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政府應如何做好房屋拆遷工作
各級應依照國務院《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各地條例規定的程序實施房屋拆遷管理和補償安置工作。凡縣、區級原已制定的與《條例》、《辦法》有抵觸的規定應即行廢止,切實保證政令暢通。要嚴把房屋拆遷許可證審查發證關,房屋拆遷管理部門在受理拆遷人的房屋拆遷許可證申請時,必須依照《條例》規定進行嚴格審查、核實,對不符合條件或申請要件不全的項目均不得頒發房屋拆遷許可證。各地要根據《條例》的規定,切實加強拆遷補償安置資金監管工作,防止擠占挪用拆遷補償安置資金。對拆遷補償安置資金不落實的項目,不準實施拆遷。各地應按建設部《城市房屋拆遷單位管理規定》(建設部12號令)和《房地產估價規范》的要求,加強對房屋拆遷單位和房地產估價機構的管理。建立和完善房屋拆遷單位和估價機構資質管理制度,嚴格拆遷人員和評估人員持證上崗制度,加大對房屋拆遷單位和房地產估價機構的監管力度,加強對從事房屋拆遷工作和房地產估價人員的培訓和教育,提高房屋拆遷從業人員素質。嚴禁無拆遷資格的單位和個人承攬拆遷項目,嚴禁通過掛靠拆遷單位從事拆遷;嚴禁有資格的拆遷單位非法轉讓或層層轉包、分包拆遷業務,出借拆遷資格證;嚴禁房地產估價機構轉讓或層層轉包、分包拆遷業務。對違反規定實施拆遷和拆遷評估的單位和個人,各級行政執法部門要依法加大嚴查處罰力度。
同時,各級建設和房屋拆遷管理部門要加強房屋拆除工程的監督管理工作。建立安全管理制度,提高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水平,杜絕拆除工程中的傷亡事故。
⑵ 拆遷計劃與拆遷方案怎麼寫
中共永新區委 永新區人民政府
關於北大橋(北岸)征地拆遷工作實施方案
北大橋是市委市政府「136」重點工程,涉及永新區、江南區,永新區負責江北段(北大路),為使永新段的征地拆遷工作順利進行,經城區黨委、政府研究同意,特製定本工作方案。
一、基本情況
1、項目名稱:北大橋征地拆遷
2、項目業主:南寧市城市建設發展總公司
3、動遷單位:南寧市永旺達房屋拆遷有限公司
二、組織機構
成立永新區北大橋征地拆遷工作指揮部:
總 指 揮:肖志鋼(中共永新區委書記)
黃 寧(中共永新區委副書記、政府區長)
副總指揮:謝坪芝(永新區人大常委會主任)
李乃玲(永新區政協主席)
成 員:賴建耀(中共永新區委副書記)
黃可黎(中共永新區委常委、組織部長)
陳創源(中共永新區委常委、政法委書記)
龐 華(中共永新區委常委、統戰部長)
韋景峻(中共永新區委常委、宣傳部長)
田家全(中共永新區委常委、區委辦主任)
杜家統(永新區人大常委會副主任)
覃萬儒(永新區人大常委會副主任)
唐啟文(永新區人大常委會副主任)
馮 力(永新區人民政府副區長)
楊 毅(永新區人民政府副區長)
梁明志(永新區人民政府副區長)
楊 程(永新區人民政府副區長)
蒙 堅(永新區政協副主席)
農會清(永新區人民法院院長)
史維和(永新區人民檢察院院長)
覃顯凡(市公安局永新分局政委)
指揮部下設五個工作組:
(一)總協調組:
組 長:賴建耀(中共永新區委副書記)
梁明志(永新區人民政府副區長)
副組長:岳廣修(城區政府辦公室主任)
馬粵桂(永新區房屋和征地拆遷辦公室主任)
主要職責:負責指揮部與各工作組之間的信息傳遞,督促檢查各工作組工作完成情況,做好與市相關部門的協調工作。
(二)後勤保障組:
組 長:馮 力(永新區人民政府副區長)
副組長:陸永龍(中共永新區委辦公室副主任)
(永新區人民政府辦公室副主任)
彭淑清(永新區機關後勤中心副主任)
成 員:從區委辦、政府辦、機關後勤服務中心、房屋和拆遷辦等部門抽調。
主要職責:落實後勤保障工作等。
(三)文秘宣傳組:
組 長:韋景峻(中共永新區委常委、宣傳部長)
副組長:陸永龍(中共永新區委辦公室副主任)
韋永海(中共永新區委辦公室副主任)
成 員:從區委辦、政府辦、宣傳部等部門抽調。
主要職責:拆遷各種宣傳材料、宣傳報道、簡報、文秘、會務等工作。
(四)安全穩定組:
組 長:賴建耀(中共永新區委副書記)
陳創源(中共永新區政法委書記)
副組長:覃顯凡 (永新公安分局政委)
農會清(永新區法院院長)
史維和(永新區檢察院檢察長)
成 員:其他成員從公安分局、派出所、治安聯防隊等單位抽調。
主要職責:保障征地、拆遷工作的安全及社會穩定,了解、反饋並制止征地拆遷中的不穩定因素,杜絕突發事件的發生。
(五)征地拆遷工作組
組 長:梁明志(永新區人民政府副區長)
副組長:閉百寧(永新區建設局局長)
梁秋平(永新區建設局支部書記、人防辦主任)
鄧高凡(永新區新陽辦事處黨工委書記)
鄺 滌(永新區新陽街道辦事處主任)
鄧大部(永新區華強街道辦事處黨工委書記)
黃志賢(永新區華強街道辦事處主任)
成 員:從城區房屋和征地拆遷辦、新陽辦、華強辦、動遷公司、北大南社區抽調
(一)主要職責:
拆遷:
負責所公告的征地拆遷范圍的征地房屋拆遷工作以及調查、登記、丈量、復核、計算、簽訂征地補償安置協議及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
征地:辦理回收國有土地相關手續
二、工作計劃
(一)前期准備工作:(10月21日~ 月 日)
1、 月 日前與業主對接,並落實由業主出具動遷委託書。
2、城區黨委、政府成立組織機構,落實工作人員,確定具體工作實施方案。
3、 月 日與業主對接項目的拆遷紅線圖、征地內分圖、征地拆遷委託書。
4、發征地拆遷公告(要認真審核征地拆遷手續,確保征地拆遷手續合法)。
5、 月 日前,材料准備及動員大會准備,包括:
①准備征地拆遷宣傳手冊及材料,落實工作組辦公場地。
②完成對工作要人員征地拆遷的政策培訓。
④召開工作組與業主代表參加的征地進場前的協調工作會。
(二)征地拆遷動員及信息反饋階段:( 月 日--- 月 日)
1、召開征地拆遷動員大會。
2、全面調查、反饋被征地、拆遷人的意見。
(三)具體實施階段:( 月 日~11月30日)
1、 月 — 日,為動員簽約階段(宣傳、丈量、復核、確權、計算、簽約)。
2、 月 日前完成征地拆遷工作,全面移交檔案。
被征單位騰空土地,由施工單位進場施工。
三、風險金抵押
1、為了增強工作人員的責任心,本次征地拆遷工作實行風險金抵押制,即要求工作人員交納一定的風險抵押金,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工作的,以其交納風險金的叄倍兌現獎金(本金同時退還);如在規定時間內,未能完成工作的,其交納的風險抵押金不予退還。
2、風險抵押金繳交標准:城區正職領導1000元/人,城區副職領導800元/人,其他工作人員500元/人。
五、工作要求
(1)工作組成員脫產投入本次征地拆遷工作。
(2)各工作組要確保本次北大橋(永新段)征地拆遷工作順利完成。
(3)要求參戰人員團結一心,在城區黨委、政府的領導下,再接再厲,按時按質按量完成這次工作。
2004年10月18日
⑶ 拆遷方案怎麼做啊
拆遷方案是拆遷組織者制定的可供各方實施的方案,可以參考以下範文做出。
xxx市拆遷方案(範文)
一、按照國務院《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xx省城市房屋拆遷管理實施辦法》和《xx市城市房屋拆遷管理辦法》的規定,申請辦理「房屋拆遷許可證」等批文。
二、對被拆遷人的房屋認真進行摸底調查,對被拆遷戶的房屋的權屬、證件以及朝向、年代、結構、層數等進行拍照,並記錄存檔。
三、對被拆遷戶房屋的用途,以房屋所有權證載明的為准,原作住宅的房屋在本省本辦法施行前連續2年已改為非住宅的房屋,並依法辦理了營業執照和稅務登記的,拆遷時可按非住宅房屋給予補償安置。
四、拆遷時間:自2006年5 月31日至 2006年12月31日止。
五、對產權人下落不明,暫時無法確認產權或者產權不清的房屋實施拆遷的,拆遷人應當提出補償安置方案,到公證機關辦理補償款提存公證和證據保全手續,報房屋拆遷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後實施拆遷。
六、對被拆遷戶的房屋將聘請具有評估資質3級以上房屋評估機構進行市場評估,並告知被拆遷人評估結果總的房屋補償費,預計房屋拆遷補償費,並送達被拆遷人,被拆遷戶如對評估機構進行市場評估的結果有異議,可以從評估報告送達之日起5日內,要求原評估機構進行復估,對評估機構的復估結果不服的,可按法定程序申請重新評估。
七、送達房屋評估結果報告和房屋拆遷告知書,告知房屋拆遷安置金額,並在規定的期限內與拆遷人簽訂「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書」,同時收回「二證」(房產證、土地證)注銷。
八、拆遷人與被拆遷人簽訂協議後,拆遷人應當按照協議的約定金額向被拆遷人開具領款證明到預存專款的銀行支取補償款。
九、被拆遷人自簽訂拆遷補償安置合同起,拆遷人應支付被拆遷戶搬遷補助費每戶300元,一次性過渡安置費按拆遷面積每平方米5元計算,總額不足600元的按600元補償。
十、拆遷人對被拆遷人搬遷後的原有供電、供水、通訊、有線電視等設施免費移裝。
十一、拆遷人與被拆遷人或者房屋承租人達不成補償安置協議的,經當事人申請,由房屋所在的市、縣房管局(自收到申請之日起30日內)作出裁決,當事人對裁決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十二、被拆遷人或房屋承租人在裁決規定的搬遷期限內未搬遷的,由房屋所在地的市、縣人民政府責成有關部門強制拆遷,或者由房屋拆遷管理部門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拆遷,實施強制拆遷前,拆遷人應當就被拆遷房屋的有關事項向公證機關申請辦理證據保全,並就裁決確定的補償款中被拆遷人未接受的部份辦理提存公證。
⑷ 拆遷工作人員如何取得拆遷員資格證
房屋拆遷資格證書指房屋拆遷單位具備房屋拆遷資格的法律憑證。
一、設立房屋拆遷單位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1 、有上級主管部門同意組建的批准文件;
2 、有明確的名稱、組織機構和固定的辦公場所;
3 、有與承擔拆遷業務相適應的自有資金和技術、經濟、財務管理人員。
城市房屋拆遷主管部門依照國家有關規定,對申請設立房屋拆遷單位進行資格審查,對審查合格單位頒發《房屋拆遷資格證書》 。《 房屋拆遷資格證書》 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房屋拆遷主管部門統一印製。
二、申請條件 :
1、年滿18周歲,男不超過65周歲,女不超過60周歲;
2、初中及以上學歷;
3、房屋徵收項目負責人應具備大學本科以上學歷或中級以上職稱或5年以上拆遷(徵收)工作經驗,且已經取得《房屋徵收從業人員崗位證書》。
(4)拆遷工作培訓方案擴展閱讀:
《城市房屋拆遷單位管理規定》
第三條 本規定所稱城市房屋拆遷單位(以下簡稱房屋拆遷單位),是指依法取得拆遷資格證書,接受拆遷人委託,對被拆遷人進行拆遷動員,組織簽訂和實施補償、安置協議,組織拆除房屋及其附屬物的單位。
設立房屋拆遷單位必須具備下列條例
第四條 設立房屋拆遷單位必須具備下列條例:
(一)有上級主管部門同意組建的批准文件;
(二)有明確的名稱、組織機構和固定的辦公場所;
(三)有與承擔拆遷業務相適應的自有資金和技術、經濟、財務管理人員。
第五條 房屋拆遷主管部門應當依照《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和本規定,對申請設立房屋拆遷單位進行資格審查,對審查合格的單位頒發《房屋拆遷資格證書》(以下簡稱《資格證書》),
並對房屋拆遷單位和自行拆遷單位的業務工作進行指導、監督和檢查。未經批准發給《資格證書》的單位不得接受委託拆遷。
具體資格審查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房屋拆遷主管部門制定。
《資格證書》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房屋拆遷主管部門統一印製。
第六條 本規定發布前已設立的房屋拆遷單位,須經房屋拆遷主管部門進行復審;復審合格的,可以核發《資格證書》。對於復審不合格的,責令限期整頓;整頓後仍不合格的,不得接受委託拆遷。
第七條 房屋拆遷單位發生分立、合並的,必須重新申請辦理資格審批手續。
房屋拆遷單位變更法定代表人的,應當在變更後十日內,向原批准發給《資格證書》的房屋拆遷主管部門備案。
⑸ 您好,我現在的工作的拆遷工作,近期我們將做個員工培訓計劃,我也是第一次參加,不知道怎麼做這個培新
學會做好抄、做對、做實拆遷工作很難。作為個人而言,本人認為首先是做個有善心、有大原則的好人,但很難。目前地方上的拆遷主體還是多由政府操持,而被拆遷的主體多是百姓,在地方財政、利益面前,政府和被拆遷戶是博弈的雙方,而政府是強勢一方,會遇到補償、安置不到位、低價值補償,有強拆、不能公平公正,工作一戶一談不透明等毛病,還有使用「活鬧鬼」等情況。其工作人員是聽誰的,還是站在公正的立場上來替百姓說句良心話,各人會有不同的感悟和認知。所謂人性化處理實質就是妥協及讓步,只是程度和多少的問題,也是所謂自由裁量方面控制的問題,總之,拆遷工作經過實踐確認,水是深的,各地會有很大的差別,否則中央不會出台制止強拆類的紅頭文件了。僅供您參考。
⑹ 哪裡有關於拆遷從業人員上崗培訓的資料
這個具體沒什麼資料,如果你是施工人員你有施工證即可,你要是做挖掘機工作的你要有挖掘機工作的相關證件,培訓也就無非是在施工,安全,效率上狂侃,培訓課上真正聽課的也沒幾個,大都是在湊熱鬧。
⑺ 如何做好拆遷工作
拆遷是一項涉及面廣、政策性強、利益調整層次深、配套性要求多、容易引發社會矛盾的工作,問題處理稍有不慎,就可能引發一些社會問題,甚至影響到經濟社會的穩定。征地拆遷工作關系著地方發展、社會穩定和群眾的切身利益,日益成為群眾關切、社會關注、黨和政府關心的焦點。如何達到和諧征遷,使征地拆遷工作既保障加快發展的用地需求,又維護好群眾利益,是我們在工作中急需破解的難題。
隨著城鎮化步伐的不斷加快和重大項目的深入實施,征地拆遷問題越來越突出 ,基層幹部怎樣做好拆遷工作:
一是傾力宣傳教育。征地拆遷工作的順利與否,離不開被征地拆遷群眾的理解和支持,因此,征地拆遷職能部門要牢固樹立「思想先行」的工作理念,克服急躁和盲動心理,採取多種方式,多了解群眾的想法,多分析群眾的顧慮,有針對性地做好群眾的宣傳、解釋工作,要帶著感情上門溝通,根據實際情況,採取一家一戶走訪的方式進村入戶進行宣傳,要講清講透征地拆遷的法律法規和相關政策,要多為困難群眾著想,以人性化的工作態度,柔性的工作方式贏得群眾的理解和支持。
二是致力完善政策。要認真研究相關的法律法規,要吃透征地拆遷有關政策,科學比較新老政策規定的差異,結合本地實際,在不違背上級精神的前提下,科學合理地制定征地拆遷的相關規定,規范征地拆遷行為,統一界定補償標准,嚴明工作紀律,劃分職責義務,杜絕一地一價、阻鬧漲價的現象發生,政府要做好征地拆遷的後續處理工作,要依法依規、入情入理地介入村組征地拆遷補償款分配方式的規范工作,防止強勢家族強勢分配的事情發生,最大限度地減少新的矛盾糾紛的發生。
三是堅持以人為本,真正站在群眾的立場,認真落實國家補償安置政策,讓群眾滿意。同時,要有效擴大群眾的知情權、參與權、監督權,維護好廣大群眾的利益。以保障民生為本,統籌解決群眾的安置、出路和發展問題。要優先考慮大多數群眾滿意的補償安置問題,除了貨幣補償和產權調換外,因地制宜採取農業安置、就業安置、征地款入股等多種安置方式,徹底消除群眾的後顧之憂。要從完善工作機制入手,切實做到先建後征,最大限度地讓老百姓在征遷安置中真正改善條件、得到實惠,從而使廣大群眾真心地擁護、支持征遷工作。
四是著力解決困難。征地拆遷工作是一個系統工程,牽涉到群眾日常生產生活的方方面面,有些事情,雖然事小,於理不合,但是,多年來,老百姓已形成了一種習慣,小事不找政府,征地拆遷了,政府來找他了,則小事也成了大事,易事也成了難事。在部分群眾眼中,滿足了他的要求,就是和諧,政府找他,就是求他,現實生活中,群眾對中央、省級政策關注多,對法律關注少,不滿意,就組織圍攻和阻撓施工,而在現行體制下,往往對他們有利。所以,在征地拆遷過程中,要相信絕大部分群眾是明事理的。因此,從事征地拆遷的工作人員,要切實發揮務實的工作作風,在做好群眾的思想宣傳工作的同時,力所能及地幫助群眾解決面臨的實際困難和問題,特別是要組織協調好村與村、組與組之間的界址不清的遺留問題。要加大對征地補償費特別是集體土地補償費的分配方式的協調監管,避免不必要的後續矛盾和問題的出現,對蓄意串聯組織、阻撓征地拆遷行為要理直氣壯地予以打擊。同時,對被征地農民實行就業扶助,著力建立「統籌就業、政策引導、政府促進、市場調節、自主擇業」機制,完善被征地農民的社會就業制度。健全完善勞動就業服務平台,為被征地勞動力提供技能培訓、就業指導、就業介紹等一系列的服務,鼓勵被征地勞動力自謀職業、自主創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