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誰有紙箱廠的 :1安全生產責任制2.安全檢查制度3.應急救援預案。
紙箱廠的 :1安全生產責任制第條 總經理安全職責: 1、全面負責安全生產工作; 2、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 3、組織制定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4、保證安全生產投入的有效實施; 5、督促、檢查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消除生產安全事故隱患。 6、組織制定並實施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7、及時、如實報告生產安全事故。
2.安全檢查制度:副總經理(生產)安全職責: 1、主管安全生產工作,定期聽取匯報,及時解決安全生產中的重大問題,負責特殊動火、特級高處作業等安全技術措施的審批; 2、組織制定、修訂安全規章制度和編制安全技術措施計劃,並組織實施; 3、組織安全生產大檢查,落實重大事故隱患的整改; 4、組織開展各項安全生產競賽活動,總結推廣安全生產工作先進經驗,並獎勵先進單位和個人; 5、組織安全教育和考核工作; 6、組織各類重大事故和惡性未遂事故的調查處理,並及時上報主管部門; 7、定期召開安全生產委員會會議,分析安全生產動態,及時解決安全生產存在的問題。 副總經理(其他)安全職責: 1、 負責各自主管(專業)業務范圍內的安全工作; 2、定期檢查各自主管部門對安全生產各項制度的執行情況,及時糾正失職和違章行為; 3、負責處理各自主管部門安全、防火工作中存在的重大問題; 4、負責組織各自主管范圍內的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防火檢查,對查出的問題落實整改; 5、負責組織各自主管范圍內重大事故的調查處理。 總工程師、副總工程師(專責高級工程師)安全職責: 1、總工程師對公司生產安全技術問題全面負責,副總工程師(專責高級工程師)對分管業務范圍內的生產安全技術問題負責; 2、組織開展安全技術研究工作,積極採用先進技術和安全防護裝置,並組織落實重大事故隱患的整改; 3、按照「三同時」原則在組織新、改、擴建項目時做到勞動安全衛生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 4、審定安全技術規程和安全技術措施項目,使之完善可靠,技術上切實可行; 5、負責塵、毒等有害物質的治理方案規劃,使之達到國家標准要求; 6、參加各類重大事故的調查處理,採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重演。
3.應急救援預案。生產處安全環保管理方面安全職責: 1、協助總經理貫徹執行國家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標准,並督促檢查執行情況,協調安全生產委員會日常工作; 2、在總經理和副總經理(生產)領導下負責公司的安全監察工作; 3、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對新入廠人員及職工進行安全生產宣傳教育,督促有關部門做好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技術培訓和考核工作; 4、負責組織制定、修訂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審查安全技術操作規程,並監督檢查執行情況; 5、組織安全生產大檢查,協助有關單位對查出的問題制定防範措施,檢查落實事故隱患的整改工作; 6、經常深入現場,檢查安全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解決,遇有特殊情況時有權停止有關違章人員的工作,同時立即報告有關領導處理; 7、按照「三同時」原則,參加新、改、擴建工程的勞動安全衛生、消防、環保等方面的設計審查、竣工驗收和試運投產工作; 8、負責鍋爐、壓力容器的設計、製造、安裝、使用、檢驗等的安全監察工作; 9、負責組織、協調安全附件、防雷防靜電接地設施、可燃氣體報警器等安全設施、設備的檢測工作; 10、負責匯總和編制安全技術措施計劃,督促有關部門按期實現; 11、制定勞保用品、保健費用發放標准,並監督檢查有關單位和個人使用勞保用品情況; 12、負責各類事故的匯總統計工作,參加人身傷亡、火災、爆炸、交通、環境污染、中毒和重大、惡性未遂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參加工傷鑒定,並建立企業事故檔案; 13、負責審批一級用火,二、三級高處作業等作業的審批; 14、負責組織制定、修訂公司重大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審查基層單位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並組織、檢查演練情況; 15、對安全生產工作中有貢獻者和事故責任者提出獎懲意見; 16、認真貫徹國家和上級工業衛生管理制度,並檢查執行情況; 17、負責組織對職工進行工業衛生知識宣傳教育,搞好工業衛生工作,實現文明生產; 18、制定「三廢"治理和塵、毒、雜訊防治措施計劃,並檢查執行情況。 生產處設備管理方面安全職責: 1、負責機械、電氣、動力設備、工藝管道、通排風裝置及工業建築物等的管理,使其符合安全技術要求; 2、組織對工業建築、起重機械、施工機具、鍋爐、壓力容器及安全裝置、熱力管道、採暖、製冷、通排風等設備的定期檢查、校驗、檢測工作; 3、負責制定和審查有關設備製造、改造、維護、檢修的各項管理制度;貫徹國家、上級部門關於設備製造、檢修、維護保養及施工方面的安全規程和規定,制訂和修訂各類機械設備的操作規程和管理制度;編制裝置大檢修安全組織措施計劃和下達安全檢修任務書; 4、按采購計劃進行采購,並對采購的設備、配件質量負責,其質量必須符合國家、省、市有關標准和規定; 5、新增、改造、超期運行設備、操作條件變動時應使其符合安全技術要求; 6、組織機動設備專業檢查,對機動設備存在的事故隱患須及時組織力量整改; 7、負責機動設備事故、檢修質量事故和基建施工質量事故的調查、處理、統計和上報,參加 重大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8、組織落實安全技術措施工程項目的施工,並按期完成;負責本部門外雇施工人員的安全教育,如發生事故按合同協議辦理; 9、參加基建項目的審查和施工,並使其符合國家關於安全、防火、工業衛生要求,並保證其同時施工、竣工、驗收; 10、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前必須按國家規定和交接程序辦理交接手續; 11、嚴格執行國家《建築安裝工程安全技術規程》及其它有關安全規定; 12、制定審查各項工程的安全防範措施; 13、負責對外來的基建施工隊伍、民工等的安全教育,督促施工隊伍簽訂《外來施工安全合同》。 生產處生產運行和計量管理方面安全職責: 1、及時傳達貫徹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指令、規定、標准; 2、當生產與安全發生矛盾時應服從安全,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組織、指揮生產,防止突擊性或超負荷生產,以確保安全; 3、督促操作工人的技術培訓和考核,嚴格工藝操作規程;負責本單位計量工的技術培訓和考核,嚴格操作規程和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制度,保證安全生產; 4、匯總技術措施計劃時,應將安全技術措施作為重要內容列入項目; 5、負責生產操作事故的調查、處理、統計和上報工作。 6、編制新裝置開工方案,審查技術操作規程,下達工藝技術指標,並檢查執行情況; 7、在制定技術改造措施和變動操作條件時必須符合安全技術要求,應考核安全技術及改善勞動條件等項目; 8、發現違反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者要及時制止,並向主管副總經理報告,同時通知有關部門處理; 9、負責水、電、汽、風等的停送及其不正常或緊急狀態下處理的安全措施; 10、生產中發生險情或事故時,要採取果斷措施以防事態擴大,並立即通知有關部門; 11、負責調查處理跑、冒、串油或其他物料等生產事故,並統計上報;參加重大生產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12、參加安全生產大檢查,隨時掌握安全生產動態,及時在調度會上給予有關單位表揚或批評。 財務部門安全職責: 1、編制、平衡生產計劃時,應保證安全技術措施資金的來源,確保「三同時」的順利實施; 2、監督安全技術措施、勞保用品、保健費用的開支情況,保證安全教育費用的實際需要; 3、負責各類事故費用的支出,並納入經濟活動分析內容。 企管部門安全職責: 1、在企業管理總體規劃中突出「安全第一」的思想; 2、在對各單位考核評比時,同時考核安全工作。在編制經濟責任制時,把安全內容納入責任制內容,堅持安全否決權; 3、加強「三基」工作,提高企業安全素質。 4、組織職工進行技術培訓和考核,不斷提高其技術業務素質,保證安全生產; 5、辦理用工手續(含農工、臨時工、外包工等),應在合同內有安全內容,會同有關單位執行; 6、組織對特殊工種:電焊工、氣焊工、起重工、電工、鍋爐司爐工等的技術培訓,會同有關部門進行技術考核,並辦理操作證; 7、負責工傷上報,組織工傷鑒定,並負責組織工傷人員費用核銷工作; 8、根據國家勞動部門規定嚴格控制加班加點,確保職工身體健康; 9、做好新工人的體檢工作,根據職業禁忌症做好新、老工人工種分配和調整,對有毒、有害工種實行定期輪換制度; 10、把安全工作納入晉級考核內容; 11、負責組織新入廠職工的入廠教育工作; 12、負責ERP信息化管理,保證ERP系統的正常運行,做好ERP系統信息數據的保密,公司內部區域網的網路安全和病毒入侵的防範工作; 13、負責計算機設備日常病毒檢測工作,監督檢查各處室網際網路和各應用軟體的使用情況,防止計算機設備受到病毒侵害和攻擊。 化驗部門安全職責: 1、組織編寫企業產品、半成品、原料分析化驗的安全技術規程; 2、負責動火分析和設備容器內有害物質的檢測和分析,並向用火單位提出分析報告; 3、協助質量事故的調查工作。 科技部門安全職責: 1、在進行新、改、擴建和技術改造項目設計時,保證有關安全、環保、工業衛生等技術措施「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嚴格執行各專業的國家安全技術標准、規范; 2、負責安全技術措施項目的設計工作; 3、組織設計審查時,應有主管安全技術、消防、工業衛生、環保等管理部門參加; 4、加強防火、防潮、防蟲害等工作,做好檔案管理,確保各方面資料的完好。 保衛(消防)部門安全職責: l、負責企業內炸葯、雷管、劇毒物品的檢查、管理和審批工作; 2、健全保衛制度,做好要害部門的保衛工作; 3、加強管理,依靠和發動群眾做好防盜、防破壞工作,加強生產要害部位的巡邏,以維護正常生產秩序;負責偷盜、破壞等治安事件的調查、處理和統計上報工作; 4、負責門衛的警衛任務,嚴格檢查入廠的各種車輛的安全防護設施的配戴,查堵進廠人員攜帶煙、火種情況; 5、認真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堅持「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負責撲救廠區一切火災; 6、加強戰備訓練,確保滅火車輛、器材、用具等齊全、完好;負責監督檢查滅火設施,確保消防設施完備,消防道路暢通; 7、建立、健全義務消防組織並進行業務技術指導、訓練,以提高素質; 8、對特殊危險動火進行現場備戰; 9、負責對職工加強勞動紀律和遵章守紀教育和檢查,協助抓好安全生產。 倉儲部門安全職責: 1、負責物資倉庫的安全防火工作; 2、對有毒物品、放射性物品、易燃、易爆、腐蝕性物品按有關安全規定,採取有效措施,做好保管工作; 3、貫徹《工業企業廠內運輸安全規程》、《倉庫防火安全管理規則》、《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及氣瓶安全規程等有關規定; 4、負責報廢物資的回收、處理、變賣工作,在降低庫存、盤活資金的同時,執行相應的安全規定。 辦公室安全職責: 1、協助貫徹上級有關安全生產指示,及時轉發上級領導和有關部門的安全生產文件、資料、認真做好公司級安全會議記錄,對安全管理方面的有關材料及時組織匯審並列印下發; 2、組織、檢查、落實機關幹部值班、值宿管理制度; 3、負責對臨時來公司參觀學習、辦事人員進行入廠安全注意事項的宣傳教育; 4、在安排總結工作時,同時安排總結安全工作; 5、對貫徹黨和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起保證監督作用,並積極提出建議和意見; 6、協助搞好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制度等的宣傳教育,提高職工的安全意識; 7、發揮各級黨組織在安全生產中的監督保證作用,教育黨員起到模範帶頭作用,並帶動周圍群眾做到安全生產無事故; 8、協助總結推廣安全生產先進經驗,在評選先進時,要把安全生產工作做為重要內容; 9、深入生產第一線,掌握了解職工的思想動態,做好思想政治工作,解決影響安全生產的各種思想問題,做到防患於未然,發生事故後要做好穩定職工情緒和及時恢復生產的各種思想工作; 10、組織開展群眾性的安全生產競賽活動。 供銷部門安全職責: 1、按「安措計劃」、「勞保計劃」做好物資采購、供應工作。對訂購的設備、配件、勞動保護用品質量負責,其質量必須符合國家、省、市有關標准和規定; 2、負責危險化學品的采購和銷售過程中安全措施的監督和落實工作; 3、負責轄區內鐵路專用線和機車的維護保養,確保物資、產品運輸渠道暢通無阻; 4、負責調車作業,做到安全、快速、准確。 車間主任安全職責: 1、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方針,認真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准,研究安全生產技術,模範地執行操作規程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杜絕「三違」,對本單位安全生產和職工健康全面負責; 2、對新工人(包括實習、代培人員)進行車間級安全教育,並保證教育時間,組織定期安全考核,對未經安全教育和安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分配工作。參加每周的安全活動日,及時解決存在問題; 3、組織制定、修訂本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安全技術措施,並負責貫徹落實; 4、組織本單位每周一次的安全、防火檢查,落實隱患整改,保證設備、管線、安全裝置、消防設施、消防器材處於良好狀態; 5、計劃、布置、檢查、匯報、總結工作的同時,把安全防火工作列為重要內容之一; 6、負責申請一級用火,審批二級用火,並組織落實用火必需的安全措施; 7、發生事故時,立即組織搶救,保護好現場並立即報告有關部門,負責查明事故原因和採取防範措施; 8、對安全生產有貢獻者及事故責任者提出獎懲意見; 9、經常布置、檢查本單位安全員工作,支持並充分發揮他們的作用; 10、嚴格執行勞動防護用品、保健的發放標准,並抓好上崗職工勞動保護穿戴,保證上崗職工的人身安全和身體健康; 11、組織制定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並適時組織演練。 車間副主任安全職責: 1、在組織生產的同時.必須考慮和安排安全防火、勞動保護問題,並對分管業務范圍內的安全負責; 2、在討論技術問題和做技術決定時,同時提出安全技術措施; 3、在進行各種技術改造、技術革新研究試驗時,必須制定可靠的安全措施; 4、定期組織工人學習工藝操作規程和安全技術規程,並經常進行安全生產和防護知識教育,取締各種違章違紀行為。 專責工程師安全職責: 1、負責做好本職范圍內的安全技術工作; 2、審查本專業(工藝、設備、計量等)的安全技術規程和安全教育大綱。 3、在審查裝置開、停工、設備檢修、改造、變更工藝方案前,必須同時考慮相應的操作規程和安全措施。 4、在規劃、設計、改造、檢修時必須考慮安全技術措施; 5、參加本專業事故的調查、分析、處理。 技術員安全職責: 1、負責做好本職范圍內的安全技術工作; 2、編制本專業(工藝、設備)的安全技術規程和安全教育大綱,並擔任講課任務; 3、在編制裝置開、停工、設備檢修、改造、變更工藝方案前,必須擬定相應的操作規程和安全措施,組織職工熟悉掌握並檢查執行情況; 4、在規劃、設計、改造、檢修時必須有安全技術措施; 5、經常深入現場,發現事故隱患及時採取整改措施,確保裝置安全生產; 6、參加本單位各類事故的調查、分析、處理。 車間專、兼職安全員職責: 1、認真貫徹執行黨和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指示、規定; 2、負責進行二、三級安全教育,協助車間科室領導組織好每周一的安全日活動; 3、參加制定安全生產制度和安全技術規程,並經常檢查執行情況; 4、編寫二級安全教育大綱,經常對本單位職工進行安全,知識教育,建立安全技術檔案; 5、經常深入各崗位檢查安全生產情況,制止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遇到重大險情果斷採取措施並報告領導,查出的事故隱患及時組織力量限期整改; 6、參加本單位擴建、改建工程設計的審查,驗收工作; 7、負責管理本單位安全、。防火設施、檢查監督本單位人員勞保用品的合理使用, 8、協助車間領導審批二級用火,並採取可靠的安全措施,使動火作業安全順利進行; 9、定期向安全部門匯報工作,按時參加安全部門組織的各項安全活動; 10、參加本單位各類事故的調查處理,負責統計上報協助車間主任落實各項安全措施。 班組長安全職責: 1、對本班組安全生產和職工人身安全、健康負責; 2、發現事故苗頭和事故隱患及時處理和上報, 3、組織安全日活動,堅持班前講安全、防火,班中檢查安全、防火,班後總結安全、防火工作; 4、認真貫徹執行安全規章制度,嚴格執行操作規程; 5、發生事故立即報告,並採取積極有效措施,制止事故擴大,組織職工分析事故原因, 6、對從事有明顯危險或嚴重違反操作規程的職工有權停止操作,並安排好崗位操作人員,報告領導, 7、有權制止未經三級安全教育和安全考核不合格職工獨立操作; 8、搞好安全和消防設施、設備的檢查和維護保養工作,保持靈活好用,檢查職工合理使用勞保用品和正確使用各種消防器材。 班組安全員職責: 1、組織本班組職工認真學習貫徹執行各項安全生產徽度和規程; 2、嚴格執行崗位責任制,發現違章操作者有權制止,並及時向上級報告; 3、負責對新到本班組人員進行崗位安全教育,堅持召開班前班後會和每周一安全活動,並認真做好記錄; 4、負責本班組的機動設備、安全防護裝置、防火設施的維護保養,使其保持良好狀態; 5、發現不安全隱患及時組織力量加以消除,發生事故時首先全力搶救傷者,保護好現場,作好記錄,並立即報告; 6、督促檢查本班組人員勞保用品和各種防護器材的正確使用。 工人的安全職責: 1、認真學習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指示,規定和安全規程,熟練掌握本崗位操作規程; 2、上崗操作時必須按規定穿戴好勞動保護用品,正酶使用和妥善保管各種防護用品和消防器材; 3、上班要集中精力搞好安全生產,平穩操作,嚴格遵守勞動紀律和工藝紀律,認真做好各種紀錄,不得串崗、脫崗、嚴禁在崗位上睡覺、打鬧和做其它違反紀律的事情,對他人違章操作加以勸阻和制止; 4、認真執行崗位責任制,有權拒絕一切違章作業指令,並立即越級向上級匯報; 5、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發生事故時要及時搶救處理保護好現場,及時如實向領導匯報; 6、加強巡迴檢查及時發現和消除事故隱患,自己不能處理的應立即報告; 7、積極參加安全活動,提出有關安全生產的合理化建議。 公司安全機構: 1、公司設安全生產委員會,由總經理任主任,由副總經理、總經理助理、專責高級工程師及生產、保衛、企管、辦公室等部門負責人組成; 2、車間設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組長由車間主任擔任;
㈡ 我急需要一份關於紙箱廠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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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文書 >> 其它文書 >>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1、每年以創辦消防知識宣傳欄、開展知識競賽等多種形式,提高全體員工的消防安全意識。
2、定期組織員工學習消防法規和各項規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門應針對崗位特點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訓。
4、對消防設施維護保養和使用人員應進行實地演示和培訓。
5、對新員工進行崗前消防培訓,經考試合格後方可上崗。
6、因工作需要員工換崗前必須進行再教育培訓。
7、消控中心等特殊崗位要進行專業培訓,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
(二)防火巡查、檢查制度
1、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落實巡查檢查制度。
2、消防工作歸口管理職能部門每日對公司進行防火巡查。每月對單位進行一次防火檢查並復查追蹤改善。
3、檢查中發現火災隱患,檢查人員應填寫防火檢查記錄,並按照規定,要求有關人員在記錄上簽名。
4、檢查部門應將檢查情況及時通知受檢部門,各部門負責人應每日消防安全檢查情況通知,若發現本單位存在火災隱患,應及時整改。
5、對檢查中發現的火災隱患未按規定時間及時整改的,根據獎懲制度給予處罰。
(三)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
1、單位應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嚴禁佔用疏散通道,嚴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2、應按規范設置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和應急照明設施。
3、應保持防火門、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機械排煙送風、火災事故廣播等設施處於正常狀態,並定期組織檢查、測試、維護和保養。
4、嚴禁在營業或工作期間將安全出口上鎖。
5、嚴禁在營業或工作期間將安全疏散指示標志關閉、遮擋或覆蓋。
(四)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1、熟悉並掌握各類消防設施的使用性能,保證撲救火災過程中操作有序、准確迅速。
2、做好消防值班記錄和交接班記錄,處理消防報警電話。
3、按時交接班,做好值班記錄、設備情況、事故處理等情況的交接手續。無交接班手續,值班人員不得擅自離崗。
4、發現設備故障時,應及時報告,並通知有關部門及時修復。
5、非工作所需,不得使用消控中心內線電話,非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員禁止進入值班室。
6、上班時間不準在消控中心抽煙、睡覺、看書報等,離崗應做好交接班手續。
7、發現火災時,迅速按滅火作戰預案緊急處理,並撥打119電話通知公安消防部門並報告部門主管。
(五)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1、消防設施日常使用管理由專職管理員負責,專職管理員每日檢查消防設施的使用狀況,保持設施整潔、衛生、完好。
2、消防設施及消防設備的技術性能的維修保養和定期技術檢測由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負責,設專職管理員每日按時檢查了解消防設備的運行情況。查看運行記錄,聽取值班人員意見,發現異常及時安排維修,使設備保持完好的技術狀態。
3、消防設施和消防設備定期測試:
(1)煙、溫感報警系統的測試由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負責組織實施,保安部參加,每個煙、溫感探頭至少每年輪測一次。
(2)消防水泵、噴淋水泵、水幕水泵每月試開泵一次,檢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3)正壓送風、防排煙系統每半年檢測一次。
(4)室內消火栓、噴淋泄水測試每季度一次。
(5)其它消防設備的測試,根據不同情況決定測試時間。
4、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間定期兩次對滅火器進行普查換葯。
(2)派專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證處於完好狀態。
(3)對消防器材應經常檢查,發現丟失、損壞應立即補充並上報領導。
(4)各部門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門管理,並指定專人負責。
(六)火災隱患整改制度
1、各部門對存在的火災隱患應當及時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檢查中,應對所發現的火災隱患進行逐項登記,並將隱患情況書面下發各部門限期整改,同時要做好隱患整改情況記錄。
3、在火災隱患未消除前,各部門應當落實防範措施,確保隱患整改期間的消防安全,對確無能力解決的重大火災隱患應當提出解決方案,及時向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報告,並由單位上級主管部門或當地政府報告。
4、對公安消防機構責令限期改正的火災隱患,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改正並寫出隱患整改的復函,報送公安消防機構。
(七)用火、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1、用電安全管理:
(1)嚴禁隨意拉設電線,嚴禁超負荷用電。
(2)電氣線路、設備安裝應由持證電工負責。
(3)各部門下班後,該關閉的電源應予以關閉。
(4)禁止私用電熱棒、電爐等大功率電器。
2、用火安全管理:
(1)嚴格執行動火審批制度,確需動火作業時,作業單位應按規定向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申請「動火許可證」。
(2)動火作業前應清除動火點附近5米區域范圍內的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或作適當的安全隔離,並向保衛部借取適當種類、數量的滅火器材隨時備用,結束作業後應即時歸還,若有動用應如實報告。
(3)如在作業點就地動火施工,應按規定向作業點所在單位經理級(含)以上主管人員申請,申請部門需派人現場監督並不定時派人巡查。離地面2米以上的高架動火作業必須保證有一人在下方專職負責隨時撲滅可能引燃其它物品的火花。
(4)未辦理「動火許可證」擅自動火作業者,本單位人員予以記小過二次處分,嚴重的予以開除。
(八)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防火防爆制度
1、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應有專用的庫房,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設施,倉管人員必須由消防安全培訓合格的人員擔任。
2、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應分類、分項儲存。化學性質相抵觸或滅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學物品,應分庫存放。
3、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入庫前應經檢驗部門檢驗,出入庫應進行登記。
4、庫存物品應當分類、分垛儲存,每垛佔地面積不宜大於一百平方米,垛與垛之間不小於一米,垛與牆間距不小於零點五米,垛與梁、柱的間距不小於零點五米,主要通道的寬度不小於二米。
5、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存取應按安全操作規程執行,倉庫工作人員應堅守崗位,非工作人員不得隨意入內。
6、易燃易爆場所應根據消防規范要求採取防火防爆措施並做好防火防爆設施的維護保養工作。
(九)義務消防隊組織管理制度
1、義務消防員應在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領導下開展業務學習和滅火技能訓練,各項技術考核應達到規定的指標。
2、要結合對消防設施、設備、器材維護檢查,有計劃地對每個義務消防員進行輪訓,使每個人都具有實際操作技能。
3、按照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每半年進行一次演練,並結合實際不斷完善預案。
4、每年舉行一次防火、滅火知識考核,考核優秀給予表彰。
5、不斷總結經驗,提高防火滅火自救能力。
(十)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演練制度
1、制定符合本單位實際情況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2、組織全員學習和熟悉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3、每次組織預案演練前應精心開會部署,明確分工。
4、應按制定的預案,至少每半年進行一次演練。
5、演練結束後應召開講評會,認真總結預案演練的情況,發現不足之處應及時修改和完善預案。
(十一)燃氣和電氣設備的檢查和管理制度
1、應按規定正確安裝、使用電器設備,相關人員必須經必要的培訓,獲得相關部門核發的有效證書方可操作。各類設備均需具備法律、法規規定的有效合格證明並經維修部確認後方可投入使用。電氣設備應由持證人員定期進行檢查(至少每月一次)。
2、防雷、防靜電設施定期檢查、檢測,每季度至少檢查一次、每年至少檢測一次並記錄。
3、電器設備負荷應嚴格按照標准執行,接頭牢固,絕緣良好,保險裝置合格、正常並具備良好的接地,接地電阻應嚴格按照電氣施工要求測試。
4、各類線路均應以套管加以隔絕,特殊情況下,亦應使用絕緣良好的鉛皮或膠皮電纜線。各類電氣設備及線路均應定期檢修,隨時排除因絕緣損壞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隱患。
5、未經批准,嚴禁擅自加長電線。各部門應積極配合安全小組、維修部人員檢查加長電線是否僅供緊急使用、外殼是否完好、是否有維修部人員檢測後投入使用。
6、電器設備、開關箱線路附近按照本單位標准劃定黃色區域,嚴禁堆放易燃易爆物並定期檢查、排除隱患。
7、設備用畢應切斷電源。未經試驗正式通電的設備,安裝、維修人員離開現場時應切斷電源。
8、除已採取防範措施的部門外,工作場所內嚴禁使用明火。
9、使用明火的部門應嚴格遵守各項安全規定和操作流程,做到用火不離人、人離火滅。
10、場所內嚴禁吸煙並張貼禁煙標識,每一位員工均有義務提醒其他人員共同遵守公共場所禁煙的規定。
(十二)消防安全工作考評和獎懲制度
1、對消防安全工作作出成績的,予以通報表揚或物質獎勵。
2、對造成消防安全事故的責任人,將依據所造成後果的嚴重性予以不同的處理,除已達到依照國家《治安管理處罰條例》或已夠追究刑事責任的事故責任人將依法移送國家有關部門處理外,根據本單位的規定,對下列行為予以處罰: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損失情況與認識態度除責令賠償全部或部分損失外,予以口頭告誡:
A、使用易燃危險品未嚴格按照操作程序進行或保管不當而造成火警、火災,損失不大的;
B、在禁煙場所吸煙或處置煙頭不當而引起火警、火災,損失不大的;
C、未及時清理區域內易燃物品,而造成火災隱患的;
D、未經批准,違規使用加長電線、用電未使用安全保險裝置的或擅自增加小負荷電器的;
E、謊報火警;
F、未經批准,玩弄消防設施、器材,未造成不良後果的;
G、對安全小組提出的消防隱患未予以及時整改而無法說明原因的部門管理人員;
H、阻塞消防通道、遮擋安全指示標志等未造成嚴重後果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情節輕重和認識態度,除責令賠償全部或部分損失外,予以通報批評:
A、擅自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
B、擅自挪用消防設施、器材的位置或改為它用的;
C、違反安全管理和操作規程、擅離職守從而導致火警、火災損失輕微的;
D、強迫其他員工違規操作的管理人員;
E、發現火警,未及時依照緊急情況處理程序處理的;
F、對安全小組的檢查未予以配合、拒絕整改的管理人員。
(3)對任何事故隱瞞事實,不處理、不追究的或提供虛假信息的,予以解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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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要一些最基本的檢測設備.因為現在不管是國家還是客戶對紙箱這一塊的檢測標准越來越高,沒有檢測設備檢測自己產品的好壞的話.總有一天會被市場淘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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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紙廠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一、安全教育制度 1、 廠級負責人培訓制度:包括廠長、副廠長都必須接受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舉辦的安全培訓班。 2、 安全生產管理員培訓制度:安全管理人員要擺正安全與生產經營等各項活動他、關系,學習和掌握安全管理知識,取得安全資格證書,並保證每年至少培訓1-2次培訓。 3、 各項作業人員培訓制度: 二、安全檢查制度 1、 廠級負責人培訓制度:包括廠長都必須接受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舉辦的安全培訓班,經考核獲得廠長安全資格證 2、 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培訓制度:安全管理人員要擺正安全與生產經營等各項活動關系,學習和掌握安全管理知識,取得安全資格證書,並保證每年至少進行1-2次培訓。 3、各種作業人員培訓制度:特種作業人員除進行一般安全教育外,還必須由有關專業部門對其進行專門技術培訓,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方可上崗作業,已經取得證書的特種作業人員,按要求參加專業部門組織的培訓、考試和考核。 4、新工人的安全培訓制度:新工人應接受安全教育和培訓,在有安全工作經驗的職工帶領下工作,熟練後,方可獨立工作。 5、全體職工安全教育制度:所有生產作業人員,每年要接受在職安全教育培訓1-2次。 6、「四新」安全教育制度,採用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進行生產,對從業人員進行必要的安全教育。 三、安全生產議事制度 為了增強企業安全意識,強化各級安全責任,嚴防各類、重特大事故發生特製定此制度。 1、 安全議事范圍包括公司的各個部門及生產崗位,,一切有關安全生產的所有議題。 2、 安全議事的主要負責人為:主管安全的副廠長,參加人員有廠領導、安全科長及相關人員。 3、 議事時間和內容,與廠,由各參加會議人員針對自己的工作崗位或其他崗位的不利於安全生產的情況。 4、 針對提出的建議和安全生產檢查人員檢查到的因素進行評議,並拿出具體的防範措施和執行的相關部門。 5、 安全主管部門負責安全議事的召集、記錄和會後執行情況的跟蹤。 四、值班管理制度(夜間和節假日) 1、 值班時間:夜間帶班人員按管理部安排(值班表)晚8點至早晨6點。 2、 帶班人要每天填寫值班記錄,用鋼筆或圓珠筆填寫,字跡清楚。帶班人把當班發生的問題直接通知責任部門進行整改。並要驗證前一天發生的問題是否得到糾正,把整改情況寫清。 3、 值班期間,對廠內、各生產車間及重點部位進行巡邏,並在巡邏記錄上簽字作為巡查標記。 4、 值班人員必須按時到崗,值班人員因客觀原因不能到崗的,用替班、換班等形式自行解決,但要經主管領導同意批准。帶班人員因客觀原因不能到崗自行換班,不能請假。 五、設備安全管理制度 1、 建立以崗位責任制的設備管理規章制度,實施設備管理負責制,主要設備實行三定:定人、定機、定責。 2、 加強對設備操作、維修人員的技術培訓,編制設備操作規程。 3、 設備發生缺陷,崗位操作和維修人員應立即排除,並做好維修記錄。 4、 崗位操作人員無力排除的設備缺陷,要及時找設備維修人員立即採取措施。 5、 特種設備的操作人員必須持有特種作業人員的操作資格證書。 6、 對於設備管理中由於違章操作,玩忽職守等造成設備事故時,視情節輕重給予不同程度的處理。 六、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1、 消防設施日常使用管理由專職管理員負責,專職管理員每日檢查消防設施的使用狀況,保持設施清潔、衛生、完好。 2、 消防設施及消防設備的技術性能的維修保養和定期檢測由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負責,設專職管理員每日按時檢查、了解消防設施的運行情況。聽取值班人員的意見,發現異常及時採取措施,使消防設施保持良好狀態。 3、 消防設施和消防設備要定期測試。 4、 每年二月份定期對滅火器進行普查換葯。 5、 派專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證處於完好狀態。 6、 對消防器材要經常檢查,發現丟失、損壞應立即補充並上報領導。 7、 各部門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門管理,並指定專人負責。 七、安全用電管理制度 1、 配電管理人員按上級主管部門定期參加培訓,要持證上崗。 2、 非配電管理人員不得進行任何電氣工作,違反者視情節輕重給予處罰。 3、 禁止任意架設臨時線,如因生產或檢修需要架設臨時線時,應有電工按規范操作並負責,到期拆除。 4、 一切電器設備(包括變壓器、電機、開關)和生產設備均須有保護接地。 5、 配電室及電器設備附近禁放雜物,保持周圍清潔。 6、 所有電器開關、插座設備規范、無缺損,開關箱完好。 7、 車間配電櫃旁禁止放半成品或成品。配電櫃裡面要清潔無雜物。 八、生產安全事故上報管理制度 1、 發生工傷事故後,受傷者或最先發現的人員,必須立即報告車間主任等有關領導。 2、 發生工傷事故後,首先要組織搶救傷員,防止事故發展和擴大。 九、重大隱患整改制度 1、 對較大安全隱患要制定一套嚴格的安全管理制度,通過整改和嚴格控制,予以消除。 2、 有安全隱患的區域未整改前應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 3、 對容易發生隱患的部位,每月至少要檢查一次,並做好檢查記錄。 4、 對檢查中發現的較大安全隱患,要及時整改,由廠長指定付廠長負責,會同有關部門指定整改方案,限期整改,並進行驗收。 5、 制定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定期檢查和評估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有效程度,必要時加以修訂。 6、 成立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和機構,由廠長任組長。 十、事故報告與處理及安全獎懲制度 1、 發生事故後,事故當事人或發現人應立即將事故發生的地點、時間、單位:事故經過,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事故發生的原因的初步判斷,事故發生後採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況,事故報告單位等報告有關部門及領導,緊急情況要報警。 2、 由於安全事故,造成特大、重大和二級以上事故,應迅速報告主管部門。 3、 事故調查和處理要堅持「四不放過」的原則,即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未受到處理不放過;員工未受到教育不放過;沒有防範措施不放過。 4、 因忽視安全生產、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造成事故的,按責任輕重對負責人和事故責任者給予行政處分和經濟處罰,構成犯罪的,由司法部門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5、 事故發生後隱瞞不報、謊報、故意拖延不報,故意破壞現場或無正當理由拒絕接受以及提供有關情況和資料的,給予有關負責人經濟處罰或追究刑事責任。 6、 事故發生後,必須進行調查,一般事故由本部門負責人進行調查,並將結果上報安全部門及有關領導,對重大事故,安全管理員要積極配合公安局、安監部門、消防等部門進行調查就、直至調查結束。 7、 建立事故處理檔案,登記有關事故發生地點、時間、部門,事故的簡要經過,事故原因及事故發生後採取的措施,事故控制情況及處理結果。 獎懲:1、對違反安全管理規定而未發生事故部門及個人每發現一項次,扣罰領導100元;責任人200元 2、造成事故1000-5000元,扣罰部門領導200元,責任人400元。 3、造成事故5000-10000元,扣罰部門領導500元,責任人1000元。 4、造成事故10000元以上的,扣罰部門領導1000元,責任人2000元。並對部門給予行政處分或解聘。對責任人給予除名。因玩忽職守出現事故者要從重處罰,觸犯刑法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十一.勞動防護用品管理制度 勞動防護用品是保障職工在生產過程中人身安全健康所必需的預防性物品,是保護職工安全和健康的最後一道防線,為職工發放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品是法律賦予生產經營單位的責任,體現了國家和生產經營單位對勞動者生命健康的尊重。 1計劃 各單位根據《河北省職工勞動防護用品發放標准》發放范圍、標准、品種、數量,每月提出計劃報公司安全管理部門,公司安全管理部門匯總後,下達采購計劃。 2采購 公司安全管理部門負責勞動防護用品的采購,勞動防護用品應定點采購,所購置與配備的勞動防護用品必須具備「三證」,即產品合格證、安全鑒定證、勞動防護用品生產許可證。 3保管與發放 勞動防護用品的保管與發放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門負責,並做好保管、發放的記錄台帳。 4資金保障 財務部負責勞動防護用品采購資金的保障,做到按時足額為職工免費提供符合國家或行業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 5勞動防護用品的使用 每個職工都應受惜、保管好個人勞動防護用品,並按規定正確佩戴和使用勞動防護用品。 6更換與報廢 勞動防護用品使用期限滿後應及時更換;對一些特殊勞動防護用品應按標准規定定期進行檢驗、檢測,對檢驗、檢測已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勞動防護用品,要及時更換和報廢,不得繼續使用。 7監督與檢查 公司工會、公司安全管理部門負責對勞動防護用品計劃、采購、驗收、保管、發放、使用、更換、報廢的監督檢查,教育職工正確佩帶合理使用勞動防護用品,對不按規定佩帶、使用勞動防護用品的行為,除進行教育外,按公司安全生產考核辦法及有關規定給予處罰。 十二.易燃易爆場所管理制度 1易燃易爆場所是指在生產、貯存、使用過程中存在火災、爆炸的危險因素,易造成人身傷害和物質損失的場所。 2易燃易爆場所必須設置明顯的防火、防爆警示標志。責任單位要進行定期和經常性檢查,及時消除事故隱患。 3易燃易爆場所要明確崗位責任人,消防設施、器材必須經常保持完備良好狀態,做到班有班人管,人有會使用。 4存在爆炸危險的場所,電機、照明應採用防爆型,要避免因接觸不良、超負荷或過熱而產生火花或著火,正確設置避雷裝置,檢修照明採用安全燈具,避免機械性撞擊。 5易燃易爆場所要嚴格遵守防火防爆制度,嚴禁在爆炸危險區吸煙,嚴禁明火取暖和焚燒可燃物,嚴禁在防爆區內裝設電熱設備。 6易燃易爆場所應設置完善的安全裝置,如安裝報警器、在壓力容器上安裝安全閥等,安全裝置要按規定維護校對,保持處於良好狀態。 7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地和儲存點、要嚴禁煙火,嚴格消除可能發生火災的一切隱患。 8易燃易爆物品的運輸、儲存、使用、廢品處理等,必須設有防火、防爆設施,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和定員定量定品種的安全規定。 9加強可燃物質的管理,對大宗可燃物質必須按品種堆放;對酒精、酒類、油漆、甲醇等易燃物質要妥善保存,不得靠近火源。 10易燃易爆場所10米范圍內嚴禁煙火,嚴禁私拉臨時線,確需拉設臨時線要嚴格執行公司《電氣臨時線審批制度》。 11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焊補、切割前要進行徹底清洗、置換,並經檢測,可燃液體、氣體含量應低於其爆炸下限2倍;進入容器、管道內進行焊補、切割,容器、管道內含氧量應大於19%,容器、管道外應設專人監護。 12易燃易爆場所確需動火作業時,要嚴格執行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危險性作業審批與監護》制度。 十三、職業安全健康教育制度 1為提高職工的安全技術素質,防止傷亡事故,減少職業危害,必須加強各級安全教育、培訓工作。 2、安全管理部門對公司的安全教育、培訓工作實施綜合管理,並行使監督檢查職能。 3、公司的安全教育工作納入公司的年度培訓教育計劃和長期規劃,所需人員、資金和物資應予以充分保證。 4、各單位應採取會議、板報、標語、圖片展覽等多種形式,做好對職工的安全教育工作。 5、公司應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訓檔案,安全教育檔案由安全管理部門負責管理。 6、新工人必須接受公司、車間、班組三級安全教育,並經考核合格後方可上崗,三級安全教育的時間不得少於二十四學時。 7、公司級安全教育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門專職安全管理人員組織實施,教育內容應包括:安全生產基本知識;本公司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勞動紀律;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防範措施及事故應急措施;有關事故案例等。 8、車間級安全教育由各車間專職安全員組織實施。內容應包括:本車間安全生產狀況和規章制度;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防範措施及事故應急措施;事故案例等。 9、班組級安全教育由各班組長組織實施。內容應包括:崗位安全操作規程;生產設備、安全裝置、勞動防護用品(用具)的性能及正確使用方法;事故案例等。 10、特種作業人員必須經主管部門專門的安全培訓,並經考核合格取得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後,方可上崗。 11、公司安全管理部門每年組織班組長以上管理人員進行一次培訓教育,並經考核合格後方可上崗。 12、各車間每月對本車間職工進行一次全員安全教育,班組堅持每周一次全員安全教育,認真做好記錄。 13、從業人員調整工作崗位或離崗一年後重新上崗時,必須通過相應的車間及班組級安全教育。 14、職業健康教育分為上崗前健康教育、在崗期間健康教育、離崗健康教育。職業健康教育內容包括:國家有關職業衛生的方針、政策、法規;職業衛生、職業健康知識;重點職業性有害因素防治知識;突發事故應急處理及個人防護知識。 十四、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制度 A、安全事故報告 發生事故後,應當按時限要求立即報告安次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明珠集團公司及有關部門和工會組織。 事故報告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1、事故發生的時間、單位、地點及事故現場情況; 2、事故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包括下落不明人數)和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 3、事故類別; 4、事故原因的初步分析; 5、事故發生後採取的措施; 6、事故報告單位及其主要負責人; 7、事故情況發生變化的,應當及時續報;受傷人員在受傷後30日內死亡的,應當及時補報; 8、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及時、如實報告傷亡事故情況,不得瞞報、謊報或者拖延不報。 B、安全事故調查處理 1、建立由永華店主要負責人為主的事故調查組,由事故調查組織進行事故調查工作。 2、任何單位和個人都必須為事故調查提供一切便利條件,不得阻撓和干涉事故的報告和調查處理工作。 3、事故的調查處理應當做到:(1)查清事故原因和事故性質;(2)依法嚴肅處理事故責任者;(3)事故責任者、生產經營單位負責人和職工群眾受到教育;(4)落實相應的防範措施。 4、事故調查組負有下列職責: ⑴查明事故經過、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情況;⑵查明事故原因和性質;⑶確定事故責任,提出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建議;⑷總結事故教訓,提出防止事故發生的措施建議;⑸提出事故調查報告。 5、事故調查報告和事故處理意見 事故調查報告應當包括事故單位的基本情況、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經過和事故搶救情況、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情況、事故調查組成員名單等內容。 事故處理決定或事故處理意見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⑴事故的性質;⑵事故的責任;⑶對事故責任單位和有關責任人員的處理決定或意見;⑷事故防範措施和整改措施。 十五、重大危險源安全檢測、監控管理制度 A、用電安全檢查制度 1、配電室值班人員對變壓器、配電高低壓櫃每班檢查一次,並做好記錄,發現異常及時處理或上報主管領導; 2、電工安全檢查人員每天對店內用電設施進行一次檢查,並做好記錄,發現異常及時處理或上報主管領導; 3、店內各經營部有電器報修,電工班要在10分鍾內到現場處理; 4、每年對變、配電設備要進行兩次停電檢修和清掃,並做記錄; 5、店堂各經營部每天對所用電器檢查四次,並做記錄,物業電工對經營部用電檢查進行監督; 6、分管電工每天對所分管責任區檢查一次,發現隱患及時處理; 7、操作電工、必須有「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 B、電梯安全檢測、監督管理制度 1、所有電梯必須按期申請,由安全生產管理部門對電梯進行年檢,並取得年檢合格證,方可運行。 2、操作人員和維修人員必須經培訓取得「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方可上崗。 3、要嚴格按照規定對電梯及時加油、保養。 4、每三個月對電梯進行一次全面檢查、調整、並記錄。 5、按大修規定年限,進行大修並記錄。大修時要報安全生產管理部門檢測。 C、中央空調安全檢測管理制度 1、值班操作人員在開機前要對燃氣管道進行檢查(壓力正常、漏氣)方可開機。 2、開機時每小時巡查一次,如發現有漏氣和其它故障立即採取有效措施。 3、每天關機後,應使用專用測漏儀對管道進行系統檢查。 4、定期與燃氣公司聯系對燃氣管道進行檢測、維護。 5、空調主機每季度要進行停機檢修、保證設備無故障運行。 6、值班人員要隨時巡查「火災報警聯動系統是否正常」。 還有各個崗位職責和生產流程方面的內容,您瀏覽以下網站,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㈤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我是紙箱廠,是否有紙箱廠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1、每年以創辦消防知識宣傳欄、開展知識競賽等多種形式,提高全體員工的消防安全意識。
2、定期組織員工學習消防法規和各項規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門應針對崗位特點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訓。
4、對消防設施維護保養和使用人員應進行實地演示和培訓。
5、對新員工進行崗前消防培訓,經考試合格後方可上崗。
6、因工作需要員工換崗前必須進行再教育培訓。
7、消控中心等特殊崗位要進行專業培訓,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
(二)防火巡查、檢查制度
1、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落實巡查檢查制度。
2、消防工作歸口管理職能部門每日對公司進行防火巡查。每月對單位進行一次防火檢查並復查追蹤改善。
3、檢查中發現火災隱患,檢查人員應填寫防火檢查記錄,並按照規定,要求有關人員在記錄上簽名。
4、檢查部門應將檢查情況及時通知受檢部門,各部門負責人應每日消防安全檢查情況通知,若發現本單位存在火災隱患,應及時整改。
5、對檢查中發現的火災隱患未按規定時間及時整改的,根據獎懲制度給予處罰。
(三)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
1、單位應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嚴禁佔用疏散通道,嚴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2、應按規范設置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和應急照明設施。
3、應保持防火門、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機械排煙送風、火災事故廣播等設施處於正常狀態,並定期組織檢查、測試、維護和保養。
4、嚴禁在營業或工作期間將安全出口上鎖。
5、嚴禁在營業或工作期間將安全疏散指示標志關閉、遮擋或覆蓋。
(四)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1、熟悉並掌握各類消防設施的使用性能,保證撲救火災過程中操作有序、准確迅速。
2、做好消防值班記錄和交接班記錄,處理消防報警電話。
3、按時交接班,做好值班記錄、設備情況、事故處理等情況的交接手續。無交接班手續,值班人員不得擅自離崗。
4、發現設備故障時,應及時報告,並通知有關部門及時修復。
5、非工作所需,不得使用消控中心內線電話,非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員禁止進入值班室。
6、上班時間不準在消控中心抽煙、睡覺、看書報等,離崗應做好交接班手續。
7、發現火災時,迅速按滅火作戰預案緊急處理,並撥打119電話通知公安消防部門並報告部門主管。
(五)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1、消防設施日常使用管理由專職管理員負責,專職管理員每日檢查消防設施的使用狀況,保持設施整潔、衛生、完好。
2、消防設施及消防設備的技術性能的維修保養和定期技術檢測由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負責,設專職管理員每日按時檢查了解消防設備的運行情況。查看運行記錄,聽取值班人員意見,發現異常及時安排維修,使設備保持完好的技術狀態。
3、消防設施和消防設備定期測試:
(1)煙、溫感報警系統的測試由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負責組織實施,保安部參加,每個煙、溫感探頭至少每年輪測一次。
(2)消防水泵、噴淋水泵、水幕水泵每月試開泵一次,檢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3)正壓送風、防排煙系統每半年檢測一次。
(4)室內消火栓、噴淋泄水測試每季度一次。
(5)其它消防設備的測試,根據不同情況決定測試時間。
4、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間定期兩次對滅火器進行普查換葯。
(2)派專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證處於完好狀態。
(3)對消防器材應經常檢查,發現丟失、損壞應立即補充並上報領導。
(4)各部門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門管理,並指定專人負責。
(六)火災隱患整改制度
1、各部門對存在的火災隱患應當及時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檢查中,應對所發現的火災隱患進行逐項登記,並將隱患情況書面下發各部門限期整改,同時要做好隱患整改情況記錄。
3、在火災隱患未消除前,各部門應當落實防範措施,確保隱患整改期間的消防安全,對確無能力解決的重大火災隱患應當提出解決方案,及時向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報告,並由單位上級主管部門或當地政府報告。
4、對公安消防機構責令限期改正的火災隱患,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改正並寫出隱患整改的復函,報送公安消防機構。
(七)用火、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1、用電安全管理:
(1)嚴禁隨意拉設電線,嚴禁超負荷用電。
(2)電氣線路、設備安裝應由持證電工負責。
(3)各部門下班後,該關閉的電源應予以關閉。
(4)禁止私用電熱棒、電爐等大功率電器。
2、用火安全管理:
(1)嚴格執行動火審批制度,確需動火作業時,作業單位應按規定向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申請「動火許可證」。
(2)動火作業前應清除動火點附近5米區域范圍內的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或作適當的安全隔離,並向保衛部借取適當種類、數量的滅火器材隨時備用,結束作業後應即時歸還,若有動用應如實報告。
(3)如在作業點就地動火施工,應按規定向作業點所在單位經理級(含)以上主管人員申請,申請部門需派人現場監督並不定時派人巡查。離地面2米以上的高架動火作業必須保證有一人在下方專職負責隨時撲滅可能引燃其它物品的火花。
(4)未辦理「動火許可證」擅自動火作業者,本單位人員予以記小過二次處分,嚴重的予以開除。
(八)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防火防爆制度
1、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應有專用的庫房,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設施,倉管人員必須由消防安全培訓合格的人員擔任。
2、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應分類、分項儲存。化學性質相抵觸或滅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學物品,應分庫存放。
3、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入庫前應經檢驗部門檢驗,出入庫應進行登記。
4、庫存物品應當分類、分垛儲存,每垛佔地面積不宜大於一百平方米,垛與垛之間不小於一米,垛與牆間距不小於零點五米,垛與梁、柱的間距不小於零點五米,主要通道的寬度不小於二米。
5、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存取應按安全操作規程執行,倉庫工作人員應堅守崗位,非工作人員不得隨意入內。
6、易燃易爆場所應根據消防規范要求採取防火防爆措施並做好防火防爆設施的維護保養工作。
(九)義務消防隊組織管理制度
1、義務消防員應在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領導下開展業務學習和滅火技能訓練,各項技術考核應達到規定的指標。
2、要結合對消防設施、設備、器材維護檢查,有計劃地對每個義務消防員進行輪訓,使每個人都具有實際操作技能。
3、按照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每半年進行一次演練,並結合實際不斷完善預案。
4、每年舉行一次防火、滅火知識考核,考核優秀給予表彰。
5、不斷總結經驗,提高防火滅火自救能力。
(十)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演練制度
1、制定符合本單位實際情況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2、組織全員學習和熟悉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3、每次組織預案演練前應精心開會部署,明確分工。
4、應按制定的預案,至少每半年進行一次演練。
5、演練結束後應召開講評會,認真總結預案演練的情況,發現不足之處應及時修改和完善預案。
(十一)燃氣和電氣設備的檢查和管理制度
1、應按規定正確安裝、使用電器設備,相關人員必須經必要的培訓,獲得相關部門核發的有效證書方可操作。各類設備均需具備法律、法規規定的有效合格證明並經維修部確認後方可投入使用。電氣設備應由持證人員定期進行檢查(至少每月一次)。
2、防雷、防靜電設施定期檢查、檢測,每季度至少檢查一次、每年至少檢測一次並記錄。
3、電器設備負荷應嚴格按照標准執行,接頭牢固,絕緣良好,保險裝置合格、正常並具備良好的接地,接地電阻應嚴格按照電氣施工要求測試。
4、各類線路均應以套管加以隔絕,特殊情況下,亦應使用絕緣良好的鉛皮或膠皮電纜線。各類電氣設備及線路均應定期檢修,隨時排除因絕緣損壞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隱患。
5、未經批准,嚴禁擅自加長電線。各部門應積極配合安全小組、維修部人員檢查加長電線是否僅供緊急使用、外殼是否完好、是否有維修部人員檢測後投入使用。
6、電器設備、開關箱線路附近按照本單位標准劃定黃色區域,嚴禁堆放易燃易爆物並定期檢查、排除隱患。
7、設備用畢應切斷電源。未經試驗正式通電的設備,安裝、維修人員離開現場時應切斷電源。
8、除已採取防範措施的部門外,工作場所內嚴禁使用明火。
9、使用明火的部門應嚴格遵守各項安全規定和操作流程,做到用火不離人、人離火滅。
10、場所內嚴禁吸煙並張貼禁煙標識,每一位員工均有義務提醒其他人員共同遵守公共場所禁煙的規定。
(十二)消防安全工作考評和獎懲制度
1、對消防安全工作作出成績的,予以通報表揚或物質獎勵。
2、對造成消防安全事故的責任人,將依據所造成後果的嚴重性予以不同的處理,除已達到依照國家《治安管理處罰條例》或已夠追究刑事責任的事故責任人將依法移送國家有關部門處理外,根據本單位的規定,對下列行為予以處罰: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損失情況與認識態度除責令賠償全部或部分損失外,予以口頭告誡:
A、使用易燃危險品未嚴格按照操作程序進行或保管不當而造成火警、火災,損失不大的;
B、在禁煙場所吸煙或處置煙頭不當而引起火警、火災,損失不大的;
C、未及時清理區域內易燃物品,而造成火災隱患的;
D、未經批准,違規使用加長電線、用電未使用安全保險裝置的或擅自增加小負荷電器的;
E、謊報火警;
F、未經批准,玩弄消防設施、器材,未造成不良後果的;
G、對安全小組提出的消防隱患未予以及時整改而無法說明原因的部門管理人員;
H、阻塞消防通道、遮擋安全指示標志等未造成嚴重後果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情節輕重和認識態度,除責令賠償全部或部分損失外,予以通報批評:
A、擅自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
B、擅自挪用消防設施、器材的位置或改為它用的;
C、違反安全管理和操作規程、擅離職守從而導致火警、火災損失輕微的;
D、強迫其他員工違規操作的管理人員;
E、發現火警,未及時依照緊急情況處理程序處理的;
F、對安全小組的檢查未予以配合、拒絕整改的管理人員。
(3)對任何事故隱瞞事實,不處理、不追究的或提供虛假信息的,予以解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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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全生產責任制第1條 總經理安全職責: 1、全面負責安全生產工作; 2、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 3、組織制定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4、保證安全生產投入的有效實施; 5、督促、檢查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消除生產安全事故隱患。 6、組織制定並實施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7、及時、如實報告生產安全事故。
2.安全檢查制度:副總經理(生產)安全職責: 1、主管安全生產工作,定期聽取匯報,及時解決安全生產中的重大問題,負責特殊動火、特級高處作業等安全技術措施的審批; 2、組織制定、修訂安全規章制度和編制安全技術措施計劃,並組織實施; 3、組織安全生產大檢查,落實重大事故隱患的整改; 4、組織開展各項安全生產競賽活動,總結推廣安全生產工作先進經驗,並獎勵先進單位和個人; 5、組織安全教育和考核工作; 6、組織各類重大事故和惡性未遂事故的調查處理,並及時上報主管部門; 7、定期召開安全生產委員會會議,分析安全生產動態,及時解決安全生產存在的問題。 副總經理(其他)安全職責: 1、 負責各自主管(專業)業務范圍內的安全工作; 2、定期檢查各自主管部門對安全生產各項制度的執行情況,及時糾正失職和違章行為; 3、負責處理各自主管部門安全、防火工作中存在的重大問題; 4、負責組織各自主管范圍內的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防火檢查,對查出的問題落實整改; 5、負責組織各自主管范圍內重大事故的調查處理。 總工程師、副總工程師(專責高級工程師)安全職責: 1、總工程師對公司生產安全技術問題全面負責,副總工程師(專責高級工程師)對分管業務范圍內的生產安全技術問題負責; 2、組織開展安全技術研究工作,積極採用先進技術和安全防護裝置,並組織落實重大事故隱患的整改; 3、按照「三同時」原則在組織新、改、擴建項目時做到勞動安全衛生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 4、審定安全技術規程和安全技術措施項目,使之完善可靠,技術上切實可行; 5、負責塵、毒等有害物質的治理方案規劃,使之達到國家標准要求; 6、參加各類重大事故的調查處理,採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重演。
3.應急救援預案。生產處安全環保管理方面安全職責: 1、協助總經理貫徹執行國家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標准,並督促檢查執行情況,協調安全生產委員會日常工作; 2、在總經理和副總經理(生產)領導下負責公司的安全監察工作; 3、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對新入廠人員及職工進行安全生產宣傳教育,督促有關部門做好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技術培訓和考核工作; 4、負責組織制定、修訂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審查安全技術操作規程,並監督檢查執行情況; 5、組織安全生產大檢查,協助有關單位對查出的問題制定防範措施,檢查落實事故隱患的整改工作; 6、經常深入現場,檢查安全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解決,遇有特殊情況時有權停止有關違章人員的工作,同時立即報告有關領導處理; 7、按照「三同時」原則,參加新、改、擴建工程的勞動安全衛生、消防、環保等方面的設計審查、竣工驗收和試運投產工作; 8、負責鍋爐、壓力容器的設計、製造、安裝、使用、檢驗等的安全監察工作; 9、負責組織、協調安全附件、防雷防靜電接地設施、可燃氣體報警器等安全設施、設備的檢測工作; 10、負責匯總和編制安全技術措施計劃,督促有關部門按期實現; 11、制定勞保用品、保健費用發放標准,並監督檢查有關單位和個人使用勞保用品情況; 12、負責各類事故的匯總統計工作,參加人身傷亡、火災、爆炸、交通、環境污染、中毒和重大、惡性未遂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參加工傷鑒定,並建立企業事故檔案; 13、負責審批一級用火,二、三級高處作業等作業的審批; 14、負責組織制定、修訂公司重大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審查基層單位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並組織、檢查演練情況; 15、對安全生產工作中有貢獻者和事故責任者提出獎懲意見; 16、認真貫徹國家和上級工業衛生管理制度,並檢查執行情況; 17、負責組織對職工進行工業衛生知識宣傳教育,搞好工業衛生工作,實現文明生產; 18、制定「三廢"治理和塵、毒、雜訊防治措施計劃,並檢查執行情況。 生產處設備管理方面安全職責: 1、負責機械、電氣、動力設備、工藝管道、通排風裝置及工業建築物等的管理,使其符合安全技術要求; 2、組織對工業建築、起重機械、施工機具、鍋爐、壓力容器及安全裝置、熱力管道、採暖、製冷、通排風等設備的定期檢查、校驗、檢測工作; 3、負責制定和審查有關設備製造、改造、維護、檢修的各項管理制度;貫徹國家、上級部門關於設備製造、檢修、維護保養及施工方面的安全規程和規定,制訂和修訂各類機械設備的操作規程和管理制度;編制裝置大檢修安全組織措施計劃和下達安全檢修任務書; 4、按采購計劃進行采購,並對采購的設備、配件質量負責,其質量必須符合國家、省、市有關標准和規定; 5、新增、改造、超期運行設備、操作條件變動時應使其符合安全技術要求; 6、組織機動設備專業檢查,對機動設備存在的事故隱患須及時組織力量整改; 7、負責機動設備事故、檢修質量事故和基建施工質量事故的調查、處理、統計和上報,參加 重大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8、組織落實安全技術措施工程項目的施工,並按期完成;負責本部門外雇施工人員的安全教育,如發生事故按合同協議辦理; 9、參加基建項目的審查和施工,並使其符合國家關於安全、防火、工業衛生要求,並保證其同時施工、竣工、驗收; 10、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前必須按國家規定和交接程序辦理交接手續; 11、嚴格執行國家《建築安裝工程安全技術規程》及其它有關安全規定; 12、制定審查各項工程的安全防範措施; 13、負責對外來的基建施工隊伍、民工等的安全教育,督促施工隊伍簽訂《外來施工安全合同》。 生產處生產運行和計量管理方面安全職責: 1、及時傳達貫徹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指令、規定、標准; 2、當生產與安全發生矛盾時應服從安全,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組織、指揮生產,防止突擊性或超負荷生產,以確保安全; 3、督促操作工人的技術培訓和考核,嚴格工藝操作規程;負責本單位計量工的技術培訓和考核,嚴格操作規程和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制度,保證安全生產; 4、匯總技術措施計劃時,應將安全技術措施作為重要內容列入項目; 5、負責生產操作事故的調查、處理、統計和上報工作。 6、編制新裝置開工方案,審查技術操作規程,下達工藝技術指標,並檢查執行情況; 7、在制定技術改造措施和變動操作條件時必須符合安全技術要求,應考核安全技術及改善勞動條件等項目; 8、發現違反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者要及時制止,並向主管副總經理報告,同時通知有關部門處理; 9、負責水、電、汽、風等的停送及其不正常或緊急狀態下處理的安全措施; 10、生產中發生險情或事故時,要採取果斷措施以防事態擴大,並立即通知有關部門; 11、負責調查處理跑、冒、串油或其他物料等生產事故,並統計上報;參加重大生產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12、參加安全生產大檢查,隨時掌握安全生產動態,及時在調度會上給予有關單位表揚或批評。 財務部門安全職責: 1、編制、平衡生產計劃時,應保證安全技術措施資金的來源,確保「三同時」的順利實施; 2、監督安全技術措施、勞保用品、保健費用的開支情況,保證安全教育費用的實際需要; 3、負責各類事故費用的支出,並納入經濟活動分析內容。 企管部門安全職責: 1、在企業管理總體規劃中突出「安全第一」的思想; 2、在對各單位考核評比時,同時考核安全工作。在編制經濟責任制時,把安全內容納入責任制內容,堅持安全否決權; 3、加強「三基」工作,提高企業安全素質。 4、組織職工進行技術培訓和考核,不斷提高其技術業務素質,保證安全生產; 5、辦理用工手續(含農工、臨時工、外包工等),應在合同內有安全內容,會同有關單位執行; 6、組織對特殊工種:電焊工、氣焊工、起重工、電工、鍋爐司爐工等的技術培訓,會同有關部門進行技術考核,並辦理操作證; 7、負責工傷上報,組織工傷鑒定,並負責組織工傷人員費用核銷工作; 8、根據國家勞動部門規定嚴格控制加班加點,確保職工身體健康; 9、做好新工人的體檢工作,根據職業禁忌症做好新、老工人工種分配和調整,對有毒、有害工種實行定期輪換制度; 10、把安全工作納入晉級考核內容; 11、負責組織新入廠職工的入廠教育工作; 12、負責ERP信息化管理,保證ERP系統的正常運行,做好ERP系統信息數據的保密,公司內部區域網的網路安全和病毒入侵的防範工作; 13、負責計算機設備日常病毒檢測工作,監督檢查各處室網際網路和各應用軟體的使用情況,防止計算機設備受到病毒侵害和攻擊。 化驗部門安全職責: 1、組織編寫企業產品、半成品、原料分析化驗的安全技術規程; 2、負責動火分析和設備容器內有害物質的檢測和分析,並向用火單位提出分析報告; 3、協助質量事故的調查工作。 科技部門安全職責: 1、在進行新、改、擴建和技術改造項目設計時,保證有關安全、環保、工業衛生等技術措施「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嚴格執行各專業的國家安全技術標准、規范; 2、負責安全技術措施項目的設計工作; 3、組織設計審查時,應有主管安全技術、消防、工業衛生、環保等管理部門參加; 4、加強防火、防潮、防蟲害等工作,做好檔案管理,確保各方面資料的完好。 保衛(消防)部門安全職責: l、負責企業內炸葯、雷管、劇毒物品的檢查、管理和審批工作; 2、健全保衛制度,做好要害部門的保衛工作; 3、加強管理,依靠和發動群眾做好防盜、防破壞工作,加強生產要害部位的巡邏,以維護正常生產秩序;負責偷盜、破壞等治安事件的調查、處理和統計上報工作; 4、負責門衛的警衛任務,嚴格檢查入廠的各種車輛的安全防護設施的配戴,查堵進廠人員攜帶煙、火種情況; 5、認真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堅持「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負責撲救廠區一切火災; 6、加強戰備訓練,確保滅火車輛、器材、用具等齊全、完好;負責監督檢查滅火設施,確保消防設施完備,消防道路暢通; 7、建立、健全義務消防組織並進行業務技術指導、訓練,以提高素質; 8、對特殊危險動火進行現場備戰; 9、負責對職工加強勞動紀律和遵章守紀教育和檢查,協助抓好安全生產。 倉儲部門安全職責: 1、負責物資倉庫的安全防火工作; 2、對有毒物品、放射性物品、易燃、易爆、腐蝕性物品按有關安全規定,採取有效措施,做好保管工作; 3、貫徹《工業企業廠內運輸安全規程》、《倉庫防火安全管理規則》、《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及氣瓶安全規程等有關規定; 4、負責報廢物資的回收、處理、變賣工作,在降低庫存、盤活資金的同時,執行相應的安全規定。 辦公室安全職責: 1、協助貫徹上級有關安全生產指示,及時轉發上級領導和有關部門的安全生產文件、資料、認真做好公司級安全會議記錄,對安全管理方面的有關材料及時組織匯審並列印下發; 2、組織、檢查、落實機關幹部值班、值宿管理制度; 3、負責對臨時來公司參觀學習、辦事人員進行入廠安全注意事項的宣傳教育; 4、在安排總結工作時,同時安排總結安全工作; 5、對貫徹黨和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起保證監督作用,並積極提出建議和意見; 6、協助搞好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制度等的宣傳教育,提高職工的安全意識; 7、發揮各級黨組織在安全生產中的監督保證作用,教育黨員起到模範帶頭作用,並帶動周圍群眾做到安全生產無事故; 8、協助總結推廣安全生產先進經驗,在評選先進時,要把安全生產工作做為重要內容; 9、深入生產第一線,掌握了解職工的思想動態,做好思想政治工作,解決影響安全生產的各種思想問題,做到防患於未然,發生事故後要做好穩定職工情緒和及時恢復生產的各種思想工作; 10、組織開展群眾性的安全生產競賽活動。 供銷部門安全職責: 1、按「安措計劃」、「勞保計劃」做好物資采購、供應工作。對訂購的設備、配件、勞動保護用品質量負責,其質量必須符合國家、省、市有關標准和規定; 2、負責危險化學品的采購和銷售過程中安全措施的監督和落實工作; 3、負責轄區內鐵路專用線和機車的維護保養,確保物資、產品運輸渠道暢通無阻; 4、負責調車作業,做到安全、快速、准確。 車間主任安全職責: 1、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方針,認真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准,研究安全生產技術,模範地執行操作規程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杜絕「三違」,對本單位安全生產和職工健康全面負責; 2、對新工人(包括實習、代培人員)進行車間級安全教育,並保證教育時間,組織定期安全考核,對未經安全教育和安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分配工作。參加每周的安全活動日,及時解決存在問題; 3、組織制定、修訂本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安全技術措施,並負責貫徹落實; 4、組織本單位每周一次的安全、防火檢查,落實隱患整改,保證設備、管線、安全裝置、消防設施、消防器材處於良好狀態; 5、計劃、布置、檢查、匯報、總結工作的同時,把安全防火工作列為重要內容之一; 6、負責申請一級用火,審批二級用火,並組織落實用火必需的安全措施; 7、發生事故時,立即組織搶救,保護好現場並立即報告有關部門,負責查明事故原因和採取防範措施; 8、對安全生產有貢獻者及事故責任者提出獎懲意見; 9、經常布置、檢查本單位安全員工作,支持並充分發揮他們的作用; 10、嚴格執行勞動防護用品、保健的發放標准,並抓好上崗職工勞動保護穿戴,保證上崗職工的人身安全和身體健康; 11、組織制定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並適時組織演練。 車間副主任安全職責: 1、在組織生產的同時.必須考慮和安排安全防火、勞動保護問題,並對分管業務范圍內的安全負責; 2、在討論技術問題和做技術決定時,同時提出安全技術措施; 3、在進行各種技術改造、技術革新研究試驗時,必須制定可靠的安全措施; 4、定期組織工人學習工藝操作規程和安全技術規程,並經常進行安全生產和防護知識教育,取締各種違章違紀行為。 專責工程師安全職責: 1、負責做好本職范圍內的安全技術工作; 2、審查本專業(工藝、設備、計量等)的安全技術規程和安全教育大綱。 3、在審查裝置開、停工、設備檢修、改造、變更工藝方案前,必須同時考慮相應的操作規程和安全措施。 4、在規劃、設計、改造、檢修時必須考慮安全技術措施; 5、參加本專業事故的調查、分析、處理。 技術員安全職責: 1、負責做好本職范圍內的安全技術工作; 2、編制本專業(工藝、設備)的安全技術規程和安全教育大綱,並擔任講課任務; 3、在編制裝置開、停工、設備檢修、改造、變更工藝方案前,必須擬定相應的操作規程和安全措施,組織職工熟悉掌握並檢查執行情況; 4、在規劃、設計、改造、檢修時必須有安全技術措施; 5、經常深入現場,發現事故隱患及時採取整改措施,確保裝置安全生產; 6、參加本單位各類事故的調查、分析、處理。 車間專、兼職安全員職責: 1、認真貫徹執行黨和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指示、規定; 2、負責進行二、三級安全教育,協助車間科室領導組織好每周一的安全日活動; 3、參加制定安全生產制度和安全技術規程,並經常檢查執行情況; 4、編寫二級安全教育大綱,經常對本單位職工進行安全,知識教育,建立安全技術檔案; 5、經常深入各崗位檢查安全生產情況,制止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遇到重大險情果斷採取措施並報告領導,查出的事故隱患及時組織力量限期整改; 6、參加本單位擴建、改建工程設計的審查,驗收工作; 7、負責管理本單位安全、。防火設施、檢查監督本單位人員勞保用品的合理使用, 8、協助車間領導審批二級用火,並採取可靠的安全措施,使動火作業安全順利進行; 9、定期向安全部門匯報工作,按時參加安全部門組織的各項安全活動; 10、參加本單位各類事故的調查處理,負責統計上報協助車間主任落實各項安全措施。 班組長安全職責: 1、對本班組安全生產和職工人身安全、健康負責; 2、發現事故苗頭和事故隱患及時處理和上報, 3、組織安全日活動,堅持班前講安全、防火,班中檢查安全、防火,班後總結安全、防火工作; 4、認真貫徹執行安全規章制度,嚴格執行操作規程; 5、發生事故立即報告,並採取積極有效措施,制止事故擴大,組織職工分析事故原因, 6、對從事有明顯危險或嚴重違反操作規程的職工有權停止操作,並安排好崗位操作人員,報告領導, 7、有權制止未經三級安全教育和安全考核不合格職工獨立操作; 8、搞好安全和消防設施、設備的檢查和維護保養工作,保持靈活好用,檢查職工合理使用勞保用品和正確使用各種消防器材。 班組安全員職責: 1、組織本班組職工認真學習貫徹執行各項安全生產徽度和規程; 2、嚴格執行崗位責任制,發現違章操作者有權制止,並及時向上級報告; 3、負責對新到本班組人員進行崗位安全教育,堅持召開班前班後會和每周一安全活動,並認真做好記錄; 4、負責本班組的機動設備、安全防護裝置、防火設施的維護保養,使其保持良好狀態; 5、發現不安全隱患及時組織力量加以消除,發生事故時首先全力搶救傷者,保護好現場,作好記錄,並立即報告; 6、督促檢查本班組人員勞保用品和各種防護器材的正確使用。 工人的安全職責: 1、認真學習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指示,規定和安全規程,熟練掌握本崗位操作規程; 2、上崗操作時必須按規定穿戴好勞動保護用品,正酶使用和妥善保管各種防護用品和消防器材; 3、上班要集中精力搞好安全生產,平穩操作,嚴格遵守勞動紀律和工藝紀律,認真做好各種紀錄,不得串崗、脫崗、嚴禁在崗位上睡覺、打鬧和做其它違反紀律的事情,對他人違章操作加以勸阻和制止; 4、認真執行崗位責任制,有權拒絕一切違章作業指令,並立即越級向上級匯報; 5、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發生事故時要及時搶救處理保護好現場,及時如實向領導匯報; 6、加強巡迴檢查及時發現和消除事故隱患,自己不能處理的應立即報告; 7、積極參加安全活動,提出有關安全生產的合理化建議。 公司安全機構: 1、公司設安全生產委員會,由總經理任主任,由副總經理、總經理助理、專責高級工程師及生產、保衛、企管、辦公室等部門負責人組成; 2、車間設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組長由車間主任擔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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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職業健康管理13項制度
一、職業危害防治責任制度
(一)主要負責人責任制
1.設立職業危害管理機構,並提供人力資源;
2.定期召開職業健康工作會議,研究解決存在的問題;
3.組織建立、健全本單位職業危害防治責任制、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4.督促、檢查本單位的職業危害防治工作,及時消除職業危害事故隱患;
5.保證本單位職業危害防治投入的有效實施;
6.組織建立並實施本單位的職業危害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7.及時、如實報告職業危害事故。
(二)主管職業危害負責人責任制
1.明確在本企業職業危害防治管理工作中的具體職責;
2.組織職業危害防治檢查及落實職業危害因素整改;
3.組織制定、修訂和審定各項職業危害防治管理制度,並檢查其執行情況;
4.明確在職業危害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中的組織、實施責任。
(三)專職職業危害管理人員職業危害防治責任制
1.貫徹執行有關職業危害防治的法規、制度和標准;
2.負責日常職業危害防治的監督、檢查、技術管理、教育以及職業危害事故的調查組織、統計、上報和建檔工作。
(四)職業危害崗位防治責任制
1.參加職業危害防治培訓教育和活動、學習職業危害防治技術知識,遵守各項職業危害防治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發現隱患及時報告;
2.正確使用、保管各種勞保用品、器具和防護設施;
3.不違章作業,並勸阻或制止他人違章作業行為,對違章指揮有權拒絕執行,並及時向單位領導匯報;
4.當工作場所有發生職業危害事故的危險時,應向監督管理人員報告,並停止作業,直到危險消除。
(五)職業危害管理部門職業危害防治責任制
1.貫徹執行國家和上級制定的職業危害防治的規定及各項職業危害防治規章制度,並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2.在企業負責人領導下組織建立、修訂各項職業危害防治管理制度和參與制定職業危害防治技術措施;
3.職業危害防治技術措施計劃和作業場所的職業危害防治實施監督管理。
二、職業危害監測、檢測和評價管理制度
(一)日常監測
1.明確日常監測人員,並對數據的准確性負責;
2.明確塵、毒、雜訊的合理布點(布置圖),明確監測時間,並做好記錄(記錄表);
3.規定監測辦法。
(二)檢測和評價
1.按規定委託取得資質認定的職業健康技術服務機構進行作業場所危害因素濃度或強度的檢測和評價;
2.作業場所危害因素濃度或強度若超過職業接觸限值,應及時採取有效的治理措施,治理措施難度較大的應制定規劃,限期解決;
3.職業衛生防護設施在投入使用時和在設備大修後,應進行危害因素濃度或強度檢測和評價。
三、職業危害告知制度
(一)崗前告知
在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時,將工作場所中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因素、後果、防護措施和待遇等如實告知勞動者。
(二)作業場所告知
1.設置或定期更換作業場所職業病危害警示標識,明確具體負責人;
2.設置高毒物品告知卡;
3.定期將監測、檢測和評價結果公示,明確公示方式。
四、職業危害檢查和隱患整改制度
1.明確職業危害檢查負責部門和人員,以及相應的任務和職責;
2.明確職業危害檢查方式(如日常、定期、季節性、節假日前後和一般性、專業性)及檢查周期;
3.明確職業危害檢查內容(包括對思想認識、管理制度、現場環境、職業危害標志、職業危害設施、工藝、設備、儀表、問題整改等方面的檢查內容);
4.檢查記錄保存完好;
5.明確對檢查中發現問題的處理;
6.明確對事故隱患整改限期要求及復查要求,實現跟蹤問效;
7.有害作業與無害作業是否分開,作業場所與生活場所是否分開。
五、職業危害申報制度
1.申報工作負責人;
2.每年申報時間;
3.申報程序;
4.申報存檔資料。
六、職業健康宣傳教育培訓制度
1.明確教育培訓負責部門和培訓對象(負責人、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在崗員工、新進員工、轉崗人員、外來人員、臨時工作人員等);
2.明確各類人員接受職業危害教育的內容(思想、政策、法律法規、事故教訓、職業危害基本技能、常識、經驗等)及教材;
3.明確培訓應達到的目的及資格要求;
4.明確教育方式、培訓時間、考核方式;
5.明確必須持證上崗的人員,依法接受有關培訓、考核(包括復審)管理規定的要求。
七、職業危害防護設施維護檢修制度
1.制定職業危害維護檢修規定;
2.明確維護檢修單位和檢修人的職責范圍;
3.明確檢修的種類;
4.各類檢修作業應當遵循的規程或規定;
5.檢修的程序和要求;
6.檢修的記錄要求;
7.檢修的驗收要求。
八、從業人員防護用品管理制度
1.明確配備標准;
2.明確采購及特種勞保用品供應方的資質審驗辦法;
3.明確勞保用品的發放、使用、報廢管理辦法和管理責任人。
九、職業健康監護檔案管理制度
(一)從業人員職業健康監護檔案
1.從業人員職業史、既往史和職業病危害接觸史;
2.相應作業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監測結果;
3.職業健康檢查結果及處理情況;
4.職業病診療等員工健康資料
(二)用人單位職業健康監護管理檔案
1.職業健康監護委託書;
2.職業健康檢查結果報告和評價報告;
3.職業病報告卡;
4.對職業病患者、患有職業禁忌證者和已出現職業相關健康損害從業人員的處理和安置記錄。
(三)職業健康檢查
1、開展上崗前的職業健康檢查,不得安排未經上崗前職業健康檢查的員工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的作業;不得安排有職業禁忌的員工從事其所禁忌的作業。
2、開展在崗期間的職業健康檢查,將體檢結果如實告知從業人員,對需要復查和醫學觀察的勞動者,應當按照體檢機構要求的時間,安排其復查和醫學觀察;對疑似職業病病人應當向所在地安全監管和衛生行政部門報告,並按照體檢機構的要求安排其進行職業病診斷或者醫學觀察。
3、開展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對未進行離崗時職業健康檢查的從業人員,不得解除或終止與其訂立的勞動合同。
4、開展職業危害事故後參加應急救援人員的職業健康檢查。
十、崗位職業健康操作規程
建立健全各崗位職業健康操作規程,並張貼在操作崗位。主要包括內容:
1.生產操作方法和要求;
2.重點操作的復核、操作過程的職業危害要求和勞動保護;
3.異常情況處理和報告;
4.工藝衛生和環境衛生。
十一、職業危害事故管理制度
1.明確職業危害事故報告程序和內容,調查、處理程序及要求;
2.「四不放過」(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過、有關責任人員未處理不放過、預防措施不放過、未受到教育不放過)原則的要求;
3.事故檔案管理和事故台帳。
十二、外來施工單位及人員的職業危害管理制度
1.外來施工單位及人員的資質要求;
2.對外來施工單位及人員的教育和檢查辦法;
3.職業危害協議簽訂要求。
十三、應急救援預案管理
1.成立應急機構,明確各人員應急救援管理責任;
2.制定應急預案,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物資,保證資金,經論證後由負責人批准發布實施;
3.明確重大職業危害應急救援的宣傳、學習、教育、演練等相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