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交通安全教育心得
你好。交通安全關乎生命,生命沒有綵排。全世界過6分鍾就有一人死於車禍,全世界每一分鍾就有人傷於車禍,全世界死於車禍比世界大戰死的還要多,而我國交通死亡事故是全世界第一,每天,都會有人命喪於那無情的飛奔車輪底下,成為交通安全路上又一個警示燈。車禍,讓許許多多溫暖的家庭支離破碎,讓幸福在車禍中斷送。一個個鮮活的生命在車禍中轉瞬即逝,許許多多肇事司機在一失足間鑄就了千古恨。觸目驚心的數字,成千上萬的親人就在車禍的轉眼間中沉浸在悲痛之中。 當因超速超載而引出的慘重的車禍;當想像他們喪失親人時那悲痛欲絕的情景,誰還會不真真切切的感受到生命的可貴無處不在?違法超載(員),為了一點蠅頭小利和一時的方便便漠視了自己和他人的人身安全;超速行駛無視法律法規的要求結果釀成了大禍,酒後駕車,害人又害己,「杯中一滴酒,親人兩行淚」,連無辜的小學生都不能倖免遇難;由於法律意識淡薄,安全知識匱乏,無證駕車、違法超車會車、疲勞駕駛、操作不當、肇事逃逸等等交通違法行為導致的接二連三的交通事故一個個向我們涌來,一張張團圓的景象灰飛煙滅。 在血的教訓的照映下,生命如此地脆弱,如此地不堪一擊。多一份小心,多一份關心,就會少一份災難,少一份失望。珍惜生命,從我做起,為不再讓親友生離死別的場面再一次出現,不讓交通事故無情地吞噬我們無辜的生命。我一定嚴格遵守各項交通道路交通安全法規法律,時刻以清醒的頭腦掌握好手中的方向盤,控制好腳下飛旋的車輪,守好道路交通安全的第一道防線,不開霸王車、不違規超車會車、不無證駕駛、不疲勞駕駛、不酒後駕駛,不超載、超速,避免心存僥幸而給自己和他人留下終生的痛苦和遺憾。
畢竟,命大於天! 大人篇:我們五橋小學校門口的道路是百安壩一條交通主幹道。公交車、轎車、摩托、自行車等各種車輛來往十分頻繁。面對這種情況,學校認為遵守交通規則,加強師生的交通安全教育刻不容緩,非常必要。通過多年來安全教育的工作,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了師生的交通安全意識,交通安全聯系著千家萬戶,保護師生的安全健康,是家庭幸福、社會安定的保證,因此我們認為從小對孩子進行交通安全教育有著深遠的意義。
一、大小結合宣傳到位
幾年來學校在全校師生員工中開展大型活動,進行了以《珍愛生命,爭做文明交通小公民》、《騎車安全,永記心中》、《自覺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爭做文明好市民》等為主題的交通法規教育。學校利用宣傳板舉辦了實施「新道路交通安全法」、「交通安全圖片展」,圖片中觸目驚心的交通慘禍,給師生的心靈以極大的震撼,同時也受到了一次深刻的交通法規教育。許多同學表示,今後一定要自覺增強交通法規意識,珍愛生命,做一個文明交通的小公民。學校的交通安全教育工作,重點是對在校學生進行交通法規、自我保防和交通安全知識教育,切實增強學生的交通安全意識,維護青少年的合法權益。引導小學生學習《新道路交通安全法》,要求做到學法、懂法、守法。同時學校還利用少先隊活動時間,在班級開展小型多樣的主題班會活動,以《珍愛生命,爭做文明交通小公民》、《騎車安全,永記心中》、《自覺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爭做文明好市民》等為主題,開展交通安全書畫、徵文比賽,交通安全知識培訓和交通指揮手勢培訓等,通過活動提高學生的法律法規意識。
二、警校共建體驗到位
從2005年學校就與縣交警大隊建立了警校共建關系,聘請交警大隊指導員為校外輔導員,開展了「警校手拉手,共鋪教育路」等系列活動,成立了以校長為組長的安全領導小組,把交通安全工作納入了學校工作計劃。每學期都要對學生進行交通安全知識考試。定期聘請交警來校,舉辦交通安全知識講座。講座上,交警重點對學生們講解了行人交通安全常識、騎自行車交通安全常識、乘車人交通安全常識及相關案例。進行交警指揮手勢培訓,宣傳交通法規,開展書畫徵文比賽等豐富多彩的活動,大大增強了同學們的交通安全意識。交警大隊的幹警們還在校門外馬路邊專門為學校設立了交通標志牌、劃出人行橫道線。交通安全知識在潛移默化中深入了每一名小學生的腦海里。
學校還購買了幾十箱礦泉水去慰問交警叔叔,並組織學生在暑假期間到交通要道上跟交警叔叔學習指揮手勢,讓他們親身體驗站在烈日下交警叔叔的艱苦工作,以及他們工作的重要性。通過活動使學生們受到了深刻的教育。
三、家校結合措施到位
五橋小學在交通安全教育方面採取扎實有效的措施。學校為每個教師設立安全工作崗位;指導學生在課間開展文明活動;每周三利用晨會課對學生進行有關安全知識宣傳;開展安全知識徵文活動;學校從周一到周五每天都安排指定教師護送放學路隊;學校領導每天中午放學時親自站在門口指揮、疏導。學校積極引導學生開展家庭和社會交通安全宣傳教育活動,開展「小手拉大手」文明交通活動,開展自覺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做一名文明交通的好市民——致中小學生家長的一封信,由家長對照自己的行為並簽好意見,學生監督自己家長和親戚是否遵守交通規則,是否有違章現象,很多家長正是通過孩子們才了解到了更多交通安全知識。交通安全教育系列活動的推廣,進一步培養了孩子們的交通安全意識,進而通過孩子們的自覺意識和行動,影響和感染周圍的大人們認真遵守交通規則。達到了「小手拉大手」,共同參與城市文明交通管理,營造良好交通環境的目的。
自從開展交通安全宣傳教育以來,河埒中心小學從未發生過大小交通事故,有力的保障了學生的生命安全和學習安全。在河小的校領導、教師、學生們以及交警們的共同努力下,大家達成共識:從小對孩子進行交通安全教育,讓他們樹立遵守交通法規的意識,可以培養他們良好的遵紀守法觀念。
現在,交通安全教育在校園里紮下根,在孩子們心裡紮下根。交通安全意識潛移默化地支配著孩子們的行動,取得了良好的教育效果。
B. 車輛安全培訓內容
車隊駕駛員、車輛管理若干制度一、全面負責車輛安全管理工作和因公用車的調度使用,並及時做好派車登記,完成局(公司)領導交辦的各項任務。二、每月組織對駕駛員進行安全教育,及時傳達交通管理部門的精神內容;督促駕駛員嚴格遵守交通法規,確保安全行車,杜絕事故發生。三、按照車管部門的規定,做好局(公司)所有車輛的年檢和駕駛員的年審工作。四、嚴格遵守局(公司)車輛安全管理規定。車輛維修應認真檢查核實,嚴格把關,嚴格執行報批制度。五、負責對駕駛員行駛公里、出車補貼的核准、報批,加強對汽車和摩托車油料的管理和標准核算,每月對車輛用油情況進行單車核算,建好各類台帳。六、每月對車輛和駕駛員進行檢查考核,嚴把檢查考核關,確保車況良好。七、扎實抓好對車輛停放的督查工作,對因公派出車輛要按規定及時查詢,掌握動態。八、對違章、違規的駕駛員要做好登記,並及時將信息報辦公室。九、完成領導臨時交辦的任務。駕駛員崗位職責一、嚴格遵守交通法規,確保行車安全,杜絕事故發生。二、精心愛護車輛,保持車況良好,對車輛要勤檢查、勤緊定、勤潤滑,發現問題應及時報告、維修,避免機械責任事故的發生。三、車輛出車前後要清洗,保證車容車貌整潔、美觀。四、嚴格遵守局(公司)車輛安全管理規定,自覺遵章守紀,服從安排和調度。不得私自出車;完成任務後應將車輛停放在指定位置,並及時報告派車負責人登記,嚴禁將車開回家過夜。五、加強業務學習,提高駕駛技能,做好節約用油。六、文明駕車,禮貌待客,不開「英雄車」、「賭氣車」,嚴禁酒後駕車,做到寧停「三分」,不搶「一秒」。七、自覺參與安全教育活動,做到警鍾長鳴,不斷增強安全防範意識。八、完成領導臨時交辦的任務。駕駛員安全教育制度一、駕駛員要認真學習道路交通法規,樹立良好的職業道德,增強安全意識,按時參加各類安全教育和培訓,嚴格執行行車規則。二、車隊要堅持每月一次的安全教育活動,及時傳達上級和交通管理部門的有關指示精神,認真總結安全行車的經驗和分析典型事故的教訓,不斷增強安全防範意識。三、客戶服務部安全教育例會每月不得少於一次,每月對送貨駕駛員的安全情況進行一次講評,總結推廣先進經驗。四、安全教育活動檔案不在局(公司)的駕駛員要自覺參加所在地交警中隊舉辦的安全教育活動。五、車隊要定期利用一些典型的事故案例進行分析教育,認真吸取他人的教訓,警示駕駛員要文明行車,嚴守規則,確保安全。六、根據上級要求並結合局(公司)實際,辦公室(車隊)每年要組織駕駛員進行業務培訓,並進行道路交通法規和安全行車常識測試,對多次測試不合格的駕駛員要及時向領導匯報,並提出整改處理意見。七、局(公司)組織的安全教育活動,無特殊情況一律不得請假、缺席,車隊要嚴格考勤。八、定期組織駕駛員開展業務技能比武競賽,對優勝者給予一定幅度的物質獎勵。九、每年邀請市交警大隊事故處理中隊的領導進行實例教育,著力提高駕駛員事故防範和應急處置能力。十、車隊對各類培訓教育要做好台帳記錄,以便備查。車輛檢查制度一、堅持做好出車前檢查和完成任務後的車輛清洗、檢查工作,發現隱患及時報告維修。二、車隊要定期組織對車輛的安全檢查,確保車況良好,原則上每月不少於一次。對不符安全要求的車輛要及時提出整改維修意見,並報辦公室核准實施,消除隱患。三、駕駛員要對所駕車輛做到胸中有數,認真檢查保養,發現機件損壞、失靈要及時報告搶修,否則因檢查不到位而造成事故,要追究責任,並負擔賠償責任。四、車隊長要加強對駕駛員和車輛的檢查、監督,嚴格履行職責,否則要追究責任。五、車隊對每次車輛安全檢查要造冊作好登記,並對隱患整改實施情況進行檢查、督促、抓好落實。六、每次車輛檢查情況將作為駕駛員月度考核的重要依據,嚴格獎懲兌現。車輛及駕駛員保險制度一、局(公司)所有車輛必須按規定及時投保,由辦公室(車隊)具體負責登記實施。二、所有機動車輛必須按責任險項目投保,客戶經理摩托車,由局(公司)統一為其投保車損險、人身險、第三者責任險。三、駕駛員發生交通事故,應立即報告車隊,由車隊協同保險管理部門進行實地評估損失,做好索賠工作。四、車隊對投保車輛要逐台登記,並按時續保,當車輛保險期限到期時,駕駛員應及時向車隊報告,辦理續保,不得脫保,否則要追究責任。五、辦公室要加強對車輛保險的監督管理,督促車隊建好台帳,盡心盡責做好索賠工作。車輛事故登記制度一、局(公司)辦公室(車隊)為車輛交通事故處理、登記、上報的職能部門,具體負責此項工作。二、在行車過程中發生車輛交通事故,駕駛員要及時如實向事故處理的管理部門報告,同時報局(公司)辦公室(車隊),並保護好事故現場,以便妥善處理。三、客戶服務部送貨車輛發生交通事故的,無論事故大小,務必如實及時報告主管職能科室,辦公室(車隊)應根據事故等級損失輕重,做好登記並逐級上報。四、發生車輛事故,不準隱瞞不報,不準私自處理。否則造成的後果由所在部門負責人、駕駛員自負。五、辦公室(車隊)對車輛交通事故要分類登記,建立檔案台帳,並作為對駕駛員考核續聘的重要依據。××(公司)車輛緊急情況處置預案為認真貫徹落實省局《關於開展交通安全專項治理活動的通知》精神,確保車輛安全管理工作真正落到實處,減少發生交通事故後的損失,應急防範突發事件的發生,特製定車輛緊急情況處置預案。一、車輛發生傷人交通事故時由乘車負責人或駕駛員立即撥打122交通事故報警電話,同時報告局(公司)領導或職能科室(電話:)。乘車負責人或隨車人員必須立即將傷者送往附近醫院急救,駕駛員要保護好事故現場,等候交警現場處理。當駕駛員一人在場時,先報警和報告局(公司)領導或職能科室,在事故現場作好標記,並立即搶救傷者。然後等待交警現場處理。二、客戶服務部送貨車輛發生交通事故時應立即撥打122交通事故報警電話,同時報告部門負責人。部門負責人應立即報告局(公司)領導或職能科室(電話:),並及時趕赴現場協同處理。駕駛員、送貨員必須保護好隨車成品卷煙,如有傷者由送貨員及時將傷者送往附近醫院進行搶救,駕駛員必須保護好事故現場和隨車卷煙,確保國家財產不受損失,並協助交警作好現場處理。三、物流中心配送車輛發生交通事故時駕駛員應立即撥打122交通事故報警電話,同時報告職能科室(電話:)。職能科室負責人接到電話後,應及時趕往現場協同處理。如有重傷者,駕駛員應鎖好貨廂車門,在事故現場作好標記,而後立即將傷者送往附近醫院急救,並報告局(公司)領導。四、車輛在途中發生搶劫案件時駕駛員、送貨員或隨車人員要機智、勇敢、靈活,不要驚慌,立即撥打110電話報警,並將貨款放置隱蔽處,同時沉著冷靜地組織做好正當防衛,全力保護好國家財產,記好疑犯的容貌特徵,並及時報告部門負責人,部門負責人接報後即時報領導,並急速趕赴現場做好急救工作。平時在工作中要加強防範,配有必要的防衛工具,以應急突發事件的發生。希望上述回答對您有所幫助!
C. 交通警察安全防護常識
黑龍江省高速公路交通警察執勤執法安全防護工作規定
第一章 一般規定
第一條 為維護高速公路交通警察上路從事秩序管理和事故處理工作時的工作秩序,規范高速公路交通警察的執勤執法行為,保障高速公路交通警察及相關人員的人身安全,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交通事故處理工作規范》、《交通警察道路執勤執法工作規范》的規定,結合支隊交通管理工作的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高速公路交通警察在高速公路(包括高等級公路和城市快速路,下同)上從事秩序管理和事故處理工作時應當遵守本規定,並督促參與交通事故傷員搶救、車輛施救、現場清理的工作人員以及其他交通參與者遵守本規定。
第三條 交通警察在道路上執勤執法應當按下列標准配備安全防護裝備、器材:
(一)執行勤務的警車應當安裝車載發光警示屏、車載電台,配備發光指揮棒2根、反光錐筒10隻、停車示意牌2個、折疊式發光警示標志牌1塊、警戒帶2條、攔車破胎器1個、滅火器2個、急救箱1個、牽引繩1條、手電筒2個、手銬2副,警繩2根,電警棍2根。
(二)每個大隊配備2輛事故現場勘查車,車上應當安裝車載發光警示屏、車載電台,配備發光指揮棒2根、攜帶型發光錐桶20隻、停車示意牌2個、折疊式發光警示標志牌1塊、發光導向標志牌1塊、現場勘查燈2個、防爆強光燈1個、手持擴音設備一個、警戒帶4條、攔車破胎器1個、簡易破拆工具1套、滅火器2個、急救箱1個、醫用橡膠手套4副、牽引繩1條、手銬2副,警繩2根,電警棍2根。
(三)執行勤務的民警每人應當配備多功能反光腰帶、反(發)光背心、對講機、發光警示器1個。
事故處理的民警每人應當配備多功能反光腰帶、反(發)光背心、對講機、發光警示器2個。
(四) 每個大隊應當配備防化服2套,防彈衣、防彈頭盔各20件,備用反光錐桶20個,槍支按需配備。
第四條 大隊要加強對安全防護裝備、器材的管理,建立嚴格的領用、管理、使用、維護、移交等制度。
民警每次上路執勤執法完成任務後,要自行檢查、清點自己領用的安全防護器材、裝備,使用單位每月對安全防護裝備、器材進行一次集中檢查、清點,發生損壞或者故障的,及時安排修理、更換、補充。
民警上路執勤執法前,帶班領導應對出警的人員提出自身安全防護要求,根據任務要求檢查民警是否帶齊必需的安全防護裝備,未帶齊或者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安排出警;完成任務後,對安全防護工作作簡短的總結,糾正不規范的做法,明確改進措施,要求民警進行整改。
第五條 執勤執法現場的安全防護工作負責人負責組織執勤執法現場的安全防護工作,保證查處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和處理事故現場快速、有序、安全、順利地進行。
發生適用一般程序處理交通事故的轄區勤務中隊領導、發生死亡交通事故的轄區大隊領導必須到交通事故現場開展安全防護工作。執勤執法現場的安全防護工作負責人不明確時,按下列情況依次確定:
(一)直接分管對應業務的支、大隊領導在現場的。
(二)方案、預案中規定的負責人在現場的。
(三)其他領導現場指定、預先指定的。
(四)現場民警中職務高的。
(五)現場民警中警銜高的。
第六條 支隊、大隊要建立和完善安全防護工作的檢查、監督制度,建立采購領用發放登記記錄、檢查監督記錄、維修維護保養記錄。
支隊每半年、大隊每季度對下級的安全防護情況進行一次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提出整改措施,責令限期整改,最大限度地消除安全隱患。
第七條 支隊負責對機關全體民警和各大隊、中隊領導及業務骨幹進行安全防護理論知識及技能的培訓。
大隊負責對本大隊全體民警及相關人員進行安全防護理論知識及技能的培訓;每半年組織一次安全防護實戰演練,重點加強勘查交通事故現場以及夜間、雨雪霧天巡邏執勤時的安全防護技能研究和實戰演練。
培訓要以實戰操作為主,理論知識為輔,凡是未經過執勤執法安全防護知識專門培訓或培訓考試不合格的民警,不得上路執勤執法。
第八條 高速公路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層層落實崗位責任制,建立下級對上級負責、上級對下級監督的長效安全防護機制和意外傷害情況下的應急救助機制。
第二章 交通秩序管理的安全防護
第九條 交通警察在高速公路上執勤執法時應當遵守以下規定:
(一)執勤警車應當開啟警燈,交通警察應當穿著反光背心,按規定使用停車示意牌。執行具有危險的任務時,按規定穿著防彈衣,戴防彈頭盔。
(二)駕駛警車正常巡邏執勤時,應當在最右側行車道行駛,時速控制在60至80公里,按規定保持車距,保證安全。遇有緊急情況,可以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適當提高車速,但最高時速不得超過120公里。
(三)執勤時不得少於2人,現場執法應當在路肩、港灣式停車帶、收費站和服務區進行,設點執勤應當在收費站和服務區進行;因特殊情況需要在路段設置執勤點的,應當在距執勤點500m、200m、150m、100m、50m處連續擺放提示引導標牌、反光錐筒,並確定專人負責安全警戒。
(四)夜間、霧天、雨天、雪天等能見度低和道路通行條件惡劣的條件下在高速公路設點執勤,不得少於3人,應當將執勤點設在收費站和服務區;因特殊情況需要在路段設置執勤點的,應當在距執勤點2Km、1Km、500m、200m、150m、100m、50m處連續擺放發光或者反光的警告標志、警示燈、提示引導標牌、反光錐筒,並確定專人負責安全警戒。
(五)保持通訊聯系暢通,服從統一指揮和調度。
第十條 交警民警在高速公路上執勤執法時嚴禁下列行為:
(一)除執行堵截嚴重暴力犯罪嫌疑人等特殊任務外,在行車道上攔截、檢查車輛或者處罰交通安全違法行為。
(二)遇有交通安全違法行為人拒絕停車接受處理的,站在交通安全違法車輛前面強行攔截,伸手攔截,抓、拉車門、車窗及車輛的其他突出部件,或者腳踏車輛踏板,將頭伸進車輛駕駛室內,強行扒登車輛責令駕駛人停車。
(三)除交通違法行為人駕車逃跑後可能對公共安全和他人生命安全有嚴重威脅以外,交警民警駕駛機動車追緝或將車輛置於違法車輛前方強行阻攔。
第十一條 交通警察在執勤執法時,遇有交通違法行為人逃跑的,可採取記錄車號或者通知前方執勤交通警察堵截等方法予以先期處理,事後再依法追究當事人法律責任。
第十二條 交通警察在高速公路上執勤執法時的安全注意事項和戒備措施:
(一)執勤民警應當2至3人編組執勤,按規定攜帶武器、裝備。遇突然襲擊時即可迅速持械在手,形成合力,互相配合,制服犯罪分子,必要時可以聯絡增援,避免陷入孤身無援的境地。
(二)攔截盤查車輛時,應在路中設置路障,執勤民警站在路邊明亮處,使用停車示意牌,示意車輛靠邊停放,首先要求駕駛人將車輛熄火。注意防止來車速度過快,將民警撞傷。
(三)正在執勤的巡邏警車,遇有情況臨時停車時,要車不熄火,坐不離人,占據有利地形,前不受擋,後不受阻,一有情況,立即出動;夜間巡邏,遇有人攔車,執勤民警應立即下車,持槍械在手,做好應急准備,密切觀察周圍動靜,防止遭受犯罪分子的突然襲擊。下車時,車輛應盡量停在路邊或其他不影響交通的地方,民警不要離開車輛太遠,可站在車輛兩側或車門口。
(四)執勤中有人報案或訴說其他事情,應保持戒備,要盡量使對方處在自己的左側,不宜靠對方太近,防止犯罪分子以報案、問事為由向執勤民警突然行凶。遇人請求到某處處理問題時,不能單身前往,特別是夜間遇到這種情況,應保證有足夠的警力,要讓對方面前邊帶路,民警尾隨其後持械行進,並隨時觀察動向。
(五)接受陌生人遞送的東西時,應在距其1米左右伸臂去接,並注意觀察其舉動,防止其突然襲擊。
(六)執勤民警在對可疑人進行盤查時,要有專人負責通訊聯絡;執勤民警不要同時處於被盤查人的正面,在一般情況下只要有1人面對即可,並注意與其保持1米左右的距離;在被盤查人的兩側(至少是右側),要各有1人密切注視,防止其行凶或逃跑;對神態緊張、手插在衣兜、腰間或提包里不肯拿出來的嫌疑人,居於其兩側的執勤民警,應作出迅速反應,出其不意地剝奪其雙手的活動能力,防止其利用隨身攜帶的槍支、匕首或其他危險物品突然行凶;可疑人對盤查的問話似聽非聽、心不在焉、所答非所問、默不作答、用目光掃掠目標時,執勤民警應嚴密防範;需要檢查其攜帶的包裹物品時,應責令其退後三步,由一名民警在其側面密切注視,另外一名民警打開檢查;選擇盤查的地點應注意選擇宜明不宜暗、宜寬不宜窄、宜靜不宜鬧、宜簡不宜雜、宜近不宜遠之處進行。
(七)押解抓獲的犯罪嫌疑人或需要進一步審查的嫌疑人以及群眾扭送的現行犯罪分子時,一般均應採取約束措施。
(八)遇道路上發生群體性事件等情況,現場民警應迅速了解和查明群體性事件的事由、人數、地點、影響道路的程度及動態情況,並靈活勸阻其到人行道或路邊,以減少交通影響。對一時無法勸阻的,應冷靜處理,不得與群眾發生沖突,做好現場秩序維護工作,避免影響道路交通的情況進一步擴大。並加強路面現場管理與監控,及時向上級報告相關信息。
第三章 交通事故處理的安全防護
第十三條 交通事故現場的安全防護工作,由交通警察分別按下列情形負責實施:
(一)由最先到達交通事故現場的民警負責交通事故現場的先期安全防護工作。
(二)交通中隊民警先行到達交通事故現場的,待勤務中隊民警到達交通事故現場後,向勤務中隊民警移交交通事故現場安全防護工作。
(三)勤務中隊民警在交通中隊民警勘查交通事故現場期間負責交通事故現場安全防護工作並控制肇事人、查找證人,負責清理交通事故現場期間的交通安全防護工作。
(四)交通中隊民警勘查交通事故現場完畢後,將必要的安全防護設施、裝備留在交通事故現場,供勤務中隊民警使用;交通事故現場清理完畢後,勤務中隊民警負責將交通中隊的全防護設施、裝備送回交通中隊;交通中隊民警返回中隊後應當及時補充安全防護設施、裝備。
(五)適用簡易程序處理的交通事故現場安全防護工作由負責處理簡易程序交通事故的民警負責,盡快清理現場,恢復交通;勤務中隊民警在交通事故現場的應當予以協助。
第十四條 交通事故現場安全防護工作負責人的職責:
(一)指派足夠警力負責交通事故現場安全防護工作,明確分工,警力不足時負責向指揮中心(值班室)請求警力支援。
(二)負責向有關聯動部門聯系救援清障事宜。
(三)負責檢查落實交通事故現場安全防護措施落實情況。
(四)根據現場和道路情況決定是否採取交通管制、分流措施。
(五)事故處理主管領導同意保留現場的,決定保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
(六)組織交通事故現場的清理工作。
第十五條 交通事故現場的民警應當穿著反(發)光背心,夜間及惡劣天氣能見度較低時,應當佩戴發光警示器,遇有載運危險物品車輛發生交通事故的還應當根據需要穿著防護服、佩戴防護用具,確保自身和其他現場人員的人身安全。
第十六條 駕駛車輛趕赴交通事故現場時,應當開啟警燈和危險報警閃光燈,可以使用警報器;可以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適當提高車速,但最高時速不得超過120公里。
第十七條 交通警察到達交通事故現場後,應當履行下列安全防護職責:
(一)應當立即向指揮中心(值班室)報告現場情況。
(二)根據需要立即組織搶救受傷人員,採取措施進行交通事故現場安全防護。
(三)維護交通事故現場的交通秩序和治安秩序。
(四)控制交通肇事人,指揮事故車輛駕駛人、乘客等人員在安全地帶等候。
(五)視情採取臨時性交通管制措施。
(六)勘查工作結束後,盡快清理現場,恢復交通。
第十八條 交通警察到達適用簡易程序處理的交通事故現場後,將警車順向停放在現場來車方向50米的地方,並持續開啟警燈、危險報警閃光燈;要及時責令當事駕駛人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夜間還須開啟示廓燈、尾燈,並按規定設置警告標志;指揮駕駛人及乘車人到路肩進行事故處理工作。確需勘查現場的要保持高度警惕,隨時注意其他駛來的車輛。
第十九條 交通警察到達事故現場後,要迅速設置警示標志、警示牌,停放好警車,劃定警戒區,在現場周邊設立警戒隔離帶。
白天在距離現場痕跡所在的車道內來車方向200米外停放警車示警,放置發光或者反光錐筒、警告標志、告示牌等,發光或反光錐筒間隔30米設置1個,派交通警察警戒並指揮過往車輛減速、變更車道。夜間或者雨、雪、霧等能見度低於500米時,在距離現場來車方向500米至1000米外停放警車示警,放置發光或者反光錐筒、警告標志、告示牌等,發光或反光錐筒應間隔20米設置1個。
坡路須在坡峰(最高處)設置反(發)光錐桶或反光警示標志。在匝口等有道路交叉的地點,須在各來車方向設置反(發)光錐桶或反光警示標志。
設置警示標志時,民警應當面向來車方向由遠至近碼放錐桶或警告標志。
第二十條 在現場勘查過程中,由一名民警在警車停放處面向來車方向負責警戒,現場區域較大的應設置多名民警負責警戒,發現險情立即通知勘查現場交通警察迅速撤離。
第二十一條 具備通行條件的,負責警戒的交通警察須指揮疏導來往的車輛,減速通過。需要丈量或勘查路面痕跡時必須採取短時間斷流措施。
為了保證交通暢通,在不影響現場勘查取證的前提下,做好標記後,可暫時移開一些物品開辟通道。
處置復雜的交通事故現場時,可根據需要採取臨時交通分流、交通管制措施,必要時封閉全部車道、現場路段或道路。
第二十二條 現場警戒的警車應停在事故現場來車方向警示標志起始點,並開啟警燈、危險報警閃光燈和車載發光警示屏,夜間還須開啟示廓燈。
第二十三條 交通警察應當指揮駕駛人、乘客等人員在路邊安全地帶等候;勸說圍觀人員退出現場劃定范圍和離開現場,防止發生意外事件。
第二十四條 設有可變信息板的路段應當及時發布事故信息,提醒駕駛員減速或繞行通過現場。
第二十五條 交通警察應當指揮現場勘查車、指揮車等車輛依次停放在警戒線內的來車方向的道路右側,並引導急救車、消防車停放在事故車輛附近便於施救的位置;告知現場勘查車、指揮車、急救車、消防車開啟警燈,夜間還應當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和示廓燈,駕駛員等非直接參與事故現場處理的人員應當在車外路邊安全地帶等候;對搶救出的傷員及時轉運,等待轉運的需移至安全地帶等候。
第二十六條 交通警察發現運載易燃、易爆、劇毒、易腐蝕、放射性等危險物品的車輛發生交通事故的,應當遵守以下規定:
(一)立即向指揮中心(值班室)報告。指揮中心(值班室)應當立即報告支隊和當地人民政府,按照預案的規定,啟動相應級別的響應機制,通知醫療急救、路政、消防和其他有關部門趕赴現場。
(二)及時向駕駛人、押運人員及其他有關人員了解運載物品的情況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隨時向應急指揮部報告。盡可能查清泄露物的種類、屬性和泄露源,不要讓有毒和腐蝕性物質沾在手上和皮膚上。對流淌在地面的泄露物,不要隨意踐踏,也不要任其流淌,應用泥土築圍攔截,現場如有容易被腐蝕、污染的物品,應採取轉移、遮蓋等保護措施。
(三)迅速封閉現場和道路交通,劃定警戒區域,在距離中心現場前後1000米外設置警示標志和隔離設施,雙向封閉道路,嚴禁無關車輛、人員進入警戒區域。確保緊急救援通道暢通,指揮公安、消防、急救、搶險、環保等部門的車輛駛入現場,指揮其他車輛迅速駛離現場。要注意將巡邏車、勘查車停在安全地帶,避開泄漏物和有害氣體。
(四)在警戒區域內嚴禁吸煙、撥打手機、使用明火和能夠產生靜電的器材等可能引起燃燒、爆炸等嚴重後果的行為。一旦出現槽罐安全閥發出聲響或槽罐變色,要立即將現場警力和人員撤至警戒區域外。盡量選擇上風口位置站立,避免吸入有毒氣體。將所有圍觀人員勸導、疏散至防護范圍以外。
(五)除發生爆炸、起火和其他原因,有人員需要救護的緊急情況外,民警一般不得靠近載物車;原則上營救工作由受過專門訓練的消防人員或其他專業人員承擔,交通警察予以協助。
(六)遇有發生危險品泄漏的事故,交通警察應當立即按規定穿防護服、佩戴防護用具,在了解所載物品性質前,交通警察不得進入警戒區域,待險情消除後方可勘查現場。
第二十七條 在發生「疫情」時,遇有與「疫情」有關人員的交通事故現場,民警必須穿防護服、佩戴防護用具方可進入現場。到達現場後,須強令車輛內的所有人員不得下車;在距事故車輛前後50米以外設置警戒線,及時採取臨時交通管制措施,阻斷交通,禁止一切車輛、行人通行;在警戒線外拍攝、攝錄現場情況;運送車輛可以繼續行駛的,由當事司機標注車輛位置後迅速撤離現場;運送車輛不能繼續行駛的,要及時通知衛生防疫部門調集車輛轉移事故車輛內的人員,待事故車輛消毒後再由清障車拖移;辦案民警待現場消毒後再進行勘查。
第二十八條 當事故現場的車輛或物品發生火災時,應首先通知消防部門,同時用滅火器滅火或用沙土、棉被、折疊的棚布等蒙蓋。如果是燃油著火,切勿用水潑而助長火勢。發生火災時,人員還在火場內的,用不易燃燒的衣物等護住頭部和裸露在外的皮膚後迅速逃離現場,注意在火場內不要張嘴呼吸或高聲呼叫,以免燒傷口腔和氣管。
第二十九條 當了解到事故現場存有爆炸物時,應立即通知有關專業部門到現場處理險情,同時迅速疏散現場人員到安全區域,並切斷交通。在爆炸發生時,應立即選擇在土堆、樹木和建築物後方就地卧倒,並用手護住頭部。
第三十條 事故現場如有瀕臨倒塌和墜落的建築物、電桿、樹木、車輛和其他物體時,應首先通報有關部門及時處理,疏散建築物內人員和圍觀人員,然後再設法固定。對要倒塌的建築物、電桿、樹木等,可以用木棍鐵架等支撐,對無法支撐的應劃定警戒范圍,禁止人員進入,或者予以拆除。對要墜落的車輛、物品可以用起重車起吊,用繩索捆綁或者用石塊塞墊,在操作時要特別注意安全。
對造成道路、供電、通訊、綠化、廣告牌等設施損毀,妨礙勘查交通事故現場和過往車輛、人員安全通行的,應立即通知有關部門進行處理,盡快消除危險源。
第三十一條 事故現場中遇有人員傷、亡流血的,交通警察在救護過程中須按規定戴好醫用橡膠手套,防止接觸血液感染傳染性疾病。
第三十二條 現場勘查完畢後,交通中隊的現場勘查民警可以撤離交通事故現場。勤務中隊民警應組織有關人員從事故車輛處,由內向外清理現場,由近及遠依次撤離安全防護設施,及時疏導受阻車輛,恢復交通後駛離現場。
需要保留部分或全部交通事故現場的,應當徵得事故處理主管領導的同意,並不得撤除必要的防護措施。
清理交通事故現場時,應及時將事故車輛和物品移至不妨礙交通的地點或停車場內。妨礙交通而又暫時無法移開事故車輛、較大物品時,不得撤除必要的防護措施。
第四章 附則
第三十三條 交通警察在執勤執法時發生傷亡事故的,大隊領導接報後應當立即趕赴現場,同時向支隊報告。支隊接報後應當視情派員趕赴現場,並向總隊報告。
第三十四條 交通警察在執勤執法時發生傷亡事故的,支隊要認真組織責任倒查,分析原因,總結教訓,提出整改措施,依據有關規定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一)安全防護裝備、器材不符合配備標准而不及時採取相應措施的,追究大隊主要領導的責任。
(二)安全防護器材、裝備日常檢查工作不到位的,追究直接責任人的責任,同時追究大隊分管領導的責任。
(三)現場安全防護裝備、設施管理、使用、設置不規范,未達安全防護規范要求的,追究直接責任人的責任,同時追究現場安全防護工作負責人的責任。
(四)現場安全防護監督、指導不力的,追究現場安全防護工作負責人的責任。
交通警察違反本規定在執勤執法時發生傷亡的,單位不得參加當年先進集體的評選,負有責任的個人不得參加當年先進個人的評選。
支隊應當對模範遵守本規定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獎勵。
第三十五條 本規定為內部規定,對外無效。
本規定由黑龍江省公安廳交通警察總隊高速公路交警支隊負責解釋。
第三十六條 本規定自下發之日起施行。
D. 人民警察如何保護好自身安全(外一篇)
公安隊伍是和平時期犧牲最大的一支隊伍。近年來,每年都有幾百名公安民警犧牲在同違法犯罪分子作斗爭的第一線,另有數千名民警負傷,可以說天天有犧牲、時時有流血。保證執法者安全的問題,隨著一次次暴力襲警事件的發生越來越引起全社會的普遍關注。這從側面道出了警察執法中自身安全問題的嚴峻性,也可以說是職業警察的無奈和悲哀。那麼如何確保公安民警的安全免遭侵害呢?本人結合實踐談談粗淺看法。
一、牢固樹立生命第一的理念
一個人生命只有一次,如何增強安全意識,保護自身安全是人生的第一關鍵。所謂安全意識,是指人民在出行、處事等各種活動中,必須首先考慮自己的行為是否有效地保護自身安全、群眾安全和國家財產安全,同時也包括對犯罪嫌疑人合法權益的保護。因此作為一名執法者,必須將確保自身安全牢記心中,貫穿於執法的全過程,不可以有絲毫的麻痹、鬆懈和僥幸。在執法活動中,要始終保持臨戰的狀態和高度的警惕,可以說充分的心理准備和自我防護意識是有效進行自我保護和圓滿完成任務的重要前提。特別是身處執法一線的各級指揮員,必須站在講政治的高度,以對黨的事業和對民警生命健康、家庭幸福高度負責的態度,在組織指揮各項執法活動中,首先要想到安全,強調安全,確保安全。
二、有針對性的學習是保護生命的前提
多年的執法實踐使我體會到,人民警察要保證自身安全,關鍵是要民警學會執法,會運用法律規范自己。這就要求我們要認真學習《人民警察法》、《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在執法過程中准確、適情、適度、全面地適用法律、法規的條款,來實現確保自身安全的目的,更為重要的是要學習執行警務活動的各項規范程序和警務實戰技能培訓,使自己不斷增強警務規范意識、安全防範意識,會徒手防衛與控制技術、會使用警械、會搜身帶離、會使用武器、會通信聯絡、會現場急救,掌握警務戰術基礎動作、掌握盤查嫌疑人的方法、掌握查控嫌疑車輛的方法、掌握搜索建築物的方法、掌握抓捕犯罪嫌疑人的方法,來實現克敵制勝,保護自身安全。
三、走群眾路線是保護生命的基礎
是否會做群眾工作、群眾工作效果如何作為衡量派出所民警素質高低、工作好壞的重要標准之一,真正掌握開展群眾工作的方式方法,切實提高群眾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充分發動群眾和加強治保組織、群防群治隊伍建設,依靠村委會,組織內部單位、對調查取證能夠提供極大的幫助,對民警的生命保護更是最大的幫助,不會走群眾路線的民警是一個面臨犧牲最大的民警。
四、執法規范化是保存生命的關鍵
近年來,各級公安機關不斷加強執法規范化建設,從建立健全各項執法規范入手,對執法民警的安全起到了很好的保護作用。但是一些民警在執行盤查、追緝堵截、抓捕、訊問、辨認現場、押解等任務時,不能按照執法規范、技戰術要求和安全規定認真執行,致使民警出現傷亡的事故時有發生。我們還必須樹立人性化的執法理念,減少社會對抗,避免激化矛盾,堅決避免因執法不當引發暴力抗法的發生,從而避免給自身帶來不應有的侵害。 二、夫妻和家
家不是一個簡單的概念,社會學家說家是社會的最小細胞;婚姻學家說家是風雨相依的兩人世界;文學家說是寶蓋下面養著一群豬。究竟什麼是家呢,許多人認為這是一個不值得思考的問題。那麼先讓我們來聽一個故事吧。有一個富翁醉倒在他的別墅外面,他的保安扶起他說: 先生,讓我扶你回家吧! 富翁反問保安: 家?!我的家在哪裡?你能扶我回得了家嗎?。保安大惑不解,指著不遠處的別墅說: 那不是你的家么?富翁指了指自己的心口窩,又指了指不遠處的那棟豪華別墅,一本正經的,斷斷續續地回答說:那,那不是我的家,那隻是我的房屋。
家不是房屋,不是彩電,不是冰箱,不是物質堆砌起來的空間。物質的豐富固然可以給我們一點感官的快感,但那是轉眼即逝的。試想,在那個空間中,如果充滿暴力和冷戰,同床異夢,貌合神離,家將不成為其家。而成為一個爭斗的戰場。汽車,不過是這個現代化的戰場中的悲劇的擺設品罷了。難怪有一些大款自我解嘲道: 我窮得只剩下錢了!
家需要有愛的親人。需要那份特別的真情實感,兩個相互牽掛的人就是家,家在這里上升為一種信仰,一種宗教,一種支持精神力量。
家是愛的聚合體。試看天下之家,皆為愛而聚,無愛而散。
家是一個感情的港灣,家是成長的搖籃,家是一個靈魂的棲息地,家是最能讓自己放縱的地方,家是一個精神的樂園。家就是你和你家人在一起的情感的全部.擁有它時,它平凡如柴米油鹽醬醋茶;失去它時,掏心掏肝也找不回。
沒有家庭的和諧,就沒有社會的和諧,沒有家庭的平安,就沒有整個社會的安寧有序。家和萬事興。
家是一種文化;家是一段時光;家是一種情懷。夫妻好比兩條腿,要站穩,要走路,誰也離不開誰,為何一條腿對另一條腿總是抱怨不休。有夫妻說結婚數十年無矛盾無分歧 ,可以斷言,他們至少有一個人對家庭毫不負責,對對方毫不關心。
婚姻是舒服著的煩惱。家庭不是講理的地方,夫妻之道難得糊塗。倘若兩個人誰都不願糊塗,這個家庭永無寧日。托爾斯泰說:幸福的家庭是相似的,不幸的家庭各有各自的不幸。
最佳的婚姻配署不等於最佳的婚姻狀態,沒有對男人的仰視,沒有對女人的欣賞,愛情將無從發生。婚姻將無從纏綿,愛在於迷,過分的清醒,盤算和比較,這不是愛情。美滿的婚姻,愛情加良心就是一切。婚姻是純潔的自私,愛情是神聖的貪婪。一旦對你不再自私了,說明你對她已不再重要了。
婚姻就象泡茶,第一道茶象戀愛,濃烈馥郁香; 第二道茶象新婚,清新可人;第三道茶則象剛過蜜月或蜜年的婚姻,平淡如水,需要我們用平常心去品味,才能領略到其中的真趣。
錢鍾書說:家庭是金漆的鳥籠,籠子外面的鳥想住進來,籠子內的鳥想飛出去。
當今離婚是富貴病,窮則想安,富則想變。沒有愛情的婚姻不穩定,只剩下愛情的婚姻也不穩定,時間和距離能使愛情升溫和降溫。最差的女人也想找到個優秀的男人,最差的男人也想找到個優秀的女人,所以,婚姻是個永恆的遺憾。
結婚認真,離婚草率,再婚認真加草率,結婚是需要,離婚是被迫,再婚是需要加被迫,結婚好幸福,離婚好痛快,再婚好愜意,幾經折騰後發現,天下的對手一般凶。
男人是哲學,女人是詩。沒有詩的哲學是枯燥的,沒有哲學的詩是膚淺的。哲學理性而詩感性,男人要想讀懂詩,要先弄明白自己的哲學,女人想要理解哲學,就要先明白自己這首詩,深度的哲學只有配上適當韻味的詩才能共鳴,於是最好的不一定適合你,適合你的才是最好的。
都說老婆是人家的好,其實腳大鞋小都知道,愛妻子也愛情人,摻了水的假酒,是水還是酒,愛丈夫也愛情人,只有愉快的起點,沒有愉快的終點。好男人太多,不可與丈夫比,好女人太多,不可與妻子比,那是危險的。
見達官顯貴不攀比,不比丈夫之無能;見美貌風騷無邪念,多想夫妻之恩愛。女人的軟弱是假象,軟弱但不可欺,想制服女人的男人,有幾個不被女人制服。女人不是弱者,女性是男性
E. 交通安全知識培訓的目的是什麼
最主要的還是現在的事故太多了。而造成事故的原因都是由於交通安全知識的缺乏和自身不遵守交通安全法所造成的。主要目的是讓大家多了解、傳達、和遵守交通安全知識。從兒減少交通事故的發生
F. 交通安全學習
就近找個駕校進行培訓學習,合格後就可重新換證。
G. 駕駛員安全培訓和學習制度
車隊駕駛員、車輛管理若干制度
一、全面負責車輛安全管理工作和因公用車的調度使用,並及時做好派車登記,完成局(公司)領導交辦的各項任務。
二、每月組織對駕駛員進行安全教育,及時傳達交通管理部門的精神內容;督促駕駛員嚴格遵守交通法規,確保安全行車,杜絕事故發生。
三、按照車管部門的規定,做好局(公司)所有車輛的年檢和駕駛員的年審工作。
四、嚴格遵守局(公司)車輛安全管理規定。車輛維修應認真檢查核實,嚴格把關,嚴格執行報批制度。
五、負責對駕駛員行駛公里、出車補貼的核准、報批,加強對汽車和摩托車油料的管理和標准核算,每月對車輛用油情況進行單車核算,建好各類台帳。
六、每月對車輛和駕駛員進行檢查考核,嚴把檢查考核關,確保車況良好。
七、扎實抓好對車輛停放的督查工作,對因公派出車輛要按規定及時查詢,掌握動態。
八、對違章、違規的駕駛員要做好登記,並及時將信息報辦公室。
九、完成領導臨時交辦的任務。
駕駛員崗位職責
一、嚴格遵守交通法規,確保行車安全,杜絕事故發生。
二、精心愛護車輛,保持車況良好,對車輛要勤檢查、勤緊定、勤潤滑,發現問題應及時報告、維修,避免機械責任事故的發生。
三、車輛出車前後要清洗,保證車容車貌整潔、美觀。
四、嚴格遵守局(公司)車輛安全管理規定,自覺遵章守紀,服從安排和調度。不得私自出車;完成任務後應將車輛停放在指定位置,並及時報告派車負責人登記,嚴禁將車開回家過夜。
五、加強業務學習,提高駕駛技能,做好節約用油。
六、文明駕車,禮貌待客,不開「英雄車」、「賭氣車」,嚴禁酒後駕車,做到寧停「三分」,不搶「一秒」。
七、自覺參與安全教育活動,做到警鍾長鳴,不斷增強安全防範意識。
八、完成領導臨時交辦的任務。
駕駛員安全教育制度
一、駕駛員要認真學習道路交通法規,樹立良好的職業道德,增強安全意識,按時參加各類安全教育和培訓,嚴格執行行車規則。
二、車隊要堅持每月一次的安全教育活動,及時傳達上級和交通管理部門的有關指示精神,認真總結安全行車的經驗和分析典型事故的教訓,不斷增強安全防範意識。
三、客戶服務部安全教育例會每月不得少於一次,每月對送貨駕駛員的安全情況進行一次講評,總結推廣先進經驗。
四、安全教育活動檔案不在局(公司)的駕駛員要自覺參加所在地交警中隊舉辦的安全教育活動。
五、車隊要定期利用一些典型的事故案例進行分析教育,認真吸取他人的教訓,警示駕駛員要文明行車,嚴守規則,確保安全。
六、根據上級要求並結合局(公司)實際,辦公室(車隊)每年要組織駕駛員進行業務培訓,並進行道路交通法規和安全行車常識測試,對多次測試不合格的駕駛員要及時向領導匯報,並提出整改處理意見。
七、局(公司)組織的安全教育活動,無特殊情況一律不得請假、缺席,車隊要嚴格考勤。
八、定期組織駕駛員開展業務技能比武競賽,對優勝者給予一定幅度的物質獎勵。
九、每年邀請市交警大隊事故處理中隊的領導進行實例教育,著力提高駕駛員事故防範和應急處置能力。
十、車隊對各類培訓教育要做好台帳記錄,以便備查。
車輛檢查制度
一、堅持做好出車前檢查和完成任務後的車輛清洗、檢查工作,發現隱患及時報告維修。
二、車隊要定期組織對車輛的安全檢查,確保車況良好,原則上每月不少於一次。對不符安全要求的車輛要及時提出整改維修意見,並報辦公室核准實施,消除隱患。
三、駕駛員要對所駕車輛做到胸中有數,認真檢查保養,發現機件損壞、失靈要及時報告搶修,否則因檢查不到位而造成事故,要追究責任,並負擔賠償責任。
四、車隊長要加強對駕駛員和車輛的檢查、監督,嚴格履行職責,否則要追究責任。
五、車隊對每次車輛安全檢查要造冊作好登記,並對隱患整改實施情況進行檢查、督促、抓好落實。
六、每次車輛檢查情況將作為駕駛員月度考核的重要依據,嚴格獎懲兌現。
車輛及駕駛員保險制度
一、局(公司)所有車輛必須按規定及時投保,由辦公室(車隊)具體負責登記實施。
二、所有機動車輛必須按責任險項目投保,客戶經理摩托車,由局(公司)統一為其投保車損險、人身險、第三者責任險。
三、駕駛員發生交通事故,應立即報告車隊,由車隊協同保險管理部門進行實地評估損失,做好索賠工作。
四、車隊對投保車輛要逐台登記,並按時續保,當車輛保險期限到期時,駕駛員應及時向車隊報告,辦理續保,不得脫保,否則要追究責任。
五、辦公室要加強對車輛保險的監督管理,督促車隊建好台帳,盡心盡責做好索賠工作。
車輛事故登記制度
一、局(公司)辦公室(車隊)為車輛交通事故處理、登記、上報的職能部門,具體負責此項工作。
二、在行車過程中發生車輛交通事故,駕駛員要及時如實向事故處理的管理部門報告,同時報局(公司)辦公室(車隊),並保護好事故現場,以便妥善處理。
三、客戶服務部送貨車輛發生交通事故的,無論事故大小,務必如實及時報告主管職能科室,辦公室(車隊)應根據事故等級損失輕重,做好登記並逐級上報。
四、發生車輛事故,不準隱瞞不報,不準私自處理。否則造成的後果由所在部門負責人、駕駛員自負。
五、辦公室(車隊)對車輛交通事故要分類登記,建立檔案台帳,並作為對駕駛員考核續聘的重要依據。
××(公司)
車輛緊急情況處置預案
為認真貫徹落實省局《關於開展交通安全專項治理活動的通知》精神,確保車輛安全管理工作真正落到實處,減少發生交通事故後的損失,應急防範突發事件的發生,特製定車輛緊急情況處置預案。
一、車輛發生傷人交通事故時
由乘車負責人或駕駛員立即撥打122交通事故報警電話,同時報告局(公司)領導或職能科室(電話:)。乘車負責人或隨車人員必須立即將傷者送往附近醫院急救,駕駛員要保護好事故現場,等候交警現場處理。當駕駛員一人在場時,先報警和報告局(公司)領導或職能科室,在事故現場作好標記,並立即搶救傷者。然後等待交警現場處理。
二、客戶服務部送貨車輛發生交通事故時
應立即撥打122交通事故報警電話,同時報告部門負責人。部門負責人應立即報告局(公司)領導或職能科室(電話:),並及時趕赴現場協同處理。駕駛員、送貨員必須保護好隨車成品卷煙,如有傷者由送貨員及時將傷者送往附近醫院進行搶救,駕駛員必須保護好事故現場和隨車卷煙,確保國家財產不受損失,並協助交警作好現場處理。
三、物流中心配送車輛發生交通事故時
駕駛員應立即撥打122交通事故報警電話,同時報告職能科室(電話:)。職能科室負責人接到電話後,應及時趕往現場協同處理。如有重傷者,駕駛員應鎖好貨廂車門,在事故現場作好標記,而後立即將傷者送往附近醫院急救,並報告局(公司)領導。
四、車輛在途中發生搶劫案件時
駕駛員、送貨員或隨車人員要機智、勇敢、靈活,不要驚慌,立即撥打110電話報警,並將貨款放置隱蔽處,同時沉著冷靜地組織做好正當防衛,全力保護好國家財產,記好疑犯的容貌特徵,並及時報告部門負責人,部門負責人接報後即時報領導,並急速趕赴現場做好急救工作。平時在工作中要加強防範,配有必要的防衛工具,以應急突發事件的發生。
希望上述回答對您有所幫助!
H. 道路交通安全學習心得
學習交通法規心得體會
1.通過學習道路交通安全法規,是我認識到「交通安全關乎生命,生命沒有綵排」。車禍,讓許許多多溫暖的家庭支離破碎,讓幸福在車禍中斷送。一個個鮮活的生命在車禍中轉瞬即逝,許許多多肇事司機在一失足間鑄就了千古恨。觸目驚心的數字,成千上萬的親人就在車禍的轉眼間中沉浸在悲痛之中。
2.通過學習我的思想意識覺悟得到了很大的提高,對交通安全有了更為深刻到位的理解。學習駕駛機動車,首先要心平氣和,不可急躁,要謹慎冷靜。其次,要集中精力,不要走神。第三,要多了解交通法規,做到知法守法,寧等三分,不搶一秒。第四,全身心投入,多加練習,不久就會得心應手,游刃有餘。另外,如更換車輛,必須先了解「車」的車況,知道其「脾氣」,做到心中有數,提前預防。同時我也深深地認識到交通安全在日常生活中的重要性。「以人為本,安全第一」,嚴格自覺地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是一個機動車駕駛員最基本的義務,也是保障國家、人民以及個人財產和生命安全的必要行為。把道路交通安全警示牢牢紮根於自己的思想意識中,樹立起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和價值觀。惟有這樣我們才能更好的奉獻社會,實現歷史賦予我們的使命,展現青春和生命的價值。
3.為保障在以後行車過程中的安全駕駛,提高自身安全駕駛意識,確保自身安全和他人的生命財產安全。我保證:在今後的行車駕駛中,一定時刻緊記並嚴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警示和要求,在思想上牢牢樹立安全駕駛的意識,一刻也不能鬆懈;在作風上堅定貫徹謹慎行車的要求,杜絕一切不利於道路交通安全的行為。杜絕帶情緒開車,行車、車一定系安全帶,不邊開車邊接打手機,嚴禁超速行駛、酒後駕車和疲勞駕駛。從我自身做起,為測井站的發展出謀劃策,貢獻自己的一份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