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從業人員在崗前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後,應確保具備哪些知識技能
《安全生產法》第二十一條規定: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對從業人 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保證從業人員具備必要的安全生 產知識,熟悉有關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掌握 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合格的從業 人員,不得上崗作業。 《安全生產法》第五十條規定:從業人員應當接受安全生產教 育和培訓,掌握本職工作所需的安全生產知識,提高安全生產 技能,增強事故預防和應急處理能力。
2. 從業人員接受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的目的
保證從業人員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熟悉有關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應急處理措施,知悉自身在安全生產方面的權利和義務。
3.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規定:從業人員應當接受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掌握本職工作所需的_,提高...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五十條
掌握本職工作所需的安全生產知識
提高安全生產技能
增強事故預防和應急處理能力
4. 一般從業人員每年接受在崗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不得少於幾小時
根據安監總局令第3號《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規定》,一般行業的從業人員新上崗人員,崗前安全培訓時間不得少於24個學時,未有每年再培訓的學時定量要求。
該文件對其他人員的培訓學時要求有:
一般行業: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管理人員的初次安全培訓時間不得少於32學時。每年再培訓時間不得少於12學時。
高危行業(煤礦、非煤礦山、危化品、煙花爆竹、金屬冶煉行業):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初次安全培訓時間不得少於48學時,每年再培訓時間不得少於16學時。新上崗的從業人員安全培訓時間不得少於72學時,每年再培訓的時間不得少於20學時。
5. 從業人員接受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的目的是什麼
1.了解企業中從業人員的安全生產權利和義務。2。了解企業生產環節中存在的風險和應急措施。3、熟悉掌握正確的操作規程4、遵守公司相關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6. 從業人員應當接受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提高
根據安全生產法之規定:
第五十五條從業人員應當接受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掌握本職工作所需的安全生產知識,提高(安全生產技能,增強事故預防和應急處理能力。)
7. 一般從業人員每年接受在崗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不得少於幾小時
1.一般行業:主要復負責人和安全管理人制員的初次安全培訓時間不得少於32學時。每年再培訓時間不得少於12學時。
2.高危行業(煤礦、非煤礦山、危化品、煙花爆竹、金屬冶煉行業):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初次安全培訓時間不得少於48學時,每年再培訓時間不得少於16學時。新上崗的從業人員安全培訓時間不得少於72學時,每年再培訓的時間不得少於20學時。
8. 企業對從業人員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應當做到哪些
《安全生產法》規定之:
第二十五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保證從業人員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熟悉有關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應急處理措施,知悉自身在安全生產方面的權利和義務。
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合格的從業人員,不得上崗作業。
生產經營單位使用被派遣勞動者的,應當將被派遣勞動者納入本單位從業人員統一管理,對被派遣勞動者進行崗位安全操作規程和安全操作技能的教育和培訓。
勞務派遣單位應當對被派遣勞動者進行必要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
生產經營單位接收中等職業學校、高等學校學生實習的,應當對實習學生進行相應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提供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
學校應當協助生產經營單位對實習學生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建立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檔案,如實記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的時間、內容、參加人員以及考核結果等情況。
第二十六條生產經營單位採用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設備,必須了解、掌握其安全技術特性,採取有效的安全防護措施,並對從業人員進行專門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
第二十七條生產經營單位的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取得相應資格,方可上崗作業。
特種作業人員的范圍由國務院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確定。
9. 從業人員通過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要達到什麼要求
一是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
首先是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知識。法律法規中有很多有關安全生產的內容,這些內容是多年來安全生產工作經驗的總結,是生產經營單位搞好安全生產的工作指南和行為規范,從業人員必須了解和掌握。
其次是有關生產過程中的安全知識。生產經營是復雜的系統工程,涉及到生產、運輸、儲存等各個環節,任何一處出了問題,都可能導致事故發生。從業人員作為生產經營活動的具體操作者,必須掌握與生產有關的安全知識,只有這樣,才能保障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保障從業人員本身的生命安全和健康。
再次是有關的事故應急救援和逃生知識。在可能導致從業人員生命危險的緊急情況下,要立即停止作業,採取應急措施後撤離危險作業場所。事故發生後,從業人員要及時報告有關負責人,盡可能利用現場條件,採取措施,避免事故擴大,減少人員傷亡。在條件不允許的情況下,要積極組織人員撤離。在這些過程中,從保護從業人員人身安全和健康考慮,從業人員應當了解掌握有關事故應急救援和逃生知識。
二是熟悉有關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為加強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國務院有關部門制定了一系列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主要是以部門令的形式和規范性文件發布。地方政府也根據本地區的實際,制定了一些有關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包括地方性法規和政府部門規章等。對這些規章制度,從業人員應當了解和掌握,做到心中有數。同時,生產經營單位根據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度,結合本單位的實際,制定了許多本單位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這些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是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具體化,是從業人員工作的准則、行動的指南,具有較強的可操作性,從業人員應當逐條逐字掌握,熟悉其內容。事實證明,很多事故的發生都是由於從業人員違章作業、領導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造成的。因此,從業人員應當認真學習,積極參加安全教育和培訓,以便熟悉有關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只有這樣,才能按章辦事,避免和減少事故的發生。
三是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每個生產經營單位都是一個復雜的系統,它由許許多多的單元組成,每個單元就是一個工作崗位。如果每個工作崗位都安全了,那麼整個生產經營單位也就安全了。因此,工作崗位的安全生產,是整個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的基礎。只有切實抓好每個工作崗位的安全,才能確保整個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生產經營單位要加強崗位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使從業人員熟練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規程,提高安全操作技能,降低每個崗位的事故發生率。對不認真參加安全教育培訓、安全操作技能差的崗位人員,要堅決從崗位上撤下來。要制定有關措施,鼓勵崗位操作人員開展各種比賽,提高安全操作水平。
10.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對哪幾種從業人員進行上崗前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
所有從業人員必須進行上崗前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另外還應對外來施工人員與參觀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