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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戰民族宗教政策培訓活動方案

發布時間:2021-02-04 16:39:18

『壹』 各鄉鎮如何開展黨的民族宗教政策宣講活動

宣講活動以現代文化為引領,弘揚以愛國主義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創新為核心的時版代精神,激活現代權文化的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的內涵,發揮教育、凝聚、鼓舞和引領作用,大力弘揚愛國愛疆、團結奉獻、勤勞互助、開放進取的精神,增強各族人民的「四個認同」,提升民族團結的水平,推動各民族和睦相處、和衷共濟、和諧發展,共同建設美好家園。通過宣講宗教中與現代文化要求相適應的積極因素,培養愛國情操,形成感恩思想。自覺改革那些不合時宜的陳規陋習,與社會主義社會相適應。增強公民適應現代社會的法律意識,懂法、守法、依法,成為具有現代思想意識和現代精神的新型公民,增強抵禦極端宗教思想影響的能力和自覺性。宣講分兩方面內容,一方面內容由領導和幹部進行宣講,內容是黨的民族宗教政策和有關法律法律;非法宗教活動的現實危害,合法宗教活動與非法宗教活動的區別界定;另一方面內容由愛國宗教人士進行宣講,內容是倡導著裝得體、舉止文明;崇尚和平、反對暴力、講法制、講秩序;倡導愛祖國、愛家鄉。

『貳』 如何做好統戰,民族,宗教等方面工作的意見建議300字

創新方法扎實做好新形勢下統戰工作
統戰工作能否適應當前發展的新形勢,關鍵在於基層黨委重視與否、黨的幹部對統戰方針政策熟悉程度如何、善不善於總結經驗。只有通過強化工作職能、掌握工作方法、強化創新機制使統戰工作,才能做到從真正意義做好統戰工作。
統戰工作主要是做人的工作,尤其是要做代表人士的工作。要推動企業實現科學發展,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就必須站在鞏固黨在企業中的群眾基礎的高度,扎實做好團結人、教育人、引導人、關心人的各項工作。要引導各民主黨派、工商聯和無黨派人士圍繞涉及改革發展的一系列重大問題深入開展調研,積極參政議政。
發揮統一戰線優勢,服務經濟建設這個中心,既是經濟領域統戰工作的出發點,也是統戰工作的落腳點。要把經濟領域統戰工作融入到統戰工作中來,充分發揮統戰優勢,推動農場科學發展。
和諧是當代中國社會的重要價值追求,促進和諧是統一戰
線的職責本分。新時期統戰工作應當牢固樹立和諧理念,把握統一戰線包容廣泛的特徵,遵循求同存異的工作規律,在全力促進「五大關系」和諧的過程中提升統戰工作科學化水平。
做好民族宗教工作,對於鞏固和壯大最廣泛的愛國統一戰線,增進民族團結,維護祖國統一,促進現代化建設事業和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都有著十分重要的意義。《政府工作報告》對進一步做好民族宗教工作做出了明確部署,各地區、各部門要認真學習領會,全面貫徹落實。

『叄』 簡述如何全面貫徹黨的民族宗教政策

一、對於民族

1、中國特色解決民族問題的正確道路

(1)堅持在中國共產黨領導下,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堅持維護祖國統一,堅持各民族一律平等,堅持和完善民族區域自治制度,堅持各民族共同團結奮斗、共同繁榮發展,堅持打牢中華民族共同體的思想基礎,堅持依法治國。

(2)加強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促進各民族和睦相處、和衷共濟、和諧發展,鞏固和發展平等團結互助和諧的社會主義民族關系,共同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

2、堅持和完善民族區域自治制度,要做到「兩個結合」。

(1)堅持統一和自治相結合。

團結統一是國家最高利益,是各族人民共同利益,是實行民族區域自治的前提和基礎。沒有國家團結統一,就談不上民族區域自治。同時,要在確保國家法律和政令實施的基礎上,依法保障自治地方行使自治權,給予自治地方特殊支持,解決好自治地方特殊問題。

(2)堅持民族因素和區域因素相結合。

民族區域自治,既包含了民族因素,又包含了區域因素。民族區域自治不是某個民族獨享的自治,民族自治地方更不是某個民族獨有的地方。這一點必須搞清楚,否則就會走到錯誤的方向上去。

二、對於宗教

1、必須堅持黨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針,要全面貫徹黨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務,堅持獨立自主自辦原則,積極引導宗教與社會主義社會相適應。

黨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針是我們黨堅持馬克思主義宗教觀,從我國國情和宗教具體實際出發,汲取正反兩方面經驗制定出來的。

2、實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出發點和落腳點是要最大限度把廣大信教和不信教群眾團結起來。

3、要引導信教群眾熱愛祖國、熱愛人民,維護祖國統一,維護中華民族大團結,服從服務於國家最高利益和中華民族整體利益。

3、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擁護社會主義制度,堅持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

4、積極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弘揚中華文化,努力把宗教教義同中華文化相融合。

5、遵守國家法律法規,自覺接受國家依法管理。投身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為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貢獻力量。

(3)統戰民族宗教政策培訓活動方案擴展閱讀:

關於宗教政策:

宗教信仰自由和政教分離是中國共產黨的宗教政策,也是社會主義國家的基本政策。

宗教信仰自由的主要含義是:

1、每個公民既有信仰宗教的自由,也有不信仰宗教的自由;

2、有信仰這種宗教的自由,也有信仰那種宗教的自由;

3、在同一宗教里有信仰這個教派的自由,也有信仰那個教派的自由;

4、有過去不信教而現在信教的自由,也有過去信教而現在不信教的自由。

參考資料來源:

人民網:全面貫徹黨的民族政策和宗教政策

網路:中國共產黨的宗教政策

『肆』 如何做好新形式下的民族宗教工作總結

一、樹立創新觀念,尋找民族宗教工作的金鑰匙
一是樹立「交朋友、辦實事、抓引導」三位一體的理念,與少數民族代表和宗教界人士保持良性互動關系。日常工作中,要注重建立與少數民族代表、宗教界人士的談話和交流制度,經常傾聽他們的心聲,了解他們的困難,真心實意地為他們辦實事、辦好事。在重大節日期間開展慰問少數民族代表和宗教界上層人士活動,把教育引導工作溶入融洽的情感交流之中。通過交朋友、辦事實,使黨的民族宗教政策在少數民族群眾和信教群眾中入耳、入腦,切實改變發生矛盾和糾紛之後出現臨時「抱佛腳」找民族宗教界人士做工作的被動局面,努力形成少數民族和信教群眾積極主動協助黨和政府處理民族宗教問題的良性互動關系。

二是樹立以積極的心態看待宗教的理念,推動宗教界發揮積極作用。宗教同其他社會文化形態一樣,有消極的一面,也有積極的一面,如果我們用消極的眼光去看待它,或許它就會朝著消極的方面發展,並產生消極作用;如果我們用積極的眼光去看待它,就會推動它朝著積極而有益的方向發展,產生積極的社會作用。因此,要摒棄過去消極看待宗教社會作用的片面思維,善於運用宗教文化的精華去服務社會主義文化事業,發揮宗教特有的優勢,發展社會公益事業,為構建和諧社會多做好事、善事。

三是樹立社會化的民族宗教工作理念,整合各種資源,形成全縣上下齊抓共管的合力。民族宗教工作具有群眾性、長期性和特殊復雜性,單靠民族宗教部門一家之力,很難有大的作為,必須整合社會資源,調動方方面面的力量共同參與民族宗教工作,變民族宗教工作「風雨一肩挑」為「千鈞重擔眾人擔」。要建立快捷、靈敏的信息反饋機制,構建縣、鎮、村、協會四個層面的縱向網路和由統戰、民宗等部門互聯的橫向信息網路,做到民族宗教工作的關口前移、重心前移。

二、堅持辦實事,是抓好民族宗教工作的關鍵點
做好民族宗教工作,不能局限於「不出事」而消極地去當「滅火隊」,必須樹立「發展是第一要務」的正確導向,找准工作抓手,把少數民族和信教群眾的注意力集中到抓經濟促發展上來,切實幫助他們理清發展思路,幫助解決發展中的實際困難,通過辦實事、辦好事,凝聚民心民力,取得支持理解。一是幫助制定經濟發展規劃。結合「十二五」規劃,幫助少數民族和信教群眾認真做好經濟發展的短、中、長期規劃,將規劃具體到項目,具體到農戶,做到科學謀劃、統籌部署,有計劃按步驟地分步實施。同時,把民族經濟發展納入到全縣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定期研究、分析,及時解決發展中的突出問題,扶持民族經濟更快更好地發展。二是積極爭取把民族經濟納入全縣扶貧開發范圍,幫助論證、篩選適應鎮情、村情經濟發展的項目,在政策上予以傾斜,在資金上重點扶持,為民族經濟發展創造良好的條件。三是認真落實民族經濟社會發展扶持政策。統籌協調各相關部門在技術、人才、信息、資金等方面給予其重點扶持,積極鼓勵、引導和幫助少數民族企業和信教群眾民營經濟發展。

三、加強宣傳引導,把好民族宗教工作的方向盤
一是加強各級幹部特別是民族宗教幹部的學習,全面提高依法管理民族宗教事務的能力和水平。各級、各部門要堅持不懈地對廣大幹部和黨員進行民族宗教觀、黨的民族宗教政策和國家法律法規的學習和培訓,有效解決不願管、不會管、不敢管、不去管的「四不管」問題,努力提高幹部應對民族宗教工作的能力。

二是搞好少數民族代表和宗教界人士的聯系與溝通。組織召開座談會,邀請少數民族代表和宗教界上層人士參加,傾聽他們的呼聲,了解發現問題,耐心細致地開展政治思想工作,及時發現問題,有針對性地妥善處理,達到溝通思想、增強信任、解決問題的目的。

三是定期不定期組織少數民族代表、宗教場所教職人員及信教群眾學習。通過開展靈活多樣的愛國主義教育,黨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教育,把信教群眾的注意力和力量轉移到建設和諧社會的宏大目標上來,使他們愛黨、愛國、愛教。

四是認真開展好「和諧寺觀教堂」創建活動。中央統戰部、國家宗教局自2010年8月啟動實施了創 「和諧寺觀教堂」活動。作為民族宗教部門,要以此為契機,規范宗教事務管理,完善場所內部規章,強化教職人員素質提高,形成一個愛國愛教好、遵紀守法好、民主管理好、團結互助好、環境美化好的「五好」宗教活動場所,積極引導宗教與社會主義社會相適應。

四、創造良好環境,營造民族宗教工作的大氣候
良好的工作環境是做好民族宗教工作的基礎,亦是做好民族宗教工作的保證。民族宗教部門要加大硬、軟環境建設,努力營造民族宗教工作良好的外部環境和和諧的內部環境。一是要積極主動地爭取各級黨委、政府對民族宗教工作的重視,多向領導匯報,多向領導建議、多請領導支持、多請領導參與,加強交流,增進共識,爭取位置,使民族宗教工作列入各級黨委、政府的重要議事日程,形成黨政主要領導重視抓、分管領導具體抓、其他領導協助抓的工作格局。二是不斷加強民族宗教工作的機構和隊伍建設。根據中、省、市要求和規定,落實編制、人員和辦公經費,要不斷改善辦公條件,真正做到民族宗教部門有人辦事、有錢辦事、能辦好事。三是內強素質外樹形象。民族宗教部門應以「樹一流形象,創一流業績」為目標,著力培養「團結、奉獻、務實、創新」的工作作風,強力打造服務、親和、務實、能乾的幹部隊伍,努力為做好民族宗教工作提供堅強的組織保障。

『伍』 如何進一步做好基層民族宗教工作

一、樹立創新觀念,尋找民族宗教工作的金鑰匙
一是樹立「交朋友、辦實事、抓引導」三位一體的理念,與少數民族代表和宗教界人士保持良性互動關系。日常工作中,要注重建立與少數民族代表、宗教界人士的談話和交流制度,經常傾聽他們的心聲,了解他們的困難,真心實意地為他們辦實事、辦好事。在重大節日期間開展慰問少數民族代表和宗教界上層人士活動,把教育引導工作溶入融洽的情感交流之中。通過交朋友、辦事實,使黨的民族宗教政策在少數民族群眾和信教群眾中入耳、入腦,切實改變發生矛盾和糾紛之後出現臨時「抱佛腳」找民族宗教界人士做工作的被動局面,努力形成少數民族和信教群眾積極主動協助黨和政府處理民族宗教問題的良性互動關系。

二是樹立以積極的心態看待宗教的理念,推動宗教界發揮積極作用。宗教同其他社會文化形態一樣,有消極的一面,也有積極的一面,如果我們用消極的眼光去看待它,或許它就會朝著消極的方面發展,並產生消極作用;如果我們用積極的眼光去看待它,就會推動它朝著積極而有益的方向發展,產生積極的社會作用。因此,要摒棄過去消極看待宗教社會作用的片面思維,善於運用宗教文化的精華去服務社會主義文化事業,發揮宗教特有的優勢,發展社會公益事業,為構建和諧社會多做好事、善事。

三是樹立社會化的民族宗教工作理念,整合各種資源,形成全縣上下齊抓共管的合力。民族宗教工作具有群眾性、長期性和特殊復雜性,單靠民族宗教部門一家之力,很難有大的作為,必須整合社會資源,調動方方面面的力量共同參與民族宗教工作,變民族宗教工作「風雨一肩挑」為「千鈞重擔眾人擔」。要建立快捷、靈敏的信息反饋機制,構建縣、鎮、村、協會四個層面的縱向網路和由統戰、民宗等部門互聯的橫向信息網路,做到民族宗教工作的關口前移、重心前移。

二、堅持辦實事,是抓好民族宗教工作的關鍵點
做好民族宗教工作,不能局限於「不出事」而消極地去當「滅火隊」,必須樹立「發展是第一要務」的正確導向,找准工作抓手,把少數民族和信教群眾的注意力集中到抓經濟促發展上來,切實幫助他們理清發展思路,幫助解決發展中的實際困難,通過辦實事、辦好事,凝聚民心民力,取得支持理解。一是幫助制定經濟發展規劃。結合「十二五」規劃,幫助少數民族和信教群眾認真做好經濟發展的短、中、長期規劃,將規劃具體到項目,具體到農戶,做到科學謀劃、統籌部署,有計劃按步驟地分步實施。同時,把民族經濟發展納入到全縣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定期研究、分析,及時解決發展中的突出問題,扶持民族經濟更快更好地發展。二是積極爭取把民族經濟納入全縣扶貧開發范圍,幫助論證、篩選適應鎮情、村情經濟發展的項目,在政策上予以傾斜,在資金上重點扶持,為民族經濟發展創造良好的條件。三是認真落實民族經濟社會發展扶持政策。統籌協調各相關部門在技術、人才、信息、資金等方面給予其重點扶持,積極鼓勵、引導和幫助少數民族企業和信教群眾民營經濟發展。

三、加強宣傳引導,把好民族宗教工作的方向盤
一是加強各級幹部特別是民族宗教幹部的學習,全面提高依法管理民族宗教事務的能力和水平。各級、各部門要堅持不懈地對廣大幹部和黨員進行民族宗教觀、黨的民族宗教政策和國家法律法規的學習和培訓,有效解決不願管、不會管、不敢管、不去管的「四不管」問題,努力提高幹部應對民族宗教工作的能力。

二是搞好少數民族代表和宗教界人士的聯系與溝通。組織召開座談會,邀請少數民族代表和宗教界上層人士參加,傾聽他們的呼聲,了解發現問題,耐心細致地開展政治思想工作,及時發現問題,有針對性地妥善處理,達到溝通思想、增強信任、解決問題的目的。

三是定期不定期組織少數民族代表、宗教場所教職人員及信教群眾學習。通過開展靈活多樣的愛國主義教育,黨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教育,把信教群眾的注意力和力量轉移到建設和諧社會的宏大目標上來,使他們愛黨、愛國、愛教。

四是認真開展好「和諧寺觀教堂」創建活動。中央統戰部、國家宗教局自2010年8月啟動實施了創
「和諧寺觀教堂」活動。作為民族宗教部門,要以此為契機,規范宗教事務管理,完善場所內部規章,強化教職人員素質提高,形成一個愛國愛教好、遵紀守法好、民主管理好、團結互助好、環境美化好的「五好」宗教活動場所,積極引導宗教與社會主義社會相適應。

四、創造良好環境,營造民族宗教工作的大氣候
良好的工作環境是做好民族宗教工作的基礎,亦是做好民族宗教工作的保證。民族宗教部門要加大硬、軟環境建設,努力營造民族宗教工作良好的外部環境和和諧的內部環境。一是要積極主動地爭取各級黨委、政府對民族宗教工作的重視,多向領導匯報,多向領導建議、多請領導支持、多請領導參與,加強交流,增進共識,爭取位置,使民族宗教工作列入各級黨委、政府的重要議事日程,形成黨政主要領導重視抓、分管領導具體抓、其他領導協助抓的工作格局。二是不斷加強民族宗教工作的機構和隊伍建設。根據中、省、市要求和規定,落實編制、人員和辦公經費,要不斷改善辦公條件,真正做到民族宗教部門有人辦事、有錢辦事、能辦好事。三是內強素質外樹形象。民族宗教部門應以「樹一流形象,創一流業績」為目標,著力培養「團結、奉獻、務實、創新」的工作作風,強力打造服務、親和、務實、能乾的幹部隊伍,努力為做好民族宗教工作提供堅強的組織保障。

『陸』 如何做好新形勢下統戰,民族宗教工作

一、全面理解和落實黨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針
黨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針是:全面貫徹黨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務,堅持獨立自主自辦原則,積極引導宗教與社會主義社會相適應。這四句話是一個有機整體,前三句講的是重大政策和原則,最後一句講的是根本方向和目的,是工作的重點。黨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針是我們黨在革命、建設、改革的長期實踐中形成的,必須毫不動搖地全面貫徹落實。
全面貫徹黨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就是要尊重和保護公民個人自主選擇、維持或改變宗教信仰的自由,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干涉強迫。堅持政教分離,禁止以行政力量消滅或者發展宗教,禁止利用恐嚇、欺騙等手段傳播宗教,禁止利用宗教進行破壞社會秩序、損害公民身體健康、妨礙國家教育制度、製造民族矛盾、破壞國家統一的活動。
依法管理宗教事務,就是要對涉及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的宗教事務進行依法管理,使宗教在憲法和法律、法規、政策允許的范圍內活動,並提高服務意識和社會管理水平。堅持獨立自主自辦原則,就是要堅持我國宗教不受外國勢力支配,任何境外組織和個人不得在我國傳播、發展和控制宗教,外國人在華宗教活動必須遵守中國的法律法規,我國宗教界與其他國家和地區在互相尊重、平等友好基礎上交流交往。積極引導宗教與社會主義社會相適應,就是要鼓勵支持各宗教發揚愛國愛教、團結進步、服務社會的優良傳統,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積極開展教義教理新闡釋、禮儀制度新規范和社會服務新探索,自覺適應社會進步和時代要求。
二、准確把握宗教社會作用的兩重性規律
「我國宗教的社會作用仍然具有兩重性,既有積極的一面,也有消極的一面,還會受到一定范圍內存在的階級斗爭和國際上的一些復雜因素的影響。對這個基本的現實,我們必須保持清醒的認識。」宗教具有心理調適等作用,對維系社會秩序有一定的積極意義。同時,宗教作為一種文化現象和社會倫理道德體系,其中包含了勸人為善等積極內容。但是,宗教作為一種有神論的世界觀,也會束縛人們的思想,對社會帶來負面影響。
宗教社會作用的兩重性在不同社會有不同的表現。在階級社會,統治階級出於維護統治的需要,利用宗教來控制人民,讓人們把改變現實的苦難寄託於虛幻的世界,宗教成為剝削階級統治的工具。馬克思、恩格斯、列寧從宗教對社會的發展能否起推動作用、對無產階級爭取社會主義的斗爭是否有利的角度,對宗教在階級社會中的社會作用作過大量深入的分析,認為歷史上宗教被剝削階級用來為其剝削制度辯護,起過麻醉人民精神的消極作用。宗教既可以用來維護現存社會秩序,也可以成為破壞原有社會秩序的工具。
在社會主義社會,宗教的社會作用仍然具有兩重性。處理得好,可以對社會發展和穩定產生積極作用。處理得不好,就會產生消極作用,甚至產生很大的破壞作用。關鍵是能否有效地管理和引導。社會主義社會為發揮宗教中的積極因素、抑制消極作用創造了有利條件。在社會主義條件下,我國宗教界人士擁護黨的領導,擁護社會主義制度,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具有愛國愛教的優良傳統,是愛國統一戰線的重要組成部分;廣大信教群眾是社會主義事業的重要建設力量。宗教教理教義中的某些內容,對繼承和發揚中國傳統文化和倫理道德,具有積極作用;宗教團體舉辦各種公益事業,有利於服務社會;宗教團體與世界各國宗教界互相交流,有利於增進各國人民間的了解和友誼、維護世界和平。同時,也要防止亂建寺觀、教堂,濫塑露天宗教造像,浪費錢財,影響社會生產的發展和人民群眾生活的改善;防止宗教狂熱對社會和經濟的發展進步產生不良影響;防止宗教被境內外敵對勢力所利用,破壞國家統一、民族團結和社會穩定。
要全面、正確地認識社會主義社會宗教社會作用的兩重性,既不能誇大宗教的消極作用,也不能誇大宗教的積極作用。要為宗教發揮積極因素、抑制消極因素創造有利條件和環境,引導和支持宗教界弘揚積極因素,抑制消極因素,因勢利導,趨利避害,不斷引導宗教與社會主義社會相適應。

『柒』 如何培養加強民族宗教政策的意識

1、學習中央層面的文件,特別是專題會議文件精神,如中央民族工作會議版、全國宗教工權作會議,第六次西藏工作座談會等;
2、學習有關民族宗教的法律法規以及相關文件規定
3、關注學術界關於民族宗教的理論研究和學術討論
4、多關注問題,形成問題意識,從問題出發思考政策出台的背景、從執行情況考察其績效
5、關注國外民族宗教政策,進行對比研究與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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