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如何提升保密教育培訓的實效性
淺談如何提高保密宣傳教育的有效性
保密宣傳教育一刻也不能放鬆,必須結合實際,採取切實、可行、科學、有效的方法開展保密宣傳教育,既要全面覆蓋,又要突出重點,還要強化信念教育,豐富宣傳內容、靈活宣傳方法,讓保密宣傳教育發揮它的引導、規范、推進和激勵作用,提高它的有效性。
一、全面覆蓋,突出重點。
(一)覆蓋全體員工的保密宣傳教育工作
保密宣傳教育是以保守國家秘密為直接目的,對全體公民及各機關、單位(尤其是國家機關、要害部門)的工作人員進行的關於保守國家秘密的思想政治教育和業務知識的傳播工作。
對軍工企業來說,開展全員保密宣傳教育是適應當前形勢的需要,是維護國家安全、保障科研生產順利進行的需要,是提高企業員工保密意識、築牢保密思想防線的需要。
(二)突出領導幹部的保密宣傳教育
領導幹部既是保密宣傳教育工作的重點,也是難點。因為保密宣傳教育這一管理行為不屬於嚴格的法律意義上分類的行政行為。領導幹部是重要的涉密群體,知密多,涉密深,有權力,一旦泄密,後果嚴重。根據「突出重點」的保密工作方針,切實抓好領導幹部的保密宣傳教育意義重大。
要提高對領導幹部保密宣傳教育有效性,除了請專家講課,或送領導幹部出去培訓,接受高水平的教育,提高思想認識外,單位保密工作部門要高度重視領導幹部的保密教育培訓,必須用心對待每年針對領導幹部的教育培訓,不管出現什麼情況,要想盡各種辦將每次教育培訓落到實處,領導幹部忙,就採取「送」的方式(送保密工作指示、標准、文件、雜志、通報、答卷),領導幹部在開會,就多等一會兒,領導幹部出差了,就關注回來的時間,實在緊急,就打個電話或發個簡訊提醒,總之,對領導幹部的保密教育培訓不能不了了之,一定要落實到位。不讓保密教育在高層留空白,留隱患。
領導幹部積極參加保密教育培訓,提高了保密意識,重視了保密工作,做到立身為旗做表率,以身作則嚴要求,就能起到上行下效的作用,就能讓員工對保密工作產生敬畏之心,就能有效地推動保密工作的開展,
(三)突出涉密人員的保密宣傳教育
涉密人員,是指在日常工作中產生、經管或者經常接觸、知悉國家秘密事項崗位工作的人員,涉密人員既是國家秘密的接觸者,又是國家秘密的保護者。國家秘密能否得到有效保護,關鍵在於涉密人員能否自覺遵守保密法律法規,切實履行保密責任和義務。根據「積極防範」的保密工作方針,加強對涉密人員的保密宣傳教育工作,對於確保國家秘密安全同樣意義重大。
突出涉密人員的保密宣傳教育。就是要做好涉密人員的上崗、在崗和離崗教育。
1.上崗教育
新上崗人員是單位的新生力量,剛從大學畢業,對未來充滿希望,對工作充滿激情,思想單純,願意接受教育,提高他們的保密意識,最有效的方法就是接受教育培訓,開展閉卷考試。嚴格的考試會給新上崗人員留下深刻的印象,是一個良好開端。有了良好的開端,在以後的工作中,就能自覺遵守保密規定,按章辦事,養成良好的保密行為習慣,一年又一年,一代又一代,必定會造成好的局面。
2.在崗教育
在崗教育,重點在於交給涉密人員保密常識、保密技能,達到知保密、懂保密、會保密、善保密的效果,具備防竊密,防策反,防陷阱的技能,有堅定的信念,能自覺履行保密責任和義務。教育培訓的方式很多,比如,可採取電子答卷與紙質答卷相結合,開卷與閉卷考試相結合,請專家培訓和自己培訓相結合,學習先進經驗與自我創新相結合等,完成好規定動作,策劃好自選動作相結合。所有的教育培訓必須切實可行,不能過多佔用涉密人員的工作時間,不能流於形式,要真正落到實處,要有嚴格的制度規定和考核標准,要結合實際,找准宣傳教育的好時機,才能達到宣傳教育的目的,做到事半功倍。
3.離崗教育
雖然離崗人員在在崗期間已接受過保密教育培訓,但在離崗前還是不能放鬆保密教育,依然要提醒他們嚴格遵守保密紀律,離崗後同樣要保持清醒的頭腦,不該說的秘密不說,違反保密法規的事堅決不做,盡到一個涉密人員應盡的義務,時刻牢記「國家利益高於一切,保密責任重於泰山」的核心價值觀,保密高壓線在任何時候都不能觸碰。
(四)突出「兩類」管理人員的保密宣傳教育
第一類是涉密信息系統「三大員」:系統管理員、安全保密員、安全審計管理員、;第二類是涉密載體管理口和涉密信息輸入輸出口管理人員。
「常敲警鍾頭腦清」,這是謝覺哉老人的一句話。對這兩類人員的管理,必須常敲警鍾。尤其是信息系統「三大員」管理者,他們年輕,防範意識薄弱,容易麻痹大意,對保密工作重要性認識不夠,需要加強教育,提高他們對保密工作重要性的認識,這是任何一個涉密單位都必須正視的問題。
二、強化理想信念教育
人的腦子,人的思想,是會變的,如果我們的腦子被敵對勢力搞亂,我們就會不知不覺改變自己的價值觀念,思想陣地出了問題,後果會不堪設想。
因此,我們要堅守思想陣地,強化理想信念教育,提高思想認識,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決不讓思想陣地出問題,讓敵對勢力永遠失望。讓堅定的理想信念成為全體員工為實現保護國家秘密的目標提本文由論文聯盟http://www.LWlm.COM收集整理供不竭的精神動力。
三、豐富宣傳內容,靈活宣傳方法
(一)豐富宣傳教育內容,確保有效性
保密宣傳教育的內容隨著保密工作任務的確定而確定。因為,保密與竊密斗爭的形勢總是不斷發生變化,保密工作所涉及的各個業務工作領域的情況也在不斷發生變化,黨和國家的保密工作政策、法律也在不斷調整,每一時期的保密宣傳教育的內容是在變化的。
2. 保密教育培訓每年至少開展多少次
看你們的人員流動性和保密要求高不高,流動大的話頻度就高一些,不怎麼流動的話,一年1到2次就可以了。
3. 保密師的保密師認證培訓課程
保密宣教與政策法規
1、開場前保密宣傳畫欣賞
2、當前的保密形勢
3、保密基礎知識
4、保密的重要性
4、保密管理制度法規
5、當前的竊密手段
6、工作中的泄密隱患
7、保密宣教片片段
8、現代竊密技術演示
9、保密監控管理
10、保密技術防護措施
11、國家保密法
12、軍事保密法
13、我國商業秘密保護相關的法律法規
14、外國商業秘密保護法律法規
15、經典商業秘密案例分析
16、商業秘密的法律保護與維權
保密管理與竊密技術
1、保密系統建立
2、保密規章制度
3、保密宣傳教育
4、定密與密級劃分
5、泄密危機預警機制
6、競爭情報與保密管理
7、中國的OPSEC保密模式
8、保密管理成功案例
9、竊密手段基礎知識
10、無線竊聽無線偷拍
11、有線竊聽有線偷拍
12、隱蔽密拍密錄
13、有線通訊攔截竊聽
14、無線通訊攔截監聽
15、內網網路攔截監聽
16、無線網路攔截監聽
17、辦公設泄備密隱患及偽裝竊密
18、對計算機數據文件竊密
19、高科技盜竊竊密
評估檢測與防護技術
1、保密體系評估檢查
2、保密意識評估
3、涉密計算機泄密檢查
4、數據安全評估檢測
5、內網安全評估檢查
6、網路防護評估檢查
7、通訊與現代辦公設備技術
8、保密檢測工具與使用方
9、無線有線竊密檢測技術
10、保密防護措施評估檢查
11、通訊保密防護技術
12、內網安全防護
13、外網安全防護
14、計算機保密防護
15、辦公設保密防護
16、會議保密防護
17、業務往來數據安全防護
18、涉密載體防護與銷毀
19、未來竊聽與防竊聽的較量
4. 參加保密培訓後,辦的保密證有什麼作用啊
沒有關系。但至少證明你已經接受過專業培訓並且通過考核。
5. 保密宣傳教育的基本知識
1.什麼是保密法?
答:人們在涉及國家秘密活動中所發生的各種社會關系都稱為保密關系。保密法就是調整保密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稱。
2.《保密法》《保密法實施辦法》分別於何時頒布和實施?
答:《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以下簡稱《保密法》)於1988年9月5日經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次會議審議通過,自1989年5月1日起施行。《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實施辦法》(以下簡稱《保密法實施辦法》)於1990年4月25日經國務院批准發布,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3.《保密法》的作用是什麼?
答:《保密法》的作用有三點:
(1)是保障國家秘密安全的法律武器;
(2)是根據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需要對保密工作進行的重大改革;
(3)是健全和完善我國保密法規體系的根本依據。
4.《保密法》的頒布實施有什麼意義和作用?
答:《保密法》是建國以來我國第一部比較完備的、與形勢相適應的管理保守國家秘密工作的法律,它的頒布實施,對於調整和加強新時期的保密工作有著極為重要的意義和作用。第一,《保密法》是保護國家秘密,維護國家的安全和利益,打擊泄露、竊取國家秘密犯罪行為的法律武器。它的頒布實施,為我們准確地打擊泄露國家秘密和為境外的機構、組織、人員竊取、刺探、收買、非法提供國家秘密的犯罪活動提供了法律依據。第二,《保密法》是各機關、單位和全體公民保守國家秘密的行為准則。《保密法》的制定頒布、學習宣傳和貫徹實施,有助於全體公民,特別是國家工作人員逐步增強保密責任感,增強敵情觀念、保密觀念、紀律觀念、法制觀念,從而逐步形成自覺保守國家秘密的良好社會風尚。第三,《保密法》是建設我國保密法規體系的基礎,它從根本上規定了我國保密法制建設的方針、原則和重要措施。第四,《保密法》是深化我國保密工作改革,加強保密工作管理的法律准繩,是指導我國保密工作深化改革的指南。《保密法》對國家和地方各級政府、中央政府的各個主管部門保密工作機構的設置及職權,都作了原則規定,這對健全保密管理體制,加強保密工作有著重大意義,使全國保密工作納入了依法管理的軌道。
5.制定《保密法》的宗旨是什麼?
答:制定《保密法》的宗旨是:為了保守國家秘密,維護國家的安全和利益,保障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建設事業的順利進行。
6.保守國家秘密的工作方針是什麼?其主要含義是什麼?
答:《保密法》第四條規定:保守國家秘密的工作,實行積極防範、突出重點、既確保國家秘密又便利各項工作的方針。
「積極防範」,就是要我們把保密工作的立足點和著力點放在預防上,未雨綢繆,防範於未然。落實到具體工作上就是:一要加強保密宣傳教育工作,增強全體公民首先是國家工作人員的保密法制觀念,提高保守國家秘密的自覺性;二要建立健全並嚴格執行保密法規和保密制度;三要積極開發和利用先進的保密技術,運用先進的科技手段防範泄密和竊密;四要建立健全監督檢查機制,加強保密監督檢查;五要加強對新情況新問題的調查研究。
「突出重點」,就是在保密工作中,在全面貫徹《保密法》的基礎上,要在密級、部位和人員等方面區別情況,確保核心秘密和掌握國家秘密的重點單位和要害部門(部位)人員不出問題。
「既確保國家秘密又便利各項工作」,就是要求我們要正確處理保密與各項業務工作的關系,做到保密與業務工作兩不誤。
7.保密工作領導責任制的主要內容是什麼?
答:領導幹部保密責任制的內容主要是落實「誰主管,誰負責;領導幹部業務工作管到哪一級,保密工作就管到哪一級;保密工作同業務工作要同計劃、同布置、同檢查、同落實、同總結」。
8.什麼是保密教育?
答:保密教育是指以保守國家秘密為直接目的,以全體公民特別是國家機關、要害部門的工作人員為對象所開展的關於保守國家秘密的思想政治教育和業務知識的傳播工作。它是黨和國家宣傳教育工作的一個組成部分,是整個保密工作的思想基礎和重要環節。
9.什麼是國家秘密?有哪些特徵?
答:國家秘密是關系國家的安全依照法定程序確定,在一定時間內只限一定范圍的人員知悉的事項。國家秘密具有三個特徵:一是本質特徵。即國家秘密必須同國家的安全和利益密切相關。二是程序特徵。即國家秘密必須依照國家的法律、法規所規定的程序確定。三是時空特徵。即國家秘密必須而且能夠在一定時間內限定一定范圍的人員知悉。
10.國家秘密的密級如何劃分?
答:劃分密級的依據是這項國家秘密一旦泄露,能或可能給國家的安全和利益造成危害的程度。危害的程度不同,密級也不同。造成的危害越嚴重,密級就越高。《保密法》把國家秘密的密級分為絕密、機密、秘密三個等級。
(1)「絕密」是最重要的國家秘密,泄露會使國家的安全和利益遭受特別嚴重的損害;
(2)「機密」是重要的國家秘密,泄露會使國家的安全和利益遭受嚴重的損害;
(3)「秘密」是一般的國家秘密,泄露會使國家的安全和利益遭受損害。
11.什麼是工作秘密?
答:是指各級機關單位在其公務活動和內部管理中產生的不屬於國家秘密而又不宜對外公開的事項。
12.什麼是商業秘密?
答:不為公眾所知悉,能為權利人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並經權利人採取保密措施的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
13.什麼是科學技術保密?
答:科學技術秘密是國家秘密的組成部分,是指科學技術中的關系國家的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確定,在一定時間內只限一定范圍人員知悉的科學技術成果和關鍵性技術。科技成果包括科學理論成果、應用技術成果、軟科學成果三大類。關鍵性技術包括階段性的科技成果、技術訣竅和傳統工藝。
14.什麼是軍事秘密?
答:軍事秘密,是指涉及軍事方面的國家秘密。軍事秘密是國家秘密的重要組成部分。軍事秘密的范圍及其密級由中央軍委具體規定。
15.什麼是涉密人員?
答:涉密人員是指工作性質與國家秘密有涉及的工作人員,包括醞釀、製造、保管、傳遞、使用、銷毀等環節因工作需要而接觸國家秘密的所有人員。
16.什麼是秘密情報?
答:根據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的司法解釋,「情報應當屬於關系國家安全和利益,尚未公開或不應該公開的我國政治、經濟、軍事、科技等方面的秘密信息。」
17.國家秘密的基本范圍包括哪些方面?
答:(1)國家事務的重大決策中的秘密事項;
(2)國防建設和武裝力量活動中的秘密事項;
(3)外交和外事活動中的秘密事項以及對外承擔保密義務的事項;
(4)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的秘密事項;
(5)科學技術中的秘密事項;
(6)維護國家安全活動和追查刑事犯罪中的秘密事項;
(7)其他經國家保密工作部門確定應當保守的國家秘密事項。
18.某一事項泄露後造成哪些後果之一的,應當列入國家秘密及其密級的具體范圍?
答:(1)危害國家政權的鞏固和防禦能力;
(2)影響國家統一、民族團結和社會安定;
(3)損害國家在對外活動中的政治、經濟利益;
(4)影響國家領導人、外國要員的安全;
(5)妨害國家重要的安全保衛工作;
(6)使保護國家秘密的措施的可靠性降低或者失效;
(7)削弱國家的經濟、科技實力;
(8)使國家機關依法行使職權失去保障。
19.為什麼要劃分國家秘密的級別?
答:確定國家秘密的等級,是為了使屬於保密范圍內的每一具體事項成為國家有關法規所認可和保護的國家秘密,以便有關單位和人員根據各項國家秘密的密級不同,而採取寬嚴程度不同的保密措施,最大限度地保障國家安全和利益不受損害。
20.當前泄露國家秘密的渠道主要有哪些?
答:(1)對外交往與合作中的泄密;
(2)新聞宣傳和出版方面的泄密;
(3)通訊和辦公自動化方面的泄密;
(4)信息咨詢服務方面的泄密;
(5)人員流動造成的泄密;
(6)少數人受私利驅動,非法提供或出賣國家機密;
(7)計算機互聯網泄密。
21.國家秘密及其密級的具體范圍由哪一級機關確定?
答:國家秘密及其密級的具體范圍,簡稱保密范圍。根據《保密法》規定,國家秘密及其密級的具體范圍,由國家保密工作部門分別會同外交、公安、國家安全和其他中央有關機關規定。國防方面的國家秘密及其密級的具體范圍,由中央軍事委員會規定。
22.何謂在一定時間內只限一定范圍人員知悉的事項?
答:任何秘密事項都是在一定時間內限制一定范圍的人員知悉的事項。所謂保守國家秘密,實質上就是對國家秘密在保密時間和接觸范圍上的控制,擅自公開或擅自擴大接觸范圍就是泄密。
23.如何確定國家秘密事項的保密期限?
答:根據《國家秘密保密期限的規定》,各機關、單位在依照國家秘密及其密級具體范圍的規定確定國家秘密事項的密級時,應當同時確定保密期限。國家秘密的保密期限,除有特殊規定外,絕密級事項不超過三十年,機密級事項不超過二十年,秘密級事項不超過十年。保密期限在一年及一年以上的,以年計;保密期限在一年以內的,以月計。
24.對是否屬於國家秘密和屬於何種密級不明確的事項,如何確定其密級和保密期限?
答:對是否屬於國家秘密和屬於何種密級不明確的事項,產生該事項的機關、單位應及時擬定密級和保密期限,並在十日內依照下列規定申請確定:
(1)屬於主管業務方面的事項,應報有權確定該事項密級的上級主管業務部門確定;
(2)屬於其他方面的事項,經同級政府保密工作部門審核後,擬定為絕密級的,須報國家保密工作部門確定;擬定為機密極的,由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或者其上級的保密工作部門確定;擬定為秘密級的,由省、自治區政府所在地的市和國務院批準的較大的市或者其上級的保密工作部門確定。
25.什麼是解密?國家秘密的解密條件是什麼?
答:解密是指依照《保密法》的有關規定,通過一定的形式或履行一定的手續,解除某項國家秘密的密級,使其不再受到保密法律法規及保密管理措施限制的過程。《保密法》第十五條規定:對保密期限內的國家秘密事項,根據情況變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及時解密:
(1)該事項公開後無損於國家的安全和利益的;
(2)從全局衡量公開後對國家有利的。
26.什麼是自行解密?
答:國家秘密超過保密期限或已經被合法公開,稱自行解密。
27.國家秘密事項在什麼情況下解密?
答:國家秘密事項在下列三種情況下解密:
(1)保密期限屆滿即自行解密,不需履行解密手續。
(2)經主管機關、單位正式公布被合法公開後,即視為解密。
(3)在保密期限內,由於情況變化,不需繼續保密的,原確定密級的機關、單位或其上級機關可以決定解密。解密後,要通知有關機關、單位。
28.屬於國家秘密的載體丟失或下落不明時,應當如何定性處理?
答:屬於國家秘密的文件、資料或其他物品下落不明的,自發現之日起,絕密級十日內,機密級、秘密級六十日內查無下落的,應當按泄密事件處理。
29.國家秘密載體有哪些種類?
答:一是以文字、圖形、符號記錄國家秘密信息的紙介質;二是以磁性物質記錄國家秘密信息的磁介質;三是以電、光信號記錄傳輸國家秘密信息的介質;四是含有國家秘密信息的設備、儀器、產品等載體。
30.對國家秘密文件、資料和其他物品,必須採取哪些保密措施?
答:(1)非經原確定密級的機關,單位或其上級機關批准,不得復制和摘抄;
(2)收發,傳遞和外出攜帶,由指定人員擔任,並採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3)在設備完善的保險裝置中保存。
31.確定國家秘密的普通程序是什麼?
答:《保密法》規定:「各機關、單位對所產生的國家秘密事項,應當依照保密范圍的規定及時確定密級,最遲不得超過十日」。這是對定密工作最基本的規定。定密程序的普通程序是指產生國家秘密信息的機關、單位確定國家秘密及其密級時所適用的程序。普通程序是:
(1)承辦人按照保密范圍的規定提出擬定密級意見;
(2)定密員審核;
(3)主管領導批准;
(4)做出文字記載;
(5)確定知悉范圍。
32.如何做出國家秘密標志?
答:國家秘密一經產生,就應當按照規定在載體上做出標志。國家秘密的標志由三部分組成:
(1)國家秘密的密級(「絕密」、「機密」、「秘密」),
(2)國家秘密的標識「★」,
(3)保密期限(年、月,特殊情況也可以是長期)。具體標志的形式為:從左到右:密級+標識★+保密期限。比如:「絕密★長期」的標志,表明該載體屬於絕密級國家秘密,保密期限是長期;「機密★10年」表示該件為機密級,保密期限為十年;「秘密★6個月」表示該件為秘密級,保密期限為六個月;「機密★」不標明保密期限的,即按基本保密期限秘密級10年,機密級20年,絕密級30年認定。
對不能標明或無法標明密級和保密期限的,如口頭信息、還未形成的文件,以及一些設備、物品等。遇到這種情況,產生國家秘密的機關、單位應該以一定的形式將其密級、保密期限通知接觸范圍內的機關單位和人員。
33.什麼是國家秘密合法公開?
答:國家秘密被合法公開,是具有特定含義的,一般有以下幾種情況:
(1)各級機關及其他組織依照國家法律規定的許可權,在公報中正式對外公布的解密信息;
(2)國家各級統計部門,或有關部門受本級政府委託對外正式公布的解密信息;
(3)由國家授權新聞單位對外發布的新聞公告中公布的解密信息;
(4)黨和國家領導人或者其他部門的負責人、新聞發言人授權依法公開發表得談話、文告中公布得解密信息。
34.幹部檔案是否都屬於國家秘密?
答:一般情況,幹部得檔案不屬於國家秘密,但也無必要公開。檔案的內容能否讓他人知悉,應該按人事檔案管理規定辦理。個別人員的檔案內容涉及國家秘密,需要定密,如從事過秘密情報工作人員的檔案、黨和國家領導人的檔案、中央和國務院管理的幹部檔案(不宜公開的部分)則為國家秘密。
35.為什麼說保守國家秘密是每個公民的義務?
答:保守國家秘密是每個公民的義務,這在我國的根本大法《憲法》和《保密法》中有明確規定。《憲法》第五十三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必須遵守憲法和法律,保守國家秘密……」《憲法》第五十四條還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維護祖國的安全、榮譽和利益的義務,不得有損害祖國的安全、榮譽和利益的行為。」《保密法》第三條規定:「一切國家機關、武裝力量、政黨、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公民都有保守國家秘密的義務。」這就是說,凡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公民,根據我國《憲法》和法律的規定,在享有公民的權利的同時,必須承擔公民的義務。保守國家秘密,關繫到國家的安全和利益,關繫到社會的穩定,關繫到改革開放和經濟建設的順利進行。因此,保守國家秘密是每個公民應盡的義務。
36.依法應當保守國家秘密的主體有哪些?
答:一切國家機關、武裝力量、政黨、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公民都有保守國家秘密的義務。
37.摘錄、引用國家秘密內容形成的秘密載體,應當如何標志和管理?
答:摘錄、引用國家秘密內容形成的秘密載體,應當按其中的最高密級和最長保密期限標志和管理。
38.書面形式的密件的密級和保密期限的標志應當採取哪兩種形式?
答:一是在封面(或首頁)的左上角標明密級和保密期限,二是在地圖、圖紙的標題之後或下方標明密級和保密期限。
39.對各級領導幹部的保密基本要求是什麼?
答:(1)不泄露自己知悉的黨和國家秘密;
(2)不在無保密保障的場所閱辦秘密文件、資料;
(3)不使用無保密保障的電信通信傳輸黨和國家的秘密;
(4)不在家屬、親友、熟人和其他無關人員面前談論黨和國家秘密;
(5)不在私人通信及公開發表的文章、著述中涉及黨和國家秘密;
(6)不在社交活動中攜帶秘密文件、資料,因工作需要確需攜帶的,應由本人或指定專人嚴格保管;
(7)不在出國訪問、考察等外事活動中攜帶秘密文件、資料,因工作需要確需攜帶的,應採取嚴密的防範措施;
(8)不在接受記者采訪中談論涉及黨和國家秘密,經批準的除外;
(9)不將閱辦完畢的文件、資料私自留存而不及時按規定清退、歸檔;
(10)不擅自復制或銷毀秘密文件、資料。
40.打擊泄密犯罪的重點是什麼?
答:我內部人員為境外機構、組織、人員竊取、刺探、收買、非法提供國家秘密的犯罪分子。
41.造成泄露國家秘密的原因主要有哪些?
答:造成泄漏國家秘密的主要的原因有以下幾方面:
(1)有法不依,有章不循,思想麻痹,保密觀念淡薄;
(2)缺乏保密常識,過失泄密;
(3)保密管理措施不嚴,存在泄密隱患;
(4)保密防範和保密檢查技術落後;
(5)對泄密查處不力。
42.防止泄露國家秘密的主要措施有哪些?
答:(1)抓涉密人員的審查。對進入涉密崗位的工作人員,要嚴格把關,按照要求對人員進行嚴格審查,並且要經常進行教育和考察;
(2)抓保密教育。保密教育要突出重點,在廣泛開展保密宣傳教育的基礎上,重點抓好涉密人員的保密教育;
(3)抓監督管理。加強對承辦、使用、管理國家秘密的涉密人員的監督和管理,明確保密權利和義務,使涉密人員在從事涉及國家秘密的活動中嚴格遵守保密法規,規范辦事,防止泄密問題發生;
(4)抓違紀處理。對違反保密規定造成泄密的人員,必須依紀依法嚴肅處理。嚴肅查處泄密事件及其責任人,可以教育本人和警示他人,這同樣是防止泄露國家秘密的一項重要措施。
43.保密檢查的形式和方法主要有哪些?
答:專項、突出性、預知性、書面形式、技術性。
44.保密工作部門的業務工作主要有哪些方面?
答:一是宣傳教育工作;二是法制建設工作;三是行政管理工作;四是泄密事件查處工作;五是技術管理工作;六是政策研究和理論建設工作。
45.哪些部門(單位)應當確定為保密要害部位?
答:一是業務工作中經常產生或者涉及機密級以上國家秘密;二是專門從事製作、傳遞和經管國家秘密文件、資料、檔案的部門(部位);三是專門管理傳遞、儲存、處理國家秘密的設備(計算機、傳真機、密碼機)等;四是負責生產、存放、保管、運輸屬於國家秘密產品的部門(部位)。
46.各機關、單位專兼職保密檢查員的職責是什麼?
答:(1)貫徹執行黨和國家關於保密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指示和決定;
(2)依據國家保密法規,制定本機關、單位保密工作實施辦法和規章制度,經批准後具體組織實施、督查落實;
(3)依法對本機關、單位產生的國家秘密文件、資料和其他物品密級的確定、變更和解密進行初審和送審;
(4)具體組織本機關、單位主管業務方面對外合作、交流和宣傳等方面涉密事項的保密審查,對涉及其他機關、單位的秘密事項,要主動做好協調和配合工作;
(5)負責對本機關、單位國家秘密文件、資料和其他物品的產生、使用、傳遞、復制、存檔和銷毀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發現問題及時糾正;
(6)負責追查本機關、單位的泄密事件,並向上級保密工作部門報告。對重大泄密事件要及時採取措施,對造成泄密的責任人有權提出處理意見;
(7)組織開展保密宣傳教育和機關、單位及其下屬單位的保密幹部業務培訓,並具體承辦保密業務資料、書刊、音像製品的征訂工作;
(8)組織、協調並會同有關部門落實本機關、單位通信和辦公自動化方面的保密工作,推廣應用保密技術設備,加強要害部位技術的防範;
(9)承辦本機關、單位的保密會議;草擬保密工作計劃、總結、請示;定期向上級報告工作情況,重要問題及時請示匯報;
(10)開展調查研究,總結交流經驗,對本機關、單位保密工作的先進集體與個人的評選有權提出建議;
(11)完成上級領導交辦的其他保密工作事項。
47.出國人員使用外國通信設備,應注意什麼?
答:出國人員使用外國通信設備與我國內或我駐外機構通信聯系時,不得涉及國家秘密。
48.公民舉報材料是否屬於國家秘密?
要視具體情況而定,有些屬於國家秘密,有些則不屬於國家秘密。如檢舉的內容涉及國家秘密或檢舉、控告黨和國家領導人或省、部級黨政領導班子中的違法問題,或省、部級黨政領導幹部或市(地)級黨政領導班子中的重大問題,或地(市)級黨政領導幹部或縣級黨政領導班子中的重要問題可確定為國家秘密。以上舉報材料一旦泄露,將會嚴重妨礙對這類重大違紀、違法案件的查處,甚至有可能導致違紀、違法者逃亡、行凶、自殺、串供、毀證、匿臟或威脅舉報人人身安全等嚴重後果。
49.專利和保密的區別是什麼?
答:(1)專利是公開的。申請專利時要在申請書上詳細寫明技術內容,提供專利審查員審查。當專利被批准後,要在專利公告上發表,詳細登出技術內容。所以說專利最大的特點是公開的,這是與保密最根本的區別;
(2)法律保護角度不同。專利法保護的是發明人的知識產權,是對私權的保護,而法律保護的國家秘密,是一種公共權利。無論是侵犯知識產權還是侵害國家保密制度,都要受到法律的制裁。這是法律對二者的保護角度不同;
(3)專利項目易於交流、推廣應用。專利法規定,被批準的專利,在一定的時期內,本人(或本單位)不應用,要採取強制手段,推廣應用於生產,實行強行實施。而科技保密項目在保密期限內不能強制推廣,需要推廣擴大知悉范圍時,必須經過法定程序批准後才能擴大知悉范圍,而不能隨便擴大推廣應用范圍。
50.涉及國家安全或者重大經濟利益需要保密的發明創造,如何提出專利申請?
答:對涉及國家安全或者重大經濟利益需要保密的發明創造,須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的規定申請保密專利,不得向外國或者境外其他地區提出專利申請。
6. 涉密人員上崗證哪裡培訓
各市州測繪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門,省內各測繪資質單位、有關涉密測繪成果保管和使專用單位:
為落實測屬繪成果核心涉密人員管理制度,根據國家測繪地理信息局有關要求,西南測繪職工培訓中心受四川省測繪地理信息局委託,擬計劃於11月舉辦測繪成果核心涉密人員崗位培訓班,先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培訓內容
國家保密工作面臨的形勢和國家保密法規與政策;涉密測繪果保密管理政策與法規及具體要求等。
二、參加培訓人員
各測繪成果保管單位、涉密成果使用單位、測繪資質單位中負責統一保管涉密測繪成果、負責管理涉密測繪成果資料庫、涉密計算機及涉密信息系統的管理人員等核心涉密人員。參加過崗位培訓的單位,可視情況派員參加。
三、培訓考試與頒發證書
培訓結束後組織統一考試,成績合格者頒發《涉密測繪成果管理人員崗位培訓證書》,有效期5年。崗位培訓證書將作為單位申請領用涉密基礎測繪成果、考核、以及申請辦理測繪資質等基本材料。
你說的這個都是政府機構或相關單位才有權利培訓的!希望能你能參考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