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堆取料機試車方案怎麼寫拜託了
表三 斗輪機整機試運轉要求
順序 內 容 要 求
1 合上機上所有電源開關,具備整機運行條件
2 俯仰極限調試 操作把扳至上升,俯仰上升並一直到上極限位後俯仰自動停止。
相反操作下降同上。
註:在俯仰動作時密切注意電纜槽盒是否與欄桿有碰撞現象。
3 回轉極限調試 啟動回轉泵電機。
操作把扳至左轉後,回轉動作,並一直到左轉極限到位後停止。
相反操作右轉同上。
註:在回轉動作時密切注意中間及相關電纜槽盒是否有碰撞現象。
4 行走系統調試 行走固定措施解除。
操作行走前進(或後退),檢查各組電機轉向是否一致、檢查防爬器是否全部提起。檢查各組制動器是否全部打開。
行走前進(或後退),行走前進(或後退)到位後自動停止。
註:在行走前一定要檢查拖鏈有無雜物等東西。
5 自動堆料系統調試 操作台「聯動」選擇開關扳至聯動控制位置。
操作台「堆取料」選擇開關扳至堆料控制位置。
導煤槽、擋扳自動到位(堆煤位置)後斗臂皮帶響鈴30秒啟動皮帶。
煤控上位機得知斗輪機運行後啟動地麵皮帶,斗輪機整機堆料工作開始。
將操作台堆取料選擇開關扳至零位則斗臂皮帶自動停止及#25B皮帶緊跟停止,自動堆料調試結束
6 自動取料系統調試 操作台「聯動」選擇開關扳至聯動控制位置,系統「聯鎖」開關扳至聯鎖位置。
操作台「堆取料」選擇開關扳至取料控制位置。
導煤槽、擋扳自動到位(取煤位置)。
煤控啟動地麵皮帶後,機上斗臂皮帶響鈴30秒後啟動,再過5秒後斗輪泵啟動取煤開始工作。
停止地麵皮帶後緊跟著斗臂皮帶、斗輪泵電機停止,自動取料調試結束。
B. 斗輪堆取料機的堆料和取料各有幾種方式
堆取料機定位一般常用的定位方式有格雷母線、編碼電纜方式,可對大機走行位置及回轉角度進行檢測。
C. 一名堆取料司機,必須熟悉堆取料機哪些知識
堆取料機定位通常採用刻度標尺精確定位系統、APON無線定位測距儀進行精確位置檢測和自動控制,對大機走行位置、回轉角度進行檢測,實現同場作業的多台堆取料機的防碰撞。
D. 堆取料機定位系統怎麼來設計方案
碼牌,編碼器
編碼計算走行距離,但是不精確(走行過程有打滑現象)
碼牌校準(割一段距離校準一次編碼器)
E. 斗輪堆取料機怎麼工作
斗輪堆取料機是散裝堆存和挖取的專用設備,它是利用斗輪連續取料,用機上的帶式輸送機連續堆料的有軌式裝卸機械。現在通過堆取料機無人操作系統能實現無人值守。
F. 求堆取料機操作規范
4 安裝與維護
4.1 安裝
4.1.1 鋼絲繩
4.1.1.1 領取鋼絲繩時,必須檢查該鋼絲繩的檢驗合格證,以保證其規格及性能符合設計要求。
4.1.1.2 在放繩安裝過程中,應採取必要措施防止鋼絲繩打環、扭結、彎折或粘上雜物。
4.1,1.3 新更換的鋼絲繩一般應與原設計的鋼絲繩型號相同,如採用不同型號的,用戶應保證新鋼絲繩的各項性能均不低於原設計,並與捲筒和滑輪上的槽形相適應。
4.1.1.4 鋼絲繩應按GB 5972的規定進行檢驗與報廢。
4.1.2 液壓系統
4.1.2.1 各種自動控制儀表及聯鎖或鎖緊裝置,安裝前應進行校驗、調節和標定。
4.1.2.2 當系統發生故障或事故時,禁止在工作條件下進行檢查和調整。
高壓系統內即使發生微小或局部的噴泄現象,應停機修理,不能用手直接去堵塞。
4.1.2.3 在進行系統試驗時,不允許靠近高壓管道。
4.1.3 電氣設備
4.1.3.1 斗輪堆取料機的電氣設備安裝必須符合GBJ 232的有關規定。
4.1.3.2 在安裝、維護、調整和使用中不得任意改變電氣設備的設計電路。
4.1.3.3 在安裝前應對高壓元件進行絕緣檢查。
4.1.3.4 終點開關和行程開關經調整後,必須符合圖樣和技術文件的要求,安裝位置准確,動作安全可靠。
4.1.3.5 控制器應操作靈活、擋位清楚、零位手感明確、工作可靠。操作手柄或手輪的動作方向應與機構動作的方向相一致。
4.1.3.6 電阻器應安裝在安全、通風、散熱良好的地方。對裸露的外部連接線應有防止短路措施。
4.2 維護
4.2.1 對堆取料機日常的維護檢查應包括:
a. 軌道上是否有異物及軌道接地線是否牢固可靠;
b. 各種安全保護裝置(行程開關、制動器等)是否安全可靠;
c. 檢查各減速器油位及軸承溫升;
d. 檢查輸送機各傳動件以及輸送帶跑偏、接頭、磨損情況;
e. 檢查各連接螺栓有無松動;
f. 檢查鋼絲繩磨損、潤滑、尾端固定及通過滑輪情況;
g. 檢查司機室報警裝置、通訊聯絡、信號燈狀況、有無漏電危險、電阻器周圍有無可燃物;
h. 油壓系統無漏油、無異常振動及聲音;
i. 自動開關應隨時清除灰塵,經常檢查維護,保證觸頭接觸良好,端子連接牢固;
j. 接觸器應經常檢查,保證動作靈活可靠,鐵芯端面清潔,觸頭光潔平整、接觸緊密,防止粘連、卡阻。
可逆接觸器應定期檢查,確保聯鎖可靠。
4.2.2 對堆取料機定期檢查,應根據工作繁重、環境惡劣的程度確定檢查周期,但不得少於每月一次。內容包括:
a. 在4.2.1中規定的內容;
b. 堆取料機正常工作的技術性能;
c. 斗輪、落料斗及擋料板的斗齒及耐磨襯板的磨損情況;
d. 各工作機構的傳動件情況及減速器油位、油質、聲音、發熱及振動情況;
e. 輸送機拉緊裝置及清掃裝置情況;
f. 液壓系統的線路、閥、泵、液壓缸及其他部件的泄漏情況及工作性能,油箱過濾器不堵塞;
g. 行走車輪輪緣的磨損及車輪踏面的剝離情況;
h. 檢查各潤滑點,保證各潤滑點油量充足;
i. 檢查各電器元件的工作情況。清除電器元件間灰塵,並重新調整好。
4.2.3 每年應進行的維修檢查項目應包括:
a. 在4.2.2中規定的定期檢查的內容;
b. 檢查全部電機,清除積灰,檢查絕緣情況,更換新潤滑脂;
對全機導線都重緊一次,各導線的接線點號標示套管如損壞或脫落,應重新補齊,特別對接地系統應做嚴格檢查;
c. 清洗各減速器並加註新油,檢查軸承及密封情況,檢查鍵有無松動或脫出、鍵及鍵槽有無變形;
d. 檢查輸送機驅動滾筒及改向滾筒,清洗軸承並更換潤滑油和磨損的密封件,驅動滾筒的鑄膠(或包膠)損壞時應重新鑄膠(或包膠);
e. 檢查液壓系統,清洗油泵、油箱及全部液壓閥件,更換新油。檢查油缸本體有無龜裂,油管及油壓管線接合部分有無破損;
f. 檢查金屬結構的變形、裂紋、腐蝕情況,以及焊縫、鉚釘、螺栓等連接情況,進行普遍清掃,補刷油漆。主要鋼結構件如用高強度螺栓連接,必須重新檢查其規定的扭矩值,防止松動現象;
g. 檢查各種安全保護裝置的可靠性及檢測裝置的精度,必要時進行調整或檢修;
h. 檢查動力系統和控制器等的安全可靠性;
i. 檢查軌道的變形、磨損、龜裂情況及左右軌道高低差、軌道坡度、軌道接頭與間隙以及軌道壓板情況。
對道渣基礎軌道要定期調整,保證其軌距尺寸。5 操作與使用
5.1 操作
5.1.1 堆取料機的操作應由經過考試合格的司機擔任。
5.1.2 司機應熟悉下述知識:
a. 所操作堆取料機各機構的構造和技術性能;
b. 堆取料機的操作規程、本規程及有關法令;
c. 安全防護裝置的性能;
d. 原動機和有關電氣、液壓方面的知識;
e. 指揮信號;
f. 堆取料機保養和基本的維修知識;
g. 有關滅火的知識。
5.1.3 除了指定人員外,其他人不得操作或干預堆取料機的正常運轉。
5.1.4 由於意外或事故而停止工作時,應在弄清停車原因及排除故障後才可重新起動。
5.1.5 應在醒目的地方明顯地標出堆取料機簡明操作規程。
5.1.6 司機必須認真簽寫好交接班記錄。
5.2 使用
5.2.1 堆取料機不應該用來完成設計任務書規定以外的任務,也不應該在銷售合同規定的作業條件以外的條件下使用。尤其不允許用戶在不與製造廠協商的情況下,增大其生產能力。
5.2.2 沒有得到製造廠或合同各方的同意,用戶不應進行足以影響堆取料機性能及安全的改動。
5.2.3 進行修理或拆卸防護罩和擋板只能在設備停車以後由專人進行。
只有在防護罩重新裝好,並接到負責人命令後,才能重新開車。
5.2.4 除專門設置的通路以外,嚴格禁止跨越或從堆取料機下通過。
5.2.5 所有取料點、轉運點、卸料點和通道等應保持整潔。
5.2.6 對使用單位的要求
5.2.6.1 使用單位應根據所用堆取料機的種類及使用的具體情況,建立必要的規章制度,如:交接班制度、安全技術要求細則、操作規程細則、檢修制度、培訓制度等。
5.2.6.2 使用單位必須對本單位的堆取料機及其相關設備建立設備檔案,檔案的內容應包括:
a. 堆取料機出廠技術資料,如必要的圖紙、說明書、質量證明書、安裝和使用說明書等;
b. 安裝後的位置、起用時間;
c. 日常使用、保養、維修、變更、檢查和試驗等記錄;
d. 設備、人身事故記錄;
e. 設備存在的問題和評價。
5.2.7 在電氣室、單元變電所、中央控制室及膠帶輸送機轉載等處應設置有明顯標志的、足夠的滅火裝置。
5.3 安全注意事項
5.3.1 如電源斷路裝置上加掛告示牌時,應由加掛牌主管部門有關人員除掉後才可閉合主電源。
開車前,首先松開夾軌器,然後鳴鈴以示開車警告,當確認機上及周圍沒有不安全因素存在時,才可閉合主電源,依次開動堆取料機各部分。
5.3.2 閉合主電源前,應使所有的控制器手柄置於零位。
工作中突然斷電時,應將所有的控制器手柄扳回零位。
5.3.3 應經常保持軌道和電氣設備的接地線具有良好的導電性,確保避免發生觸電事故。
5.3.4 堆取料機各部分的啟動一般都應在空載狀態下進行。遇運行中斷電後啟動或下班停機,必須將機上的物料排空,方可繼續作業或斷電下班。
5.3.5 不得利用限位開關停車。
不得用緊急停止開關作為正常停車手段。
5.3.6 遇到緊急情況應隨時切斷總電源。
下班停機或長期離開堆取料機時,應切斷機上總電源開關,並夾緊夾軌器。
5.3.7 當風速大於20.7 m/s時,應停止工作將堆取料機錨定住。
當設備檢修或較長時間不用時,亦應將堆取料機錨定住。
5.3.8 當結構或零部件有影響安全工作的缺陷或損傷時,如制動器或安全裝置失靈、鋼絲繩及捲筒、滑輪的損傷達到報廢標准、重要機構的螺母防松裝置損壞時,不得投入運行。
5.3.9 司機進行維護保養時,應切斷主電源並掛標志牌或加鎖。如有未消除的故障,應通知接班司機。
5.3.10 凡採用固定平衡重式的堆取料機,其臂架不得著地或落在料堆上。
5.3.11 在使用維修更換零部件過程中,凡需頂升的部件在頂升後,必須用實體墊塊支承,不得用千斤頂作支承件。
5.3.12 不允許用堆取料機懸臂吊裝重物,不得用堆取料機作牽引動力。
5.3.13 只有當懸臂架抬起並與軌道方向平行時,才允許堆取料機快速行走。
5.3.14 當斗輪被塌方物料埋沒時,俯仰機構和回轉機構不得動作,只能由行走退出料堆後才可投入正常運轉。6 檢驗與管理
6.1 檢驗
下述情況應對堆取料機按JB 4149中4.3總體試車要求試驗:
a. 正常工作的堆取料機,每兩年進行一次;
b. 經過大修、新安裝及改造過的堆取料機,在交付使用前;
c. 閑置時間超過1年的堆取料機,在重新使用前;
d. 經過暴風、大地震、重大事故後,可能使強度、剛度、穩定性及性能等受損害的堆取料機。
6.2 管理
6.2.1 製造廠應對堆取料機的質量全面負責。產品質量應不低於JB 4149的規定。
6.2.2 堆取料機的製造廠必須具備保證產品質量所必要的設備、技術力量、檢驗條件和管理制度。
G. 堆取料機工作原理
1、斗輪機構:是取料的工作機構,包括斗輪及其驅動裝置。斗輪分無格式、半格式和有格式3種。無格式斗輪的鏟斗沒有斗底,在非卸料區內用固定在臂架上的圓弧擋板堵住斗中散料,散料在圓弧擋板上滑移。在卸料區內沒有圓弧擋板而有一個固定的斜溜槽。當鏟斗隨輪體旋轉至卸料區時,斗中物料在自重作用下經斜溜槽滑到帶式輸送機上。它的卸料區間大,因而斗輪轉速較高,可提高作業能力,能卸較粘物料。半格式斗輪的結構與無格式相似,只是將斗壁向斗輪中心延伸一段,使圓弧擋板與輪體之間的距離加大,以減少在圓弧擋板與輪體間發生卡料的可能性。有格式斗輪的每個鏟斗的斗底是一個扇形斜溜槽,在非卸料區卻有固定不動的側擋板。當鏟斗隨輪體旋轉至一定高度後,斗中散料開始沿扇形斜溜槽向斗輪中心滑動,鏟斗到達卸料區後,由於沒有側擋板阻擋,散料經斜溜槽、卸料板滑到帶式輸送機上。有格式斗輪卸料慢,需較大的斗輪直徑,但不會產生卡料現象,適用於堅硬物料。三種斗輪中以無格式應用最多。斗輪的傳動方式有機械與液壓兩種,一般不需調速。
2、回轉機構:由回轉支承和驅動裝置兩部分組成,用以使臂架左右回轉。為保證臂架在任意位置時斗鏟都能裝滿,回轉速度要求在0.01~0.2轉/分的范圍內按一定規律實現自動無級調節。大多用直流電動機或液壓驅動。
3、臂架帶式輸送機:供輸送物料之用。在堆料、取料作業時,輸送帶需正反向運行。
4、尾車:將料場帶式輸送機與斗輪堆取料機聯系在一起的機構。料場帶式輸送機的輸送帶繞過尾車機架上的兩個滾筒,呈S形走向,以便在堆料時把物料由料場帶式輸送機轉運到斗輪堆取料機上去。
5、俯仰機構和運行機構:均與門座起重機中相應的機構相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