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航:首頁 > 安全知識 > 抓好安全培訓確保兩會安全

抓好安全培訓確保兩會安全

發布時間:2021-01-31 23:42:02

1. 國務院安委會關於進一步加強安全培訓工作的決定的主要內容

《決定》共分為7個部分、27條,架構嚴謹、內容豐富、規定具體、措施有力。其主要內容可以概括為「一個樹立」、「兩個堅持」、「三個細化」、「五個落實」。具體來說就是,樹立一個工作意識,即「培訓不到位是重大安全隱患」;堅持兩個工作理念,即依法培訓、按需施教;完善細化三個責任體系,即企業安全培訓主體責任,政府及有關部門安全培訓監管和安全監管監察人員培訓職責,安全培訓和考試的機構培訓質量保障責任;落實五項法律制度,即高危企業從業人員准入制度、「三項崗位」人員持證上崗制度、企業職工先培訓後上崗制度、師傅帶徒弟制度、安全監管監察人員持證上崗和繼續教育制度。

2. 囯務院安委會關於進一步加強安全培訓工作的決定要求 要樹立什麼意識

囯務院安委會關於進一步加強安全培訓工作的決定要求 要樹立安全第一的意識。
加強安全培訓工作的重要意義和總體要求(一)重要意義。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安全培訓工作,安全培訓力度不斷加大,企業職工安全素質和安全監管監察人員執法能力明顯提高。但一些地區和單位安全培訓工作仍然存在著思想認識不到位、責任落實不到位、實效性不強、投入不足、基礎工作薄弱、執法偏輕偏軟等問題,給安全生產帶來較大壓力。實踐表明,進一步加強安全培訓工作,是落實黨的十八大精神,深入貫徹科學發展觀,實施安全發展戰略的內在要求;是強化企業安全生產基礎建設,提高企業安全管理水平和從業人員安全素質,提升安全監管監察效能的重要途徑;是防止「三違」行為,不斷降低事故總量,遏制重特大事故發生的源頭性、根本性舉措。(二)總體思路。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決策部署,牢固樹立「培訓不到位是重大安全隱患」的意識,堅持依法培訓、按需施教的工作理念,以落實持證上崗和先培訓後上崗制度為核心,以落實企業安全培訓主體責任、提高企業安全培訓質量為著力點,全面加強安全培訓基礎建設,嚴格安全培訓監察執法和責任追究,扎實推進安全培訓內容規范化、方式多樣化、管理信息化、方法現代化和監督日常化,努力實施全覆蓋、多手段、高質量的安全培訓,切實減少「三違」行為,促進全國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三)工作目標。到「十二五」時期末,礦山、建築施工單位和危險物品生產、經營、儲存等高危行業企業(以下簡稱高危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和生產經營單位特種作業人員(以下簡稱「三項崗位」人員)100%持證上崗,以班組長、新工人、農民工為重點的企業從業人員100%培訓合格後上崗,各級安全監管監察人員100%持行政執法證上崗,承擔安全培訓的教師100%參加知識更新培訓,安全培訓基礎保障能力和安全培訓質量得到明顯提高。

3. 今年兩會對安全生產進行部署和要求

2017年要重點做好這七方面工作
(一)認真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推進安全生產領域改革發展的意見》。
一要強化安全發展觀念。各級煤礦安全監管監察部門在任何時候都要堅守底線,確保做到不安全堅決不生產。
二要強化責任落實。每處礦井明確一個直接監管責任主體,層層傳導壓力,真正把安全責任落實到基層、落實到企業、落實到現場;地方監管、國家監察要加強協調,形成工作合力。

三要強化改革創新。建立健全聯合執法、聯合懲戒、行刑銜接等機制,推進行政許可改革,加強事中事後監管監察。
四要完善法規標准。抓緊出台《煤礦安全監控系統通用技術要求》等標准規范,逐步建立以強制性國家標准為主體的標准體系。
五要強化隊伍執法能力建設。盡快實現與煤礦企業聯網,實現遠程監管監察執法。
(二)深入開展打擊違法違規行為專項行動。
一要明確工作職責。
二要加大違法違規懲處力度。對超層越界等違法違規行為責令停產整頓,第一時間曝光,及時移送國土資源等部門,逐級上報地方政府和省級監管監察部門,並掛牌督辦或開展「回頭看」。
對煤礦停產整頓期間仍組織生產的、存在超層越界等重大隱患拒不整改的,依法提請地方政府關閉。
建立舉報獎勵制度,重獎舉報人。
三要繼續深化安全生產大檢查。
抓緊完成以「八查」為重點的全覆蓋檢查。轄區內各類煤礦包礦盯守全覆蓋。「兩會」後,突出重點,實施分級分類監管監察。
(三)進一步加大小煤礦等落後產能關閉退出力度。
一要開展小煤礦淘汰退出攻堅戰。
力爭2017年全部淘汰退出9萬噸/年及以下小煤礦。河北、遼寧、吉林、黑龍江、江蘇、河南、甘肅、青海、新疆等省份,要積極引導產能30萬噸/年以下礦井有序退出;山西、內蒙古、陝西、寧夏等省份,要積極引導產能60萬噸/年以下礦井有序退出。
對未列入淘汰的產能9至30萬噸/年突出礦井,各級煤礦安全監管部門要牽頭組織,聯合煤炭行管、煤礦安全監察等部門,從投入、技術、管理、隊伍、能力等方面進行安全評估,經評估達不到安全生產條件的,要依法停產整頓;停產整頓仍未達標的,應依法予以關閉。
二要加強去產能煤礦安全監管。
對列入去產能淘汰退出規劃的礦井,責令停產、注銷相關證照並公告,不設「過渡期」或「回撤期」,並派專人嚴盯死守。因安置人員、回收設備等不能立即停產的,要制定具體實施方案,明確一名企業領導負責,明確部門監管人員,明確每一個採掘工作面、每個采區、每個水平、每處礦井的封閉時間,明確限產、安全等措施,並經省級政府批准後方可實施。
三要嚴格減量置換。
通過釋放先進產能,倒逼落後產能加快退出;採用核減煤礦產能置換的,將災害嚴重、安全條件差的煤礦作為核減重點。新疆要把補辦完善建設項目手續與淘汰退出小煤礦(30萬噸/年及以下有163處)掛鉤。
對申辦、延續安全生產許可證的煤礦現場審核,及時注銷到期不申請延續、經整頓仍達不到安全條件的煤礦安全生產許可證,推動「僵屍」煤礦關閉退出。
(四)強化瓦斯和水害專項治理。
一要加強瓦斯零超限目標管理。
落實瓦斯超限停電撤人、分析原因、停產整改和追究責任四項措施,加強瓦斯異常預警分析。推動安全監控系統升級改造,推廣使用先進適用的紅外、激光等甲烷感測器。
二要加強防突礦井管理。煤與瓦斯突出礦井必須將保護層開采、區域預抽煤層瓦斯等工程與礦井採掘部署、工程接替等統一安排布置,確保採掘作業在區域防突措施有效區內進行;要加強對高瓦斯、突出礦井產能核定抽查,抽采能力不足的,一律予以核減產能,降低開采強度。
三要加強通風安全管理。完善礦井通風系統,實施正規開采,禁止採用巷采等落後採煤方法。開采易自燃煤層時,必須制定和落實綜合防滅火措施,采後要及時加以封閉,並加強檢查。要定期對礦井電氣設備進行檢修、測試,禁止使用國家明令淘汰的機電設備和非阻燃電纜、膠帶、風筒等材料,嚴禁電氣失爆。
四要嚴格規范瓦斯等級鑒定。對相鄰礦井開采同一煤層升級為高瓦斯或突出的,煤礦應立即進行瓦斯等級鑒定,鑒定完成前,按照高瓦斯、突出煤層進行管理;煤炭行管、監管監察部門要逐礦排查,加強瓦斯等級鑒定結果的審核和動態管理,對鑒定中弄虛作假、瓦斯等級該升級未升級的,要倒查責任、嚴肅追責。突出礦井的非突出區必須進行區域驗證,經區域驗證有突出危險的,必須採取綜合防突措施;經區域驗證無突出危險的,必須採取安全防護措施;施工中發現有突出預兆或發生突出的,必須立即停止作業,採取區域綜合防突措施。
五要加強密閉管理。煤礦要對所有密閉編號建檔,及時填繪礦圖,防止假密閉和圖實不符,並將生產計劃、工作面開工、密閉施工和主要圖紙資料等,及時如實報告當地監管監察部門。
組織修訂《煤礦防治水規定》,開展新一輪煤礦水文地質類型劃分與統計分析;水文地質類型極復雜的礦井、資源整合區域、接近老窯和采空區區域,要做到有掘必探。山西、河北、黑龍江、河南、雲南等地,要開展整合兼並煤礦采空區普查治理,提交水文地質勘探報告,凡未查清采空區有害氣體、積水等情況的,探放水措施不落實的,不得組織生產。煤礦關閉前,必須編制閉坑報告(包括查清老空水等基礎資料),並報省級煤炭行管部門批准。
(五)深入推進煤礦安全基礎建設。
一要推進「三位一體」預控體系建設。
研究建立風險分級管控、隱患排查治理和安全生產標准化「三位一體」安全預防控制體系,並盡快以此修訂印發安全生產標准化評分辦法和考核定級辦法。
上半年各產煤省選擇3-5個礦井對新標准進行試行,國家煤監局將適時召開現場會,總結推廣經驗。
各地要加強安全生產標准化工作,在標准化考核初審環節,必須對申報礦井實行現場檢查,進一步提高達標創建的質量和水平。國家煤監局將加強安全達標礦井抽查,對一級標准化中小型煤礦進行全部抽查。
二要推進「一優三減」。
研究制定不同作業條件下減少井下作業人數的措施辦法,省級煤礦安全監管部門要牽頭制定轄區煤礦「一優三減」實施方案,推行「機械化換人、自動化減人」,解決大礦單班入井超千人、小礦單班入井超百人和採掘工作面超員等問題。
三要強化安全培訓考核。
各有關部門要注重對主要負責人考核;開展安全培訓執法互查,堅持逢查必考,現場考試不合格的,責令補考,補考仍不合格的,建議調崗,逾期未整改的要依法停產整頓。
四要推廣安全先進技術。編制《煤礦安全生產先進適用技術推廣目錄(2017)》,組織安全科技進礦區活動,推進一批重大災害防治、隱患排查治理、致災因素普查治理等示範工程建設,淘汰落後生產工藝和設備。
五要強化職業危害防治。
(六)強化安全監管監察執法。
各級煤礦安全監管監察部門制定責任清單,編制落實執法計劃,用好執法手冊和文書,嚴格規范監管監察執法,加大懲處力度,不斷提高執法水平。
煤礦安全監管部門要強化復工復產驗收,各地要制定復產復工標准和辦法,嚴格驗收程序、標准和審批簽字制度,地方煤礦驗收必須由市(縣)長簽字,以前沒有簽字的,一律重新審簽;
省屬煤礦和中央企業煤礦由省級煤礦安全監管部門主要負責人簽字,不得以部門負責人或驗收辦公室(領導小組)負責人代替簽字,並將復工復產煤礦及時通知駐地監察分局。
跟蹤了解中央企業煤礦兼並重組情況,強化安全監管;要落實整合重組煤礦的屬地監管責任,督促企業加強對被兼並重組煤礦安全管理,國有企業對兼並重組煤礦不能實行有效監管的,要報告地方政府及有關部門。
要強化託管礦井安全監管,檢查承托企業的安全資質是否符合規定,安全管理團隊是否到位;檢查託管煤礦安全管理機構、制度是否健全,安全責任是否落實,嚴防以包代管、違規轉包分包。
安全監察機構要加強對地方政府煤礦安全監管工作檢查指導,省局、分局要分別對轄區內產煤市、縣級地方政府每年至少開展1次檢查指導,對監管不力、事故多發的地區要約談。
要開展瓦斯治理、水害防治、規程對標、超能力、安全投入等5個專項監察,制定專項監察方案,發現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要依法暫扣安全生產許可證(收回正副本),通知地方政府及有關部門。
建立監管監察部門事故內部反思機制,制定執法監督考評、案件公開裁定和信息公開等辦法,建立月度執法信息通報制度,強化執法日常考核和定期分析評估。
(七)強化事故查處和警示教育。
一要嚴格事故查處。
制定事故查處手冊,完善事故調查組組長負責制,建立典型事故提級調查、掛牌督辦、事故暴露問題整改督辦等機制,健全事故調查分析技術支撐體系。
發生特別重大事故或典型重大事故的,一律約談地方政府及有關部門和企業負責人,並邀請主流媒體參加,公開曝光。
要對事故實行「一案雙查」,對工作不力導致事故發生的,依法依規追究地方政府及有關部門相關人員責任。
二要加強誠信體系建設。
把發生重特大責任事故、瞞報謊報事故、重大隱患不整改、未經批准擅自恢復生產、蓄意逃避監管監察、拒不執行監管監察指令等嚴重失信行為的企業列入「黑名單」,繼續公告發生重特大責任事故的煤礦企業主要負責人,終身不得擔任煤礦企業礦長(董事長、總經理),實施聯合懲戒。
三要強化警示教育。
發生重特大事故的重慶、內蒙古、黑龍江、寧夏、湖北等地,要抓緊製作警示教育片,組織入刑的煤礦負責人、政府有關部門人員現身說教,國家煤監局將在下半年集中開展事故警示教育活動,切實用事故教訓推動工作。

4. 抓好安全教育培訓是每一個企業的法定責任,正確嗎

很正確。

5. 根據《國務院安委會關於進一步加強安全培訓工作的決定》作為安全培訓主體有哪些責任務

二、全面落實安全培訓工作責任
(四)認真落實企業安全培訓主體責任。企業是從業人員安全培訓的責任主體,要把安全培訓納入企業發展規劃,健全落實以「一把手」負總責、領導班子成員「一崗雙責」為主要內容的安全培訓責任體系,建立健全機構並配備充足人員,保障經費需求,嚴格落實「三項崗位」人員持證上崗和從業人員先培訓後上崗制度,健全安全培訓檔案。勞務派遣單位要加強勞務派遣工基本安全知識培訓,勞務使用單位要確保勞務派遣工與本企業職工接受同等安全培訓。境內投資主體要指導督促境外中資企業依法加強安全培訓工作。安全生產技術研發、裝備製造單位要與使用單位共同承擔新工藝、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培訓責任。
(五)切實履行政府及有關部門安全培訓監管和安全監管監察人員培訓職責。地方各級政府要統籌指導相關部門加強本地區安全培訓工作。有關主管部門要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組織實施職責范圍內的安全培訓工作,完善安全培訓法規制度,統一培訓大綱、考試標准,加強教材建設,嚴格管理培訓機構,做好證件發放和復審工作,避免多頭管理、重復發證;要強化安全培訓監督檢查,依法嚴懲不培訓就上崗和亂辦班、亂收費、亂發證行為;要組織培訓安全監管監察人員。要將安全生產知識作為領導幹部培訓、義務教育、職業教育、職業技能培訓等的重要內容。要減少對培訓班的直接參與,由辦培訓向管培訓、管考試、監督培訓轉變。
(六)強化承擔安全培訓和考試的機構培訓質量保障責任。承擔安全培訓的機構是安全培訓施教主體,擔負保證安全培訓質量的主要責任,要健全落實安全培訓質量控制制度,嚴格按培訓大綱培訓,嚴格學員、培訓檔案和培訓收費管理,加強師資隊伍建設和資金投入,持續改善培訓條件。承擔安全培訓考試的機構要嚴格教考分離制度,健全考務管理體系,建立考試檔案,切實做到考試不合格不發證。
三、全面落實持證上崗和先培訓後上崗制度
(七)實施高危企業從業人員准入制度。有關主管部門要結合實際,制定本行業領域從業人員准入制度。礦山和危險物品生產企業專職安全管理人員要至少具備相關專業中專以上學歷或者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高級工以上技能等級,或者具備注冊安全工程師資格。各類特種作業人員要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危險化學品特種作業人員要具有高中或者相當於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礦山井下、危險化學品生產單位從業人員要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安全生產專業服務機構為企業提供安全技術服務時,要對企業安全培訓情況進行審核。高危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發放、延期和安全生產標准化考評時,有關主管部門要審核企業安全培訓情況。
(八)嚴格落實「三項崗位」人員持證上崗制度。企業新任用或者招錄「三項崗位」人員,要組織其參加安全培訓,經考試合格持證後上崗。取得注冊安全工程師資格證並經注冊的,可以直接申領礦山、危險物品行業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管理人員安全資格證。對發生人員死亡事故負有責任的企業主要負責人、實際控制人和安全管理人員,要重新參加安全培訓考試。要嚴格證書延期繼續教育制度。有關主管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定期開展本行業領域「三項崗位」人員持證上崗情況登記普查,建立信息庫。要建立特種作業人員范圍修訂機制。
(九)嚴格落實企業職工先培訓後上崗制度。礦山、危險物品等高危企業要對新職工進行至少72學時的安全培訓,建築企業要對新職工進行至少32學時的安全培訓,每年進行至少20學時的再培訓;非高危企業新職工上崗前要經過至少24學時的安全培訓,每年進行至少8學時的再培訓。企業調整職工崗位或者採用新工藝、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的,要進行專門的安全培訓。礦山和危險物品生產企業逐步實現從職業院校和技工院校相關專業畢業生中錄用新職工。政府有關部門要實施「中小企業安全培訓援助」工程,推動大型企業和培訓機構與中小企業簽訂培訓服務協議;組織講師團,開展培訓下基層進企業活動。
(十)完善和落實師傅帶徒弟制度。高危企業新職工安全培訓合格後,要在經驗豐富的工人師傅帶領下,實習至少2個月後方可獨立上崗。工人師傅一般應當具備中級工以上技能等級,3年以上相應工作經歷,成績突出,善於「傳、幫、帶」,沒有發生過「三違」行為等條件。要組織簽訂師徒協議,建立師傅帶徒弟激勵約束機制。
(十一)嚴格落實安全監管監察人員持證上崗和繼續教育制度。市(地)及以下政府分管安全生產工作的領導同志要在明確分工後半年內參加專題安全培訓。各級安全監管監察人員要經執法資格培訓考試合格,持有效行政執法證上崗;新上崗人員要在上崗一年內參加執法資格培訓考試;執法證有效期滿的,要參加延期換證繼續教育和考試。鼓勵安全監管監察人員報考注冊安全工程師等職業資格,在職攻讀安全生產相關專業學歷和學位。

6. 通過這次安全培訓,結合你單位實際,談談抓好安全生產工作的對策和措施

安全生產工作關系著企業的利益、員工的利益,關系千家萬戶,關系國家的利益。企業必須高度重視安全生產工作,本著預防為主的指導思想,做好預防工作,並建立應急機制,防微杜漸,把突發安全事件控制在零狀態。因此提出以下對策和措施。
第一,以人為本,減少安全事故的發生。各部門要切實履行職責,把保障員工健康和生命及財產安全作為首要任務,最大程度地減少安全事故對人員的傷亡和危害。
第二,居安思危,預防為主。高度重視安全工作,常抓不懈,防患於未然。增強憂患意識,堅持預防與應急相結合,常態與非常態相結合,做好應對安全事故的各項准備工作。
第三,統一領導,分級負責。企業各部門要建立健全分類管理、分級負責,條塊結合的應急管理體制,在黨委領導下,實行行政領導責任制,充分發揮專業應急指揮機構的作用。
第四,依法規范,加強管理。依據有關法律和行政法規,加強應急管理,維護企業員工的合法權益,使安全生產工作規范化、制度化、法制化。
第五,快速反應,協同應對。加強應急處置隊伍建設,建立聯動協調制度,充分動員和發揮協調作用,依靠企業各級力量,形成統一指揮、信息暢通、反應靈敏、功能齊全、協調有序、運轉高效的應急管理機制。
第六,依靠科技,提高素質。加強企業安全生產的科學研究和技術開發,採用先進的監測、預測、預警、預防和應急處置技術及設施,提高應對突發安全事件的科技水平和指揮能力,避免發生次生、衍生事件;加強宣傳和培訓教育工作,提高企業員工自救、互救和應對各類突發安全事件的綜合素質。

閱讀全文

與抓好安全培訓確保兩會安全相關的資料

熱點內容
公辦春考培訓學校 瀏覽:734
九江船員培訓中心 瀏覽:5
台州繪墨藝術培訓有限公司 瀏覽:207
非科級後備幹部集中培訓總結 瀏覽:419
東北舞蹈藝考培訓機構 瀏覽:427
民營企業家培訓班結業式 瀏覽:59
2017入黨培訓內容 瀏覽:828
順德駕駛員培訓中心 瀏覽:125
姜堰市三水培訓中心網站 瀏覽:263
電動汽車維修培訓視頻 瀏覽:737
機關黨務幹部培訓內容 瀏覽:423
企業培訓為自己工作心得體會 瀏覽:512
線上培訓工作 瀏覽:303
泉州舞蹈培訓招聘 瀏覽:709
禮儀培訓三年計劃書 瀏覽:926
稅務學校培訓個人總結 瀏覽:508
專業技術人才初聘培訓小結 瀏覽:980
是實驗室設備安全培訓 瀏覽:54
北京砂鍋米線培訓學校 瀏覽:127
幹部教育培訓工作意見建議 瀏覽:8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