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如何防範虛假培訓騙取培訓補貼資金
《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第六條 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有下列違反規內定使用、容騙取財政資金的行為之一的,責令改正,調整有關會計賬目,追回有關財政資金,限期退還違法所得。對單位給予警告或者通報批評。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記大過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降級或者撤職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處分:
(一)以虛報、冒領等手段騙取財政資金;
(二)截留、挪用財政資金;
(三)滯留應當下撥的財政資金;
(四)違反規定擴大開支范圍,提高開支標准;
(五)其他違反規定使用、騙取財政資金的行為。
第二十條 單位和個人有本條例規定的財政違法行為,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貳』 如何開展財政對專項資金的檢查,他的具體實施步驟
在檢查時,要集中精力對重點領域、重點部門、重點資金進行檢查,以檢查投資項目的真實性、合法性、合理性、效益性為目標,重點突出對資金流轉環節和項目實施現場的檢查。
一是要掌握總體情況,理清思路,找准切入點。搜集和掌握投資撥款渠道、管理程序、實施辦法、銀行賬戶等資料,了解和掌握項目資金基本情況,知己知彼,從源頭上摸清專項資金底子。
二是要按照資金流轉,支付方向層層跟蹤檢查。依據資金下達文件及銀行對賬單逐筆核對,從收入、支出科目及原始憑證中檢查,關注異常現象,從異常業務內容或科目對應關系,核對、分析發現疑點或違紀線索。在檢查原始憑證時,首先要鑒別原始憑證的真假;其次,關注異常時間,異常地點、異常數字、異常銀行賬號等線索,從而發現和查證截留、滯留、擠占、挪用、擅自改變投資項目,擅自劃轉資金及置換轉移資金用途等違規問題。
三是要點面結合,突出重點,有目的擴大檢查范圍。延伸到縣級部門、單位、鄉鎮和個人。專項資金之間,會存在相互轉移、挪用、填補缺口等問題。因此,檢查時,對其他專項資金也同時進行檢查,並注意不同專項資金之間的往來關系,通過擴大檢查范圍,深入到用款單位及個人明察暗訪,詢問核實,會有意外的線索被發現。突出重點檢查,必須做到每檢查一個環節,每審查一個項目或現場就必須查清、查實,發現問題,一查到底。
四是要重視運用專業分析判斷。在隨機抽樣的原則下有意識地增加重點抽查檢查力度,以捕捉違法違紀案件線索和找出發生問題的原因。要深入項目實施現場,深入知情群眾中詢問調查,查看項目實施情況,測評內部監督控制的有效性,核實資金支付或兌現情況,核查原始憑證和有關資料。從而發現那些弄虛作假,騙取國家投資的問題,以及有關人員貪污腐敗,以權謀私等案件線索。
五是要掌握查證技巧,抓住關鍵環節實施檢查。要重視賬外信息,善於從疑點中發現問題。在檢查過程中,要善於觀察周圍事物,了解單位資產負債及資金的整體情況,用心去發現可能存在的疑點,尋找違紀問題的蛛絲馬跡。所以應「跳」出會計資料,從「賬」外搜索或捕捉信息,這有助於及時、准確地發現一些隱密性的線索。每檢查一個項目,首先要選准突破口,只要抓住這一點,就可以牽一發而動全身,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對專項資金來說,資金的具體流向就是突破口,只要緊緊抓住資金流向這個關鍵,跟蹤資金使用情況,違紀問題也很容易被發現。
『叄』 如何做好財政監督檢查工作
做好財政監督工作應當注重的幾個方面
(一)注重服務大局,確保中央政策貫徹執行
一是牢牢抓住服務大局中心工作為重點。財政監督應該發揮在保障落實重大財稅政策和決策部署、維護國家財經秩序、促進社會公平正義等方面的職能作用,加大對擠占挪用騙取套取財政資金、滯留截留財政收入或虛增虛減財政收入、財務會計造假等行為的監督檢查和處理處罰力度,確保國家財稅政策和惠民政策落到實處,促進經濟健康持續發展和社會全面進步。
二是創新監督檢查方式方法。推動財政監督與預算管理的有機融合,加強財政監督與績效評價、資產管理、投資評審、政府采購和國庫集中支付的協調合作,形成財政監督與財政內部職能部門「信息共享、動態監管、協力合作」的大監督格局。加強財政檢查方式方法創新,綜合運用監控、督促、調查、核查、審查、檢查、評價等方法開展財政監督檢查,提升財政監督服務財政中心工作的職能作用。
三是加強財政監督成果運用。提升財政監督的地位和作用,重要的一點在於強化成果運用。建立財政專職監督機構與業務管理機構共同督促辦理財政監督檢查問題的整改落實機制,採取約談、公告、申請強制執行等手段加大監督檢查結果的整改落實力度,確保整改落實到位。建立健全財政監督成果跟蹤落實機制和成果運用機制,通過將財政監督結果與預算編制、資金分配、資金下達等掛鉤機制,形成對重大違法違規行為或對財政監督檢查中發現的問題整改落實不到位的單位的強大制約力;對於發現的重大違法線索,建立向紀檢監察、審計、司法等相關部門移送制度,建立與紀檢監察、審計等部門檢查成果共享和檢查協作長效機制,強化監督職能,提升監督效果。
(二)注重落實新預演算法,努力抓好預算監督
結合新預演算法的頒布實施,建立以預算監督為重點的財政監督工作機制,著重把財政監督嵌入預算運行全過程,形成預算編制、執行和決算各環節有效監督制衡的機制。
一是建立同步監督的預算編制審核機制。明確財政專職監督機構和業務管理機構在預算編審環節的職責分工,由財政業務管理機構負責全面審核預算編制,財政專職監督機構重點負責審核編制總體方案、預算編製程序、基本支出和項目支出標准制定程序、預算安排的合規性、預算績效評價等方面,同時對業務管理機構審核預算編制的合理合規性進行再監督。通過財政專職監督機構對預算編制開展全過程同步監督,嚴格審核把關,形成對財政資金分配的權力制衡,把違規問題消滅在萌芽狀態,確保預算編制更加科學合理高效。
二是建立動態監控的預算執行監控機制。充分利用信息網路平台,實施預算執行動態監控,對預算執行情況進行實時分析,查找預算執行過程的重大風險點,對重大風險、重要問題及早預警、及時糾正。加強與國庫集中支付機構、財政業務管理機構的協調合作,實現信息共享,並建立聯席會議制度,研究通報系統監控發現的預警疑點問題,共同提出解決方案,對較為嚴重的問題採取停止相關資金撥付、實地重點檢查等方式防範財政資金被擠占挪用,確保財政資金安全,防範化解財政管理風險。
三是建立合規性績效性為核心的決算審查機制。加大決算審核監督檢查力度,重點圍繞決算失真等問題開展監督審核。通過對部門決算開展專項檢查或抽查,加強對重點部門、重點行業、重點資金決算情況的監督,檢查決算收入的真實性、合規性,檢查決算支出是否符合法律法規,評價財政資金使用效益。綜合運用會計信息質量監督檢查、預算執行監督檢查等方面成果監督審查決算數據,加大決算審查成果運用,將決算審查成果作為預算編制的重要依據,促進財政資金規范使用及資金使用績效的不斷提高。
(三)注重規范管理,不斷提升財政管理水平
一是明確財政內部職責分工。釐清財政專職監督機構和業務管理機構日常監督職責,業務管理機構對歸口管理的財政資金撥付使用情況和歸口管理部門的財政財務管理情況實施日常監督;財政專職監督機構履行日常財政監督職能,並對財政業務管理履行職責情況進行再監督。財政專職監督機構按照「四統一」原則統籌協調財政監督日常工作。
二是推進完善財政監督法制。以修訂完善《湖南省財政監督條例》為契機,加快推進財政監督法制建設,健全財政監督在預算編制、內部控制和成果運用等方面的制度,進一步明確財政監督職能職責、監督范圍、法律責任等,規范財政監督程序和處理處罰程序,推動構建財政大監督體系,提升財政監督效能。
三是加強財政內部協調合作。財政專職監督機構發揮在財政監督工作中的牽頭、組織、協調作用,業務管理機構切實履行管理與監督職能,加大對歸口管理資金和單位的監督力度,建立高效順暢的工作協調機制和信息共享的綜合監管機制,形成財政部門內部橫向聯動、協調合作的監督格局,共同促進規范財政財務管理。
(四)注重內部控制,逐步規范財政權力運行
一是全面推進內部控制制度建設。按照財政部的統一部署,全面推進財政內部控制制度建設,建立內部控制組織架構,加強組織領導;建立內部控制工作機制,明確工作流程和職責分工;建立健全內部控制制度體系,結合各地實際制定內部控制基本制度和相關財政運行風險控制辦法,切實強化財政業務管理工作流程式控制制,防範和化解財政運行風險。
二是創新財政內部監督檢查方式。加快推動財政監督工作轉型,推動內部監督工作由單純監督檢查型向檢查控制型轉變,積極推進財政監督與預算管理的有機結合,逐步實現事後監督與事前、事中監督相結合的內部監督常態工作機制。按照不增加工作負擔,不滯緩財政運行效率的原則,進一步優化內部監督流程,充分利用「金財工程」應用支撐平台,開發內部監督實時監控軟體,實現對預算指標管理、國庫集中支付、非稅收入征管以及預算執行進度等業務信息的全過程動態監控,有效提升財政監督工作效率。
三是建立內部監督成果運用機制。加強內部監督成果運用,將內部監督成果作為系統內部評先、提拔和考核等的重要依據。加大內部檢查公開力度,對內部監督單位、項目、程序、結果及整改落實情況等進行公開,以公開倒逼整改落實,強化財政財務管理,提升內部監督成效。
(五)注重隊伍建設,提高依法行政與服務的能力和水平
一是加強財政監督機構隊伍建設。「財政監督撐起了財政工作的半邊天」,是財政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全省各級財政部門應進一步規范健全機構設置,將熟悉財政業務的高素質人員充實配備到財政監督隊伍中來,不斷加強財政監督機構隊伍建設。
二是充分吸取社會中介機構力量。「人少事多」是當前湖南省財政監督工作面臨的突出難題,充分發揮社會中介機構在專業技能方面的優勢,有效調動吸收社會中介機構力量參與到財政監督工作中來。建立社會中介機構專家庫,對社會中介機構人員進行評級打分,選擇一些業務素質高、職業作風好的人員參與到財政監督檢查工作中。同時,加強社會中介機構人員的管理,規范社會中介機構人員行為,加強對社會中介機構人員的監督。
三是創新發展上下聯動工作格局。近年來,湖南省財政監督工作形成了上下聯動的良好局面,特別是2012年省本級牽頭市縣參與在全省開展了國有土地出讓收入及使用管理專項檢查,打造了湖南省財政監督工作精品工程,形成全省上下聯動的經典案例。要進一步總結創新湖南省上下聯動的財政監督工作經驗,集中力量抓好做好一些重大財稅政策和民生政策的監督檢查,形成重大檢查全省一盤棋格局,省本級著重發揮統一規劃和協調作用,市縣各級財政監督機構共同參與形成合力,將一些重大問題查深查透,充分發揮監督職能。
四、當前財政監督應重點做好的幾項工作
(一)加大部門預算的編制與執行的監督檢查
一是加強預算編制環節審核。科學設計嵌入預算編制審核工作機制,推進預算監督關口前移,從預算編制環節入手,對預算編制開展同步監督。一方面探索完善政府全口徑預算編制監督機制,從預算編制的合法性、合理性、科學性等方面加強監督;另一方面完善部門預算編制與執行監督機制,重點加強對部門財政收支的完整性、項目支出的合理性、績效性等方面監督。
二是加強預算執行環節監控。充分利用財政部門現有的信息平台,對預算收入征繳入庫、資金撥付使用進度、預算追加等進行實時動態監控,對預算執行環節出現的各種風險及時預警、及時糾正,防止擠占、挪用財政資金。探索建立對政府全口徑預算編制執行監督與重點檢查調研相結合的工作流程,對重大財政專項資金實施同步動態監控的同時,可採取對重大專項使用的重點部門開展檢查調研,確保預算執行過程中財政資金安全規范使用。
三是加強決算環節審查。加大對部門決算的審核力度,建立完善財政專職監督機構參與部門決算審核的工作機制。通過開展決算審核,對部門決算中存在重大問題的單位開展專項檢查或抽查,加強對重點部門、重點行業、重點資金決算情況的監督,及時發現和糾正決算編審中的問題,提高決算數據的真實性和准確性,充分發揮決算對加強預算管理的促進作用。
(二)加大財政專項資金的監督檢查
一是完善專項資金監督檢查機制。逐步建立並完善事前審核把關、事中跟蹤問效和事後績效評價的專項資金監督新模式,實現專項資金監督與管理、源頭監管與全過程監控相結合。圍繞關涉民生的重大財政專項資金,設計重點監督檢查清單,制定具體監督檢查工作機制,促進規范專項資金管理,確保財政專項資金執行過程不走樣、不變樣,財政惠民政策落到實處。
二是創新專項資金監督檢查方式。針對各類專項資金的特點,創新監督檢查方式:針對部分涉及面廣、關涉群眾利益的專項資金可採取購買社會服務的方式開展全方位監督檢查;針對涉及面小、問題集中突出的專項資金可採取由財政專職監督機構開展重點檢查;對涉及面較廣、政策要求高的專項資金可採取省市縣三級聯動的方式開展全面檢查。
三是促進專項資金信息公開力度。加大對專項資金信息公開力度的監督檢查,促進專項資金按照要求對分配政策、分配過程和結果以及執行過程和結果面向社會全面公開,接受社會各界的監督。
(三)加大財政收入質量的監督檢查
一是推進收入監督機制創新。充分發揮收入監督服務經濟決策和財政管理的作用,創新收入監督機制,建立與稅務、工商、人民銀行等信息共享機制和協調合作收入核查機制,形成收入監督合力。
二是加強重大財稅政策監督。圍繞財稅體制改革中心,加強對國家出台的結構性減稅政策、「營改增」稅制改革、資源稅稅制改革、地方稅收優惠政策等重大財稅政策的監督和調研,通過監督檢查和調研發現財稅體制改革實施過程中出現的重大問題,及時提出改進措施和建議,為財稅體制改革出謀獻計,發揮財政監督服務財政改革的作用。
三是加大收入質量監督力度。加強對財政收入真實性、合法性的監督檢查,重點監督收入混庫、虛增虛減財政收入等現象;加強對稅收征管情況的監督,對稅務部門徵收管理情況實施再監督;加強對非稅收入的監督,重點監督國有資源出讓收益、國有資本經營收益、國有資源有償使用收益等收入征繳情況。
(四)加大會計信息質量的監督檢查
一是強化對重點行業會計信息質量檢查。堅持會計監督工作服務財政中心工作,選擇關涉國計民生、重大財稅政策貫徹落實的重點行業、重點單位開展會計信息質量檢查。
二是加大對社會中介機構執業質量檢查。加大對會計師事務所等中介行業監管力度,採取全面檢查、定期抽查和重點復查等相結合的方式,對會計師事務所等中介機構的會計信息質量、執業質量和綜合管理等進行監督,重點加強對會計師事務所的執業質量檢查,力促規范會計中介行業執行准則和管理,推動會計中介行業健康有序發展。
三是不斷提升會計監督檢查的職能作用。進一步建立健全會計監督機制、完善方式方法,力求監督定位更准,會計監督作為財政監督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既要做到監管有側重,又要做到服務財政中心工作,站在財政管理者的角度,有針對性地開展會計監督檢查。建立聘用社會力量參與監督檢查的人才庫,充分發揮會計監督涉及面廣、檢查深入等優勢,廣泛了解財稅政策、會計政策的執行效果,分析各項政策等對宏觀經濟的影響程度,提出完善政策和加強管理的意見建議。
『肆』 財政資金安全檢查工作方案要准備哪些材料
以「客觀公正、實事求是」為原則,以「查隱患、促整改、建制度、保安全」為目標,扎實開展財政資金安全檢查,防範資金管理風險。
通過財政資金安全檢查,重點對街道本級及會計核算中心的財政資金管理情況進行一次全面檢查,消除資金管理運行中存在的安全隱患,建立健全各項管理制度,加強各財務單位資金安全意識,規范資金運作流程,確保財政資金安全、規范和有序運行。
(一)崗位和人員管理方面
1.主要檢查內容。是否按照不相容職務相分離原則進行崗位設置;是否交叉、重復設置崗位;是否足額配備崗位工作人員;是否建立崗位責任制,明確各崗位職責分工;崗位工作人員是否具備崗位所要求的資質條件;崗位工作人員是否有不良生活情趣或違紀違法行為記錄的;崗位工作人員是否按規定實行迴避制度;是否建立規范的AB角替崗制度;工作人員離崗是否按規范程序辦理交接等。
2.檢查依據。《財政部關於進一步完善制度規定切實加強財政資金管理的通知》(財庫〔2011〕19號)、《財政部關於印發<財政總預算會計管理基礎工作規定>的通知》(財庫〔2012〕1號)等有關條款規定。
(二)賬戶管理方面
1.主要檢查內容。是否按照規范程序開立、變更、撤銷和管理零餘額賬戶;是否嚴格執行財政專戶開立核准程序;是否嚴格按照財政部發文規定清理歸並或撤銷財政專戶;是否按照有關政策要求制定財政專戶開戶銀行選擇辦法;是否與財政專戶開戶銀行簽訂銀行結算賬戶管理協議;是否將財政專戶全部歸口財政部門國庫管理機構統一管理;是否將財政專戶資金收付納入信息系統管理等。
2.檢查依據。《國務院辦公廳轉發財政部關於進一步加強財政專戶管理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12〕17號)、《財政部關於印發<財政總預算會計管理基礎工作規定>的通知》(財庫〔2012〕1號)、《財政部關於印發〈財政專戶管理辦法〉的通知》(財庫〔2013〕46號)、《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做好盤活財政存量資金工作的通知》(國辦發〔2014〕70號)、《財政部關於進一步規范地方國庫資金和財政專戶資金管理的通知》(財庫〔2014〕175號)、《關於進一步加強財政專戶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財辦庫〔2015〕320號)等。
(三)財政資金收付管理方面
1.主要檢查內容。國庫集中收付制度改革是否已推進到位;資金支付流程是否規范;資金支付審核是否實行初審復審多崗審核;支付印章是否按規定啟用、更換、保管和使用;資金收付相關票據和憑證是否按規定領取、保管、使用和核銷;單據傳遞是否實行交接登記制度;是否建立資金支付動態監控機制。
2.檢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演算法》、《財政部 中國人民銀行關於印發<財政國庫管理制度改革試點方案>的通知》(財庫〔2001〕24號)、《財政部關於進一步推進地方國庫集中收付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財庫〔2011〕167號)、《財政部關於印發<財政總預算會計管理基礎工作規定>的通知》(財庫〔2012〕1號)、《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關於印發<國庫集中支付業務電子化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財庫〔2013〕173號)、《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做好盤活財政存量資金工作的通知》(國辦發〔2014〕70號)、《財政部 中國人民銀行關於進一步加強和規范國庫集中支付電子化管理工作的通知》(財庫〔2015〕121號)等。
(四)會計核算管理方面
1.主要檢查內容。是否採用信息系統進行賬務處理;是否及時審核原始憑證,據此生成記賬憑證,復核無誤後登記相應的會計賬簿;是否按規定保管會計檔案,是否配置了保險櫃、專用檔案室等會計檔案管理設施;是否建立並嚴格執行對賬制度;各級財政部門內部國庫機構與業務管理機構之間,上下級財政部門之間,財政部門與本級預算單位、與徵收機關、與同級人民銀行國庫、與財政專戶開戶銀行及其上級單位是否按規定對賬等。
2.檢查依據。《財政部關於印發<財政總預算會計管理基礎工作規定>的通知》(財庫〔2012〕1號)、《財政部關於印發<財政總預算會計制度>的通知》(財庫〔2015〕192號)。
(五)會計集中核算向國庫集中支付轉軌方面
1.主要檢查內容。會計集中核算機構是否按規定實行轉軌;資金支付是否按照規范化要求實行國庫集中支付管理;是否恢復預算單位會計核算權和財務管理權;仍然保留核算中心為預算單位代理記賬的,是否明確界定預算單位與核算中心的委託代理記賬關系和雙方職責;代理記賬員是否與財政部門國庫集中支付機構資金審核、支付崗實行崗位分離等。逐筆檢查代理記賬的國庫支付中心(核算中心)與預算單位2012年1月至2015年12月底資金賬是否保持一致。
2.檢查依據。《代理記賬管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令第27號)、《財政部關於進一步推進地方國庫集中收付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財庫〔2011〕167號)等。
『伍』 安全檢查前應做好哪些准備工作
一.做好以下內容的粘貼、懸掛、擺放工作:
1.安全生產總方針及目標(上牆);
2.公司組織管理機構圖、安全管理網路圖和公司平面圖(上牆);
3.各級人員、職能部門和操作崗位安全職責或安全責任制(上牆);
4.各種機器(設備)、各類作業操作規程(上牆);
5.危害點、危險點、事故多發點的安全警示標識、標志;
6.入廠道路、廠房內安全通道、消防通道的安全標識、標志;
7.工作、生產、生活場所的標識;
二.做好現場清理工作:
1.安全通道、消防通道、消防設備(設施)旁邊時刻無障礙物品;
2.生產場所及周圍無易燃、易爆物品(必需的要做好密封等安全防護措施);
3.三定(定點、定容、定量)放置;
4.生產物品和使用工具擺放整齊有序;
5.物品標識清楚、字跡清晰;
6.舊的、模糊的安全標識、標志要更新;
三.填寫好各種台帳及提供相關原始憑證(或資料):
1.安全投入台帳:員工工傷保險費用、購買勞保物品費用、安全設備購置及維護費用、安全教育培訓費用、職業健康體檢費用、隱患排查整改資金等。
2.隱患檢查台帳:隱患匯總登記、各類檢查記錄、隱患治理效果評估表、分析統計表等。
3.教育培訓台帳:年季度培訓計劃(要有培訓內容和主講人)、三級安全生產教育培訓記錄、員工考試試卷及成績匯總、培訓效果評估表等。
4.職業健康台帳:員工健康體檢記錄(要有醫院體檢證明或報告)、職業健康培訓記錄、工作場所職業危害監測報告、職業危害告知牌等。
5.作業安全台帳:風險和隱患辨識表、風險和隱患評估表、安全生產會議記錄、安全會議簽到表、各類安全檢查表、危險作業安全許可證(票)、各設 備設施運行記錄等。
6.危險源監控台帳:危險源清單、辨識和評估表、檢查記錄表。
7.事故報告、調查和處理台帳:事故登記記錄、事故統計分析表、事故調查報告等(有則如實填寫)。
8.法律法規與管理制度台帳:文件發布記錄,獲取和發放記錄、制度執行記錄、培訓考核記錄等。
9.生產設備設施台帳:設備清單、危險源清單、特種(危險)設備合格證(或檢驗合格報告)、檢修台帳、安全評價報告(或安全專篇)、「三同時」驗收報告等。
10.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要有安全生產管理資格證書;各特種作業人員要有相應的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各種證書、證件要復印備查)
11.事故應急演練台帳:每年至少演練一次,要有記錄(記錄表、圖片等)。
『陸』 相關部門對安全培訓機構的安全培訓活動情況進行的檢查主要包括哪些內容
王某是某培訓機構的負責人。2014年的一天,某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機構到其內部檢查,先後檢查了安全培訓機構從事安全培訓工作所需要的條件的情況,建立培訓管理制度和教師配備的情況,以及執行培訓大綱、建立培訓檔案和培訓保障的情況。在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檢查到培訓機構的收費情況時,負責人王某不予配合,他認為關於收費的情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機構沒有權力檢查。問: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機構可以檢查培訓機構的培訓收費情況嗎?
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機構有權檢查培訓機構培訓的收費情況。這在《安全生產培訓管理辦法》第二十九條中有明確規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煤礦安全培訓監管機構應當對安全培訓機構開展安全培訓活動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檢查內容包括:(一)具備從事安全培訓工作所需要的條件的情況;(二)建立培訓管理制度和教師配備的情況;(三)執行培訓大綱、建立培訓檔案和培訓保障的情況;(四)培訓收費的情況;(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內容。」本案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只檢查了法律規定的前三項的內容,安全培訓機構的負責人王某便阻止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機構檢查其培訓收費情況,這種做法是欠妥的,更何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機構有權力檢查培訓機構的收費情況。
《安全生產培訓管理辦法》
第二十九條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煤礦安全培訓監管機構應當對安全培訓機構開展安全培訓活動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檢查內容包括:(一)具備從事安全培訓工作所需要的條件的情況;(二)建立培訓管理制度和教師配備的情況;(三)執行培訓大綱、建立培訓檔案和培訓保障的情況;(四)培訓收費的情況;(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內容。
安全培訓是安全生產的一項基礎性工作,是減少生產安全事故的根本性舉措。安全培訓機構在滿足一定的人員、教育和資金的條件下方可設立。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對安全培訓機構進行定期監督檢查,以便提升安全培訓機構的安全培訓水平,使將來進入到安全生產部門的人員得到更加專業、規范的安全知識培訓。
『柒』 安全檢查最重要的一個環節是
***開展財政資金安全檢查的 自查報告 根據《轉發<財政部關於開展地方財政資金安全檢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的要求,***黨政領導高度重視,認真領會到加強財政資金安全管理,既是財政管理的重要措施,也是財政部門開展黨風廉政建設的核心內容。我*於4月1日至4月5日完成了財政資金安全自查工作,具體內容如下: 組織領導方面。 ***黨政領導充分重視財政資金的安全管理工作,並對加強財政資金安全管理提出了要切實做到思想上認識到位、行動上落實到位,把抓收支與抓管理結合起來,把抓業務與抓黨風廉政建設結合起來的明確要求,並採取了有效措施,不斷完善和改進財政資金安全管理制度,確保了我*財政資金的安全,確保了我*財政幹部的安全。 在日常工作中,***黨政領導時時了解並掌握資金收付管理關鍵崗位工作人員的思想動態,以及可能對資金安全構成潛在風險的不良嗜好等,並將財政資金安全管理作為黨風廉政教育和法製法紀教育的一項重要內容,定期開展財政資金安全管理方面的教育和培訓。近幾年我*每年年終都按照黨風廉政建設的有關要求,由*紀委組織一次針對我*的財政資金安全性的財務大檢查。 制度建設和內控管理方面。 ***財政*按照國家有關財政資金管理和會計核算的要求,制定了資金安全管理相關制度;實行嚴格的內部稽核制度;建立了規范的內部制衡和糾錯機制;建立了相關崗位的考評制度、獎懲制度和輪崗制度;從事資金收付管理的工作人員也實行迴避制度。 崗位設置和人員配備方面。 ***財政*按規定業務流程設置滿足財政資金安全管理需要的崗位;財政資金撥付管理嚴格執行資金撥付、復核、稽核和單位主管領導審核把關的分工負責制;按照工作任務明確規定各崗位的職責許可權;明確規定了撥款人員不得同時負責稽核、賬務或檔案管理工作;財政總預算會計人員的錄用經過了嚴格的綜合考評;財政總預算會計人員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 資金收付管理方面。 ***財政*建立了科學規范的財政資金收付管理流程;對用款計劃按預算和項目進度等進行審核;對財政直接支付業務要求單位按照規定提供票據、合同等相關附件;撥款人員對各類撥款憑證及其附件的*有要素進行全面規范審核,復核人員對撥款人員提交的憑證、單據進行全面復核;實行會計集中核算的地方,已將會計核算實有資金賬戶改為零餘額賬戶;財政匯繳專戶、非稅收入歸集性賬戶等非稅收入收繳賬戶中資金能及時進行清算,對收繳賬戶資金進行嚴格監控。 賬務處理方面。 ***財政*辦理資金支付的相關原始憑單及報表能及時轉交記賬人員保管,記賬人員全面核對後按日及時登錄賬務;相關會計憑證、會計賬薄、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都按規定建立檔案,妥善保管;在崗位變動後,***財政*嚴格按照有關規定辦理財政總預算會計人員工作移交手續,並制定規范的移交清冊;我*按照規范化要求進行年終結賬。 對賬管理方面。 ***財政*建立了財政內部相關職能之間的定期對賬制度,定期進行賬證、賬賬、賬實核對;建立了財政*銀行之間的定期對賬制度;銀行之間對賬,做到銀行存款余額與資金收付明細賬全部核對相符。 財政資金專戶管理方面。 ***財政*的財政資金專戶是在規定的銀行范圍開設的;新增設財政資金專戶嚴格執行規定的審批程序;按照有關要求對財政資金專戶進行了清理、歸並和撤銷;財政資金專戶全部納入財政國庫部門統一管理;建立了財政資金專戶管理檔案制度;建立了財政資金專戶管理年度報告制度。 印鑒和票據管理方面。 ***財政*負責核算和管理賬務建立了嚴格的印鑒和票據管理制度;撥款印章安排專人負責管理,實行了分人分印管理;對印章的保管採取了必要的安全措施,做到人走章鎖;資金收付相關票據、憑證安排了專人負責保管,採取了必要的安全保護措施,建立了嚴格的領用和核銷制度。 信息系統管理方面。 ***財政*資金收付管理全面納入信息系統管理;明確規定了系統維護人員不得辦理資金收付業務;根據崗位分工情況,設置了不同的系統許可權;信息系統相關操作環節都設置了安全密碼,安全密碼由專人分別保管;安全密碼採取了定期更改等安全保護措施。 ***財政* 2009年4月8日
『捌』 相關部門對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培訓活動情況進行的檢查主要包括哪些內容
李某系某安全監督管理機構的新任職工,在李某新上任不久,其所在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機構需要到其所轄區的某片區的化工廠進行安全檢查。到其中的某一化工廠後,李某以及同事決定對某化工廠的安全培訓的投入和使用情況進行檢查。但是化工廠負責人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機構只是可以檢查安全生產,對於安全培訓的投入和使用情況以及相關的費用並沒有檢查的權力。負責人的說法正確嗎?李某應該怎樣跟負責人解釋呢?
對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檢查並不只是檢查存在的安全隱患和表面的安全措施,包括與安全相關的一系列的問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機構都要檢查。《安全生產培訓管理辦法》第三十條規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煤礦安全培訓監管機構應當對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培訓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檢查內容包括:(一)安全培訓制度、年度培訓計劃、安全培訓管理檔案的制定和實施的情況;(二)安全培訓經費投入和使用的情況;(三)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安全培訓和持證上崗的情況;(四)應用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新設備以及轉崗前對從業人員安全培訓的情況;(五)其他從業人員安全培訓的情況;(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內容。」這些法律規定的情形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機構都要檢查。所以本案中化工廠負責人的說法是沒有法律依據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對法律規定范圍內的有關安全的事項都有權力檢查。
《安全生產培訓管理辦法》
第三十條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煤礦安全培訓監管機構應當對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培訓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檢查內容包括:(一)安全培訓制度、年度培訓計劃、安全培訓管理檔案的制定和實施的情況;(二)安全培訓經費投入和使用的情況;(三)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安全培訓和持證上崗的情況;(四)應用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新設備以及轉崗前對從業人員安全培訓的情況;(五)其他從業人員安全培訓的情況;(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內容。
生產經營單位對員工的安全培訓和教育是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和職工安全素質的重要的措施,是構建安全長效生產的機制。制定安全培訓計劃,建立安全培訓管理檔案,讓員工及企業的順利生產具有安全保障,促進職工和企業的共同發展。
『玖』 如何有效開展專項資金使用情況檢查
開展專項資金的監督檢查工作需做到以下幾點:
一、檢查項目
按照財政專項資金管理的要求,結合項目實施方案,通過採取審查賬目、查閱檔案等形式,重點檢查項目組織實施情況、項目資金撥付和管理使用情況以及項目資金使用效益。
二、檢查內容與要求:
1.補助對象的基本資料是否屬實,有無弄虛作假套取財政資金問題。
2.項目資金撥付和管理使用情況,是否按規定辦理資金撥付手續,有無滯留資金問題;資金是否專款專用;有無擴大開支范圍或擠占、挪用、截留等問題。
3.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情況,財務核算是否符合《會計法》和《會計基礎工作規范》要求;是否符合基本建設財務管理和會計制度規定。
三、檢查時間的確定,一般是在25天內完成。
四、檢查組人員組成及分工
五、檢查方式、方法
主要是採取聽取匯報、查驗賬目、翻閱檔案、召開座談會、深入現場檢查等方法進行檢查。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聽取匯報。聽取被檢查單位對相關專項資金管理使用情況的專題匯報,並取得書面匯報材料。包括工作開展情況、財政財務管理政策和專項資金管理辦法執行情況、資金安排撥付使用情況、項目完成情況及成效、存在的問題和對財政資金支持和管理的意見建議。
2.查閱文件、資料。查看有關會計賬簿以及文件資料等,查閱各級財政部門下達財政專項資金的文件或撥款單,掌握資金撥付情況,是否存在截留、擠占、挪用等問題。
3.實地查看。實地查看項目組織實施情況,對有關專項資金進點查看。主要了解項目建設進度、標准和質量以及項目運行管護等,查看有關補貼資金是否及時足額發放到補貼對象。
六、具體要求
1.參加檢查人員,要提高認識,認真履行檢查職責,不能走過場,對檢查中發現的違紀違規問題,要按規定處理。
2.被檢查的項目單位,要密切配合檢查組工作,不得拒絕和阻擾,更不允許以任何理由逃避檢查。
3.檢查組嚴格按照財政執法程序開展檢查,檢查文書要規范完整。對檢查的情況要分別寫出檢查報告,隨同檢查資料一並歸檔留存,對有重大問題的要分別將檢查資料抄送有關單位;對需要整章建制,限期整改的部門,要在規定期限內進行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