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社會消防安全教育培訓規定的安全教育
第十四條單位應當根據本單位的特點,建立健全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明確機構和人員,保障教育培訓工作經費,按照下列規定對職工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訓:
(一)定期開展形式多樣的消防安全宣傳教育;
(二)對新上崗和進入新崗位的職工進行上崗前消防安全培訓;
(三)對在崗的職工每年至少進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訓;
(四)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每半年至少組織一次、其他單位每年至少組織一次滅火和應急疏散演練。
單位對職工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訓應當將本單位的火災危險性、防火滅火措施、消防設施及滅火器材的操作使用方法、人員疏散逃生知識等作為培訓的重點。
第十五條各級各類學校應當開展下列消防安全教育工作:
(一)將消防安全知識納入教學內容;
(二)在開學初、放寒(暑)假前、學生軍訓期間,對學生普遍開展專題消防安全教育;
(三)結合不同課程實驗課的特點和要求,對學生進行有針對性的消防安全教育;
(四)組織學生到當地消防站參觀體驗;
(五)每學年至少組織學生開展一次應急疏散演練;
(六)對寄宿學生開展經常性的安全用火用電教育和應急疏散演練。
各級各類學校應當至少確定一名熟悉消防安全知識的教師擔任消防安全課教員,並選聘消防專業人員擔任學校的兼職消防輔導員。
第十六條中小學校和學前教育機構應當針對不同年齡階段學生認知特點,保證課時或者採取學科滲透、專題教育的方式,每學期對學生開展消防安全教育。
小學階段應當重點開展火災危險及危害性、消防安全標志標識、日常生活防火、火災報警、火場自救逃生常識等方面的教育。
初中和高中階段應當重點開展消防法律法規、防火滅火基本知識和滅火器材使用等方面的教育。
學前教育機構應當採取游戲、兒歌等寓教於樂的方式,對幼兒開展消防安全常識教育。
第十七條高等學校應當每學年至少舉辦一次消防安全專題講座,在校園網路、廣播、校內報刊等開設消防安全教育欄目,對學生進行消防法律法規、防火滅火知識、火災自救他救知識和火災案例教育。
第十八條國家支持和鼓勵有條件的普通高等學校和中等職業學校根據經濟社會發展需要,設置消防類專業或者開設消防類課程,培養消防專業人才,並依法面向社會開展消防安全培訓。
人民警察訓練學校應當根據教育培訓對象的特點,科學安排培訓內容,開設消防基礎理論和消防管理課程,並列入學生必修課程。
師范院校應當將消防安全知識列入學生必修內容。
第十九條社區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應當開展下列消防安全教育工作:
(一)組織制定防火安全公約;
(二)在社區、村莊的公共活動場所設置消防宣傳欄,利用文化活動站、學習室等場所,對居民、村民開展經常性的消防安全宣傳教育;
(三)組織志願消防隊、治安聯防隊和災害信息員、保安人員等開展消防安全宣傳教育;
(四)利用社區、鄉村廣播、視頻設備定時播放消防安全常識,在火災多發季節、農業收獲季節、重大節日和鄉村民俗活動期間,有針對性地開展消防安全宣傳教育。
社區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應當確定至少一名專(兼)職消防安全員,具體負責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工作。
第二十條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在物業服務工作范圍內,根據實際情況積極開展經常性消防安全宣傳教育,每年至少組織一次本單位員工和居民參加的滅火和應急疏散演練。
第二十一條由兩個以上單位管理或者使用的同一建築物,負責公共消防安全管理的單位應當對建築物內的單位和職工進行消防安全宣傳教育,每年至少組織一次滅火和應急疏散演練。
第二十二條歌舞廳、影劇院、賓館、飯店、商場、集貿市場、體育場館、會堂、醫院、客運車站、客運碼頭、民用機場、公共圖書館和公共展覽館等公共場所應當按照下列要求對公眾開展消防安全宣傳教育:
(一)在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消防設施等處的醒目位置設置消防安全標志、標識等;
(二)根據需要編印場所消防安全宣傳資料供公眾取閱;
(三)利用單位廣播、視頻設備播放消防安全知識。
養老院、福利院、救助站等單位,應當對服務對象開展經常性的用火用電和火場自救逃生安全教育。
第二十三條旅遊景區、城市公園綠地的經營管理單位、大型群眾性活動主辦單位應當在景區、公園綠地、活動場所醒目位置設置疏散路線、消防設施示意圖和消防安全警示標識,利用廣播、視頻設備、宣傳欄等開展消防安全宣傳教育。
導遊人員、旅遊景區工作人員應當向遊客介紹景區消防安全常識和管理要求。
第二十四條在建工程的施工單位應當開展下列消防安全教育工作:
(一)建設工程施工前應當對施工人員進行消防安全教育;
(二)在建設工地醒目位置、施工人員集中住宿場所設置消防安全宣傳欄,懸掛消防安全掛圖和消防安全警示標識;
(三)對明火作業人員進行經常性的消防安全教育;
(四)組織滅火和應急疏散演練。
在建工程的建設單位應當配合施工單位做好上述消防安全教育工作。
第二十五條新聞、廣播、電視等單位應當積極開設消防安全教育欄目,製作節目,對公眾開展公益性消防安全宣傳教育。
第二十六條公安、教育、民政、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住房和城鄉建設、安全監管、旅遊部門管理的培訓機構,應當根據教育培訓對象特點和實際需要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訓。
⑵ 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訓主要包括哪些內容
消防安全教育培訓的內容應當符合全國統一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大綱的要求,主要包括:
(一)國家消防工作方針、政策;
(二)消防法律法規;
(三)火災預防知識;
(四)火災撲救、人員疏散逃生和自救互救知識;
(五)其他應當教育培訓的內容。
(2)下列消防安全教育培訓不屬於擴展閱讀:
《社會消防安全教育培訓規定》第五條公安機關應當履行下列職責,並由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具體實施:
(一)掌握本地區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工作情況,向本級人民政府及相關部門提出工作建議;
(二)協調有關部門指導和監督社會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工作;
(三)會同教育行政部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對消防安全專業培訓機構實施監督管理;
(四)定期對社區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的負責人和專(兼)職消防隊、志願消防隊的負責人開展消防安全培訓。
第六條教育行政部門應當履行下列職責:
(一)將學校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工作納入教育培訓規劃,並進行教育督導和工作考核;
(二)指導和監督學校將消防安全知識納入教學內容;
(三)將消防安全知識納入學校管理人員和教師在職培訓內容;
(四)依法在職責范圍內對消防安全專業培訓機構進行審批和監督管理。
⑶ 消防安全教育培訓的內容是什麼
消防安全教育培訓的內容應當符合全國統一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大綱的要求,主內要包括:
(一)國家消容防工作方針、政策;
(二)消防法律法規;
(三)火災預防知識;
(四)火災撲救、人員疏散逃生和自救互救知識;
(五)其他應當教育培訓的內容。
(3)下列消防安全教育培訓不屬於擴展閱讀
公安部在建設社會消防安全「防火牆」工程中提出了消防「四大能力」
1、提高社會單位查處和消除火災隱患的能力;單位應當成立消防檢查組,單位應當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單位消防安全負責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員每月至少組織一次消防檢查。
2、提高社會單位一開始組織消防的能力;發現火災後一分鍾內,各單位應成立兩支隊伍(消防一隊和消防二隊),組成消防一隊。
3、提高社會單位組織疏散和逃生的能力;熟悉本單位疏散路線,熟悉疏散程序,熟悉遇險逃生設施的使用,熟悉消防逃生
4、基本知識。提高社會單位的消防宣傳教育培訓能力。掌握消防法律法規和安全操作規程,掌握本單位的火災危險和防火措施,掌握報警、消防、疏散等技能。
⑷ 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是什麼
員工消防安全培訓包含火災基本知識、滅火的基本原理及方法、火警專電話及報警方法、屬火場逃生與自救、消防設施與設備、初起火災的特點及撲救方法和消防安全標志等方面。
需要針對實際工作和生活中所遇到的一些消防安全問題進行分析講解,針對操作不當的地方,適時給予講解、糾正。以增強參訓人員處理和控制初起火災的能力,提高他們的消防安全意識。
還應對政府職能部門的消防職責進行詳細說明,強調法律賦予公務人員的消防工作職責和任務,結合行業部門落實行業主管機構消防安全職責,落實各級政府領導責任,行業監管責任,社會單位主體責任的基本要求。
⑸ 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訓因包括的內容是
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訓因包括的內容是
社會消防安全教育培訓規定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社會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工作,提高公民消防安全素質,有效預防火災,減少火災危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機關、團體、企業、事業等單位(以下統稱單位)、社區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依照本規定開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工作。
第三條公安、教育、民政、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住房和城鄉建設、文化、廣電、安全監管、旅遊、文物等部門應當按照各自職能,依法組織和監督管理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工作,並納入相關工作檢查、考評。
各部門應當建立協作機制,定期研究、共同做好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工作。
第四條消防安全教育培訓的內容應當符合全國統一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大綱的要求,主要包括:
(一)國家消防工作方針、政策;
(二)消防法律法規;
(三)火災預防知識;
(四)火災撲救、人員疏散逃生和自救互救知識;
(五)其他應當教育培訓的內容。
⑹ 下列不屬於消防安全重點單位職責的是( )。
【答案】B、D
【答案解析】消防安全重點單位職責有:(1)確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組織實施本單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2)建立消防檔案,確定消防安全重點部位,設置防火標志,實行嚴格管理;(3)實行每日防火巡查,並建立巡查記錄;(4)對職工進行崗前消防安全培訓,定期組織消防安全培訓和消防演練,每半年進行一次演練,並不斷完善預案。
⑺ 下列不屬於消防安全標志的是()A.B.C.D
A、此圖標為禁止明火標志,屬於消防安全標志,故A不選;
B、此圖標是節約用水回標志,不屬於消防安全標答志,故B選;
C、此圖標是禁止燃放鞭炮標志,屬於消防安全標志,故C不選;
D、此圖標是禁止吸煙標志,屬於消防安全標志,故D不選;
故選B.
⑻ 消防安全教育培訓的內容包括哪些
社會消防安全教育培訓規定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社會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工作,提高公民消防安全素質,有效預防火災,減少火災危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機關、團體、企業、事業等單位(以下統稱單位)、社區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依照本規定開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工作。
第三條公安、教育、民政、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住房和城鄉建設、文化、廣電、安全監管、旅遊、文物等部門應當按照各自職能,依法組織和監督管理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工作,並納入相關工作檢查、考評。
各部門應當建立協作機制,定期研究、共同做好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工作。
第四條消防安全教育培訓的內容應當符合全國統一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大綱的要求,主要包括:
(一)國家消防工作方針、政策;
(二)消防法律法規;
(三)火災預防知識;
(四)火災撲救、人員疏散逃生和自救互救知識;
(五)其他應當教育培訓的內容。
⑼ 下列不屬於消防安全標志的是() A. B. C. D
A、此圖標為禁止明火標志,屬於消防安全標志,故內A不選;容 B、此圖標是節約用水標志,不屬於消防安全標志,故B選; C、此圖標是禁止燃放鞭炮標志,屬於消防安全標志,故C不選; D、此圖標是禁止吸煙標志,屬於消防安全標志,故D不選; 故選B. |
⑽ 社會消防安全教育培訓規定的培訓機構
消防通道與面積無直接關系。
商用建築消防通道口不低於兩處,兩通道口之間不版得阻擋物且不低於1.5米即可。權
與面積相關的是消防栓,噴淋等配比。
最直接的事消防分區,介於我們要做教室分割,也不用考慮。
——轉自教育家社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