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教育部約談部分校外培訓機構負責人什麼目的
據媒體消息,為深入推進校外培訓機構專項治理工作,近日,教育部基礎教育司約版談了部分校外培訓機構權負責人,深入了解培訓機構落實4部委專項治理通知精神,開展自查和整改工作情況,就群眾舉報線索交換意見,對規范和整改工作進一步提出相關要求。
培訓機構負責人一致表示,將認真落實教育部等4部門部署開展的專項治理工作要求,對照通知中指出的「存在安全隱患、證照不全、超綱超前培訓」等6大類問題,建立問題清單,逐一整改落實,暢通群眾投訴渠道,在法律和制度軌道中開展培訓,努力成為學校教育的有益補充。
希望教育機構積極整改,步入正軌。
來源:中國新聞網
② 如何規范校外培訓機構
近年來,部分校外培訓機構違背教育規律和青少年成長規律,開展以「應試」為導向的培訓,造成了中小學生課外負擔過重,也增加了家庭經濟負擔,社會對此反映強烈,規范校外培訓機構工作被提上重要議事日程。近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第三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規范校外培訓機構發展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標志著規范校外培訓機構發展進入了標本兼治的新階段。
規范校外培訓機構發展,切實減輕學生課外負擔,尤其需要從國家層面深入推進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積極傳遞素質教育導向。要深入推進義務教育免試就近入學工作,杜絕將校外培訓機構培訓結果與中小學招生入學掛鉤,中小學校和校外培訓機構要進一步加強自律;要深入推進中、高考改革,充分發揮考試招生的引領和導向作用。從考試內容改革看,中、高考改革都要減少對單純記憶、重復訓練內容的考查,更加註重和強化能力考查;從招生錄取機制改革看,要將學生綜合素質評價逐步引入招生錄取環節,破除招生錄取「唯分數論」。
③ 校外培訓機構將如何整治
今年2月,教育部等四部門聯合印發《關於切實減輕中小學生課外負擔開展校外培訓機構專項治理行動的通知》,嚴令禁止校外培訓機構「超綱教學」「提前教學」「強化應試」,嚴令禁止將校外培訓機構培訓結果與中小學校招生入學掛鉤,嚴令禁止中小學教師課上不講,課後到校外培訓機構講等行為。
5月下旬,教育部發布消息稱,全國已摸排校外培訓機構128418所,整改培訓機構12251所。其中,整改存在重大安全隱患機構2822所,整改無證無照機構5013所,整改有營業執照無辦學許可證機構2963所,整改學科類培訓「超綱教學」「提前教學」「強化應試」機構1241所,整改組織中小學生等級考試及競賽、並與中小學校招生入學掛鉤的機構212所。
我覺得這樣的改革真的有必要,因為以往受到的教訓已經很多了。
以上內容來源:澎湃新聞網
④ 整治校外培訓機構有何意義
據報道,近日復,教育部辦公廳、民政部制辦公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辦公廳聯合印發了《關於切實減輕中小學生課外負擔開展校外培訓機構專項治理行動的通知》。
為迅速遏制當前存在的突出問題,根據《教育法》《義務教育法》《民辦教育促進法》等法律規定和國家課程方案、課程標准,教育部、民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決定聯合開展專項治理行動,依法維護學生權益,堅決治理違背教育教學規律和青少年成長規律的行為,推動解決中小學生過重課外負擔問題,確保中小學生健康成長。
希望該行動可以早日取得成效!
⑤ 教育部為什麼治理校外培訓機構
近年來,校外培訓機構發展迅猛,一定程度上滿足了部分中小學生對學習的補充性需求。然而,校外培訓現狀卻不容樂觀,一些培訓機構開展以「應試」為導向的培訓,違背教育規律和青少年成長發展規律,影響了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造成學生課外負擔過重,增加了家庭經濟負擔,社會反響強烈。
為迅速遏制當前存在的突出問題,根據《教育法》《義務教育法》《民辦教育促進法》等法律規定和國家課程方案、課程標准,教育部、民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決定聯合開展專項治理行動,依法維護學生權益,堅決治理違背教育教學規律和青少年成長規律的行為,推動解決中小學生過重課外負擔問題,確保中小學生健康成長。
專項治理行動聚焦六類不規范行為,辦學隱患和辦學內涵兼治,校外培訓和校內教育教學行為兼治,通過打「組合拳」系統解決問題。可以概括為3個方面:
一是治理無資質和有安全隱患的培訓機構,把確保學生安全放在首要位置。
對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校外培訓機構要立即停辦整改。對未取得辦學許可證、也未取得營業執照(事業單位法人證書、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證書),但具備辦理證照條件的校外培訓機構,要指導其依法辦理相關證照;對不符合辦理證照條件的,要依法責令其停止辦學並妥善安置參加培訓的學生。對雖領取了營業執照(事業單位法人證書、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證書),但尚未取得辦學許可證的校外培訓機構,具備辦證條件的,要指導其辦證;對不具備辦證條件的,要責令其在經營(業務)范圍內開展業務,不得舉辦面向中小學生的校外培訓。
二是治理數學語文等學科類超綱教超前學等「應試」培訓行為,把減輕學生校外負擔放在最突出位置。
堅決糾正校外培訓機構開展學科類培訓(主要指語文、數學等)出現的「超綱教學」「提前教學」「強化應試」等不良行為;校外培訓機構開展學科類培訓的班次、內容、招生對象、上課時間等要向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門進行登記備案並向社會公布。嚴禁校外培訓機構組織中小學生等級考試及競賽,堅決查處將校外培訓機構培訓結果與中小學校招生入學掛鉤的行為,依法追究有關機構和有關人員責任。
三是治理學校和教師中存在的不良教育教學行為,把強化學校和教師管理提到更重要位置。
堅持依法從嚴治教,堅決查處一些中小學校存在的「非零起點教學」行為,嚴厲追究有關負責人責任;堅決查處個別在職中小學校教師課上不講課後到校外培訓機構講,並誘導或逼迫學生參加校外培訓機構培訓等行為,一經查實,一律依法嚴肅處理,直至取消教師資格。
⑥ 校外培訓,你如何看待呢
今年2月,教育部等四部門聯合印發《關於切實減輕中小學生課外負擔開展校外培訓機回構專項治理行動答的通知》,嚴令禁止校外培訓機構「超綱教學」「提前教學」「強化應試」,嚴令禁止將校外培訓機構培訓結果與中小學校招生入學掛鉤,嚴令禁止中小學教師課上不講,課後到校外培訓機構講等行為。
這幾個「嚴令禁止」,開啟了一場減輕中小學生課外負擔、規范校外培訓機構的治理行動。各地紛紛採取相應措施:廣州市教育局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公布治理時間表、舉報電話及郵箱,還正在構建校外培訓機構管理信息平台,鼓勵社會、學生及家長參與監管評價,建立黑白名單制度,實施失信聯合懲戒;向課堂內的教學要效率,北京市海淀區制定了《中小學課堂教學指導意見》《中小學教研工作指導意見》等,嚴控學校趕進度、超難度、突擊教學。4月,包括新東方、學而思、學大教育在內的全國160家校外培訓機構共同簽署《校外培訓機構自律公約》,承諾依法、誠信、規范辦學,避免「超綱教學」「強化應試」,絕不組織中小學生等級考試及競賽等。5月,教育部等部門派出7個督查組,赴華北地區、東北地區、華東地區、華中地區、華南地區、西南地區、西北地區開展校外培訓機構治理專項督查。
⑦ 自己班的輔導班被舉報了怎麼辦
向所在地縣級教育行政部門進行審核備案並向社會公布。
校外培訓機構開展學科類培訓(主要指語文、數學、英語等)出現的「超綱教學」、「提前教學」、「強化應試」等不良行為,立即叫停。自本方案下達起,所有校外培訓機構開展學科類培訓的班次、內容、招生對象、上課時間、培訓老師基本信息等需提前15個工作日向所在地縣級教育行政部門進行審核備案並向社會公布。
校外培訓機構組織中小學生等級考試及競賽的行為,立即叫停,依法追究培訓機構和相關人員責任。校外培訓機構培訓結果與中小學校招生入學掛鉤的行為,立即叫停,依法追究有關學校、培訓機構和相關人員責任。
(7)江蘇鹽城大豐校外培訓機構整治方案擴展閱讀:
輔導班的相關要求規定:
1、在黨委、政府的領導下,建立由教育行政部門牽頭,民政、人社、工商(市場監管)等部門共同負責機制,全面做好組織實施。
2、中小學校負責組織全體學生參與網上調查(具體網址、登錄名及密碼另文下發),全面普查登記每一名學生報班參加學科類校外培訓的情況。
3、為專項治理工作提供重要參考。從源頭加強學校內部治理,強化師德建設,杜絕在職教師有償補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