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公司指定我赴外地培訓,公司內部文件規定個人要承擔三分之一培訓費,是否合法
新勞動法規定員工在試用期內可以不向公司交付任何培訓費.你如果不是試用期職員,培訓費的具體分攤要雙方協議簽約為證.如果你認為條文合理,可以接受,那麼就和公司簽協議書,雙方在培訓後都要按照協議規定履行義務,也就是表明你認同的公司的規定,要自行支付三分之一的培訓費,而公司支付三分之二.如果你們雙方中一方違反可以通過法律途徑解決.但是如果你認為不能接受那麼就和公司表明不認同培訓協議,可以放棄培訓.
這個問題沒有明確的法律規定,因為法律要保護公司和個人雙方的利益.公司讓員工自行分攤一定的培訓費主要是避免員工經過培訓後跳槽給公司造成損失.這在法律上也是受到支持的.
客觀的講公司的規定是合理的.很多公司為員工提供免費培訓後員工價值增長但隨即出現了很多跳槽的現象,這樣公司會產生造成很大損失.將心比心,如果你是老闆,免費為員工提供培訓,培訓之後這名員工技能和素質提高了卻向你提出辭職,那你豈不是白白付了培訓費又丟了一名好員工?人才的損失是最嚴重的.
因此,各個公司都會制定自己的內部條款來防止這種現象.你的公司是讓你自行支付三分之一的費用,而更多的的公司是全額報銷培訓費,但是之前要簽署協議培訓後的幾年內被培訓員工都不得跳槽,必須為公司效力一定時間.這樣就等於約束員工未來幾年的自由.總之公司不會白不求任何回報的為員工支付培訓費,總要有一些約束條件的.與其相比自費三分之一還是比較好的.
『貳』 財政局外出培訓方案
目的:為了加強財政營改增政策學習與實踐,提高各級人員政策學習領悟能力,組織前往營改增政策落實推廣較早的長三角地區,實地學習調研。
行程:學習周期 出發時間 航班號 接送車輛安排 集合地點 聯系人信息 酒店房間安排 就餐點
課程:某某對口局辦委實地學習考察,聽取先進經驗簡紹,討論當前落實的難點,確定一到二人在討論發言;返崗後每人上交一份學習心得體會。
總結:返回單位整理一份此次學習整體總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