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反恐防暴常識
一、辨別可疑人員
在工作中善於發現問題,注重觀察周圍環境和人群,發現一些不同尋常的舉止行為可疑時,我們就要提高警惕。例如:1、神情恐慌,言行異常者;2、著裝、攜帶物品與其身份明顯不符或與季節不協調者;3、冒充熟人,假獻殷勤者;4、在檢查詢問的過程中,催促快點且態度蠻橫,不願配合,不願接受檢查者;5、頻繁出入在酒店大堂或車場者;6、貌似公安機關通報的嫌疑人員。
二、遇有恐怖分子突襲的應對技巧:
面對恐怖分子突襲要做到「逃跑、躲避、反擊」這三個原則」。1、沉著鎮靜,保護自己是首要問題,對突發其來的恐怖襲擊,不能因為恐慌影響了正常的判斷;判斷自己是否面臨危險,如有危險,要先做好個人防護,並極力疏散圍觀群眾;2、如自己無法逃避時,要找大型遮蔽物體遮掩自己,能迅速就近找到防衛器材,等待時機,如需出擊時,一定要准、快、猛、狠;3、切勿激怒恐怖分子,更不能驚恐喊叫;4、盡量穩定情緒,觀察現場,看時機迅速撤離;5、不要好奇,拿手機拍照,觀看熱鬧;6、場面確定安全時,聽從現場有關人員的指揮,據自身的條件,對受到傷害的人員,提供力所能及的幫助,切勿盲目行動,做無謂的犧牲,盡力將傷亡與損失降到最低。
三、報警注意事項:
報警時,要報告最重要的內容,包括地點、時間、發生的事情、後果等,以及嫌疑人的體貌特徵,衣著打扮,傷亡人數等。
❷ 反恐培訓的內容有哪些
反恐培訓--方針和任務1. 目的
制定反恐方針及任務有助於公司反恐斗爭更有方向性,目標性。
2. 范圍
適用於深圳新國強金屬製品有限公司全廠員工.
3. 權責
3.1反恐知識的培訓、教育、宣傳、演練安全科
3.2反恐方針的配合、落實與執行:相關部門
4. 定義(略)
5. 程序
5.1反恐方針
5.1.1公司的反恐方針:【預防為主、確保重點,打擊犯罪、保障安全】,反映了反恐工作的特點和規律,它是指導我們做好反恐保衛工作的正確方針。
5.1.1.1【預防為主】是反恐保衛工作的重要指導思想,也是做好反恐保衛工作的出發點。因此,在反恐保衛工作中應採取人防、物防、技防三位一體得預防措施,力爭把違法犯罪行為遏制在預謀階段,把各種災害事故消滅在萌芽之中。
5.1.1.2【確保重點】是做好保衛工作的又一重要指導思想,保衛工作陣地面廣,戰線長,任務重,要做好公司安全保衛工作,首先要抓好重點單位和關鍵部位的安全防範工作。
5.1.1.3【打擊犯罪】是保衛工作的基本任務,也是實現保障安全的基本手段,它和預防工作是相輔相成,互為補充的兩種手段。打擊犯罪是預防工作的延伸,因為通過調查詢問,偵查破案,暴露出預防工作的缺陷、漏洞,能及時採取措施加以完善,可以避免類似問題的繼續發生,從而提高防範水平。
5.1.1.4【保障安全】是反恐保衛工作的出發點和最終目的。安全防範工作的建立和實施,都是為了保障公司內部的安全與穩定,如果離開了這個總目標,也就失去了保衛工作建立和存在的意義。
5.2反恐任務
5.2.1對公司全體職工進行法律、國家安全、維護社會穩定和治安保衛工作的宣傳教育,增強公司員工的法制觀念、政權意識和安全防範意識,預防和減少違法犯罪行為。
5.2.2做好動態信息工作;嚴防國內外敵對勢力、非法宗教勢力、民族分裂勢力對公司的滲透、煽動和破壞活動;及時處置各種不安定事端和突發性事件;協助國家安全、公安機關制止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
5.2.3落實安全保衛責任制和安全技術防範措施,防止盜竊、破壞和治安災害事故的發生。
5.2.4調解處理公司內部治安糾紛;維護公司廠區和其它公共活動場所的治安秩序。
5.2.5對公司內有輕微違法但尚未構成犯罪的人員進行幫助、教育。
5.2.6向公安機關報告公司內發生的刑事、治安案件,治安災害事故和其它嚴重危及治安的情況;保護發案現場並協助公安機關查破公司內發生的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
5.2.7管理在公司內務工、經商、從業的暫住人口和流動人口。
5.2.8參加所在地區組織的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
5.2.9依據有關規定對擾亂公司秩序的人員進行處理 。
❸ 防火防爆安全知識
防火防爆安全知識
燃燒、火災及防爆基本知識
一、燃燒的形成
若要有效的做好防火和滅火工作,必須首先了解燃燒的形成。一般而言,燃燒是由可燃物、助燃物和火源(常見的火源有:明火、電火花、撞擊或摩擦產生的電火花、赤熱體、雷擊和自燃起火等)這三個基本條件的相互作用而發生的。所以,採取措施、防止燃燒形成的三個條件同時存在,或者避免它們之間的相互作用,是防火滅火技術的基本原理。
二、火災的分類
根據物質燃燒特性,一般將火災劃分為以下幾類:
A類火災:指固體物火災。這種物質往往具有有機物性質,一般在燃燒時能產生灼熱的余燼。如,木材、棉、毛、麻、紙張火災等。
B類火災:指液體火災和可熔化的固體物質火災。液體火災還可以分為油品和水溶性液體火災。油品火災是指汽油、煤油、柴油、原油、重油、動植物油脂等的火災;水溶性液體火災是指甲醇、乙醇、甲醛、乙醛、丙酮、乙醚等極性有機溶劑的火災。
C類火災:指氣體火災。如,煤氣、天然氣、甲烷、乙烷、丙烷、氫氣火災等。
D類火災:指金屬火災。指鉀、鈉、鎂、鈦、鋯、鋰、鋁鎂合金火災等。
三、火災爆炸的原因
(一)物質原因
1、點燃的煙頭。在生產作業現場亂丟未熄滅的煙頭,有可能引發火災。
2、電火花。如,電氣短路能使房屋的可燃結構燃燒而造成火災。
3、機動車輛排氣口噴出的火花。在易燃易爆危險區域,機動車輛排氣口噴出的火花,往往釀成火災或爆炸事故。
(二)思想意識和管理上的原因
1、一些領導對防火安全工作不夠重視,缺乏必要的防火安全措施,執行制度不嚴格、不到位、不堅決。
2、缺乏經常性的安全教育和定期安全檢查工作機制。
3、操作者的安全生產責任心不強,或違章作業、或缺乏安全防火知識。
4、設計和工藝不符合防火、防爆的規范要求等。
四、火災爆炸的危害
(一)火災對人的危害
1、火災產生的高溫及火焰,不僅會燒傷人的皮膚或更深層的細胞組織,重者則導致人的死亡。
2、在氧氣不足的情況下,導致不完全的燃燒;由其產生的濃煙和一氧化碳,能導致人的窒息和中毒死亡。
(二)爆炸的危害
爆炸產生的沖擊波、震盪波、沖擊碎片等,常會以二次事故的特性,給受災地造成較大范圍的人、財、物的損失及危害。
五、火場中常見的有毒物質
火場中常見的有毒物質主要有以下七種:一是不完全燃燒生產的一氧化碳;二是工業用的部分氣體(如,煤氣、天然氣等);三是瀝青、油漆、塑料、化纖、毛織品及其他化學物質燃燒產物;四是油脂、乾性油、植物油等分解產物;五是氟、氯、溴、碘等鹵化物蒸氣;六是醇、醛、醚、苯、汽油、二硫化碳等液體蒸氣;七是含毒物質受熱或燃燒分解出的有毒毛體或蒸氣。如,硫化氫、氯氣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