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危險廢物管理的培訓應該怎麼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規、技術回標准和我廣東省環境保答護廳《關於開展全省危險廢物規范化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企業做好危險廢物規范化管理,並上報環保局進行評估。企業內有設環保技術部門的,且有能力做好相關規范化管理工作的可以在企業內部進行;或找相關環保公司指導協助完成。
廣州悅能環保技術有限公司可以為企業量身定做服務項目,協助、指導企業完成企業相關的危險廢物規范化管理工作。協助企業做好危險廢物規范化管理工作,提高危險廢物管理水平,保障環境安全。
以下是危險廢物規范化管理的工作指引:
一、危險廢物申報登記制度
二、危險廢物管理台帳和危險廢物管理計劃
(一)危險廢物管理台帳。
(二)危險廢物管理計劃。
三、危險廢物貯存和標識
四、危險廢物標識標志
五、自建處置設施備案
六、危險廢物轉移管理
七、內部管理制度
(一)建立危險廢物管理組織架構。
(二)危險廢物管理制度。
(三)危險廢物公開制度。
(四)培訓制度。
(五)檔案管理制度。
八、應急預案
2. 想了解下固廢危廢處理技術,能介紹專業的公司嗎
具體還是根據需求來挑選適合技術服務,因為不同公司的技術處理上也存在差異性,碧水藍天環保平台,在業內評價好,口碑也不錯,我們咨詢過,他們技術咨詢-五分鍾快速響應,解答速度快。找到適合的很重要。
3. 環保培訓的主要內容
看你是什麼單位想要培訓到什麼深度了~ 一般來說就是把環境保護的基本概念和一些經典事件介紹一下頂多再把沒十年開一次的世界環境會議的內容說一下就可以了~ 網路的知識就足夠~
如果你要講深的話環境規劃、監測、評價乃至環境政策法規,污水處理、垃圾處理、生態恢復、能源利用等等那就多了去了~
4. 固廢和危廢有哪些,哪裡可以做危廢固廢鑒別
固體廢物是指人們在生產建設、日常生活和其他活動中產生的、對產生者來說是不能用或暫時不能用的要拋棄的污染環境的固態、半固態的廢棄物質。按照固體廢物產生的原因,可將其分為以下四類:(一)工業固體廢物,工業固體廢物是在工業生產和加工過程中產生的,排入環境的各種廢渣、污泥、粉塵等。(二)危險固體廢物,危險固體廢物特指有害廢物,具有易燃性、腐蝕性、反應性、傳染性、毒性、放射性等特性,產生於各種有危險廢物產物的生產企業。(三)醫療廢物,是指醫療衛生機構在醫療、預防、保健以及其他相關活動中產生的具有直接或者間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廢物。(四)城市生活垃圾,城市工業廢渣指工業生產過程排出的采礦廢石,選礦尾礦、燃料廢渣、冶煉及化工過程廢渣等。
固體廢物的種類很多,通常將固體廢物按其性質、形態、來源劃分其種類。如按其性質可分為有機物和無機物;按其形態可分為固體的(塊狀、粒狀、粉狀)和泥狀的;按其來源可分為礦業的、工業的、城市生活的、農業的和放射性的。此外,固體廢物還可分為有毒和無毒的兩大類。有毒有害固體廢物是指具有毒性、易燃性、腐蝕性、反應性、放射性和傳染性的固體、半固體廢物。固體廢物是環境的污染源,除了直接污染外,還經常以水、大氣和土壤為媒介污染環境。
危險廢物是指在操作、儲存、運輸、處理和處置不當時會對人體健康或環境帶來重大威脅的廢物。它對人體健康和環境保護潛伏著巨大危害,會引起或助長死亡率增高或嚴重疾病的發病率增高,或在管理不當時會給人類健康或環境造成重大急性(即時)危害。
5. 通過危廢環境管理學習你對企業危廢管理有什麼好的建議
企業「危廢」管理可能涉及的法律責任及其合規建議
1、「危廢」管理可能涉及的法律責任
綜合前述「危廢」監管的相關規定、包括《最高人民法院發布十起環境公益訴訟典型案例》[6]在內的相關司法判例及筆者的實務經驗,企業因「危廢」管理可能產生的法律責任幾乎涵蓋了法律責任的所有類別,包括民事責任、行政責任和刑事責任。這些法律責任的承擔在某種程度上不僅可能對企業的經營管理造成影響,有些甚至將直接決定企業的生死。同時,導致相關法律責任的事由和表現形式也不盡相同,具體歸納如下:
民事責任:主要為環境污染侵權責任。多見於相關產廢單位出於「逐利」的心理,私自傾倒、排放危廢或者將危廢交給不具有危廢經營許可證的相關主體進行處置的過程中。
(1)責任承擔方式:賠償損失,具體可包括環境修復費、生態環境功能服務損失費、鑒定費、評估費、律師費、訴訟費等。
(2)典型案例:如江蘇省泰州市環保聯合會訴泰興錦匯化工有限公司等水污染民事公益訴訟案。該案被告錦匯公司等六家企業將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危險廢物廢鹽酸、廢硫酸總計2.5萬余噸,以每噸20至100元不等的價格,交給無危險廢物處理資質的相關公司偷排進泰興市如泰運河、泰州市高港區古馬干河中,導致水體嚴重污染。泰州市環保聯合會訴請法院判令六家被告企業賠償環境修復費1.6億余元、鑒定評估費用10萬元。[7]
行政責任:主要為企業因「危廢」管理不當所受到的行政處罰。
(1)責任承擔方式:根據違法行為的不同可受到警告、命令限期改正、沒收違法所得、罰款、暫扣或吊銷危廢經營許可證、營業執照等處罰。
(2)典型案例類型總結:根據威科·法律信息資料庫提供的數據,截至2020年1月16日,因「危廢」管理不當而受到的行政處罰數量接近9000起,由2015年前最高的年402件激增至2018年的2416件,2019年也有1478件處罰案例。由此不難看出,自2016年新的《固廢污染防治法》實施以來,企業因「危廢」管理所受到的行政處罰呈現幾何級增長。另外,根據相關統計,因「危廢」所發生的處罰案件中,處罰對象的約80%為各類企業,其餘為個人或者個體工商戶。而從發生地域來看,廣東、江蘇、浙江、山東、四川等產廢大省的處罰案件數量幾乎佔到總數的近七成。綜合相關處罰案例,我們發現,企業進行「危廢」管理過程中,極易因如下問題受到行政處罰:
●違反申報登記制度,產廢單位或處置單位未及時完成申報或未申報重大變更;
●存儲不規范,危廢與其他固廢混裝或存在其他不符合法律及相關標准規定的情形;
●未設置危廢標識或者設置的標識不規范;
●危廢相關台帳管理不規范;
●危廢轉移程序不規范,未及時完成危險廢物動態管理信息系統的相關信息申報等;
●隨意丟棄、堆放、拋灑、排放、填埋危廢;
●未依法訂立相關管理制度,如應急預案、環境保護制度等;
●未按照《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收集、貯存、處置危廢。
刑事責任:主要因涉事主體非法排放、傾倒、處置危險廢物(三噸以上)或違法委託無經營資質的企業處置危廢而構成污染環境罪或其共犯而受到刑事處罰。
(1)責任承擔方式:
(2)典型案例:貴州省華興瓷業有限公司、胡國強污染環境案[8]、海寧恆創再生物資有限公司、孫鐵海、張燕葉等污染環境案[9]。
2、對企業危廢管理的合規性建議
企業應依法對其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固體廢物進行甄別,准確識別並判定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危廢,必要時可邀請技術專家或者向國家主管部門申請進行危廢的認定;
依法加強危廢管理制度的合規性建設,嚴格按照法定標准和相關制度進行危廢的管理;
對危廢管理過程中極易發生行政或刑事處罰的制度內容應通過邀請第三方進行培訓、企業內部定期預警、演練等方式予以強化;
建立危廢合規化管理所需的法律文本體系,通過對危廢管理各個環節中所涉及到的法律文本的專業化設置,最大程度維護企業的合法權益並規避可能發生的潛在法律風險;
必要時,可聘請第三方法律專家對企業危廢管理過程中涉及的相關問題出具合規性意見或代表企業進行維權,降低企業承擔相關法律責任的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