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關於社保的知識,謝謝各位.
所謂社會保險(assurance social●social assurance●social insurance),就是以國家為主體,對有工資收入的勞動者在暫時或者永久喪失勞動能力,或雖有能力而無工作亦即喪失生活來源的情況下,通過立法手段,運用社會力量給這些勞動者以一定程度的收入損失補償,使之能繼續達到基本生活水平,從而保證勞動力再生產和擴大再生產的正常運行,保證國內社會安定的一種制度。
中國的社會保險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等五種保險,現在還有針對9億農民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正處在試點之中,這些都是國家的一種福利政策,不以營利為目的的。
我國勞動法勞動者在下列情形下,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
(一)退休;
(二)患病、負傷;
(三)因工傷殘或者患職業病;
(四)失業;
(五)生育。
享受養勞保險待遇的條件
在我國勞動者享受養老保險的條件因勞動者退出勞動領域的原因分為退休、離休和退職而有所不同。
1、 因退休而享受養老保險待遇的條件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1999年3月9日發布了《關於制止和糾正違反國家規定辦理企業職工提前退休有關問題的通知》(勞社部發〔1999〕8號),通知指出:國家法定的企業職工退休年齡是男年滿60周歲,女工人年滿50周歲,女幹部年滿55周歲。從事井下、高溫、高空、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其他有害身體健康工作的,退休年齡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因病或非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退休年齡為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5周歲。
據《國務院關於深化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通知》(附件一)的有關規定,職工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凡個人交費滿15年的,可以享受養老金待遇,按月領取養老金。
2、 因離休而享受養老保險待遇的條件
凡具有下列情況之一,並且達到法定離休條件均可享受離休養老保險待遇:
(1)1949年9月30日以前參加中國共產黨領導的革命軍隊;
(2)1949年9月30日以前在解放區參加革命工作並脫產享受供給制和包干制待遇;
(3)1949年9月30日以前在敵占區從事革命工作;
(4)1948年底以前在解放區參加革命工作,並享受當地人民政府制定的薪金制待遇;
上述老幹部男60歲,女55歲,可以離休,享受離休養老保險待遇。
3、 因退職而享受養老保險待遇的條件
費因工傷而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且不符合退休年齡條件或工齡條件或其它退休條件的,應當退職,享受養老保險待遇。
醫療保險的含義及條件
醫療保險就是當人們生病或受到傷害後,由國家或社會給予的一種物質幫助,即提供醫療服務或經濟補償的一種社會保障制度。
國務院於1998年12月下發了《國務院關於建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決定》(國發[1998]44號),部署全國范圍內全面推進職工醫療保險制度改革工作,要求1999年內全國基本建立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根據該決定的規定,在我國享受醫療保險待遇的條件除應屬於基本醫療保險覆蓋范圍內的企業及其職工外,該企業及其職工還應按規定繳納了醫療保險費。
《國務院關於建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決定》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覆蓋范圍為:城鎮所有用人單位,包括企業(國有企業、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私營企業等)、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及其職工。鄉鎮企業及其職工、城鎮的題經濟組織業主及其從業人員是否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決定。
醫療保險費由用人單位和個人共同繳納。《國務院關於建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決定》,明確規定用人單位繳費率控制在職工工資總額的6%左右,職工繳費率一般為本人工資收入的2%。退休人員參加基本醫療保險,個人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對退休人員個人帳戶的計入金額和個人負擔醫療費的比例給予適當照顧。
失業保險概述
失業保險是指國家通過立法強制實行的,由社會集中建立基金,對因失業而暫時中斷生活來源的勞動者提供物質幫助的制度。它是社會保障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社會保險的主要項目之一。(社會保障體系包括社會保險、社會救濟、社會福利、社會優撫安置和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業等方面,其中社會保險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五個項目。)
失業保險具有如下幾個主 要特點:一是普遍性。它主要是為了保障有工資收入的勞動者失業後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其覆蓋范圍包括勞動力隊伍中的大部分成員。因此,在確定適用范圍時,參保單位應不分部門和行業,不分所有制性質,其職工應不分用工形式,不分家居城鎮、農村,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後,只要本人符合條件,都有享受失業保險待遇的權利。分析我國失業保險適用范圍的變化情況,呈逐步擴大的趨勢,從國營企業的四種人到國有企業的七類九種人和企業化管理的事業單位職工,再到《失業保險條例》規定的城鎮所有企業事業單位及其職工,充分體現了普遍性原則。二是強制性。它是通過國家制定法律、法規來強制實施的。按照規定,在失業保險制度覆蓋范圍內的單位及其職工必須參加失業保險並履行繳費義務。根據有關規定,不履行繳費義務的單位和個人都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三是互濟性。失業保險基金主要來源於社會籌集,由單位、個人和國家三方共同負擔,繳費比例、繳費方式相對穩定,籌集的失業保險費,不分來源渠道,不分繳費單位的性質,全部並入失業保險基金,在統籌地區內統一調度使用以發揮互濟功能。
《失業保險條例》所指失業人員只限定為,在法定勞動年齡內有勞動能力的就業轉失業的人員。根據有關規定,我國目前的法定勞動年齡是16-60歲,體育、文藝和特種工藝單位按照國家規定履行審批程序後可以招用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對企業中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0周歲的職工和機關事業單位中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5周歲的職工實行退休制度,對從事有毒、有害工作和符合條件的患病、因工緻殘職工可以降低退休年齡。所謂有勞動能力,是指失業人員具有從事正常社會勞動的行為能力。在法定勞動年齡內的人員,若不具備相應的勞動能力,也不能視為失業人員,如精神病人、完全傷殘不能從事任何社會性勞動的人員等。目前無工作並以某種方式尋找工作,是指失業人員有工作要求,但受客觀因素的制約尚未實現就業。對那些目前雖無工作,但沒有工作要求的人不能視為失業人員。這部分人自願放棄就業權利,已經退出了勞動力的隊伍,不屬於勞動力,也就不存在失業問題。
造成失業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具體到不同國家或一個國家的不同時期,其主導因素並不完全相同。國際上一般將失業原因分為如下幾類:摩擦性失業,由於求職的勞動者與需要提供的崗位之間存在著時間上的差異而導致的失業,如新生勞動力找不到工作,工人想轉換工作崗位時出現的工作中斷等;季節性失業,由於某些行業生產條件或產品受氣候條件、社會風俗或購買習慣的影響,使生產對勞動力的需求出現季節性變化而導致的失業;技術性失業,由於使用新機器設備和材料,採用新的生產工藝和新的生產管理方式,出現社會局部勞動力過剩而導致的失業;結構性失業,由於經濟、產業結構變化以及生產形式、規模的變化,促使勞動力結構進行相應調整而導致的失業;周期性失業,市場經濟國家由於經濟的周期性萎縮而導致的失業。
從我國目前的情況分析,造成失業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一是勞動力供大於求。我國是世界第一人口大國,1998年底,人口總數達12.5億人,其中經濟活動人口就達7.1億。特別是八十年代以來,我國進入勞動年齡人口的高峰期,勞動年齡人口占總人口的比重明顯上升,十年間上升近10個百分點。另一方面,我國又是一個發展中國家,經濟發展水平相對較低,其他經濟資源相對短缺,制約了勞動力資源的開發利用。從發展趨勢看,今後一個時期,每年新增勞動力在1000萬人左右,農村剩餘勞動力跨地區流動約3000萬人,其中有相當一部分將要加入到城鎮就業隊伍中。另外,隨著企業事業單位改革的不斷深化,歷史上形成的富餘人員問題將要逐步得到解決,多年來積淀的大量冗員進入社會競爭就業崗位將成為必然趨勢。可以說,勞動力供大於求的矛盾將在一個相當長的時期存在。二是我國正在對經濟結構進行重大調整,與之相適應,勞動力結構必然要進行相應調整,不可避免地會造成部分人員失業,這種結構性失業的狀況增加了失業壓力。三是伴隨著科技進步和勞動生產率的提高,一些領域特別是第一、第二產業的傳統部門,不僅不能擴大就業容量,反而會減少用人,分流部分勞動力,致使失業人員數量增加。四是由於許多失業人員技能單一,職業技術水平不高,難以適應用人單位的需要,加上擇業觀念陳舊,不能依靠自身的努力開辟就業門路,加大了實現再就業的難度。五是我國現行的社會保障制度不完善、覆蓋面窄,市場就業機制尚未完全建立,對勞動力流動和合理配置也有著明顯的制約作用。
失業是一種社會經濟現象。勞動力資源是經濟資源的重要組成部分,就業崗位的競爭是勞動力資源實現優化配置的必要前提。競爭過程中,必然會有一部分勞動力因各種原因暫時不能實現就業。解決失業問題,不是完全消除失業現象,而是通過發展經濟開發就業崗位,通過職業培訓提高勞動者的素質和技能,把失業人員的數量控制在社會可以承受的范圍內。同時,通過實施失業保險對暫時不能實現就業的勞動者給予幫助,保障他們的基本生活,提供再就業服務,把失業造成的 消極影響降到最低限。因此,發展和完善我國的失業保險制度,對分擔失業風險,解決失業問題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四險一金」嚴格來講是五險,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一金」指的是住房公積金。其中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和失業保險,這三種險是由企業和個人共同繳納保費,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完全是由企業承擔的,個人不需要繳納。這里要注意的是「四險」是法定的,而「一金」不是法定的。
徐成響介紹,「四險一金」的繳納額度每個地區的規定都不同,以工資總額為基數。有的企業在繳納時有基本工資,有相關一些補貼,但有的企業在繳納時,只是基本工資,這是違反法律規定的。具體比例要向當地的勞動部門去咨詢。關於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和醫療保險的支取,是在法定允許的情況下才可以領取,是由設保登記部門來發放。他說:「比如養老保險,要達到法定的年齡才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的領取也是要具備條件,如到戶口所在地的街道辦事處辦理失業證明,同時又辦了求職證,就是指失業以後還必須有求職的意願,這樣的條件才可以領取。如果失業之後不想工作,那麼就不能發保險金。另外,養老金和失業金是不能同時享受的。」
在試用期內是否應該享受保險是跳槽人士最關注的問題,徐成響認為因為試用期是合同期的一個組成部分,所以在試用期內也應該上保險。另外,企業給員工上保險是一個法定的義務,不取決於當事人的意思或自願與否,即使員工表示不需要上保險也不行,而且商業保險不能替代社會保險。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是由政府組織、引導、支持,農民自願參加,個人、集體和政府多方籌資,以大病統籌為主的農民醫療互助共濟制度。從2003年起,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至少要選擇2-3個縣(市)先行試點,取得經驗後逐步推開。到2010年,實現在全國建立基本覆蓋農村居民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目標,減輕農民因疾病帶來的經濟負擔,提高農民健康水平。
社會保險的特徵:①社會保險的客觀基礎,是勞動領域中存在的風險,保險的標的是勞動者的人身;②社會保險的主體是特定的。包括勞動者(含其親屬)與用人單位;③社會保險屬於強制性保險;④社會保險的目的是維持勞動力的再生產;⑤保險基金來源於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的繳費及財政的支持。保險對象范圍限於職工,不包括其他社會成員。保險內容範圍限於勞動風險中的各種風險,不包括此外的財產、經濟等風險。
.如果你是自由職業者要參加社會保險,就應當按照自由職業者參加社會保險的辦法執行.自由職業者,只能參加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的繳納,有具體規定:養老保險:帶上本人的身份證、失業證和2張1寸照片,到當地的社保中心的營業窗口辦理。 醫療保險:辦完了養老保險手續後,帶著上述的材料和辦好的養老保險手冊,到當地的醫保中心的營業窗口辦理。按照規定正常繳納費用就可以了!!
2..自由職業者,城鎮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繳費基數為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繳費比例為20%,其中8%記入個人賬戶,退休後按企業職工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計發基本養老金 .
3.醫療保險方面,自由職業者,個體戶參保,可以選擇只建統籌基金,不建個人帳戶,按當地上年度月平均工資的4.2%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也可以選擇按當地上年度月平均工資的8%繳納,建立個人帳戶!職工參加醫療保險是單位承擔6%,個人承擔2%;
4.如果你是單位的職工,參加社會保險的手續,由單位前去辦理,職工個人只提供自己的身份證就可以了;單位職工需要參加的社會保險就是現在通常說的"五險一金",具體五險即: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和工傷保險;一金即:住房公積金.
「住房公積金";具體單位和個人承擔的比例是各承擔50%,那是按照個人全年平均工資計算的.國家規定的是:住房公積金不低於工資的10%,效益好的單位可以高些,職工和單位各承擔50%.所以說交住房公積金對職工很劃算啊!
"五險"方面,單位和個人的承擔比例一般是:養老保險單位承擔20%,個人承擔8%;醫療保險單位承擔6%,個人2%;失業保險單位承擔2%,個人1%;生育保險1%全由單位承擔;工傷保險0.8%也是全由單位承擔,職工個人不承擔生育和工傷保險.
②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專業知識都包括什麼
您好,首先。
一 人力資源知識六大模塊。人力資源分為人力資源規劃、招聘與配置、培訓與開發、績效管理、薪酬管理、勞動關系管理等六大模塊。
人力資源規劃
1、組織機構的設置; 2、企業組織機構的調整與分析; 3、企業人員供給需求分析; 4、企業人力資源制度的制定; 5、人力資源管理費用預算的編制與執行。
2 招聘與配置
1、招聘需求分析; 2、工作分析和勝任能力分析; 3、招聘程序和策略; 4、招聘渠道分析與選擇; 5、招聘實施; 6、特殊政策與應變方案; 7、離職面談; 8、降低員工流失的措施。
3 培訓和開發
1、理論學習; 2、項目評估; 3、調查與評估; 4、培訓與發展; 5、需求評估與培訓; 6、培訓建議的構成; 7、培訓、發展與員工教育; 8、培訓的設計、系統方法; 9、開發管理與企業領導,開發自己和他人; 10、項目管理:項目開發與管理慣例。
4 績效管理
1、績效管理准備階段,2、實施階段,3、考評階段,4、總結階段,5、應用開發階段,6、績效管理的面談,7、績效改進的方法,8、行為導向型考評方法,9、結果導向型考評方法。
5 薪資福利管理
(補償、激勵和收益)1、薪酬;2、構建全面的薪酬體系(崗位評價與薪酬等級、薪酬調查、薪酬計劃、薪酬結構、薪酬制度的制定、薪酬制度的調整、人工成本核算);3、福利和其它薪酬問題(福利保險管理、企業福利項目的設計、企業補充養老保險和補充醫療保險的設計);4、評估績效和提供反饋。
6 勞動關系
1、就業法;2、勞動關系和社會;3、行業關系和社會;4、勞資談判;5、工會化和勞資談判(安全、保安和健康、安全和健康項目 安全和健康的工作環境 促進工作場所的安全和健康 管理執業健康和安全)人力資源管理與競爭 1、人力資源管理與競爭優勢;2、人力資源管理的法令以及環境;3、人力資源規劃;4、工作分析;5、人員招聘; 6、培訓和發展員工;7、員工績效評估; 8、提高生產力方案。
其次,社會保障知識分為以下內容。
主要掌握以下幾方面的知識和社會工作實踐能力:
1.掌握管理學、經濟學的基本理論和方法;
2.掌握現代管理和計算機應用技能;
3.了解中外勞動與社會保障領域的理論與實踐進展;
4.熟悉黨和國家有關的方針政策和法規;
5.掌握中外經濟學文獻檢索、資料查詢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經濟研究和實際工作能力。
主要理論知識有:管理學原理、西方經濟學、人口學、社會學、財政學、保險學、統計學、計量經濟學、社會調查研究方法、行政學和行政法、貨幣銀行學、人力資源管理等。
另外還要掌握: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社會救助,農村五保制度, 社會福利, 社會優撫,住房保障, 社會保障基金,社會保障管理,社會保險經辦等方面的知識.
③ 想了解關於辦理社保方面的知識
提供一個網站給你,那裡的人都是搞北京社保的,可以很清楚明確的幫到你任何關於回北答京社保的問題
http://www.51shebao.com/?action-category-catid-17
④ 勞動與社會保障基礎知識.
為推動來勞動保障協理員職源業培訓和職業技能鑒定工作的開展,在勞動保障協理員從業人員中推行國家職業資格證書制度,中國就業培訓技術指導中心在完成《國家職業標准·勞動保障協理員》(2008年修訂)(以下簡稱《標准》)制定工作的基礎上,組織參加《標准》編寫和審定的專家及其他有關專家,編寫了勞動保障協理員國家職業資格培訓系列教程(第2版)。
勞動保障協理員國家職業資格培訓系列教程(第2版)緊貼《標准》要求,內容上體現「以職業活動為導向、以職業能力為核心」的指導思想,突出職業資格培訓特色;結構上針對勞動保障協理員職業活動領域,按照職業功能模塊分級別編寫。
勞動保障協理員國家職業資格培訓系列教程(第2版)共包括《勞動保障協理員(基礎知識)》《勞動保障協理員(國家職業資格四級)》《勞動保障協理員(國家職業資格三級)》3本。《勞動保障協理員(基礎知識)》
⑤ 求一個公司社保管理制度。。。。
社會保險管理制度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維護公司及員工的合法權益,規范公司各項社會保險的管理,根據《社會保險法》有關規定,結合本公司實際,特製訂本制度。
第二條 公司為員工辦理社會保險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
第三條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全體員工。
第二章 社會保險的管理
第四條 公司社會保險執行部門為財務部,工作職責包括: 1.人力資源部負責社會保險制度的制定,以及繳納保險人員名單的提交; 2.人力資源部負責社會保險的咨詢、解答; 2.財務部負責社會保險的執行與辦理; 3.財務部負責參保員工的社會保險信息及相關資料的存檔管理。
第五條 參保范圍 (一)公司現有在冊在崗正式員工(不含借調、兼職人員及臨時工); (二)新招聘員工通過試用期考核,錄用為公司正式員工; (三)調動人員及臨時工通過考核辦理入職成為公司正式員工。
第六條 新入公司員工通過試用期考核,由人力資源部填寫保險繳納申請名單,報總經理簽批。人力資源部按總經理簽批意見,通知需參保人員。
第七條 新參保的人員需提供相關材料(1存免冠照片2張,身份證復印件1張,續交人員另行提供保險(中)終止單)後,財務部在一個月內為其辦理社會保險。如因員工未能及時提供材料造成參保延後的,由員工個人承擔相應費用及責任。
第八條 公司員工符合繳納社會保險的,需服從公司的安排,自覺繳納保險。如因員工自身原因造成未參保或參保延後的,由員工個人承擔相應費用及責任。
第九條 公司員工符合繳納保險條件,但因已經參加「農村合作醫療」、「城鎮合作醫療」 等同類社會保險或其它自身原因,不能參加公司繳納的各項保險的,需由本人向公司提交書面申請及相關證明材料。
第十條 員工轉入的社會保險,在轉移前將應繳的費用金額繳清,應繳未繳的保險費(包括單位部分、個人部分及產生的滯納金)全部由員工個人承擔,依據財務部計算金額在員工工資中扣除。如因員工個人原因無法及時提供社會保險轉入手續,影響在公司參保所產生的後果由員工個人承擔。
第十一條 員工離職的,離職手續辦理完畢後,人力資源部通知財務部在當月或次月辦理員工社會保險的停保手續。
第十二條 離職員工如未按照公司規定辦理辭職手續,公司按照國家法律規定辦理停保。未能及時停保造成多繳納的保險費(包括單位部分、個人部分及產生的滯納金)全部由個人承擔,在員工來公司辦理保險轉出手續時,財務部核算金額,並交清後方才辦理轉出手續。
第十三條 如員工發生社會保險投保條款中規定的事件,應及時通知、咨詢人力資源部。由人力資源部指導員工按照相關流程向社保機構申請支付或索賠。必要時,當事人應維持現場原貌並保存證據,在索賠時提供所需要的各類證明(病例本、住院病例、診斷證明書、出院證明、醫療發票原件、住院醫療明細、身份證復印件、准生證、出生醫學證明、手術記錄、交通警察事故調節通知書、責任認定書等)。
第三章 繳納比例及繳費基數管理
第十四條 社會保險各險種繳納費用的計算方法按照公司所在地標准執行,
第十五條 社會保險中公司繳費部分由財務部按月核算繳納,個人繳費部分從員工工資中扣除並由公司繳納。
第十六條 公司員工的社會保險關系從外單位轉入本公司時,若原繳費基數與公司規定的繳費基數不同,應調整為公司的繳費基數。如不能調整,需暫沿用原繳費基數繳納的,經財務部上報總經理批示後執行。超出公司同級別繳納的費用部分由本人承擔。財務部在下年度調整繳費基數時,按照公司規定進行調整。
第十七條 人力資源部與財務部應密切關注國家及當地政府保險法規、政策動態,根據新規定、新政策對本規定及各項繳費基數進行測算並提出調整申請,報總經理審批。經總經理簽批後執行公司員工社保繳費基數的統一標准。
第四章 附則
第十八條 本制度由人力資源部負責制訂並解釋。 第十九條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執行。
⑥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專業知識都包括什麼
人力資源規劃
1、組織機構的設置;
2、企業組織機構的調整與分析;專
3、企業人員供屬給需求分析;
4、企業人力資源制度的制定;
5、人力資源管理費用預算的編制與執行。
招聘與配置
1、招聘需求分析;
2、工作分析和勝任能力分析;
3、招聘程序和策略;
4、招聘渠道分析與選擇;
5、招聘實施;
6、特殊政策與應變方案;
7、離職面談;
8、降低員工流失的措施。
培訓和開發
1、理論學習;
2、項目評估;
3、調查與評估;
4、培訓與發展;
5、需求評估與培訓;
6、培訓建議的構成;
7、培訓、發展與員工教育;
8、培訓的設計、系統方法;
9、開發管理與企業領導,開發自己和他人;
10、項目管理:項目開發與管理慣例。
績效管理
1、績效管理准備階段;
2、實施階段;
3、考評階段;
4、總結階段;
5、應用開發階段;
6、績效管理的面談;
7、績效改進的方法;
8、行為導向型考評方法;
9、結果導向型考評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