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對施工員安全培訓計劃書怎麼寫
起重安全知識培訓2011
一、起重機械安全技術基礎知識
起重機械定義:
起重機械是一種以間歇作業方式對物料進行起升、下降和水平移動的搬運機械。起重機械的作業通常帶有重復循環的性質,一個完整的作業循環一般包括取物、起升、平移、下降、卸載等環節。經常起動、制動、正反向運動是起重機械的基本特點。廣泛應用於工業、交通運輸業、建築業、商業和農業等。
起重機械分類:
根據起升機構的活動范圍不同,分:
1、只有單動作起升機構的起重機械,只能在固定點起降物料或人員,如滑車、葫蘆、升降機和電梯等。
2、帶有運行機構的電葫蘆,可以沿一定線路裝卸物料。
3、起重機則可以在三個坐標的空間搬運物料,又分橋式類和回轉類。
■相關法規標准
GB6067—85 起重機械安全規程
GB6720-86 起重機司機安全技術考核標准
GB5082-85 起重吊運指揮信號
有關機械設備的基本安全原理對於起重機械都適用,這些基本原理有:設備本身的製造質量應該良好,材料堅固,具有足夠的強度而且沒有明顯的缺陷。所有的設備都必須經過測試,而且進行例行檢查,以保證其完整性。應使用正確設備。
(1)主要危害類型
1)翻倒:由於基礎不牢、超機械工作能力范圍運行和運行時碰到障礙物等原因造成;
2)超載:超過工作載荷、超過運行半徑等;
3)碰撞:與建築物、電纜線或其他起重機相撞;
4)基礎損壞:設備置放在坑或下水道的上方,支撐架未能伸展,未能支撐於牢固的地面;
5)操作失誤:由於視界限制、技能培訓不足等造成;
6)負載失落:負載從吊軌或吊索上脫落。
(2)危害的消除
為了防止起重機械事故的發生,應注意以下事項。
1)識別與測試:所有起重機必須經過測試,而廠商需要給出對每一項測試結果的簽字證明。測試結果應與使用說明相符,其中必須清楚地註明安全工作載荷。起重機不允許在超過額定載荷的工況下工作。
2)維護:起重機應該進行例行檢查,任何缺陷均需立即修復。檢查的記錄應予以保留。
3)安全措施:為使起重機安全運行,需要考慮如下一系列安全措施。
①載荷顯示,有兩種類型:
a.載荷—半徑顯示器;
b.可提供聲音及視覺顯示警告的自動安全載荷顯示器。
②控制:應是「傻瓜」類型的並有明顯標志;
③限位器:為了防止釣鉤、滑輪組超出行程范圍,應設置必要的安全限位裝置;
④出入:應該為操作員提供安全的出入條件,這種出入條件在維護、測試及應急時也應具備;
⑤操作位置:應該相對於吊鉤及載荷有良好的視線,而且便於控制操作;
⑥乘員:在沒有批准時,不允許有外人進入操作室,而且禁止在吊臂上有人;
⑦吊臂:吊環、吊索、纜線、螺栓及鉤鏈等都要經過檢測,必須是無損的而且安裝適當,有明顯的標志和安全的工作負載,並且使用適當(不要在有尖、角處或者不正常的角度下使用)。
4)操作區:鄰近作業區的危害,包括上方電纜及裸露的動力設施都應該進行識別,將其移開或者加以安全保護。起重機要有牢固的支撐,對於新安裝的起重機,其支撐所需要的尺度及強度都應該明確。要檢測是否有與其他起重機或建築物相撞的可能性。
5)操作人員訓練:起重機的操作人員及載入的工作人員,必須是健康的能適應工作強度要求的人員。作為特種設備操作人員,要進行專門的培訓。
廠內機動車輛應該製造良好、沒有缺陷,載重量、容量及類型應與用途相適應。車輛所使用的動力的類型應當是經過檢查的,因為作業區域的性質可能決定了應當使用某一特定類型的車輛。在不通風的封閉空間內不宜使用內燃發動機的動力車輛,因為要排出有害氣體。車輛應加強維護,以免重要部件(如剎車、方向盤及提升部件)發生故障。任何損壞均需報告並及時修復。操作員的頭頂上方應有安全防護措施。應按製造者的要求來使用廠內機動車輛及其附屬設備。
(1)可能出現的問題
1)翻倒:提升重物動作太快,超速駕駛,突然剝車,碰撞障礙物,在已有重物時使用前鏟,在車輛前部有重載時下斜坡,橫穿斜坡或在斜坡上轉彎、卸載,在不合適的路面或支撐條件下運行等,都有可能發生翻車。
2)超載:超過車輛的最大載荷。
3)碰撞:與建築物、管道、堆積物及其他車輛之間的碰撞。
4)樓板缺陷:樓板不牢固或承載能力不夠。在使用車輛時,應查明樓板的承重能力(地面層除外)。
5)載物失落;如果設備不合適,會造成載荷從叉車上滑落的現象。
6)爆炸及燃燒:電纜線短路、油管破裂、粉塵堆積或電池充電時產生氫氣等情況下,都有可能導致爆炸及燃燒。運載車輛在運送可燃氣體時,本身也有可能成為火源。
7)乘員:在沒有乘椅及相應設施時,不應載有乘員。
(2)危害的消除
為安全使用工業載重車輛,應注意以下事項;
1)作業場所:地面需適合車輛使用,在車輛運動的路線上,地面應平坦且沒有障礙物。場地上的堆棧及存放物的布局應合理,當車輛及作業人員必須在有限的空間內穿行時,需要提供必要的通道,且規定有明顯標記的行動路線。作業區應禁止行人入內,否則,應在通道上設置明確的標識或適當的警示信號,以標明優先行動的順序。
對於進出及堆放作業,應有合適的照明條件。裝載區域要有適當的布局而且為車輛停放提供三角木楔來穩定停放。在允許的載荷范圍內,地面坡度不應超過1:10,否則,要使用製造商指明的在給定載荷下可以在更陡的路面上運行的車輛。電池充電區域應當與作業區分開,要求禁煙、通風並禁止明火。
2)培訓:要求操作人員進行培訓,考核合格後頒發證書。
二、起重作業安全措施
1. 起重作業十不弔
1)指揮信號不明或亂指揮不弔;
2)超負荷不弔;
3)工件緊固不牢不弔;
4)吊物上面有人不弔;
5)安全裝置不靈不弔;
6)工件埋在地下不弔;
7)光線隱暗看不清不弔;
8)斜拉工件不弔;
9)稜角物件沒有措施不弔;
10)鋼水包過滿不弔。
2. 起重作業時的注意事項
1)起重臂下嚴禁站人
2)整機工作前要調平。
3)風力大於6級應停止工作
4)起重作業時,不要扳動支腿操縱閥手柄。如需要調整支腿,必須將重物放至地面,吊臂位於下前方或下後方,再進行調整。
5)重物作較大時間停止在空中時,駕駛員不許離開操縱室。
6)操作應平衡、和緩、嚴禁猛拉、猛推、猛操作,嚴禁帶載伸縮。
7)不要用起重機吊拔埋在地下或凍住的物件
8)起升卷揚筒上的鋼絲繩圈數,在任何吊重情況下不得小於3圈。
3. 起重作業基本安全規范
1)對重大的起重、吊裝項目,必須制定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經交底後方准施工;
2)起重量達到起重機械額定負荷,兩台以上起重機械抬吊同一物件,起吊精密的、不易吊裝的大件,在復雜場所進行大件吊裝,起重機在高壓輸電線路下方或附近工作,必須辦理安全施工工作票;
3)起重機械應備有滅火器材,操作室內應鋪設絕緣膠墊,嚴禁積存易燃物;
4)塔吊等高架起重機,應有可靠的避雷裝置;
5)起重機工作應有統一的指揮和信號,指揮應用旗和口哨進行,不宜單獨使用對講機指揮聯絡。指揮人員應由有經驗的起重工擔任;
6)起重機在開動及起吊中的每個動作前,司機均應發出信號,無關人員應離開作業區。起吊重物時,任何人不得站在被起吊的重物或吊臂上;
7)起重機嚴禁同時進行三個動作。當重物接近額定負荷時,每次只許進行一個動作。懸臂式起重機滿負荷時,嚴禁降低起重臂;
8)起重機工作完畢或正在工作中突遇停電,應先將控制器恢復到零位,然後切斷電源;
9)遇有大雪、大霧或雷雨時,不得露天進行起重工作。當場地照明不足時,應停止起重作業;
10)遇有六級及以上大風時,應停止露天起重作業;
11)起吊大件時,必須綁牢。吊鉤的懸掛點應與吊件的重心在同一鉛垂線上。吊鉤鋼絲繩應保持垂直,嚴禁在偏位斜吊。落鉤時應防止吊件局部著地引起吊繩偏斜,起重物未固定好嚴禁松鉤;
12)爆炸品、危險品(壓縮氣瓶、酸、鹼、可燃油類等)不得起吊。必須起吊時,應採取可靠的安全措施,並經工程師批准後,方可進行。
4. 起重司機駕駛安全作業要點
1)起重設備必須由持有《特種作業操作證》的人員操作;
2)每班工作前進行一次空載試驗,檢查各部位有無缺陷,安全裝置是否安全可靠;
3)與地面指揮人員進行充分的信息交流,吊車運行前,應先鳴信號,禁止吊物從人頭上駛過;
4)起重機操作必須遵照穩、准、快、安全、合理五個標准進行;
5)當吊運重物降落到最低位置時,捲筒上所存鋼絲繩不得少於兩圈;
6)吊運接近額定負荷重物時,應先進行試吊,即在距地面不太高的空中起落一次,以檢查制動裝置是否可靠。
三、起重吊裝作業安全操作規程
1. 吊裝作業人員必須持有特殊工種(起重)作業證。
2. 吊裝作業前,應預先在吊裝現場設置安全警戒標志並設專人監護。非吊裝作業人員禁止入內。
3. 吊裝作業人員必須佩帶安全帽,高處作業必須綁安全帶。每次吊裝作業前,應對起重設備,起重葫蘆、鋼絲繩、攬風繩、弔扣等各種機具進行各項檢查。如有異常,應在作業前排除。
4. 起吊物應綁掛牢固。吊鉤懸掛點應在吊物重心的垂直線上,吊鉤鋼絲繩應保持垂直,不得偏拉斜吊。落鉤時應防止由於吊物局部著地而引起吊繩偏斜。吊物未固定時嚴禁松鉤。
5. 起吊大件或不規則組件時,應在吊件上拴以牢固的溜繩。
6. 起吊前應檢查起重機械及其安全裝置;吊件吊離地面約10cm時應暫停起吊並進行全面檢查,確認正常後方可正式起吊。
7. 起重工作區域內無關人員不得逗留或通過;起吊過程中嚴禁任何人員在起重機伸臂及吊物的下方逗留或通過。對吊起的物件必須進行加工時,應採取可靠的支承措施並通知起重機操作人員。
8. 起重機吊運重物時一般應走吊運通道,嚴禁從人員的頭頂上方越過。
9. 嚴禁以運行的設備、管道以及腳手架、平台等作為起吊重物的承力點;利用構築物或設備的構件作為起吊重物的承力點時,應經核算;利用構築物時,還應徵得原設計單位的同意。
10. 起重機的指揮人員必須經有關部門按GB5082的規定進行安全技術培訓,並經考試合格、取得合格證後方可上崗指揮。
11. 指揮人員發出的指揮信號必須清晰、准確。
12. 在開始起吊時,應先用微動信號指揮,待負載離開地面10cm~20cm並穩定後,再用正常速度指揮。在負載最後降落就位時,也應使用微動信號指揮。
13. 指揮人員應站在使司機看清指揮信號的安全位置上。當跟隨負載運行指揮時,應隨時指揮負載避開人員和障礙物。
14. 指揮人員不能同時看清司機和負載時。必須增設中間指揮人員以便逐級傳遞信號,當發現錯傳信號時,應立即發出停止信號。
15. 負載降落前.指揮人員必須確認降落區域安全時.方可發出降落信號。
16. 當多人綁掛同一負載時,起吊前,應先作好呼喚應答,確認綁掛無誤後,方可由一人負責指揮。
17. 同時用兩台起重機吊運同一負載時,指揮人員應雙手分別指揮各台起重機,以確保同步吊運。
18. 指揮人員應佩帶鮮明的標志,如標有「指揮」字樣的臂章、特殊顏色的安全帽、工作服等。
19. 司機必須聽從指揮人員的指揮,當指揮信號不明時,司機應發出「重復」信號詢問,明確指揮意圖後,方可開車。
20. 司機必須熟練掌握標准規定的通用手勢信號和有關的各種指揮信號,並與指揮人員密切配合。
21. 當指揮人員所發信號違反本標準的規定時,司機有權拒絕執行。
22. 司機在開車前必須鳴鈴示警,必要時,在吊運中也要鳴鈴,通知受負載威脅的地面人員撤離。
23. 在吊運過程中,司機對任何人發出的「緊急停止」信號都應服從。
四、起重傷害事故預防
1. 使用起重設備起重一切物料都必須由持有司索工上崗證人員進行指揮,散料應用吊籃裝置或專用容器裝好後才能起重。
2. 起重作業前,應預先設置起重區域,並設專人監護。非起重作業人員禁止在起重區域內通過或逗留。
3. 每次起重作業前,現場指揮人員應對起重設備,手拉葫蘆、鋼絲繩、卡環等各種機具進行各項安全檢查,如有異常,應在作業前排除。
4. 重物應綁掛牢固,繩索經過帶有稜角、鋒利刃口處必須採取包墊半圓管、木板、膠皮等安全防護措施保護繩索不被割傷。吊裝物邊緣鋒利且無防護措施或防護措施不到位時嚴禁起吊。
5. 吊鉤懸掛點應在吊物重心的垂直線上,吊鉤鋼絲繩應保持垂直,不得偏拉斜吊。落鉤時應防止由於吊物局部著地而引起吊繩偏斜。吊物未固定時嚴禁松鉤。
6. 在開始起吊時,起重指揮人員應先用微動信號指揮,重物吊離地面約10cm時應暫停起吊並進行全面檢查,確認正常後方可正式起吊。在負載最後降落就位時,也應使用微動信號指揮。起吊大件或不規則組件時,應在吊件上拴以牢固的溜繩。
五、使用鋼絲繩的安全規定
1. 鋼絲繩在使用中不得超負荷,不應受沖擊,在被吊物件稜角處要加以包墊,捆綁時若多點或多圈受力,注意一定要使鋼絲繩受力均勻。
2. 使用後的鋼絲繩應盤繞好,存放在乾燥的地方,並定期檢查、上油和保養。
3. 鋼絲繩在機械運轉中不要與其它物件摩擦。
4. 鋼絲繩禁止與帶電金屬(包括電纜、電焊機線)接觸,以免燒斷或受熱後降低其抗拉強度。如在有電焊線或帶電地區工作時,應採取絕緣措施,在接近高溫的物件上使用鋼絲繩時,應採取隔熱措施。
5. 鋼絲繩的連接
5.1用繩卡連接時,應滿足以下要求:
φ7—16mm鋼絲繩,需用繩卡個數3個
φ19—27mm鋼絲繩,需用繩卡個數4個
φ28—37mm鋼絲繩,需用繩卡個數5個
φ38—45mm鋼絲繩,需用繩卡個數6個
同時應保證連接強度不得小於鋼絲繩破斷拉力的85%。
5.2繩卡壓板應在鋼絲繩長頭一邊,繩卡間距不應小於鋼絲繩直徑6倍。
6. 多繩股位置無變動,摩損輕微,且無繩股凸起現象的,合用程度為100%,可用於重要場合。
7. 有下列現象時,合用程度為75%,可用於一般場合。
(1)各股鋼絲繩已有變位、壓扁及突出之處,但尚未露出繩芯;
(2)鋼絲繩個別部分有銹痕;
(3)股與股之間沒有攪亂現象;
(4)沒有繩股凸出、磨出鱗片及繩股輕微扭曲等現象;
(5)繩表面上的個別鋼絲有尖刺(斷絲)時,每米長度內的尖刺數目不多於鋼絲總數的3%;
8. 有下列現象時,合用程度為50%,可用於次要場合:
9. 鋼絲繩表面的尖刺數目,每米長度內不超過鋼絲總數的10%;
10. 個別部分有凸出、壓扁及繩股變位現象,但合長不超過總長的40%,且未露出繩心;
11. 個別部分有顯著銹痕;
12. 個別股與股絲與絲之間有攪亂現象;
13. 繩股凸出不太顯著;
14. 報廢的判斷
15. 整根繩股斷裂。
16. 繩的纖維芯破壞或裡面鋼絲斷裂而造成繩徑的顯著減小時。
17. 外部及內部的磨損及腐蝕,經確認比較嚴重
18. 繩股及鋼絲擠出、壓扁、扭結、繩徑局部增大或變小,繩芯外露、波浪形以及局部外層鋼絲伸長呈籠形等嚴重變形。
19. 由受損或電弧作用而引起的損傷。
修改一下就可以
2. 我們要的是員工安全培訓,及施工技術交底範文,以及表格。
安全培訓計劃及考核 一、安全培訓計劃為貫徹公司的「質量、職業安全健康」方針,實現「質量、職業安全健康」目標,就必須不斷提高全體員工的質量、健康安全意識和專業技術素質。只有這樣才能使企業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生存,發展。企業員工培訓工作重點是:對在施工過程中與質量、職業安全健康有影響的員工進行的培訓,新規程及規范培訓、繼續教育培訓、特種作業培訓、特殊工程培訓等,培訓計劃表見附件1.二、培訓任務1、相關員工培訓公司計劃對所有新進入施工現場的員工進行職業安全健康培訓;對原有部分員工進行整合型管理體系的補充培訓。 2、新規程、規范培訓 為進一步貫徹執行建築工程質量新的規程、規范及各項管理規定,以便使各工程的施工按新規程、規范及各項管理規定進行。擬定對在崗的部分專業技術人員進行以新規程、規范為內容的培訓。 3、繼續教育培訓 根據企業發展的需要,對專業技術人員進行知識更新培訓。 4、新員工的安全教育培訓 對於新進員工,為了使他們對企業有一個全面的了解,能夠盡快達到上崗要求,擬定對新員工進行以企業規章制度、安全知識為內容的教育培訓。 5、特種作業人員培訓 根據市勞動局下發文件中「在特殊崗位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並定期進行復檢」的要求。組織在特種作業崗位工作已到復檢期的員工到市勞動局指定的培訓點進行復檢培訓。復檢培訓時間根據市勞動局培訓點開課時間而定。三、安全教育內容1、安全技能教育 (1)本崗位使用的設備、安全防護裝置的構造、性能、作用、實際操作技能。 (2)處理意外事故能力和緊急自救、互救技能。 (3)使用勞動防護用品、用具的技能。 2、安全知識教育(1)本企業一般生產技術知識.(2)一般安全技術知識.(3)專業安全技術知識。3、安全法規教育(1)國家安全生產法律.(2)行業安全生產法規.(3)企業安全生產規章.4、安全思想教育(1)思想教育(2)紀律教育四、安全教育的方法:1、新職工三級安全教育新職工(包括臨時工、學徒工、實習生、代培人員和外施隊人員)都必須進行企業(公司)、工地(項目工程現場)和班組的三級安全生產教育。經考試合格後,才准許進入生產崗位。 2、特殊工種教育《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考核管理規則》規定:電工作業等特種作業。這些工種必須進行專門培訓,考試合格後,持證上崗。 3、經常性安全教育 經常性安全教育採用多種多樣形式進行。如:安全日、安全周、安全月、百日無事故活動、安全生產學習班、看錄像、圖片展等形式,力求生動活潑。 4、轉崗及復工安全教育 5、職業健康教育 6、工人應知應會考核五、安全教育的實施1、施工現場的安全教育(三級安全教育、經常性安全教育、換崗及復工安全教育、應知應會教育、職業健康教育)由項目生產副經理、安全員、勞資部門共同負責組織實施。 2、外施隊工人的安全教育培訓使用公司統一教材(教育光碟、試卷)。 3、項目經理、技術負責人、安全員、外施隊長、的安全培訓,由公司安全監管部負責組織。 4、未經安全教育或考試不合格的職工,任何單位不得安排從事本崗位工作。5、教育培訓時間:a、三級安全教育時間不少於24學時。b、特殊工種教育時間,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採用脫產或半脫產的方式進行。c、經常性安全教育時間,根據施工現場的實際情況,採用多種形式進行。如:黑板報、安全技術交底、安全會議、安全月、節假日特殊時期。d、轉崗及復工安全教育時間不少於4學時。 e、專業性安全教育:分公司級領導的培訓時間每年不少於8學時。 f、職業健康教育時間不少於8學時。六、實施措施1、充分發揮各業務系統主管部室及項目部的作用:員工培訓工作是一項綜合性的工作,它涉及到各業務系統、各項目部。充分發揮各業務系統主管部室及項目部的作用就可以保證員工培訓工作按計劃實施,可以對員工培訓工作進行綜合管理,可以使員工培訓工作更緊密與公司生產實際需要相結合。 2、建立培訓、考核與使用、待遇相結合的制度:凡上級行政機關要求持證上崗的崗位,未經培訓、取證不準上崗;對企業提供培訓機會未按要求接受培訓的員工按公司有關培訓管理規定進行處罰。逐步形成人才考核、培養、使用相結合的管理模式。 3、不斷完善和修訂員工培訓管理規定,加強對員工培訓工作進行監控,保證各項培訓工作按《員工培訓工作程序》中的規定進行。七、幾點要求 1、各職能部門、項目部的主管領導要重視員工培訓工作,要指定專人負責此項工作的日常管理。並根據公司的員工培訓計劃制定出實施計劃,對所在單位的員工培訓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監控。 2、各單位在開工之前應填寫《開工報告》,報公司辦公室備案後組織實施。培訓結束後要填寫《員工內培記錄》,並連同資料 (培訓計劃、開班報告、員工內培記錄、試卷等)一起送綜合部存檔。 3、外送員工參加培訓,應填寫《員工外送培訓審批表》,經所在單位主管領導簽屬意見(註明本人實際工作崗位,符合何各種培訓規定,培訓時間如何安排,學習費用是公費、自費) 後,報公司辦公室審批後組織實施。對已經參加培訓或培訓結束後再辦理審批手續的員工按不符合培訓管理規定對待。培訓結束後,由所屬單位辦公室持畢結業證書、評價材料等到辦公室備案。本企業管理人員和作業人員考核情況匯總表(附表2) 附表2管理人員和作業人員考核情況表考核對象 姓名 姓別 考核情況 備注管理人員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作業人員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附表1培 訓 計 劃 表參加培訓人數 培訓形式 培訓時間 培訓地點 授課教師(組織單位) 考試/考核時間 負責人「二整合」貫標培訓 內培 公司會議室 整合體系文件理解與應用,方針、目標宣貫 內培 公司會議室 安全法律法規及意識 內培 公司會議室 應急預案培訓 內培 公司會議室 安全技能培訓 內審 公司會議室 安全思想教育培訓 內培 公司會議室 三級安全教育 內培 公司會議室 特殊作業人員培訓 內培 公司會議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