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商務局下屬單位和企業有哪些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局現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
國家商務部下屬各局和企業:
1、機關服務局
承擔部機關後勤服務保障工作,與部機關簽訂並履行後勤服務合同。承擔部機關委託管理的服務性、事務性較強的後勤行政管理職能,與部機關簽訂並履行委託協議。承擔部機關交由其佔有、使用的國有資產的經營管理,使經營性資產保值增值。監督管理機關服務局所屬經營單位經營活動。承辦商務部交辦的其他事項。
2、外貿發展局
執行國家外貿發展戰略、規劃和政策,為我國企業開拓國際市場提供相關服務,促進中外企業間的雙向交流與合作,擴大我國產品在國際市場上的知名度和份額,增強我國企業國際競爭力。開展進出口促進公共服務工作
3、投資促進事務局
執行我國「引進來」、「走出去」相關政策,為我國吸收外資和企業對外投資提供雙向投資促進服務
4、國際經濟合作事務局
商務部國際經濟合作事務局是根據「決策、執行、監督相互協調、相對分離」的行政體制改革精神,為加強我國對外援助工作管理,於2003年7月組建的商務部直屬事業單位。
5、國際貿易經濟合作研究院(商務出版社)
商務部國際貿易經濟合作研究院(以下簡稱研究院)系商務部直屬事業單位,是集經貿研究、信息咨詢、新聞出版、教育培訓於一體的綜合性、多功能社會科學研究咨詢機構。
6、中國國際經濟技術交流中心
通過開展多雙邊經濟技術交流和國際發展合作,支持改革開發,推動經濟和社會的協調發展,幫助受援國增強自主發展能力,增進中國與受援國友誼,推進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促進中國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和聯合國可持續發展目標的實現。
7、配額許可證事務局
配額許可證事務局是商務部直屬事業單位,是貫徹落實商務部進出口許可證件管理政策的執行部門,是商務部唯一授權的許可證簽發管理機構,同時承擔商務部行政事務服務中心的日常管理和各項事務工作
8、國際商報社
「中國商務新聞網」由國家商務部國際商報社主辦,是經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批准,全國商務系統網路宣傳和信息服務的重要窗口,我國商務領域具有行業獨占性和權威性的信息資訊服務網路平台。
9、培訓中心
商務部國際商務官員研修學院是商務部直屬的唯一的教育培訓機構,成立於1980年,由原外經貿部管理幹部學院、亞太地區國際貿易培訓中心合並而成。學院的主要職責是負責全國援外培訓協調管理、援外培訓執行、商務領域業務培訓、黨校培訓和會議服務。
10、中國對外貿易中心
中國對外貿易中心是商務部直屬事業單位,主要負責承辦中國進出口商品交易會(又稱廣交會);在穗滬同時擁有國內兩個超大型現代化展館,即位於廣州市海珠區琶洲島的廣交會展館和位於上海市虹橋商務區核心區西部的國家會展中心(上海)。
中國對外貿易中心以其62年的專業辦展經驗、卓越的業績、專業的服務在中國會展業中佔有舉足輕重的地位。
11、中國國際電子商務中心
中國國際電子商務中心(CIECC)成立於1996年2月,肩負建設、運營、維護國家信息化建設重點工程「外經貿專用網」的使命而成立,是商務部信息化建設執行機構和技術支撐單位;承擔推動中國電子商務發展與應用的重任,推動電子商務國際合作與對外交流。
12、流通產業促進中心
商務部流通產業促進中心是商務部直屬事業單位,以創新流通、促進消費為使命,負責開展國內外流通產業政策及重大課題的研究咨詢,推進流通質量標准體系建設與宣貫推廣工作,開展流通領域相關產業促進等工作,
是集研究咨詢、決策支撐、產業促進、創新推廣、國際合作、會展培訓於一體的流通產業促進、服務和協調機構,是政府、行業和企業之間溝通合作的橋梁和紐帶。
13、中國服務外包研究中心
中國服務外包研究中心(以下簡稱「研究中心」)是商務部直屬正司(局)級事業單位。
研究中心致力於中國及國際服務外包、服務貿易領域的戰略規劃、政策導向、行業標准、業態分析、趨勢預測等研究,專注於從價值鏈視角研究現代服務業、服務貿易、國際投資合作等,順應產業變革趨勢,促進中國經濟結構調整和產業轉型升級。
14、中國國際進口博覽局
中國國際進口博覽會不僅是中國為世界各國展示國家發展成就、開展國際貿易搭建的開放型國際合作平台,也是中國為世界各國探討國際貿易和世界經濟重大議題、完善全球經濟治理提供的國際公共產品。
中國政府誠摯歡迎各國(地區)政要、工商界人士,以及參展商、專業采購商參展參會,探討合作,擴大貿易。我們願同世界各國(地區)和國際組織一道,努力把中國國際進口博覽會打造成世界一流的博覽會,促進世界經濟和全球貿易發展,實現共同繁榮。
『貳』 煙台市商務局的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組織協調局機關日常工作;負責局機關聯絡接待、會務、文電、機要、檔案、保密、督查、政務公開、網站建設、信訪、安全保衛、值班、後勤等工作;組織擬訂全市商務發展重大措施;起草綜合性文稿、重點會議材料;負責宣傳和年鑒的編纂工作;負責商務信息的搜集、選編等工作。
二、政工科
負責局機關及直屬單位的人事管理、機構編制、勞動工資、計劃生育等工作;負責指導商務系統精神文明建設、國家安全、社會穩定等工作;承擔局黨群組織的具體工作。
三、綜合法規科
研究商務運行和發展中的重大問題並提出措施建議;組織實施重點課題調研。研究國家和省、市商務領域的政策、法規,提出貫徹意見和建議;承擔局機關規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核;負責協調、督促局機關依法行政工作,承辦相關行政復議和行政應訴;負責普法和政策、法規宣傳、培訓;建立管理全市商務政策法規資料庫。
四、規劃財務科
組織擬訂全市商務發展規劃、扶持政策和年度預期目標;承擔全市商務業務的匯總統計、分析和發布;組織實施全市商務考核工作;協調出口退稅、外匯、保險、扶持資金等政策落實工作;負責局機關財務、國有資產管理,指導局直屬單位財務、會計、內部審計和國有資產管理工作。
五、市場體系建設科
組織擬訂健全規范市場體系的政策措施;推進流通標准化;牽頭組織規范零售企業促銷行為;推進農村市場和農產品流通體系建設;按規定對拍賣、租賃、汽車流通、舊貨流通等特殊流通行業進行監督管理;承擔舊機動車鑒定評估、報廢汽車回收(含拆解)行業的監督管理和汽車以舊換新工作,承擔報廢汽車回收(含拆解)企業資格認定工作;承擔設立直銷企業審核上報相關工作。承擔市老舊汽車更新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具體工作。
六、商貿服務管理科
承擔商貿服務業(含餐飲業、住宿業及其他居民生活服務業)的行業管理工作;推動連鎖經營、商業特許經營、物流配送、電子商務等現代流通方式的發展;指導流通企業改革、社區商業發展、流通領域節能降耗工作;管理再生資源回收工作。
七、市場運行與秩序科(掛市整頓與規范市場經濟秩序辦公室牌子)
監測分析市場運行和商品供求狀況,調查分析商品價格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承擔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應急管理機制相關工作;按規定負責重要消費品儲備管理和市場調控的相關工作;承擔重要生產資料流通和酒類流通管理工作。承擔牽頭協調整頓和規范市場經濟秩序的相關工作;建立市場誠信公共服務平台;承擔12312商務舉報投訴工作;參與組織打擊侵犯知識產權、商業欺詐等工作。
八、蔬菜副食品管理科(掛市生豬屠宰領導小組辦公室牌子)
負責市區菜籃子工程體系建設;負責市區肉、蛋、菜、奶產銷體制改革和政策措施的擬訂、實施;負責組織肉、蛋、菜等重要商品的儲備;負責蔬菜基地的建設、產銷與市場調控工作;負責實施「放心菜」、「放心肉」工程;會同或配合有關部門協調管理有關基金的使用;承擔市蔬菜副食品領導小組辦公室的具體工作。負責全市生豬及其他畜禽定點屠宰的監督管理,制定全市生豬及其他畜禽定點屠宰廠建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市區定點屠宰場的設立審核,指導協調定點屠宰廠的屠宰加工、品質檢驗和銷售網路建設;負責全市生豬和牛羊等畜禽屠宰及豬肉市場的監督檢查,負責市區生豬屠宰、肉品流通秩序的日常監督檢查,組織有關部門開展聯合稽查,打擊私屠濫宰等不法行為。
九、會展節慶管理科(掛安全生產科牌子)
貫徹執行上級有關會展業發展政策、法規,負責研究制定全市會展業發展的政策、規劃,並組織實施和督促考核;負責重大會展節慶活動的指導、協調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對全市會展業實施行業管理。監督檢查局直屬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安全生產條件和設備設施安全情況;聯系指導商貿行業安全生產工作。承擔市會展節慶領導小組辦公室的具體工作。
十、對外貿易科
擬訂全市對外貿易發展規劃、政策,負責對外貿易政策宣傳和運行情況的分析研究,提出對策建議;組織實施全市進出口市場多元化發展戰略,協調管理全市對外貿易經營秩序;承辦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和國際貨運代理企業備案登記工作;承辦進出口商品配額投標企業資格的初審工作;按規定審核、發放部分進出口商品配額及進出口許可證;負責協調解決涉外貿易糾紛;會同有關部門打擊走私犯罪活動,協調外貿信用體系建設;研究擬訂國際市場開拓方案和活動計劃;組織實施各類對外貿易洽談會、交易會、展覽會及境外來展;按規定審核和管理外國及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和台灣地區非企業經濟組織駐我市代表機構;協助有關部門做好涉外宣傳工作。
十一、市機電產品進出口辦公室
擬訂機電產品進出口發展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推動機電產品進出口企業的技術改造和新產品研發項目管理;依據國家、省、市產業政策調整機電產品進出口結構;負責機電產品進出口申報、審核和管理工作;指導協調大型成套設備出口,維護機電產品進出口秩序.
十二、科技與服務貿易科
擬訂技術貿易、服務貿易發展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科技興貿」戰略相關工作,承擔技術進出口管理、高新技術產品貿易促進工作;負責全市出口品牌發展戰略的組織實施;指導管理加工貿易,按規定核准加工貿易業務;牽頭協調出口農產品質量安全區域化管理工作;承擔服務貿易促進工作,推進「服務貿易示範區」建設,推動新興服務貿易出口;承擔服務貿易統計工作;按規定承擔兩用物項、易制毒化學品進出口管理及出口管制和最終用戶管理工作;推進進出口貿易標准化工作。
十三、公平貿易科
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市反傾銷、反補貼、保障措施及其它與進出口公平貿易相關的政策措施;組織協調涉及我市的反傾銷、反補貼和保障措施以及其它進出口公平貿易應訴及相關工作;建立並完善產業損害、進出口公平貿易預警機制;開展產業競爭力調查、產業安全應對與效果評估,指導產業安全應對工作;建立貿易救濟援助制度,支持受損產業恢復發展;跟蹤評估實施貿易救濟措施對我市相關產業的影響;指導、協調全市企業和行業協會對進口產品發起的反傾銷、反補貼和保障措施調查;調查收集國外對我市出口產品實施的歧視性貿易政策、法律法規及其做法,並提出相應措施;建立完善進出口公平貿易信息庫;協助國家、省商務部門組織開展產業損害調查、對外貿易壁壘調查相關工作。按規定承辦對經營者集中行為進行反壟斷調查的相關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我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後地方綜合應對方案並組織實施;承擔世貿組織相關規則、協議的咨詢服務工作。按規定對典當行業進行監督管理。
十四、外國投資管理科
參與擬訂全市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按許可權核准和審核外商投資企業的設立及變更事項;按許可權核准或審核外國投資者並購市內企業;負責調度推進全市在建外資項目;牽頭組織有關部門對全市外商投資企業進行聯合年檢;負責外商投資企業承包經營、清算和撤銷的指導、審批或申報工作;負責外商投資有關數據的統計、分析工作;負責外商投資企業的聯絡服務工作,協助做好外商投訴處理工作,協調解決外商投資企業的有關問題。
十五、對外招商促進科
擬訂全市吸引外商投資的發展戰略、規劃和政策並組織實施;指導全市外商投資促進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編制發布全市對外招商重點項目;策劃、組織、實施境內外重大外商投資促進活動和專題招商引資活動;研究區域合作戰略,組織實施對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和台灣地區等重點區域的招商引資活動;組織實施對台直接通商工作。
十六、重點外資項目推進科
組織實施全市產業招商工作,對市產業招商部門引進外資工作進行考核;調度推進全市重點在談外商投資項目;承辦市政府與港澳台、國外重點城市、友城、國外重要經濟組織、機構、國外大商社建立經濟友好合作關系的有關事務;承擔市政府駐境外商務代表處的日常聯系工作;擬訂全市服務外包發展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推進服務外包平台建設,促進服務外包人才培訓;承擔市產業招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市服務外包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具體工作。
十七、對外經濟技術合作與投資管理科
研究擬訂境外投資發展規劃、政策和管理辦法;依法核准或審核上報市內企業對外投資開辦企業(金融企業除外);組織實施境外各類資源開發、優勢產能轉移、跨國並購等境外投資合作工作;指導協調境外經貿合作區建設有關工作;依法管理和監督對外承包工程、對外勞務合作和設計咨詢等對外經濟合作業務;承擔對外承包工程經營資格、對外勞務合作經營資格、對外勞務合作項目的審核上報工作;按規定負責外派勞務和境外就業人員的權益保護工作;審核、管理我市承辦的國家對外援助項目,管理多雙邊及國外民間組織對我市提供的無償援助和贈款項目(不含財政合作項下外國政府及國際金融組織對我市贈款);負責對外投資、對外承包工程、對外勞務合作等業務的統計、分析工作;建立境外投資、承包境外工程和外派勞務等預警機制;會同有關部門搞好外派勞務市場秩序的清理整頓;承擔市「走出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具體工作。
十八、園區管理科
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擬訂全市經濟開發區、保稅港區、保稅區、出口加工區、保稅物流中心等發展規劃、政策、措施;負責國家級、省級經濟開發區設立的審核上報工作;負責省級經濟開發區的指導協調、管理服務和產業發展規劃的組織實施;負責組織全市各類園區的境內外招商、參展等活動;擬訂園區管理幹部境內外培訓規劃和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負責省級經濟開發區的綜合評價、統計、考核工作;承擔市園區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具體工作。
十九、離退休幹部工作辦公室(副處級)
按照有關規定,負責有關企業離休幹部管理服務工作;負責局機關和指導直屬單位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內設服務一科、服務二科。
『叄』 商務局工作需要什麼經濟學的知識
商務局工作需要以下相關知識
1會計學以及基本的作賬制度
2財務管理
3稅法的相關知識
4還有必要的商務政策和法規
只要掌握了上述的知識,在商務局工作應該是沒問題的,希望對你有用
『肆』 長沙市商務局的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商務局設19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機關文秘、會議組織、機要檔案、綜治維穩、信訪接待、電子政務、行政後勤等局機關日常行政事務工作;協調局機關各處(室)工作;負責全局重大事項和決策的督辦;負責承辦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負責局機關財務會計工作;負責全市商貿發展資金、外經貿發展資金和招商引資資金的管理工作;負責上級業務主管部門對我市商務事業支持資金的綜合管理;負責局直屬單位的資產和財務監管。
(二)政策法規處(市場秩序處)
承擔牽頭協調整頓和規范市場經濟秩序的相關工作,推動商務領域信用建設,指導商業信用銷售,推進商務領域「誠信經營」示範創建活動,建立市場誠信公共服務平台;參與組織打擊侵犯知識產權、商業欺詐等工作,負責全市商務系統知識產權保護工作;負責有關國內外貿易、國際經濟合作,外商投資法律、法規的研究、宣傳和實施;負責全市重大經貿協議、合同、章程和重大爭議案的研究與協調;組織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和規章草案;負責局機關的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負責政務公開和政務信息公開、行政審批改革、規范權力運行工作;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法律法規培訓;指導商務行政執法工作。
(三)綜合調研和宣傳處
研究經濟全球化、區域經濟合作、現代市場體系和現代商貿流通方式的發展趨勢並提出對策建議;研究國內外貿易流通和管理體制改革,並就重大問題提出意見和建議;研究分析國內外貿易和國際經濟合作形勢,研究提出健全現代市場體系的綜合政策建議;負責局大型綜合材料的起草工作;負責全市商務系統信息統計分析、新聞發布和宣傳工作;負責指導、管理內外貿經濟學會工作。
(四)外商投資促進處
貫徹執行國家、省和市外商投資的各項方針政策和規定;擬訂全市外商投資的中長期發展規劃、產業導向要點和規劃布局意見建議;負責制定全市對外招商活動規劃;負責招商引資宣傳資料的製作;組織參與國家、省級和承辦市級招商活動;負責招商引資客戶庫建設;負責境內外招商活動的歸口管理和協調;負責外來投資者的接待、洽談和考察等組織工作;參與協調、指導全市高新技術、經濟技術開發區的有關工作;牽頭組織招商引資中介人的認定和獎勵實施;負責管理以市政府名義聘請的商務顧問和全球招商代理。
(五)外商投資管理服務處
負責核准市級商務主管部門許可權內外商投資企業的合同、章程及法律特別規定的重大變更(增資、減資、轉股、合並與分立等);負責審核上報國家規定的限額以上、限制投資及法律、規章規定應由上級商務主管部門核準的外商投資企業合同、章程的重大變更;負責監督檢查外商投資企業執行有關法律法規和合同、章程的情況;牽頭組織全市外商投資企業聯合年檢工作;負責全市外商投資產品出口型和先進技術型企業的確認和考核;負責全市實際利用外資和合同利用外資年度計劃的制定及考核;負責全市外商投資的統計分析工作;負責外商投資企業咨詢和跟蹤服務;依照國家和省規定的許可權,負責新設外商投資企業(含港澳台僑企業)的審批(備案);負責外商投資企業及其投資者投訴、協調工作;負責市外商定點服務機構的管理及協調;指導長沙市外商投資企業協會相關工作。
(六)國內經濟技術協作處
負責加強國內橫向經濟聯合與協作,研究全市橫向經濟聯合與協作的戰略、方針和政策並提出建議;負責編制並組織實施全市開展橫向經濟技術協作、內聯引資工作計劃;組織、指導和協調全市區域經濟合作、境內招商以及資金、物資、技術和信息交流合作等有關工作;加強市場開拓的調查研究,組織、指導和協調全市的內聯引資經貿洽談會和以開拓市場為主要內容的展銷活動;負責編制對口支援工作規劃和年度計劃,負責全市國內友好城市和市外對口支援的相關工作。
(七)項目處
負責全市招商項目的開發、策劃和包裝,定期發布招商引資項目資料;負責重大商務活動簽約項目的調度,跟蹤簽約項目的履約情況;負責市級以上重大商務項目的申報、調度;負責商務項目庫的建設與維護,對重大商務項目的進展情況進行統計、分析、監督和協調;負責項目工作的考核和評價。
(八)對外貿易處(反壟斷處)
擬訂全市對外貿易發展中長期規劃和發展戰略,提出促進對外貿易發展的建議;負責協調全市進出口通關工作,指導和協調企業開拓國際市場;研究和推廣各種國際貿易新方式;組織和協調全市在境內外舉辦的各類進出口貿易交易會、展銷會和洽談會的工作;提出全市外經貿發展資金和上級撥付的外貿專用資金使用管理意見;指導協調外經貿企業的進出口商品配額和許可證、外匯和出口退稅工作;負責市內企業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負責全市進出口結構優化和出口基地建設;協調指導外貿信用體系建設,規范進出口經營秩序;負責全市進出口業務調度和綜合統計分析工作;協助上級商務部門做好反壟斷立法、反壟斷調查、反壟斷裁定結果的監督實施等工作,配合做好產業損害調查工作,聯系進出口商、協會工作。
(九)加工貿易處(機電和科技產業處)
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承接產業轉移、發展加工貿易的方針、政策,擬訂全市承接產業轉移、促進加工貿易發展的規劃,提出加工貿易招商引資的具體辦法和措施;負責全市各類企業進出口加工能力的審核;負責加工貿易項目合同的辦理;負責全市出口加工區、保稅物流中心的指導和協調;負責全市加工貿易進出口統計、分析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機電產品和高新技術產品進出口發展規劃和政策;負責全市機電產品和高新技術產品出口結構的優化、產業聯系機制的實施;負責全市科技興貿工作,加強貿易與產業聯系的工作實施;負責全市機電進出口產品、高新技術產品、加工貿易各類資金支持項目的收集、篩選、匯總和上報;承擔長沙市承接產業轉移發展加工貿易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對外經濟合作處
貫徹落實國家對外經濟合作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政策,擬訂全市對外經濟合作的政策和措施;編制並組織實施全市對外經濟合作的中長期規劃;指導市內企業境外投資、對外經濟合作企業取得經營資格、對外援助項目境外工程承包、外派勞務人員的培訓;負責全市境外就業職業介紹機構資格初審、監督檢查和外派勞務秩序的規范管理;負責境外勞務糾紛或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負責對外經濟合作統計和分析;組織對外經濟合作企業申報上級專項資金。
(十一)市場運行調節處
負責監測、分析市場運行和商品供求狀況,負責市場預測、預警和信息發布;負責全市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指標的監測、分析;研究提出市場運行及調控的政策建議,組織協調市場運行的有關重大問題;負責組織和落實重要生活必需品的風險儲備和市場調節;指導全市流通環節食品消費安全工作,配合相關部門完善流通環節質量安全標准和認證體系;負責肉類、蔬菜商品流通方面的相關工作;監督管理副食品風險調節基金和商貿發展資金的使用。
(十二)行業指導處
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商品流通業和商貿服務業(含餐飲、住宿業等)的發展戰略、行業規劃和有關政策;擬訂並組織實施優化流通產業結構調整的政策;貫徹國家、省和市關於深化流通體制改革的政策;負責全市商貿服務業的等級評審、資格認定以及從業人員勞動技能、技術等級的培訓、考核和鑒定工作;推進連鎖經營、特許經營和內貿代理制等流通方式,指導商品流通業的行業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對流通領域商品質量、計量和標准進行監督檢查;負責全市相關行業協會的指導管理工作。
(十三)市場體系建設處
擬訂全市健全、規范市場體系和流通秩序的政策、規定,協調打破市場壟斷、行業壟斷和地區封鎖的有關工作;研究提出引導國內外資金投向市場體系建設的政策;指導城市商業體系建設,推進農村市場體系建設,培育和發展農村市場;指導區、縣(市)商業網點規劃,規范城市商業設施建設;負責核准上報外商投資商業領域項目;組織擬訂市場體系標准,推進商品流通市場的標准化建設;按有關規定對全市拍賣、典當、租賃、舊貨流通、成品油、直銷、報廢汽車回收、舊機動車交易(含二手車)等活動進行監督管理;承擔長沙市市場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長沙市汽車更新報廢回收協調領導小組辦公室、長沙市成品油市場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四)酒類監督管理處(長沙市酒類產銷管理辦公室)
負責實施國家和省有關酒類商品監督管理的法規、規章和政策;負責監督管理全市酒類商品生產流通和酒業結構的調整及行業規劃的制定;負責酒類批發、零售許可等有關方面的監督管理;負責全市范圍內酒類展覽和促銷宣傳活動的管理;依法查處無證生產、銷售和制售假冒偽劣酒類商品等違法活動;承擔長沙市酒類產銷管理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指導長沙市酒業協會的相關工作。
(十五)葯品流通管理處
負責研究擬訂全市葯品流通行業發展規劃、政策和相關標准;配合實施國家基本葯物制度,推進全市葯品流通行業結構調整,指導全市葯品流通企業改革,推動葯品現代流通方式的發展;建立葯品流通行業統計制度和業務信息報送制度;推進行業信用體系建設,指導全市相關行業協會工作。
(十六)服務貿易處(商務服務機構指導處)
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服務貿易、服務對外承包產業發展規劃、政策和措施;指導和管理全市服務貿易及促進工作;負責全市服務貿易跨部門協調機制的聯絡工作;負責指導協調全市服務對外承包企業國際資質認證及國內外市場拓展工作;負責全市服務對外承包產業的統計和綜合分析;負責指導協調、管理全市技術引進和技術、軟體產品的出口工作;負責全市服務外包專項資金的申報、審核和管理;負責指導、協調全市服務外包人才培訓工作;承擔長沙市服務外包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指導長沙市商務服務機構(單位)和服務外包協會相關工作。
(十七)現代物流處
負責擬訂促進全市現代物流產業發展的相關政策;負責指導協調全市物流企業標准化評估;指導協調全市物流園區、物流配送中心和現代物流重點項目建設;負責全市重點物流項目扶持資金的申報和審核;培育和建立現代物流市場體系,探索現代物流管理模式,組織物流企業的交流與合作;負責組織物流行業的招商引資工作;負責組織物流管理人員的培訓,開展行業統計、行業調查和市場形勢分析等;承擔長沙市現代物流產業發展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指導長沙市物流協會的相關工作。
(十八)電子商務管理處
擬訂全市電子商務發展戰略、中長期發展規劃和政策;負責全市電子商務產業的統計和綜合分析;指導服務全市商務企業和商務系統的信息化工作;負責全市網上招商、網上洽談等工作和網上貿易的指導;負責全市商務門戶網站、商務公眾網站的建設和管理;負責全市商務信息平台的管理。
(十九)人事教育處
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機構編制、組織人事、勞動保障、教育培訓和績效考核等工作;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因公出國(境)和因私出國(境)備案人員的辦理;負責局直屬單位領導班子建設和後備幹部的管理;協助有關部門選派從事外經貿業務的出國人員和駐外機構工勤人員;負責經貿出國人員的培訓。
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處。負責局機關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指導直屬單位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
機關黨委。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紀檢(監察)機構按有關規定設置。
『伍』 哪裡能看到015湖南長沙市商務局招聘4名政府雇員簡章
您好,中公教育為您服務。
2015湖南長沙市商務局招聘4名政府雇員簡章:
長沙市商務局是長沙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主要負責全市招商引資、外經外貿、商貿流通、現代服務業、特種行業管理、口岸管理、綜合事務等日常工作。為大力引進現代服務業高層次人才,努力提升我市現代服務業發展水平,經長沙市編制辦核准,長沙市商務局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4名中級雇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1.創新機制、精簡效能的原則。
2.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二、人員管理辦法
1、合同管理:聘用的政府雇員不具有行政職務,不行使行政權力,不佔用行政編制,由長沙市商務局與雇員簽訂聘用合同。合同期限一般為三年,合同中按照規定約定試用期。
2、薪酬及福利:政府雇員的待遇實行傭金制,傭金包含工資、福利、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的個人部分和個稅,工資由基本工資及績效工資兩部分構成,保險按照企業社會保險政策繳納,住房公積金按長沙市住房公積金管理相關政策繳納,由長沙市商務局委託長沙市人才服務中心所屬機構為雇員代扣代繳。中級雇員傭金每年6-10萬元,工資數額根據所聘人員的學歷、職稱、工作經歷等予以核算。
三、報考資格
1、系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
3、身體健康、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4、綜合素質優,專業能力強,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
5、具備招聘崗位所需其他資格條件。
6、本次招考報名截止日前未取得畢業證、學位證的全國普通高等學校計劃內統招全日制在讀學生不得參加報名(在讀的全國普通高等學校計劃內統招全日制非2015屆研究生不能以本科學歷報考,其他情形以此類推。2015屆全國普通高等學校計劃內統招應屆畢業生資格復審時可暫憑加蓋畢業院校就業部門印章的就業推薦表原件及崗位要求的其他相關材料報名,但資格終審時須提供畢業證、學位證的原件,否則取消錄取資格)。
四、招聘崗位、人數及條件
詳見《長沙市商務局政府雇員招聘計劃表》(附件1)。
五、報名和資格審查
1、本次考試採取網路報名方式進行,不設現場報名。報考人員每人限報一個崗位。
2、報考人員登錄長沙人才網(www.cshr.com.cn),按要求填寫相關個人信息並上傳近期一寸正面免冠電子彩色相片,同時還須將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學歷與學位證書、相關工作經歷證明以及報考崗位所需的其他相關材料的原件的掃描件(如有發表的論文或相關工作業績的證書、證明也可一並提供)同時上傳。
3、報名時間:2015年8月10日上午9:00— 2015年8月16日下午17:00。
資格初審時間:2015年8月10日上午9:00—2015年8月17日上午12:00。
列印准考證時間,2015年8月21日上午9:00—2015年8月22日下午17:00。
4、考生報名後由長沙市商務局進行資格初審。資格初審合格後,考生需在報名網站列印本人的《長沙市商務局公開招聘政府雇員報名登記表》,並妥善保存,資格復審時交招考單位審查。
5、報名時,報考人員要仔細閱讀誠信承諾書,必須符合所報崗位的條件要求,填寫的信息必須完整、合法、真實、准確,在公開招聘任何一個環節中發現報考者不符合報考條件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取消考試及錄取資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報考者本人自行承擔。
6、開考比例:各崗位報名人數與招聘計劃數的比例須達到5:1(含5:1)方可開考,達不到此比例則取消或縮減該崗位招聘計劃數。
六、筆試
1、筆試時間暫定為2015年8月23日(星期日),具體以准考證上的時間、地點為准。參加考試時,必須同時攜帶准考證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缺少證件的考生不得參加考試。
2、筆試分為綜合知識和專業知識兩科,滿分各為100分,考生筆試成績按綜合知識成績佔40%,專業知識成績佔60%合成(筆試成績保留小數點後兩位)。
3、成績查詢:筆試成績查詢時間暫定為2015年8月31日—2015年9月1日,考生可在報名網站查詢本人的筆試成績,如考生對筆試成績有異議,可於2015年9月 2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00)至長沙市商務局人事處(長沙市政府一辦公大樓10樓1003房間,電話0731-88668010)遞交書面查分申請(須附有效身份證件和准考證復印件),並於 9月4日(下午14:30-17:00)到長沙市商務局人事處領取查分結果。
4、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復慣用書,不舉辦也不委託任何機構舉辦輔導培訓班。
七、資格復審
1、進入資格復審的人選,在報考同一崗位的人員中根據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計劃數1:3的比例確定。筆試成績相同的,以專業知識成績高低確定。
2、進入資格復審的人員名單將於2015年9月7日在報名網站公布,資格復審具體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3、資格復審時須提供本人的《長沙市商務局公開招聘政府雇員報名登記表》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學歷與學位證書以及報考崗位所需的其他相關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
4、不按時參加資格復審或資格復審不合格的人員取消面試資格,在報考同一崗位的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筆試成績相同,以專業知識成績高低確定),同一崗位遞補不超過兩次。
八、面試
1、資格復審合格人員進入面試。
2、面試採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總分為100分(保留小數點後兩位)
3、資格復審合格人員名單和面試時間、地點、具體面試方案將在報名網站公布。
4、面試合格分數線(以下簡稱合格分數線)為70分(含70分),低於合格分數線的考生不進入體檢程序。
九、總成績合成
考生總成績按筆試成績佔60%、面試成績佔40%合成(成績保留小數點後兩位)。
十、體檢
1、體檢對象以崗位招聘數為基數,按1:1的比例,在達到合格分數線以上人員中依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若總成績相同的,筆試成績高者入圍。出現體檢不合格或者棄權,則從報考同一崗位達到合格分數線以上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總成績相同的,筆試成績高者入圍(同一崗位遞補不超過兩次)。
2、體檢由長沙市商務局組織實施。體檢參照國家人事部、衛生部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准(試行)》執行。
3、體檢具體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未參加體檢或體檢不合格者不能列為考察對象。
十一、考察(含資格終審)
1、體檢結束後,由長沙市商務局對體檢合格者採取走訪調查、座談、查閱檔案資料(同時進行資格終審)等形式進行認真、扎實、全面的考察。
2、當考察出現不合格或棄權,導致該招聘崗位考察人選空缺時,則從報考同一崗位達到合格分數線以上人員中依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若總成績相同,則以筆試成績高低確定(同一崗位遞補不超過兩次),經體檢合格後進行考察。
十二、聘用與合同簽訂
1、考察結束後,考察合格人員即為擬錄取人員。
2、擬錄取人員名單將在報名網站公示,公示7個工作日無異議後,簽訂《長沙市政府雇員僱用合同書》。
點擊下載>>>
附件一:招聘崗位及條件.doc
附件二:長沙市商務局公開招聘政府雇員報名登記表.doc
更多湖南省事業單位考試信息及備考資料見:湖南事業單位考試網(http://www.zgsydw.com/hunan/?wt.mc_id=bd11862)
長沙市商務局
2015年7月16日
如有疑問,歡迎向中公教育企業知道提問。
『陸』 商務局是干什麼的
1、擬訂國內外貿易和國際經濟合作的發展戰略、政策,起草國內外貿易、外商投資、對外援助、對外投資和對外經濟合作的法律法規草案及制定部門規章,提出我國經濟貿易法規之間及其與國際經貿條約、協定之間的銜接意見,研究經濟全球化、區域經濟合作、現代流通方式的發展趨勢和流通體制改革並提出建議。
2、負責推進流通產業結構調整,指導流通企業改革、商貿服務業和社區商業發展,提出促進商貿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建議,推動流通標准化和連鎖經營、商業特許經營、物流配送、電子商務等現代流通方式的發展。
3、擬訂國內貿易發展規劃,促進城鄉市場發展,研究提出引導國內外資金投向市場體系建設的政策,指導大宗產品批發市場規劃和城市商業網點規劃、商業體系建設工作,推進農村市場體系建設,組織實施農村現代流通網路工程。
4、承擔牽頭協調整頓和規范市場經濟秩序工作的責任,擬訂規范市場運行、流通秩序的政策,推動商務領域信用建設,指導商業信用銷售,建立市場誠信公共服務平台,按有關規定對特殊流通行業進行監督管理。
5、承擔組織實施重要消費品市場調控和重要生產資料流通管理的責任,負責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應急管理機制,監測分析市場運行、商品供求狀況,調查分析商品價格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按分工負責重要消費品儲備管理和市場調控工作,按有關規定對成品油流通進行監督管理。
(6)商務局年度安全培訓計劃擴展閱讀:
商務局負責對外經濟合作工作,擬訂並執行對外經濟合作政策,依法管理和監督對外承包工程、對外勞務合作等,制定中國公民出境就業管理政策,負責牽頭外派勞務和境外就業人員的權益保護工作,擬訂境外投資的管理辦法和具體政策,依法核准境內企業對外投資開辦企業(金融企業除外)。
商務局負責對外援助工作,擬訂並執行對外援助政策和方案,推進援外方式改革,編制對外援助計劃、確定對外援助項目並組織實施,管理具有政府對外援助性質資金的使用,管理多雙邊對中國的無償援助和贈款(不含財政合作項下外國政府及國際金融組織對中國贈款)等發展合作業務。
商務局牽頭擬訂並執行對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和台灣地區的經貿規劃、政策,與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有關部門和台灣地區受權機構進行經貿磋商並簽署有關文件,負責內地與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商貿聯絡機制工作,組織實施對台直接通商工作,處理多雙邊經貿領域的涉台問題。
商務局依法對經營者集中行為進行反壟斷審查,指導企業在國外的反壟斷應訴工作,開展多雙邊競爭政策交流與合作。
商務局指導我國駐世界貿易組織代表團、常駐聯合國和有關國際組織經貿代表機構以及駐外經濟商務機構的有關工作,負責經貿業務指導、隊伍建設、人員選派;聯系國際多邊經貿組織駐中國機構和外國駐中國官方商務機構。
『柒』 商務局的機構組成
機構設置
商務部共設28個內設機構,分別是:辦公廳,人事司,政策研究室,綜合司,條約法律司,財務司,市場秩序司,市場體系建設司,商貿服務管理司,市場運行調節司(國家繭絲綢協調辦公室),反壟斷局,對外貿易司,服務貿易司。
機電和科技產業司(國家機電產品進出口辦公室),外國投資管理司,對外援助司,對外投資和經濟合作司,進出口公平貿易局,產業損害調查局,國際經貿關系司,世界貿易組織司(中國政府世界貿易組織通報咨詢局),亞洲司,西亞非洲司,歐洲司,美洲大洋洲司,台港澳司,信息化司,外事司。
中國商務局擬訂國內外貿易和國際經濟合作的發展戰略、政策,起草國內外貿易、外商投資、對外援助、對外投資和對外經濟合作的法律法規草案及制定部門規章。
(7)商務局年度安全培訓計劃擴展閱讀:
主要職能:
1、負責商務部黨風廉政建設反腐敗和行政監察工作。
2、開展黨紀教育,提高黨員幹部遵紀守法的自覺性。
3、檢查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的執行情況,作出維護黨紀的決定。
4、開展領導幹部廉潔自律工作,對黨員領導幹部進行廉政監督;對同級和下級黨的委員會進行監督;對幹部選拔任用工作進行監督檢查。
5、受理檢舉和控告,做好群眾來信來訪工作;檢查和處理違紀違規案件,決定或取消對這些案件中的黨員處分;受理黨員的控告和申訴;保障黨員民主權利不受侵犯。
6、推動商務部紀檢幹部隊伍建設。
7、承辦上級黨組織和紀檢監察部門交辦的任務。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中國商務局
『捌』 商務局能查消防安全嗎
可以。貼一個給你看。
各區(縣)商務局(糧食局)、局屬各單位、局機關各處室,全市大中型商貿糧食企業:
為確保黨的十九大期間自治區消防安全形勢穩定,堅決杜絕重特大火災事故發生,根據徐海榮書記在7月24日市委常委(擴大)會議上關於在安全生產領域開展「大排查、大督查、大整改」要求,市安委辦決定於2017年8月至12月,在全市范圍內開展消防安全大檢查。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視,充分認識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性
各區(縣)商務局(糧食局)、各單位要充分認識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扎實有效地落實各項消防安全工作。要在認真分析研判火災形勢的基礎上,明確消防安全工作重點和薄弱環節,研究制定切合實際的消防安全工作方案,確定由主要領導負責,分管領導牽頭,逐級落實責任的工作格局,真正做到消防安全有人領導、有人監管、有人協調、有人落實,有計劃、分步驟地開展消防安全檢查,認真排查火災隱患,落實整改措施,堅決遏制重特大火災事故,確保全市商務糧食領域消防安全形勢穩定好轉。
二、強化措施,加強重點行業領域的消防安全工作
要深刻吸取倫敦「6•14」高層公寓樓、江蘇省常熟市虞山鎮群租房「7.16」縱火案件等火災事故教訓,繼續加強對消防安全重點行業和薄弱環節的消防安全檢查,以高層建築、人員密集場所、危險化學品及勞動密集型企業、建築施工現場、棉花收、加工、儲存場所為重點,以消防設施、安全疏散、安全用電和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度等為主要內容,扎實開展消防安全專項檢查和火災隱患排查整治。
(一)開展高層建築消防綜合整治。各區(縣)商務局(糧食局)要和相關部門聯合重點檢查並解決本轄區本行業高層建築外保溫材料、消防設施、安全疏散、管井防火封堵、電氣燃氣安全、日常消防管理等六類突出問題,要嚴格落實物業企業消防責任。要督促物業企業按照《住宅物業消防安全管理》等行業標准,嚴格落實消防責任。推行每棟高層公共建築配備消防安全經理人和每棟高層住宅建築配備樓長的制度,牽頭負責日常消防管理。
(二)繼續深化電氣火災綜合治理。根據電氣火災綜合治理方案,各區(縣)商務局(糧食局)、各單位要全面排查整治電器產品生產質量、電器產品及其線路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隱患和問題,嚴厲打擊違法生產、銷售假冒偽劣電器產品行為,本單位電氣使用維護違章違規行為,10月前完成自查自糾,對發現的隱患列出隱患清單、明確整改時限,逐一督促整改,實現電氣火災事故顯著減少。
(三)做好人員密集場所消防安全工作。各區(縣)商務局(糧食局)針對人流、物流、客流密集的特點,組織專門力量,對大中型商超、再生資源回收企業、舊機動車交易市場、糧油倉庫、糧油加工企業、加油站點、社區蔬菜副食品直銷點、商貿物流企業、外資外經企業等開展全面檢查,重點檢查消防安全責任制落實情況,消防車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情況,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自動滅火系統等消防設施的運行情況,督促單位加強用電管理、值班巡查,確保消防設施運行正常和疏散安全。
(四)做好危險化學品企業消防安全工作。高溫季節極易發生易燃易爆危險品火災事故,各區(縣)商務局(糧食局)要對銷售易燃易爆危險品場所進行一次全面的消防安全大檢查,重點檢查危險化學品單位對有關規章、制度及工藝操作規程執行情況,防雷、防靜電和防雨、防潮設施的檢測和維護保養情況,危險化學品儲存場所的通風、降溫、防水、防潮等措施的執行情況等。督促落實消防安全培訓,切實增強職工消防安全知識和技能水平,提高應對緊急情況的能力。進一步完善重大危險源的監控管理,完善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預案,及時發現火災隱患和不安全因素,做到早發現、早處理,最大限度地預防火災事故的發生。
(五)做好勞動密集型企業消防安全工作。要持續開展勞動密集型企業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切實加強勞動密集型企業消防安全管理,督促企業認真落實消防安全主體責任,加強對電氣線路和倉庫、配電室等重點部位的火災隱患排查,徹底整改火災隱患和違法建設行為,堅決取締關閉一批不具備安全生產基本條件的非法違法企業,全面整治和消除企業存在的重大火災隱患,持續提升企業消防安全「四個能力」。
三、加大宣傳力度,進一步提高群眾消防安全知識水平
各區(縣)商務局(糧食局)、各單位要結合當前工作實際,廣泛利用各類新聞媒體、微博微信以及LED屏、櫥窗、板報等媒介,提示高層建築火災危險性,宣傳普及高層建築防火、滅火和逃生自救知識,提高應急疏散逃生能力,努力營造人人關注消防、人人參與消防的良好社會氛圍。
四、加強應急演練,增強事故處置能力
各單位要加強安全生產值班工作,落實應急預案,對各種異常和突發情況要及時、有效地組織處理。各區(縣)商務局(糧食局)要緊密結合當前天氣特點,組織轄區企業開展實戰演練,切實提高應急處置能力。要嚴格執行各類生產安全事故信息報告制度,一旦發生安全事故,必須及時按有關規定逐級上報,嚴禁遲報、漏報和瞞報。
請各區(縣)商務局(糧食局)、各單位按要求將工作小結及相關信息、簡報圖片、統計表及時上報局辦公室。
『玖』 商務局和外經貿局是一回事嗎
商務局和外經貿局不是一回事,區別如下:
1、概念不同。
商務局:擬訂國內內外貿易和容國際經濟合作的發展戰略、政策,起草國內外貿易、外商投資、對外援助、對外投資和對外經濟合作的法律法規草案及制定部門規章。
外經貿局:即對外貿易經濟合作局,是主管對外貿易、外商投資和經濟合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門。
2、職責不同。
商務局:負責我國駐世界貿易組織代表團、駐外經濟商務機構以及有關國際組織代表機構的隊伍建設、人員選派和管理;指導進出口商會和有關協會及學會的工作。
外經貿局:負責境外投資企業(機構)的設立及變更審核工作,指導協調境外經貿合作區建設,負責監督、管理對外承包工程、勞務合作和多雙邊援助、對外援助等工作。
3、工作內容不同
商務局:負責進出口配額計劃的編報、下達和組織實施,制定和管理進出口商品目錄,負責配額、許可證的確定和發放。
外經貿局:指導全市服務貿易的對外開放,協調全市國際服務貿易發展,做好國際服務外包相關統計工作。
『拾』 蘇州市商務局的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商務局設20個內設機構,均為正科級建制。
(一)辦公室
負責文電、文秘、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政務工作;承擔新聞宣傳、政務公開、政務信息、公文管理、信訪、保密、應急、行政管理、安全保衛等工作;承擔重要會議、重大活動的組織協調和決定事項的督辦;負責局機關內部總務管理、規章制度建設、房產管理及其它行政事務工作;承擔蘇州市開放型經濟發展協調領導小組辦公室的具體工作。
(二)綜合處(信息處)
研究經濟全球化、區域經濟合作和現代流通方式的發展趨勢;擬訂全市商務發展戰略和實施規劃,擬訂全市商務工作目標和綜合評價考核辦法,監測分析商務運行狀況並提出意見和建議;承擔商務系統的信息調研,起草商務運行情況綜合性文稿;匯總、編制商務系統各類統計報表;建立完善商務信息公共服務體系,承擔機關電子政務及網站管理工作,指導商務系統信息化和電子商務工作。
(三)財務處
貫徹落實國家及省、市有關商務工作的財稅、金融、價格等政策;參與擬訂全市促進商務經濟發展的財務政策與措施;調查、跟蹤、分析商務經濟發展的整體運行情況,提出財務工作建議;負責商務局歸口的各項業務和專項資金等的具體使用與管理工作;編報本部門預決算;承擔本部門的財務管理、資產管理、基本建設和內部審計工作;協調和處理原所屬單位改制中遺留的財務問題。
(四)市場秩序處(生豬定點屠宰管理辦公室)
承擔牽頭協調整頓和規范市場經濟秩序相關工作;負責商務綜合行政執法,建立商務舉報投訴服務網路;推動商務領域信用建設,指導商業信用銷售,建立市場誠信公共服務平台;承擔生豬屠宰行業的管理、監督和執法工作;負責市豬肉儲備的組織和管理;參與打擊商品流通領域侵犯知識產權的行為、組織開展打擊商業欺詐等工作;開展「放心肉」服務體系建設;承擔蘇州市生豬定點屠宰管理領導小組辦公室的具體工作。
(五)市場體系建設處
擬訂健全、規范市場體系的地方性法規、規章和標准草案,推進流通標准化;牽頭組織規范零售企業促銷行為;研究提出引導各種資金投向市場體系建設的政策,負責商業網點規劃和商業體系建設,負責推進農村市場和農產品流通體系建設;負責大宗產品批發市場規劃工作,指導大宗產品批發市場規劃工作;負責品牌培育和建設工作;按有關規定對拍賣、租賃、舊貨流通、汽車流通行業等進行監督管理;參與對全市重點商業設施建設項目的論證和監督管理;負責典當機構設立的審核、報批等具體業務工作。
(六)商貿服務管理處
擬訂現代流通服務業的發展戰略,提出優化流通產業結構、深化流通體制改革和促進商貿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建議,負責推動連鎖經營、商業特許經營、電子商務、商貿物流配送等現代流通方式的建設和發展;組織開拓城鄉市場,負責全市社區商業建設和發展,指導流通領域節能降耗工作,指導流通企業改革;負責餐飲業、住宿業、國內展覽業等商貿服務業的行業管理;按有關規定對成品油流通進行監督管理;指導再生資源回收管理工作;指導全市商貿行業協會、學會及其它有關社會中介組織工作。
(七)市場運行調節處(繭絲綢辦公室、酒類管理辦公室)
監測、分析市場運行和商品供求狀況,進行市場預測、預警和信息發布,並提出相應的調控建議;承擔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應急管理機制相關工作;承擔重要消費品(肉類、食糖、小包裝食品等)儲備管理和市場調控的有關工作;牽頭承擔商貿流通行業有關綜合性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商貿流通行業商品質量、商品標准計量、物價調控等工作;承擔繭絲綢辦公室和酒類管理辦公室的具體工作。
(八)產業損害調查處(反壟斷處)
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反傾銷、反補貼和保障措施的法律、法規和政策;承擔產業損害調查工作;評估實施有關貿易政策對我市產業的影響和效果,提出採取相應措施的建議;建立和完善我市產業損害預警機制;開展產業國際競爭力調查,指導協調產業安全應對工作;受商務部和省商務廳委託,依法對蘇州范圍內的經營者集中行為進行反壟斷審查,指導企業開展反壟斷調查工作。
(九)開發區處(口岸處)
貫徹執行有關開發區建設的法規和政策; 參與擬訂開發區發展規劃和相關政策措施;承擔指導、協調、服務全市各類國家級、省級開發區工作;承擔省級以上開發區設立、撤銷的審核工作;負責全市開發區的統計、運行分析和綜合評價工作;研究開發區發展動態,為上級提供決策依據;參與協調海關特殊監管區域的有關事項;負責口岸開放和運行的相關工作;提供有關口岸政策和投資環境的咨詢服務。
(十)對外貿易處
擬訂全市貨物進出口相關的政策措施;推進以質取勝和市場多元化戰略;指導交易會、洽談會等外貿促進活動,推進外貿促進體系建設;承擔貨物進出口統計和運行分析;承擔重要工業品、原材料和重要農產品進出口總量計劃的申報和下達;實施進出口商品配額、關稅配額年度計劃的相關工作;根據授權,承擔進出口許可證管理的有關工作;負責與各進出口商會的溝通協調工作;推進進出口貿易標准化和外貿信用體系建設;負責各類企業對外貿易經營備案和管理工作;規范對外貿易經營秩序,推進出口品牌和出口基地建設;促進國際電子商務發展;負責與海關、出入境檢驗檢疫部門的合作,推動貿易便利化。
(十一)服務貿易處
擬訂全市服務貿易中長期發展規劃、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編制年度全市服務貿易發展研究報告;負責服務貿易促進和服務貿易統計工作;牽頭擬訂年度貿易促進活動計劃,主辦相關貿易促進活動;負責全市技術進出口合同的管理;負責全市軟體進出口合同管理和統計工作;負責國際物流促進,協助省廳做好全市國際貨代企業備案工作;按分工承擔涉外知識產權相關工作;承擔省電子口岸相關工作在蘇州的推進。
(十二)機電和科技產業處(機電產品進出口辦公室)
貫徹實施國家機電產品和高新技術產品進出口、成套設備出口的政策和法規;參與擬訂鼓勵機電產品出口的地方性法規和措施;承擔機電產品、高新技術產品出口體系建設和貿易促進工作;承擔機電產品進出口管理工作;執行國家進出口管制政策,負責依法審核兩用物項和技術進出口許可工作;負責全市科技興貿出口創新基地的建設工作。
(十三)外國投資管理處
擬訂全市外商投資政策和改革方案並組織實施;研究全市外資情況並上報動態和建議;擬訂改善投資環境,促進投資便利化的措施並組織實施;依法審批、報批、核准外商投資企業的設立及變更事項,依法審批、報批、核准外商投資項目的合同章程及法律規定的變更事項;指導全市投資促進工作,參與組織全市重大涉外經貿促進活動,規范對外招商引資工作。
(十四)外商投資企業管理處
負責全市外商投資企業的管理與服務工作;依法監督檢查外商投資企業貫徹執行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合同章程的情況;監測外商投資企業生產經營運行情況,統計分析實際利用外資情況;承擔加工貿易業務審批管理工作;受理、協調外商及外商投資企業的投訴與糾紛;協調解決外商投資企業生產運行中的有關問題;牽頭政府相關部門對外商投資企業開展聯合年檢,指導監督外企的清算、撤銷與兼並;指導市外商投資企業協會的工作。
(十五)服務外包處
貫徹執行有關促進服務外包產業發展的法規和政策; 參與擬訂全市服務外包產業發展規劃; 會同有關部門擬訂促進服務外包產業發展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指導、協調服務外包平台建設;做好服務外包產業扶持資金的爭取與配套工作;組織協調服務外包投資促進與推介活動;加強對各類服務外包企業的管理和服務;承擔服務外包統計工作;承擔蘇州市推進國際服務外包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具體工作。
(十六)對外投資和經濟合作處
依法管理、指導和監督全市對外投資、對外承包工程、對外勞務合作等對外合作業務;擬訂全市人員出境就業政策,依法管理境外就業工作;承擔在境外投資開辦企業和機構(金融企業除外)的審核、報批工作;承擔對外承包工程、對外設計咨詢、對外勞務合作和出境就業經營資格的審核、報批工作;承擔勞務合作項目審查和外派勞務招收備案工作;承擔對外援助和接受國際多雙邊對我市的援助和贈款的管理工作;推進全市對外經濟合作的促進和服務體系建設。
(十七)政策法規處(公平貿易處、行政許可服務處)
組織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及實施細則;研究起草商務發展的政策建議,參與起草局重要文件;承擔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條約、協定實施的協調工作;承擔機關有關規范性文件的審核工作;承辦相關行政復議和行政應訴工作;承擔商務系統的法制宣傳教育工作;承擔進出口公平貿易的相關工作;參與調查對我市出口商品實施的歧視性貿易政策、法律法規及其做法;建立進出口公平貿易預警機制,依法實施貿易救濟調查,指導協調對我市出口商品的反傾銷、反補貼和保障措施的應訴及相關工作;指導貿易爭端的訴訟工作;承擔世界貿易組織在蘇州的相關工作;負責局行政許可服務事項。
(十八)外事處
承擔本部門的外事管理、聯絡和接待工作;承辦全市因公對外經貿出國(境)團組的初審與報批;承擔邀請外國經貿人員及在本市工作的外國經貿人員直系親屬來蘇州的有關工作;負責聯系外國有關政府或民間經濟部門經貿合作網路;配合有關部門協調對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以及台灣地區經貿規劃、政策和措施的實施工作;承擔「新加坡-江蘇合作理事會」江蘇方秘書處交辦的有關工作。
(十九)組織人事處
承擔局機關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幹部管理、勞動工資、隊伍建設、教育培訓等工作;負責局機關出國(境)人員政審工作和商務系列專業技術資格初審工作;指導商務系統人才隊伍建設;負責雙擁工作。
(二十)離退休幹部處
負責本機關及歸口管理的改制單位離退休人員的管理和服務工作。
另按有關規定設置派駐紀檢組、監察室(合署辦公)和機關黨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