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學校簽安全責任書是否就有法律效力
學校抄簽安全責任書,如果有免除其責任、加重對方責任的,該條款無效。
我國《合同法》第40條規定:格式條款具有本法第五十二條和第五十三條規定的情形,或者提供格式條款一方免除其責任、加重對方責任、排除對方主要權利的,該條款無效。這種明顯免除自己責任或明顯排除對方當事人主要權利的免責條款,造成了當事人事實上的訴訟地位偏差和不平等,也就是明顯失去公正即顯失公平,必須確認其無效。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七條 對未成年人依法負有教育、管理、保護義務的學校、幼兒園或者其他教育機構,未盡職責范圍內的相關義務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損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損害的,應當承擔與其過錯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三人侵權致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學校、幼兒園等教育機構有過錯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補充賠償責任。
② 學校要我我們簽的《安全責任書》合法嗎
我的建議是復不用在乎那制么多,大致是兩種情況:
一 如果不發生事故,你不簽署這個協議校方會為難你,在你還有一年多畢業的情況下你會很難過,沒必要和他對著干。就算他們是對你侵權了,你起訴校方也不會有什麼利益,頂多是受當地教育局批評,收回條款,表示道歉。而你的日子就會很難過。寧可得罪君子,不要惹了小人。
二 如果發生事故,校方的協議完全是一紙空談,是違法的。不管你是什麼學校,什麼年齡段的學生,學校對發生在校內的安全事故都有責任,只是責任大小的問題。新出台的教師發中對於教師的責任管理更為嚴格。所以你不論簽不簽這個協議,它都是無效的。在真發生事故時你可以說自己不懂法律,被學校蒙騙;或者說是害怕消防為難自己等等。這樣有利判案。
不是我教你詐,社會很險惡,小心學校為難自己,既然不管如何都沒有法律效力,出於自身的考慮我覺得你簽字比較好。
③ 學校與教師如何簽訂的安全責任書
根據上級關於切實抓好學校安全管理工作的要求,為了加強我校學校內部安全工作的管理,杜絕各種安全責任事故的發生,特擬訂安全責任書。望各班主任、輔導員及科任教師自覺遵守並認真執行。 本安全教育責任書內容包括:對學生的安全教育責任、教學時間內的安全工作職責、班級安全工作日常管理、校內發現安全事故後的報告職責、教師與家長共同做好學生安全管理工作職責。 鑒於以上學校安全工作要求,各班主任、輔導員和科任教師要進一步提高安全責任意識,高度重視安全工作,加強管理,履行責任,完善班級管理措施。各班主任、輔導員及任課教師是班級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 一、對學生的安全教育責任 (一)、班級要做到「安全工作警鍾長鳴」,班主任和輔導員老師對安全工作要常抓不懈,做到安全天天講,誰帶班誰負責。 (二)、班主任輔導員要與學校以及上級有關部門協調配合,結合本班實際,有針對性地根據不同季節、不同情況對學生進行各種安全教育,提高學生的安全防範意識。並做好每次安全教育工作的記錄,學校隨時抽查。期末把記錄本上交學校。 (三)、加強對學生進行水災、火災、防雷電、地震、煤氣中毒、家庭用電用火安全事故自救能力的教育培訓,培養學生對以上安全事故的自救能力。 (四)、教育學生樹立生命第一的重要價值觀,珍愛生命,遠離危險,不做可能傷害自己或他人的事情,不玩危險游戲。 (五)、注意學生上學、放學動向,特別要做好學生上學、放學安全教育,不橫穿公路,要走人行道,不在公路上騎車、踢球或追逐打鬧玩游戲等。教育學生節假日回家或返校乘船時注意安全,不乘違章車船。 (六)教育學生不買「三無」和過期變質的食品,不亂吃零食。 (七)學前班教師要認真管好本班學生。認真清點學生人數,認真進行安全教育,保證在校時間內不出重大安全事故。 二、教學時間內的安全工作職責 (一)班主任、輔導員及任課教師要注意清點當天本班學生人數及本節課班級人數,防止學生不請假私自逃學或外出發生事故,不準提前放學。 (二)體育課教師要嚴格管理教育學生注意安全,上體育課時教師不準離開現場。 (三)上文化課教師必須按時到教室上課(包括早讀課),不到下課時間不準離開教室,有眼保健操的必須等到眼保健操結束後才能離開教室。 (四)在上課時間內發現學生生病的,要及時通知家長,聯系不到家長的而學生病重的,要及時送往醫院救治,並要做好與家長的聯系。 (五)勞動課、學生做黑板報、干牆報時,班主任和輔導員必須親臨現場指導,做好學生在擦門窗玻璃時的安全防護和指導。在學生做以上存在嚴重安全隱患的勞動時,必須有老師在場看護。 三、班級安全工作日常管理 (一)各班主任和輔導員要隨時檢查本班教室及周圍的安全設施,排除安全隱患。一般由班主任和輔導員自行解決,重大隱患及時上報學校安排總務處維修。 (二)加強班級教室、痰盂、垃圾箱、飲水機等的衛生管理,預防傳染病的感染和傳播。 (三)未經批准任何教師不得組織學生開展校外郊遊活動和集體外出活動,時時關注學生活動動態。 三、校內發現安全事故後的報告職責 (一)各班主任必須把學校的安全預警報告機制向學生宣傳,讓學生清楚學校發生安全事故後如何報告的]機制,每位教師必須清楚學校的安全報告機制。做到學生老師發現校內發生安全事故都能及時上報。 (二)保衛人員必須做好上課時間內、放學後、周末和節假日的值班護校。謹防學校財產被盜或遭受破壞。 (三)學校每一位教師員工發現學校有安全事故的,都有現任按學校預警機制上報,履行報告職責。 四、教師與家長共同做好學生安全管理工作職責 (一)做好班主任、輔導員與家長的通訊聯系和家長通訊錄登記,便於隨時與學生家長的聯系。 (二)經常與家長聯系共同抓好本班的安全教育,與家長或監護人簽訂學生安全責任書。 五、校舍維護管理安全工作 (一)總務主任必須隨時做好學校建築物的安全排查工作(如:圍牆、鐵門、屋瓦、門窗及門窗上的玻璃等),並及時做好維修工作。 (二)總務主任必須隨時做好學校用電線路、防雷的安全排查工作,發現存在安全隱患的,要及時予以維護和排除。 (三)以上未提及的所涉學校各種設施的安全排查工作和維護整改工作,由總務主任負責完成。 六、各位教師及學校住戶要認真搞好家庭防火安全,不準出現火災事故,家庭出現事故的自已負責向管理部門解釋和承擔一切後果。 七、學校以此責任書要求為基礎,逐年加以完善,逐步加強學校安全工作要求。在履行安此全責任書的過程中,若發生上述條文未寫上的其它安全責任,學校將視責任的輕重進行處理, 各班要把安全工作放在重要的工作來抓,對不認真抓班級安全教育工作、不履行職責而出現嚴重安全事故的教師,當年年度考核不合格,取消當年評優評模資格。學校隨時進行安全檢查,無安全教育工作記錄的班級老師,每次扣班級管理分1分,期末無安全記錄本交的,以全學期要求的次數扣班級管理分。 本責任書一式兩份,學校和教師個人各執一份,有效期為當學年度。 台江城關二小蓋章 教師(簽名): 校長(簽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④ 自己辦美術培訓中心安全責任書怎麼寫
2012年員工安全責任書
為了進一步加強公司員工人身、財產安全管理,增強全體員工的安全意識,明確安全責任,經公司與員工本人確認,特簽訂本安全責任書。
1、員工承諾在甲方工作期間必須服從公司的安全管理,嚴格遵守公司的各項安全規章制度和操作流程。
2、員工不得攜帶易燃易爆或其他危險品進入公司場所,在公司內部發現不安全隱患時,須及時進行控制,並迅速上報上級部門。
3、乙方不得持有管制刀具/器械,不得打架斗毆、偷竊公司及他人財產物品,不得破壞公司和他人人身和財產安全。
4、員工在下班時,須認真檢查工作區域的照明、門窗、辦公設備、車輛、叉車等其他設備,以確保用電設備斷電關好,車輛、叉車和作業設備停好鎖好,辦公倉庫的門窗關好鎖好。如員工違反上述要求或其他個人原因,引起火災、偷竊或設備損壞等安全事故或損失,公司將根據員工過失追究相應的責任。
5、員工在工作期間因不正確操作設備用具或不按規定流程進行作業等造成不安全隱患、事故或人身傷亡事故,公司根據員工過失大小追究相應的責任。
6、員工在休假或未在工作崗位期間(包括上下班途中、因私在工作時間外出)須注意人身安全,必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交通法規以及公共場所行為准則或其他社會全體應共同遵守的准則,乘座具備營運資格的交通工具。如因違反上述要求或其他自身原因而導致身體損傷或財產損失的,責任自負。
7、員工須認真遵守公司宿舍管理規定及員工住宿安全責任書等,不得在公司提供的宿舍或其他場所內進行黃、賭、毒等違法違紀或其他違反社會道德的行為,不利擅領非本公司員工進入宿舍或住宿。一經發現,公司將取消員工的住宿資格,並依照公司規定進行相應處罰。如涉及違法犯罪行為的,公司有權將員工移送公安機關依法處理。
8、員工不得在除指定的吸煙室之外的公司任何場所內(食堂、宿舍、辦公區、庫房等經營場所)吸煙,不得私自使用大功率電器,未經許可不得私自動火。
9、員工須認真遵守食堂管理制度,未經允許嚴禁進入食堂操作間,嚴禁擅自動用食堂物資、設施設備及液化氣瓶。
10、員工應愛護公司的財產物品,並妥善保管自己的財物,不得將貴重物品或現金存放於員工辦公桌櫃及辦公、庫房或宿舍內。如違反以上規定,發生財物丟失的,由員工自行承擔損失。
本責任書一式兩份、公司和員工各執一份。有效期為:2012年5月1日-2013年5月1日。
公司(簽字)蓋章: 員工簽字:
日 期: 日 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