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轄區派出所對社區進行安全培訓

發布時間:2021-02-18 13:22:41

❶ 社區街道發起的企業安全培訓一定要去嗎

根據法律,完全可以不去的,安全法規定:企業安全管理人員要經安監部門組織的培訓回考核合格後方答可上崗。而社區街道組織的安全培訓不在法律規定范圍內;
當然,如果企業在街道管轄范圍內,為了搞好地企關系,可以派一二個人去應付一下嘛!

❷ 求公安局消防安全、治安執法培訓的新聞報道和相關法律條文

消防監督檢查規定

目 錄

第一章 總 則
第二章 消防監督檢查的形式和內容
第三章 消防監督檢查的程序
第四章 公安派出所日常消防監督檢查
第五章 執法監督
第六章 附 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和規范消防監督檢查工作,督促機關、團體、企業、事業等單位(以下簡稱單位)履行消防安全職責,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於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和公安派出所依法對單位遵守消防法律、法規情況進行消防監督檢查。
第三條 直轄市、市(地區、州、盟)、縣(市轄區、縣級市、旗)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具體實施消防監督檢查,確定本轄區內的消防安全重點單位並由所屬公安機關報本級人民政府備案。
公安派出所可以對居民住宅區的物業服務企業、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履行消防安全職責的情況和上級公安機關確定的單位實施日常消防監督檢查。
公安派出所日常消防監督檢查的單位范圍由省級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公安派出所工作主管部門共同研究擬定,報省級公安機關確定。
第四條 上級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應當對下級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實施消防監督檢查的情況進行指導和監督。
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應當與公安派出所共同做好轄區消防監督工作,並對公安派出所開展日常消防監督檢查工作進行指導,定期對公安派出所民警進行消防監督業務培訓。
第五條 對消防監督檢查的結果,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可以通過適當方式向社會公告;對檢查發現的影響公共安全的火災隱患應當定期公布,提示公眾注意消防安全。

第二章 消防監督檢查的形式和內容

第六條 消防監督檢查的形式有:
(一)對公眾聚集場所在投入使用、營業前的消防安全檢查;
(二)對單位履行法定消防安全職責情況的監督抽查;
(三)對舉報投訴的消防安全違法行為的核查;
(四)對大型群眾性活動舉辦前的消防安全檢查;
(五)根據需要進行的其他消防監督檢查。
第七條 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根據本地區火災規律、特點等消防安全需要組織監督抽查;在火災多發季節,重大節日、重大活動前或者期間,應當組織監督抽查。
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應當作為監督抽查的重點,非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必須在監督抽查的單位數量中佔有一定比例。對屬於人員密集場所的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每年至少監督檢查一次。
第八條 公眾聚集場所在投入使用、營業前,建設單位或者使用單位應當向場所所在地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機關消防機構申請消防安全檢查,並提交下列材料:
(一)消防安全檢查申報表;
(二)營業執照復印件或者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出具的企業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
(三)依法取得的建設工程消防驗收或者進行消防竣工驗收備案的法律文件復印件;
(四)消防安全制度、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五)員工崗前消防安全教育培訓記錄和自動消防系統操作人員取得的消防行業特有工種職業資格證書復印件;
(六)其他依法應當申報的材料。
對依法進行消防竣工驗收備案且沒有進行備案抽查的公眾聚集場所申請消防安全檢查的,還應當提交場所室內裝修消防設計施工圖、消防產品質量合格證明文件,以及裝修裝飾材料防火性能符合消防技術標準的證明文件、出廠合格證。
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對消防安全檢查的申請,應當按照行政許可有關規定受理。
第九條 對公眾聚集場所投入使用、營業前進行消防安全檢查,應當檢查下列內容:
(一)場所是否依法通過消防驗收合格或者進行消防竣工驗收備案抽查合格;依法進行消防竣工驗收備案且沒有進行備案抽查的場所是否符合消防技術標准;
(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是否制定;
(三)自動消防系統操作人員是否持證上崗,員工是否經過崗前消防安全培訓;
(四)消防設施、器材是否符合消防技術標准並完好有效;
(五)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車通道是否暢通;
(六)室內裝修裝飾材料是否符合消防技術標准。
第十條 對單位履行法定消防安全職責情況的監督抽查,應當根據單位的實際情況檢查下列內容:
(一)建築物或者場所是否依法通過消防驗收或者進行消防竣工驗收備案,公眾聚集場所是否通過投入使用、營業前的消防安全檢查;
(二)建築物或者場所的使用情況是否與消防驗收或者進行消防竣工驗收備案時確定的使用性質相符;
(三)單位消防安全制度、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是否制定;
(四)建築消防設施是否定期進行全面檢測,消防設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是否定期組織檢驗、維修,是否完好有效;
(五)電器線路、燃氣管路是否定期維護保養、檢測;
(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是否暢通,防火分區是否改變,防火間距是否被佔用;
(七)是否組織防火檢查、消防演練和員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訓,自動消防系統操作人員是否持證上崗;
(八)生產、儲存、經營易燃易爆危險品的場所是否與居住場所設置在同一建築物內;
(九)生產、儲存、經營其他物品的場所與居住場所設置在同一建築物內的,是否符合消防技術標准;
(十)其他依法需要檢查的內容。
對人員密集場所還應當抽查室內裝修裝飾材料是否符合消防技術標准。
第十一條 對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履行法定消防安全職責情況的監督抽查,除檢查本規定第十條規定的內容外,還應當檢查下列內容:
(一)是否確定消防安全管理人;
(二)是否開展每日防火巡查並建立巡查記錄;
(三)是否定期組織消防安全培訓和消防演練;
(四)是否建立消防檔案、確定消防安全重點部位。
對屬於人員密集場所的消防安全重點單位,還應當檢查單位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中承擔滅火和組織疏散任務的人員是否確定。
第十二條 在大型群眾性活動舉辦前對活動現場進行消防安全檢查,應當重點檢查下列內容:
(一)室內活動使用的建築物(場所)是否依法通過消防驗收或者進行消防竣工驗收備案,公眾聚集場所是否通過使用、營業前的消防安全檢查;
(二)臨時搭建的建築物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三)是否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並組織演練;
(四)是否明確消防安全責任分工並確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員;
(五)活動現場消防設施、器材是否配備齊全並完好有效;
(六)活動現場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車通道是否暢通;
(七)活動現場的疏散指示標志和應急照明是否符合消防技術標准並完好有效。
第十三條 對大型的人員密集場所和其他特殊建設工程的施工工地進行消防監督檢查,應當重點檢查施工單位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的情況:
(一)是否制定施工現場消防安全制度、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二)對電焊、氣焊等明火作業是否有相應的消防安全防護措施;
(三)是否設置與施工進度相適應的臨時消防水源、安裝消火栓並配備水帶水槍,消防器材是否配備並完好有效;
(四)是否設有消防車通道並暢通;
(五)是否組織員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和消防演練;
(六)員工集體宿舍是否與施工作業區分開設置,員工集體宿舍是否存在違章用火、用電、用油、用氣。

第三章 消防監督檢查的程序

第十四條 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實施消防監督檢查時,檢查人員不得少於兩人,並出示執法身份證件。
消防監督檢查應當填寫檢查記錄,如實記錄檢查情況。
第十五條 對公眾聚集場所投入使用、營業前的消防安全檢查,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內進行檢查,自檢查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作出同意或者不同意投入使用或者營業的決定,並送達申請人。
第十六條 對大型群眾性活動現場在舉辦前進行的消防安全檢查,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應當在接到本級公安機關治安部門通知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進行檢查,並將檢查記錄移交本級公安機關治安部門。
第十七條 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接到對消防安全違法行為的舉報投訴,應當及時受理、登記,並按照《公安機關辦理行政案件程序規定》第三十八條的規定處理。
第十八條 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應當按照下列時限,對舉報投訴的消防安全違法行為進行實地核查:
(一)對舉報投訴佔用、堵塞、封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其他妨礙安全疏散行為,以及擅自停用消防設施的,應當在接到舉報投訴後二十四小時內進行核查;
(二)對舉報投訴本款第一項以外的消防安全違法行為,應當在接到舉報投訴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進行核查。
核查後,對消防安全違法行為應當依法處理。處理情況應當及時告知舉報投訴人;無法告知的,應當在受理登記中註明。
第十九條 在消防監督檢查中,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對發現的依法應當責令限期改正或者責令改正的消防安全違法行為,應當當場製作責令改正通知書,並依法予以處罰。
對違法行為輕微並當場改正完畢,依法可以不予行政處罰的,可以口頭責令改正,並在檢查記錄上註明。
第二十條 對依法責令限期改正的,應當根據改正違法行為的難易程度合理確定改正期限。
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應當在責令改正期限屆滿或者收到當事人的復查申請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進行復查。對逾期不改正的,依法予以處罰。
第二十一條 在消防監督檢查中,發現城鄉消防安全布局、公共消防設施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或者發現本地區存在影響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災隱患的,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應當組織集體研究確定,自檢查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提出處理意見,由所屬公安機關書面報告本級人民政府解決;對影響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災隱患,還應當在確定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存在重大火災隱患的單位進行整改。
重大火災隱患判定涉及復雜或者疑難技術問題的,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應當在確定前組織專家論證。組織專家論證的,前款規定的期限可以延長十個工作日。
第二十二條 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在消防監督檢查中發現火災隱患,應當通知有關單位或者個人立即採取措施消除;對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及時消除可能嚴重威脅公共安全的,應當對危險部位或者場所予以臨時查封:
(一)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數量不足或者嚴重堵塞,已不具備安全疏散條件的;
(二)建築消防設施嚴重損壞,不再具備防火滅火功能的;
(三)人員密集場所違反消防安全規定,使用、儲存易燃易爆危險品的;
(四)公眾聚集場所違反消防技術標准,採用易燃、可燃材料裝修裝飾,可能導致重大人員傷亡的;
(五)其他可能嚴重威脅公共安全的火災隱患。
臨時查封期限不得超過一個月。但逾期未消除火災隱患的,不受查封期限的限制。
第二十三條 臨時查封應當按照下列程序決定和實施:
(一)告知當事人擬作出臨時查封的事實、理由及依據,並告知當事人依法享有的權利,聽取並記錄當事人的陳述和申辯。
(二)公安機關消防機構負責人應當組織集體研究決定是否實施臨時查封。決定臨時查封的,應當明確臨時查封危險部位或者場所的范圍、期限和實施方法,並自檢查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製作和送達臨時查封決定。
(三)實施臨時查封的,應當在被查封的單位或者場所的醒目位置張貼臨時查封決定,並在危險部位或者場所及其有關設施、設備上加貼封條或者採取其他措施,使危險部位或者場所停止生產、經營或者使用。
(四)對實施臨時查封情況製作筆錄。必要時,可以進行現場照相或者錄音錄像。
情況危急、不立即查封可能嚴重威脅公共安全的,消防監督檢查人員可以在口頭報請公安機關消防機構負責人同意後立即對危險部位或者場所實施臨時查封,並在臨時查封後二十四小時內按照前款第二項規定作出臨時查封決定,送達當事人。
臨時查封由公安機關消防機構負責人組織實施。需要公安機關其他部門或者公安派出所配合的,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應當報請所屬公安機關組織實施。
實施臨時查封後,當事人請求進入被查封的危險部位或者場所整改火災隱患的,應當允許。但不得在被查封的危險部位或者場所生產、經營或者使用。
第二十四條 火災隱患消除後,當事人應當向作出臨時查封決定的公安機關消防機構申請解除臨時查封。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進行檢查,自檢查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同意解除臨時查封的決定,並送達當事人。
對檢查確認火災隱患已消除的,應當作出解除臨時查封的決定。
第二十五條 對當事人有消防法第六十條第一款第三項、第四項、第五項、第六項規定的消防安全違法行為,經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應當組織強制清除或者拆除相關障礙物、妨礙物,所需費用由違法行為人承擔。
當事人逾期不執行公安機關消防機構作出的停產停業、停止使用、停止施工決定的,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應當對有關場所、部位、設施或者設備予以查封,使被處罰的單位或者場所停止生產、經營、使用或者施工。
第二十六條 強制執行應當按照下列程序決定和實施:
(一)告知當事人擬作出強制執行決定的事實、理由及依據,並告知當事人依法享有的權利,聽取當事人的陳述和申辯並記錄。
(二)公安機關消防機構負責人應當組織集體研究強制執行方案,在當事人拒不改正或者處罰決定執行期限屆滿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製作並送達強制執行決定。
(三)實施強制執行的,應當在被強制執行的單位或者場所的醒目位置張貼強制執行決定,並按照強制執行決定載明的強制執行方法執行。
(四)對實施強制執行過程製作筆錄。必要時,可以進行現場照相或者錄音錄像。
強制執行應當由作出決定的公安機關消防機構負責人組織實施。需要公安機關其他部門或者公安派出所配合的,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應當報請所屬公安機關組織實施;需要其他行政部門配合的,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應當提出意見,並由所屬公安機關報請本級人民政府組織實施。
第二十七條 對被責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停產停業處罰的當事人申請恢復施工、使用、生產、經營的,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應當自收到書面申請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進行檢查,自檢查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作出決定,送達當事人。
對當事人已改正消防安全違法行為、具備消防安全條件的,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應當同意恢復施工、使用、生產、經營;對違法行為尚未改正、不具備消防安全條件的,應當不同意恢復施工、使用、生產、經營,並說明理由。

第四章 公安派出所日常消防監督檢查

第二十八條 公安派出所對其日常監督檢查范圍的單位,應當每年至少進行一次日常消防監督檢查。
公安派出所對群眾舉報投訴的消防安全違法行為,應當及時受理,依法處理;對屬於公安機關消防機構管轄的,應當依照《公安機關辦理行政案件程序規定》在受理後及時移送公安機關消防機構處理。
第二十九條 公安派出所對單位進行日常消防監督檢查,應當檢查下列內容:
(一)建築物或者場所是否依法通過消防驗收或者進行消防竣工驗收備案,公眾聚集場所是否依法通過投入使用、營業前的消防安全檢查;
(二)是否制定消防安全制度;
(三)是否組織防火檢查、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培訓、滅火和應急疏散演練;
(四)消防車通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暢通,室內消火栓、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滅火器是否完好有效;
(五)生產、儲存、經營易燃易爆危險品的場所是否與居住場所設置在同一建築物內。
對設有消防設施的單位,公安派出所還應當檢查單位是否每年對建築消防設施至少進行一次全面檢測。
對居民住宅區的物業服務企業進行日常消防監督檢查,公安派出所除檢查本條第一款第(二)至(四)項內容外,還應當檢查物業服務企業對管理區域內共用消防設施是否進行維護管理。
第三十條 公安派出所對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進行日常消防監督檢查,應當檢查下列內容:
(一)消防安全管理人是否確定;
(二)消防安全工作制度、村(居)民防火安全公約是否制定;
(三)是否開展消防宣傳教育、防火安全檢查;
(四)是否對社區、村莊消防水源(消火栓)、消防車通道、消防器材進行維護管理;
(五)是否建立志願消防隊等多種形式消防組織。
第三十一條 公安派出所民警在日常消防監督檢查時,發現被檢查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應當責令依法改正:
(一)未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未組織防火檢查和消防安全教育培訓、消防演練的;
(二)佔用、堵塞、封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
(三)佔用、堵塞、封閉消防車通道,妨礙消防車通行的;
(四)埋壓、圈佔、遮擋消火栓或者佔用防火間距的;
(五)室內消火栓、滅火器、疏散指示標志和應急照明未保持完好有效的;
(六)人員密集場所在門窗上設置影響逃生和滅火救援的障礙物的;
(七)違反消防安全規定進入生產、儲存易燃易爆危險品場所的;
(八)違反規定使用明火作業或者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吸煙、使用明火的;
(九)生產、儲存和經營易燃易爆危險品的場所與居住場所設置在同一建築物內的;
(十)未對建築消防設施定期進行全面檢測的。
公安派出所發現被檢查單位的建築物未依法通過消防驗收,或者進行消防竣工驗收備案,擅自投入使用的;公眾聚集場所未依法通過使用、營業前的消防安全檢查,擅自使用、營業的,應當在檢查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書面移交公安機關消防機構處理。
公安派出所民警進行日常消防監督檢查,應當填寫檢查記錄,記錄發現的消防安全違法行為、責令改正的情況。
第三十二條 公安派出所在日常消防監督檢查中,發現存在嚴重威脅公共安全的火災隱患,應當在責令改正的同時書面報告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和公安機關消防機構。

第五章 執法監督

第三十三條 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應當健全消防監督檢查工作制度,建立執法檔案,定期進行執法質量考評,落實執法過錯責任追究。
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及其工作人員進行消防監督檢查,應當自覺接受單位和公民的監督。
第三十四條 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在消防監督檢查中有下列情形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應當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不按規定製作、送達法律文書,不按照本規定履行消防監督檢查職責,拒不改正的;
(二)對不符合消防安全條件的公眾聚集場所准予消防安全檢查合格的;
(三)無故拖延消防安全檢查,不在法定期限內履行職責的;
(四)未按照本規定組織開展消防監督抽查的;
(五)發現火災隱患不及時通知有關單位或者個人整改的;
(六)利用消防監督檢查職權為用戶指定消防產品的品牌、銷售單位或者指定消防安全技術服務機構、消防設施施工、維修保養單位的;
(七)接受被檢查單位、個人財物或者其他不正當利益的;
(八)其他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行為。
第三十五條 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工作人員的近親屬嚴禁在其管轄的區域或者業務范圍內經營消防公司、承攬消防工程、推銷消防產品。
違反前款規定的,按照有關規定對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工作人員予以處分。

第六章 附 則

第三十六條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確定為火災隱患:
(一)影響人員安全疏散或者滅火救援行動,不能立即改正的;
(二)消防設施未保持完好有效,影響防火滅火功能的;
(三)擅自改變防火分區,容易導致火勢蔓延、擴大的;
(四)在人員密集場所違反消防安全規定,使用、儲存易燃易爆危險品,不能立即改正的;
(五)不符合城市消防安全布局要求,影響公共安全的;
(六)其他可能增加火災實質危險性或者危害性的情形。
重大火災隱患按照國家有關標准認定。
第三十七條 有固定生產經營場所且具有一定規模的個體工商戶,應當納入消防監督檢查范圍。具體標准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公安機關消防機構確定並公告。
第三十八條 鐵路、交通運輸、民航、森林公安機關在管轄范圍內實施消防監督檢查參照本規定執行。
第三十九條 執行本規定所需要的法律文書式樣,由公安部制定。
第四十條 本規定自2009年5月1日起施行。2004年6月9日發布的《消防監督檢查規定》(公安部令第73號)同時廢止。

❸ 明天要代表派出所對轄區的小學生進行安全知識講座

一、 什麼是食品質量安全?

食品質量安全是指食品質量狀況對食用者健康、安全的保證程度。包括三方面內容:

一是食品的污染導致的質量安全問題。例:生物性污染、化學性污染、物理性污染等。

二是食品工業技術發展所帶來的質量安全問題。如:食品添加劑、食品生產配劑、介質以及輻射食品、轉基因食品等。

三是濫用食品標識。例:偽造食品標識、缺少警示說明、虛假標注食品功能或成分、缺少中文食品標識(進口食品)等。

二、 什麼叫食品質量安全市場准入制度?

食品質量安全市場准入制度是指為保證食品的質量安全,具備規定條件的生產者才允許進行生產經營活動,具備規定條件的產品才允許生產銷售的一種行政監管制度。它是一項行政許可制度。制度建立的原則是事先保證和事後監督相結合、政府監管和企業自律相結合、充分發揮市場機製作用。它主要包括三項基本內容:
1、食品生產企業必備條件審查制度:在國內加工銷售食品的企業,必須具備保證產品質量的必備條件,並按規定程序取得《食品生產許可證》後方可生產食品;
2、強制檢驗制定:食品生產企業必須履行法律義務,產品經檢格後方可出廠銷售;
3、食品質量安全標志制度:檢驗合格出廠銷售的食品必須在其包裝上加印(貼)食品質量安全市場准入標志,即「QS」標志。

三、 目前必須標注QS標志的食品有哪些?

第一批必須標注QS的食品共5類,分別是小麥粉、大米、食用植物油、醬油、醋。

第二批必須標注QS標志的食品共分10類,主要包括肉製品、乳製品、飲料、調味品(糖和味精)、方便麵、餅干、罐頭食品、冷凍飲品、膨化食品及速凍米面製品。

第三批必須標注QS的食品共分13類,主要包括糖果製品、茶葉、葡萄酒及果酒、啤酒、黃酒、醬腌菜、蜜餞、炒貨、蛋製品、可可製品、咖啡、水產加工品、澱粉及澱粉製品。

四、 如何判別偽劣食品?

偽劣食品猶如過街老鼠,人人喊打。但人們在日常購物時卻難以識別。《偽劣食品防範「七字法」》,以通俗易懂易記的方式引導消費者強化食品安全自我防範,以期使偽劣食品因缺乏市場而退出市場。防範「七字法」:即防「艷、白、反、長、散、低、小」。

一防「艷」。對顏色過分艷麗的食品要提防,如目前上市的草莓象蠟果一樣又大又紅又亮、鹹菜梗亮黃誘人、瓶裝的蕨菜鮮綠不褪色等,要留個心眼,是不是在添加色素上有問題?

二防「白」。凡是食品呈不正常不自然的白色,十有八九會有漂白劑、增白劑、麵粉處理劑等化學品的危害。

三防「長」。盡量少吃保質期過長的食品,3℃貯藏的包裝熟肉禽類產品採用巴氏殺菌的,保質期一般為7—30天。

四防「反」。就是防反自然生長的食物,如果食用過多可能對身體產生影響。

五防「小」。要提防小作坊式加工企業的產品,這類企業的食品平均抽樣合格率最低,觸目驚心的食品安全事件往往在這些企業出現。

六防「低」。「低」是指在價格上明顯低於一般價格水平的食品,價格太低的食品大多有「貓膩」。

七防「散」。散就是散裝食品,有些集貿市場銷售的散裝豆製品、散裝熟食、醬菜等可能來自地下加工廠。

❹ 公務員面試題,假如你是派出所民警,領導讓你組織一次轄區的社區警務工作調研,你如何做求詳細答案。

在工作中適時地開展調研活動,了解人民群眾對本派出所工作的滿意度,收集人民群眾的意見和建議,對於我們查找自身工作存在的問題,進一步改進工作,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
為確保此次調研數據的真實、有效,我會努力做好以下幾方面工作:

第一,確保調查人員的責任落實,避免責任重疊、缺位的情況。為此,我會按照領導的指示,根據轄區的分布情況,成立由派出所人員、社區人員以及相
關志願者組成的專門調查小組,制定明確的工作條例,切實明確每個小隊的工作職責,使其各司其職,避免責任重疊、缺位。小組成立後對小組人員展開培訓,強調
調查要注意調查數據的客觀性和真實性。

第二,保證調查方式的科學、有效。這集中體現在調查問卷要設計得合理,力求簡單明了,讓群眾有話說。為此,在設計問卷時,各調查小組要分別設計
調查問卷,並綜合各組意見對問卷進行完善,如果有必要可以進行試調查,在小部分群眾中發放問卷,聽取他們對於問卷設計的意見,結合群眾的意見和專家的意
見,對問卷進行討論完善。

第三,為了獲取更加真實的數據,全面了解群眾對於派出所工作的意見,要根據轄區的人員分布情況,採用實地調查和網路調查相結合的方式,深入了解
各社會階層群眾的意見。具體來說,深入到轄區內開展調查。一是入戶調查。小組隨機抽樣選擇幾個社區,聯系社區工作人員協助,採取問卷發放的形式將調查問卷
放到每家每戶的信箱,問卷強調可以匿名填寫,在問卷上明確問卷回收時間,做好問卷的回收工作。二是現場訪問。小組工作人員著便衣在轄區內人流比較集中的場
所展開隨機調查訪問,並對受訪者提供小禮品。三是網路調查。小組在轄區官方網站上展開問卷調查,同時開設反饋電子郵箱、反饋熱線,接受廣大人民群眾的反
饋。

❺ 在社區開展的學習培訓活動有哪些

社區黨員可以開展哪些活動
1、徵集建議。
2、根據群眾參與度保留節目。
3、保留節目除了表彰、奉獻等活動外,可以試今年開展活動的群眾參與程度和群眾好評度進行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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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區黨委可以組織黨員開展哪些活動策劃書

征 集 建 議
根據群眾參與度保留節目
保留節目除了表彰、奉獻等活動外,可以試今年開展活動的群眾參與程度和群眾好評度進行確定。[詳細]

開展「身邊黨員集中履諾周」活動
建議黨員節日黨員承諾工作相結合,開展「身邊黨員集中履諾周」活動。[詳細]

有南湖特色的黨員關愛形式
黨員節作為有南湖特色的黨員關愛形式,應該長期堅持,內容與形式與時俱進。[詳細]

舉辦一次黨史圖片展
舉辦一次黨史圖片展。分誕生、成長、奪取政權、改革開放成果等章節,展示我黨一路走來的光輝旅程![詳細]

開展「再走紅色之旅,重溫崢嶸歲月」活動
組織黨員以南湖紅船為啟航點,探訪井崗山延安等革命勝地,緬懷先烈,鼓舞干勁。[詳細]

放假半天
放假半天!集中開展各類體育活動、文娛演出,將建黨日活動推向高潮。[詳細]

捐贈書籍
由各支部向每一位黨員贈送我黨在戰爭年代艱苦奮戰題材的書籍,為聯系村、社區捐贈一批反映我黨光輝歷程的書籍。[詳細]

贈送生日賀卡
贈送生日賀卡,火紅的封面,閃閃發光的黨徽,打開這樣一個特殊的賀卡,裡面洋溢著熱情的政治生日賀詞。[詳細]

開展黨員基層共建活動
黨的生日結合「五型機關」創建活動、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組織開展黨員到結對村、社區或黨建聯系點過黨的生日活動。[詳細]

建設文化主題公園
節日需要熱烈喜慶氛圍,需要群眾的熱情參與。以黨的80多年來的成長經歷,黨的領導人各個時期相關的名人趣事為主題。[詳細]

創建「中國共產黨黨建高峰論壇」
在黨員的節日構建中設置「黨建高峰論壇」,聘請國內外黨校理論學者或者資深學者參與交流討論。[詳細]

進行專題談話
進行專題談話。在黨員過「政治生日」時,由支部書記與黨員談話,了解掌握黨員的思想動態和實際困難。[詳細]

建立黨員「政治生日」冊
建立黨員「政治生日」冊,將黨員名單按入黨日期排出「政政治生日」序列。[詳細]

黨員文藝匯演
節日不僅要有形式,也要有內涵。我們可以通過舉行黨員文藝匯演的形式,寓教於樂,讓大家感受到黨員的風貌。[詳細]

紅色旅遊
紅色旅遊作為我區旅遊開發的重點,應當突出紅色和綠色的有機結合,即要把南湖紅船作為一個紅色亮點。[詳細]

開展多種形式的「黨的生日」聯歡
如青年黨員聯誼活動,中老年黨員聯誼活動等,為全區黨員之間的交流互通搭建平台。[詳細]

開展活力慶7.1,運動度節日活動
組織開展如羽毛球、網球等對抗性的體育運動,1927年共產黨員揮灑滿腔熱血建黨,當代共產黨員揮灑熱汗度過黨的生日。[詳細]

開展7.1愛心一日捐活動
開展7.1愛心一日捐活動。以 7或7的倍數為額度進行愛心捐款活動。[詳細]

舉辦「紅色派對」
舉辦「紅色派對」,發放「紅包」——節日賀卡、紀念徽章、健身用品、休閑禮品等。[詳細]

創意規劃黨的誕生地系列活動項目
成立專家團隊,創意規劃黨的誕生地系列活動項目,與電視媒體合作,外景設置「紅色革命之旅」大型沖關「七•一」主題節目。[詳細]

到人民英雄園悼念革命先烈
「飲水不忘挖井人」,在黨的生日這樣一個特殊的日子裡,組織黨員到人民英雄園悼念革命先烈。[詳細]

黨員志願者活動
制訂相應工作方案,定期或不定期開展黨員志願者活動,爭取把我區黨員志願者隊伍打造成一張響亮的名片。[詳細]

網上留言或者簡訊徵集作為黨員的驕傲
使黨員能夠深切體會到自己作為一名黨員的自豪感,從而在今後的工作中加倍努力。[詳細]

黨員奉獻總結日
要「黨員奉獻、群眾參與」為目標,要把黨的生日打造成黨員思想匯報日、黨員奉獻總結日、群眾工作評價日。[詳細]

開展「我入黨的日子」徵文活動
通過徵文活動,使黨員重溫自己入黨時的點點滴滴,感受到自己肩上的責任,暢談自己入黨時的感受。[詳細]

為生活困難黨員送節日禮
建議黨員幹部到各村、社區走訪慰問困難黨員和老黨員,給他們送去慰問金和糧、油等慰問品。[詳細]

大力組織宣傳
激勵繼承革命先輩的光榮傳統,深入挖掘典型,採取多種舉措,及時對各類活動進行宣傳,提升知名度。[詳細]

認真搞好策劃
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嚴密組織,精心策劃,將內在的活動實質轉化為有生命力的宣傳載體,讓人在實地參觀。[詳細]

深刻挖掘內涵
深度挖掘活動的精神實質,要像提煉「紅船精神」那樣,統一製作較為權威的宣傳畫冊或電視專題片,形成宣傳合力。[詳細]

科學發展我先行
可參照各類紀念日活動的做法,每年設計一個主題詞,今年結合深入開展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詳細]

「紅色七月」主題實踐活動
主題目標設計,可放在凝聚精氣神,打造團隊精神;傳遞黨的溫暖;追昔撫今談信仰,重塑新時期黨員形象等方面。[詳細]

開展一次培訓
黨組織不能只限於對入黨積極分子的培訓,也要組織已入黨的同志的培訓,力爭在一屆內使全體黨員培訓一次。[詳細]

開展一次活動
即每個黨的生日開展一次有針對性的活動,即要根據不同的形勢,不同時期黨的中心工作,開展相關的活動。[詳細]

強化一個意識
即通過每年黨的生日的慶祝活動,不斷強化每個黨員的意識,不忘自己是名中共黨員,不忘黨的宗旨。[詳細]

建黨積極分子座談會
召開一次建黨積極分子座談會,通過座談,增強建黨積極分子堅信黨的信念。座談會圍繞對黨的信念、入黨動機。[詳細]

讀一本好書
為回顧黨的光輝歷程,謳歌黨的豐功偉績,全區黨員結合自己本職工作,選讀一本書,進行精讀。[詳細]

開展一次走訪慰問全區老黨員老幹部活動
主要黨政領導逐戶走訪看望全區的老黨員、老幹部和生活困難黨員同志,送去節日問候。[詳細]

開展一次主題實踐活動
結合「創業、創新、創優」三創活動,開展「送溫暖、送法律、送文化、送健康」活動,組織黨員幹部開展送科技下鄉。[詳細]

召開一次民主生活會和組織生活會
結合「科學發展觀學習活動」,緊密聯系全區「招商引資攻艱年、轉型升級推進年和城鄉統籌突破年」的主題活動。[詳細]

組織一次黨員座談會、憶黨恩活動
全區各鎮、街道及區級部門黨(總)支部組織一次黨員座談會,黨員結合各自成長歷史,憶黨恩,藉以增進黨的凝聚力和向心力。[詳細]

開展一次學習參觀活動
利用我市革命遺址資源多,歷史內容豐富的優勢,以支部為單位組織黨員開展迎「七一」 學習參觀活動。[詳細]

開設「南湖黨員活動角」
依託南湖革命勝地在七一廣場等地開設「南湖黨員活動角」,可開展革命游歷史知識竟猜、趣味性游園、志願服務等活動。[詳細]

開展「了解歷史、解剖自己」黨史論壇活動
通過各種形式(培訓、講座、演講、徵文、競賽、參觀、拓展、文藝等活動)在黨員中開展我黨成長歷程知識的學習。[詳細]

黨員感恩日
7月1日全體黨員在自己的工作崗位插上一面黨旗,以此來感謝中國共產黨成為我們個為黨員學習工作生活的堅強後盾。[詳細]

開展「七個一」活動
在「七一」期間開展「七個一」活動:開展一次黨性教育,結合全區上下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回顧黨的光輝歷程。[詳細]

黨建工作「回頭看」活動
開展黨建工作「回頭看」活動。每個黨員對照年初黨建工作的要求,對半年來黨建工作進行系統梳理,總結經驗。[詳細]

南湖區慶「七•一」系列活動
舉辦南湖區慶「七·一」系列活動:一是組織廣大文藝骨乾和文藝愛好者,精心編排節目,謳歌黨的光輝歷程。[詳細]

組織上門服務隊伍和設立集中服務點
各級黨組織結合自身行業、崗位特點,為群眾辦實事做好事為基準,組織上門服務隊伍和設立集中服務點。[詳細]

實地考察嘉興水質
我認為在黨的生日到來之際,廣大共產黨員要實地考察嘉興水質,深刻認識到水污染的嚴重性和治理的緊迫性。[詳細]

舉行一次升國旗儀式
以基層黨委為單位,組織全體黨員。舉重一次有一定規模聲勢的 「國旗在革命聖地升起,黨旗在我心中飄揚」升旗儀式。[詳細]

開展一次組織生活
以基層支部為單位,向全體黨員贈送入黨日紀念卡,寄語祝福送上黨組織關愛。組織全體黨員開展一次支部組織生活。[詳細]

做一件有意義的事
可以為身邊同事、為社區鄰居、為親朋好友甚至至親家人,不管熟悉和不熟悉,力所能及向周邊傳達友愛和微笑。[詳細]

瞻仰「紅船」, 上「水上黨課」
每年「七一」前後,區級機關各部門黨組織分批組織全體黨員和入學積極分子參觀黨的一大會址紀念館,瞻仰「紅船」。[詳細]

齊聚區府廣場舉行升國旗儀式、合唱革命歌曲
「七一」和「十一」當天,建議區委組織部組織各部門全體黨員和入學積極分子齊聚區政府南門廣場,舉行升旗儀式。[詳細]

公布招待費開支列排名榜
「七一」當天,建議在區府A樓大廳醒目位置,由區審計局和區紀委監察局聯合公布半年來各部門招待費開支情況,列出排名榜。[詳細]

老黨員座談會
在黨的「7.1」生日前夕召開一次老黨員座談會。內容:回顧黨史,自己當年入黨和積極工作要求進步的歷史。[詳細]

表彰先進事跡
表彰黨員中的先進事跡,學先進,促提高。[詳細]

革命聖地生活
在建黨88周年之際,組織黨員到革命聖地去過一次特別的組織生活。[詳細]

聽老黨員講那過去的故事
嘉興市在改革開放的大潮中奮勇爭先,取得了光輝成績,吸引著越來越多的優秀兒女前來南湖創新創業。[詳細]

紅色景觀開放日
除了南湖紅船,嘉興還有很多與紅色歷史相關的人文景觀和紀念遺址,例如沈鈞儒故居、朱生豪故居、金九避難處等等。[詳細]

「迎七一、真情頌黨恩」歌詠比賽
開展「迎七一、真情頌黨恩」歌詠比賽,在黨員的節日里,讓我們的老黨員、新黨員重溫中共共產黨88年來的風雨歷程。[詳細]

觀看革命老片
組織全體黨員觀看革命老片,特別是黨88周年來的風雨歷程紀錄片。[詳細]

紅色簡訊編寫評選大賽
通過紅色簡訊編寫大賽,可以使得黨員們為編寫簡訊而更為積極主動的學習黨史等等一系列理論知識及歷史知識。[詳細]

乘座南湖新區免費觀光巴士
南湖區新開通二條南湖新區免費觀光巴士,為了向全市(區)廣大黨員、群眾宣傳、推薦南湖區近年來的建設和發展的成就。[詳細]

參加文體活動
作為黨的節日,必須組織全體黨員參與,以支部為單位,開展適合每位黨員參加、既豐富多彩又健康向上的文體活動。[詳細]

走訪、慰問、召開座談會
作為黨組織,要在黨的節日期間,通過走訪、慰問、召開座談會,廣泛聽取共產黨員的心聲,關愛困難黨員。[詳細]

組織和發現新嘉興人加入中國共產黨
通過組織和發現新嘉興人加入中國共產黨。新嘉興人在我市的數量逐年增加,在不同崗位上為推動嘉興的發展作出巨大的貢獻。[詳細]

黨性教育
樹立、表彰一批典型或利用發展一批黨員,開展一次黨性教育。[詳細]

集中公益活動
開展一次集中公益活動。首先由一名黨員在中學或小學開展一次黨課教育, 然後開展一次集中撿拾白色垃圾活動。[詳細]

老幹部黨員與年輕幹部黨員結對
開展一次老幹部黨員與年輕幹部黨員結對,在工作上給予幫助,老幹部多教年輕幹部學習處事經驗,以便提高工作效率。[詳細]

創業黨員與貧困黨員結對
創業黨員與貧困黨員結對,雙方多聯系、多走動。學習與傳授各類技術,幫助脫貧致富,再帶動周邊群眾共同致富。[詳細]

老黨員慰問活動
開展一次黨齡50周年老黨員慰問活動。[詳細]

組織黨員座談會
由社區黨總支組織組織黨員座談會,黨員結合自己的成長歷史,談黨對社會主義建設的貢獻,以增強黨的凝聚力和向心力。[詳細]

出宣傳板報
出一期宣傳板報。 主題:慶祝建黨86周年,展示黨86周年帶領全國人民走過的崢嶸歲月和光輝業績。[詳細]

黨員電教展播活動
深入挖掘和宣傳報道基層黨組織和黨員幹部中的先進典型,加強正面引導,教育黨員,扎扎實實開展好慶「七一」黨員電教展播活動。[詳細]

黨員義工
黨員義工到社區義務勞動。內容:打掃街道、清理花圃、草坪雜物等。[詳細]

黨支委民主生活會
在領導幹部中開展學習與自查,。以找一找自身的不足與差距;表一表在今後工作中要如何發揮幹部的先鋒模範作用主題活動。[詳細]

「紅船時代先鋒」系列報道
開展以「紅船時代先鋒」為主題的宣傳報道,對黨員開展先進性教育活動以整改提高、解決民生問題等方面所取得的成效進行宣傳報道。[詳細]

黨員睦鄰節活動
舉辦一系列的黨員睦鄰節活動。黨員的面積分布比較廣,大家在一起的活動時間比較少,可以進行一定的比賽等活動。[詳細]

「再回紅船」集體活動
舉辦一次集體的會活動,活動名稱為:"再回紅船",主要是以回到1921已黨剛剛成立的地方,讓黨員同志知道黨的艱辛路程。[詳細]

重溫入黨誓詞 永葆黨員本色
為紀念七一黨的生日的到來,開展一次紀念黨的生日、重溫入黨誓詞、永葆黨員本色的活動。前往嘉興市南湖革民紀念館參觀。[詳細]

南湖區黨員奉獻日
將每年的七月一日訂為「南湖區黨員奉獻日」,以鄉鎮、街道為單位,組織黨員上街開展為民服務活動。[詳細]

大型文藝演出
可在每年七月一日,以鄉鎮、街道、社區為單位,組織由黨員自編、自演的大型文藝演出。[詳細]

「優秀黨員在身邊」電視評選
開展一次「優秀黨員在身邊」電視評選活動,邀請在南湖區各條戰線上的「優秀黨員」,在電視上進行事跡宣傳。[詳細]

建領導小組
建領導小組,打造黨的生日為黨員節日的氛圍和環境,提升建黨建高地的意識。建立以區、街道、社區(村)三級領導小組網路。[詳細]

重籌劃運作
重籌劃運作,制訂黨的生日為黨員節日的方案和計劃,整合建黨建高地的資源。籌劃中要注意3點:一是財政傾斜,資金配套。[詳細]

強關愛激勵
強關愛激勵,突出黨的生日為黨員節日的品牌和特色,落實有效舉措。全區統一在「七一」節全區黨員放假半天。[詳細]

南湖區黨員先進事跡報告會
組織舉辦一次「南湖區黨員先進事跡報告會「或「南湖區黨員先進事跡匯報圖片、文選展覽會」,向市民介紹成果匯報。[詳細]

慰問老黨員、上門送溫暖
開展一次「慰問老黨員、上門送溫暖」活動,對「因公犧牲、因公受功、離退休老同志、老黨員、孤寡、貧困」的老黨員慰問。[詳細]

「我為黨旗增光彩」徵文比賽
開展一次「七一」——我們的節日,徵文內容以「我為黨旗增光彩」為主題,突出新時期「共產黨員」的革命性和先進性的徵文活動。[詳細]

「建黨88周年」知識競賽
開展一次「建黨88周年」知識競賽活動,在「南湖日報,南湖晚報」,選登知識競賽題,也可南湖新聞網上選登。[詳細]

「黑板報」比賽
進行一次規模較大的「黑板報」比賽,由區政府,企事業單位、街道、社區組成「迎七一、祝黨生日」為主題的黑板報。[詳細]

黨員書畫比賽
開展一次「黨員書畫比賽」活動,活動作品可在文藝演出氣場所展覽,或在市圖書館或其它場所展出。[詳細]

黨員義務勞動日
開展一次「黨員義務勞動日」活動,「七一」當天,由區政府、企事業單位、街道、社區黨員組成,為市民開展一次義務勞動日。[詳細]

黨員文藝宣傳
舉辦一次規模較大的「黨員文藝宣傳」活動,在本區幾個主要宣傳點,由各企事業單位、群眾團體、社區文藝宣傳隊、參加演出活動。[詳細]

黨員遊行活動
組織一次規模較大的「黨員遊行活動」,由區政府組織,並由政府、企事業單位、公安、武警、街道、社區黨員組成。

❻ 公安派出所對重點單位安全檢查應包括哪些方面的內容摘要

針對各機關、企事業重點單位的消防器材、消防通道、應急照明燈等管理設施以及組織機構建設、內部安全管理措施、制度等情況進行重點檢查,對檢查中發現的安全隱患當場提出了整改措施,並在做好登記檢查的基礎上向各機關、企事業重點單位負責人提出了相關要求。

要嚴格執行相關法律、法規做好內部治安和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工作;要建立健全各項安全管理規章制度,認真落實安全防護責任制,完善各項管理措施。

(6)轄區派出所對社區進行安全培訓擴展閱讀:

監督職責

(依據:《廣東省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管理規定》)

第三十六條各地級以上市、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應當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結合本地經濟社會發展實際,加強對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管理工作的組織領導,履行下列職責:

(一)對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消防工作進行組織協調和研究部署,解決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二)對存在重大火災隱患的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實施掛牌督辦;

(三)對涉及停止使用、停產停業,且社會影響較大的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建立規范處理等工作流程和制度;

(四)對本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以及下級人民政府履行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管理職責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東莞市和中山市各鎮(街道)參照本條關於縣(市、區)人民政府有關規定履行職責。

第三十七條各鄉鎮人民政府和城市街道辦事處應當加強對其他發生火災可能性較大以及發生火災可能造成重大人身傷亡或者財產損失的單位督促,指導整改火災隱患,落實消防安全責任。

第三十八條各地可對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實行分級管理,管理辦法由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根據本地實際情況另行制定。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消防安全重點單位中高危單位的消防安全管理。

第三十九條各級消防安全委員會應當建立健全工作機制,定期研究、推動落實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管理中的重大問題。

第四十條各行業主管部門應嚴格落實「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要求,在職責范圍內依法做好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的監督管理工作:

(一)配合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擬定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的消防安全管理標准;

(二)督促符合申報標準的單位申報消防安全重點單位;

(三)建立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工作檔案;

(四)省、市、縣(市、區)行業主管部門應分別每半年、每季度和每月組織對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監督抽查不少於1次,其中屬於人員密集場所的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應當作為抽查重點,在重大節日、重大活動期間及火災多發季節增加監督抽查頻次;

(五)及時督促整改監督抽查中發現的火災隱患。

第四十二條郵政、通訊、銀行、證券、保險、電力、供水、石化等相關系統應認真履行相關消防法律法規的規定,自覺加強本系統消防安全管理。

第四十三條消防行業協會應探索建立消防安全信用評定機制,對單位消防安全信用情況進行評定和公布。其他有關行業協會應當將本行業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管理情況納入行業信用評價體系。

第四十四條消防技術服務機構應當積極參與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管理工作,主動接入城市消防物聯網監控系統,及時發現和消除建築消防設施故障,為單位日常消防管理、整改火災隱患等提供技術服務,提高技防、物防水平。

❼ 派出所如何提高轄區安全感和滿意度

一、狠抓「三個強化」,提高群眾安全感。一是強化社區民警「管家」作用。社區民警是社區治安的「管家」,負責社區治安工作的方方面面,與群眾聯系緊密。二是強化社區保安「輔警」作用。為充分調動社區保安隊員工作積極性,。三是強化流動人口協管員陣地控製作用。

二、做好「四項服務」,提升群眾滿意度。一是做好警情提示服務。二是戶籍預約上門服務。三是案件回訪通知服務。四是法律咨詢服務。

三、推動「四項活動」,增強警民和諧度。一是警民懇談,做好與群眾溝通談心活動。二是「大走訪」,做好愛民實踐活動三是走進企業,做好警企聯動服務活動。四是化解糾紛,做好睏難群眾幫扶活動。

四、提倡「五勤工作」,提高執法服務水平。一是勤走訪。根據派出所工作考核標准,要求社區民警每周走訪轄區各個層面群眾50戶以上,並要求民警對走訪的情況通過走訪筆記及入戶調查登記表的形式體現出來,在每周例會上對走訪情況進行匯報,交流走訪體會。二是勤排查。除了開展每月一次的矛盾糾紛的全面排查外,要求社區民警還要對轄區的學校、重點場所、重點單位進行實時的走訪排查,並充分利用警民懇談的形式與轄區各層面的人進行溝通、交流,掌握不安定隱患、逐一疏導化解。三是勤聯系。加強與群眾、企事業單位的聯系力度,定期聯系情報信息員、聯絡員,及時掌握轄區各類動態,積極為群眾送溫暖、為企業排憂解難。四是勤積累。為強化有關工作數據、線索的積累,要求社區民警及時記錄工作中掌握的各類信息,對工作中正反兩個方面的經驗和教訓認真總結吸取,民警每周要寫出工作情況、每半月寫出工作體會,並通過電子郵件發送至所領導。五是勤比對。要求民警在日常110接處警、出租房屋管理、場所行業檢查等工作中發現的可疑人、可疑物,及時通過警務通及時進行網上比對。對查獲的可疑的違法犯罪嫌疑人員,及時進行公安系統核查比對,確保工作不出現紕漏。

❽ 社區民警要做到哪些

社區民警是公安派出所從事治安防範、管理和群眾工作的主要力量,主要承擔六項職責任務,即開展群眾工作、掌握社情民意、管理實有人口、組織安全防範、維護治安秩序、應急救助服務。

深入群眾之中,傾聽群眾意見,了解群眾疾苦,盡力為群眾排憂解難,切實做好服務群眾、組織群眾、宣傳群眾的有關工作;

及時受理報警求助,在規定時限內辦理群眾申辦事項;積極參與排查調處民間矛盾糾紛,努力把不穩定因素化解在基層、化解在萌芽狀態;向居(村)民代表定期報告工作,自覺接受監督。

及時收集、上報涉及社會政治穩定和治安穩定的各類信息;定期排查、分析社情動態和突出治安問題;將收集、掌握的各類情況信息錄入計算機,進行積累、分析、比對,切實做到基礎工作信息化。

全面准確地登記轄區實有人口,了解、掌握基本情況;熟悉可能違法犯罪的高危人群,重點掌握列管的重點人口和監管對象的現實表現,開展對重點人口、監管對象和有輕微違法人員的監督管理和幫教工作,落實工作措施;重點掌握出租房屋和暫住人口的動態情況。

(8)轄區派出所對社區進行安全培訓擴展閱讀:

一、搞好思想教育:引導社區民警充分認識新形勢下做好群眾工作的重要性。社區民警天天同社區群眾打交道,作為基層派出所必須經常對社區民警進行宗旨觀念、群眾觀念、群眾路線教育。

使社區民警進一步端正對群眾的態度,意識到自己是黨和政府及公安機關聯系人民群眾的使者,自身的一言一行,一舉一動都要體現著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

要加深民警對公安工作根本路線的理解,使他們充分認識到,專門工作與群眾路線相結合,是中國特色公安工作的最根本標志,只有扎扎實實做好群眾工作,在群眾中打下深厚的根基,我們的公安工作方能如魚得水,無往不勝,從而為開展好群眾工作打下堅實的思想基礎。

二、加強業務培訓:使做好群眾工作成為社區民警必須具備的一項基本功。筆者認這,所謂群眾工作能力,就是社區民警組織發動群眾,帶領群眾維護治安創建和諧社區的能力。

要使群眾積極配合我們做工作,民警必須具備相當的感召力,還要具備較高的人際交往能力,善於創造警民合力的工作氛圍。另外,要有較強的工作魄力,當機立斷處理問題,協調各方、找准結合點、圓滿解決各種問題。

為此,可以採取以下措施:一是按照公安部「沈陽會議」的要求,把會做群眾工作成為民警必須具備的一項基本功,採取有力措施加強業務培訓,尤其是要開展「社區民警如何接觸群眾」、「如何同群眾交流」等有針對性的培訓,使廣大民警學會與群眾打交道。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社區民警

❾ 如何加強社區社區治安防範措施

為進一步完善社區治安,加強對突發事件的處理力度,使勝安社區治安有根本性專的改觀,特製定本社屬區治安防範措施。
一、在社區開展社會治安工作,督促本社區一、二樓住戶安裝防盜門,防護欄等防護設備,爭取每戶都能安裝,把損失降到最低點。
二、配合派出所、物業公司,做好小區治安防範工作。
三、發揮治保會,調委會和群防群治組織作用,加強巡邏,增強防範能力,做到無失控場所和部位,實現無突出治安問題,無重大惡性案件,無民轉刑案件,無重大治安突發事故,居民無嚴重刑事犯罪。
四、督促物業公司加強對保安的管理,建立保安24小時值班巡邏制度,加強對車棚的看管,完善看管制度。
五、加強對流動人口、出租房屋的管理,流動人口登記率達90%以上和出租主,用工單位簽定治安管理責任書,落實流動人口治安防範措施。
六、建立健全社區普法宣傳制度,普法骨幹隊伍充實,設立社區法制宣傳欄,將治安防範知識以宣傳欄的形式予以宣傳,使治安防範知識家喻戶曉。
七、建立有效的矛盾糾紛排查調解機制,對刑釋解教人員有不良行為的青少年加強幫教工作,使他們能轉化為對社會有用

❿ 社區民警的主要工作職責是什麼

社區民警工作職責:

1、開展社區安全防範工作,加強治保會建設。

2、受理群眾版報警求助。

3、做好實社區治安權管理,社區內場所牧業的治安及管製品的日常管理工作。

4、做好社區實有人口管理。

5、強化情況信息工作。

6、受理治安、戶口管理登記領證事項的申請與咨詢,努力提供便民利民的服務。

7、做好社區實有人口管理。

8、嚴格治安行政管理。

9、依法行使對轄區內的出入境人員、國保重點部位、重點場所和涉外單位的管理職能。

拓展資料:

社區民警是公安派出所從事治安防範、管理和群眾工作的主要力量,主要承擔六項職責任務,即開展群眾工作、掌握社情民意、管理實有人口、組織安全防範、維護治安秩序、應急救助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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