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安全教育培訓如何開展內容需要些什麼
應該依照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第3號令
第四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進行安全培訓的從業人員包括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和其他從業人員。
第七條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培訓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一)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及標准;
(二)安全生產管理基本知識、安全生產技術、安全生產專業知識;
(三)重大危險源管理、重大事故防範、應急管理和救援組織以及事故調查處理的有關規定;
(四)職業危害及其預防措施;
(五)國內外先進的安全生產管理經驗;
(六)典型事故和應急救援案例分析;
(七)其他需要培訓的內容。
第八條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培訓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一)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及標准;
(二)安全生產管理、安全生產技術、職業衛生等知識;
(三)傷亡事故統計、報告及職業危害的調查處理方法;
(四)應急管理、應急預案編制以及應急處置的內容和要求;
(五)國內外先進的安全生產管理經驗;
(六)典型事故和應急救援案例分析;
(七)其他需要培訓的內容。
第九條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初次安全培訓時間不得少於32學時。每年再培訓時間不得少於12學時。
第十四條加工、製造業等生產單位的其他從業人員,在上崗前必須經過廠(礦)、車間(工段、區、隊)、班組三級安全培訓教育。生產經營單位可以根據工作性質對其他從業人員進行安全培訓,保證其具備本崗位安全操作、應急處置等知識和技能。
第十五條生產經營單位新上崗的從業人員,崗前培訓時間不得少於24學時。煤礦、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等生產經營單位新上崗的從業人員安全培訓時間不得少於72學時,每年接受再培訓的時間不得少於20學時。
第十六條廠(礦)級崗前安全培訓內容應當包括:
(一)本單位安全生產情況及安全生產基本知識;
(二)本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
(三)從業人員安全生產權利和義務;
(四)有關事故案例等。
第十七條車間(工段、區、隊)級崗前安全培訓內容應當包括:
(一) 工作環境及危險因素;
(二) 所從事工種可能遭受的職業傷害和傷亡事故;
(三) 所從事工種的安全職責、操作技能及強制性標准;
(四)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現場緊急情況的處理;
(五)安全設備設施、個人防護用品的使用和維護;
(六)本車間(工段、區、隊)安全生產狀況及規章制度;
(七)預防事故和職業危害的措施及應注意的安全事項;
(八)有關事故案例;
(九)其他需要培訓的內容。
第十八條班組級崗前安全培訓內容應當包括:
(一)崗位安全操作規程;
(二)崗位之間工作銜接配合的安全與職業衛生事項;
(三)有關事故案例;
(四)其他需要培訓的內容。
第十九條從業人員在本生產經營單位內調整工作崗位或離崗一年以上重新上崗時,應當重新接受車間(工段、區、隊)和班組級的安全培訓。生產經營單位實施新工藝、新技術或者使用新設備、新材料時,應當對有關從業人員重新進行有針對性的安全培訓。
第二十二條具備安全培訓條件的生產經營單位,應當以自主培訓為主;可以委託具有相應資質的安全培訓機構,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培訓。
② 安全教育培訓機構都包括什麼內容
親愛的樓主:
應該依照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第3號令
第四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進行安全培訓的從業人員包括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和其他從業人員。
第七條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培訓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一)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及標准;
(二)安全生產管理基本知識、安全生產技術、安全生產專業知識;
(三)重大危險源管理、重大事故防範、應急管理和救援組織以及事故調查處理的有關規定;
(四)職業危害及其預防措施;
(五)國內外先進的安全生產管理經驗;
(六)典型事故和應急救援案例分析;
(七)其他需要培訓的內容。
第八條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培訓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一)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及標准;
(二)安全生產管理、安全生產技術、職業衛生等知識;
(三)傷亡事故統計、報告及職業危害的調查處理方法;
(四)應急管理、應急預案編制以及應急處置的內容和要求;
(五)國內外先進的安全生產管理經驗;
(六)典型事故和應急救援案例分析;
(七)其他需要培訓的內容。
第九條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初次安全培訓時間不得少於32學時。每年再培訓時間不得少於12學時。
第十四條加工、製造業等生產單位的其他從業人員,在上崗前必須經過廠(礦)、車間(工段、區、隊)、班組三級安全培訓教育。生產經營單位可以根據工作性質對其他從業人員進行安全培訓,保證其具備本崗位安全操作、應急處置等知識和技能。
第十五條生產經營單位新上崗的從業人員,崗前培訓時間不得少於24學時。煤礦、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等生產經營單位新上崗的從業人員安全培訓時間不得少於72學時,每年接受再培訓的時間不得少於20學時。
第十六條廠(礦)級崗前安全培訓內容應當包括:
(一)本單位安全生產情況及安全生產基本知識;
(二)本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
(三)從業人員安全生產權利和義務;
(四)有關事故案例等。
第十七條車間(工段、區、隊)級崗前安全培訓內容應當包括:
(一) 工作環境及危險因素;
(二) 所從事工種可能遭受的職業傷害和傷亡事故;
(三) 所從事工種的安全職責、操作技能及強制性標准;
(四)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現場緊急情況的處理;
(五)安全設備設施、個人防護用品的使用和維護;
(六)本車間(工段、區、隊)安全生產狀況及規章制度;
(七)預防事故和職業危害的措施及應注意的安全事項;
(八)有關事故案例;
(九)其他需要培訓的內容。
第十八條班組級崗前安全培訓內容應當包括:
(一)崗位安全操作規程;
(二)崗位之間工作銜接配合的安全與職業衛生事項;
(三)有關事故案例;
(四)其他需要培訓的內容。
第十九條從業人員在本生產經營單位內調整工作崗位或離崗一年以上重新上崗時,應當重新接受車間(工段、區、隊)和班組級的安全培訓。生產經營單位實施新工藝、新技術或者使用新設備、新材料時,應當對有關從業人員重新進行有針對性的安全培訓。
第二十二條具備安全培訓條件的生產經營單位,應當以自主培訓為主;可以委託具有相應資質的安全培訓機構,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培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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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 有關「食品安全培訓機構」的管理制度,有嗎
通用制度
一、總則
為樹立培訓機構良好的辦學形象,營造一個團結、有序、嚴謹、實干、高效的工作團隊,創造更好的業績,特製定以下有關制度,本制度適用於培訓機構的每位員工。
二、員工聘用制度
(一) 聘任規定
1. 具備規定學歷,有較高文化素養,具有愛崗敬業、一絲不苟、積極進取精神,能夠與他人團結合作為培訓機構聘任員工的基本條件。
2. 培訓機構實行試用期制(一般為一至三個月),試用期發試用工資。試用期結束後由員工所在部門主管、分管校長在《試用員工轉正協議書》上簽署意見。
3. 在試用期內表現突出的,由所在部門主管提出《試用員工轉正協議書》,分管校長簽字批准後,可提前結束試用期,轉為正式員工。
4. 試用期內培訓機構、員工雙方均可隨時解除試用期勞動合同。
5. 聘用期間培訓機構有權根據員工的能力和表現,調整其工作崗位。培訓機構按國家規定為員工提供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和勞動保護;根據政府規定培訓機構狀況發放員工福利。
(二) 解聘規定
具備下列情形之一者培訓機構予以解聘、辭退員工:
1) 依法被追究刑事責任、勞動教養、通緝者;
2) 違備培訓機構各項規章制度情節嚴重者;
3) 給培訓機構形象和聲譽造成不良影響者;
4) 培訓機構實行末尾淘汰制中不能勝任工作者;
5) 培訓機構予以警告處分、累計達三次以上者(含三次);
6) 因非工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者;
按法律、法規、政策規定或合同約定應予解除勞動合同者;培訓機構因經營情況發生變化而富餘的員工。培訓機構與員工發生勞務糾紛,且雙方不能協商解決的,應向所在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三、考勤請假制度
1培訓機構正常工作時間是星期一至星期日,員工每周工作44小時,每周5.5個工作日培訓機構實行輪休制。
2培訓機構員工享受國家法定節假日休息制度。培訓機構有突出貢獻的員工培訓機構每年可安排5天的帶薪休假待遇。
3培訓機構員工不得擅自遲到、早退和曠工。
(1). 遲到:按每人次5元人民幣處罰(重大交通事故,惡劣天氣除外),遲到1小時者扣發當日工資。月遲到三次(含三次)以上者培訓機構予以警告處分;年累計遲到十次以上者培訓機構予以解聘。
(2). 早退:未經批准早退不足半小時罰款5元,超半小時按曠工半日處理。
(3). 曠工:按日工資的兩倍處罰;無故連續曠工3天,按自動離職處理。
4、 員工請假應經過審批。
(1). 兩天以內的病假、事假,由部門主管批准;三天或三天以上的病假、
事假由校長批准;
(2).請假應提前半天向部門主管請示,並將休假期間內與自己有關的 工作向有關人員交代清楚,並留下聯絡方式;
(3).根培訓機構的特點無特殊情況,概不準假。確因急事或生病而缺勤者,應於上班後30分鍾內培訓機構取得聯系,通過電話向部門主管請假。如本部門主管不在,可直接向校長請假,未經批准擅自休假者,按曠工處理。情節嚴重者培訓機構予以解聘。
5培訓機構實行加班加薪制度,延時加班薪金為正常薪金的1.5倍,節假日
加班薪金為正常薪金的兩倍。
6、員工加班後不應影響第二日工作,加班者在加班後的第二個工作日應當
准時上班,第二日不能正常出勤者,應由其部門主管批准,否則按曠工一
次處理。
7、員工考勤統計以簽到簿為准。如員工填寫簽到簿與實際情況不符,每發現一次培訓機構將予以警告處分。警告處分累計達三次者培訓機構予以解聘;
8、考勤記錄統計結果將作為發放工資的依據之一;
9、每月15日為發薪日,新員工的薪金以實際工作天數按比例發薪。
四、工作制度
培訓機構為現代化私營企業,以優良的作風為標尺,並充分體現以人為本紀律嚴格的特點。
1. 當日的工作,絕不拖延至第二日。
2. 工作期間內嚴禁閑聊、睡覺、吃零食,只能在午休時間看報紙。
3. 在工作場所嚴禁喧嘩、嬉笑打鬧。
4. 在工作期間內,應處處以主人身份要求自己,主動承擔公共事務。
5. 接到咨詢電話,要耐心介紹並記錄,如自己不能處理,應馬上找其他人接待。對於客戶遺留的問題,要及時予以回復。培訓機構任何工作,均與每位員工有關,不能以任何借口相互推諉,應以主人身份主動去做。員工盡量熟悉各項業務,成為多面手;在工作上應相互協助,杜絕有人沒事干,有事沒人乾的事情發生。
6. 因公會客可到休閑區或適當的辦公室,私人朋友應在休閑區接待; 各部門若有重要客戶來訪應事先通知課程(培訓)顧問,以便做好接待工作。
7. 上班時間,辦公室內不得利用計算機運行工作范圍以外的程序,嚴禁將計算機用於電腦游戲。
8. 保證自己辦公桌及其周圍環境的清潔。所有辦公物品、書籍等屬培訓機構的財產,要仔細保管,用後放回原處。每位員工都應注意節約各種能源。
10.教學場所禁止吸煙,吸煙者應到吸煙區。
11.下班離培訓機構前,要關好門窗,檢查並關閉各種電器開關。
12.全職員工在本職工作之外,不得在其它單位兼職或從事與培訓機構存在同業競爭的工作。
13.工作期間不能隨意外出。如需外出辦事,應向部門主管請示,經批准後方可外出。
14.員工要不斷學習,不斷完善自我,要有開拓進取的精神。
15.員工須服從領導,做到令行禁止。
16.電話及傳真管理制度:
(1) 工作期間控制撥打私人電話,如遇緊急事情談話不得超過3分鍾。
(2) 接聽電話要使用禮貌用語,接到電話時馬上要說"您好,一多寶貝培訓機構!"
(3) 任何長途應向部門主管申請後撥打;
(4) 收發傳真需交由製作部主管登記,以便查詢。
(5) 打電話時,應先問好,報培訓機構名稱,簡潔、清楚地說明情況,重要之處重復強調,並記錄談話內容和結果,以便向部門主管匯報。
(6) 會計每月核對電話清單,私人長途電話及非公事超時電話(例如
聲控台等),核實後在當事人的當月薪金中扣除。
17.工作日誌管理制度:
(1)員工每天必須認真填寫工作日誌,記錄當日的工作及第二天工作計劃。
(2)工作日誌作為考核員工工作業績依據之一。
(3)員工每天上午10:00之前主動將工作日誌交予部門主管,並於每月25日交予校長檢查考核。
18.郵件管理制度:
(1)非急需的國內證明材料使用掛號信。
(2)特急的證明材料及證件使用特快專遞。
(3)發件人在郵單背面註明寄發材料的詳細內容(如系重復發件註明原因)。
(4)前台負責接收郵件,做詳細記錄後(註明接收時間、發件人、材料內容等)及時交給收件人。
五、禮儀制度
1. 工作期間,要注意儀容、儀態、做到整潔、穩重。以飽滿自信的精神狀態投入工作。
2. 有客戶來咨詢或辦理有關事情,應主動、親切、詳細地介培訓機構的有關事宜。無論客戶是否注冊以及注冊之前之後,都要熱情服務,奉寶寶為上帝,如遇自身不懂之處應立刻請教,不可隨意答疑。
3. 客戶培訓機構有種種疑義時,嚴禁員工爭辯,應先耐心的聽清客戶提出的問題和意見,再根據實際情況和規定,予以詳細解釋和答復,嚴禁與客戶爭吵。
4. 早晨上班要互相問好,共同整理辦公室,下班時互相道別。
5. 員工交往相處,態度要誠懇、熱情、形成融洽和諧、團結互助的人際氛圍,即使工作繁忙也要避免冷落和不耐煩的表現。
6. 交談時,要盡量避免相互干擾,使用或移動各種物品時要輕拿輕放。
7. 員工可以書面或口頭形式培訓機構提出合理化建議。一經採納並產生顯著效益培訓機構給予獎勵。
8. 對樹培訓機構良好形象,受到客戶好評者培訓機構給予獎勵。
9. 在特殊情況下寧肯個人受到委屈而一心維培訓機構形象和利益者培訓機構給予獎勵。
10.與客戶發生爭吵培訓機構形象和聲譽造成不良影響者培訓機構當即予以解聘。
11.工作期間未經校長允許,私下培訓機構任何物品違歸當人情送禮,一經發現,按該物品的10倍金額從工資中扣回。
12培訓機構工作之便,做有培訓機構利益或擅自培訓機構名義私下收取金錢禮物者,一概辭退,必要時依法起訴。
13.人為損壞辦公設備和辦公用品,除照價賠償外,處以適當罰款。
六、衛生制度
為了保培訓機構形象並使每一位員工能夠在一個整潔的環境下心情愉悅的工作,特製定本制度培訓機構值日實行輪換制,每周安排一名員工為"值日人員",其他員工為"非值日人員",值日人員與非值日人員每周輪換一次。具體分工如下:
一) 、值日人員
1. 大廳、及洗手間的地面必須每天清掃、擦拭,各個教室地面須保持清潔。
2. 大廳內微波爐、消毒櫃、相框、鏡框、門框及擺書處需要每天擦拭。
3. 各個教室的門、窗檯、桌子、椅子、鞋架需要每天擦拭。
4. 及時清理垃圾,更新垃圾袋。
5. 負責每天向飲水機中注水。
二) 、非值日人員
1. 每次課前需對各個教室及家長休息室徹底清理,包括地毯、暖氣罩、飲水機、垃圾桶、教室內的教具、桌椅、窗檯和樓梯扶手等。
2. 每次課後用清洗劑徹底清潔各個教室並消毒。
三) 、注意事項
1. 每天最早到培訓機構的員工需將各個教室窗戶打開,保持通風。
2. 不常用的工具需放在水池下方的櫃內,並擺放整齊。
3. 拖布、抹布每次用後須清洗,並置於室外晾乾後再收回,以免潮濕。
4. 所有員工工作服裝必須每天清洗。
5. 值日人員所有清理工作須在每天8:00a.m.之前完成;非值日人員所有清理工作須在每次課前1小時完成。
6. 與工作無關的書籍、物品及其它雜物須隨時整理、收好;個人物品須個人收好;企業文件及相關事物須整理並規范其正確位置。
7. 每天最後離培訓機構的員工須關好門窗,關閉電源,做好最後的檢查工作。
四) 、檢查與評定
由校長不定期抽查各部門分擔區的日常清掃狀況;定期檢查每月的大掃除狀況,對不符和要求之處,除返工外,要對相關責任人提出批評,連續出現問題者將處以適當罰款。
七、培訓機構秘密安全制度
培訓機構秘密是培訓機構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賴以立足、生存及正常運營的基本條件,保密是每一位員工的重要行為准則,培訓機構所有員工均有義務保護培訓機構秘密,並制止他人竊取、泄露或者散發培訓機構的企業秘密,培訓機構不鼓勵員工擁有與自己職責無關的好奇心或者任何不恰當的探聽舉動。培訓機構秘密包括培訓機構技術秘密,商業秘密和員工個人隱私三方面。
1.培訓機構技術秘密包括:培訓機構特有的各方面的訣竅、知識、經驗;未公開的教學內容;培訓機構獨特的運作方式;
2.培訓機構商業秘密包括:合作夥伴或客戶要求培訓機構不得向第三人透漏的秘密。培訓機構的業務計劃、規劃、方案、意向等經營活動中需要保密部分;培訓機構的資產負債、預算決算、資金調度等財務方面的秘密;
合作夥伴或者寶寶的地址、電話 ,培訓機構與合作夥伴的分歧等商業秘密;
3.員工個人隱私包括:
(1) 員工的薪金收入、持股份額;培訓機構實行員工個人經濟收入保密制度,員工本人不得公開自己的經濟收入,也不得詢問他人的經濟收入)。
2. 員工日常生活中屬於個人隱私的部分;培訓機構秘密的載體及傳播媒介包括:
(1) 各種光、磁記錄存儲載體、包括各光碟、磁碟、磁帶等;
(2) 各類以書面形式存在的載體包括報告、文件、檔案、注冊登記表、保證書、備忘錄、通訊錄、會議紀要、草稿紙等。
3. 員工不得秘密竊取、夾帶上述載體或用通訊工具向外界傳培訓機構秘密。
如發生泄密情況,除將當事人辭退外,還要追究其培訓機構造成的經濟損失。
④ 安全生產教育培訓有哪些內容
1、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培訓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一)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及標准;
(二)安全生產管理基本知識、安全生產技術、安全生產專業知識;
(三)重大危險源管理、重大事故防範、應急管理和救援組織以及事故調查處理的有關規定;
(四)職業危害及其預防措施;
(五)國內外先進的安全生產管理經驗;
(六)典型事故和應急救援案例分析;
(七)其他需要培訓的內容。
2、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培訓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一)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及標准;
(二)安全生產管理、安全生產技術、職業衛生等知識;
(三)傷亡事故統計、報告及職業危害的調查處理方法;
(四)應急管理、應急預案編制以及應急處置的內容和要求;
(五)國內外先進的安全生產管理經驗;
(六)典型事故和應急救援案例分析;
(七)其他需要培訓的內容。
3、生產經營單位新上崗的從業人員,崗前安全培訓時間不得少於24學時。
煤礦、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金屬冶煉等生產經營單位新上崗的從業人員安全培訓時間不得少於72學時,每年再培訓的時間不得少於20學時。
廠(礦)級崗前安全培訓內容應當包括:
(一)本單位安全生產情況及安全生產基本知識;
(二)本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
(三)從業人員安全生產權利和義務;
(四)有關事故案例等。
煤礦、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金屬冶煉等生產經營單位廠(礦)級安全培訓除包括上述內容外,應當增加事故應急救援、事故應急預案演練及防範措施等內容。
車間(工段、區、隊)級崗前安全培訓內容應當包括:
(一)工作環境及危險因素;
(二)所從事工種可能遭受的職業傷害和傷亡事故;
(三)所從事工種的安全職責、操作技能及強制性標准;
(四)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現場緊急情況的處理;
(五)安全設備設施、個人防護用品的使用和維護;
(六)本車間(工段、區、隊)安全生產狀況及規章制度;
(七)預防事故和職業危害的措施及應注意的安全事項;
(八)有關事故案例;
(九)其他需要培訓的內容。
班組級崗前安全培訓內容應當包括:
(一)崗位安全操作規程;
(二)崗位之間工作銜接配合的安全與職業衛生事項;
(三)有關事故案例;
(四)其他需要培訓的內容。
從業人員在本生產經營單位內調整工作崗位或離崗一年以上重新上崗時,應當重新接受車間(工段、區、隊)和班組級的安全培訓。
生產經營單位採用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設備時,應當對有關從業人員重新進行有針對性的安全培訓。
生產經營單位的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接受專門的安全培訓,經考核合格,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後,方可上崗作業。
⑤ 培訓學校出現安全事故怎麼辦
培訓學校出現安全事故,要分清責任,即使培訓學校不是全責也要承擔監管不力的責任。
培訓學校安全事故預防方法:
一是以預防為主,把好進貨關。積極宣傳普及食品衛生安全知識,提高師生安全防範意識和自救能力;嚴把校園食堂、小店食品進貨關,從源頭上切實加強校園食品衛生日常安全管理,及時發現和消除隱患。
二是健全制度,依法管理。建立完善校園食品衛生安全事故的預防、報告、控制和救治等制度,嚴格執行食品衛生管理等相關法律法規依法管理,一旦發現意外事故,立即啟動應急處理組織指揮系統,分管領導要在第一時間親臨現場,了解事故情況,立即採取處理對策,並及時向各級領導報告有關情況。對在預防、處置食品衛生安全突發事故中和善後處理工作中玩忽職守者,以及其他不利於預防和處置工作者,視其情況和危害後果輕重,追究責任。
三是分工明確,責任到人。實行學校分管領導負責制,切實加強校園食品衛生安全的巡視、督促、檢查力度。並建立健全獎懲制度。對在預防、處置校園食品衛生安全突發事故中和善後處理工作中表現突出者給予表彰和獎勵。
四是以人為本,快速反應。建立預警和快速反應機制,強化人力、物力、財力儲備。一旦出現校園食品衛生安全事件,要在第一時間快速反應、及時報告、及時准確處置,把損失減低到最少程度。
⑥ 新安全觀的安全教育培訓
依照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第3號令
第四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進行安全培訓的從業人員包括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和其他從業人員。
第七條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培訓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一)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及標准;
(二)安全生產管理基本知識、安全生產技術、安全生產專業知識;
(三)重大危險源管理、重大事故防範、應急管理和救援組織以及事故調查處理的有關規定;
(四)職業危害及其預防措施;
(五)國內外先進的安全生產管理經驗;
(六)典型事故和應急救援案例分析;
(七)其他需要培訓的內容。
第八條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培訓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一)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及標准;
(二)安全生產管理、安全生產技術、職業衛生等知識;
(三)傷亡事故統計、報告及職業危害的調查處理方法;
(四)應急管理、應急預案編制以及應急處置的內容和要求;
(五)國內外先進的安全生產管理經驗;
(六)典型事故和應急救援案例分析;
(七)其他需要培訓的內容。
第九條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初次安全培訓時間不得少於32學時。每年再培訓時間不得少於12學時。
第十四條加工、製造業等生產單位的其他從業人員,在上崗前必須經過廠(礦)、車間(工段、區、隊)、班組三級安全培訓教育。生產經營單位可以根據工作性質對其他從業人員進行安全培訓,保證其具備本崗位安全操作、應急處置等知識和技能。
第十五條生產經營單位新上崗的從業人員,崗前培訓時間不得少於24學時。煤礦、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等生產經營單位新上崗的從業人員安全培訓時間不得少於72學時,每年接受再培訓的時間不得少於20學時。
第十六條廠(礦)級崗前安全培訓內容應當包括:
(一)本單位安全生產情況及安全生產基本知識;
(二)本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
(三)從業人員安全生產權利和義務;
(四)有關事故案例等。
第十七條車間(工段、區、隊)級崗前安全培訓內容應當包括:
(一) 工作環境及危險因素;
(二) 所從事工種可能遭受的職業傷害和傷亡事故;
(三) 所從事工種的安全職責、操作技能及強制性標准;
(四)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現場緊急情況的處理;
(五)安全設備設施、個人防護用品的使用和維護;
(六)本車間(工段、區、隊)安全生產狀況及規章制度;
(七)預防事故和職業危害的措施及應注意的安全事項;
(八)有關事故案例;
(九)其他需要培訓的內容。
第十八條班組級崗前安全培訓內容應當包括:
(一)崗位安全操作規程;
(二)崗位之間工作銜接配合的安全與職業衛生事項;
(三)有關事故案例;
(四)其他需要培訓的內容。
第十九條從業人員在本生產經營單位內調整工作崗位或離崗一年以上重新上崗時,應當重新接受車間(工段、區、隊)和班組級的安全培訓。生產經營單位實施新工藝、新技術或者使用新設備、新材料時,應當對有關從業人員重新進行有針對性的安全培訓。
第二十二條具備安全培訓條件的生產經營單位,應當以自主培訓為主;可以委託具有相應資質的安全培訓機構,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培訓。
⑦ 安全生產教育培訓的主要內容有哪些
安全生產是企業的生命線,對員工進行安全教育培訓是企業保證安全生產,提高安全意識和能力的重要措施。什麼樣的安全培訓會更有效果呢,這是我們更加值得研究的問題。
那麼,怎樣才能做好企業安全培訓工作呢?
我認為應從以下幾個方面著手:
1、必須強化公司領導安全生產法制化教育和安全意識。
領導(班子)人員的安全意識教育極其重要,確保國家對企業職工安全教育培訓政策、法律法規、要求的貫徹落實,首先必須強化領導人員的安全意識,使得安全教育培訓投入,教育培訓內容、方法、時間以及培訓效果得以有效實施。
2、企業必須要有一套行之有效的全員安全教育培訓機制。企業要針對安全教育培訓工作廣泛性和長期性的特點,針對自身的不同情況制定一套長期的、系統的培訓計劃,培訓計劃既要有總體目標又要有階段性目標,而在具體操作中,各階段的培訓工作要做到有機地結合。做到有計劃、有重點、易實施、能考核。
3、必須更加科學地加強班組的安全培訓教育。班組是企業最基層的生產組織和管理組織,班組安全教育培訓的好壞,直接關繫到企業的整個安全指標,只有班組的安全水平有了提高,企業的整體安全水平才能提升。
總之,安全教育培訓是當前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措施之一,只要認真開展安全教育培訓,就能實現從「要我安全、我要安全、到怎樣才能安全」的思維轉變,全面提高職工的整體安全素質,形成安全文化,就能實現安全生產,推進企業安全和諧發展。
⑧ 我辦理一個培訓機構,是培養3G人才,現在需要一份衛生安全管理制度關於公司機房的
公司機房的衛生安全管理制度
1、中心工作人員要愛護機器設備,確保國家財產不受損壞。網路中心機房各室按分工由各管理人員專管。機房主管人員對所管機房的微機及設備負全部責任。未經機房主管人員同意,其他人不準自行使用,移動和調換設備。各門鑰匙由指定各室管理人員保管,不能隨意轉借他人。未經領導批准,鑰匙不能隨意復制。 2、機房各室管理人員要愛護設備,按技術規程操作,認真維護保養設備。對機房的網路設備及其他教學輔助設備定期進行檢查,發現故障及時檢修,並要登記、報告。因違章作業所造成事故損失的,要按責任事故處理。 3、工作人員要保管好用戶名和操作口令密碼,嚴格遵守保密規定,因泄漏用戶名和操作口令密碼所造成事故損失的,要按責任事故處理。 4、機房是重點防火防盜單位,機房工作人員要掌握防火技能,應在每學期初檢查所配備的消防器材及防盜窗,如有問題請及時與後勤、保衛部門聯系解決。工作人員都必須嚴格遵守機房的安全、防火制度。嚴禁將易燃、易爆物品帶入機房。不準在機房內吸煙。發現火警情況應立即報警,並切斷電源,用滅火設備撲救。 5、健全中心全部設備固定資產帳目,機房內所有設備、儀器、儀表等物品要妥善保管。管理人員每學期核對一次,做到賬、物、卡相符。 6、加強完善低值易耗品帳目管理,建立《教工宿舍新用戶布線材料簽領簿》和《布線材料使用登記表》;建立《日常線路維護耗材簽領簿》和《線路維護耗材使用登記表》。每次請購低值易耗品時,必須將上一次請購的同類低值易耗賬報減。 7、機房內的一切公用物品(包括低值易耗品、軟體及資料)未經許可一律不得私自挪用和外借。外單位需借出設備及物品,應有單位證明和經手人簽名的借條,經主管領導批准後,機房工作負責人才能開具放行條。 8、外來實習或因臨時性工作需要進入機房,必須經有關部門批准,並有本中心管理人員在場。非工作人員進入機房,要事先徵得同意;未經許可一律不準觸碰開關和設備,否則後果自負。 9、工作人員要將校外來訪人員情況及時記錄並向主管領導報告,要有禮貌的接待來訪人員。但嚴禁在機房內游藝或進行非業務活動。一般人員無故不得在機房內長時間逗留。 10、機房值班人員要堅守崗位。早進入、晚離開時要檢查設備情況,上班時密切監視校園網網路的工作情況,防止黑客襲擊,做好每天的數據備份,不得無故脫離崗位。下班時,要做好交接班記錄,要對所有計算機的電源進行細致的檢查,該關的要切斷電源,離開時察看燈、門、窗、鎖是否關閉好。 11、雙休日、節假日,要有專人值班,檢查網路運行情況,如發現問題應及時解決,並做好記錄處理,解決不了的要及時報告。 12、保持機房安靜,注意環境清潔衛生。保持辦公桌和工作檯面整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