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求公安局消防安全、治安執法培訓的新聞報道和相關法律條文
消防監督檢查規定
目 錄
第一章 總 則
第二章 消防監督檢查的形式和內容
第三章 消防監督檢查的程序
第四章 公安派出所日常消防監督檢查
第五章 執法監督
第六章 附 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和規范消防監督檢查工作,督促機關、團體、企業、事業等單位(以下簡稱單位)履行消防安全職責,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於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和公安派出所依法對單位遵守消防法律、法規情況進行消防監督檢查。
第三條 直轄市、市(地區、州、盟)、縣(市轄區、縣級市、旗)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具體實施消防監督檢查,確定本轄區內的消防安全重點單位並由所屬公安機關報本級人民政府備案。
公安派出所可以對居民住宅區的物業服務企業、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履行消防安全職責的情況和上級公安機關確定的單位實施日常消防監督檢查。
公安派出所日常消防監督檢查的單位范圍由省級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公安派出所工作主管部門共同研究擬定,報省級公安機關確定。
第四條 上級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應當對下級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實施消防監督檢查的情況進行指導和監督。
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應當與公安派出所共同做好轄區消防監督工作,並對公安派出所開展日常消防監督檢查工作進行指導,定期對公安派出所民警進行消防監督業務培訓。
第五條 對消防監督檢查的結果,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可以通過適當方式向社會公告;對檢查發現的影響公共安全的火災隱患應當定期公布,提示公眾注意消防安全。
第二章 消防監督檢查的形式和內容
第六條 消防監督檢查的形式有:
(一)對公眾聚集場所在投入使用、營業前的消防安全檢查;
(二)對單位履行法定消防安全職責情況的監督抽查;
(三)對舉報投訴的消防安全違法行為的核查;
(四)對大型群眾性活動舉辦前的消防安全檢查;
(五)根據需要進行的其他消防監督檢查。
第七條 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根據本地區火災規律、特點等消防安全需要組織監督抽查;在火災多發季節,重大節日、重大活動前或者期間,應當組織監督抽查。
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應當作為監督抽查的重點,非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必須在監督抽查的單位數量中佔有一定比例。對屬於人員密集場所的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每年至少監督檢查一次。
第八條 公眾聚集場所在投入使用、營業前,建設單位或者使用單位應當向場所所在地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機關消防機構申請消防安全檢查,並提交下列材料:
(一)消防安全檢查申報表;
(二)營業執照復印件或者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出具的企業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
(三)依法取得的建設工程消防驗收或者進行消防竣工驗收備案的法律文件復印件;
(四)消防安全制度、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五)員工崗前消防安全教育培訓記錄和自動消防系統操作人員取得的消防行業特有工種職業資格證書復印件;
(六)其他依法應當申報的材料。
對依法進行消防竣工驗收備案且沒有進行備案抽查的公眾聚集場所申請消防安全檢查的,還應當提交場所室內裝修消防設計施工圖、消防產品質量合格證明文件,以及裝修裝飾材料防火性能符合消防技術標準的證明文件、出廠合格證。
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對消防安全檢查的申請,應當按照行政許可有關規定受理。
第九條 對公眾聚集場所投入使用、營業前進行消防安全檢查,應當檢查下列內容:
(一)場所是否依法通過消防驗收合格或者進行消防竣工驗收備案抽查合格;依法進行消防竣工驗收備案且沒有進行備案抽查的場所是否符合消防技術標准;
(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是否制定;
(三)自動消防系統操作人員是否持證上崗,員工是否經過崗前消防安全培訓;
(四)消防設施、器材是否符合消防技術標准並完好有效;
(五)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車通道是否暢通;
(六)室內裝修裝飾材料是否符合消防技術標准。
第十條 對單位履行法定消防安全職責情況的監督抽查,應當根據單位的實際情況檢查下列內容:
(一)建築物或者場所是否依法通過消防驗收或者進行消防竣工驗收備案,公眾聚集場所是否通過投入使用、營業前的消防安全檢查;
(二)建築物或者場所的使用情況是否與消防驗收或者進行消防竣工驗收備案時確定的使用性質相符;
(三)單位消防安全制度、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是否制定;
(四)建築消防設施是否定期進行全面檢測,消防設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是否定期組織檢驗、維修,是否完好有效;
(五)電器線路、燃氣管路是否定期維護保養、檢測;
(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是否暢通,防火分區是否改變,防火間距是否被佔用;
(七)是否組織防火檢查、消防演練和員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訓,自動消防系統操作人員是否持證上崗;
(八)生產、儲存、經營易燃易爆危險品的場所是否與居住場所設置在同一建築物內;
(九)生產、儲存、經營其他物品的場所與居住場所設置在同一建築物內的,是否符合消防技術標准;
(十)其他依法需要檢查的內容。
對人員密集場所還應當抽查室內裝修裝飾材料是否符合消防技術標准。
第十一條 對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履行法定消防安全職責情況的監督抽查,除檢查本規定第十條規定的內容外,還應當檢查下列內容:
(一)是否確定消防安全管理人;
(二)是否開展每日防火巡查並建立巡查記錄;
(三)是否定期組織消防安全培訓和消防演練;
(四)是否建立消防檔案、確定消防安全重點部位。
對屬於人員密集場所的消防安全重點單位,還應當檢查單位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中承擔滅火和組織疏散任務的人員是否確定。
第十二條 在大型群眾性活動舉辦前對活動現場進行消防安全檢查,應當重點檢查下列內容:
(一)室內活動使用的建築物(場所)是否依法通過消防驗收或者進行消防竣工驗收備案,公眾聚集場所是否通過使用、營業前的消防安全檢查;
(二)臨時搭建的建築物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三)是否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並組織演練;
(四)是否明確消防安全責任分工並確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員;
(五)活動現場消防設施、器材是否配備齊全並完好有效;
(六)活動現場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車通道是否暢通;
(七)活動現場的疏散指示標志和應急照明是否符合消防技術標准並完好有效。
第十三條 對大型的人員密集場所和其他特殊建設工程的施工工地進行消防監督檢查,應當重點檢查施工單位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的情況:
(一)是否制定施工現場消防安全制度、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二)對電焊、氣焊等明火作業是否有相應的消防安全防護措施;
(三)是否設置與施工進度相適應的臨時消防水源、安裝消火栓並配備水帶水槍,消防器材是否配備並完好有效;
(四)是否設有消防車通道並暢通;
(五)是否組織員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和消防演練;
(六)員工集體宿舍是否與施工作業區分開設置,員工集體宿舍是否存在違章用火、用電、用油、用氣。
第三章 消防監督檢查的程序
第十四條 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實施消防監督檢查時,檢查人員不得少於兩人,並出示執法身份證件。
消防監督檢查應當填寫檢查記錄,如實記錄檢查情況。
第十五條 對公眾聚集場所投入使用、營業前的消防安全檢查,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內進行檢查,自檢查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作出同意或者不同意投入使用或者營業的決定,並送達申請人。
第十六條 對大型群眾性活動現場在舉辦前進行的消防安全檢查,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應當在接到本級公安機關治安部門通知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進行檢查,並將檢查記錄移交本級公安機關治安部門。
第十七條 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接到對消防安全違法行為的舉報投訴,應當及時受理、登記,並按照《公安機關辦理行政案件程序規定》第三十八條的規定處理。
第十八條 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應當按照下列時限,對舉報投訴的消防安全違法行為進行實地核查:
(一)對舉報投訴佔用、堵塞、封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其他妨礙安全疏散行為,以及擅自停用消防設施的,應當在接到舉報投訴後二十四小時內進行核查;
(二)對舉報投訴本款第一項以外的消防安全違法行為,應當在接到舉報投訴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進行核查。
核查後,對消防安全違法行為應當依法處理。處理情況應當及時告知舉報投訴人;無法告知的,應當在受理登記中註明。
第十九條 在消防監督檢查中,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對發現的依法應當責令限期改正或者責令改正的消防安全違法行為,應當當場製作責令改正通知書,並依法予以處罰。
對違法行為輕微並當場改正完畢,依法可以不予行政處罰的,可以口頭責令改正,並在檢查記錄上註明。
第二十條 對依法責令限期改正的,應當根據改正違法行為的難易程度合理確定改正期限。
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應當在責令改正期限屆滿或者收到當事人的復查申請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進行復查。對逾期不改正的,依法予以處罰。
第二十一條 在消防監督檢查中,發現城鄉消防安全布局、公共消防設施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或者發現本地區存在影響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災隱患的,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應當組織集體研究確定,自檢查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提出處理意見,由所屬公安機關書面報告本級人民政府解決;對影響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災隱患,還應當在確定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存在重大火災隱患的單位進行整改。
重大火災隱患判定涉及復雜或者疑難技術問題的,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應當在確定前組織專家論證。組織專家論證的,前款規定的期限可以延長十個工作日。
第二十二條 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在消防監督檢查中發現火災隱患,應當通知有關單位或者個人立即採取措施消除;對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及時消除可能嚴重威脅公共安全的,應當對危險部位或者場所予以臨時查封:
(一)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數量不足或者嚴重堵塞,已不具備安全疏散條件的;
(二)建築消防設施嚴重損壞,不再具備防火滅火功能的;
(三)人員密集場所違反消防安全規定,使用、儲存易燃易爆危險品的;
(四)公眾聚集場所違反消防技術標准,採用易燃、可燃材料裝修裝飾,可能導致重大人員傷亡的;
(五)其他可能嚴重威脅公共安全的火災隱患。
臨時查封期限不得超過一個月。但逾期未消除火災隱患的,不受查封期限的限制。
第二十三條 臨時查封應當按照下列程序決定和實施:
(一)告知當事人擬作出臨時查封的事實、理由及依據,並告知當事人依法享有的權利,聽取並記錄當事人的陳述和申辯。
(二)公安機關消防機構負責人應當組織集體研究決定是否實施臨時查封。決定臨時查封的,應當明確臨時查封危險部位或者場所的范圍、期限和實施方法,並自檢查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製作和送達臨時查封決定。
(三)實施臨時查封的,應當在被查封的單位或者場所的醒目位置張貼臨時查封決定,並在危險部位或者場所及其有關設施、設備上加貼封條或者採取其他措施,使危險部位或者場所停止生產、經營或者使用。
(四)對實施臨時查封情況製作筆錄。必要時,可以進行現場照相或者錄音錄像。
情況危急、不立即查封可能嚴重威脅公共安全的,消防監督檢查人員可以在口頭報請公安機關消防機構負責人同意後立即對危險部位或者場所實施臨時查封,並在臨時查封後二十四小時內按照前款第二項規定作出臨時查封決定,送達當事人。
臨時查封由公安機關消防機構負責人組織實施。需要公安機關其他部門或者公安派出所配合的,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應當報請所屬公安機關組織實施。
實施臨時查封後,當事人請求進入被查封的危險部位或者場所整改火災隱患的,應當允許。但不得在被查封的危險部位或者場所生產、經營或者使用。
第二十四條 火災隱患消除後,當事人應當向作出臨時查封決定的公安機關消防機構申請解除臨時查封。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進行檢查,自檢查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同意解除臨時查封的決定,並送達當事人。
對檢查確認火災隱患已消除的,應當作出解除臨時查封的決定。
第二十五條 對當事人有消防法第六十條第一款第三項、第四項、第五項、第六項規定的消防安全違法行為,經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應當組織強制清除或者拆除相關障礙物、妨礙物,所需費用由違法行為人承擔。
當事人逾期不執行公安機關消防機構作出的停產停業、停止使用、停止施工決定的,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應當對有關場所、部位、設施或者設備予以查封,使被處罰的單位或者場所停止生產、經營、使用或者施工。
第二十六條 強制執行應當按照下列程序決定和實施:
(一)告知當事人擬作出強制執行決定的事實、理由及依據,並告知當事人依法享有的權利,聽取當事人的陳述和申辯並記錄。
(二)公安機關消防機構負責人應當組織集體研究強制執行方案,在當事人拒不改正或者處罰決定執行期限屆滿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製作並送達強制執行決定。
(三)實施強制執行的,應當在被強制執行的單位或者場所的醒目位置張貼強制執行決定,並按照強制執行決定載明的強制執行方法執行。
(四)對實施強制執行過程製作筆錄。必要時,可以進行現場照相或者錄音錄像。
強制執行應當由作出決定的公安機關消防機構負責人組織實施。需要公安機關其他部門或者公安派出所配合的,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應當報請所屬公安機關組織實施;需要其他行政部門配合的,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應當提出意見,並由所屬公安機關報請本級人民政府組織實施。
第二十七條 對被責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停產停業處罰的當事人申請恢復施工、使用、生產、經營的,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應當自收到書面申請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進行檢查,自檢查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作出決定,送達當事人。
對當事人已改正消防安全違法行為、具備消防安全條件的,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應當同意恢復施工、使用、生產、經營;對違法行為尚未改正、不具備消防安全條件的,應當不同意恢復施工、使用、生產、經營,並說明理由。
第四章 公安派出所日常消防監督檢查
第二十八條 公安派出所對其日常監督檢查范圍的單位,應當每年至少進行一次日常消防監督檢查。
公安派出所對群眾舉報投訴的消防安全違法行為,應當及時受理,依法處理;對屬於公安機關消防機構管轄的,應當依照《公安機關辦理行政案件程序規定》在受理後及時移送公安機關消防機構處理。
第二十九條 公安派出所對單位進行日常消防監督檢查,應當檢查下列內容:
(一)建築物或者場所是否依法通過消防驗收或者進行消防竣工驗收備案,公眾聚集場所是否依法通過投入使用、營業前的消防安全檢查;
(二)是否制定消防安全制度;
(三)是否組織防火檢查、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培訓、滅火和應急疏散演練;
(四)消防車通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暢通,室內消火栓、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滅火器是否完好有效;
(五)生產、儲存、經營易燃易爆危險品的場所是否與居住場所設置在同一建築物內。
對設有消防設施的單位,公安派出所還應當檢查單位是否每年對建築消防設施至少進行一次全面檢測。
對居民住宅區的物業服務企業進行日常消防監督檢查,公安派出所除檢查本條第一款第(二)至(四)項內容外,還應當檢查物業服務企業對管理區域內共用消防設施是否進行維護管理。
第三十條 公安派出所對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進行日常消防監督檢查,應當檢查下列內容:
(一)消防安全管理人是否確定;
(二)消防安全工作制度、村(居)民防火安全公約是否制定;
(三)是否開展消防宣傳教育、防火安全檢查;
(四)是否對社區、村莊消防水源(消火栓)、消防車通道、消防器材進行維護管理;
(五)是否建立志願消防隊等多種形式消防組織。
第三十一條 公安派出所民警在日常消防監督檢查時,發現被檢查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應當責令依法改正:
(一)未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未組織防火檢查和消防安全教育培訓、消防演練的;
(二)佔用、堵塞、封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
(三)佔用、堵塞、封閉消防車通道,妨礙消防車通行的;
(四)埋壓、圈佔、遮擋消火栓或者佔用防火間距的;
(五)室內消火栓、滅火器、疏散指示標志和應急照明未保持完好有效的;
(六)人員密集場所在門窗上設置影響逃生和滅火救援的障礙物的;
(七)違反消防安全規定進入生產、儲存易燃易爆危險品場所的;
(八)違反規定使用明火作業或者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吸煙、使用明火的;
(九)生產、儲存和經營易燃易爆危險品的場所與居住場所設置在同一建築物內的;
(十)未對建築消防設施定期進行全面檢測的。
公安派出所發現被檢查單位的建築物未依法通過消防驗收,或者進行消防竣工驗收備案,擅自投入使用的;公眾聚集場所未依法通過使用、營業前的消防安全檢查,擅自使用、營業的,應當在檢查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書面移交公安機關消防機構處理。
公安派出所民警進行日常消防監督檢查,應當填寫檢查記錄,記錄發現的消防安全違法行為、責令改正的情況。
第三十二條 公安派出所在日常消防監督檢查中,發現存在嚴重威脅公共安全的火災隱患,應當在責令改正的同時書面報告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和公安機關消防機構。
第五章 執法監督
第三十三條 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應當健全消防監督檢查工作制度,建立執法檔案,定期進行執法質量考評,落實執法過錯責任追究。
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及其工作人員進行消防監督檢查,應當自覺接受單位和公民的監督。
第三十四條 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在消防監督檢查中有下列情形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應當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不按規定製作、送達法律文書,不按照本規定履行消防監督檢查職責,拒不改正的;
(二)對不符合消防安全條件的公眾聚集場所准予消防安全檢查合格的;
(三)無故拖延消防安全檢查,不在法定期限內履行職責的;
(四)未按照本規定組織開展消防監督抽查的;
(五)發現火災隱患不及時通知有關單位或者個人整改的;
(六)利用消防監督檢查職權為用戶指定消防產品的品牌、銷售單位或者指定消防安全技術服務機構、消防設施施工、維修保養單位的;
(七)接受被檢查單位、個人財物或者其他不正當利益的;
(八)其他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行為。
第三十五條 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工作人員的近親屬嚴禁在其管轄的區域或者業務范圍內經營消防公司、承攬消防工程、推銷消防產品。
違反前款規定的,按照有關規定對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工作人員予以處分。
第六章 附 則
第三十六條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確定為火災隱患:
(一)影響人員安全疏散或者滅火救援行動,不能立即改正的;
(二)消防設施未保持完好有效,影響防火滅火功能的;
(三)擅自改變防火分區,容易導致火勢蔓延、擴大的;
(四)在人員密集場所違反消防安全規定,使用、儲存易燃易爆危險品,不能立即改正的;
(五)不符合城市消防安全布局要求,影響公共安全的;
(六)其他可能增加火災實質危險性或者危害性的情形。
重大火災隱患按照國家有關標准認定。
第三十七條 有固定生產經營場所且具有一定規模的個體工商戶,應當納入消防監督檢查范圍。具體標准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公安機關消防機構確定並公告。
第三十八條 鐵路、交通運輸、民航、森林公安機關在管轄范圍內實施消防監督檢查參照本規定執行。
第三十九條 執行本規定所需要的法律文書式樣,由公安部制定。
第四十條 本規定自2009年5月1日起施行。2004年6月9日發布的《消防監督檢查規定》(公安部令第73號)同時廢止。
㈡ 安全生產培訓內容有哪些
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內容
安全生產教育培訓的形式很多,"三級"安全教育是安全教育的一種形式,也是法律明確規定的對新員工的餓教育制度.那麼,什麼是"三級"安
全教育?新員工通過"三級"按教育培訓能學到哪些東西?
一,什麼是"三級"安全教育
"三級"安全教育制度是企業安全教育的基本教育制度.教育的對象是新進廠的人員,包括新進入的員工,臨時工,季節工,代培人員和實習人員
."三級"安全教育是指廠(礦)級安全生產教育,車間(工段,區,隊)級安全教育,班組級安全教育.
二."三級"安全教育培訓內容
1.廠(礦)級安全生產教育培訓主要內容
安全生產基本知識
本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勞動紀律.
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防範措施及事故應急措施.
有關事故案例等.
2.車間(工段,區,隊)級安全生產教育培訓主要內容
本車間(工段,區,隊)安全生產狀況和規章制度.
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竄的危險因素,防範措施及事故應急措施.
事故案例等.
3.班組級安全生產教育培訓主要內容
崗位按操作規程.
生產設備,安全裝置,勞動防護用品(用距)的性能及正確使用方法.
事故案例等.
三.企業"三級"安全教育的組織實施
廠(礦)級按教育培訓一般由認識部門組織,安全技術管理部門共同實施.車間(工段,區,隊)級安全生產教育培訓由車間(工段,區,隊)負責人
會同車間安全管理人員負責組織實施.班組級安全教育由班組長會同安全員,帶班師傅組織實施
四."三級"安全教育與其他安全教育的關系
"三級"安全教育是最基礎的安全教育,新員工除要接受"三級"安全教育培訓以外,還必須接受經常性的安全教育,復工教育,"四新"教育,特別
是要從事特種作業的員工,還必須接受專門的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教育培訓,取得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資格證,才能上崗作業."三級"安全教育不能代
替其他教育,其他教育也不能代替"三級"安全教育,員工只有通過這些教育培訓,才能不斷提高自身的安全意識和技能,從而實現安全生產.
五.特種作業教育和其他形式教育
1.什麼是特種作業人員
特種作業人員是指其作業的場所,操作的設備,操作內容具有較大的危險性,容易發生傷亡事故,或者容易對操作者本人,他人以及周圍設施的
按造成重大危害的作業人員.由於特種作業人員在生產作業過程中承擔的風險較大,一旦發生事故,便會帶來較大的損失.因此,對特種作業人員必
須進行專門的安全技術知識教育和安全操作技術訓練,並經嚴格的考試,考試合格後方可上崗作業.
2.特種作業及人員的范圍
電工作業.含發電,送電,變電,配電工,電氣設備的安裝,運行,檢修(維修),試驗工,礦山井下電鉗工.
金屬焊接,切割作業.含焊接工,切割工.
起重機械(含電梯)作業.含起重機械(含電梯)司機,司索工,信號指揮工,安裝與維修工.
企業內機動車輛駕駛.含在企業內及碼頭,貨場等生產作業區域和施工現場行駛的各類機動車輛的駕駛人員.
登高架設作業.含2米以上登高架設,拆除,維修工,高層建構物表面清潔工.
鍋爐作業(含水質化驗).含承壓鍋爐的操作工,鍋爐水質化驗工.
壓力容器作業.含壓力容器罐裝工,檢驗工,運輸押運工,大型空氣壓縮機操作工.
製冷作業.含製冷設備安裝工,操作工,維修工.
爆破作業.含地面工程爆破,井下爆破工.
礦山通風作業.含主風扇機操作工,瓦斯抽放工,通風安全檢測工,測風測塵工.
礦山排水作業.含礦井主排水泵工,尾礦壩作業工.
礦山安全檢查作業.含安全檢查工,瓦斯檢驗工,電器設備防爆檢查工.
礦山提升運輸作業.含主提升機操作工,(上,下山)絞車操作工,固定膠帶輸送機操作工,信號工,擁罐工.
採掘(剝)作業.含採煤機司機,掘進機司機,耙岩機司機,鑿岩機司機.
礦山救護作業.
危險物品作業.含危險化學品,民用爆炸品,放射性物品的操作工,運輸押運工,儲存保管員.
經國家局批準的其他的作業.
3.從事特種作業人員必須具備的基本條件
年齡滿18周歲.
身體健康,無防礙從事相應工種作業的疾病和勝利缺陷.
初中(含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具備相應工種的安全技術知識,參加國家規定的安全技術理論和實際操作考核並成績合格.
符合相應工種作業特點需要的其他條件.
4.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教育培訓的內容.
安全技術理論.包括安全基礎知識和安全技術理論知識.
實際操作.包括安全基礎知識和安全技術理論知識.
實際操作.包括實際操作要領及實際操作技能.
5.特種作業人員復審培訓內容
典型事故案例分析.
有關法律,法規,標准,規范.
有關本工種的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
對上次取證後個人安全生產情況的經驗教訓進行回顧總結.
6.經常性安全教育培訓主要內容.
安全生產新知識,新技術
安全生產法律法規.
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防範措施及事故應急措施.
事故案例等.
7."四新"安全教育培訓主要內容
按照事實的新工藝,新技術或使用新設備,新材料,對從業人員進行有針對性的安全生產教育培訓.
新員工安全教育如何搞好——安全教育的內容(3)
1「三級」安全教育
新員工入廠首先進行「三級」教育,包括入廠教育、車間教育和班組教育。要求「三級」安全教育時間不得少於40學時,並經考試合格方可上崗。入廠教育是對新員工在分配到車間或工作崗位之前,由安全部門進行對本企業安全生產形勢,安全文件,規章制度,企業內特殊危險地點,一般的安全技術知識和傷亡事故發生的主要原因,事故教訓的教育,從正反兩個方面來講解安全生產的重要性,使新員工受到安全生產的初步教育。車間教育是新員工從廠部分配到車間後,由車間進行的安全教育,主要是遵守車間的勞動紀律和應該重視的安全問題,車間內危險地區,有毒有害作業的情況和安全事項,本車間安全生產情況,以及安全生產的好壞典型事例。崗位教育是新員工到固定工作崗位後,開始工作之前的安全教育。內容包括:本班組的生產性質、任務,將要從事的生產崗位的安全操作規程和崗位安全職責,新員工從事崗位操作必要的安全知識和安全技能,各種機具設備及安全防護設備的性能、作用,個人防護用品使用的管理,預防事故的措施及發生事故後應採取的緊急措施、預案,事故案例教訓等。
2 安全責任教育
「安全生產、人人有責」,這是搞好安全生產工作的一項重要原則。為了做好安全工作,預防工傷事故的發生,對新員工要進行各種規章制度、工藝規程、安全操作規程和崗位安全職責等教育。結合相關的事例使新員工認識到這些規程、制度和紀律,都是保證安全生產所不可缺少的。為此,《安全生產法》規定了各級安全生產者的職責,要教育新員工自覺遵守安全規章制度,不違章作業,並且要隨時制止他人違章作業;要積極參加安全生產的各種活動,主動提出改進的意見;愛護和正確使用機器設備、工具及個人防護用品。遵章守紀,維持工廠生產的安全秩序是每個職工應盡的義務,只要每位職工都從思想上高度重視安全生產,遵章守紀,事故是可以避免的。
3 安全意識教育
安全是無價寶,這是從無數次血的教訓中得出的人生真諦。「安全生產就是效益、就是穩定、就是健康、就是幸福、就是形象、就是發展」。
從安全生產管理的角度來說,安全是一個涉及到社會、家庭、個人安危的極為嚴肅的問題,搞好安全生產從大處講,是確保企業的生產長周期穩定運行,創造良好經濟效益的前提;從小處講,就是保障每個家庭、每個成員的健康幸福生活。安全貫穿於每個人的日常工作和生活之中,無論是在工作崗位上還是在下班後,一旦發生事故,受到傷害最大的是我們自己,因此要時刻保持安全警覺。教育新職工要從思想意識上轉變觀念,由「要我安全」轉向「我要安全」、「安會安全」。
4安全法律、法規教育
組織新員工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等。通過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學習,使他們知道自己在安全生產過程中法律所賦予的權利和義務以及因違章而發生事故所必須承擔的法律責任,懂得任何「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強令冒險作業」等行為都是違法行為,從而提高他們在作業過程中的法律意識,充分認識到「安全」生產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總之,做好新員工的各種安全教育培訓,提高他們安全意識、增強他們的安全責任,是避免和減少各類事故的前提和基礎;同時也是保證企業安全生產,降低事故頻率,實現安全生產目標的重要措施。任何生產經營單位,在任何時候,對新員工的安全教育都必須抓緊、抓好,這不僅是企業「安全」的需要,「效益」的需要,更是企業「生存發展」的需要。
新進人員三級安全教育卡
******公司 新進人員三級安全教育卡
代號
編號
姓 名
性別
年齡
錄用形式
體檢結果
從何處來
省 縣(市) 鄉(街)
公司級教育(一級)
教育內容:國家、地方、行業安全健康與環境保護法規、制度、標准;本企業安全工作特點;工程項目安全狀況;安全防護知識;典型事故案例等。
年 月 日
考試成績
閱卷人
安全負責人
工程公司級教育 (二級)
教育內容:本工程公司施工特點及狀況;工種專業安全技術要求;專業工作區域內主要危險作業場所及有毒、有害作業場所的安全要求和環境衛生、文明施工要求。
年 月 日
考試成績
主考人
安全負責人
班組級教育(三級)
教育內容:本班組、工種安全施工特點、狀況;施工范圍所使用工、機具的性能和操作要領;作業環境、危險源的控制措施及個人防護要求、文明施工要求。
年 月 日
掌握情況
安 全 員
個人態度
年 月 日
准上崗人意見
批 准 人
備 注
註:調換工種或因故離崗六個月後上班時亦用此表考核。
公司級三級安全生產現場教育記錄
主 講 人: 教育地點:
參加人員: 工程負責人(簽字):
教育內容:
一、提綱:
1、企業概況,本行業生產特點,及安全生產的意義;
2、黨的安全生產方針,企業安全生產、勞動保護方面規章制度;
3、企業內外典型事故教訓;
4、事故急救防護知識。
二、演講稿:
各位工友、各位同事,大家好!
我叫 ,是公司專職安全員,很高興和大家認識,今天我受公司領導的委託,給大家進行一次公司級安全生產教育。
我們公司:(略)
大家都知道,我們從事的是建築安裝,國家把易燃易爆生產企業、采礦業、建築安裝等列為三大高危險行業。這是由建築施工特點所決定的。建築施工生產特點就是:
1、高處作業多、立體交叉作業多、作業面變化多、地下作業多、受氣候影響多、臨時人員多;
2. 勞動強度大、作業條件差、施工人員素質低、安全防護意識差、操作不規范、違章操作多。
正是由於上述特點,施工現場處處有危險,處處有不安全因素,你不注意安全,你不重視安全,只要有一次不小心,就會造成很嚴重的後果。我這兒有個數據:2004年全國共發生建築施工事故1086起、死亡1264人。其中,一次死亡3人以上重大事故42起、死亡175人;一次死亡5人以上重大事故11起、死亡73人,一次死亡10人以上重大事故1起、死亡21人。 血的教訓提醒我們,出外打工,一踏進施工現場,就
要格外小心,時時刻刻提醒自己,要把安全生產放在第一位,否則後果是不堪設想的。
國家先後制定了《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一系列法律、法規,今後,誰不重視安全生產,那他就是違法。公司對安全生產非常重視,先後制定了一整套有關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生產規定、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安全生產教育制度。今天又委派我來給大家進行一次公司級安全生產教育。國家重視,公司重視,領導重視,作為我們打工者應該怎麼辦?這就是接下來我要給大家講的《職工安全生產職責》的主要內容,這些,都是我們每個職工應該做到也是必須做到的內容。
1.自覺遵守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不違章作業,並隨時制止他人違章作業;
2.遵守有關設備維修保養制度的規定;
3.愛護和正確使用機器設備、工具,正確佩戴防護用品;
4.關心安全生產情況,向有關領導或部門提出合理化建議;
5.發現事故隱患和不安全因素要及時向組長或有關部門匯報;
6.發生工傷事故,要及時搶救傷員、保護現場,報告領導,並協助調查工作;
7.努力學習和掌握安全知識和技能、熟練掌握本工種操作程序和安全操作規程;
8.積極參加各種安全活動,牢固樹立「安全第一」思想和自我保護意識;
9.有權拒絕違章指揮和強令冒險作業,對個人安全生產負責。
各位工友、各位同事,我們從全國各地不遠萬里,千辛萬苦來到建築工地打工,出門在外容易嗎?為了什麼?還不是為了養家糊口,為了使家人和自己能過上好一點的生活。家裡人最希望什麼?最盼望什麼?還不是最希望在座的各位能健健康康,平平安安。還不是最盼望你們到年底能把掙的錢帶回家。所以,不要認為我們的安全員管理太嚴,違章處罰太重,這些都是替我們著想,為我們好。我們每一個人都要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觀點,要人人講安全,人人重視安全。遵章守紀光榮,違章作業可恥。只有這樣,才能實現我們打工的目的。
最後,我代表公司祝在座的各位工友、同事好人一生平安,健健康康每一天。高高興興上班來,平平安安回家去。祝大家心想事成,萬事如意!
安全教育應堅持四要
近日,筆者對幾位多年從事安全工作的老安全員進行了走訪,總結出安全教育應堅持"四要"。
一要扎實。要使安全工作扎實開展,必須符合實際,聯系實際,教育內容要實實在在,切忌空話連篇,言之無物,以達到入耳、入腦、入心的目的和事半功倍的效果。
二要全面。即實行全過程、全方位、全員安全教育。所謂全過程,就是從生產活動開始到結束,都要嚴格進行安全教育和引導,並堅持不懈。所謂全方位,就是對生產的每道工序,每個環節上的職工都要進行安全教育,包括零散崗位上的職工。所謂全員,就是每個職工都要受到經常性的安全教育。
三要多樣。即採取多種途徑,多種渠道進行教育,避免單一性。可採取家庭、學校、單位"三管齊下"的方式,傳授安全知識,講授安全技能,以提高職工的業務保安能力。單位教育要增強知識性、趣味性、實用性,可採取現身說法,召開反思會、揭短會及安全知識競賽、聯保單位安全聯誼會、報告會等形式,以吸引職工,暗示職工,感染職工,形成"我要安全"的良好氛圍。
四要效能。在安全教育中,要充分發揮領導幹部表率、典型示範、經濟杠桿的作用。首先,領導幹部要以身作則,率先垂範。其次,要發揮先進安全典型的導向作用。要善於總結安全生產上的先進經驗,使職工學有榜樣,趕有方向,超有目標。再次,要發揮經濟杠桿的作用,在安全管理中實行獎懲制度,做到獎能激勵,懲則警戒。
安全員應具備的七大素質
良好的身體素質
安全工作是一項既要腿勤又要腦勤的管理工作。無論晴空萬里,還是風雲雷電;無論是寒風凜冽、還是烈日炎炎;無論是正常上班,還是放假休息;無論是廠內,還是在野外。只要有人上班,安全員就得工作。檢查事故隱患,處理違章現象。沒有良好的身體就無法干好安全工作。
豐富的安全知識
當前,很多企業的安全員都是「半路出家」,大都沒做過安全工作,因此必須不斷地學習,豐富自身的安全知識,提高安全技能,增強安全意識。一個合格的安全員應具備如下知識:
1.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政策及有關安全生產的規章、規程、規范和標准知識;
2.安全生產管理知識、安全生產技術知識、勞動衛生知識和安全文化知識,具有有關專業安全生產管理專業知識,了解本企業生產或施工專業知識;
3.勞動保護,工傷保險的法律、法規、政策知識;
4.掌握傷亡事故和職業病統計,報告及調查處理方法;
5.事故現場勘驗技術,以及應急處理措施;
6.重大危險源管理與應急救援預案編制方法;
7.學習先進的安全生產管理經驗;
8.心理學,人際關系學,行為科學等知識。
敬業精神
安全工作是一項非常具有挑戰性的工作,要與不同性格、不同知識水平、不同素質的人交往,要產生眾多不可避免的矛盾,尤其是現階段安全工作仍然受傳統方式的影響,安全工作更是困難重重。選擇安全員首先要了解他對安全工作的認識,是否願意麵對困難,是否有信心有激情解決困難,也就是是否熱愛安全工作。高爾基有句名言「工作快樂,人生便是天堂,工作痛苦,人生便是地獄」。一個人如果不喜歡自己的工作,無論他能力有多大都不會有好的效果。因此,作為一個安全員首先應熱愛安全工作,「愛」會使人聰明,「愛」是動力,「愛」使人心有靈犀一點通。有「愛」這個原動力,才會體會到安全管理工作的意義重大,責任重大,才會體會到自己工作價值,才能全身心地投入安全工作中去。
職業道德素質
一個安全員要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質,即,德高望重才能樹立自己的「威信」,讓人信服。孔子雲:「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雖令不從。」只要自己做得對,自己具有良好的道德風尚,職工才會聽從他的話,接納他的意見,服從他的管理,工作才會得心應手。
安全工作必須講原則,保持並維護自己的正確立場不變。工作中存在違章和安全隱患,也存在有意識或無意識的違章作業、冒險作業、違章指揮現象,安全員如果不能敢於站出來制止,將導致嚴重的安全事故的發生。因此作為一個安全員應堅持己見,不講私情,制止任何不安全施工;在處理安全事務時該獎、該罰嚴格按制度辦事,決不手軟;參與事故調查時,做到實事求是,取證充分;處理事故時堅決做到「三不放過」。要堅持原則,安全員還應不怕打擊報復,不怕威言相迫,不怕流言蜚語。
良好的心理素質
良好的心理素質包括:意志、氣質、性格三個方面。
安全員必須具有堅強的意志。安全員在管理中時常會遇到很多困難,比如說,工人違章苦口婆心地教導,其毫不理解;進行處罰別人會有抵觸情緒,產生誤會;發現隱患幾經「開導」仍不進行處理;事故調查「你遮我掩」;甚至被憎恨、被誣告、被陷害。面對眾多的困難和挫折不能畏難,退縮,甚至消沉,也不能一氣之下什麼都不管了,要勇於克服困難,激流勇進。堅強的意志不是與生具有的,安全員必須在不斷的工作中進行磨煉。
氣質是一個人的「脾氣」和「性情」,是決定一個人心理活動的全部動力,是個體獨有的心理特點。氣質影響著人們智力活動方式,決定人們心理活動過程的速度、穩定性、適應能力、靈活程度和心理過程的強度,使人心裡活動具有指向性,即人有內向型和外傾型。安全人員應具有長期的、穩定的、靈活的氣質特點,並且性格外向。
安全員必須具有豁達的性格,工作中做到巧而不滑,智而不艱,踏實肯干,勤勞願干。安全工作是原則性很強的工作,是管人的工作,總有那麼一些人會不服管,不理解安全工作,會發生各種各樣的矛盾沖突、爭執,甚至受到辱罵、指責、誣告、陷害等不公平事件。因此安全員必須具有「大肚能容天下事」之風范,要有苦中作樂的毅力,時刻激勵自己保持高昂的工作風貌。
安全員應樹立「保護神」的觀念
安全員責任重大,其工作能力、管理力度、工作質量,是眾多職工生命安全的有力保障。安全員應樹立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思想,對自己的工作負責,對他人的安全負責,以保護他人安全為工作目標,樹立「我是職工安全的保護神」的思想,積極、主動、自覺地實現自己的保護作用;哪怕是自己受委曲,也不能放棄自己對職工的保護責任。工作中自覺主動地查安全隱患、制止違章作業,不怕威脅,不怕困難。
有解決矛盾沖突的能力
作為一個安全員,必須具有較強的解決問題、解決沖突的能力。不能選用那種「大事解決不了,小事不想解決」,也不能用那種大事小事「一鍋粥」全找領導解決的人。每個安全員不但不能懼怕矛盾,要勇敢面對矛盾,要把處理矛盾作為鍛煉自己的工具,要學會解決矛盾,在不斷的解決矛盾中提高自己處理問題、解決沖突的能力。一個人解決矛盾沖突的能力提高了,不僅有利於自己工作能力提高,而且會提高自己的生存能力。
㈢ 什麼是安全生產培訓哪些人員要進行安全生產培訓
蘇女士是一家危化品生產企業負責人,2015年1月初,市安監局下發通知,要求蘇女士參加本年度安全生產培訓,蘇女士認為安全生產培訓應該由享有行政執法權的安全生產人員參加,自己的企業生產線已經通過了安全監測,沒有參加安全生產培訓的必要了。後來安監局組織蘇女士等未准時參加培訓的人員進行補充培訓。那麼,到底什麼是安全生產培訓呢?哪些人員要進行安全生產培訓呢?
安全生產培訓既包括企業安全保障制度的完善和規范,又涵蓋了對員工安全意識、技能的教育引導。根據我國《安全生產培訓管理辦法》第三條的規定可知,安全培訓是指以提高安全監管監察人員、生產經營單位從業人員和從事安全生產工作的相關人員的安全素質為目的的教育培訓活動。
需要參加安全生產培訓的人又包括以下三類:(一)安全監管監察人員,如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各級煤礦安全監察機構從事安全監管監察、行政執法的安全生產監管人員和煤礦安全監察人員;(二)生產經營單位從業人員,如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及其他從業人員;(三)從事安全生產工作的相關人員,如從事安全教育培訓工作的教師、危險化學品登記機構的登記人員和承擔安全評價、咨詢、檢測、檢驗的人員及注冊安全工程師、安全生產應急救援人員等。案例中蘇女士作為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屬於生產經營單位從業人員的范疇,應該參加此項培訓。
《安全生產培訓管理辦法》
第三條本辦法所稱安全培訓是指以提高安全監管監察人員、生產經營單位從業人員和從事安全生產工作的相關人員的安全素質為目的的教育培訓活動。
前款所稱安全監管監察人員是指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各級煤礦安全監察機構從事安全監管監察、行政執法的安全生產監管人員和煤礦安全監察人員;生產經營單位從業人員是指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及其他從業人員;從事安全生產工作的相關人員是指從事安全教育培訓工作的教師、危險化學品登記機構的登記人員和承擔安全評價、咨詢、檢測、檢驗的人員及注冊安全工程師、安全生產應急救援人員等。
加強安全生產培訓管理,保證生產安全性,是生產經營單位的法定責任,生產經營單位應嚴格按照有關部門的組織安排參加培訓。
㈣ 不重視安全生產教育培訓的後果
光明應急管理工作
關注
不重視安全生產培訓的企業將被列入執法檢查對象
2018-01-19 閱讀59
1月18日,新區安監局開展第一期「光明新區新進企業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安全培訓」。經查,大部分企業均按照通知要求准時參訓,但有個別企業對安全生產工作的認識不到位,不重視安全生產培訓,無故缺席培訓。
新區安監局高度重視,當日下午立即對逃課的企業開展執法檢查,發現不重視培訓的企業均存在不同程度的安全隱患,執法人員依法對存在安全生產違法行為的企業進行了處罰。
1月18日下午,執法人員對深圳市中義交通設備有限公司開展執法檢查,發現該企業存在手動液壓叉車堵塞消防通道,貨物堆放違反「五距」要求,未按規定上報2017年第四季度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統計分析表等問題。
新區安監局重點開展本次培訓,旨在落實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培訓關口前移,提高新進企業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的安全意識及能力。請各新進企業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高度重視,並按照通知要求參加本次培訓。無正當理由不參加培訓的企業將列入重點執法企業名單,存在安全生產違法行為的,新區安監部門將依法予以頂格處罰。
更新於 2018-01-19
送花
投訴
閱讀 59
0
精彩評論
期待你的美評...
沒有更多評論了
光明應急管理工作
邀請你來美篇看他更多美文
關注
更多作品
查看主頁
熱門推薦
評論
點贊
分享
㈤ 安全教育培訓內容是什麼
一、安全知識教育宣傳。
比如:「安全生產月」安全知識專題培訓、企業安全生版產權」六大類」培訓、安全生產「大篷車」宣傳活動、工傷預防面對面培訓、119消防宣傳月宣傳培訓、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宣傳教育、事故案例警示教育培訓、安全知識競賽、企業安全文化交流會活動等。
二、消防演練培訓活動。
比如:大型消防安全應急演練、消防安全管控技能提升演練,室外逃生屋演練培訓、急救知識現場教學、消防實操培訓。
㈥ 那位知道中國安全生產培訓教育協會組編的《安全生產執法監察實用手冊》和行政學院那本有啥區別
中國安全生產培訓來教育源協會組編的《安全生產執法監察實用手冊》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人事培訓司有關領導任主編,各級地方安全監管監察機構領導同志任編委成員,經過四次論證修訂的版本,結合各地監管監察工作實際需要而編寫的,王金石主編.你說的行政學院那本其實是一個介紹危險化學品監管的手冊,與書名和內容極不相符,我單位剛訂一本,有些郁悶太垃圾!先比較一下兩本書的目錄你就知道了。中國安全生產培訓教育協會電話是:010-64418163,訂書是010-81136329
㈦ 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行政執法證的培訓費是多少 急急急
安全培訓機構申請一級資質證書,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能夠獨立或者經授權承擔法律責任,注冊資金或者開辦費500萬元以上;
(二)有專職的管理人員;
(三)有健全的機構章程、管理制度、工作規則;
(四)有15名以上具有本科以上學歷的專職或者兼職教師,其中至少有10名具有高級以上職稱並且經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考核合格的專職教師,專職教師中至少有5名取得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
(五)有固定、獨立和相對集中並且能夠滿足同期100人以上規模培訓需要的教學及生活設施,其中專用教室使用面積150平方米以上;
(六)安全培訓需要的其他條件。
第八條 安全培訓機構申請二級資質證書,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能夠獨立或者經授權承擔法律責任,注冊資金或者開辦費300萬元以上;
(二)有專職的管理人員;
(三)有健全的機構章程、管理制度、工作規則;
(四)有10名以上具有本科以上學歷的專職或者兼職教師,其中至少有6名具有中級以上職稱並且經省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或者省級煤礦安全監察機構考核合格的專職教師,專職教師中至少有3名取得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
(五)有固定、獨立和相對集中並且能夠滿足同期80人以上規模培訓需要的教學及生活設施,其中專用教室使用面積120平方米以上;
(六)安全培訓需要的其他條件。
第九條 安全培訓機構申請三級資質證書,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能夠獨立或者經授權承擔法律責任,注冊資金或者開辦費100萬元以上;
(二)有專職的管理人員;
(三)有健全的機構章程、管理制度、工作規則;
(四)有8名以上具有本科以上學歷的專職或者兼職教師,其中至少有5名具有中級以上職稱並且經省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或者省級煤礦安全監察機構考核合格的專職教師,專職教師中至少有2名取得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
(五)有能夠滿足同期60人以上規模培訓需要的教學及生活設施,其中專用教室使用面積100平方米以上;
(六)安全培訓需要的其他條件。
第十條 安全培訓機構申請承擔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的,除符合本辦法第七、八、九條規定的條件外,還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每個作業類別不得少於2名專科以上學歷、相應專業的專職教師,從事實際操作教學的教師應當有相應專業技師以上等級證書;
(二)具備相應作業類別的實際操作條件。
第十一條 申請一級資質證書,按照下列程序辦理:
(一)具備資質條件的申請人將安全培訓機構資質申請書、安全培訓機構設置批准文件或者企事業單位法人登記證和本辦法第七條規定的材料,報省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或者省級煤礦安全監察機構進行初審;
(二)省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或者省級煤礦安全監察機構自受理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完成初審工作,並將符合條件的申請材料報國家安全監管總局;
(三)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自受理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查工作。符合條件的,頒發相應的資質證書;不符合條件的,書面通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
㈧ 安全生產培訓需要包括哪些內容
廠(礦)級安全生產教育培訓主要內容:
1、安全生產基本知識;
2、本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3、勞動紀律;
4、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防範措施及事故應急措施有關事故案例等。
5、車間(工段,區,隊)級安全生產教育培訓主要內容:
6、本車間(工段,區,隊)安全生產狀況和規章制度;
7、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竄的危險因素,防範措施及事故應急措施事故案例等。
拓展資料:
安全生產是指在生產經營活動中,為了避免造成人員傷害和財產損失的事故而採取相應的事故預防和控制措施,使生產過程在符合規定的條件下進行,以保證從業人員的人身安全與健康,設備和設施免受損壞,環境免遭破壞,保證生產經營活動得以順利進行的相關活動。
對職工進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培訓,是讓職工了解和掌握安全法律法規,提高職工安全技術素質,增強職工安全意識的主要途徑,是保證安全生產,做好安全工作的基礎。
《健築法》第四十六條規定:健築施工企業應當建立健全勞動安全教育培訓制度,加強對企業安全生產的教育培訓,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培訓的人員,不得上崗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