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員工離崗,休假多長時間,重新上崗需要進行三級安全教育
《北京市安全生產條例》規定的是六個月,如果你所在企業屬於變化較大的類型,比如常遇到新設備/新工藝/新材料/新技術/新產品等問題時,時間可以再縮短些。
安監局3號令第十五條是這樣規定的:
第十五條 生產經營單位新上崗的從業人員,崗前培訓時間不得少於24學時。
煤礦、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等生產經營單位新上崗的從業人員安全培訓時間不得少於72學時,每年接受再培訓的時間不得少於20學時。
第十六條 廠(礦)級崗前 安全培訓內容 應當包括:
(一)本單位 安全生產 情況及 安全生產 基本知識;
(二)本單位 安全生產 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
(三)所從事工種的安全職責、操作技能及強制性標准;
(三)從業人員安全生產權利和義務;
(四)有關事故案例等。
煤礦、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等生產經營單位廠(礦)級安全培訓除包括上述內容外,應當增加事故應急救援、事故應急預案演練及防範措施等內容。
第十七條車間(工段、區、隊)級崗前安全培訓內容應當包括:
(一)工作環境及危險因素;
(二)所從事工種可能遭受的職業傷害和傷亡事故;
(三)所從事工種的安全職責、操作技能及強制性標准;
(四)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現場緊急情況的處理;
(五)安全設備設施、個人防護用品的使用和維護;
(六)本車間(工段、區、隊)安全生產狀況及規章制度;
(七)預防事故和職業危害的措施及應注意的安全事項;
(八)有關事故案例;
(九)其他需要培訓的內容。
第十八條班組級崗前安全培訓內容應當包括:
(一)崗位安全操作規程;
(二)崗位之間工作銜接配合的安全與職業衛生事項;
(三)有關事故案例;
(四)其他需要培訓的內容。
第十九條從業人員在本生產經營單位內調整工作崗位或離崗一年以上重新上崗時,應當重新接受車間(工段、區、隊)和班組級的安全培訓。
生產經營單位實施新工藝、新技術或者使用新設備、新材料時,應當對有關從業人員重新進行有針對性的安全培訓。
第二十條生產經營單位的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接受專門的安全培訓,經考核合格,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後,方可上崗作業。
特種作業人員的范圍和培訓考核管理辦法,另行規定。
㈡ 為什麼要對新工人進行安全培訓
煤礦生產是一門很復雜的技術,每個煤礦職工都要在生產實踐中不斷認識和掌握井下瓦斯、粉塵、水、火、頂板等自然規律和防止各種災害的技能,把握安全生產的主動權。因此,學習安全技術就成為每個井下工作人員的一項重要任務。 新進礦的井下工人首先要經過安全技術培訓,培訓時間不少於2個月(包括至少20個小時的急救知識教育和井下參觀、現場實習),熟悉和了解在井下工作最基本的安全知識。新工人培訓並考試合格後,還要隨同有經驗的老工人一起工作4個月,繼續學習本工種的安全操作技術,經考核合格,證明完全掌握了本工種的安全知識和操作技能以後,才能在井下獨立工作。如果調換了工種,或者從這個礦井調到那個礦井去工作。在擔任新工作以前,都必須重新進行安全技術培訓,熟悉新環境並學習有關的安全知識。 煤礦安全規程、作業規程和技術操作規程,是煤礦安全生產的三大規程。煤礦安全規程是煤礦安全生產的根本法規,是煤炭工業貫徹執行黨和國家安全生產方針和國家有關礦山安全法規的具體規定,是必須遵循的准則。人人都要認真學習和掌握三大規程,像對待國家其他法規一樣,自覺地嚴格地遵守規程中的各項規定,在任何情況下都不違章作業。同時還要互相提醒,互相監督。如果有人不遵守紀律,不執行規程,就應該批評和制止。不聽勸阻造成後果的,就該追究當事人或事故責任者的責任。
㈢ 工人轉崗前必須接受什麼安全培訓教育
新人入廠進入崗位之前比遜經過三級安全教育培訓:入廠教育、車間教育和班組教育,在轉崗的情況下,已經不需要進行入廠教育,轉崗後進入不同車間則需要做不同車間的車間安全教育,同一車間只需要進行崗位(班組)級安全教育。
廠部教育內容
(1) 講解勞動保護的意義、任務、內容和其重要性,使新入廠的職工樹立起「安全第一」和「安全生產人人有責」的思想。
(2) 介紹企業的安全概況,包括企業安全工作發展史,企業生產特點,工廠設備分布情況(重點介紹接近要害部位、特殊設備的注意事項),工廠安全生產的組織。
(3) 介紹國務院頒發的《全國職工守則》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及企業內設置的各種警告標志和信號裝置等。
(4) 介紹企業典型事故案例和教訓,搶險、救災、救人常識以及工傷事故報告程序等。
廠級安全教育一般由企業安技部門負責進行,時間為4~16小時。講解應和看圖片、參觀勞動保護教育室結合起來,並應發一本淺顯易懂的規定手冊。
在進行安全教育培訓時,可以採取以下方法:
1)觀看視頻。這種視頻是來自我們車間現場的視頻,包括人的不安全行為,物的不安全狀態,以及正確操作方法的模擬演練等視頻。
2)建立培訓道場。培訓道場就是建立一個新員工培訓實驗室,將車間現場的設備按比例縮小後,再安排新員工進行現場的模擬操作,提高員工的實際操作能力。
3)安全事故案例的培訓。多搜集相關的安全事故案例。
4)安全小品。這類比較符合實際,主要是組織員工進行相關的事故模擬演練,將事故排演成小品的模式,通過小品表演,讓員工都能明白事故的前因後果。
㈣ 國家規定企業新入職員工需要接受的安全培訓是多少小時
《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規定》第十三條規定:
生產經營單位新上崗的從業人員,崗前安全培訓時間不得少於24學時。
煤礦、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金屬冶煉等生產經營單位新上崗的從業人員安全培訓時間不得少於72學時,每年再培訓的時間不得少於20學時。
第九條規定:
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初次安全培訓時間不得少於32學時。每年再培訓時間不得少於12學時。
煤礦、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金屬冶煉等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初次安全培訓時間不得少於48學時,每年再培訓時間不得少於16學時。
(4)返崗工人安全培訓擴展閱讀
《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規定》關於安全培訓內容的規定:
第十四條:廠(礦)級崗前安全培訓內容應當包括:
1、本單位安全生產情況及安全生產基本知識;
2、本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
3、從業人員安全生產權利和義務;
4、有關事故案例等。
煤礦、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金屬冶煉等生產經營單位廠(礦)級安全培訓除包括上述內容外,應當增加事故應急救援、事故應急預案演練及防範措施等內容。
第十五條:車間(工段、區、隊)級崗前安全培訓內容應當包括:
1、 工作環境及危險因素;
2、 所從事工種可能遭受的職業傷害和傷亡事故;
3、 所從事工種的安全職責、操作技能及強制性標准;
4、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現場緊急情況的處理;
5、安全設備設施、個人防護用品的使用和維護;
6、本車間(工段、區、隊)安全生產狀況及規章制度;
7、預防事故和職業危害的措施及應注意的安全事項;
8、有關事故案例;
9、其他需要培訓的內容。
第十六條:班組級崗前安全培訓內容應當包括:
1、崗位安全操作規程;
2、崗位之間工作銜接配合的安全與職業衛生事項;
3、有關事故案例;
4、其他需要培訓的內容。
㈤ 車間級崗前安全培訓包括哪些內容
車間級崗前安全培訓包括以下內容:
工作環境及危險因素。
所從事工種可能遭受的職業傷害和傷亡事故。
所從事工種的安全職責、操作技能及強制性標准。
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現場緊急情況的處理。
安全設備設施、個人防護用品的使用和維護。
本車間(工段、區、隊)安全生產狀況及規章制度。
預防事故和職業危害的措施及應注意的安全事項。
有關事故案例。
其他需要培訓的內容。
㈥ 如何做好新招員工,轉崗人員安全培訓
安全教育培訓是安全生產的一項重要基礎性工作,是建立安全生產長效機制的治本之策,加強安全教育培訓,對於提高安全技能、強化安全意識、提升管理水平、預防安全事故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但目前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工作仍存在較多問題,有些單位員工未經安全教育培訓就直接上崗,有些雖進行了公司(廠、礦)級安全教育培訓,但車間(工段)級、班組級安全教育培訓未進行或走過場,員工不了解所在崗位的基本安全知識,不掌握生產現場的安全環境,對身邊存在的安全隱患,必要的自我防護知識,對自己的工作對象、工作環境、設備、性能、狀況、操作規程等都不熟悉,安全意識差。違規操作、違章作業、盲目蠻乾的現象時有發生。
為此,如何督促各生產經營單位、項目建設單位、礦山開采及施工單位高度重視安全教育培訓工作,切實把安全教育培訓工作做細、做實、做到位談幾點建議。
一、扎實落實新進廠員工、實習人員、轉崗、返崗人員的安全教育培訓
新入廠(礦)人員在上崗前必須經過廠(礦)、車間(工段、區、隊)、班組三級安全教育培訓。操作崗位人員轉崗、離崗一年以上重新上崗者,應進行車間(工段)、班組安全教育培訓,經考核合格後,方可上崗工作。
各生產經營單位須對新上崗臨時工、實習人員、新進廠員工、轉崗、返崗人員進行核查,必須強制性進行三級安全教育培訓,確保三級教育培訓不得少於24小時,每年再接受安全教育培訓時間不得少於8小時,保證其具備本崗位安全操作、自救互救以及應急處置所需的知識和技能後,經考試合格,並安排進行師帶徒後方可上崗作業。通過有針對性的安全教育培訓,使上崗員工能夠辨識出所工作區域的危險源,充分認識到工作區域的不安全狀態,確保「四不傷害」,即:「不傷害自己、不傷害他人、不被他人傷害、保護他人不受傷害」。春季是大量招用臨時工的季節,要求生產經營單位要強化對臨時工、新進廠員工進行細致到位的崗前培訓,對崗前培訓不到位造成安全事故的,一經查實將對相關責任人進行嚴格考核。
二、加強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教育培訓,強化持證上崗
從事特種作業的人員應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方可上崗作業。
各生產經營單位應嚴格對安全生產作業資質和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情況進行核查,對無資質和無資格證的單位和人員應及時安排進行培訓,依法取得相應的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資格證書方能上崗,定期進行復培復審並建立相關檔案備查,杜絕無資質單位和無資格證人員上崗進行作業。
三、加強項目施工人員安全教育培訓的督導
各生產經營單位應嚴格要求項目承包單位對施工人員的安全教育培訓,確保施工人員全員參加安全培訓,項目建設單位要檢查驗證施工單位對工作人員的培訓效果,並督促項目承包單位對復工項目人員、新進工地人員及時進行安全教育培訓,強化一線施工人員安全意識,杜絕違章行為,降低項目建設安全風險。
四、強化班組長的安全教育培訓
各生產經營單位要結合生產實際,採取集中培訓、半工半培、送教上門等多種形式開展班組長安全培訓。通過外培及內培,按計劃實施班組長安全培訓工作。定期組織開展公司內部班組長安全培訓工作的督促檢查,及時發現和解決培訓工作中存在的問題,不斷推進班組長安全培訓的規范化、常態化。
五、加強外來人員、參觀檢查人員的安全教育培訓和管控
各生產經營單位、建設項目、礦山等單位加強對外來人員的監督管理,嚴格管控外來人員,原則上不允許留宿;外來人員進入廠區應嚴格履行登記、告知義務,並適時掌握外來人員的動向;針對所有的參觀、檢查活動,也要對參觀、檢查人員進行安全培訓,並按照相關制度對參觀人員做好生產現場安保措施,參觀過程中必須做好帶路、安全督導等工作。
六、加強對生產經營單位管理人員的安全教育培訓
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必須具備與本單位所從事的生產經營活動相適應的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法律法規要求必須對其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進行考核的,須經考核合格後方可任職。
各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分管安全生產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必須參加安全培訓,並具備與所從事的生產經營活動相適應的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依法取得相應的考核合格證書或資格證書,還應定期參加復培,並考核合格,持證上崗。
七、通過發生在我們身邊的安全事故案例,進行教育培訓
各生產經營單位應及時搜集國內外相關企業、行業的事故案例,最好製做成安全事故案例印刷版及培訓版,下發到各車間、部門及班組,並要求各級管理人員認真組織廣大員工培訓學習,並制定的安全培訓計劃,落實培訓時間,扎實開展各級人員的安全教育培訓工作,保留相關的培訓記錄進行備查驗證。
八、在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新設備設施投入使用前,應對有關操作崗位人員進行專門的安全教育和培訓。
各生產經營單位應對操作崗位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和生產技能培訓,使其熟悉有關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並確認其能力符合崗位要求。未經安全教育培訓,或培訓考核不合格的從業人員,不得上崗作業。
結束語:
做好安全教育培訓,使安全知識培訓覆蓋全體員工,以提高員工的安全意識和安全技能。努力通過全方位的教育培訓,從不同層次、多個方面開展安全培訓,在企業內部營造「人人重安全、人人懂安全」的良好氛圍,杜絕各類事故的發生。
㈦ 離崗多長時間復崗時需要進行二三級安全培訓
《北京市安全生產條例》規定的是六個月,如果所在企業屬於變化較大的類型,比如常遇到新設備/新工藝/新材料/新技術/新產品等問題時,時間可以再縮短些。
提問者評價
㈧ 班組級崗前安全培訓內容有哪些
老王是某針織廠車間第一生產小組的組長,最近,廠里新近招募了一批工人,在經過廠里和車間的生產安全培訓後,馬上就會分配到各生產小組中來。但是,廠里為了響應監察部門對於安全培訓的要求,於今年特別提出要求,各生產小組也要對新進職工進行相應安全生產培訓,來加強職工的安全技能,保證在今後的生產中不發生任何安全事故。那麼請問,老王作為生產小組的組長,對新進從業人員進行崗前安全培訓的內容有哪些?
班、組是企業進行生產工作最基本的組織單位,在經過了工廠與車間的培訓後,從業人員對於本職工作的安全生產有了比較全面的認識,那麼這時候組織班、組級的安全培訓就應該針對從業人員即將面臨的工作崗位實際狀況,進行細致的培訓與教育。職工必須適應實際的工作崗位才能進行安全的生產作業,班、組級的內容培訓正是針對這些細小的方面設定的,有利於從業人員將安全培訓的內容更好地應用到實際。根據我國《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規定》第十六條規定可知:「班組級崗前安全培訓內容應當包括:(一)崗位安全操作規程;(二)崗位之間工作銜接配合的安全與職業衛生事項;(三)有關事故案例;(四)其他需要培訓的內容。」
在以上案例中,老王作為生產小組的組長,對新進從業人員的培訓除了依照法律所規定的內容外,還可以將自身或同事的實際工作經驗添加進安全培訓的內容中去,傳授好的方式方法,吸取以前的經驗教訓,更快、更安全地參加工作。
《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規定》
第十六條班組級崗前安全培訓內容應當包括:(一)崗位安全操作規程;(二)崗位之間工作銜接配合的安全與職業衛生事項;(三)有關事故案例;(四)其他需要培訓的內容。
班組級的安全生產培訓內容,是我國法律根據在企業生產作業中的工作實際進行規定的,一方面可以避免單調上級的培訓內容,另一方面有利於針對工作實際狀況進行培訓,能夠更好地對上級的培訓進行補充、充實,使職工能夠系統地了解安全生產的內容主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