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內容
安全生產教育制度
1目的
1.1通過安全教育提高全體員工搞好安全生產責任感和自覺性,增強全員的安全意識;
1.2通過安全生產教育,提高全體員工對安全生產性的認識,提高其安全技術知識水平,增強預防事故和職業病的實際能力。
1.3通過加強安全教育,使全體員工自覺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為本質安全創造良好的條件。
2由於我廠的特殊的性承擔者員工的各層次的安全教育培訓工作,對安全生產教育的基本內容做了如下要求:
2.1安全生產思想和方針政策教育
2.1.1安全生產技能教育
2.1.2勞動安全衛生法紀教育
2.1.3典型經驗及事故案例教育。
2.2新員工的三級安全教育
新員工,包括新調入的工人、幹部、學徒工、臨時工、合同工、代培人員和實習人員等。所謂三級安全教育,是指公司級、分廠級和班組分別對新員工進行的安全教育活動。
2.2.1公司級教育
公司級教育由公司安環部對新員工進行初步的安全教育,主要內容有:
①國家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安全生產的意義、任務。
②公司概況
③公司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④安全生產正反兩方面的經驗和教訓;
⑤工傷事故的概念及其處理;
⑥公司特殊危險區域;
⑦對新員工的要求和希望;
2.2.2分廠級安全教育,其教育內容包括:
①分廠生產情況及特點;
②分廠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③分廠區域內的危害因素及注意事項。
2.2.3班組(崗位)教育,其教育內容包括:
①本班組生產情況及特點。
②本班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③本班組區域內的危害因素及注意事項;
④安全操作規程。
3「四新」和變更工種安全教育
「四新」安全教育是指採用新工藝、新材料、新設備、製造新產品時,進行新工作崗位和新操作方法的安全教育。其教育內容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①介紹新工藝、新設備、新產品、新材料的特點及相應的操作方法;
②「四新」投產過程中的危害因素及防護方法。
③新制定的職業健康安全作業指導書。
4復工安全教育
復工安全教育是指員工工傷傷愈復工前,或員工經過種較長時間(一般為6個月和以上)的假期後重新上崗工作前,對員工進行的安全教育。
4.1傷愈復工安全教育
傷愈復工安全教育,主要是針對受傷者經歷的事故進行。其內容為:通過全面分析事故原因和總結經驗教訓,引導復工者端正思想認識,吸取教訓,嚴格遵章守紀,提高操作技能,克服操作中的失誤,增強預防事故的信心和能力。
4.2休假期滿復工安全教育
員工休假,如探親、婚嫁或是家人的生老病死,很易為員工帶來身心疲倦和情緒波動。因此,必須重視對休假後復工者的安全教育,要針對復工者休假的類型,重點進行「收心」教育,使期輕裝上崗。
5全員安全教育
5.1中層以上幹部的安全教育
企業中層以上幹部安全教育的內容主要有:
① 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意義、任務和工作內容等。
② 勞動安全衛生法規教育;
③ 本企業安全生產制度和本職安全生產責任制。
④ 本企業安全生產特點和一般的勞動安全衛生技術知識;
⑤ 現代安全管理知識;
⑥ 如何搞好本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⑦ 如何做好安全生產保障工作;
⑧ 工傷事故的調查處理辦法。
5.2班組長安全教育
對班組長安全教育的內容應包括:班組長安全職責,如何組織班組日常性安全活動和對本班組工人的安全教育,發生傷亡事故後的報告、處理方法及程序等。
5.3安全管理和安全專業技術人員的安全教育
安全管理和安全專業技術人員的安全教育培訓,其目的是提高他們的工作積極性,加強有關安全管理,安全技術知識、工業衛生知識和各類安全專業理論與實踐知識的教育與訓練。
5.3.1安全管理人員和安全專業技術人員必須經過專門訓練,方能上崗;
5.3.2安全管理幹部的崗位培訓內容主要有: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標准等,國內外安全與工業衛生的現狀及發展趨勢,以及安全管理方法、安全技術與工業衛生技術等。
5.3.3安全技術人員的培訓內容可側重於與生產工藝相關的安全技術等。
6日常性的安全教育
安全教育要做到經常化、制度化。其形式一般有定期的班組安全學習,安全活動日,交接班制度及班前班後會,不定期的事故分析會,事故現場教育,以及其它安全會議等,安全教育的形式可多種多樣,除上面提到的舉辦培訓班及利用各種會議形式外,還可用板報等多種形式進行宣傳教育。
Ⅱ 法律法規對安全培訓都有哪些要求
一、培訓要求:
必須對單位所有從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保證從業人員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熟悉有關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合格的從業人員,不得上崗。
員工每年必須接受不少於20小時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
二、培訓內容:
「安全生產法」規定的相關員工教育和培訓內容。如:從業人員規定、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規定、特種作業人員規定等內容進行培訓。 對本單位生產過程中存在的危害因素進行識別分析,並提出有效的防範措施。
「安全生產法」、「勞動法」等其他法律法規中規定的從業人員對個體防護用品的要求、配備規定、佩戴要求等相關內容進行培訓。
班前班後會記錄、設備運行、維護、檢修記錄、安全檢查記錄、監測記錄、檢驗記錄、會議記錄、隱患上報規定、事故上報規定等內容進行培訓。
《安全生產許可證》、《工商營業執照》、《司爐工上崗操作證》、《電工進網許可證》、《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資格證》等證件的法律法規要求進行培訓。
特種設備監測檢驗規定進行培訓。
員工法律法規意識的調查表反映出的法律法規問題。
國家新出台的安全政策、規程等相關法律法規。
針對員工日常工作中暴露出欠缺的法律法規。
三、培訓准備
根據培訓主要內容收集整理資料編寫講議。
制定「培訓計劃安排表」。(要求:培訓時間、培訓地點、培訓內容、培訓教師、組織單位、培訓參加人數。)
制定培訓管理制度。
根據培訓內容製作《法律法規試卷》。
四、考核
培訓結束後要對參加培訓人員進行書面考試。
對試卷要進行判卷、打分,60分以上為合格,低於60分的重新組織培訓考試。
五、培訓管理,所有培訓的簽到表、分數登記表、培訓計劃安排表、培訓講義等資料和記錄進行整理裝訂存檔,妥善保存。
員工獲取相應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的有效途徑:
公司為各單位定有「中國安全生產報」、「長治日報」、「山西日報」等報刊,通過閱讀獲取。
公司每旬下發內部報刊「食品安全」報到分公司,由分公司下發到各車間、班組,便於員工獲取相應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知識。
通過分公司的宣傳欄、板報及各種會議來獲取。
員工參加單位內部或外部舉行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培訓班來獲取相應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知識。
通過網路查詢下載、看電視等媒體可以獲取相應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知識
Ⅲ 安全生產責任制的培訓制度
為確保企業的安全生產,提高全員的自我保護和保護他人意識,在員工中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使員工懂得安全生產的基本知識,掌握安全生產的操作技能。特製定本制度。 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基本知識、管理制度、操作規程、操作技能、及事故案例分析等。企業培訓以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方針政策、規范和企業的規章制度為主;車間、班組培訓以安全操作規程、勞動紀律、崗位職責、工藝流程、事故案例剖析等為主;特種作業人員培訓以特種設備的操作規程、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知識為主;重大危險源的相關人員培訓以危險源的危險因素、現實情況、可能發生的事故、注意事項為主。
學習可採取靈活多樣的培訓形式。如課堂學習、實地參觀、實際演練、安全技能比賽、看錄像、研討交流、現場示範等。 (高危行業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管理人員的資格培訓學時不得少於48學時,每年不得少於16學時;其他行業主要負責人培訓不得少於24學時,每年不得少於8學時;新從業人員不得少於24學時,高危行業不得少於48學時)
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在使用前,必須進行安全教育培訓;新從業人員和轉崗人員在上崗前,必須進行安全教育培訓,新從業人員必須經「三級」安全教育培訓後方可上崗。特種作業人員必須參加有關部門的培訓取得《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做到持證上崗。 要建立培訓台帳,培訓結束培訓計劃、培訓名單、課程表等有關資料存入培訓檔案。
二、為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明確建築施工安全生產責任人、技術負責人等有關管理人員及各職能部門安全生產的責任,保障生產者在施工作業中的安全和健康,特製定本責任制。
本責任制由公司安全科負責監督執行,各級、各部門、各項目經理部組織實施。各級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責任如下:
Ⅳ 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基本規定有哪些
1
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教育培訓應貫穿於生產經營的全過程,教育培訓包括計劃編制、組織實施和人員資格審定等工作內容。
2
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教育培訓計劃應依據類型、對象、內容、時間安排、形式等需求進行編制。
3
安全教育和培訓的類型應包括崗前教育、日常教育、年度繼續教育,以及各類證書的初審、復審培訓。
4
建築施工企業新上崗操作工人必須進行崗前教育培訓,教育培訓應包括以下內容
1)
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
2)
安全操作規程;
3)
針對性的安全防範措施;
4)
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產生的後果;
5)
預防、減少安全風險以及緊急情況下應急救援的基本措施。
5
建築施工企業應結合季節施工要求及安全生產形勢對從業人員進行日常安全生產教育培訓。
6
建築施工企業每年應按規定對所有相關人員進行安全生產繼續教育,教育培訓應包括以下內容:
1)
新頒布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安全技術標准、規范、安全生產規范性文件
2)
先進的安全生產管理經驗和典型事故案例分析;
7
企業的下列人員上崗前還應滿定下列要求:
1)
企業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和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必須經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依法取得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
2)
企業的技術和相關管理人員必須具備與崗位相適應的安全管理知識和能力,依法取得必要的崗位資格證書;
3)
特種作業人員必須經安全技術理論和操作技能考核合格,依法取得建築施工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資格證書。
8
建築施工企業應及時統計、匯總從業人員的安全教育培訓和資格認定等相關記錄,定期對從業人員持證上崗情況進行審核、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