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校園安全制度
一、 學校安全責任制度
學校實行安全責任制,嚴格按照「誰主管、誰負責」、「誰主辦、誰負責」的原則,層層落實安全工作責任制。實行班主任包班級,任課老師包課堂制度。
每學年學校與科室負責人、科室負責人與本科室人員(班主任、任課老師由學校另外簽訂)簽訂安全責任書,班主任與學生及學生家長簽訂「做平安學生責任書」,就學校安全目標、安全職責、安全教育、安全管理等方面明確責任。
二、 學校安全教育制度
學校要加強師生的安全教育,提高師生的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要堅持「預防為主」的方針,根據氣候、地理、社會等不同環境以及年齡特點,確定相應的安全教育內容,制定切實的教育計劃,有重點、有針對性的對學生進行安全知識教育。
三、學校安全管理制度
學校安全管理是學習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內容,要健全制度,明確管理人員和職責,做到安全工作事事有人抓、時時有人管,確保實現校園天天平安的目標。
(1)學校安全培訓制度擴展閱讀:
校園安全小知識:
1、按規定時間到校,到校後立即到教室做好課前准備。放學時要以班為單位站隊下樓,不得私自提前或拖後。放學時要隨隊離校,不得私自提前出校門或在校園停留。出校門後直接回家,不得在路上停留、打鬧、游戲或做其它事情。
2、在校時間不得無故離開學校,有事外出得向班主任請假。上課要遵守紀律,要聽從老師指揮,特別是體育課、活動課等,應在老師的指導下使用體育器材。
3、課間玩耍不打鬧追逐,嚴禁爬圍牆、爬樹、爬走廊欄桿、攀校門等。上下樓梯靠右行,不在樓道玩耍,嚴禁從樓梯扶手上滑下。
4、不喝生水,不買無證小攤的食品,不吃過期或變質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