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吊車安全要點
吊車是一種廣泛用於港口、車間、電力、工地等地方的起吊搬運機械。吊車這個名稱是起重機械統一的稱號。頻繁叫吊車的主要還是汽車吊、履帶吊和輪胎吊。吊車的用處在於吊裝設備、搶險、起重、機械、救援。
【安全指南】
1、超載或被吊物重量不清不弔;
2、指揮信號不明確不弔;
3、捆綁、吊掛不牢或不平衡,可能引起滑動不弔;
4、被吊物上有人或浮置物時不弔;
5、結構或零部件有影響安全工作的缺陷或損傷時不弔;
6、遇有拉力不清的埋置物件時不弔;
7、工作場地昏暗,無法看清場地、被吊物和指揮信號時不弔;
8、被吊物稜角處與捆綁鋼絲間未加襯墊時不弔;
9、歪拉斜吊重物時不弔;
10、吊車保險裝置不齊全,不可靠不弔等。[2]
11、有高壓線的地方不能工作。
12、陰天刮風下雨不能工作。
【維修保養】
吊車使用單位要經常對在用的吊車械進行檢查維保, 並制訂一項 定期檢查管理制度,包括日檢、周檢、月檢、年檢,對吊車進行動態 監測,有異常情況隨時發現,及時處理,從而保障吊車械安全運行。
(1)日檢。
由司機負責作業的例行保養項目,主要內容為清潔衛生,潤滑傳 動部位,調整和緊固工作。通過運行測試安全裝置靈敏可靠性,監聽運行中有無異常聲音。
(2)周檢。
由維修工和司機共同進行, 除日檢項目外, 主要內容是外觀檢查, 檢查吊鉤、取物裝置、鋼絲繩等使用的安全狀態、制動器、離合器、 緊急報警裝置的靈敏、 可靠性, 通過運行觀測傳動部件有無異常響聲, 及過熱現象。
(3)月檢。
由設備安全管理部門組織檢查、同使用部門有關人員共同進行, 除周檢內容外,主要對吊車械的動力系統、起升機構、回轉機構、運行機構、液壓系統進行狀態檢測,更換磨損、變形、裂紋、腐蝕的零部件,對電氣控制系統,檢查饋電裝置、控制器、過載保護、安全保護裝置是否可靠。通過測試運行檢查吊車械的泄漏、壓力、溫度、振動、雜訊等原因引起的故障徵兆。經觀測對吊車的結構、支承、傳動部位進行狀態下主觀檢測,了解掌握吊車整機技術狀態,檢查確定異常現象的故障源。
(4) 年檢。
由單位領導組織設備安全管理部門挑頭,同有關部門共同進行, 除月檢項目外,主要對吊車械進行技術參數檢測,可靠性試驗,通過檢測儀器, 對吊車械, 各工作機構運動部件的磨損、 金屬結構的焊縫、 測試探傷,通過安全裝置及部件的試驗,對起重設備運行技術狀況進 行評價。安排大修、改造、更新計劃。
B. 放吊車過程中注意的安全事項有哪些
對於吊車操來作者來說關於吊車的自機構等等都應該是了解的,但是對於吊車的操作注意事項大家了解嗎?如果不了解,下面就為大家介紹一下吊車安全操作注意事項。
1、吊車司機應該要經過一定訓練,了解吊車的構造、性能和熟悉操作方法。在工作中精力要集中,操作中不準吃東西、吸煙、看書、看報和閑談。工作中不準打盹睡覺,酒後禁止操作。
2、駕駛吊車應用控制手柄來操縱不可利用安全裝置來停車。操作中雙手把牢控制手柄,不可單脫手或雙脫手,以防發生突然情況,不能採取緊急措施。
3、吊車有兩人工作時,開動吊車或離開工作崗位時,均需通知對方。
4、多人掛鉤時,司機只能服從吊運前確定的其中一人指揮開車。但對任何人發出危險停車信號,司機都應緊急停車。
5、吊車在吊運過程中。如遇到起升機構制動器失靈,司機應立即將控制器手柄推到下降滿檔位置,再開動大小車,找安全地方。落下重物。
C. 吊車司機培訓內容有哪些
吊車操作基本技能、吊車操作規范和安全操作規程,吊車日常檢查范圍及檢查方法,鋼絲繩的檢查方法和換新繩的方法,依據鋼絲繩斷絲、磨損和變形情況判斷鋼絲繩需要報廢的依據,僅供參考。
常用鋼絲繩有磷化塗層鋼絲繩、鍍鋅鋼絲繩、不銹鋼絲繩或塗塑鋼絲繩,大氣環境中使用,專利技術生產的錳系磷化塗層鋼絲繩使用壽命最長,重腐蝕環境優選熱鍍鋅—磷化雙塗層鋼絲繩。
磷化塗層鋼絲繩,優先採用錳系或鋅錳系磷化,與光面鋼絲繩生產工藝對比,只是增加了最後的耐磨磷化處理工序,鋼絲的耐磨性和耐蝕性大幅度提高,使用磷化以後鋼絲不經過冷拉直接捻制鋼絲繩。目前疲勞試驗數據表明,磷化塗層鋼絲繩疲勞壽命是同結構光面鋼絲繩的3倍左右(試驗室可比條件下),不易磨損和不易銹蝕是鋼絲繩使用壽命超大幅度延長的原因。錳系磷化就是耐磨磷化,可以解決鋼絲繩使用過程中的磨損問題並提高抗腐蝕能力,僅供參考
D. 吊車的安全操作規程
吊車又稱起重機。
一、起重機應由經過專門培訓合格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證、並經安全環境管理部門考核合格取得上崗證的專職司機操作,起重機司機應操作與操作證相對應的起重機械。
二、起重機司機應嚴格按照工地制訂的維護保養計劃進行日常維護保養工作,每天班前、班後檢查情況、維護保養情況、工作內容、交接班情況應如實填寫在施工機械運行維護保養記錄中。
三、新安裝、經過大修或改變重要性能的起重機械,在使用前必須按照起重機性能試驗的有關規定進行負荷試驗。試驗合格並辦理相關手續和安全准用證後,方可投入使用。
四、起重機司機班前、班後必須嚴格按照《起重機械安全監察管理制度》的規定進行每日檢查,確認起重機無任何故障和隱患時方可開始工作。
五、起重機司機與起重指揮人員應按各種規定的手勢或信號進行聯絡。作業中,司機應與起重指揮密切配合,服從指揮信號。但在起重作業發生危險時,無論是誰發出的緊急停車信號,司機應立即停車。
六、司機在收到指揮人員發出的起吊信號後,必須先鳴信號後動作。起吊重物時應先離地面試吊,當確認重物掛牢、制動性能良好和起重機穩定後在繼續起吊。
七、起吊重物時,吊鉤鋼絲繩應保持垂直,禁止吊鉤鋼絲繩在傾斜狀態下去拖動被吊的重物。在吊鉤已掛上但被吊重物尚未提起時,禁止起重機移動位置或作旋轉運動。
八、重物起吊、旋轉時,速度要均勻平穩,以免重物在空中擺動發生危險。在放下重物時,速度不要太快,以防重物突然下落而損壞。吊長、大型重物時應有專人拉溜繩,防止因重物擺動,造成事故。
九、起重機工作時,與起重作業無關人員嚴禁在起重機上逗留。
(4)吊車安全基本常識培訓ppt擴展閱讀:
安全指南
1、超載或被吊物重量不清不弔;
2、指揮信號不明確不弔;
3、捆綁、吊掛不牢或不平衡,可能引起滑動不弔;
4、被吊物上有人或浮置物時不弔;
5、結構或零部件有影響安全工作的缺陷或損傷時不弔;
6、遇有拉力不清的埋置物件時不弔;
7、工作場地昏暗,無法看清場地、被吊物和指揮信號時不弔;
8、被吊物稜角處與捆綁鋼絲間未加襯墊時不弔;
9、歪拉斜吊重物時不弔;
10、吊車保險裝置不齊全,不可靠不弔等。
起重吊裝
起重吊裝「十不弔」規定:
1. 起重臂和吊起的重物下面有人停留或行走不準吊。
2. 起重指揮應由技術培訓合格的專職人員擔任,無指揮或信號不清不準吊。
3. 鋼筋、型鋼、管材等細長和多根物件必須捆紮牢靠,多點起吊。單頭「千斤」或捆紮不牢靠不準吊。
4. 多孔板、積灰斗、手推翻斗車不用四點吊或大磨板外掛板不用卸甲不準吊。預制鋼筋混凝土樓板不準雙拼吊。
5. 吊砌塊必須使用安全可靠的砌塊夾具,吊磚必須使用磚籠,並堆放整齊。木磚、預制埋件等零星物件要用盛器堆放穩妥,疊放不齊不準吊。
6. 樓板、大梁等吊物上站人不準吊。 7. 埋入地面的板樁、井點管等以及粘連、附著的物件不準吊。
8. 多機作業,應保證所吊重物距離不小於3米,在同一軌道上多機作業,無安全措施不準吊。
9. 六級以上強風區不準吊。
10. 斜拉重物或超過機械允許載荷不準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