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雲南省昆明市五華區新聞路250號辦食品經營許可證在哪裡
你可來去市行政審批服務中心「食源葯監窗口」提交申請,辦理食品經營許可證。
申請食品經營許可證,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1.《食品經營許可申請書》;
2.《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復印件;
3.經營場所合法使用的有關證明;
4.負責人的身份證明;
5.委託書以及委託代理人或者指定代表的身份證明;
6.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7.與其經營活動相適應的食品經營設備清單;
8.提供食品從業人員健康證和衛生法規培訓證復印件;
9.申請乳製品項目的經營者,還應提交開戶行證明和書面聲明等;
10.專職或者兼職食品安全管理人員的身份證明(初中以上證明和培訓合格證明);
11.食葯監部門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B. 昆明市疾控中心電話
昆明市疾控中心聯系方式:
1、健康體檢:64181623
2、艾滋病自願檢測咨詢:64162423
3、預防接種:64160220
4、食品安全風險監測:64321453
5、結核病防治:64321451
6、地方病/寄生蟲病防制:64321453
7、職業病危害因素監測評估、放射衛生監測評價:64321455
8、生活飲用水水質監測、公共場所衛生監測:64321426、64321427
9、食品及水質檢測:64321501、64321545
10、消毒與病媒生物防治技術指導、 消毒產品檢測:64321456、64321457
11、慢性非傳染性疾病防制:64321475
12、24小時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值班電話:64321445
昆明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通訊地址:紫雲路辦公區為滇池旅遊度假區紫雲路4號,土橋辦公區為西昌路土橋巷126號。
(2)昆明市五華區食品安全培訓擴展閱讀:
昆明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在昆明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的領導下,具體實施:
1、傳染病、寄生蟲病、地方病、非傳染性疾病預防與控制;
2、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和災害疫情應急處置;
3、疫情及健康相關因素信息管理,開展疾病監測,收集、報告、分析和評價疾病與健康危害因素等公共衛生信息;
4、健康危害因素監測與干預,開展食源性、職業性、放射性、環境性等疾病的監測評價和流行病學調查,開展公眾健康和營養狀況監測與評價,提出干預策略與措施;
5、疾病病原生物檢測、鑒定和物理、化學因子檢測、評價;
6、健康教育和健康促進,對公眾進行健康指導和不良健康行為干預;
7、疾病預防控制技術管理與應用研究指導等。
參考資料來源:昆明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聯系我們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昆明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參考資料來源:昆明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中心簡介
C. 昆明市如何辦理食品經營許可變更
一、在昆明市辦理「食品經營許可變更」需要攜帶如下材料進行申請:
1. 食品經營許可證變更申請,收原件(1份);
2. 營業執照(有關核准證明材料商行政管理部門出具的如經營場所發生變化,應當重新申請食品經營許可。),收原件(1份);
3.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變更情況登記表、食品安全管理人員變更情況登記表、食品安全設施設備變更情況登記表(登記表有固定模板),收原件(1份);
4. 食品安全管理人員變更情況登記表(登記表有固定模板),收原件(1份);
5. 食品安全設施設備變更情況登記表(登記表有固定模板),收原件(1份);
6. 製作專間布局圖、設施設備登記表;如增加自釀酒,需要提供具有資質的食品安全第三方機構出具的對成品安全性的檢驗合格報告,收原件(1份);
7. 設施設備登記表,收原件(1份);
8. 對成品安全性的檢驗合格報告(有資質的食品安全第三方機構出具的),收原件(1份);
9. 食品經營單位對所提交材料真實性的申明和食品經營單位的食品安全承諾書(食品經營單位對所提交材料真實性的申明,有固定模板,均要求法人或負責人簽署),收原件(1份);
10. 授權委託書及辦理人員的身份證明(法人簽字,身份證復印件張貼在授權委託書相應位置處。),收原件(1份);
11. 食品經營許可證正本、副本,收原件(1份);
12. 與變更食品經營許可事項有關的證明材料,收原件(1份)。
二、本事項收費情況:
不收費
三、辦理時限
15個工作日
四、辦理地址
地址:昆明市呈貢新區錦綉大街1號(春融街1號)昆明市市級行政中心綜合服務樓綜合窗口
時間: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五、咨詢方式
現場咨詢:昆明市呈貢新區錦綉大街1號(春融街1號)昆明市市級行政中心綜合服務樓綜合窗口
在線咨詢:http://zwdt.km.gov.cn/Home/Index
電話咨詢:67435615
D. 衛生許可證在哪裡辦
衛生證一般在衛生局辦理,具體辦理流程如下:
1、申報:申請單位提出書面申請,填寫《衛生許可證申請書》或《衛生許可證變更申請書》並遞交符合衛生要求有關材料(材料要求見後)。
2、登記:依照衛生許可受理規定和公共場所許可的條件,對屬於受理范圍的申報材料進行核對、登記。新建、改建、擴建公共場所應按照預防性衛生監督工作程序,先辦理建設項目衛生審查認可,按審核批準的內容施工,工程竣工後申辦建設項目竣工衛生驗收認可,再申報辦理《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證》。
3、受理:經對申報材料審查後,衛生行政部門在5個工作日內對符合受理規定的發放《行政許可受理通知書》;不符合受理規定的發放《行政許可不予受理決定書》;對於資料不全的,發出《行政許可補正材料通知書》。
4、審查:衛生行政部門受理申請後,組織業務人員按照衛生法律法規及國家衛生標准要求,對申報材料進行審查,對經營場所現場進行審核,存在問題的,提出整改措施和意見。
5、決定:衛生行政部門自受理申請之日起二十日內,根據審查意見,對符合規定的,准予行政許可;不符合規定的,作出不予行政許可決定。
6、送達:衛生行政部門作出准予行政許可決定的,自作出決定之日起十日內向申請人頒發、送達《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證》。
(4)昆明市五華區食品安全培訓擴展閱讀:
衛生許可證的辦理條件:
1、具有與申請生產許可的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食品原料處理和食品加工、包裝、貯存等場所,保持該場所環境整潔,並與有毒、有害場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規定的距離。
2、具有與申請生產許可的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生產設備或者設施,有相應的消毒、更衣、盥洗、採光、照明、通風、防腐、防塵、防蠅、防鼠、防蟲、洗滌以及處理廢水、存放垃圾和廢棄物的設備或者設施。
3、具有與申請生產許可的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合理的設備布局、工藝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與直接入口食品、原料與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觸有毒物、不潔物。
4、具有與申請生產許可的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食品安全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
5、具有與申請生產許可的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保證食品安全的培訓、從業人員健康檢查和健康檔案等健康管理、進貨查驗記錄、出廠檢驗記錄、原料驗收、生產過程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