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噴粉車間安全培訓

發布時間:2021-02-23 14:36:09

㈠ 電廠噴塗車間是干什麼的,有危險嗎具體怎麼危險

噴塗車間顧名思義就抄是對設備、管道等進行除銹、噴漆做防腐工作的。這種車間在電廠中很清閑啊,平時都沒啥工作要干啊,是個閑差事。是勞動就有危險啊,安全主要靠個人意識,噴塗工作主要有兩方面的危險:(1)噴塗過程中氣體顆粒對人身體的危害。油漆的味道你也都知道,被人體吸入肯定是有害的(2)電廠噴塗往往需要等高作業,高空墜落比較危險。

㈡ 有的連最基本的安全生產操作流程,安全生產制度都沒有

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範本一】一、安全生產人人有責,生產必須安全,安全促進生產。二、各級領導在所屬職責范圍內,是安全第一責任人。三、定期進行安全大檢查,要求做到群管、群防、群查、群治的安全工作方針,確保無安全事故。四、新工人進廠必須堅持進行安全知識教育,考核合格者方可上崗。五、酒庫、酒成品倉庫、包裝材料倉庫,嚴禁使用明火燒焊,要有嚴格的防火安全措施,要有明顯的禁火標志,室內要保持良好的通風,降低空氣中的酒精濃度。六、發現機、電設備運轉聲音異常或有異味,必須立即關閉電源、掛牌、停機檢查、維修,不得帶病運轉操作,設備運轉部位都必須要安裝防護罩。七、車間內不準帶小孩、洗衣服。八、車間、倉庫內嚴禁吸煙、烤火、燒飯,非倉庫人員不得擅自入內。九、公司生產區域及倉庫各處要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並妥善保管。十、公司的所有電器保險絲要適當,不準任意調大或調小,更不能用銅絲代替,不準用濕手濕布去擦電器設備。十一、特殊工種必須持有特殊工種上崗證方可上崗。十二、事故發生後「三不放過」1、事故原因不清不放過;2、事故者及廣大職工不受教育不放過;3、沒有防範措施不放過。質量事故處理報告制度產品質量是企業的生命,好的產品是生產出來的,在生產過程中發現產品質量問題必須立即停產整頓,找出發生質量問題的原因,提出解決法,將不合格產品消滅在萌芽狀態。一、發生下列情況之一者為質量事故:1、產品理化指標不合格;2、產品外觀不合格(酒量有沉澱、酒質混濁、酒中有異物);3、外包裝不合格,或者裝錯包裝、貼錯標簽;4、未執行工藝操作規程,出現的不合格產品。二、當發生產品質量事故時,應立即停止生產,維護好現場(已發出產品應立即退回,全部返工,重新生產)。三、立即由分管質量的經理,組織質檢、車間等有關部門到現場調查處理。四、做好質量事故分析處理,找出產品質量事故的原因,提出改進措施,並納入工藝文件中去,以防再次出現質量故障。安全和產管理制度1、廠部成立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廠長任組長,對全公司安全生產負責。2、安全生產教育要定期對全公司職工進行安全生產基本知識、基本教育,人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3、酒為易燃品,公司內和倉庫要嚴禁煙火,酒庫附近嚴禁堆放易燃品。4、安全用電,電器設備要加防護罩,線路和開關要經常檢查,杜絕各類事故發生。5、安全生產目標,全部無火災,無重大事故,無傷亡事故安全生產工作標准1、消防管理:消防器材設施配置充足,完好齊全、擺放合理、定期保養;消防通道通暢,員工掌握器材使用方法。2、用電管理:線路完好歸位;電器設施完好齊整、定期保養、負荷內使用;電工持證上崗。3、用氣管理:管道完好歸位;氣瓶配備防震膠圈、立式放置、定期更新;氣庫設施齊全、值班記錄完整。4、物料管理:歸類歸位擺放、標識清晰;危險品與易潮品有保護措施;現場無呆滯物料。5、裝卸管理:不損傷產品或物料,不野蠻工作;機動叉車司機持證上崗、限制時速;裝卸設備專人保管。6、危險工序操作管理:關鍵設備定期保養;沖壓人員佩帶耳塞、手套;焊接人員佩帶面具、眼鏡手套;噴粉人員佩帶防毒口罩、手套、絕緣鞋;打砂及清洗人員佩帶安全帽、眼鏡、手套、防塵口罩等;焊接沖壓人員定期培訓、持證上崗。7、環境衛生管理:生產現場、公場所、走道樓梯干凈整潔,無衛生死角、無不明物品;玻璃門窗、休息桌椅、陳列設施定期擦拭、無灰塵覆蓋;牆角無蜘蛛網、地面無積水;廁所無異味。8、防護管理:各類門、窗、護欄無損壞;天花、牆壁、地面、管道無裂縫、損壞或滲漏;各類勞動防護定期更新。9、文明生產管理:私人物品歸位擺放;員工著裝、舉止遵守車間操作行為規范,不偷盜不禍害;無不明身份外來人員;節約用水用電;新員工入職進行安全知識培訓與考核;老員工則單數月進行培訓,雙月數進行測試。車間消防安全生產「十不準」一、不準在車間內吸煙,擅自進行明火作業。二、不準佔用疏散通道。三、不準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四、不準在生產工作期間將安全出口大門上鎖或關閉。五、不準隨便動用消防器材。六、非機修人員不準擅自拆裝機器設備。七、不準無證上崗操作危險機台。八、故障設備未修好前,不準使用。九、上班時間不準怠工、滋事、打架或擅離職守。十、不準赤膀赤腳進車間,不準帶小孩進車間。倉庫防火制度一、倉庫內嚴禁吸煙及使用明火,並設明顯標志牌。二、倉庫內部照明用燈,應使用60w以下白熾燈或大於60w具有防爆功能的燈具,禁止亂拉亂設臨時電源線。三、應根據貨物的不同性質分類存放。四、嚴禁使用電熱器。五、各種滅火器材,消防設施不得擅自動用。六、倉庫保管員下班前要進行一次防火檢查,在確認無問題後關閉電源,鎖門離開。七、知道所在部門滅火器材的位置並會使用各種滅火器,能熟練地掌握其性能、作用和使用方法。八、未經許可,無關人員不準進入倉庫。倉庫防火制度一、倉庫內嚴禁吸煙及使用明火,並設明顯標志牌。二、倉庫內部照明用燈,應使用60w以下白熾燈或大於60w具有防爆功能的燈具,禁止亂拉亂設臨時電源線。三、應根據貨物的不同性質分類存放。四、嚴禁使用電熱器。五、各種滅火器材,消防設施不得擅自動用。六、倉庫保管員下班前要進行一次防火檢查,在確認無問題後關閉電源,鎖門離開。七、知道所在部門滅火器材的位置並會使用各種滅火器,能熟練地掌握其性能、作用和使用方法。八、未經許可,無關人員不準進入倉庫。電、氣焊防火制度一、焊工應經過專門培訓,掌握焊割安全技術,並經過考試合格後,方准獨立操作。二、焊割前按規定進行「動火作業申請」,核准後方可進行。三、焊割作業要選擇安全地點,焊割前要仔細檢查上下左右情況,周圍的可燃物必須清除,如不能清除時,應採取澆濕、遮隔等安全可靠措施加以保護。四、盛過或盛有可燃性氣體或粉塵的易爆場所焊割,在這些場所附近進行焊割時,應按有關規定,保持一定距離。六、焊割操作不準與油漆、噴漆、木工等易燃操作同部位、同時間、上下交叉作業。七、電焊機地線不準接在建築物、機器設備、各種管道、金屬道、金屬架上,必須設立專用地線,不得借路。八、不得使用有故障的焊接工具。電焊的導線不要與裝有氣體的氣瓶接觸。九、焊割工作點火前要遵守操作規程,焊割結束或離開現場時,必須切斷電源、氣源,並仔細查現場,清除火災隱患;在悶頂,隔牆等隱蔽場所焊接,在操作完畢半小時內反復檢查,以防暗燃發生。十、焊割現場必須配備滅火器材,應有專人現場監護。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設備、工程建設、勞動場所第一條各種設備和儀器不得超負荷和帶病運行,並要做到正確使用,經常維護,定期檢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陳舊設備,應有計劃地更新和改造。第二條電氣設備和線路應符合國家有關安全規定。電氣設備應有可熔保險和漏電保護,絕緣必須良好,並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護措施;產生大量蒸氣、腐蝕性氣體或粉塵的工作場所,應使用密閉型電氣設備;有易燃易爆危險的工作場所,應配備防爆型電氣設備;潮濕場所和移動式的電氣設備,應採用安全電壓。電氣設備必須符合相應防護等級的安全技術要求。第三條引進國外設備時,對國內不能配套的安全附件,必需同時引進,引進的安全附件應符合我國的安全要求。第四條凡新建、改建、擴建、遷建生產場地以及技術改造工程,都必需安排勞動保護設施的建設,並要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簡稱三同時)。第五條工程建設主管部門在組織工程設計和竣工驗收時,應提出勞動保護設施的設計方案,完成情況和質量評價報告,經同級勞資、衛生、保衛等部門和工會組織審查驗收,並簽名蓋章後,方可施工、投產。未經以上部門同意而強行施工、投產的,要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第六條勞動場所布局要合理,保持清潔、整齊。有毒有害的作業,必須有防護設施。第七條生產用房、建築物必須堅固、安全;通道平坦、暢順,要有足夠的光線;為生產所設的坑、壕、池、走台、升降口等有危險的處所,必需有安全設施和明顯的安全標志。第八條有高溫、低溫、潮濕、雷電、靜電等危險的勞動場所,必須採取相應的有效防護措施。第九條雇請外單位人員在公司的場地進行施工作業時,主管單位應加強管理,必要時實行工作票制度。對違反作業規定並造成公司財產損失者,須索賠並嚴加處理。第十條被雇請的施工人員需進入機樓、機房施工作業時,須到保衛部《出入許可證》;需明火作業者還須填寫《公司臨時動火作業申請表》,相關手續。安全生產管理規定為了加強公司安全生產工作的管理,有力保障員工的人身安全,確保公司生產活動的正常進行。依據國家和上海市有關部門文件的規定,結合我公司的實際情況,特製訂本規定。一、生產安全管理的規定1.各部門必須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的各項制度和操作規程。2.對公司員工必須進行生產安全教育,填寫三級教育卡片備檔。生產員工上崗前,部門或車間必須對員工進行操作培訓,經考試合格後才能獨立操作。3.公司為從事作業的人員提供必要的安全條件和防護用品。4.杜絕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和強令冒險作業。實際操作人員有權對上述行為拒絕執行。5.生產人員必須嚴格遵守操作規程。6.設備安全防護裝置必須始終處於正常工作狀況,任何人無權擅自拆除設備安全防護裝置,違者將予以重處。為了確保安全,設備安全防護裝置不能正常工作時,不準開機運行。7.為了保證用電安全,嚴禁開啟設備的電氣箱,發生電氣故障,必須由電工進行修理,並認真執行設備檢修期間附:設備檢修期間的停送電規定(1)設備遇大修、小修時都必須事先停電,並懸掛「設備檢修」標志牌,示明設備處在檢修狀態,設備檢修完畢,需要送電調試前,必須認真巡視設備各部位,並通知在場操作人員和其他檢修人員,設備調試合格後交付使用同時撤走「設備檢修」標志牌;(2)日常維修(尤其是電氣維修)原則上要求停電檢修,除非某些部位的檢修可以或者需要帶電時,但必須確保人員和設備的安全上有保證。設備的日常維修是否需要停電,由當班檢修人員根據當時實際情況確定並通知操作工,生產車間不得強制要求帶電檢修;(3)設備停電檢修後的送電,必須由電工執行,送電完畢後由電工通知操作工或班長,正常停機或開機不受此限制。8.禁止亂拉電線、亂接電器設備,非專業人員嚴禁從事排拉電線、安裝和檢修電器設備。9.動用明火必須嚴格執行《動用明火審批制度》。的停送電規定。生產車間管理制度第一條生產紀律1、生產過程中必須嚴格按設計圖紙及有關要求生產,勤儉節約,杜絕浪費。2、廠區及生產車間內嚴禁吸煙。3、愛惜生產設備、原材料和各種包裝材料,嚴禁損壞。4、服從生產主管的安排,及時作業,保證按時、按質、按量完成生產任務。5、衣著清潔整齊,按照要求穿制服上班。6、嚴禁私自外出,有事必須向生產主管請假。7、保持車間環境衛生,不準在車間亂扔雜物,禁止隨地吐痰,每次生產任務完成後要將地面清掃干凈。8、當產品出現不良時應立即停工並上報,查找原因後方可繼續生產。第二條操作規程1、正確使用生產設備,嚴格按操作規程進行,非相關人員嚴禁亂動生產設備。2、生產過程中的產品要按使用說明正確操作使用,注意防火、防爆、防毒。3、嚴格按照設備的使用說明進行生產,嚴禁因搶時間而影響產品質量。第三條產品質量1、必須樹立「質量第一、用戶至上」的經營理念,保證產品質量。2、嚴把原材料進庫關,高品質原料出高品質產品。3、禁止使用替代原料,嚴格按圖紙配料,配好料,確保符合規范。3、注意生產過程中的細小環節,要求包裝良好,碼垛整齊美觀。5、檢查產品的標簽、名稱、型號規格、做到萬無一失。6、裝車前需最後檢查、核對(產品名稱,規格、數量、包裝情況),做到單貨相符。7、文明裝車,堆碼合理。第四條安全生產1、生產過程中注意防火、防爆、防毒。2、嚴格按照設備使用說明操作,防止出現傷亡。3、生產時必須戴好防護口罩、手套,防止機械傷人。4、注意搬運機械的操作,防止壓傷、撞傷。5、正確使用帶電設備及電氣開關,防止遭受電擊。6、易燃、易爆物品應單獨堆放,並樹立醒目標志。7、原材料、包裝物、零小的設備應布局合理,堆放整齊,第五條設備管理與維修1、大宗設備應有專人負責。2、所有設備應定期保養,每日檢查。3、制訂完善的設備維修及保養計劃,並做好維修保養記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範本二】第一章總則安全生產是公司生產發展的一項重要方針,實行「防火、防盜、防事故」的安全生產是一項長期艱巨的任務,因此必須貫徹「安全生產、預防為主、全民動員」的方針,不斷提高全體員工的思想認識,落實各項安全管理措施,保證生產經營秩序的正常進行。根據國家有關法令、法規,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制訂本制度。第二章安全生產組織架構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是安全生產的組織領導機構。公司總經理為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任安全生產小組組長,負責本公司的安全事務的全面工作;副總經理任副組長,具體負責安全事務的日常管理工作;各部門負責人任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成員,負責落實執行本部門安全生產事項。各部門設立一名兼職安全員,負責監督、檢查、上報安全事項。車間設立義務消防員,負責對突發火情的緊急處理。第三章安全生產崗位職責一、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負責人職責1、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對本公司的安全生產、勞動保護工作負全面領導責任。2、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3、把安全管理納入日常工作計劃。4、積極改善勞動條件,消除事故隱患,使生產經營符合安全技術標准和行業要求。5、負責對本公司發生的重傷、死亡事故的調查、分析和處理,認真落實整改措施和做好善後處理工作。6、組織安全管理人員制訂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及實施細則。二、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的職責1、制訂本部門的安全生產管理實施細則並負責組織落實。2、落實本部門兼職安全員、消防員(車間)人選。3、組織本部門開展安全生產宣傳教育活動。4、負責本部門的安全責任制、安全教育、安全檢查、安全獎懲等制度以及各工種的安全操作規程,並督促實施。6、協助和參與公司職工傷亡事故的調查、分析和處理工作。7、定期向安全生產負責人反映和匯報本部門的安全生產情況。8、在每周檢查公司5S管理工作的同時檢查各部門安全生產措施執行情況(安全生產責任區與5S管理工作責任區的責任人相同),在例會上通報檢查情況,及時做好安全總結工作,提出整改意見和防範措施,杜絕事故發生。三、安全員崗位職責1、具體負責相應區域(車間車輛、設備操作等)的安全管理、宣傳工作。2、每日巡查相應區域的安全生產情況,定期檢查維護生產設備、消防器材、電路,確保設備器材的正常使用及安全完好,及時糾正解決安全隱患,落實整改措施。3、了解管轄區域的安全生產情況,定期向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匯報安全生產情況。4、及時匯報突發事故,協同公司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處理事故,維持事故現場,及時搶救傷亡人員,制止事故事態發展。四、義務消防員崗位職責1、接受安全員的工作安排,分管每一具體區域的安全生產工作。2、由安全員組織,進行不定期的消防演習,確保掌握基本的消防技能。3、由安全員組織對公司安全生產進行定期檢查,發現安全隱患立刻制止並做好防範措施,向安全員匯報。4、協助安全員負責事故現場的處理工作。五、員工的安全生產職責1、積極參加公司組織的安全生產知識的學習活動,增強安全法制觀念和意識。2、嚴格按照操作規程作業,遵守勞動紀律和公司的規章制度。3、正確使用勞動保護用品。4、及時向公司有關負責人反映安全生產中存在的問題。第四章安全會議公司建立健全安全生產例會制度,每月的工作總結各部門要求有安全生產方面的內容,定期分析安全生產狀況,對重大安全生產問題制訂對策,並組織實施。第五章安全培訓1、公司全體員工必須接受相關的安全培訓教育。2、本公司新招員工上崗前必須進行車間、班組安全知識教育。員工在公司內調換工作崗位或離崗半年以上重新上崗者,應進行相應的車間或班組安全教育。3、公司對全體員工必須進行安全培訓教育,應將按安全生產法規、安全操作規程、勞動紀律作為安全教育的重要內容。4、本公司特種作業人員(包括電工作業、廠內機動車輛駕駛、機械操作者等),必須接受相關的專業安全知識培訓,確保有資格後方可安排上崗。第六章安全生產檢查一、公司必須建立和健全安全生產檢查制度。車間安全生產檢查每月一次,班組安全生產檢查每周一次。二、公司應組織生產崗位檢查、日常安全檢查、專業性安全生產檢查。具體要求是:(一)、生產崗位安全檢查,主要由員工每天操作前,對自己的崗位或者將要進行的工作進行自檢,確認安全可靠後才進行操作。內容包括:1、設備的安全狀態是否完好,安全防護裝置是否有效;2、規定的安全措施是否落實;3、所用的設備、工具是否符合安全規定;4、作業場地以及物品的堆放是否符合安全規范;5、個人防護用品、用具是否准備齊全,是否可靠;6、操作要領、操作規程是否明確。(二)日常安全生產檢查,主要由各部門負責人負責,其必須深入生產現場巡視和檢查安全生產情況,主要內容是:1、是否有職工反映安全生產存在的問題。2、職工是否遵守勞動紀律,是否遵守安全生產操作規程。3、生產場所是否符合安全要求。(三)專業性安全生產檢查,主要由公司每年組織對電氣設備、機械設備、危險物品、消防設施、運輸車輛、防塵防毒、防暑降溫、廚房、集體宿舍等,分別進行檢查。第七章生產場所及設備安全措施一、公司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勞動安全和勞動衛生規定、標准,為員工提供符合要求的勞動條件和生產場所。生產經營場所必須符合如下要求:1、生產經營場所應整齊、清潔、光線充足、通風良好,車道應平坦暢通,通道應有足夠的照明。2、在生產經營場所內應設置安全警示標志。3、生產、使用、儲存化學危險品應根據化學危險品的種類,設置相應的通風、防火、防爆、防毒、防靜電、隔離操作等安全設施。4、生產作業場所、倉庫嚴禁住人。二、公司的生產設備及其安全設施,必須符合如下要求:1、生產設備必須進行正常維護保養,定期檢修,保持安全防護性能良好。2、各類電氣設備和線路安裝必須符合國家標准和規范,電氣設備要絕緣良好,其金屬外殼必須具有保護性接地或接零措施;在有爆炸危險的氣體或粉塵的工作場所,要使用防爆型電氣設備。3、公司對可能發生職業中毒、人身傷害或其它事故的,應視實際需要,配備必要的搶救葯品、器材,並定期檢查更換。三、特種設備必須按下列檢驗周期進行安全性能檢驗:1、溶解乙炔氣瓶,每三年進行一次檢驗。2、液化石油氣鋼瓶,出廠滿四年進行第一次檢驗;出廠滿七年進行第二次檢驗;出廠九至十三年的,每兩年檢驗一次。第八章職工安全衛生保護措施1、公司必須建立符合國家規定的工作時間和休假制度。職工加班加點應在不損害職工健康和職工自願的原則下進行。2、公司應根據生產的特點和實際需要,發給職工發需的防護用品,並督促其按規定正確使用。3、公司禁止招用未滿16周歲的童工,禁止安排未滿18周歲的未成年工從事有毒、有害、過重的體力勞動或危險作業。4、公司應通過衛生部門防疫站對生產工人進行上崗前體檢和定期體檢,採取措施,預防職業病。第九章傷亡事故管理1、勞動過程中發生的員工傷亡事故,公司必須嚴格按規定做好報告、調查、分析、處理等管理工作。2、發生職工傷亡事故後,公司負責人應立即組織搶救傷員,採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擴大和保護事故現場,做好善後工作,並報告集團公司。第十章附則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㈢ 噴塗作業要做好哪些安全防護措施

噴塗作業來要做好的安全防護措源施:②噴塗作業場所的電器、設備應達到防爆要求;生產設備必須有防靜電設施,並檢測合格;噴塗場所的抽排風系統必須符合工藝安全要求;嚴禁使用臨時接線、普通插座。

③噴塗作業場所、倉庫應配備足夠數量的消防器材,消防通道暢通無阻,並懸掛禁止煙火、職業衛生防護等安全標識及劃定警示線。

④及時清理噴漆室地面、通風管道內積聚的油漆,並形成制度由專人負責實施。

⑤給噴塗作業人員配備符合國家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並督促其正確佩戴使用。
⑥加強明火管理。在噴塗作業場所周圍25米范圍內嚴禁存在電焊、氣焊等各類明火。
⑦強化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建立和完善安全生產管理網路、安全管理制度、安全責任制、安全操作規程,加強現場管理,杜絕違章指揮、違章作業和違反勞動紀律現象。制訂應急救援預案,組織應急救援演練。

㈣ 噴塗操作要注意什麼

噴塗作業安全技術措施:噴塗作業人員必須經過安全技術培訓,未經培訓不準工作。噴漆作業前必須對所有的噴漆設備及工具進行全面檢查,確認無問題時方可工作。3.噴漆作業場所的通風凈化應符合GB 6415的要求。作業中,企業安全技術部門應設專人定時測定密閉空間內空氣中氧含量和可燃氣體濃度,氧含量應在18%以上,可燃氣體濃度應低於爆炸下限的10%。艙內噴漆作業至少配備兩人以上共同操作,若作業場所過於狹小,僅能容納單人操作時,另外一人應負責監護。高處噴漆作業應符合《船舶建造高處作業安全規程》。多支噴槍同時作業,必須拉開間距(5m左右),並按一定的、同一方向進行噴塗。特塗作業,其噴塗設備及軟管應設專人管理,若設備出現故障或有異常情況,首先通知艙內人員撤出艙外,並由維修人員檢修。無氣噴漆的高壓射流和滲漏,會導致嚴重傷害事故,作業時應做到:任何時候不準將噴槍嘴對著別人及自身;不得用手指觸摸噴嘴,或窺視槍口;清掃噴槍時,要切斷泵驅動源,放掉壓力,並使安全裝置銷往噴槍,才能進行清掃;噴槍停止使用時,必須把安全閂銷住。.作業完畢後,必須及時將噴槍撤出艙外,並繼續進行通風,直至漆膜完全固化。噴漆作業結束後,應及時對工作場所進行清理,將剩餘的塗料和溶劑及時送回倉庫,不準隨便亂放。操作人員必須佩戴防護口罩,橡膠手套,眼罩等相關防護用品。

㈤ 靜電噴塑車間員工作業指導書

一、目的

  1. 指導噴塑操作人員按正常標准規劃作業。

  2. 通過對該(噴塗線)設備的操作作業規范,從而提高機器的使用壽命和作業安全。

  3. 保證噴塑工序品質和提高生產效率。

二操作規范

(一) 噴塗前准備

  1. 爐前准備:檢查風機皮帶有無破損等;

  2. 進入開機程序;

  3. 壓縮空氣准備:先啟動空氣冷凍乾燥機,再啟動 空氣壓縮機。

  4. 回收系統准備及粉筒准備:檢查收濾芯有無松動, 粉筒倒粉之前是否已清理干凈等;

  5. 噴塑靜電槍調試參數。檢查噴槍電源、氣管、噴嘴、粉泵是否正常,將噴槍參數調到合適,正常靜電為70-80KV,返工件為30-50KV,靜 電過高會引起橘皮針孔,太低會造成上粉率下降;電流為18-25UA,主供 氣為50-80%,總氣量為4.0-4.8Nm3/h之間。

  6. 噴粉前,要先將工作場地及噴房及烤爐清掃(理)干凈;檢查設備 連接是否正確,確認噴槍、噴房接地良好,確認產品與吊掛處、吊掛處與噴房導電良好。

(二)噴塗過程

  1. 先檢查工件表面是否干凈。

  2. 在工件進噴房前看是否已達 到噴塗參數要求。

  3. 檢查出粉量;掌握在100g/min-200g/min較為合適。

  4. 檢查噴塗電壓應控制在60-100KV之間為宜。

  5. 檢查工件有無漏噴、積粉、渣點、針孔等現象予以 及時修復。

  6. 噴粉過程中及時及時各參數的變化(靜電高壓 60~90kv、流速壓力0.30~0.55mpa、供粉筒流化壓力0.04~0.10mpa)。

(三)、操作方法

  1. 在噴塗時,應注意槍與工件的距離在15-25cm左右,噴槍離工件 距離不能低於15cm,太近會因高電流電擊產品表面引起橘皮針孔等現象,太遠會造成上粉不均漏底現象;

  2. 角度以45度角來回呈」Z」字走向或先豎噴後 橫噴再豎噴(補噴),噴塗平面時走三至四 遍以上,死角多或槽子多的產品應減慢噴塗 手法,噴嘴出粉單邊靠近稜角一邊進行噴塑 (勿以噴槍出粉居中進行噴塗),其次再沿 另一邊進行噴塗,適當的的增加在死角位置停留0.2-0.5秒;

  3. 選取噴點:正常要先從上到下,從左到右,先難後易,先里後外。 先高處後低處,先小面積後大面積。

  4. 在噴返工產品時,出粉量要相對減小小,靜電應控制在30—50kv 之間,電流控制在10-18ua,正常噴兩到三遍,部分死角位置可少 噴。

(四)噴塗結束

  1. 噴槍/粉桶清理:用氣槍吹乾凈噴槍外殼、槍體、噴嘴、粉管、粉 泵等,再把粉桶里的塑粉用袋子裝起來並扎緊袋口裝箱做好標識;

  2. 粉櫃清理:先清理頂部,再清理粉櫃兩邊,最後再把底麵粉掃到 回收裡面;接著用氣槍把未清干凈的粉吹進回收系統,順序按前面順序操作,最後再清干凈濾芯上的積粉。

  3. 地面清理。

  4. 清理塑粉:每天或每班噴塗完後,把從粉櫃里清出的回收粉用 140-160目篩網或篩粉機進行篩過後按8:2新舊比列混合使用,有出現回潮的塑粉、結塊或成團的塑粉要先用140-160目篩網或篩粉機進行篩過後再使用。

(五)暫停

生產過程中發現生產問題,可暫停生產。

(六)停機

  1. 關閉PLC控制箱(OFF).

  2. 把操作箱上的各控制開關及鑰匙開關等回歸停止狀態。

  3. 切斷電源和氣源(總電源)。

(七)5S

  1. 先用掃把清理粉櫃上的粉。

  2. 接著用氣槍把未清干凈的粉吹進回收系統。

  3. 再清干凈濾芯上的積粉。

  4. 最後清干凈回收系統粉桶里的粉。

  5. 將所有的舊粉裝進膠袋,空餘時間立即用篩粉機篩好,放入粉房指定位置,並作好標記。

  6. 清理粉管時,要用海棉進行多次沖洗。

  7. 清理粉櫃時,同時要清干凈槍嘴、粉泵、粉桶。

  8. 保持噴塗車間地面干凈,應每班噴 塗換班前對地面清掃一次。

  9. 每次停機應關掉噴槍及回收的電源。

  10. 下班前十分鍾要關掉空壓機、乾燥機、運輸帶、烤爐、前處理所有機器設備的電源。

  11. 以上各條是每一位噴粉工必須遵守的條例

(九)注意事項

  1. 槍咀不要過分接近工件,更不能接觸接地導體;

  2. 不允許用槍頭去撥動待噴工件;

  3. 噴粉操作人員應穿戴防靜電工作服、鞋、帽,嚴禁戴手套及金屬飾物;

  4. 回收粉經不大於120 目(125μm)的篩過濾後可與同型號新粉混全使用,但回收粉添加量一般不應超過總量的1/3(實際添加量需根據塗膜外觀質量確定),並盡快使用;

  5. 噴粉操作必須在排風啟動後至少3min,方可開啟高壓靜電發生器和噴粉裝置。停止作業時,必須先停高壓靜電發生器和噴粉裝置,3min後再關閉風機;

  6. 在噴粉區內只允許存放當班所需粉末用量,不應存放過多的粉末塗料;

  7. 塑粉保存要求通風,溫度不能超過25度不能有陽光直接照射的地方,要防熱防潮,避免塑粉結團影響生產,也要注意防火防暴,塑粉為易燃品,保存位置要注意防火;

  8. 生產過程每二小時應對空壓機、乾燥機、過濾器、儲氣管進行排水檢查,陰天、下雨天為半小時檢查排水一次,避免噴塗過程中出現油污水份感染出現質量問題;

  9. 返工件噴塑前(除正常前處理之外,氣槍(清理)吹之後)應用液化氣烘烤整個工件,以至於徹底清理及使吸塑粉效果更佳。

㈥ 噴塗車間的安全生產職責是什麼

安全生產人人有責:安全生產是整個企業、多個部門、所有員工的事情,它需要我們每版個人都承擔權起這份職責。只要在工作中從我們做起,從本職崗位做起,從每個人細節做起,嚴肅認真,絕不放過任何一個隱患,絕不忽略任何一個疑點,才能有效地防止事故的發生,才能保障生命的安全,才能讓親人少一份牽掛,父母多一份寬慰,家庭多一份歡樂,才能使企業在良好的安全氛圍中楊帆前進,創造輝煌。

㈦ 五金噴粉廠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怎樣做

拋磚引玉,你可以結合你公司的實際情況作適當的修改公司安全管理規章制度一、總則第一條為加強公司生產工作的勞動保護、改善勞動條件,保護勞動者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進公司事業的發展,根據有關勞動保護的法令、法規等有關規定,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制訂本規定。第二條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必須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貫徹執行總經理(法定代表人)負責制,各級領導要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生產要服從安全的需要,實現安全生產和文明生產。第三條對在安全生產方面有突出貢獻的團體和個人要給予獎勵,對違反安全生產制度和操作規程造成事故的責任者,要給予嚴肅處理,觸及刑律的,交由司法機關論處。二、機構與職責第四條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以下簡稱安委會)是公司安全生產的組織領導機構,由公司領導和有關部門的主要負責人組成。其主要職責是:全面負責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研究制訂安全生產技術措施和勞動保護計劃,實施安全生產檢查和監督,調查處理事故等工作。安委會的日常事務由安全生產委員會公室(以下簡稱安委)負責處理。第五條公司下屬生產單位必須成立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負責對本單位的職工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制訂安全生產實施細則和操作規程。實施安全生產監督檢查,貫徹執行安委會的各項安全指令,確保生產安全。安全生產小組組長由各單位的領導提任,並按規定配備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各機樓(房)、生產班組要選配一名不脫產的安全員。第六條安全生產主要責任人的劃分:單位行政第一把手是本單位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分管生產的領導和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員是本單位安全生產的主要責任人。第七條各級工程師和技術人員在審核、批准技術計劃、方案、圖紙及其他各種技術文件時,必須保證安全技術和勞動衛生技術運用的准確性。第八條各職能部門必須在本職業務范圍內做好安全生產的各項工作。第九條公司安全生產專職管理幹部職責:1.協助領導貫徹執行勞動保護法令、制度,綜合管理日常安全生產工作。2.匯總和審查安全生產措施計劃,並督促有關部門切實按期執行。3.制定、修訂安全生產管理制度,並對這些制度的貫徹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4.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經常深入現場指導生產中的勞動保護工作。遇有特別緊急的不安全情況時,有權指令停止生產,並立即報告領導研究處理。5.總結和推廣安全生產的先進經驗,協助有關部門搞好安全生產的宣傳教育和專業培訓。6.參加審查新建、改建、擴建、大修工程的設計文件和工程驗收及試運轉工作。7.參加傷亡事故的調查和處理,負責傷亡事故的統計、分析和報告,協助有關部門提出防止事故的措施,並督促其按時實現。8.根據有關規定,制定本單位的勞動防護用品、保健食品發放標准,並監督執行。9.組織有關部門研究制定防止職業危害的措施,並監督執行。10.對上級的指示和基層的情況上傳下達,做好信息反饋工作。第十條各生產單位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員要協助本單位領導貫徹執行勞動保護法規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處理本單位安全生產日常事務和安全生產檢查監督工作。第十一條各機樓(房),生產班組安全員要經常檢查、督促本機樓(房)、班組人員遵守安全生產制度和操作規程。做好設備、工具等安全檢查、保養工作。及時向上級報告本機樓(房)、班組的安全生產情況。做好原始資料的登記和保管工作。第十二條職工在生產、工作中要認真學習和執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遵守各項規章制度。愛護生產設備和安全防護裝置、設施及勞動保護用品。發現不安全情況,及時報告領導,迅速予以排除。三、教育與培訓第十三條對新職工、臨時工、民工、實習人員,必須先進行安全生產的三級教育(即生產單位、機樓(房)或班組、生產崗位)才能准其進入操作崗位。對改變工種的工人,必需重新進行安全教育才能上崗。第十四條對從事鍋爐、壓力容器、電梯、電氣、起重、焊接、車輛駕駛、桿線作業、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種人員,必須進行專業安全技術培訓,經有關部門嚴格考核並取得合格操作證(執照)後,才能准其獨立操作。對特殊工種的在崗人員,必須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教育。四、設備、工程建設、勞動場所第十五條各種設備和儀器不得超負荷和帶病運行,並要做到正確使用,經常維護,定期檢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陳舊設備,應有計劃地更新和改造。第十六條電氣設備和線路應符合國家有關安全規定。電氣設備應有可熔保險和漏電保護,絕緣必須良好,並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護措施;產生大量蒸氣、腐蝕性氣體或粉塵的工作場所,應使用密閉型電氣設備;有易燃易爆危險的工作場所,應配備防爆型電氣設備;潮濕場所和移動式的電氣設備,應採用安全電壓。電氣設備必須符合相應防護等級的安全技術要求。第十七條引進國外設備時,對國內不能配套的安全附件,必需同時引進,引進的安全附件應符合我國的安全要求。第十八條凡新建、改建、擴建、遷建生產場地以及技術改造工程,都必需安排勞動保護設施的建設,並要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簡稱三同時)。第十九條工程建設主管部門在組織工程設計和竣工驗收時,應提出勞動保護設施的設計方案,完成情況和質量評價報告,經同級勞資、衛生、保衛等部門和工會組織審查驗收,並簽名蓋章後,方可施工、投產。未經以上部門同意而強行施工、投產的,要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第二十條勞動場所布局要合理,保持清潔、整齊。有毒有害的作業,必須有防護設施。第二十一條生產用房、建築物必須堅固、安全;通道平坦、暢順,要有足夠的光線;為生產所設的坑、壕、池、走台、升降口等有危險的處所,必需有安全設施和明顯的安全標志。第二十二條有高溫、低溫、潮濕、雷電、靜電等危險的勞動場所,必須採取相應的有效防護措施。第二十三條雇請外單位人員在公司的場地進行施工作業時,主管單位應加強管理,必要時實行工作票制度。對違反作業規定並造成公司財產損失者,須索賠並嚴加處理。第二十四條、被雇請的施工人員需進入機樓、機房施工作業時,須到保衛部《出入許可證》;需明火作業者還須填寫《公司臨時動火作業申請表》,相關手續。五、電信線路第二十五條電信線路的設計、施工和維護,應符合郵電部安全技術規定。凡從事電信線路施工和維護等工作人員,均要嚴格執行《電信線路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第二十六條電信線路施工單位必須按照安全施工程序組織施工。對架空線路、天線、地下及平底電纜、地下管道等電信施工工程及施工環境都必須相應採取安全防護措施。施工工具和儀表要合格、靈敏、安全、可靠。高空作業工具和防護用品,必須由專業生產廠家和管理部門提供,並經常檢查,定期鑒定。第二十七條電信線路維護要嚴防觸電、高空墜落和倒桿事故,線路維護前一定要先檢查線桿根基牢固狀況,對電路驗電確認安全後,方准操作。操作中要嚴密注意電力線對通信線和操作安全的影響,嚴格按照操作規程作業。不準聘用或留用退休職工擔任線路架設工作。六、易燃、易爆物品第二十八條易燃、易爆物品的運輸、貯存、使用、廢品處理等,必須設有防火、防爆設施,嚴格執行安全操作守則和定員定量定品種的安全規定。第二十九條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地和貯存點,要嚴禁煙火,要嚴格消除可能發生火種的一切隱患。檢查設備需要動用明火時,必須採取妥善的防護措施,並經有關領導批准,在專人監護下進行。八、個人防護用品和職業危害的預防與治療第三十七條根據工作性質和勞動條例,為職工配備或發放個人防護用品,各單位必須教育職工正確使用防護用品,不懂得防護用品用途和性能的,不準上崗操作。第三十八條努力做好防塵、防毒、防輻射、防暑降溫工作和防噪音工程,進行經常性的衛生監測,對超過國家衛生標準的有毒有害作業點,應進行技術改造或採取衛生防護措施,不斷改善勞動條件,按規定發放保健食品補貼,提高有毒有害作業人員的健康水平。第三十九條對從事有毒有害作業人員,要實行每年一次定期職業體檢制度。對確診為職業病的患者,應立即上報公司人事部,由人事部或公司安委會視情況調整工作崗位,並及時作出治療或療養的決定。第四十條禁止中小學生和年齡不滿18歲的青少年從事有毒有害生產勞動。禁止安排女職工在懷孕期、哺乳期從事影響胎兒、嬰兒健康的有毒有害作業。九、檢查和整改第四十一條堅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產檢查制度。公司安委會組織全公司的檢查,每年不少於二次;各生產單位每季檢查不少於一次;各機樓(房)和生產班組應實行班前班後檢查制度;特殊工種和設備的操作者應進行每天檢查。第四十一條發現不安全隱患,必須及時整改,如本單位不能進行整改的要立即報告安委統一安排整改。第四十三條凡安全生產整改所需費用,應經安委審批後,在勞保技措經費項目列支。十、獎勵與處罰第四十四條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應每年總結一次,在總結的基礎上,由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公室組織評選安全生產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第四十五條安全生產先進集體的基本條件:1.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執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法令法規,落實總經理負責制,加強安全生產管理;2.安全生產機構健全,人員措施落實,能有效地開展工作;3.嚴格執行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開展經常性的安全生產教育活動,不斷增強職工的安全意識和提高職工的自我保護能力;4.加強安全生產檢查,及時整改事故隱患和塵毒危害,積極改善勞動條件;5.連續三年以上無責任性職工死亡和重傷事故,交通事故也逐年減少,安全生產工作成績顯著。第四十六條安全生產先進個人條件:1.遵守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遵守各項操作規程,遵守勞動紀律保障生產安全;2.積極學習安全生產知識,不斷提高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3.堅決反對違反安全生產規定的行為,糾正和制止違章作業、違章指揮。第四十七條對安全生產有特殊貢獻的,給予特別獎勵。第四十八條發生重大事故或死亡事故(含交通事故),對事故單位(室)給予扣發工資總額的處罰,並追究單位領導人的責任。第四十九條凡發生事故,要按有關規定報告。如有瞞報、虛報、漏報或故意延遲不報的,除責成補報外,對事故單位(室)給予扣發工資總額的處罰,並追究責任者的責任,對觸及刑律的,追究其法律責任。第五十條對事故責任者視情給予批評教育、經濟處罰、行政處分,觸及刑律者依法論處。第五十一條對單位扣發工資總額的處罰。最高不超過3%;對職工個人的處罰,最高不超過一年的生產性獎金總額(不含應賠償款項),可並處行政處分。第五十二條由於各種意外(含人為的)因素造成人員傷亡或廠房設備損毀或正常生產、生活受到破壞的情況均為本企業事故,可劃分為工傷事故、設備(建築)損毀事故、交通事故三種(車輛、駕駛員、交通事故等制度由行政部參照本規定另行制訂,並組織實施)。第五十三條工傷事故,是指職工在生產勞動過程中,發生的人身傷害、急性中毒的事故。包括以下幾種情況:1.從事本崗位工作或執行領導臨時指定或同意的工作任務而造成的負傷或死亡。2.在緊急情況下(如搶險救災救人等),從事對企業或社會有益工作造成的疾病、負傷或死亡。3.在工作崗位上或經領導批准在其他場所工作時而造成的負傷或死亡。4.職業性疾病,以及由此而造成死亡。5.乘坐本單位的機動車輛去開會、聽報告、參加行政指派的各種勞動和乘坐本單位指定上下班接送的車輛上下班,所乘坐的車發生非本人所應負責的意外事故,造成職工負傷或死亡。6.職工雖不在生產或工作崗位上,但由於企業設備、設施或勞動的條件不良而引起的負傷或死亡。第五十四條職工因發生事故所受的傷害分為:1.輕傷:指負傷後需要歇工1個工作日以上,低於國標105日,但未達到重傷程度的失能傷害。2.重傷:指符合勞動部門《關於重傷事故范圍的意見》中所列情形之一的傷害;損失工作日總和超過國際105日的失能傷害。3.死亡。第五十五條發生無人員傷亡的生產事故(不含交通事故),按經濟損失程度分級:1.一般事故:經濟損失不足1萬元的事故;2.大事故:經濟損失滿1萬元,不滿10萬元的事故;3.重大事故:經濟損失滿10萬元,不滿100萬元的事故;4.特大事故:經濟損失滿100萬元的事故。第五十六條發生事故的單位必須按照事故處理程序進行事故處理:1.事故現場人員應立即搶救傷員,保護現場,如因搶救傷員和防止事故擴大,需要移動現場物件時,必須做出標志,詳細記錄或拍照和繪制事故現場圖。2.立即向單位主管部門(領導)報告,事故單位即向公司安委報告。3.開展事故調查,分析事故原因。公司安委接到事故報告後,應迅速指示有關單位進行調查,輕傷或一般事故在15天內,重傷以上事故或大事故以上在30天內向有關部門報送《事故調查報告書》。事故調查處理應接受工會組織的監督。4.制定整改防範措施。5.以事故有責任的人作出適當的處理。6.以事故通報和事故分析會等形式教育職工。第五十七條無人員傷亡的交通事故。1.機動車輛駕駛員發生事故後,駕駛員和有關人員必須協助交管部門進行事故調查、分析,參加事故處理。事故單位應及時向安委報告,一般在24小時內報告,大事故或死亡事故應即時報告。事後,需補寫「事故經過」的書面報告。肇事者應在兩天內寫出書面報告交給單位領導。肇事單位應在七天內將肇事者報告隨本單位報告一並送交安委。2.加強員因公駕車肇事,應根據公安部門裁定的經濟損失數額之10%對事故責任者進行處罰,處罰款項原則上由肇事個人到財務部繳納。處罰的最高款額以不超過上年度公司人平生產性獎金總額(基數1.0計)為限。3.凡未經交管部門裁決而私下協商解決賠償的事故。如公司的經濟損失超過保險公司規定免賠額的,其超出部分由肇事者自負。4.擅自挪用車輛私事而肇事的,按第2款規定加倍處罰;可視情給予扣發一年以內的獎金或並處行政處分。5.凡因私事經主管領導同意借用公車而肇事的,參照第2款處理。6.發生事故隱瞞不報(超時限兩天屬瞞報),每次加扣當事人三個月以內的獎金。7.開「帶病車」,或將車輛交給無證人員,或未經行政部批准駕駛公司車輛的人駕駛,每次扣兩個月的獎金。第五十八條事故原因查清後,如果各有關方面對於事故的分析和事故責任者的處理不能取得一致意見時,勞資部門有權提出結論性意見,交由單位及主管部門處理。第五十九條在調查處理事故中,對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徇私舞弊者,應追究其行政責任,觸及刑律的,追究刑事責任。第六十條各級單位領導或有關幹部、職工在其職責范圍內,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自己應盡的職責,有如下行為之一造成事故的,按玩忽職守論處:1.不執行有關規章制度、條例、規程的或自行其事的。2.對可能造成重大傷亡的險情和隱患,不採取措施或措施不力的。3.不接受主管部門的管理和監督,不聽合理意見,主觀武斷,不顧他人安危,強令他人違章作業的。4.對安全生產工作漫不經心,馬虎草率,麻痹大意的。5.對安全生產不檢查、不督促、不指導,放任自流的。6.延誤裝、修安全防護設備或不裝、修安全防護設備的。7.違反操作規程冒險作業或擅離崗位或對作業漫不經心的。8.擅動有「危險禁動」標志的設備、機器、開關、電閘、信號等。9.不服指揮和勸告,進行違章作業的。10.施工組織或單項作業組織有嚴重錯誤的。第六十一條各單位可根據本規定製訂具體實施措施。第六十二條本規定由公司安委負責解釋。第六十三條本規定自發文之日起執行。公司以前制定的有關制度、規定等如與本規定有抵觸的,按本規定執行。

㈧ 噴粉的作業安全

1 、噴粉區范圍一般應包括:
a)噴粉室、供粉裝置(包括循環供粉裝置的粉料輸送裝置、粉料倉及其卸料裝置)、回收裝置、風機、凈化裝置及與其相連的粉末輸送管道。
b)噴粉室開口處向外水平3m及垂直1m方向內區域;
c)在鋁材噴塗現場存放或堆積有粉末塗料的場所;
d)排風管內部、空氣循環過濾器及其維護結構內部以及其他有可能產生具有爆炸性懸浮狀粉塵或堆積狀粉塵的區域。
2 、噴粉區防火防爆等級
2.1 噴粉區火災危險區域劃為22 區。
2.2 噴粉區按爆炸性粉塵環境危險區域劃為11 區。符合GB 50058 規定者可劃為非爆炸危險區域。
3 、設計
3.1 粉末靜電噴塗工藝設計、粉末靜電噴塗設備與器械的研製、設計與製造應符合GB 7691 的規定。
3.2 噴粉室安全衛生指標應符合以下規定:
a)除噴槍出口等局部區域外,噴粉室內懸浮粉末平均濃度(即噴粉室出口排風管內濃度)應低於該粉末最低爆炸濃度值一半,未知其最低爆炸濃度(MEC)者,其最高濃度不允許超過15 g/m3。系統中若有抑爆設備,則噴粉室出口排風管中懸浮粉末的濃度允許超過最小爆炸濃度的50%;
b)靜電噴粉槍及其輔助裝置的使用應符合GB 14773的要求;
c)工作場所空氣中總塵容許濃度為8 mg/m3;
d)噴粉室開口面風速宜為0.3~0.6 m/s。
4 、場所
4.1 粉末靜電噴塗作業與噴漆作業不宜設置在同一作業區內。若設置在同一作業區內,其爆炸危險區域和火災危險區域應按噴漆區劃分。
4.2 噴粉作業區宜布置在單層廠房內;如布置在多層廠房內,宜布置在建築物頂層,如布置在多跨廠房內,宜布置在邊跨,並符合GB 6514的有關規定。
4.3 噴粉作業應在符合第5 章規定的噴粉室內進行。
4.4 噴粉室應布置在不產生干擾氣流的方位上,並應避免與產生或散逸水蒸氣、酸霧以及其他具有粘附性、腐蝕性、易燃、易爆等介質的裝置布置在一起,並應與產生以上介質的區域隔離布置。
4.5 噴粉室不應兼作噴漆室。
5 、防火、防爆
5.1 進入噴粉室的工件,其表面溫度應比其所用粉末引燃溫度低28℃。
5.2 噴粉區內應遵循以下規定:
a)不允許存在發火源、明火和產生火花的設備及器具;
b)禁止撞擊或摩擦產生火花;
c)應選用不會引燃粉末或粉氣混合物的取暖設備;
d)防火按GB 50140配置滅火器,但不宜使用易使粉末塗料飛揚或污染的滅火器。
5.3 在自動噴粉室內,應安裝可靠的報警裝置和自動滅火系統。在發生火災時,能自動切斷供氣系統和電源。
6 、地面
噴粉區地面應採用不燃或難燃的的防靜電材料鋪設。地面應平整光滑無縫隙、凹槽,便於清掃積粉。
7、 照明
噴粉區應採用防塵型冷光源燈具照明,其照度應符合GB 12367-2006第4.3.1條的規定。當採用透明材料作隔板照明時,應符合以下要求:
a)採用固定式燈具作光源;
b)用隔板將燈具與噴粉區隔開,其安裝密封應能保證粉塵不會進入燈具;
c)隔板應選用不易破損的,不燃或難燃材料;
d)隔板上的沉積物厚度不允許影響規定的照度;
e)隔板的表面溫度不超過93℃。

㈨ 靜電噴塗設備安全操作規程

  1. 靜電噴塗設備操作前不按照設備點檢表進行檢查,設備接地不牢靠,在操作中易引發專觸電事故。作業者屬沒有戴上口罩,噴粉過程中吸入粉塵微粒,損害身體健康。操作者沒有穿戴防護手套、防靜電鞋及防靜電工作服,易被靜電引起火災和爆炸。

  2. 作業工作人員必須經過安全技術培訓,熟悉和掌握本機的性能、結構和技術規范,認真閱讀操作手冊,考試合格後上崗作業,否則不得擅自獨立操作,必須穿戴好勞保用品。

  3. 接通壓縮空氣源,檢查並確認壓縮空氣干潔度,合格並且無漏氣現象。噴塗設備運轉時不要進行任何調整和修整工作,如工作過程中發現機器出現故障或不正常現象,應立即按急停開關停機,通知有關部門修理。

  4. 機器各個環節每次調整後,都必須以點運動檢查各運動機構是否協調,確認沒有問題後才能轉入自動運轉。必須先關斷電源、氣源,等設備完全停穩後才能進行設備維護和保養。工作完畢後應關閉電源、氣源。每班工作完畢後,必須清掃工作場地,潤滑保養擦凈機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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