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安全生產教育培訓記錄怎麼寫
填寫培訓簽到表、培訓考試試卷、培訓成績統計表、培訓講義、三級安全教育卡、
㈡ 員工消防安全培訓記錄怎麼寫
員工消防安全培訓包括兩個方面的內容:
一是通過安全教育,技能培訓,嚴格操作規程來保證員工的人身安全;
二是通過設備保障,事故預警系統來確保生產的安全。
結合本公司的實際情況,公司員工在生產作業中必須注意以下幾點:
1、統一思想,提高認識
安全生產是公司里的一件大事,作為公司的一員,應該明白,如果不注意這個問題將會給與你相關的部門,與你相關的工作帶來什麼不良的影響,造成什麼樣的後果,工傷事故只是一瞬間的事,必須高度重視。
2、落實責任,緊密配合
班組長作為公司最基層的管理幹部,應對本班組的安全生產承擔管理責任,發現不安全因素及時排出,若有員工違反操作規程一定要嚴加懲處,絕不給不安全因素留一絲漏洞。對於安全工作做得好的,公司將進行獎勵,對於安全工作做得不夠好的班組將進行限期整改並作適當處罰。班組出現工傷事故,班組長有不可推卸的管理責任,必須接受行政及經濟處罰。
3、發現問題,持續改進
對於在生產過程中出現的各種不安全的因素一定要分析原因,針對具體問題提出可行方案,選擇最佳方案。
(2)安全生產消防培訓記錄表擴展閱讀:
一、消防基礎知識
1、消防工作的基本方針:「預防為主,防消結合」。
2、消防工作的宗旨:人人必須遵守消防規章制度;愛護消防設施和器材,學會滅火器的使用;把消防工作與生產放在同等重要位置;加強消防意識,時刻保持警惕; 預防為主。
3、消防工作的基本原則:「誰主管,誰負責」穿
4、「兩會一知」。即在發生火險時,每位員工會使用滅火器材,會逃生自救,知道火警電話。
二、引起火災的主要原因
1、電氣設備引導發生火災。
2、隨便吸煙,亂扔煙頭或是火柴梗,也是造成火災的主要原因。
3、不採取停電時,使用蠟燭照明,忽視安全,引燃可燃物或動用明火找東西時引起火災。
4、使用燃氣及燃氣用具不當,引起火災。
5、安全措施,違章使用電、氣焊,火花落在可燃物上引起火災。
三、火災的預防
1、保持消防通道暢通,消防門不能上鎖,員工要記清楚車間和宿舍的安全出口、安全通道。
2、不亂拉亂接電線,對電路要經常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更換。
3、愛護消防設施,如消火栓、滅火器、消防沙箱,消防池一定要保證有充足的蓄水。
㈢ 誰做過安全生產培訓記錄表啊
安 全 生 產 培 訓 記 錄
主講單位(部門) 主講人
受教育單位(部門) 人數
培訓內容:
培訓人員簽名:
㈣ 求一份員工消防知識培訓記錄和安全生產消防制度。
社會單位
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第一條 社會單位應當在單位合適的位置設置固定消防宣傳陣地。
第二條 社會單位應當確定消防教育培訓主管部門和專(兼)職消防宣傳教育培訓人員。
第三條 消防宣傳教育培訓人員應當經過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培訓,具備消防宣傳教育培訓能力。
第四條 員工上崗、轉崗前,應經過崗前消防安全培訓合格。
第五條 在崗人員每半年進行一次消防安全教育培訓並做好記錄。
第六條 社會單位應當購置或製作書籍、傳單、手冊、報刊、雜志等消防宣傳教育培訓資料,懸掛或張貼消防宣傳標語,採用展板、專欄、廣播、電視等形式,以及利用廣東消防網「消防知識技能e網培訓系統」、當地消防宣傳教育培訓基地定期組織員工開展消防教育培訓。
第七條 對重點工種人員進行專門培訓,做到持證上崗。單位、部門對所組織培訓的時間、內容及接受培訓人員進行認真詳細的記錄並存檔。
第八條 社會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管理人及員工宣傳教育培訓內容:
1、消防法律法規、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規程等;
2、本單位、本崗位的火災危險性和防火措施;
3、消防設施、滅火器材性能、使用方法和操作規程;
4、報火警、撲救初起火災、應急疏散和自救逃生的知識、技能;
5、單位安全疏散路線,引導人員疏散的程序和方法;
6、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內容、操作程序;
7、消防安全「四個能力」建設需要的其他內容。
6、廣東省社會單位消防e網管理系統應用。
火災接警處警程序
第一條 員工發現火災應當立即呼救,並利用電話或火災報警按鈕撥打「119」電話報警、報告消防控制室或單位值班人員,報告內容包括火警地點、燃燒物性質、火勢蔓延方向等;
第二條 設有消防控制室的單位,應按下列要求進行處置:
一、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應進行工作分工。一名為值機人,負責值機,進行自動消防系統的操作;另一名為傳達人,負責值班時對火災報警部位的核實和撥打火警電話、啟動應急預案等緊急情況的處置。
二、在接到火災報警信號時,應頭腦冷靜,保持鎮定,並按照相應的處理程序進行工作。
三、接到控制設備報警顯示後,應迅速核實報警點所對應的部位。報警控制器不具備智能顯示功能的,應在報警地址編碼對照表中進行核實。
四、迅速通過電話或無線對講系統等通訊工具立即通知巡查人員或報警區域的樓層值班、工作人員攜帶通信工具和滅火器,迅速趕到報警點確認情況,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在控制室內做好處置火警的准備。
五、消防控制室火災事故緊急處理程序:
(一)巡查人員或報警區域的樓層值班、工作人員現場核實報警部位確實起火後,應立即通過報警按鈕、電話或無線對講系統等通訊工具向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反饋確認火災信息,同時組織本樓層或防火分區工作人員和員工,按分工及時引導本樓層顧客、消費者疏散,並實施撲救初起火災;
(二)消防控制室的值班人員接到反饋的火災確認信息時,值機人立即將火災報警聯動控制開關轉入自動狀態 (處於自動狀態的除外 ),傳達人同時撥打「119」火警電話,說明發生火災的單位名稱、座落地點、起火部位、聯系電話等基本情況;
(四)傳達人在報警後必須立即啟動單位內部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並報告單位負責人。應利用火災事故廣播發出火災處置指令,通知有關部門和有關人員開展疏散和自救工作,告知顧客、消費者不要驚慌,在工作人員和員工的引導下有序地疏散、撤離火災現場(卡拉OK場所應啟動聲像報警系統),並用通訊工具向單位值班領導報告;
(五)值機人要監視系統的運行狀態,保證火災情況下建築自動消防設施的正常運行,並及時做好記錄。
(六)火警處置完畢後,恢復各種消防設施至正常運行狀態。
六、消防控制室火警誤報處理程序:
(一)巡查人員或報警區域的樓層值班、工作人員在現場核實為火警誤報時,應及時向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反饋誤報的有關信息,並排除現場干擾因素;
(二)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接到反饋的火災誤報信息時,應對火災報警控制器進行復位,將系統恢復到正常工作狀態,並在值班記錄中對誤報的時間、部位、原因及處理情況進行詳細的記錄;
(四)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應及時將系統誤報的原因及處理情況向上級領導匯報。
第三條 未設置消防控制室的單位,值班人員確認火災後,立即通過單位內部電話、有線無線對講系統、警鈴、廣播等方式,發出火災信號,啟動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同時撥打「119」電話向消防隊報警;
第四條 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涉及的人員,立即按照預案分工,迅速展開滅火和疏散救援。
第六條 發出火災信號後,單位應當於2分鍾內全面投入滅火救援工作,並及時採取如下措施:
一、通訊聯絡組按照滅火和應急預案要求通知預案涉及的員工趕赴火場,向消防隊報警,向火場指揮員報告火災情況,將火場指揮員的指令下達有關員工;
二、滅火行動組根據火災情況利用本單位的消防器材、設施撲救火災;
三、疏散引導組按分工組織引導現場人員疏散;
四、安全救護組負責協助搶救、護送受傷人員;
五、現場警戒組阻止無關人員進入火場,維持火場秩序。
消防控制室管理及應急程序
一、消防控制室必須實行每日24小時專人值班制度,每班不應少於2人。
二、消防控制室的日常管理應符合《建築消防設施的維護管理》(GA587)的有關要求。
三、消防控制室應確保火災自動報警系統和滅火系統處於正常工作狀態。
四、消防控制室應確保高位消防水箱、消防水池、氣壓水罐等消防儲水設施水量充足;確保消防泵出水管閥門、自動噴水滅火系統管道上的閥門常開;確保消防水泵、防排煙風機、防火卷簾等消防用電設備的配電櫃開關處於自動(接通)位置。
五、接到火災警報後,消防控制室必須立即以最快方式確認。
六、火災確認後,消防控制室必須立即將火災報警聯動控制開關轉入自動狀態(處於自動狀態的除外),同時撥打「119」火警電話報警。
七、消防控制室必須立即啟動單位內部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並應同時報告單位負責人。
消防控制室管理制度
一、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應嚴格遵守消防控制室的各項安全操作規程和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二、報警聯動控制設備需要設置在手動狀態時,應有火災時能迅速將手動控制轉換為自動控制的可靠措施。嚴禁將自動噴水滅火系統和聯動控制的防火卷簾等防火分隔設施設置在手動控制狀態。
三、消防控制室應當實行每日24小時專人值班制度,確保及時發現並准確處置火災和故障報警。
四、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每班不得少於2人。一名為值機人,負責值機,進行自動消防系統的操作;另一名為傳達人,負責值班時對火災報警部位的核實和撥打火警電話、啟動應急預案等緊急情況的處置。
五、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應取得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核發的《自動消防系統操作人員資格證》,持證上崗,並將原件或復印件存放在消防控制室備查。
六、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應按時上崗,並做好交接班工作,堅守崗位,盡職盡責,做好各項記錄工作,不得脫崗、替崗、睡崗,嚴禁值班前飲酒或在值班時進行會客和娛樂活動,因確有特殊情況不能到崗的,應提前向單位主管領導請假,經批准後,由同等職務的人員代替值班。
七、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應認真做好報警設備檢查,發生火災信號處置、滅火操作設備檢查和設備運行情況等各項登記、記錄工作。
八、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要愛護消防控制室的設施,保持控制室內的衛生。
九、嚴禁無關人員進入消防控制室,隨意觸動設備。
十、消防控制室的入口處應設置明顯的標志;消防控制室應設置一部可直接撥打119報警的固定電話、火災事故應急照明、滅火器等消防器材,並配備相應的通訊聯絡工具。
十一、消防控制室內嚴禁存放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堆放與設備運行無關的物品或雜物,嚴禁與消防控制室無關的電氣線路和管道穿過。
十二、消防控制室內嚴禁吸煙或動用明火。
十三、對建築消防設施要定期檢查、測試和保養,保證消防系統全時制、全方位、全功能地安全運轉及其設備功能作用的充分發揮。
十四、未經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同意嚴禁擅自關閉、停用消防設施。
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職責
一、負責對各類消防控制設備的監視和運用,不得擅離職守,做好檢查、操作等工作。
二、熟悉本系統所採用的消防設施的基本原理、功能,熟練掌握操作技術,協助技術人員進行修理、維護,不得擅自拆卸,挪用或停用,保證設備正常運行。
三、熟練掌握《消防控制室管理及應急程序》等火災事故緊急處置程序,能夠按照程序迅速開展接處警工作。
四、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應當在崗在位,認真記錄控制器日運行情況,每日檢查火災報警控制器的自檢、消音、復位功能以及主備電源切換功能,及時發現和處理設備故障,並填寫《消防控制室值班記錄》和《建築消防設施故障處理記錄》。
五、宣傳貫徹消防法規,遵守消防安全管理規章制度,以高度的責任感去完成各項技術工作和日常管理工作。
六、積極參與消防專業培訓,不斷提高業務素質。
消防安全責任人職責
一、確保單位新建、擴建、改建(含室內裝修、用途變更)等建設工程的消防設計、施工必須符合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准。
二、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等有關規定的要求對單位新建、擴建、改建(含室內裝修、用途變更)等建設工程辦理相關消防手續,確保建設工程的合法性。
三、單位屬於公眾聚集場所的,在投入使用、營業前應向場所所在地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機關消防機構申請消防安全檢查。未經消防安全檢查或者經檢查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不得投入使用、營業。
四、貫徹執行消防法規,保障單位消防安全符合規定,掌握本單位的消防安全情況;
五、將消防工作與本單位的生產、科研、經營、管理等活動統籌安排,批准實施年度消防工作計劃;
六、為本單位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經費和組織保障;
七、確定逐級消防安全責任,批准實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
八、組織防火檢查,督促落實火災隱患整改,及時處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
九、根據消防法規的規定建立專職消防隊、志願消防隊。其中人員密集場所應組建義務消防隊,義務消防隊員的數量不應少於本場所從業人員數量的30%。
十、組織制定符合本單位實際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並實施演練。
消防安全管理人職責
一、消防安全管理人對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負責,實施和組織落實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二、負責擬訂年度消防工作計劃,組織實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三、組織制訂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並檢查督促其落實;
四、按照國家標准、行業標准配置消防設施、器材,設置消防安全標志,並定期組織檢驗、維修、確保完好有效;
五、負責擬訂消防安全工作的資金投入和組織保障方案;
六、組織實施防火檢查和火災隱患整改工作;
七、組織實施對本單位消防設施、滅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的維護保養,確保其完好有效,確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暢通;
八、組織管理專職消防隊或義務消防隊;
九、在員工中組織開展消防知識、技能的宣傳教育和培訓,組織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實施和演練;
十、指揮本單位初期火災的撲救
十一、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委託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十二、應當定期向消防安全責任人報告消防安全情況,及時報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
消
防
安
全
宣
傳
培
訓
記
錄
單位名稱: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說 明
一、根據《機構、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第三十六條的規定,單位應當通過多種形式開展經常性的消防安全宣傳教育。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對每名員工應當至少每年進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訓宣傳教育和培訓內容包括:
(一)有關消防法規、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操作規程;
(二)本單位、本崗位的火災危險性和防火措施;
(三)有關消防設施的性能、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四)報火警、撲救初起火災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識和技能。
公眾聚集場所對員工的消防安全培訓應當至少每半年進行一次,培訓的內容還應當包括組織、引導在場群眾疏散的知識和技能。單位應當組織新上崗和進入新崗位的員工進行上崗前的消防安全培訓。
二、根據《機構、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第三十七條的規定,公眾聚集場所在營業、活動期間,應當通過張貼圖畫、廣播、閉路電視等向公眾宣傳防火、滅火、疏散逃生等常識。
學校、幼兒園應當通過寓教於樂等多種形式對學生和幼兒進行消防安全常識教育。
三、根據《機構、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第三十八條的規定,下列人員應當接受消防安全專門培訓:
(一)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
(二)專、兼職消防管理人員;
(三)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員;
(四)其他依照規定應當接受消防安全培訓的人員。
此條規定的第(三)項人員應當持證上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