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上海海關學院海關管理專業學什麼
海關管理
培養目標:本專業培養適應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需要,德、智、體全面內發展,具有廣泛容的科學文化知識和良好的科學精神和人文素質;了解公共管理理論的前沿和發展動態;熟悉海關管理相關領域的方針、政策和法規;系統掌握海關管理的基礎知識、基本理論和基本技能;富有創新精神、視野開闊,能適應現代化、智能型海關發展要求的復合型、高素質專業人才。本專業主要學習管理學、經濟學和法學的基本理論和基礎知識,接受海關業務知識和管理方法的基本訓練,具有分析和解決現代海關業務和管理問題的基本能力;能夠熟練掌握英語,具有較強的語言表達能力和計算機綜合應用能力。
主要課程:管理學原理、政治學原理、公共管理學、組織行為學、海關管理學、運籌管理、人力資源開發與管理、經濟學、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海關法、海關監管、關稅理論與制度、海關統計、海關緝私、海關風險管理、世界海關制度等。
『貳』 誰知道,海關基礎業務的相關知識啊!
1. 我國海關的性質和任務是什麼?
中國海關是國家的進出關境監督管理機關。
中國海關的主要任務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監督管理進出境的運輸工具、貨物、行李物品、郵遞物品和其他物品;徵收關稅和其他稅費;查緝走私;編制海關統計和辦理其他海關業務。簡言之,海關具有監管、征稅、查私、編制海關統計四大基本任務。
2. 什麼是自理報關企業?哪些企業可以成為自理報關企業?
自理報關企業是指有進出口經營權,並在海關履行報關注冊登記手續,只為本企業(單位)辦理進出口貨物報關納稅手續的境內法人企業。
經國務院、外經貿部及地方外經貿部門批准設立,具有經營進出口業務能力的企業(單位),都可以成為自理報關企業,主要包括:
(1)外貿專業進出口總公司及其子公司;
(2)有進出口經營權的工貿(農貿、技貿)公司;
(3)有進出口經營權或部分經營權的其他全國性和地方性的各類進出口公司;
(4)有進出口經營權的生產企業、企業聯合體、外貿企業與生產企業的聯合公司;
(5)信託投資公司、經濟技術開發公司、技術引進公司和租賃公司;
(6)中外合資、中外合作和外商獨資企業;
(7)其他有進出口業務的企業。
3.自理報關企業辦理報關注冊登記手續時,應向海關遞交哪些文件資料?
符合條件的企業要向海關遞交下列文件資料正本(或復印件);
(1)《企業情況登記表》(在海關領取);
(2)外經貿部門核發的《外商投資企業批准證書》或《進出口企業資格證書》;
(3)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
(4)外經貿主管部門批准文件;
(5)企業的合同、章程(自營進出口企業不需提供合同);
(6)人民銀行核發的《開戶許可證》;
(7)驗資報告(三資企業提供);
(8)進口設備清單(不進口設備者不需提供);
(9)租賃協議(場地、廠房不是租賃的不需提供);
(10)董事會及主管人員名單、財務主管人員名單及《企業管理人員情況登記表》(該表在海關領取);
(11)企業的財務管理制度、賬簿設置情況;
(12)國稅局核發的《稅務登記證》;
(13)技術監督部門核發的《組織機構代碼證》;
(14)報關專用章(印模)。
海關審批後,核發《自理報關單位注冊登記證明書》,對外商投資企業還要核發《外商投資企業備案登記證》和《外商投資企業資產登記手冊》。
4.什麼是代理報關企業?
代理報關企業是指經營國際貨物運輸代理、國際運輸工具代理等業務,並接受委託代辦進出口貨物的報關納稅等事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對代理報關企業的管理規定》履行代理報關注冊登記手續的境內法人。
5.代理報關行為規則是什麼?
(1)代理報關企業應在關區內口岸辦理報關納稅等事宜。特殊情況需代理異地報關的,應經青島海關商 異地海關同意,並報海關總署核准方可。
(2)代理報關企業只能接受有權進出口貨物企業的委託,辦理委託企業承攬、承運貨物的報關納稅事宜。
(3)代理報關時必須向海關出示以下文件:
a.委託企業法定代表人簽名授權的授權辦理本次報關納稅等手續的責任授權書;
b.承攬、承運該批進出口貨物的協議書;
c.委託人的報關委託書。
(4)代理報關企業不得以任何形式出讓其名義供他人辦理進出口貨物報關納稅等事宜。
(5)代理報關企業應按照海關規定聘用報關員,並對報關員的報關行為承擔法律責任。
(6)代理報關企業應依海關對進出口企業財務帳冊及營業報表的要求建立帳冊和報關營業記錄。
6、適用A類管理的企業可享受哪些便利和優惠?
海關根據企業的經營管理狀況、報關情況、遵守海關法律法規等情況,將企業評定為A、B、C、D四個管理類別,實行動態管理。目前原則上每季度評定一次。
海關對適用A類管理的企業,在實行常規管理的基礎上,提供以下便利和優惠:
(1)在海關業務現場設專門窗口,優先辦理申報、查驗和放行手續;並應企業要求,優先實行「門對門」驗貨;
(2)對從事加工貿易的企業,經海關總署批准,可實行海關派員駐廠監管或計算機聯網管理;
(3)對按規定允許擔保的貨物,海關憑企業提交的保函驗放,免收保證金;
(4)與海關簽定免檢協議的企業進口海關必檢商品目錄中的商品可免於取樣化驗;
(5)為企業優先提供EDI聯網報關的便利;
(6)自營進出口生產企業和科研院所可向外經貿部申請成立進出口公司,海關優先為其辦理報關注冊登記手續;
(7)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加工貿易企業,海關可不對其實行銀行保證金台帳制度:
a. 實行海關派員駐廠監管或與主管海關實行計算機聯網管理的保稅工廠;
b. 從事飛機、船舶等特殊行業加工貿易的;
c. 企業年進出口額3000萬美元(自營生產型企業出口額1000萬美元)及以上,或年加工貿易出口額1000萬美元及以上的。
適用A類管理但不符合上述三個條件的企業,海關仍實行銀行保證金台帳「空轉」制度,其進口限制類商品的,也免繳保證金。
7.什麼是報關員?怎樣成為報關員?
報關員是經海關批准注冊,代表所屬報關企業向海關辦理進出口貨物報關納稅等通關手續,並以此為職業的人員。
欲從事報關業務的人員,如符合海關規定的條件,應先參加報關員資格全國統一考試,取得《報關員資格證書》。然後持已經在海關注冊登記的報關企業出具的聘用證明等材料,向所在地海關提出注冊報關員的申請。經海關審核合格的,發給《報關員證》和報關員卡。這樣,就具備了代表所屬企業向海關報關的資格。
8.什麼是通關?
通關是指進出境運輸工具的負責人、貨物的收發貨人及其代理人、物品的所有人向海關申請辦理進出口貨物、物品手續,海關對其呈交的單證和申請進出口的貨物、物品依法進行審核、查驗、徵收稅費、批准進出口的全過程。
9.基本的通關程序有哪幾項內容?
進出口貨物有五個基本的通關程序,即:(1)申報、(2)查驗、(3)征稅、(4)放行、(5)結關。
申報是指進出口貨物的收發貨人在海關規定的期限內,以書面或電子數據交換方式向海關報告其進出口貨物的情況,申請海關審查放行,並對所報告內容的真實准確性承擔法律責任的行為。
查驗是指海關在接受報關單位的申報並以經審核的申報單證為依據,通過對進出口貨物進行實際的核查,以確定其報關單證申報的內容是否與實際進出口貨物相符的行為。
征稅是指海關對進出口貨物,根據《海關法》、《關稅條例》和《進出口稅則》的規定,徵收進出口關稅和代征稅的行為。
放行是指海關在接受進出口貨物的申報,經過審核報關數據、查驗貨物、依法徵收稅費後,對進出口貨物作出結束海關現場監管決定的行為。
結關是指對經口岸放行後仍需繼續實施後續管理的貨物,海關在規定的期限內進行核查,對需要補證、補稅貨物作出處理直至完全結束海關監管的行為。
10.進出口貨物報關應向海關提交哪些單證?
進口貨物的收貨人,出口貨物的發貨人,或者他們委託的代理人,都必須在貨物進、出口時填寫《進口貨物報關單》或《出口貨物報關單》向海關申報,同時提供相關的貨運、商業單據,如發票、裝箱單、提(裝)貨憑證(或運單、包裹單)、合同。減免稅貨物應提供相應的管理證件(如《許可證》、《重要工業品進口登記證明》、《出入境貨物通關單》等)。
11.海關對進出口貨物徵收什麼稅種?
海關對進口貨物徵收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對少數商品還要徵收消費稅。
海關只對少數出口貨物徵收出口關稅,對出口貨物不徵收出口增值稅和消費稅。
關稅是海關按照國家規定的關稅政策、法律、法規和進出口稅則,對進出關境的貨物、物品所課征的一種流轉稅。關稅是國家主權的象徵,是國家稅收的重要組成部分。
增值稅是以企業和個人從事工業製造、商品經營或提供勞務等生產勞動創造的價值額(即增值額)為課稅對象的一種稅賦。增值稅由稅務機關徵收,但進口商品的增值稅由海關代征。
消費稅是對在我國境內生產、委託加工和進口國家規定應稅消費品所開征的一個稅種。進口應稅消費品的消費稅也由海關代征。
12.關稅、進口增值稅、消費稅如何計算?什麼是完稅價格?
進口關稅=完稅價格×關稅稅率
出口關稅=完稅價格×出口稅率
進口增值稅=(完稅價格+關稅稅額+消費稅額)×增值稅率
進口消費稅:
從價消費稅額= 完稅價格+關稅 ×消費稅率
1-消費稅率
從量消費稅額=應稅消費品數量×消費稅單位稅額
完稅價格是指海關按照《海關法》和《進出口關稅條例》的有關規定,憑以計算應征關稅的進出口貨物的價格。
進口貨物以海關審定的成交價格為基礎的到岸價格為完稅價格。進口貨物的到岸價格包括貨價加上貨物運抵我國關境內輸入地點起卸前的包裝費、運費、保險費和其他勞務費用,以及貨物進口過程中進口人向賣方支付的傭金(賣方傭金)和為在境內生產、製造、出版、發行或者使用該進口貨物有關的專利、商標、著作權以及專用技術、計算機軟體和資料費等費用。但在成交價格中已單獨計價且包括在進口貨物的成交價格中的進口人向境外采購代理支付的買方傭金、賣方付給買方的正常回扣,以及工業設施和機械設備進口後的安裝調試、技術指導或培訓費用不包括在內。
13.目前海關執行的進口稅收優惠政策有哪些?
目前,海關執行的進口稅收優惠政策主要有:國家鼓勵發展的內外資項目(包括中外合資、中外合作、外商獨資項目,國內投資技術改造、基本建設項目等)進口設備減免稅、科教用品減免稅、海洋和陸上特定地區開採石油進口物資減免稅、利用外國政府和國際金融組織貸款項目減免稅、進口動植物種源減免稅等。
14.國內投資項目進口設備的免稅范圍有哪些?
(1)符合《當前國家重點鼓勵發展的產業、產品和技術目錄》的國內投資(包括利用國外商業貸款)的基建或技改項目,在投資總額內進口的自用設備和隨設備進口的技術及配套件、備件(不包括單獨進口的配套件、備件);
(2)利用外國政府貸款和國際金融組織貸款項目進口的自用設備和隨設備進口的技術及配套件、備件(不包括單獨進口的配套件、備件)。
15.外資項目進口設備的免稅范圍有哪些?
(1)符合《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中鼓勵類和限制乙類的外商投資項目(包括基建或技改項目),以及1996年4月1日至1997年12月31日按國家規定程序批準的外商投資項目,在投資總額內進口的自用設備和隨設備進口的技術及配套件、備件(不包括單獨進口的配套件、備件);
(2)1996年3月31日以前按國家規定程序批準的外商投資企業在投資總額內進口的自用設備及配套的技術、配件、備件(包括隨設備進口或單獨進口的);
(3)外商投資研究開發中心在投資總額內進口國內不能生產或性能不能滿足需要的自用設備及配套的技術、配件、備件(包括隨設備進口或單獨進口的);
(4)已設立的鼓勵類和限制乙類外商投資企業、外商投資研究中心、先進技術型和產品出口型外商投資企業利用投資總額以外的自有資金(具體指企業儲備基金、發展基金、折舊和稅後利潤),在原批準的生產經營范圍內對原有設備更新(不包括成套設備和生產線)或維修,進口的國內不能生產或性能不能滿足需要的自用設備及配套的技術、配件、備件(包括隨設備進口或單獨進口的);
(5)利用外國政府貸款和國際金融組織貸款項目進口的自用設備和隨設備進口的技術及配套件、備件(不包括單獨進口的配套件、備件)。
但是,以上國內、外投資項目進口分別列入《國內投資項目不予免稅的進口商品目錄》、《外商投資項目不予免稅的進口商品目錄》的商品,不予免稅。
16.國家對扶持鼓勵機電產品出口有何規定?
機電產品出口基地企業、擴大出口企業利用技術改造貸款和外貿發展基金為擴大出口或技術改造而確需引進本企業自用、國內不能生產、技術先進且未列入《國內投資項目不予免稅的進口商品目錄》的加工設備、測試設備和樣機,免徵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
17.台灣同胞投資可以採取哪些形式?
可以採取:
(1)舉辦合資經營企業、合作經營企業或者全部資本由台灣同胞投資者投資的企業(以下統稱台灣同胞投資企業);
(2)合作勘探開發自然資源;
(3)開展補償貿易、加工裝配、合作生產;
(4)購買企業的股票、債券;
(5)購置房產;
(6)取得土地使用權,開展經營;
(7)購買國有小型企業或者集體企業、私營企業;
(8)法律、行政法規允許的其他投資形式。
台灣同胞投資企業依照國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享受稅收優惠待遇。
18.海關辦理進口設備減免稅一般有哪些程序?
(1)有進口設備的投資項目經計委或經貿委、外經貿委批准後,應先向主管海關申請辦理「企業減免稅項目備案」。海關對項目進行審核,並核准其減免稅額度。
(2)經海關減免稅項目備案的企業,在設備進口前,向海關提出辦理進口設備減免稅申請。海關審批後,簽發《進出口貨物征免稅證明》。
19.企業減免稅項目備案應交驗哪些單證?
(1)外商投資企業(三資企業)
①《企業減免稅項目備案申請表》(在海關領取);
②《國家鼓勵發展的內外資項目確認書》(1997年12月31日前批準的項目不需提供);
③《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
④《外商(或港澳台僑胞)投資企業批准證書》及批文;
⑤企業的合同、章程(外商獨資企業只需提供章程);
⑥《可行性研究報告》及批文;
⑦海關認為需要提供的其他單證(如《外商投資企業資產登記手冊》、以現匯出資的企業應交驗《驗資報告》)。
2. 國內投資項目
①《企業減免稅項目備案申請表》(在海關領取);
②《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
③《可行性研究報告》及批文;
④進口合同及設備清單;
⑤海關認為需要提供的其他單證。
20.企業辦理進口設備減免稅申請應交驗哪些單證?
(1)《進出口貨物征免稅申請表》(在海關領取);
(2)進口合同、發票;
(3)海關認為需要提供的其他單證(如裝箱單、說明書、屬於國家管制進口設備范圍的需提供有關證明,外商投資企業需提供《外商投資企業資產登記手冊》)。
21.哪些單位可享受進口科教用品免稅政策?
科學研究機構和學校,不以營利為目的,在合理數量范圍內進口國內不能生產的科學研究和教學用品,直接用於科學研究或者教學的,免徵關稅、進口環節增值稅和消費稅。
科學研究機構和學校是指:(1)國務院各部、委、直屬機構和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所屬專門從事科研開發的機構;(2)教育部承認學歷的大專以上「全日制高等院校」,其中包括經國務院主管部門批准並經教育部承認其學歷的職工大學,各省市自治區電視大學及其分校,中央黨校及省市級黨校;(3)財政部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批準的「其他科研開發機構和學校」。
22.進口動植物種源減免稅有什麼規定?
署稅[1998>349號文件規定,在2000年12月31日前,繼續保留對進口種子(苗)、種畜(禽)、魚種(苗)和非盈利性種用野生動植物種源免徵進口環節增值稅政策。免稅引進的動植物種源僅限於農、林、牧、漁領域的生產和科研。進口觀賞用的寵物和其他觀賞物等照章征稅。對軍隊、武警、公安部門進口的警犬,也予以免徵進口環節增值稅。進口上述動植物種源,由農業部、國家林業局實行歸口管理。進口單位分別持農業部、國家林業局、中華人民共和國瀕危物種進出口管理辦公室出具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部動植物苗種進(出)口審批表》、《國家林業局種子苗木進口審批表》、《非盈利性野生動植物進口審批表》,向所在地海關申請辦理免稅手續。
23.外國常駐人員進口自用物品征免稅有什麼規定?
外國常駐人員進口自用物品是指外國企業和其他經濟組織駐華機構的常駐人員,外國民間經濟貿易團體駐華機構的常駐人員,外國駐華新聞機構的常駐記者,中外合資、中外合作、外商獨資企業的外方常駐人員,進口自用合理數量的交通工具、生活用品。
外國常駐人員在取得我國公安部門簽發的《長期居留證》後,可填寫《進出境自用物品申請表》並持有關證件向所在地海關提出進口自用物品申請。海關對其進行審核,除國家規定的20種停止減免稅的商品外,進口合理數量范圍內的自用物品,准予免稅。超出限量,屬自用的,經核准准予征稅進口,自用機動交通工具(小汽車、摩托車)每人各限一輛征稅進口。經海關核准進口的自用物品,應自批准之日起6個月內運進。申請自用物品,每人只限一次。
申請進口自用物品時,外方常駐人員本人必須到海關,並提供下列證件的復印件,同時交驗正本:(1)《護照》(或《港澳同胞回鄉證》、《台胞來往大陸通行證》);(2)《長期居留證》;(3)《營業執照》;(4)《企業登記備案證》;(5)任職證明(營業執照上有其姓名的可免交);(6)外方常駐人員企業擔保函;(7)一寸免冠照片1張。
24.海關對減免稅進口貨物的監管年限有什麼規定?
海關對減免稅進口貨物的監管年限為:
(1)船舶、飛機及建築材料(包括鋼材、木材、膠合板、人造板、玻璃等) 8年
(2)機動車輛和家用電器 6年
(3)機器設備和其他設備、材料等 5年
海關對監管年限內的進口減免稅貨物進行後續管理,企業不得擅自轉讓、出售、出租、抵押。企業應在進口減免稅貨物監管期滿後,到海關辦理解除監管手續。
25.什麼是保稅制度?目前我國保稅制度主要有哪幾種形式?
保稅制度是指經海關批準的境內企業所進口的貨物,在海關監管下,在境內指定的場所儲存、加工、裝配並暫緩繳納各種稅費的一種海關管理的業務制度。
目前我國保稅制度主要有兩種形式:第一種是為國際商品貿易服務的:如保稅倉庫、保稅區、寄售代銷、免稅品商店等;第二種是為加工製造服務的:如來料加工、進料加工、保稅工廠、保稅集團、保稅區等。
26.什麼是保稅貨物?保稅貨物具有哪些特徵?
保稅貨物是指經海關批准暫緩辦理納稅手續進境,在境內儲存、加工、裝配後復運出境的貨物。
保稅貨物具有以下特徵:
(1)特定目的,即為進行國際貿易活動和加工製造活動而進口;
(2)暫免納稅,即進境時未辦理納稅手續,待貨物最終流向確定後,海關再予征稅或免稅。
(3)復運出境,即必須以原狀或加工後的產品復運出境。
27.海關對保稅貨物的監管主要包括哪些環節?
主要包括四個環節,即:
(1)合同登記備案。經營保稅貨物的單位持有關批件、對外簽訂的合同和其他有關單證向主管海關申請辦理合同登記備案手續,海關核准後,簽發登記手冊或其他單證。
(2)進口貨物。保稅貨物實際進境,經營單位或其代理人持主管海關核發的該批保稅貨物的登記手冊或其他單證,向進境地海關申報,辦理進口手續。
(3)儲存或加工後復運出口。保稅貨物進境後,儲存於海關指定的場所或交付給海關核準的加工企業進行加工製造,在儲存期滿或加工成品後復運出境。經營單位或其代理人持該批保稅貨物的登記手冊或其他單證,向出境地海關申報,辦理復出口手續。
(4)核銷結案。備案合同期滿或加工產品出口後一定期限內,經營單位應持有關加工貿易登記手冊、進出口貨物報關單和其他有關單證,向合同備案的主管海關辦理核銷手續。海關對保稅貨物的進口、儲存、加工、使用和出口情況進行核實,並最終確定征免稅之後,予以核銷結案。
28.什麼是進料加工?什麼是來料加工?兩者有什麼不同之處?
進料加工是指我國有關經營單位進口部分或全部原料、材料元器件、零部件、配套件和包裝物料(簡稱進口料件),由國內生產者加工成品或半成品後再銷往國外市場的一種貿易方式。
來料加工是指由國外廠商提供一定的原材料、輔助材料、零部件、元器件、包裝材料(簡稱料件)和必要的機器設備及生產技術,委託我方企業按國外廠商的要求進行加工、裝配,成品由國外廠商負責銷售的一種貿易方式。
進料加工和來料加工合稱「加工貿易」。兩者的不同點主要有:(1)來料加工不動用外匯;進料加工則是我方經營單位動用外匯購買進口料件。(2)來料加工進口料件及加工的成品,所有權屬外商;進料加工進口料件,所有權屬我方經營單位。(3)來料加工的進口與出口有密切的內在聯系,外商往往既是料件的供應人又是成品的接受人,是連在一起的一筆交易,其合同不是以貨物所有權轉移為內容的買賣合同;進料加工則由我方經營單位以買主身份與外商簽訂合同,又以賣主身份簽訂出口合同,為兩筆交易,且都是以貨物所有權轉移為特徵。
『叄』 海關AEO認證中的海關法律法規培訓應當包括哪些內容
培訓內容應當是當年的最新政策法規,一般情況下不可培訓跨年的法規規章。
海關和AEO企業必須對工作人員就安全政策、安全問題的發現、針對安全漏洞的措施等方面建立培訓機制。海關AEO認證標准中要求法人代表或者關務高級管理人員每年至少參加一次,重點應當培訓海關總署225號令的精神,其次應當以月或季度為單位專門整理海關總署和直屬海關發布的公告。
(3)海關知識培訓制度擴展閱讀:
在海關發展和風險管理戰略的實施中應將磋商的結果考慮在內。要求AEO企業:
1、指派並向海關明示海關所在地聯絡人或公司聯絡人,通過公司聯絡人應當能夠立即與海關所在地的聯絡人取得聯系,以便對於海關守法和執法相關的事務進行處理(貨物賬冊、貨物追蹤、員工信息等)。
2、通過國內AEO制度所規定的特定機制,向負責的海關官員報告有疑問的貨物證明文件,或非正常的貨運信息。
3、單獨或通過行業協會,與海關進行開放的連續的數據互換,具有執法敏感性、受法律限制及其它原因不能交換的數據除外。
4、通過國內AEO制度所規定的特定機制,及時向海關或其他機構報告所發現的非法的、有嫌疑的、或是不可靠的貨物。這些貨物應當採取適當的方法進行保全。
『肆』 報關考試每年的什麼報名報關考試用書是什麼樣子的需要花多少時間去學習
報關員考試到底難不難? 答:報關員考試十多年來通過率都在10%左右,最低的時候8%多一點,全國司法考試和注會考試一般也是10%多一點的通過率,單從統計數字來看,似乎報關員考試比司法和注會考試更難,可是實際上他的難度根本就與司法注會無法相提並論。本人參加過司法考試和報關員考試,非常了解這兩個考試,想當年俺用兩年時光廢寢忘食攻讀司法考試,結果均敗北,可見鄙人的智商相當低。可是報關員考試我在沒有怎麼看書的情況下高分通過。考司法要看的文字內容是考報關員的十多倍,其試題的設置難度也遠遠在報關員之上,如果說司法注會考試是奧運會級別的競技水平,報關員考試充其量就是大學校運會級別的競技水平。司法注會考試不是你想考過就能考過的,但是報關員考試絕對是你想考過就必然能考過的,而且只需要三個月就夠了,至於說每年那麼多考不過的,我總結的原因是:太盲目,亂折騰,方法不正確,誤入歧途,沒下功夫,本身考試能力低下等,沒過的人肯定是屬於以上原因中的一個或者其他的自身原因。我們 培訓 了這么久,踏踏實實不亂折騰,掌握正確的方法埋頭苦讀的學生,我還沒有發現誰過不了的。對於某些人,這輩子通過這門考試的幾率都是0,無論他考多少次。這樣的學生我見得很多,從開始就覺得很不上道,這樣的人不光是報關員考不過,其他有競爭力的事他也幹不了,再怎麼說報關員考試畢竟是一項有競爭力的人乾的事情,自身沒有競爭力那就沒有辦法。我這么說並非對誰不恭,這是真話,從一個人學習的態度和能力就可以看得清清楚楚。所以這門考試對於會學的人通過率絕對是100%,對於不會學的人通過率永遠是0 %,這就是對這門考試難度的最標准解釋。道理就這么簡單,不要胡拉亂動整些客觀理由掩蓋這一點,好像這個東西還有多神秘一樣,真理都是簡單的! 因為報關員本質上是不難的,它的難度與它在市場上所應得的薪資水平是相適應的,一個高中畢業生,在沒有任何專業的情況下,專注地學習3—6個月,至多學習一年,只要他本身能學會學,方法正確,考過這個考試的幾率是100%(以前高中畢業能考得時候)。文憑更高,專業更好的學生那就更不用說了。因為容易得到,所以相應的工作也就只配拿個社會平均工資,所有準備憑這個證發橫財的人都是因為把這個考試看的太難了,還真以為自己就是十里挑一的社會精英了,其實不然。 五、報關員每年考幾次?什麼時候考? 答:報關員每年考一次。 一般下半年11月的第一個星期天考,2008年因為地震推遲到12月14日,2009年到底具體什麼時候考還不知道,估計11月考得可能性大些。 六、報關員考試什麼時候報名?怎麼報?費用多少? 答:一般是每年的6月初開始網上報名,持續差不多一個月,七月初現場確認,沒有網上報名的現場不能確認,網上報名了現場沒有確認的不能參加考試,現場確認一般持續10天到15天左右,過期都不能再補報。一般現場確認要考生本人去,不能代報。考生報考不受戶籍限制,你可以選擇你所在的城市的考點報考,網上報名時考點選擇哪裡,將來就在哪裡考試。一般考前我們第一報關網都會及時登出消息,大家關注我們網站就行。 網上報名不用繳費,現場確認才繳費,考試費用人民幣90元,繳了就不會退還。 七、報關員考哪些內容?考幾科?總分多少?多少分通過? 答:報關員就考一本教材,另附一本可以帶進考場的工具書---商品編碼。所考的這一本書當中包括八部分內容,分別是:講述報關各項規定和具體業務流程的約四個部分,講述商品編碼查詢的一個部分,講述 報關單 填制的一個部分,講述與報關有關的規章制度的一個部分,講述國際 貿易實務 基礎知識的一個部分。其中前七個部分比較專業,也是一般本科和專科國貿專業沒有開設的課程,難度較大。當然最近幾年有些高職類甚至本科院校直接開了這門報關課程,這是例外,總之報關課程大部分的本科院校都沒有開設的。 報關考試 就只考這一本書,只考一套卷子,考試時間三小時,總分200分,通過線110分(06、07年的線,以前是120分。) 八、報關員考試的學歷要求?要什麼證明? 答:根據08年新的規定,只有大專及以上文憑才能參加全國報關員資格考試,在現場確認報名的時候需要提供自己的學歷證明。對於大專在讀生和大本在讀生,低年級的不能報考,應屆畢業生憑所在學校教務處或學生處出具的證明可以報名參加考試,至於證明第一報關網上有公布的範本,很簡單,列印簽名後只需要學校蓋一個章子就行,這個手續的辦理沒有難度。憑證明考試的考生領取報關員資格證的時候要出具正規的學歷證明,(一般畢業生第二年6月份左右畢業,拿到畢業證後去報考海關拿取報關員資格證。) 對於文憑的要求比較廣泛,「普通高等學校」文憑和「非普通高等學校」文憑均可,具體來說: 「普通高等學校」系指經國家教育行政管理部門批准,具有普通高等學歷教育招生資格的普通本科院校、高職(專科)院校、獨立學院和分校辦學點,具體以教育部公布的名單為准。 「非普通高等學校」系指在教育部公布的普通高等學校名單以外的、具有高等學歷教育招生資格的其他高等學校,如經教育部審定核準的廣播電視大學、職工高等學校、職業技術學院、民辦高等學校、管理幹部學院、教育學院、獨立設置的函授學院、普通高等學校所屬成(繼)教院、現代遠程教育試點高校網路高等學歷教育等等(非完全列名)。
『伍』 海關管理學什麼
海關管理應來學習的相關知自識內容:
海關管理學、比較海關管理學、管理學原理、經濟學、行政管理學、海關監管、海關管理信息處理系統、海關統計、世界海關組織、海關估價、關稅制度、協調制度與歸類、國際經濟法、行政法學、海關法學、海關稽查、世界貿易組織等。
『陸』 想進海關工作要學哪些專業
1、本科主要是對外經貿大學海關專業,出來要考公務員才能進海關,和社會上的分數回是一樣的,也要經過答面試,所以上這個學校沒什麼意義,對外經貿大學海關專業。或一般大學的國際貿易專業,計算機專業等等,其實學什麼專業都可以,譬如我就是學葯學的~~關鍵是最後參加的公務員考試
2、可以考上海海關高等專科學校.是海關總署唯一直屬的高等學校.他雖然畢業時也要考公務員,但比社會簡單得多,比如今年分數105,且無須面試即可進海關了.說白了,就是個形式.進校學習就算進海關工齡了.而且學校今年9月將實施升本計劃,前景不錯的.
3、法學類專業的考生可報考14%的職位。中公教育提醒有此類專業學歷背景的考生可以優先考慮海關職位,並根據自身實際情況如學歷、政治面貌、基層工作經驗等
4、管理類專業最受青睞 ,海關管理占近三成,管理類、法學類、計算機類、財會類、理學類專業為海關部門招錄的熱門專業。
『柒』 報關員培訓班有用嗎自己看書可以過嗎
報關員基本是外貿行業含金量最高的一張證書,所以它也是最難考的一張證書。培訓班當然有一定的作用了,跟著老師復習,能准確掌握重點難點,但是還是要取決於自己,自己下功夫了,不用報班都可以的,祝你好運~~~
『捌』 如何建立符合海關要求的內部培訓體系
企業應當制定書面的培訓制度並涵蓋海關法律法規培訓和海關業務培訓,培訓至少應當以季度為單位進行並且結合企業的業務范圍
『玖』 海關AEO認證要求法定代表人或關務高級管理人員每年參加海關的培訓嗎
不需要,海關AEO認證標准中要求法定代表人或關務高級管理人員每年至少參加一次企業內部組織的海關法律法規的內部培訓,當然是需要有培訓記錄和組織架構加以佐證的。根據谷岸關務的AEO認證經驗來看,海關在實地認證時會重點約談法定代表人或關務高級管理人員對海關企業信用管理制度的理解程度,所以一定要讓他們掌握相關知識。
『拾』 初步學習報關知識,請問要怎樣入門呢有沒學習報關的資料啊
找點參考書看。提供一些書目:
1.顧曉濱主編. 進出口報關業務基礎與實務. 上海市:復旦大學出版社, 2010.05.
2.曲如曉著. 報關實務. 北京市:機械工業出版社, 2010.03.
3.王志明著. 報關綜合實務. 沈陽市:東北財經大學出版社, 2010.03.
4.俞學偉主編. 報關實務與操作. 北京市:化學工業出版社, 2010.07.
報關涉及的對象可分為進出境的運輸工具和貨物、物品兩大類。由於性質不同,其報關程序各異。運輸工具如船舶、飛機等通常應由船長、機長簽署到達、離境報關單,交驗載貨清單、空運、海運單等單證向海關申報,作為海關對裝卸貨物和上下旅客實施監管的依據。而貨物和物品則應由其收發貨人或其代理人,按照貨物的貿易性質或物品的類別,填寫報關單,並隨附有關的法定單證及商業和運輸單證報關。如屬於保稅貨物,應按「保稅貨物」方式進行申報,海關對應辦事項及監管辦法與其他貿易方式的貨物有所區別。
報關流程
進出口商向海關報關時,需提交以下單證:
1、進出口貨物報關單。一般進口貨物應填寫一式二份;需要由海關核銷的貨物,如加工貿易貨物和保稅貨物等,應填寫專用報關單一式三份;貨物出口後需國內退稅的,應另填一份退稅專用報關單。
2、貨物發票。要求份數比報關單少一份,對貨物出口委託國外銷售,結算方式是待貨物銷售後按實銷金額向出口單位結匯的,出口報關時可准予免交。
3、陸運單、空運單和海運進口的提貨單及海運出口的裝貨單。海關在審單和驗貨後,在正本貨運單上簽章放行退還報關貢,憑此提貨或裝運貨物。
4、貨物裝箱單。其份數同發票。但是散裝貨物或單一品種且包裝內容一致的件裝貨物可免交。
5、出口收匯核銷單。一切出口貨物報關時,應交驗外匯管理部門加蓋"監督收匯"章的出口收匯核銷單,並將核銷編號填在每張出口報關單的右上角處。
6、海關認為必要時,還應交驗貿易合同、貨物產地證書等。
7、其它有關單證。包括:
(1)經海關批准准予減稅、免稅的貨物,應交海關簽章的減免稅證明,北京地區的外資企業需另交驗海關核發的進口設備清單;
(2)已向海關備案的加工貿易合同進出口的貨物,應交驗海關核發的"登記手冊"。
出口報關解析
一. 通關的基本程序: 申報?查驗?征稅?放行
申報:1.出口貨物的發貨人在根據出口合同的規定,按時、按質、按量備齊出口貨物後,即應當向運輸公司辦理租船訂艙手續,准備向海關辦理報關手續,或委託專業(代理) 報關公司辦理報關手續。
2.需要委託專業或代理報關企業向海關辦理申報手續的企業,在貨物出口之前,應在出口口岸就近向專業報關企業或代理報關企業辦理委託報關手續。接受委託的專業報關企業或代理報關企業要向委託單位收取正式的報關委託書,報關委託書以海關要求的格式為准。
3.准備好報關用的單證是保證出口貨物順利通關的基礎。一般情況下,報關應備單證除出口貨物報關單外,主要包括:托運單(即下貨紙)、發票一份、貿易合同一份、出口收匯核銷單及海關監管條件所涉及的各類證件。
申報應注意的問題:報關時限:報關時限是指貨物運到口岸後,法律規定發貨人或其代理人向海關報關的時間限制。出口貨物的報關時限限為裝貨的24小時以前。不需要征稅費、查驗的貨物,自接受申報起1日內辦結通關手續。
查驗:查驗是指海關在接受報關單位的申報並已經審核的申報單位為依據,通過對出口貨物進行實際的核查,以確定其報關單證申報的內容是否與實際進出口的貨物相符的一種監管方式。1.通過核對實際貨物與報關單證來驗證申報環節所申報的內容與查證的單、貨是否一致,通過實際的查驗發現申報審單環節所不能發現的有無瞞報、偽報和申報不實等問題。2.通過查驗可以驗證申報審單環節提出的疑點,為征稅、統計和後續管理提供可靠的監管依據。海關查驗貨物後,均要填寫一份驗貨記錄。
驗貨記錄一般包括查驗時間、地點、進出口貨物的收發貨人或其代理人名稱、申報的貨物情況,查驗貨物的運輸包裝情況(如運輸工具名稱、集裝箱號、尺碼和封號)、貨物的名稱、規格型號等。需要查驗的貨物自接受申報起1日內開出查驗通知單,自具備海關查驗條件起1日內完成查驗,除需繳稅外,自查驗完畢4小時內辦結通關手續。
征稅:根據《海關法》的有關規定,進出口的貨物除國家另有規定外,均應徵收關稅。關稅由海關依照海關進出口稅則徵收。需要征稅費的貨物,自接受申報1日內開出稅單,並於繳核稅單2小時內辦結通關手續。
放行:
1.對於一般出口貨物,在發貨人或其代理人如實向海關申報,並如數繳納應繳稅款和有關規費後,海關在出口裝貨單上蓋"海關放行章"出口貨物的發貨人憑以裝船起運出境。
2.出口貨物的退關:申請退關貨物發貨人應當在退關之日起三天內向海關申報退關,經海關核准後方能將貨物運出海關監管場所。
3.簽發出口退稅報關單:海關放行後,在淺黃色的出口退稅專用報關單上加蓋"驗訖章"和已向稅務機關備案的海關審核出口退稅負責人的簽章,退還報關單位。在我國每天大約出口價值1.5億美元的貨物,出口核銷退稅每延遲一天,就要給廣大客戶造成很大損失。如何加快出口核銷退稅速度呢?在單證操作方面最重要的一點就是正確填寫出口報關單。報關單的有關內容必須與船公司傳送給海關的艙單內容一致,才能順利的核銷退稅。對海關接受申報並放行後,由於運輸工具配載等原因,部分貨物未能裝載上原申報的運輸工具的,出口貨物發貨人應及時向海關遞交《出口貨物報關單更改申請單》及更正後的箱單發票、提單副本進行更正,這樣報關單上內容才能與艙單上內容一致。
進出口報關具體操作流程:
進口:
一、客戶提供到貨通知書、正本提單或電放保函及換單費、THC費等給我司,由我司代客戶到所屬船公司換取進口提貨單。
二、准備進口報關所需單證
1.必備單證:清單、發票、合同一式一份、報關、報檢委託書各一份。
2.從歐盟、美國、韓國、日本進口貨物,如是木製包裝箱的需提供熱處理證書或植物檢疫證書,如是非木製的提供無木製包包裝。
3.稅則所規定的各項證件(如進口許可證、機電證、重要工業品證書)
4.有減免稅手冊的提供減免稅證明手冊。
三、進口申報後如海關審價需要,客戶需提供相關價格證明。如信用證、保單、原廠發票、招標書等海關所要求的文件。
四、海關列印稅單後,客戶需在7個工作日繳納稅費。如超過期限,海關按日計征滯納金。
五、報關查驗放行後,客戶需及時到我司繳納報關、報檢代墊代辦費。
※ 貨物到港後十四日內必需向海關申報。如超過期限海關按日計征滯報金(按貨物價值萬分之五)超過三個月,海關將作無主貨物進行變賣。
出口:
一、出口報關企業應具備在當地海關、檢驗檢疫局注冊備案,有進出口經營權和報檢資格。
二、出口報關所需單證:
1.客戶就在貨物運抵海關監管區後,裝貨的24小時之前,備齊海關所需單證向海關申報。
2.必備單證:清單、發票、合同、核銷單、報關委託書、船公司裝貨單等單證件各一份。
3.按海關稅則所規定的各項證件。(如通關單、出口許可證等)
4.有出口手冊需提供手冊報關。
三、出口報檢所需單證:
1.客戶應在報關之日前三天備齊所需單證,向檢驗檢疫局申報。提供單證有:清單發票、合同、報檢委託書、廠檢單、紙箱包裝單等證件各一份。
2.出口貨物到美國、澳大利亞、加拿大、歐盟等外包裝為木製的需做熏蒸或熱處理的,客戶所提供的單證有:清單、發票、合同、報檢委託書。如熏蒸產品是木製品,還需提供廠檢單。
3.做熏蒸或熱處理的產品,客戶應在報關前兩天,將貨物運抵到指定的堆場或港區進行熏蒸。(熏蒸時間需24小時)
四、出口報關正式向海關申報。如出口需繳納稅費的,應及時繳納稅費。
五、海關現場審單結束。貨物單證放行後,貨主應在海關規定的時間內將貨物運至海關監管區內進行驗放。如需查驗,報關行應及時與海關聯系,進行貨物查驗,驗完後需按船公司封指定鉛封。不需查驗的應及時進行實貨放行,將裝貨單按截關時間送到港區裝船。
六、待貨物出口,船公司就將出口艙單數據傳送海關,海關接收到數據後報關行待海關數據結關後,及時到海關列印退稅核銷聯。
七、出口通關結束。客戶需及時到我司繳納報關報檢代墊代辦費。
進出口報關注意事項:
在進出口貿易的實際業務中,絕大多數是賣方負責出口貨物報關,買方負責進口貨物報關。即絕大多數的貿易公司只是同自己國家的海關打交道。
下面是關於我國的基本報關綜述。
一.報關單位
海關對進出口貨物報關管理的主要制度實際是報關注冊登記制度。凡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境口岸辦理進出口貨物報關手續的企業必須向海關辦理報關注冊登記。
要履行進出口貨物的報關手續,必須先經海關批准成為報關單位。能夠向海關注冊登記的單位分為兩類,一類是辦理報關注冊登記單位;另一類是辦理代理報關注冊登記單位。辦理報關和代理報關登記,在企業所在地海關辦理。報關業務,應由報關企業和代理報關企業指派專人即報關員辦理。報關員必須經海關培訓、考核合格並獲得由海關頒發的《報關員證》才可以從事報關工作。
(一)辦理報關注冊登記單位
可以向海關申請辦理報關注冊登記的單位有:經批准有進出口貿易經營權的企業;中外合資、合作經營企業及外商獨資企業;經海關認可,直接辦理進出口手續的經營對外加工、裝配和中小型補償貿易的企業;其經海關認可的經常辦理進出口貨物手續的單位。
申請辦理報關注冊登記的企業,應向海關提交有關文件材料:1.經貿管理部門批准其經營進、出口業務的文件副本或影印件;2.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營業執照副本或影印件;3.銀行出具的經濟擔保書或具有同等效力的證明文件;4《報關注冊登記申請書》;5.有關部門批准開業的證件副本或者影印件。以上內容經海關審核批准後,發給《報關注冊登記證明書》。
(二)辦理代理報關注冊登記的單位
具有法人資格的企業,可向海關申請辦理代理報關注冊登記,並同時向海關提交有關文件材料: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營業執照;代理報關注冊登記申請書;資信證明文件,如有足夠的流動資產或銀行存款、保證進出口貨物稅款能夠及時繳納的證明文件,或是向金融機構投保並向海關提交金融機構出具的經濟擔保書,或者通過公證機關以固定資產抵押形式保證繳納的資信證明文件。申請經海關審核批准後,發給《報關注冊登記證明書》。企業取得報關單位的資格後,即可由專職或兼職報關員辦理貨物進出關境的手續。
報關單位的資格隨同原申請成為報關單位的企業的撤銷而自動終止。如更改注冊登記內容時,需重新向海關申請。
二.報關期限
進出口貨物的報關期限在《海關法》中有明確的規定,而且出口貨物報關期限與進口貨物報關期限是不同的。
出口貨物的發貨人或其代理人除海關特許外,應當在裝貨的24小時以前向海關申報。做出這樣的規定是為了在裝貨前給海關以充足的查驗貨物的時間,以保證海關工作的正常進行。
如果在這一規定的期限之前沒有向海關申報,海關可以拒絕接受通關申報,這樣,出口貨物就得不到海關的檢驗、征稅和放行,無法裝貨運輸,從而影響運輸單據的取得,甚至導致延遲裝運、違反合同。因此,應該及早地向海關辦理申報手續,做到准時裝運。
進口貨物的收貨人或其代理人應當自載運該貨的運輸工具申報進境之日起14天內向海關辦理進口貨物的通關申報手續。做出這樣的規定是為了加快口岸疏運,促使進口貨物早日投入使用,減少差錯,防止舞弊。 如果在法定的14天內沒有向海關辦理申報手續,海關將徵收滯報金。滯報金的起收日期為運輸工具申報進境之日起的15天;轉關運輸貨物為貨物運抵指運地之日起的第15天;郵運進口貨物為收到郵局通知之日的第15天。截止日期為海關申報之日。滯報金的每日徵收率為進口貨物到岸價格的0.5%,起征點為人民幣50元,不足50元的免收。計算滯報金的公式為:
滯報金總額=貨物的到岸價格 X 滯報天數 X 0.5‰
進口貨物的收貨人自運輸工具申報進境之日起超過三個月未向海關申報的,其進口貨物由海關提取變賣處理。所得價款在扣除運輸、裝卸、存儲等費用和稅款後,尚有餘款的,自貨物變賣之日起一年內經收貨人申請,予以發還;逾期無人申請的,上繳國庫。確屬誤卸或者溢卸的進境貨物除外。
三、報關程序
報關工作的全部程序分為申報、查驗、放行三個階段。
(一)進出口貨物的申報
進出口貨物的收、發貨人或者他們的代理人,在貨物進出口時,應在海關規定的期限內,按海關規定的格式填寫進出口貨物報關單,隨附有關的貨運、商業單據,同時提供批准貨物進出口的證件,向海關申報。報關的主要單證有以下幾種:
進口貨物報關單。一般填寫一式二份(有的海關要求報關單份數為三份)。報關單填報項目要准確、齊全、字跡清楚,不能用鉛筆;報關單內各欄目,凡海關規定有統計代號的,以及稅則號列及稅率一項,由報關員用紅筆填寫;每份報關單限填報四項貨物;如發現情況有無或其他情況需變更填報內容的,應主動、及時向海關遞交更改單。
出口貨物報關單。一般填寫一式兩份(有的海關要求三份)。填單要求與進口貨物報關單基本相同。如因填報有誤或需變更填報內容而未主動、及時更改的,出口報關後發生退關情況,報關單位應在三天內向海關辦理更正手續。
隨報關單交驗的貨運、商業單據。任何進出口貨物通過海關,都必須在向海關遞交以填好的報關單的同時,交驗有關的貨運和商業單據,接受海關審核諸種單證是否一致,並由海關審核後加蓋印章,作為提取或發運貨物的憑證。隨報關單同時交驗的貨運和商業單據有:海運進口提貨單;海運出口裝貨單(需報關單位蓋章);陸、空運運單;貨物的發票(其份數比報關單少一份,需報關單位蓋章等);貨物的裝箱單(其份數與發票相等,需報關單位蓋章)等。需要說明的是如海關認為必要,報關單位還應交驗貿易合同、定貨卡片、產地證明等。另外,按規定享受減、免稅或免驗的貨物,應在向海關申請並已辦妥手續後,隨報關單交驗有關證明文件。
進(出)口貨物許可證。進出口貨物許可證制度,是對進出口貿易進行管理的一種行政保護手段。我國與世界上大多數國家一樣,也採用這一制度對進出口貨物、物品實行全面管理。必須向海關交驗進出口貨物許可證的商品並不固定,而是由國家主管部門隨時調整公布。凡按國家規定應申領進出口貨物許可證的商品,報關時都必須交驗由對外貿易管理部門簽發的進出口貨物許可證,並經海關查驗合格無誤後始能放行。但對外經濟貿易合作部所屬的進出口公司、經國務院批准經營進出口業務的個部位所屬的工貿公司、個省(直轄市、自治區)所屬的進出口公司,在批準的經營范圍內進出口商品,視為以取得許可,免領進出口貨物許可證,只憑報關單即可向海關申報;只有在經營進出口經營范圍以外的商品時才需要交驗許可證。
檢驗檢疫制度:國家出入境檢驗檢疫局與海關總署從2000年1月1日起實施新的檢驗檢疫貨物通關制度,通關模式為「先報驗,後報關」。同時出入境檢驗檢疫部門將啟用新的印、證書。
新的檢驗檢疫制度對原衛檢局、動植物局、商檢局進行「三檢合一」,全面推 行「一次報檢、一次取樣,一次檢驗檢疫,一次衛生除害處理,一次收費,一次發證放行」的工作規程和「一口對外」的國際通用的新的檢驗檢疫模式。而從2000年1月1日起,對實施進出口檢疫的貨物啟用「入境貨物通關單」和「出境貨物通關單」,並在通關單上加蓋檢驗檢疫專用章,對列入《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實施檢驗檢疫的進出口商品目錄》范圍內的進出口貨物(包括轉關運輸貨物),海關一律憑貨物報關地出入境檢驗檢疫局簽發的「入境貨物通關單」或「出境貨物通關單」驗放,取消原「商檢、動植檢、衛檢」以放行單、證書及在報關單上加蓋放行章通關的形式。同時, 正式啟用出入境檢驗檢疫證書,原來以「三檢」名義對外簽發的證書自2000年4月1日 起一律停止使用。
同時,從2000年起對外簽訂合同、信用證時都要按新制度辦事。
海關要求報關單位出具「入境貨物通關單」或「出境貨物通關單」,一方面是監督法定檢驗商品是否已經接受法定的商檢機構檢驗;另一方面是取得進出口商品征稅、免稅、減稅的依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商品檢驗法》以及《商檢機構實施檢驗的進出口商品種類表》規定,凡列入《種類表》的法定檢驗的進出口商品,均應在報關前向商品檢驗機構報驗。報關時,對進出口商品,海關憑商檢機構簽發的「入境貨物通關單」和「出境貨物通關單」進口貨物報關單上加蓋的印章驗收。
除上述單證外,對國家規定的其他進出口管制貨物,報關單位也必須向海關提交由國家主管部門簽發的特定的進出口貨物批准單證,由海關查驗合格無誤後再予以放行。諸如葯品檢驗,文物出口簽定,金銀及其製品的管理,珍貴稀有野生動物的管理,進出口射擊運動、狩獵用槍支彈葯和民用爆破物品的管理,進出口音像製品的管理等均屬此列。
(二)進出口貨物的查驗
進出口貨物,除海關總署特准查驗的以外,都應接受海關查驗。查驗的目的是核對報關單證所報內容與實際到貨是否相符,有無錯報、漏報、瞞報、偽報等情況,審查貨物的進出口是否合法。 海關查驗貨物,應在海關規定的時間和場所進行。如有特殊理由,事先報經海關同意,海關可以派人員在規定的時間和場所以外查詢。申請人應提供往返交通工具和住宿並支付費用。
海關查驗貨物時,要求貨物的收、發貨人或其代理人必須到場,並按海關的要求負責辦理貨物的搬移、拆裝箱和查驗貨物的包裝等工作。海關認為必要時,可以徑行開驗、復驗或者提取貨樣、貨物保管人應當到場作為見證人。
查驗貨物時,由於海關關員責任造成被查貨物損壞的,海關應按規定賠償當事人的直接經濟損失。賠償辦法:由海關關員如實填寫《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查驗貨物,物品損壞報告書》一式兩份,查驗關員和當事人雙方簽字,各留一份。雙方共同商定貨物的受損程度或修理費用(必要時,可憑公證機構出具的鑒定證明確定),以海關審定的完稅價格為基數,確定賠償金額。賠償金額確定後,由海關填發《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損壞貨物、物品賠償通知》,當事人自收到《通知單》之日起,三個月內憑單向海關領取賠款或將銀行帳號通知海關劃撥,逾期海關不再賠償。賠款一律用人民幣支付。
(三)進出口貨物的放行
海關對進出口貨物的報關,經過審核報關單據、查驗實際貨物,並依法辦理了徵收貨物稅費手續或減免稅手續後,在有關單據上簽蓋放行章,貨物的所有人或其代理人才能提取或裝運貨物。此時,海關對進出口貨物的監管才算結束。 另外,進出口貨物因各種原因需海關特殊處理的,可向海關申請擔保放行。海關對擔保的范圍和方式均有明確的規定。
報關范圍
按照法律規定,所有進出境運輸工具、貨物、物品都需要辦理報關手續。報關的具體范圍如下:
(一)進出境運輸工具
進出境運輸工具是指用以載用人員、貨物、物品進出境,並在國際間運營的各種境內或境外船舶、車輛、航空器和馱畜等。
(二)進出境貨物
進出境貨物是指一般進出口貨物,保稅貨物,暫准進出境貨物,特定減免稅貨物,過境、轉運和通用及其他進出境貨物。
(三)進出境物品
進出境物品是指進出境的行李物品、郵遞物品和其他物品。以進出境人員攜帶、托運等方式進出境的物品為行李物品;以郵遞方式進出境的物品為郵遞物品;其他物品主要包括享有外交特權和豁免的外國機構或者人員的公務用品和自用物品等。
報關期限
報關期限是指貨物運到口岸後,法律規定收貨人或其代理人向海關報關的時間限制。
根據《海關法》規定,進口貨物的報關期限為自運輸工具申報進境之日起14日內,由收貨人或其代理人向海關報關;轉關進口貨物除在14日內向進境地海關申報外,還須在載運進口貨物的運輸工具抵達指運地之日起14日內向指運地海關報關;超過這個期限報關的,由海關徵收滯報金。
出口貨物應在貨物裝入運輸工具的24小時之前,向海關報關。也就是說,應先報關,後裝貨。須在報關24小時之後,才能將貨物裝如運輸工具。
進口貨物規定報關期限和徵收滯報金是為了運用行政手段和經濟手段,促使進口貨物收貨人或其代理人及時報關,加速口岸疏運,使進口貨物早日投入生產和使用。
出口貨物規定報關期限,是為了保證海關對出口貨物的查驗監管,保證貨物及時運輸出口。
報關活動相關人
報關活動相關人的概念
報關活動相關人主要指的是經營海關監管貨物倉儲業務的企業、保稅貨物的加工企業、轉關運輸貨物的境內承運人等。這些企業、單位雖然不具有報關資格,但與報關活動密切相關,承擔著相應的海關義務和法律責任。
報關活動相關人的法律責任
根據《海關法》的規定,海關准予從事有關業務的企業,違反《海關法》有關規定的,由海關責令改正,可以給予警告、暫停其從事有關業務,直至撤銷注冊。
報關活動相關人在從事與報關相關的活動中,違反《海關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的,要承擔相應的行政、刑事法律責任。由考試大報關員網提供。
報關單位
報關單位是指在海關注冊登記或經海關批准,向海關辦理進出口貨物報關納稅等海關事務的境內法人或其他組織。
我國《海關法》規定:「進出口貨物收發貨人、報關企業辦理報關手續,必須依法經海關注冊登記。報關人員必須依法取得報關資格。未依法經海關注冊登記的企業和未依法取得報關從業資格的人員,不得從事報關業務」,以法律的形式明確了對向海關辦理進出口貨物報關納稅手續的企業實行注冊登記管理制度。因此,完成海關報關注冊登記手續,取得報關資格是報關單位的主要特徵之一,也就是說,只有當有關的法人或組織取得了海關賦予的報關權後,才能成為報關單位,方能從事有關的報關活動。另外,作為報關單位還必須是「境內法人或組織」,能獨立承擔相應的經濟和法律責任,這是報關單位的另一個特徵。
報關單位包括進出口貨物收發貨人和報關企業。
進出口貨物收發貨人指在我國境內從事對外貿易經營活動的企業,組織和個人。
報關企業指經進出口貨物收發貨人的委託,幫助其代理報關的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