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消防月安全培訓內容
1消防設施和器材管理制度
基本內容包括:(1)消防設施和器材不得隨意挪作他用;(2)消防設施和器材應當定期進行檢測,發現損壞應當及時維修或更換;(3)滅火葯劑失效以後應當及時更換新葯劑;(4)消火栓不得埋壓,道路應當暢通無阻;(5)消防器材的配置種類、數量及配置地點,應當由專人負責,配置地點應當有明顯標志等。
(六)火災隱患整改制度
基本內容包括:(1)認真研究本單位存在的火災隱患,根據本單位實際,制定出一整套切實可行的整改方案;(2)按要求對存在的火災隱患進行徹底整改,對整改內容不清楚的,應及時向公安消防機構匯報;(3)對歷史遺留的火災隱患,無法按時整改的,應及時向當地政府和公安消防機構匯報,並拿出切實可行的防範措施,防止發生火災事故;(4)實行責任制,落實「四定」,整改完畢後,應及時向公安消防機構送達整改回執。
(七)用火、用電管理制度
基本內容包括:(1)確定廠區內的用火管理區域范圍;
(2)對於儲存或處理可燃氣體、液體、粉塵的設備,動火檢修前應當進行清洗、置換等安全處理;(3)規定火爐取暖場所和吸煙場所的具體防火要求;(4)劃分動火作業級別,規定動火作業審批許可權和手續,實行「四不動火」制度,亦即:預防措施不落實不動火、沒有經過批準的動火證不動火、現場沒有消防安全監護人員不動火、大風天不在戶外動火。
(八)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防火防爆管理制度
基本內容包括:(1)規定本單位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類別、品種和防火防爆場所;(2)規定收發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和進入防火防爆場所手續;(3)制定各類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防火、防爆和滅火措施;(4)規定專人負責保管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對防火防爆場所的看管等。
Ⅱ 消防安全知識培訓目的
目的意義:
首先,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意義決定了必須對員工進行消防安全知識培訓,主要有以下三點: 第加強對消防安全知識學習,可以進一步提高公司的服務質量。當客人入住酒店時,我們為客人提供舒適寬敞的住宿環境、美味可口的食物、服務員甜美的微笑、親切的問候等服務時,這是很容易讓客人感覺到的,實際上他們還需要一種隱形的服務,那就是保障人身及財產安全的需求,並且這種需求很強烈,所以,保障客人安全是我們服務內容之一。
一、認清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性。火災的發生是現實生活中最常見、最突出、危害最大的一種災難,是直接關繫到人民生命安全、財產安全的大問題,所以我們要清醒地認識到「安全就是效益」、「消防工作是其他工作的保障」,牢牢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將安全生產工作放到尊重生存權、尊重人權的高度,本著對社會,對公眾負責任的態度,明確責任,狠抓落實。時刻做到居安思危,警鍾長鳴,防患於未然。
二、加強消防常識的學習。火魔無情,當我們被困在火場內生命受到威脅時,在等待消防救助的時間里,如果我們能利用地形或身邊的物體採取有效的自救措施,就可以讓自己的命運由「被動」轉化為「主動」,為生命贏得更多的「生機」。火場逃生不能只能希望於「急中生智」,只有靠平時對消防知識的學習、掌握和儲備。危機關頭,才能應付自如,從容逃離險境。所以我們一定要熟悉掌握滅火器材的使用,火場逃生,人員疏散及自身自救的方法。
三、保持良好的心態。「只有絕望的人,沒有絕望的處境。」當面對滾滾的濃煙和熊熊的烈火,保持良好的心態,鎮靜自若尤為重要。因為只有保持平靜的心態,才能冷靜理智地去實施消防自救和逃生,就極有可能拯救自己,甚而助救他人。反之,就會出現不辯方向,慌不擇路,致使失去有利的逃生機會。
Ⅲ 倉儲工作中如何作好安全防火工作
倉庫是出口商品儲存的基地, 必須搞好以防火為中心的倉庫安全工作,以保證出口商品的安全, 特別是領導幹部要把防火安全納入議事日程,定期研究。 做到與業務生產工作同計劃、同布置、同檢查、同評比, 把防火安全工作真正落實到實處。 要認真貫徹執行公安部1980年頒布的《倉庫防火安全管理規則》 和外貿部1981年修訂的《外貿倉庫消防安全工作條例》, 堅持經常做好廣大職工的安全思想教育,提高警惕, 自覺做好倉庫防火安全管理工作。 倉庫的安全管理分為兩個方面:一是對倉庫和商品的安全管理; 二是對職工的安全管理。 (一)對倉庫知商品的安全管理工作 1.消防 要貫徹「以防為主,以消為輔,,的消防工作方針, 要建立有領導負責的逐級防火責任制和崗位防火責任制。 倉庫要設置專業或兼職的防火幹部, 建立專職消防組織與義務消防組織;建立防火安全教育制度, 組織職工學習安全技術知識與撲救方法;配備足夠的消防設備, 保持完整好用;要有健全的消防制度,對重點要害部位,要定點、 定人、定措施;要建立防火檔案和制定滅火作戰計劃,以預防火災, 或發生火警和其他事故時能及時防止災害和造成更大損失。 2.警衛 要加強倉庫治安保衛工作的領導。 倉庫應有一位領導主管安全保衛工作, 建立保衛部門或配備專職保衛人員, 經常對職工進行安全保衛工作教育,同時要結合實際情況, 建立門衛檢查、警衛執勤、巡邏、值班等制度,以確保倉庫安全。 3.安全檢查 為了消除隱患,堵塞漏洞, 倉庫應採取定期檢查與經常性檢查相結合, 領導檢查與群眾檢查相結合的方法,實行逐級負責的檢查制度。 倉庫檢查應以防火安全為中心,但應根據不同季節和具體情況, 確定檢查的重點,檢查中發現問題,應當做出記錄,及時研究解決, 逐項落實,以保證倉庫和商品安全。 有限公司消防安全責任制考核辦法 XH/QZ(A)0602.03-06 1目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四川省消防條例》的有關規定, 為了落實各項消防安全責任制、預防和減少火災危害, 保障公司生產、建設的安全順利進行,特製定本考核實施辦法。 2適用范圍 適用於 有限公司消防安全管理。 3活動程序 3.1考核規則 3.1.1在消防安全工作中,必須堅持「誰主管,誰負責」 的原則,並將其納入重要的議事日程, 如單位領導不重視消防安全工作,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考核所在單位工資總額100元~500元, 同時考核單位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直接責任人100元~ 300元。 3.1.1. 1消防安全責任制未進行分解明確責任人的或管理不到位的。 3.1.1. 2對員工沒有進行消防安全知識教育或消防工作活動無記錄。 3.1.1.3重點防火單位及部位,不設置明顯標志, 未建防火檔案,不制定滅火預案和防火制度。 3.1.1. 4重點防火單位不按月開展安全防火檢查或檢查後無記錄的。 3.1.1.5重點防火單位(部位)及禁火區發現煙頭, 或當場發現有人吸煙。 3.1.1.6不派員工參加消防培訓或未開展消防安全檢查, 被檢查單位領導,安全員不參加檢查的。 3.1.1.7指使或強令他人冒險作業的。 3.1.2各單位必須加強對滅火器材的保養、維護和管理, 凡新購、更換滅火器材,如有違反下列情形之一者, 扣單位工資總額100元~1000元,考核單位第一責任人、 分管領導、直接責任人100~500元。 3.1.2.1單位無消防器材管理制度、 滅火器材未落實專人負責。 3.1.2.2滅火器材失效後,一周內不申報和更換的。 3.1.2.3未經批准、擅自購買,更換裝滅火器材。 3.1.2.4應該配置滅火器材的部位,不及時配置的。 3.1.2.5埋壓、圈佔消防栓或佔用防火間距,堵塞消防通道, 損壞和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設施。 3.1.2.6任意更換滅火器材使用期限的。 3.1.3單位領導不重視消防安全工作、導致火災事故發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考核單位工資總額500元~5000元, 考核單位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直接責任人100元~ 1000元。 3.1.3.1因管理不善,導致火災發生的。 3.1.3.2發生火災時不及時報警或隱瞞火災事故不報。 3.1.3.3為推卸責任、故意破壞或者偽造火災現場。 3.1.3.4不及時召開火災事故分析會,找出火災原因。 3.1.4撲救火災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考核單位工資總額500~2000元,考核責任人100~ 500元,外單位人員按有關規定另行考核: 3.1.4.1不按時向指定地點供水的; 3.1.4.2未及時截斷電力、可燃氣體的; 3.1.4.3在劃定的警戒區、交通管制區、 機動車輛及行人強行通行; 3.1.4.4故意阻礙消防車行駛的; 3.1.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考核責任單位工資總額1000元~ 5000元,考核單位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 直接責任人100元~1000元。 3.1.5.1對新建、擴建、改建工程項目,有關單位、 部門未申報消防設施計劃的;未向公安消防部門申報建審的。 3.1.5.2新建、擴建、改建工程項目, 消防配套設施未達到三同時要求(同時設計、同時施工、 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除給予相應處罰外,並責令限期整改。 3.1.5.3舉辦大型群眾性活動,未向消防部門申報的。 3.1.5.4火災撲滅後,未經主管部門許可,擅自恢復供電、 供氣的。 3.1.6 進入公司承包工程施工的單位,消防安全由施工單位負責。 3.1.7嚴禁在公司綠化區,護林區用火、吸煙、燒紙錢、 燃放鞭炮,違者考核100~500元。導致森林火災, 考核責任人500元~5000元。 如責任人系無民事行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 由監護人承擔責任並負責賠償。 3.1.8違反消防管理規定,造成火災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除由責任人承擔撲救火災的費用外,考核責任人100元~ 1000元。 3.1.8.1初起火災發生後不及時撲救、逃離現場; 3.1.8.2過失引起火災尚未造成大的損失; 3.1.8.3儲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場所, 不按規定安裝照明設施和禁火標志; 3.1.8. 4在各公司轄區設置的室外消火栓周圍15米距離內停放車輛; 3.1.8.5機動車駕乘人員在油庫加油時, 違反油庫安全防火規定; 3.1.8.6在明令禁止的區域內燃放煙花爆竹; 3.2違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造成重大、特大火災的責任人, 如其行為構成犯罪,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3.3參加撲救火災工作中有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 由公司給予獎勵。
Ⅳ 消防安全知識培訓多久一次
員工消防安全培訓包含火災基本知識、滅火的基本原理及方法、火警電話及報警版方法權、火場逃生與自救、消防設施與設備、初起火災的特點及撲救方法和消防安全標志等方面。
需要針對實際工作和生活中所遇到的一些消防安全問題進行分析講解,針對操作不當的地方,適時給予講解、糾正。以增強參訓人員處理和控制初起火災的能力,提高他們的消防安全意識。
還應對政府職能部門的消防職責進行詳細說明,強調法律賦予公務人員的消防工作職責和任務,結合行業部門落實行業主管機構消防安全職責,落實各級政府領導責任,行業監管責任,社會單位主體責任的基本要求。
Ⅳ 消防安全知識培訓內容
消防安全:「四個能力」建設:
1.消除火災隱患能力
2.撲救初期火災能力
3.組織引導疏散逃生能力
4.消防安全知識宣傳教育能力
六、初期火災現場處置程序:
1.撥打:「119」
2.組織人員疏散。
3.火場警惕。
4.初期火災撲救
5.協助消防滅火
七、消防安全:「五懂」:
1「懂」消防安全法律法規,
2「懂」本單位,本崗位火災危險性,
3「懂」消防安全職責,制度,操作規程,預防火災措施,
4「懂滅火和應急疏散及火災撲救,
5「懂」火場逃生方法
Ⅵ 倉庫管理如何做好消防安全倉庫防火工作需要注意什麼
1、禁止明火(火源)存在;
2、安全用電,防止超負荷、短路、絕緣老化等;
3、對易燃易爆物品嚴格加強管理
4、按規定配置維護消防設備設施(消火栓、滅火器、應急照明、疏散指示標志、安全通道等);
5、庫房外要有消防車通道和有效的防範措施;
6、加強人員的消防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識和素質,有健全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等。
7、根據倉庫的實際情況作以補充完善要求。
倉庫防火要注意:
1、庫區的每個庫房應當在庫房外單獨安裝開關箱,保管人員離庫時,必須拉閘斷電。
2、庫房內不準使用電爐、電烙鐵、電熨斗等電熱器具和電視機、電冰箱等家用電器。
3、倉庫應當設置醒目的防火標志。進入甲、乙類物品庫區的人員,必須登記,並交出攜帶的火種。
4、庫區以及周圍五十米內,嚴禁燃放煙花爆竹。
(6)儲備庫安全防火知識培訓擴展閱讀:
相關法律法規:
根據《倉庫防火安全管理規則》規定:
第七條 倉庫防火負責人負有下列職責:
一、組織學習貫徹消防法規,完成上級部署的消防工作;
二、組織制定電源、火源、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和值班巡邏等制度,落實逐級防火責任制和崗位防火責任制;
三、組織對職工進行消防宣傳、業務培訓和考核,提高職工的安全素質,
四、組織開展防火檢查,消除火險隱患;
五、領導專職、義務消防隊組織和專職、兼職消防人員,制定滅火應急方案,組織撲救火災;
六、定期總結消防安全工作,實施獎懲。
第八條 國家儲備庫、專業倉庫應當配備專職消防幹部;其他倉庫可以根據需要配備專職或兼職消防人員。
第九條 國家儲備庫、專業倉庫和火災危險性大、距公安消防隊較遠的其他大型倉庫,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建立專職消防隊。
第十條 各類倉庫都應當建立義務消防組織,定期進行業務培訓,開展自防自救工作。
Ⅶ 消防安全培訓內容有什麼
員工消防安全培訓包含火災基本知識、滅火的基本原理及方法、火警電話及報警方法版、火場逃生與自權救、消防設施與設備、初起火災的特點及撲救方法和消防安全標志等方面。
需要針對實際工作和生活中所遇到的一些消防安全問題進行分析講解,針對操作不當的地方,適時給予講解、糾正。以增強參訓人員處理和控制初起火災的能力,提高他們的消防安全意識。
還應對政府職能部門的消防職責進行詳細說明,強調法律賦予公務人員的消防工作職責和任務,結合行業部門落實行業主管機構消防安全職責,落實各級政府領導責任,行業監管責任,社會單位主體責任的基本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