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課程計劃與課程標準的區別,怎樣理解
一、內涵不同
1、課程計劃
課程計劃(教學計劃)是根據一定的教育目的和培養目標回,由教育行政部答門制定的有關學校教育和教學工作的指導性文件。
2、課程標准
課程標準是課程計劃中每門學科以綱要的形式編寫的、有關學科教學內容的指導性文件;是課程計劃的分學科展開,是編寫教科書和教師進行教學的直接依據,是衡量各學科質量的重要標准。
二、指導范圍不同
1、課程計劃一般是宏觀上的指導。
2、而課程標準是對某一具有學科的指導。
三、功能不同
1、課程計劃
包括三點:一是;規定課程設置。 二是;規定課程的順序。 三是;規定各門課程的教學時數。 四是;規定學年編制和每周每日的活動總量。
2、課程標准
教材編寫、教學、評估和考試命題的依據,是國家管理和評價課程的基礎。
Ⅱ 課程方案,課程標准,教科書三者與課程是何關系它們在課程中各起何
課程方案是學校或專業課程教學的總體計劃,課程標準是該門課程教學的具體安排,教科書是依據課程標准選用或編寫的教材。
Ⅲ 如何區分課程目標,課程計劃,課程設計,教學計劃,培養目標這些概念,要通俗易懂
課程目標:學校課程在特定階段的預期結果是指導整個課程開發過程的最關鍵的標准。
課程計劃:對課程進行總體規劃,它綜合安排學校的教學、生產勞動、課外活動,具體規定學校應設置學科,學科設置順序和時間分配,以及學期、年限。休假部。
課程設計:是一個實踐教學環節,是學生在學習完課程後,綜合運用所學的知識,設計實踐,一般由教師、指導、學生設計。
教學計劃是課程計劃,課程計劃是教學計劃的別稱。
培養目標:指各級學校和各學術階段應達到的具體目標。它是根據國家教育目標、學校性質和任務對培養對象的特殊要求。它是整體教育目標的具體化。培養目標必須通過課程目標和教學目標來實現。
課程是指學校主體的總和、過程和安排。課程是教育目標、教學內容和教學活動的規劃與設計,是教學計劃、教學大綱等諸多方面實施過程的總結。
廣義課程是指學校為實現培養目標而選擇的全部教育內容和教育過程。它包括學校教師教授的所有課程和有計劃的教育活動。狹義的課程觀是指某一學科。
課程目標從課程的角度規定了人才培養的具體規格和質量要求,是課程設計的直接目標,是課程計劃的重要組成部分。只有確定課程目標,才能確定課程計劃和教學目標。
課程計劃是教育主管部門制定的學校教育教學工作的指導性文件。它反映了國家對學校的統一要求,是組織學校活動的基本綱領和重要依據。
課程設計有利於基本知識的理解、邏輯思維的鍛煉、與其他學科的整合、學術態度的培養。
Ⅳ 課程計劃,課程標准,教學大綱有何區別
區別:
1、課程標准著眼於未來國民素質
2、大綱強調的是知識和技能目標,標准關注的
3、課程計劃提出了多元評價建議
5、課程標准為教材編寫者、教師教學及學業
拓展資料:
課程計劃分為實際課程與虛擬課程,所謂實際課程就是實際操作的計劃安排,例如,安排好今天要學習的課本章節,上午要學習哪些內容,下午要學習哪些內容;虛擬課程就是把將要做的任務安排記在頭腦里,不一定要立即實行。
課程安排方法
1、要認清現實情況,根據自身是否能達到任務的目標,而定好計劃,一般緊急的一些課程必須要注意這點,以免導致無法完成安排任務.。
2、首先安排整體,然後整體安排具體計劃。
3、整體安排上要清晰明確,在細節上要精細。
4、在安排課程時最好用紙筆記錄,以免忘記某項任務而全局崩潰。
課程標準是規定某一學科的課程性質、課程目標、內容目標、實施建議的教學指導性文件。課程標准與教學大綱相比,在課程的基本理念、課程目標、課程實施建議等幾部分闡述的詳細、明確,特別是提出了面向全體學生的學習基本要求。
隨著新的基礎改革的開展,國家教委和各地教委開始重新著手組織編寫新的各科課程標准。其要求是:
國家課程標準是教材編寫、教學、評估和考試命題的依據,是國家管理和評價課程的基礎。應體現國家對不同階段的學生在知識與技能、過程與方法、情感態度與價值觀等方面的基本要求,規定各門課程的性質、目標、內容框架,提出教學和評價建議。
制定國家課程標准要依據各門課程的特點,結合具體內容,加強德育工作的針對性、實效性和主動性,對學生進行愛國主義、集體主義和社會主義教育,加強中華民族優良傳統、革命傳統教育和國防教育,加強思想品質和道德教育,引導學生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和價值觀;要倡導科學精神、科學態度和科學方法,引導學生創新與實踐。
指學校每門學科的教學綱要。其中包括教學目的、教學要求、教學內容以及講授和實習、實驗、作業的時數分配等。根據教學計劃,以綱要形式規定一門課程教學內容的文件。包括這門課程的教學目的、任務、教學內容的范圍、深度和結構、教學進度以及教學法上的基本要求等。有的教學大綱還包括參考書目、教學儀器、直觀教具等方面的提示。
列入教學大綱的教材的廣度和深度,一般應是學生必須達到的最低標准。教學大綱是編寫教科書和教師進行教學的主要依據,也是檢查和評定學生學業成績和衡量教師教學質量的重要標准。
Ⅳ 如何區分課程目標,課程計劃,課程設計,教學計劃,培養目標這些概念
培養目標>課程目標>課程設計。
培養目標:學校培養人的目標,受國家教版育目的的影響。
課程目標:權各類學校為實現培養目標而安排的教學內容以及要求學生達到的程度。
課程設計包括課程計劃(又稱教學計劃),課程標准(又稱教學大綱),教科書(又稱教材)
課程計劃:國家教育主管部門制定有關學校工作的指導性文件。
Ⅵ 簡述課程方案、課程標准、教科書三者之間的關系
課程主要表現為課程計劃、課程標准、教材(教科書是其主要部分)。
三者關系見圖中表格
拓展資料:
課程計劃是根據一定的教育目的和培養目標,由教育行政部門制定的有關學校教育和教學工作的指導性文件。它具體規定了教學科目的設置、學科順序、課時分配、學年編制和學周安排。其中,開設哪些科目是課程計劃的中心和首要問題。
課程標準是課程計劃中每門學科以綱要的形式編寫的、有關學科教學內容的指導性文件,是課程計劃的展開。它規定了學科的教學目標、任務,知識的范圍、深度和結構,教學進度以及有關教學方法的基本要求,是編寫教科書和教師進行教學的直接依據,也是衡量各科教學質量的重要標准。
教材是根據學科課程標准系統闡述學科內容的教學用書,它是知識授受活動的主要信息媒介,是課程標準的進一步展開和具體化。教材可以是印刷品,也可以是聲像製品。教科書是教材的主體,是學生獲取系統知識的重要工具,也是教師進行教學的主要依據。
「課程」一詞在我國始見於唐宋期間。唐朝孔穎達為《詩經·小雅·巧言 》中「奕奕寢廟,君子作之」句作疏:「維護課程,必君子監之,乃依法制。」但這里課程的含義與我們今天所用之意相去甚遠。
宋代朱熹在《朱子全書·論學》中多次提及課程,如「寬著期限,緊著課程」,「小立課程,大作工夫」等。雖然他對這里的「課程」沒有明確界定,但含義是很清楚的,即指功課及其進程。這里的「課程」僅僅指學習內容的安排次序和規定,沒有涉及教學方面的要求,因此稱為「學程」更為准確。
到了近代,由於班級授課制的施行,赫爾巴特學派「五段教學法」的引入,人們開始關注教學的程序及設計,於是課程的含義從「學程」變成了「教程」。
在西方英語世界裡,課程(Curriculum)一詞最早見於英國教育家斯賓塞(H.Spencer)《什麼知識最有價值?》(1859)一文中。它是從拉丁語「Currere」一詞派生出來的,意為「跑道」(Race-course)。
根據這個詞源,最常見的課程定義是「學習的進程」(Course of study),簡稱學程。這一解釋在各種英文詞典中很普遍,英國牛津字典、美國韋伯字典、《國際教育字典》(International Dictionary of Ecation)都是這樣解釋的。
但這種解釋在當今的課程文獻中受到越來越多的質疑。「Currere」 一詞的名詞形式意為「跑道」,由此課程就是為不同學生設計的不同軌道,從而引出了一種傳統的課程體系;而「Currere」的動詞形式是指「奔跑」,這樣理解課程的著眼點就會放在個體認識的獨特性和經驗的自我建構上,就會得出一種完全不同的課程理論和實踐。
解放以後,由於凱洛夫教育學的影響,到80年代中期以前,「課程」一詞很少出現。
Ⅶ 簡述課程計劃,課程標准,課本三者有什麼關系
課程主要表現為課程計劃、課程標准、教材(教科書是其主要部分)。
三者關系見圖中表格
拓展資料:
課程計劃是根據一定的教育目的和培養目標,由教育行政部門制定的有關學校教育和教學工作的指導性文件。它具體規定了教學科目的設置、學科順序、課時分配、學年編制和學周安排。其中,開設哪些科目是課程計劃的中心和首要問題。
課程標準是課程計劃中每門學科以綱要的形式編寫的、有關學科教學內容的指導性文件,是課程計劃的展開。它規定了學科的教學目標、任務,知識的范圍、深度和結構,教學進度以及有關教學方法的基本要求,是編寫教科書和教師進行教學的直接依據,也是衡量各科教學質量的重要標准。
教材是根據學科課程標准系統闡述學科內容的教學用書,它是知識授受活動的主要信息媒介,是課程標準的進一步展開和具體化。教材可以是印刷品,也可以是聲像製品。教科書是教材的主體,是學生獲取系統知識的重要工具,也是教師進行教學的主要依據。
「課程」一詞在我國始見於唐宋期間。唐朝孔穎達為《詩經·小雅·巧言 》中「奕奕寢廟,君子作之」句作疏:「維護課程,必君子監之,乃依法制。」但這里課程的含義與我們今天所用之意相去甚遠。
宋代朱熹在《朱子全書·論學》中多次提及課程,如「寬著期限,緊著課程」,「小立課程,大作工夫」等。雖然他對這里的「課程」沒有明確界定,但含義是很清楚的,即指功課及其進程。這里的「課程」僅僅指學習內容的安排次序和規定,沒有涉及教學方面的要求,因此稱為「學程」更為准確。
到了近代,由於班級授課制的施行,赫爾巴特學派「五段教學法」的引入,人們開始關注教學的程序及設計,於是課程的含義從「學程」變成了「教程」。
在西方英語世界裡,課程(Curriculum)一詞最早見於英國教育家斯賓塞(H.Spencer)《什麼知識最有價值?》(1859)一文中。它是從拉丁語「Currere」一詞派生出來的,意為「跑道」(Race-course)。
根據這個詞源,最常見的課程定義是「學習的進程」(Course of study),簡稱學程。這一解釋在各種英文詞典中很普遍,英國牛津字典、美國韋伯字典、《國際教育字典》(International Dictionary of Ecation)都是這樣解釋的。
但這種解釋在當今的課程文獻中受到越來越多的質疑。「Currere」 一詞的名詞形式意為「跑道」,由此課程就是為不同學生設計的不同軌道,從而引出了一種傳統的課程體系;而「Currere」的動詞形式是指「奔跑」,這樣理解課程的著眼點就會放在個體認識的獨特性和經驗的自我建構上,就會得出一種完全不同的課程理論和實踐。
解放以後,由於凱洛夫教育學的影響,到80年代中期以前,「課程」一詞很少出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