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安全用電的安全知識
一、安全用電須知
1、安全用電,人人有責,確保人身設備安全。
2、用電要申請,安裝、修理找電工:不準私拉亂接用電設備。
3、臨時用電,要向當地供電所辦理用電申請手續;用電設備安裝要符合規程要求,驗收合格後方可接電;用電期間電力設施應有專人看管,用完及時拆除,不準長期帶電。
4、嚴禁私自改變低壓系統運行方式、利用低壓線路輸送廣播或通訊信號以及採用「一相一地」等方式用電。
5、嚴禁私設電網防盜、捕鼠、狩獵和用電捕魚。
6、嚴禁使用電視天線、電話線等非規范的導體代替電線。
7、嚴禁使用掛鉤線、破股線、地爬線和絕緣不合格的導線接電。
8、嚴禁攀登、跨越電力設施的保護圍牆或遮欄。
9、嚴禁往電力線、變壓器等電力設施上扔東西。
10、不準在電力線路、電力設備等電力設施附近放炮採石。
11、不準靠近電桿挖坑或取土;不準在電桿上拴牲口;不準破壞拉線,以防倒桿斷線。
12、不準在電力線上掛曬衣物,曬衣物(繩)與電力線要保持1.25m以上的水平距離。
13、不準將通訊線、廣播線和電力線同桿架設;通訊線、廣播線、電力線進戶時要明顯分開,發現電力線與其他線搭接時,要立即找電工處理。
14、不得在高壓電力線路底下蓋房子、打井、打場、堆柴草、栽樹和竹子。
15、在電力線等電力設施附近立井架、修理房屋和砍伐樹木時,必須經電力部門同意,採取防範措施。
16、演戲、放電影和集會等活動遠離架空電力線路和其它電力設備,防止觸電傷人。
17、教育兒童不要玩弄電氣設備、不要爬電桿、不要搖晃拉線、不要爬變壓器台,不要在電力線附近打鳥、放風箏和有其它損壞電力設備的行為。
18、發現電力線斷落時,不要靠近落地點,更不能觸摸斷電線,要離開導線的落地點8m以外;並看守現場,立即找電工處理或報告供電所。
19、發現有人觸電,不要赤手去拉觸電人的裸露部位。應盡快斷開電源,並按《緊急救護法》進行搶救。
20、必須跨房的低壓電力線,要與房頂的垂直距離保持2.5m及以上;對建築物的水平距離應保持1.25m及以上。
21、架設電視天線時應遠離電力線路;天線桿與高低壓電力線路最近處的最小距離應大於3.0m及以上,天線拉線與上述電力線的凈空距離應大於3.0m以上。
22、家庭用電禁止亂接電源和使用帶插座的燈頭。
23、用戶維修電器或接室內電線時,應先斷電源才工作。
24、用戶發現廣播喇叭發出怪叫時,不準亂動設備,要先斷開廣播電源開關,再找電工處理。
25、擦拭燈頭、開關、電器時,要斷開電源開關後進行;更換燈泡時,要站在乾燥木凳等絕緣物上。
26、發現電力線路、設備發生故障。如:線路斷線、倒桿、避雷器擊穿、變壓器燒毀等故障,要及時向當地供電所或縣調度室匯報,以便能盡快搶修,恢復供電。
二、日常生活中如何防觸電
1、自覺遵守安全用電規章制度。
2、用電線路及電氣設備絕緣必須良好,燈頭、插座、開關等帶電部分絕對不能外露,嚴防人體觸及帶電部位。
3、濕手不要接觸或操作電氣設備,不得用濕布擦拭帶電電器。
4、教育孩子不要玩弄電氣設備。
5、不得剪斷落到地上的電線,不得靠近落地電線。
6、進行電氣工作前,需先驗明確實無電。
7、不能用手摸燈頭螺絲口,不能用手拔裸地線,不要玩弄帶電設 備,不得直接拉電線將插頭拔出。
三、如何應急處置觸電事故
1、發現有人觸電,首先使觸電者迅速脫離電源,千萬不要用手去拉觸電人,趕快拉斷開關,斷開電源,或用乾燥的木棒、竹竿挑開電線,或用有絕緣柄的工具切斷電線。
2、將脫離電源的觸電者迅速移至通風乾燥處仰卧,松開上衣和褲帶,觀察觸電者有無呼吸,摸一摸頸動脈有無搏動。
3、施行急救用正確的人工呼吸和胸外心臟按壓法進行現場急救,同時及時撥打120急救電話,呼叫醫務人員盡快趕到現場進行救治,在醫務人員未到達前,現場挽救人員不應放棄現場搶救。嚴禁對觸電人打強心針。
② 用電案例分析
有功功率/視在功率=功率因數
1200*0.866=1039.2(kw)
如果考慮變壓器的效率(一般在95%以上)則輸出還要低一些。
變壓器可以短時過載,其過載倍數要看過載前的負載率大小。過載前的負載率大則過載倍數小一些,過載時間短一些;反之,則過載倍數大一些,過載時間長一些。一般電工手冊上有他們的關系曲線,可以查一下。
下面的沒法算,你給出實際的有功和無功,才能算。
③ 安全用電事故案例
電工作業時被高壓線擊傷 左腳有洞左側肌肉壞死
作者:佚名 文章來源:新京報 點擊數:313 更新時間:2006-9-26
電工作業時被高壓線擊傷
本報訊(記者任冠軍)昨天下午2點,朝陽區北苑路立水橋南站,一名電工在進行檢測時不慎被高壓線擊傷。目前,這名工人尚未脫離生命危險。
昨天,朝陽區北苑、大羊坊一帶檢修線路。下午2點,3名管片的電工到立水橋南站西側檢修線路。一名工人說,他們的工作是測一下額定電壓380伏線路的電壓,當時帶班班長讓小趙上去,小趙戴著安全帽、腰纏繩索爬上電線桿,爬到380伏電線上方時,不小心觸到了另一條10千伏的高壓線。
當時路過的陳先生說,這名電工的上半身「砰」的一下著起火,他在空中不停地大聲慘叫,腳掛在高壓線上,頭沖下懸掛在空中。
下面的另外兩名電工見狀,趕緊攜帶滅火器上前營救,一名電工將小趙身上的火撲滅,隨後關掉一條高壓線電閘,將小趙用繩子緩慢放下。營救過程中,天通苑的兩輛消防車和一輛120急救車先後趕到。下午兩點半,小趙被成功救下,上半身的衣服已被全部燒毀,皮膚被燒得通紅。隨後,120急救大夫將小趙抬上救護車,送往附近的航空工業中心醫院。事發後,電力公司的相關負責人趕到現場,並對現場拍照。一名負責人稱,北苑、大羊坊一帶正在進行電路檢修,經初步判斷這名工人上去測低壓電線,誤觸高壓電線被電傷。
據了解,被電傷的電工叫趙紅慶,今年26歲。昨天下午2點40分左右,小趙在航空工業醫院急診室經過一個多小時的搶救後,已轉到病房。小趙整個左側身體被電灼傷,左腳上被電出一個大洞,左側肌肉已壞死,目前尚未脫離生命危險。昨天下午,朝陽區安監局接報後已介入調查此事。
北京通州工人觸電一死六傷
作者:新京報 文章來源:新京報 點擊數:372 更新時間:2006-9-9
前日下午4時許,北京通州發電廠小學南側200米一工地發生慘劇,該工地7名工人在施工過程中遭遇電擊,造成1死6傷。事故發生後,警方已介入調查,現該工地已暫時停工。
昨日下午,位於東六環旁邊的事發工地內高壓電塔林立,工棚內已空無一人。
目擊者孫先生稱,前日下午4時左右,該工地發生電擊事故。聽說工人遭電擊是距離高壓電線太近,他趕到現場時看見1名工人躺在地上,另外4名工人手上腫起成串的水泡。孫先生介紹,事發大約十幾分鍾後,警察和急救人員趕到現場,將傷者送往醫院。孫先生說,那名躺在地上的傷者當時傷勢很重,聽說送到醫院沒多久就不行了。
昨日下午5時許,潞河醫院急診室值班醫生介紹,前日下午,醫院收治了7名被電擊的患者,其中1人經搶救無效死亡,另外幾人因傷勢不重,經過簡單處理後已陸續離開醫院。
警方介紹,事件發生後,他們隨即介入調查,現施工工地已經暫停施工。
檢修之前不對號 誤入間隔觸電亡
作者:安全文化… 文章來源:安全文化網 點擊數:491 更新時間:2006-9-1
【簡述】1996年10月9日,某熱電廠檢修人員誤登帶電開關造成人身觸電死亡
【事故經過】1996年10月9日,某熱電廠電氣變電班班長安排工作負責人王某及成員沈某和李某對戶李開關(35KV)進行小修,戶李開關小修的主要內容是:(1)擦洗開關套管並塗硅油。(2)檢修操作機構。(3)清理A相油漬。並強調了該項工作的安全措施。
工作負責人王某與運行值班人員一道辦理了工作許可手續,之後王某又回到班上。
當他們換好工作服後,李某要求擦油漬,王某表示同意,李即去做准備。王對沈說:「你檢修機構,我擦套管」。隨即他倆准備去檢修現場,此時,班長見他們未帶砂布即對他們說:「帶上砂布,把輔助接點砂一下」。沈某即返回庫房取砂布,之後向檢修現場追王,發現王某已到與戶李開關相臨正在運行的戶城開關(35KV)南側准備攀登。沈某就急忙趕上去,把手裡拿的東西放在戶城開關的操作機構箱上,當打開操作機構箱准備工作時,突然聽到一聲沉悶的聲音,緊接著發現王某已經頭朝東腳朝西摔爬在地上,沈便大聲呼救。此時其他同志在班裡也聽到了放電聲,便迅速跑到變電站,發現王躺在戶城開關西側,人已失去知覺,馬上開始對王進行胸外按壓搶救。約10分鍾後,王蘇醒,便立即送往醫院繼續搶救。但因傷勢過重,經搶救無效於十月十七日晨五時死亡。從王某的受傷部位分析得知,王某的左手觸到了帶電的戶城開關(35KV)上,觸電途經左手——左腿內側,觸電後從1.85米高處摔下,將王戴的安全帽摔裂,其頭骨、胸椎等多處受傷。
【事故原因】
當工作負責人王某和沈某到達帶電的戶城開關處時,既未看見臨時遮欄,也未看見「在此工作」標示牌,更未發現開關西側有接地線。根本未核對自己將要工作的開關,到底是不是在二十分鍾前和電氣值班員共同履行工作許可手續的那台開關,就冒然開始檢修工作,其安全意識淡薄。
【防範措施】
1. 開工前必須認真進行設備「三核對」。
2.《電業安全工作規程》(發電廠和變電所電氣部分)第54條規定:「完成工作許可手續後,工作負責人(監護人)應向工作組人員交待現場安全措施,帶電部位和其他注意事項」,此項工作應在工作現場進行。工作負責人應向工作組成員進行安全交底和技術交底,肩負起工作監護人的職責。
3.《電業安全工作規程》(發電廠和變電所電氣部分)第51條對工作組成員的安全責任規定:「應認真執行規程和現場安全措施,互相關心施工安全,並監督本規程和現場安全措施的實施」。每位參加工作的成員都要遵守。(安全文化網)
④ 安全用電事故真實事例!!!
【簡述】1996年10月9日,某熱電廠檢修人員誤登帶電開關造成人身觸電死 亡
【事故經過】1996年10月9日,某熱電廠電氣變電班班長安排工作負責人王某及成員沈某和李某對戶李開關(35KV)進行小修,戶李開關小修的主要內容是:(1)擦洗開關套管並塗硅油。(2)檢修操作機構。(3)清理A相油漬。並強調了該項工作的安全措施。
工作負責人王某與運行值班人員一道辦理了工作許可手續,之後王某又回到班上。
當他們換好工作服後,李某要求擦油漬,王某表示同意,李即去做准備。王對沈說:「你檢修機構,我擦套管」。隨即他倆准備去檢修現場,此時,班長見他們未帶砂布即對他們說:「帶上砂布,把輔助接點砂一下」。沈某即返回庫房取砂布,之後向檢修現場追王,發現王某已到與戶李開關相臨正在運行的戶城開關 (35KV)南側准備攀登。沈某就急忙趕上去,把手裡拿的東西放在戶城開關的操作機構箱上,當打開操作機構箱准備工作時,突然聽到一聲沉悶的聲音,緊接著發現王某已經頭朝東腳朝西摔爬在地上,沈便大聲呼救。此時其他同志在班裡也聽到了放電聲,便迅速跑到變電站,發現王躺在戶城開關西側,人已失去知覺,馬上開始對王進行胸外按壓搶救。約10分鍾後,王蘇醒,便立即送往醫院繼續搶救。但因傷勢過重,經搶救無效於十月十七日晨五時死亡。從王某的受傷部位分析得知,王某的左手觸到了帶電的戶城開關(35KV)上,觸電途經左手——左腿內側,觸電後從1.85米高處摔下,將王戴的安全帽摔裂,其頭骨、胸椎等多處受傷。
【事故原因】 當工作負責人王某和沈某到達帶電的戶城開關處時,既未看見臨時遮欄,也未看見「在此工作」標示牌,更未發現開關西側有接地線。根本未核對自己將要工作的開關,到底是不是在二十分鍾前和電氣值班員共同履行工作許可手續的那台開關,就冒然開始檢修工作,其安全意識淡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