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企業如何做好重大危險源的管理
一、重大危險源辨識
防止重大事故發生的第一步,是辨識和確認重大危險源。對重大危險源實行有效控制,首先就要對重大危險源進行正確辨識。企業應根據其具體情況,認真而系統地在內部進行重大危險源辨識工作。對於重大危險源的確認,可根據國家標准GB18218-2000《重大危險源辨識》進行。該標准規定了爆炸性物質、易燃物質、活性化學物質和有毒物質等4類、142種物質及其臨界量,為辨識重大危險源提供了標准依據和方法。同時,按照《關於開展重大危險源監督管理工作的指導意見》(安監管協調字〔2004〕56號),將重大危險源按照不同類型進行確認。9種類型包括:(1)貯罐區(貯罐);(2)庫區(庫);(3)生產場所;(4)壓力管道;(5)鍋爐;(6)壓力容器;(7)煤礦(井工開采);(8)金屬非金屬地下礦山;(9)尾礦庫。《重大危險源辨識》和《關於開展重大危險源監督管理工作的指導意見》為辨識重大危險源提供了標准依據和方法。
二、 重大危險源監控對策
要有效控制重大事故,必須從防止隱患條件和激發條件產生入手,對重大危險源進行全面監控,嚴密監視重大危險源的安全狀態,以及向事故臨界狀態轉化的各種參數的變化趨勢,及時發出預警信息或應急指令,把事故隱患消滅在萌芽狀態。達到這樣目的需要採取:
1、在重大危險源現場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並加強重大危險源的監控和有關設備、設施的安全管理。
2、對重大危險源的工藝參數危險物質進行定期的檢測,對重要的設備、設施進行經常性的檢測、檢驗,並做好檢測、檢驗紀錄。
3、在生產、儲存過程中可能引起火災、爆炸及毒害的部位,應充分設置溫度、壓力、液位等檢測儀表、報警(聲、光)和安全連鎖裝置等設施。
4、根據可能引起火災、爆炸及毒害部位、場所,設置必要的可燃氣體、毒害氣體檢測報警器。
三、 重大危險源控制管理
重大危險源控制管理是一項系統工程,主要任務是對重大危險源的普查辨識登記,進行檢測評估,實施監控防範,對有缺陷和存在事故隱患的危險源實施治理。通過對重大危險源的控制管理,使企業強化內部管理,落實措施,自主保安,實現重大危險源監督管理工作的科學化、制度化和規范化。具體做好幾下9項工作:
1、 普查辨識,做好重大危險源登記建檔工作。
2、 建立健全本單位重大危險源安全管理規章制度,落實重大危險源安全管理和監控責任,制定重大危險源安全管理與監控的實施方案。
3、 保證重大危險源安全管理與監控所必需的資金投入。
4、 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和技術培訓,使其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和緊急情況下應當採取的應急措施。
5、 對重大危險安全狀況進行定期檢查,並建立重大危險源安全管理檔案;對存在事故隱患和缺陷的重大危險源認真進行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必須採取切實可行的安全措施,防止事故發生。
6、 生產經營單位應將重大危險源可能發生事故的應急措施信息告知相差單位和人員。
7、 制定重大危險源應急救援預案,落實應急救援預案的各項措施。每年進行一次事故應急救援演練。
8、 當重大危險源的生產過程、材料、工藝、設備、防護措施和環境等因素發生重大變化,或者國家有關法規、標准發生變化時,企業應當對重大危險源重新進行安全評估。
9、 貫徹執行國家、地區、行業的技術標准,推動技術進步,不斷改進管理手段,提高監控管理水平,提高重大危險源的安全穩定性。
四、 總結
搞好企業重大危險源監控和管理,要立足於從超前防範、源頭控制、主動預防入手,抓重點、抓基礎、抓工作到位、抓制度落實、抓防控到崗。要有效控制事故,要從防止隱患條件和激發條件產生入手,強化監控和控制的管理,遏制事故發生,避免或減少企業員工生命和財產損失。
B. 重大風險,重大隱患,重大危險源的區別
重大風險、重大隱患、重大危險源的區別如下:
1、重大風險:
重大風險損失的起因和後果方面都是非個人和單獨的,它們屬於團體風險,大部分是由經濟、巨大自然災害、社會和政治原因引起的,影響到相當多的人,乃至整個社會。
特定風險所涉及的損失在起因和後果方面都是個人和單位的。既然重大風險或多或少是由遭受損失的個人無力控制的原因所引起的,社會而非個人應當對處理這類風險負有責任。例如,失業是使用社會保險來處理的重大風險。
2、重大隱患:
是指可能導致重大人身傷亡或者重大經濟損失的事故隱患。
事故隱患分為一般事故隱患和重大事故隱患(重大事故隱患分為一、二、三級)。
根據安監總局令第16號《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暫行規定》第一章第三條的規定:
一般事故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小,發現後能夠立即整改排除的隱患。一級重大事故隱患是指可能造成30人以上(含30人,下同)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傷,或者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或可能造成重大社會影響,後果特別嚴重,需全部停產停業整治,且整改難度很大的事故隱患。
二級重大事故隱患是指可能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者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且整改難度很大,需全部停產停業,經過一段時間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隱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響致使生產經營單位自身難以排除的隱患。
三級重大事故隱患是指可能造成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包括急性工業中毒,下同),或者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且整改難度較大,需局部停產停業,經過一定時間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隱患。
3、重大危險源:
是指長期地或臨時地生產、搬運、使用或儲存危險物品,且危險物品的數量等於或超過臨界量的單元。單元是指一個(套)生產裝置、設施或場所,或同屬一個生產經營單位且邊緣距離小於500m的幾個(套)生產裝置、設施或場所。
危險源是指可能導致人員傷害或疾病、物質財產損失、工作環境破壞或這些情況組合的根源或狀態因素。在《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 要求GB/T 28001-2011》中的定義為:可能導致人身傷害和(或)健康損害的根源、狀態或行為,或其組合。
C. 急求:煤礦重大危險源管理總結
為了有效減少重大事故和財產損失人員傷亡等災難性事故,煤礦對礦井的各種事故隱患進行了細致的排查、檢測和評估,並作出了相應的措施和預案,以達到最低事故率。
礦井概況
一、礦井地理位置、交通**********************************************************************************************************************。
二、地質、資源概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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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開采現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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頂板事故
檢測
為保障作業人員的安全,根據我礦實際情況,保護煤柱按《煤礦安全過程》規定尺寸留設,消除空頂作業,有效地較少頂板事故的發生。
事故後果
頂板傷人,工作面冒頂影響生產。
安全防治措施
1、採掘工作面嚴格按作業規程要求的材質、規格、支護方式進行支護。
2、杜絕空頂和無支護狀態下作業。
3、充分利用班前會、職工安全活動學習安全知識,講解小煤柱危害和有關頂板事故的預兆及發生災害後的自救互救方法。
4、一旦發現頂板來壓,必須及時撤出人員進行處理。
5、嚴格敲幫問頂制度,要經常對採掘工作面進行探頂,隨時掌握頂板變化情況。
應急措施
1、迅速到現場查明災情。
2、及時報告相關部門。
3、支護好災區的空間,防止事故繼續擴大。
4、立即組織礦救援小分隊進行有序救災。
5、撤出與救災無關的人員和設備。
6、掌握事故原因、落實責任、及時搶救傷員。
安全評價情況
掘進過程中為保證安全,採取有效支護,沒有長時間空頂;回採工作面和兩道超前及時支護,加強初次來壓和周期來壓觀測、支護,縮短工作面架前空頂時間。不會造成人員傷亡。
瓦斯、煤塵爆炸
檢測
發生瓦斯煤塵爆炸地點不確定。
本礦井根據多年的開采經驗和專職部門的檢驗為低瓦斯礦井,煤塵具有爆炸性。按目前礦井正常「一通三防」和檢測監控管理,及時消除隱患,發生瓦斯煤塵爆炸的可能性不大。
事故後果
人員傷亡、井巷破壞,煤塵吸入人體肺內,影響人體健康。
安全防治措施
加強通風,安裝了瓦斯電閉鎖,保證瓦斯超限時及時切斷供電電源。停止工作面作業,井下安設了防塵管路,並定期沖洗巷道積塵,放炮前後及時灑水。
應急措施
1、迅速到現場查明災情。
2、及時報告相關部門。
3、向簽約的礦山救護隊求救。
4、撤出無關的人員。
安全評價情況
根據資料及經驗顯示,本礦井為低瓦斯礦井。採掘工作面嚴格綜合防塵措施,定期進行巷道沖塵等措施,本礦符合安全生產條例標准要求,不會造成瓦斯、煤塵事故。
水災檢測
地下水源,主要有地下砂岩含水層、斷層水和采空區積水,可以通過透水通道流入礦井。地表裂縫與井下連通,易受暴雨、洪水的侵襲。本礦與川宏煤礦、永旭煤礦、電力一礦、布爾洞溝煤礦相鄰。
事故後果
人員傷亡,淹沒井巷。
安全防治措施
1、觀察地表裂縫,一經發現及時堵死,在井口周圍砌築防洪壩、泄水溝,防止洪水灌入井下。
2、按積水量、涌水量組織加強排水,同時堵塞地面補給水源。
3、進入汛期前要進行一次全面的防洪檢查。井口四周有妨礙泄洪的雜物及時清理和疏通。
4、摸清相鄰煤礦采空區積水情況。
應急措施
1、迅速到現場查明涌水情況。
2、及時報告相關部門。
3、向簽約的礦山救護隊求救。
4、撤走無關的人員和設備。
5、組織人員迅速排水,排水後偵察。搶險中,要防止冒頂和二次突水。
安全評價情況
本礦井四周無廢棄的小窯,水文地質情況簡單,地表無積水點,所以發生水害的可能性很小。
電氣設備
檢測
我礦為兩回10kV電源線路10KV電源供電。
事故後果
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影響生產。
安全防治措施
1、一路突然停電時,可以立即起動二路供電,然後組織人員檢查停電原因。
2、井下電纜按機電質量標准化要求吊掛整齊,全部為阻燃電纜,保證不使用絕緣層破損的電纜。並做到「三無」電壓、、電流不超過額定值。電氣設備必須符合防爆要求。
3、供電、通訊、等系統均在井口裝設避雷、接地和絕緣裝置,並保證其完好。
4、電器作業人員經過專門技術培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井下對外通訊電話暢通便捷。
應急措施
1、迅速查明原因。
2、先切斷電源,後滅火。
3、若火勢較大,應就近到消防材料存放點,取出消防器材滅火。
4、現場人員必須佩帶好自救器,注意自身安全。
5、在人員無法撤離時,應採取躲避措施。
6、在利用現有一切器材滅火無望,應立即通知簽約的礦山救護隊。
安全評價情況
本礦的電氣設備基本符合安全生產條件標准。
運輸
檢測
採掘工作面煤全部由膠帶輸送機運輸,設備材料由柴油機動車運輸。
造成後果
電氣設備或機械事故,影響生產。
安全防治措施
1、主運輸系統各部膠帶輸送機均安裝了綜合保護裝置,並安排專人負責保護裝置的檢查維護,確保正常使用。
2、主副運輸系統各部膠帶輸送機、柴油機動車包機到人,落實責任。充分利用檢修班時間對設備進行全面檢查、加油(水)、維護、保養及備件更換,保證其正常運行。
3、各崗位操作人員經過專門培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
4、各崗位操作人員嚴格按崗位責任制和操作規程進行操作。
應急措施
1、迅速查明事故原因。
2、先切斷電源,後檢查處理。
3、處理事故時,必須專人指揮,指定專人發送信號,並設置警戒。
安全評價情況
發生事故的可能性小。重大危險源監控措施
為了加強對重大危險源的監督管理,預防事故的發生,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准重大危險源辨識》(GB1812-2000)等有關標准和國家安全生產監督部門的有關規定,結合我礦實際,制定本辦法。
本辦法所稱重大危險源,是指長期或者臨時生產、搬運、使用或者儲存危險物品,且危險物品的數量等於或者超過臨界的生產裝置、設施或場所。
一、管理措施
1、礦井進行煤層自燃傾向性鑒定。
2、成立「重大危險源」專門管理機構及領導小組。
3、由礦長和總工程師負責組織制定防治煤層自然發火的長遠規劃和年度計劃,落實自然發火的費用、材料、設備。
二、技術管理
1、礦井開采設計必須制定專項預防自然發火措施,采區巷道布置、工作面回採方式、采區隔離煤柱的留設和通風構築物的設置符合要求。
2、採煤工作面回採結束,必須在45天撤出一切設備、材料,進行封閉。
3、做好對采空區的密閉堵漏,對報廢采空區一定要及時封閉。采空區的密閉牆一定要達到質量要求。密閉牆要嚴密不漏風,並經常檢查,發現有裂縫等不合格現象要及時修補。必要時要進行預防性灌漿,漿料的配製要合理,保證灌漿質量。對鑽孔及灌漿要及時封閉,不能出現漏封及封閉不嚴實的現象,減少漏風通道。
4、開展自然發火預測預報工作,定期檢查回採及封閉工作面的一氧化碳、溫度等情況。建立防火管理制度。
5、在采區設計時預先選定構築防火門的位置,並儲存足夠的材料,以備隨時封閉。
6、設置消防水池和消防管路,設置井上下消防材料庫,消防器材符合《煤礦安全規程》要求。
7、刮板輸送機及膠帶輸送機要合理匹配、可靠安全,能力要為快速推進留有餘地。
8、優化開拓部署和巷道布置,實施均壓通風,盡量降低采區進回風側的風壓差。對於壓差大的采區,可採用「調壓法」等技術措施進行處理,並保證通風設施的質量。
9、保證礦井通風系統的穩定可靠。及時做好井巷的維修工作,以降低井巷的風阻,減少通風設施。
三、加強礦井監測工作
1、常測定可能發火地點的風量、一氧化碳含量和溫度,定期檢查廢棄巷道的密閉情況,分析掌握發火動態。
2、對各工作面和采空區進行束管檢測,及時掌握自然預兆和控制明火源,迅速採取有效的滅火措施。
3、生產中應對局部埋藏較淺,開采時裂縫帶可能切入溝谷的地帶高度重視,並採取及時填埋、壓實等措施,以免采空區與地面溝通,因漏風而引起自然火災。
4、束管監測系統
為確保礦井安全,早期預測預報井下內因火災,設一套束管監測系統。
監測點設在回採工作面及采空區,將井下采空區、工作面等處氣體經束管抽至地面監測,並由微處理機對其進行分析,實現對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甲烷、氧氣等氣體含量的在線監測,並對其變化趨勢進行預測預報,以防止瓦斯爆炸和火災的發生。
上述氣體為煤層自然發火時的常規性標志氣體。針對本礦井,投產前應作相關試驗進一步明確標志性氣體的種類,並採取相應措施,確保監測的准確性。
系統由束管、抽氣泵、氣體采樣控櫃、束管專用色譜儀及慮水器、粉塵過濾器等組成。系統具有收集、分析、儲存、顯示、列印功能,並留有與礦井生產安全集中監測系統的通訊介面。
5:防滅火系統
我礦屬於嚴重自然發火礦井,為確保安全,在地面建立永久性注漿站。系統由漿池、攪拌機、注漿泵、空壓機、注漿管路和風管路組成。工作面每向前推進40米埋設一趟4寸管路,連續注漿96下時後停止;工作面再推進40米後又開始連續注漿,如此循環。防止自燃發火。特殊情況時間可根據實際延長。
5、KJ76監測系統
KJ76型煤礦安全監測系統作為整個礦井綜合信息系統的一部分,主要用來監測井上、下的各類環境系數和皮帶、水泵開停等主要生產參數。在主要變電所安裝電力參數變送器後,可以及時了解各點的供電狀況,發現故障時及時通知有關人員處理,減少設備的停機時間,使值班監測、膠帶機監測、主井提升監測、工作面綜合監測等系統結合在一起,形成一個完善的、實用的礦井綜合監測系統。該系統是一個集散型的系統結構,其信息的監測及分站等設備的布置完全按照礦井的特點設置,使各部設備都能充分合理運用,以滿足礦井管理的要求。
四、其它措施
1、井下機電硐室及附近的巷道,要設防火閥門和防滅火器材。
2、必須保證主要通風設施處於正常使用狀態,保證發生事故時能迅速有效的反風。
3、主要機電硐室必須用不燃材料支護。在井下和井口房嚴禁採用可燃材料搭設臨時操作休息間。
4、所有井下工作人員必須熟悉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並熟悉本職工作區域內滅火器材的存放地點。消防材料庫儲存的材料、工具品種的數量,備有明細卡片,指令人員定期檢查更換。
5、加強礦工井下安全防火教育,加強井下電氣設備的維護管理,以免發生火災。
6、井下必須設置消防灑水系統。
7、定期檢查廢棄巷道的密閉情況,分析掌握自然發火動態。
8、井下變電硐室、水泵房均設置防火柵欄兩用門。
9、井下變電硐室及檢修硐室均設置乾粉滅火器和砂箱等。
D. 燃氣2015年安全培訓總結16年計劃
2016年,公司將根據年度生產經營計劃安排,以安全生產、穩定供氣為中心任務,完成基本建設、市場開發、新用戶發展和天然氣置換四項重點工作,努力開創公司發展新局面。為了全面完成公司生產經營目標,現將2016年度安全生產工作安排如下:
一、安全生產指導思想
認真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工作方針,堅持以人為本,以防範重大安全生產責任事故為重點,強化落實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產責任制、崗位職責、操作規程和技術標准,規范安全生產管理行為,努力構建安全生產長效機制。繼續加大安全投入,提升裝備水平,改進生產工藝,構建安全生產環境。強化事故隱患排查,完善隱患排查治理系統。籌備組建應急搶險隊伍,進一步完善重大事故應急救援管理體系。繼續加強安全教育和培訓,提升員工的安全管理素質。完善重大危險源管理制度,使重大危險源處於可控狀態。開展安全質量標准化體系建設,全面提升安全建設和管理水平,確保生產運營平穩高效地進行。
參考資料:博安網-安全生產雲培訓
http://wenku..com/link?url=LUwnFyCBCKSPcWACAnwUn_E9J4N7WAC1qLBVa
E. 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培訓內容。急急急。誰能幫幫我,告訴一下、
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培訓內容:
1、國家相關的法律、法規、條例、標內准和規定;容
2、企業內部相關制度、規程和規定;
3、重大危險源應急預案的文本、演練事故處理知識;
4、重大危險源的識別、評估內容;
5、相關事故的分析和應急器材的配備、保管、使用知識。
F. 重大危險源管理制度
企業應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負主要責任,實行自上而下的管理。
在對重大危險源進行辨識和評價後,應針對每一個重大危險源制定出一套嚴格的安全管理制度,通過技術措施(包括化學品的選擇,設施的設計、建造、運轉、維修以及有計劃的檢查);
組織措施(包括對人員的培訓與指導,提供保證其安全的設備,工作人員水平、工作時間、職責的確定,以及對外部合同工和現場臨時工的管理),對重大危險源進行嚴格控制和管理。
企業應在規定的期限內,對已辨識和評價的重大危險源向政府主管部門提交安全報告。如屬新建的有重大危害性的設施,則應在其初步設計審查之前提交安全報告。
安全報告應詳細說明重大危險源的情況,可能引發事故的危險因素以及前提條件,安全操作和預防失誤的控制措施,可能發生的事故類型,事故發生的可能性及後果,限制事故後果的措施,現場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等。
(6)重大危險源知識培訓心得擴展閱讀:
《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2011版)第十九條規定:
危險化學品生產裝置或者儲存數量構成重大危險源的危險化學品儲存設施(運輸工具加油站、加氣站除外),與下列場所、設施、區域的距離應當符合國家有關規定:
(一)居住區以及商業中心、公園等人員密集場所;
(二)學校、醫院、影劇院、體育場(館)等公共設施;
(三)飲用水源、水廠以及水源保護區;
(四)車站、碼頭(依法經許可從事危險化學品裝卸作業的除外)、機場以及通信干線、通信樞紐、鐵路線路、道路交通干線、水路交通干線、地鐵風亭以及地鐵站出入口;
(五)基本農田保護區、基本草原、畜禽遺傳資源保護區、畜禽規模化養殖場(養殖小區)、漁業水域以及種子、種畜禽、水產苗種生產基地;
(六)河流、湖泊、風景名勝區、自然保護區;
(七)軍事禁區、軍事管理區;
(八)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場所、設施、區域。
G. 重大危險源與重大風險源的區別
1、定義不同
重大危險源是國際概念,是指長期地或臨時地生產、加工、搬運、使用或儲存危險物質,且危險物質的數量等於或超過臨界量的單元。
單元是指一個(套)生產裝置、設施或場所,或同屬一個工廠的且邊緣距離小於500m的幾個(套)生產裝置、設施或場所。之所以稱為重大危險源是因為一旦發生事故造成的事故及其嚴重。
重大風險源是進行危險源識別評價後達到一定的數值後構成的,不是一個正規概念。在雙重預防體系中,把危險源的風險值大於320的風險定為重大風險。要麼極易出現事故,要麼造成後果嚴重,要麼兩者兼有。
2、轉化不同
重大危險源是指客觀上明確已構成危險的事物或因素;重大風險源是指目前暫無跡象表明已構成危險,但有較大的可能構成危險的事物或因素。重大危險源不一定具有重大風險,具有重大風險的危險源也不一定是重大危險源。
(7)重大危險源知識培訓心得擴展閱讀:
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辨識》GB18218-2009中定義為:長期地或臨時地生產、加工、使用或儲存危險化學品,且危險化學品的數量等於或超過臨界量的單元。
《安全生產法》中定義為:長期地或者臨時地生產、搬運、使用或者儲存危險物品,且危險物品的數量等於或者超過臨界量的單元(包括場所和設施)。
確定重大危險源的核心因素是危險物品的數量是否等於或者超過臨界量。所謂臨界量,是指對某種或某類危險物品規定的數量,若單元中的危險物品數量等於或者超過該數量,則該單元應定為重大危險源。具體危險物質的臨界量,由危險物品的性質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