下丟棄。傳遞物件禁止拋擲。
Ⅲ 高空作業人員安全教育內容有哪些
(1)高空作復業工人須經過身體制檢查合格後,方可施工作業;
(2)高空作業時必須佩戴安全帶,防滑鞋,掛好掛鉤,並有安全防護欄和安全網等防護設施;
(3)在高空作業條件較差時,避免單人單獨操作;
(4)高空作業時,對施工工具和材料要有保護措施,避免掉落,嚴禁向下方丟棄廢物
(5)在搭設電動吊籃時,要統一指揮、協調作業,嚴禁使用材質、規格和缺陷不符合要求的配件;
(6)拆除腳手架時,要按搭設時相反的順序拆除;
(7)嚴禁操作人員以繩索及起重機作為梯子上下,嚴禁在未固定的腳手架上工作;
(8)夜間進行高處作業時,配足照明設備,有塌陷、空洞地區要設有明顯的標志;
(9)高空作業附近有高壓線時,應先拆除或採取防護措施。
Ⅳ 企業安全知識培訓包括哪些方面的內容 麻煩詳盡說明一下,謝謝!!
LeLeQQ1 ,你好:
總體而言,包括人的安全和物的安全,兩個方面,這些天,我們公司正在做這個培訓,我記得比較清楚,防火,防盜,防安全事故,安全生產,安全心理,事故預防。
Ⅳ 高空作業時需要注意的安全事項
第1.0.1條 為了在建築施工高處作業中,貫徹安全生產的方針,做到防護要求明確,技術合理和經濟適用,制訂本規范。
第1.0.2條 本規范適用於工業與民用房屋建築及一般構築物施工時,高處作業中臨邊、洞口、攀登、懸空、操作平台及交叉等項作業。
第1.0.3條 本規范所稱的高處作業,應符合國家標准《高處作業分級》GB 3608—83規定的「凡在墜落高度基準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墜落的高處進行的作業」。
第1.0.4條 進行高處作業時,除執行本規范外,尚應符合國家現行的有關高處作業及安全技術標準的規定。高空作業的安全事項
第二章 基本規定
第2.0.1條 高處作業的安全技術措施及其所需料具,必須列入工程的施工組織設計。
第2.0.2條 單位工程施工負責人應對工程的高處作業安全技術負責並建立相應的責任制。施工前,應逐級進行安全技術教育及交底,落實所有安全技術措施和人身防護用品,未經落實時不得進行施工。
第2.0.3條 高處作業中的安全標志、工具、儀表、電氣設施和各種設備,必須在施工前加以檢查,確認其完好,方能投入使用。
第2.0.4條 攀登和懸空高處作業人員及搭設高處作業安全設施的人員,必須經過專業技術培訓及專業考試合格,持證上崗,並必須定期進行體格檢查。
第20.5條 施工中對高處作業的安全技術設施,發現有缺陷和隱患時,必須及時解決;危及人身安全時,必須停止作業。
第2.0.6條 施工作業場所有墜落可能的物件,應一律先行撤除或加以固定。高處作業中所用的物料,均應堆放平穩,不妨礙通行和裝卸。工具應隨手放入工具袋;作業中的走道、通道板和登高用具,應隨時清掃干凈;拆卸下的物件及余料和廢料均應及時清理運走,不得任意亂置或向下丟棄。傳遞物件禁止拋擲。
第2.0.7條 雨天和雪天進行高處作業時,必須採取可靠的防滑、防寒和防凍措施。凡水、冰、霜、雪均應及時清除。 對進行高處作業的高聳建築物,應事先設置避雷設施。遇有六級以下強風、濃霧等惡劣氣候,不得進行露天攀與懸空高處作業。暴風雪及台風暴雨後,應對高處作業安全設施逐一加以檢查,發現有松動、變形、損壞或脫落等現象,應立即修理完善。
第2.0.8條 因作業必需,臨時拆除或變動安全防護設施時,必須經施工負責人同意,並採取相應的可靠措施,作業後應立即恢復。
第2.0.9條 防護棚搭設與拆除時,應設警戒區,並應派專人監護。嚴禁上下同時拆除。
第2.0.10條 高處作業安全設施的主要受力桿件,力學計算按一般結構力學公式,強度及撓度計算按現行有關規范進行,但鋼受彎構件的強度計算不考慮塑性影響,構造上應符合現行的相應規范的要求。高空作業的安全事項
第三章 臨邊與洞口作業的安全防護
第一節 臨邊作業
第3.1.1條 對臨邊高處作業,必須設置防護措施,並符合下列規定:
一、 基坑周邊,尚未安裝欄桿或欄板的陽台、料台與挑平台周邊,雨篷與挑檐邊,無外腳手的屋面與樓層周邊及水箱與水塔周邊等處,都必須設置防護欄桿。
二、 頭層牆高度超過3.2m的二層樓面周邊,以及無外腳手的高度超過3.2m的樓層周邊,必須在外圍架設安全平網一道。
三、 分層施工的樓梯口和梯段邊,必須安裝臨時護欄。頂層樓梯口應隨工程結構進度安裝正式防護欄桿。
四、 井架與施工用電梯和腳手架等與建築物通道的兩側邊,必須設防護欄桿。地面通道上部應裝設安全防護棚。雙籠井架通道中間,應予分隔封閉。
五、 各種垂直運輸接料平台,除兩側設防護欄桿外,平台口還應設置安全門或活動防護欄桿。
第3.1.2條 臨邊防護欄桿桿件的規格及連接要求,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 毛竹橫桿小頭有效直徑不應小於70mm,欄桿柱小頭直徑不應小於80mm,並須用不小於16號的鍍鋅鋼絲綁扎,不應少於3圈,並無瀉滑。
二、 原木橫桿上桿梢徑不應小於70mm,下桿稍徑不應小於60mm,欄桿柱梢徑不應小於75mm。並須用相應長度的圓釘釘緊,或用不小於12號的鍍鋅鋼絲綁扎,要求表面平順和穩固無動搖。
三、 鋼筋橫桿上桿直徑不應小於16mm,下桿直徑不應小於14mm。鋼管橫桿及欄桿柱直徑不應小於18mm,採用電焊或鍍鋅鋼絲綁孔固定。
四、 鋼管欄桿及欄桿均採用φ48×(2.75~3.5)mm的管材,以扣件或電焊固定。
五、 以其他鋼材如角鋼等作防護欄桿桿件時,應選用強度相當的規格,以電焊固定。
第3.1.3條 搭設臨邊防護欄桿時,必須符合下列要求:
一、 防護欄桿應由上、下兩道橫桿及欄桿柱組成,上桿離地高度為1.0~1.2m,下桿離地高度為0.5~0.6m。坡度大於1∶2.2的層面,防護欄桿應高1.5m,並加掛安全立網。除經設計計算外,橫桿長度大於2m時,必須加設欄桿柱。
二、 欄桿柱的固定應符合下列要求:
1. 當在基坑四周固定時,可採用鋼管並打入地面50~70cm深。鋼管離邊口的距離,不應小於50cm。當基坑周邊採用板樁時,鋼管可打在板樁外側。
2. 當在混凝土樓面、屋面或牆面固定時,可用預埋件與鋼管或鋼筋焊牢。採用竹、木欄桿時,可在預埋件上焊接30cm長的∟50×5角鋼,其上下各鑽一孔,然後用10mm螺栓與竹、木桿件拴牢。
3. 當在磚或砌塊等砌體上固定時,可預先砌入規格相適應的80×6彎轉扁鋼作預埋鐵的混凝土塊,然後用上項方法固定。
三、 欄桿柱的固定及其與橫相乾的連接,其整體構造應使防護欄桿在上桿任何處,能經受任何方向的1000N外力。當欄桿所處位置有發生人群擁擠、車輛沖擊或物件碰撞等可能時,應加大橫桿截面或加密柱距。
四、 防護欄桿必須自上而下用安全立網封閉,或在欄桿下邊設置嚴密固定的高度不低於18cm的擋腳板或40cm的擋腳笆。擋腳板與擋腳笆上如有孔眼,不應大於25mm。板與笆下邊距離底面的空隙不應大於10mm。接料平台兩側的欄桿,必須自上而下加掛安全立網或滿扎竹笆。
五、 當臨邊的外側面臨街道時,除防護欄桿外,敞口立面必須採取滿掛安全網或其他可靠措施作全封閉處理。
第3.1.4條 臨邊防護欄桿的力學計算及構造型式見附錄二。
第二節 洞口作業
第3.2.1條 進行洞口作業以及在因工程和工序需要而產生的,使人與物有墜落危險或危及人身安全的其他洞口進行高處作業時,必須按下列規定設置防護設施:
一、 板與牆的洞口,必須設置牢固的蓋板、防護欄桿、安全網或其他防墜落的防護設施。
二、 電梯井口必須設防護欄桿或固定柵門;電梯井內應每隔兩層並最多隔10m設一道安全網。
三、 鋼管樁、鑽孔樁等樁孔上口,杯形、條形基礎上口,未填土的坑槽,以及人孔、天窗、地板門等處,均應按洞口防護設置穩固的蓋件。
Ⅵ 安全生產教育培訓的主要內容有哪些
安全生產是企業的生命線,對員工進行安全教育培訓是企業保證安全生產,提高安全意識和能力的重要措施。什麼樣的安全培訓會更有效果呢,這是我們更加值得研究的問題。
那麼,怎樣才能做好企業安全培訓工作呢?
我認為應從以下幾個方面著手:
1、必須強化公司領導安全生產法制化教育和安全意識。
領導(班子)人員的安全意識教育極其重要,確保國家對企業職工安全教育培訓政策、法律法規、要求的貫徹落實,首先必須強化領導人員的安全意識,使得安全教育培訓投入,教育培訓內容、方法、時間以及培訓效果得以有效實施。
2、企業必須要有一套行之有效的全員安全教育培訓機制。企業要針對安全教育培訓工作廣泛性和長期性的特點,針對自身的不同情況制定一套長期的、系統的培訓計劃,培訓計劃既要有總體目標又要有階段性目標,而在具體操作中,各階段的培訓工作要做到有機地結合。做到有計劃、有重點、易實施、能考核。
3、必須更加科學地加強班組的安全培訓教育。班組是企業最基層的生產組織和管理組織,班組安全教育培訓的好壞,直接關繫到企業的整個安全指標,只有班組的安全水平有了提高,企業的整體安全水平才能提升。
總之,安全教育培訓是當前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措施之一,只要認真開展安全教育培訓,就能實現從「要我安全、我要安全、到怎樣才能安全」的思維轉變,全面提高職工的整體安全素質,形成安全文化,就能實現安全生產,推進企業安全和諧發展。
Ⅶ 高空作業的安全措施有哪些
1、操作架搭設必須嚴格按有關規范執行,必須與牆體拉接牢固,並經上級有關部版門批准,驗收合格後方可權使用。外架上用密目安全網進行封閉施工。
2、搭設腳手架的材料應有合格證,各部件的焊接質量必須檢驗合格,並符合設計要求。
3、高空作業人員必須經專業培訓及專業考試合格,持證上崗,並經體檢合格後方可進場施工,必須經常體檢。作業時施工人員衣著要輕便,禁止穿硬底鞋、拖鞋、高跟鞋以及帶釘或易滑的各種鞋從事高空作業。
4、對進行高空作業的人員應進行安全技術教育及交底,落實防護措施和個人防護用品,否則,不得進行施工。
5、操作人員必須栓安全帶,入場人員必須戴安全帽。
6、雨天和雪天進行高空作業時,必須採取可靠的防滑、防寒和防凍措施,冰雪應及時清除,並對防護措施逐一檢查、修繕。
7、高空作業在操作台上鋪滿木架,則邊設防護桿加竹膠板封閉,然後掛密目安全網,安全網與鋼管連接必須牢固。
8、因作業必須臨時拆除或變動安全防護設施時,必須經施工負責人同意,並採取相應的可靠措施後方可進行,作業後應急時恢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