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如何學習統計基礎知識與統計實務
統計總體和總體單位
(1)統計總體:根據一定的目的和要求,統計所需要研究的客觀事物的全體,稱為統計總體,簡稱總體。
統計總體形成的三個條件:
第一,客觀性;總體和總體單位必須是客觀存在的,可以觀察和計量的;
第二,同質性;組成總體的所有個體必須是在某些性質上是相同的;
第三.差異性;構成總體的各單位除了同質性一面還必須有差異性一面,否則就是需要統計研究了。
統計總體按總體單位是否有限分為兩種:有限總體和無限總體。一個統計總體所包括的單位數如果是有限的,稱為有限總體。如果是無限的,稱為無限總體。
(2)總體單位:組成總體的每一個事物,稱為總體單位,簡稱個體。
統計總體和總體單位是多種多樣的。且統計總體與總體單位不是固定不變的,總體與總體單體具有相對性,隨著研究任務的改變而改變。這與研究目的和要求有關。
例如:要了解某一地區國有工業企業的生產經營情況(研究目的),總體是該地區的全部國有工業企業,每一個國有工業企業是總體單位。要了解某一國有企業職工工資情況(研究目的范圍變小),總體是該企業所有職工,總體單位是每一位職工。比如,我們在網上看到,某地區電力系統職工的查表員工年薪達到12萬,我們可以研究一下該電力企業職工的工資情況,總體就是該電力企業的所有職工,總體單位就是每一位職工。
標志與指標
(1)標志:是說明總體單位特徵的名稱。
標志按其品質標志:表明總體單位的屬性特徵,不能用數量表示。主要用作分組的依據。
表現形式有數量標志:表明總體單位的數量特徵,可以用數量表示。可進行計算。
(2)指標:兩種理解和使用方法。
一種是認為統計指標是反映總體現象數量特徵的概念。適用於統計理論與統計設計。
另一種認為統計指標是反映總體現象數量特徵的概念和具體數值。適用於實際統計工作。
(3)指標與標志的區別:
①指標是說明總體特徵的,而標志是說明單體單位特徵的;
②標志有不能用數值表示的品質標志和能用數值表示的數量標志兩種,而指標都必須是能用數值表示的;
(4)指標與標志的聯系:
①有許多統計指標的數值是直接從總體單位的數量標志值匯總而來的;
②指標與數量標志之間存在著轉化的關系。
統計總體:就是根據一定的目的和要求所確定的研究事物的全體,它是由客觀存在的、具有某種共同性質的許多個別事物構成的整體。
總體單位:是指構成總體的個體單位,它是總體的基本單位。
單位標志:簡稱標志,是指總體總體中各單位所具有的屬性和特徵。
標志:分為品質標志和數量標志。
總體和總體單位是互為存在條件的連接在一起的,沒有總體單位,總體也不存在,沒有總體,也就無法確i定總體單位。
『貳』 培訓簡報怎麼寫
1、培訓主題、培訓目的說明、培訓班次(期次);
2、培訓內容、步驟,細節說明;
3、培訓人員說明,職業技能培訓後達到的要求等級說明;
4、培訓成果、未來培訓規劃。
『叄』 統計基礎知識讀後感
從結構上看,一篇讀後感至少要有三個部分的內容組成:一是要介紹原作的篇名內容和專特點屬;二是根據自己的認識對原作的內容和特點進行分析和評價,也就是概括地談談對作品的總體印象;三是讀後的感想和體會.即一是說明的部分,二是要有根據評價作品的部分,三是有感而發,重點在「感」字上.
讀是寫的基礎,只有讀得認真仔細,才能深入理解文章內容,從而抓住重點,把握文章的思想感情,才能有所感受,有所體會;只有認真讀書才能找到讀感之間的聯系點來,這個點就是文章的中心思想,就是文中點明中心思想的句子.對一篇作品,寫體會時不能面面俱到,應寫自己讀後在思想上、行動上的變化,摘取其中的某一點做文章.
『肆』 統計基礎知識
統計總體和總體單位
(1)統計總體:根據一定的目的和要求,統計所需要研究的客觀事物的全體,稱為統計總體,簡稱總體。
統計總體形成的三個條件:
第一,客觀性;總體和總體單位必須是客觀存在的,可以觀察和計量的;
第二,同質性;組成總體的所有個體必須是在某些性質上是相同的;
第三.差異性;構成總體的各單位除了同質性一面還必須有差異性一面,否則就是需要統計研究了。
統計總體按總體單位是否有限分為兩種:有限總體和無限總體。一個統計總體所包括的單位數如果是有限的,稱為有限總體。如果是無限的,稱為無限總體。
(2)總體單位:組成總體的每一個事物,稱為總體單位,簡稱個體。
統計總體和總體單位是多種多樣的。且統計總體與總體單位不是固定不變的,總體與總體單體具有相對性,隨著研究任務的改變而改變。這與研究目的和要求有關。
例如:要了解某一地區國有工業企業的生產經營情況(研究目的),總體是該地區的全部國有工業企業,每一個國有工業企業是總體單位。要了解某一國有企業職工工資情況(研究目的范圍變小),總體是該企業所有職工,總體單位是每一位職工。比如,我們在網上看到,某地區電力系統職工的查表員工年薪達到12萬,我們可以研究一下該電力企業職工的工資情況,總體就是該電力企業的所有職工,總體單位就是每一位職工。
標志與指標
(1)標志:是說明總體單位特徵的名稱。
標志按其 品質標志:表明總體單位的屬性特徵,不能用數量表示。主要用作分組的依據。
表現形式有 數量標志:表明總體單位的數量特徵,可以用數量表示。可進行計算。
(2)指標:兩種理解和使用方法。
一種是認為統計指標是反映總體現象數量特徵的概念。適用於統計理論與統計設計。
另一種認為統計指標是反映總體現象數量特徵的概念和具體數值。適用於實際統計工作。
(3)指標與標志的區別:
①指標是說明總體特徵的,而標志是說明單體單位特徵的;
②標志有不能用數值表示的品質標志和能用數值表示的數量標志兩種,而指標都必須是能用數值表示的;
(4)指標與標志的聯系:
①有許多統計指標的數值是直接從總體單位的數量標志值匯總而來的;
②指標與數量標志之間存在著轉化的關系。
統計總體:就是根據一定的目的和要求所確定的研究事物的全體,它是由客觀存在的、具有某種共同性質的許多個別事物構成的整體。
總體單位:是指構成總體的個體單位,它是總體的基本單位。
單位標志:簡稱標志,是指總體總體中各單位所具有的屬性和特徵。
標志:分為品質標志和數量標志。
總體 和總體單位是互為存在條件的連接在一起的,沒有總體單位,總體也不存在,沒有總體,也就無法確i定總體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