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企業安全教育培訓的目的
安全培訓的目的來是:
1.為加強自和規范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工作,提高從業人員安全素質,防範傷亡事故,減輕職業危害。
2.安全教育是使廣大職工熟悉有關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增強預防事故、控制職業危害和應急處理的能力。
3.安全教育是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要內容,堅持安全教育制度,搞好對全體職工的安全教育,對提高企業安全生產水平具有重要作用。
4.提高企業各級管理人員的安全生產法律意識和管理水平。
5.提高職工的安全生產意識和安全操作技能。
6.減少「三違」作業行為,預防和減少事故的發生。
(1)防火防爆安全技術培訓效果擴展閱讀
培訓內容 :
1.國家及地方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准、新出台政策文件通知。
2.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規程及相關安全通知文件。
3.安全管理方法知識。
4.危險化學品、機械、電氣、防火防爆、安全技術知識。
5.職業衛生安全防護知識。
6.勞動防護用品器具使用、操作、維護知識。
7.公司事故應急救援知識及事故模擬演練。
8.事故案例分析總結。
參考資料網路——企業安全教育
2. 安監局來檢查需要安全生產培訓需求分析報告;培訓效果評價報告;培訓工作評審。誰知道怎麼寫啊 謝謝
切實加強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工作
在今年年初,我們已經召開了市區安監系統危化品工作座談會,對2006年的工作進行了總結,對2007年的工作進行了部署。為什麼今年一過春節又召開這個會議呢?那就是因為要把大家召集在一起,認真深刻吸取龍崗坪地「2.11」事故教訓,研究進一步加強危化品安全管理工作的具體措施,切實把我市的危化品工作抓實抓好。下面,我先講幾點意見,供大家討論:
一、認清形勢,查找不足,增強做好危化品安全監管工作的使命感和責任感。
去年,我市各級安監部門突出重點,集中力量,大力開展危化品行政許可工作,整改消除了一大批事故隱患,全市危化品安全形勢平穩,未發生大的事故。企業該拿證的拿了證,該關的也關得差不多了。但是,目前在我市危化品企業還普遍存在如下一些問題,需要引起我們的高度重視:
一是部分企業在思想上麻痹大意,自認為拿了證便萬事大吉,放鬆了安全生產管理,帶來了很多問題。例如我們在檢查時發現,一些持證的危化品企業竟然連申請許可證時的安全評價報告都找不到了,安全管理狀況可見到了多麼混亂的地步。
二是一些企業負責人安全意識缺乏、法制觀念淡薄,擅自降低審批時的安全生產條件,產生了很多新的事故隱患。例如部分企業違規儲存固體硝化棉、生產未經審批的硝基漆;一些企業的安全設施(如:泡沫滅火器、可燃氣體報警儀等)沒有定期維護,不能發揮實際作用;部分企業的注冊安全主任不在職不在崗,企業安全生產處於無人管理、無人負責的真空狀態等等。
三是一些危化品企業在抓安全生產時,重設備的配置和制度的紙面化,忽視動態的安全檢查和對人的管理。企業的安全管理制度形同虛設、落不到實處,企業的安全管理水平上不了台階、始終停留在一個較低的層次上,沒有真正建立起一個自我約束、自我激勵、持續改進的安全生產管理機制,平時的安全生產工作基本上依靠僥幸度日。
另外一方面,從監管情況來看,出現了這樣的情況:
一是「嚴抓嚴管」的思想有所鬆懈。以前搞行政許可,各級安監部門都十分重視,腦子里「危化品安全」這根弦都綳得很緊。現在,許可工作告一段落了,部分安監部門自我感覺鬆了一口氣,認為不用再象以前那樣管的那麼嚴了,導致對轄區危化品企業的監管措施不實、工作不細、要求不嚴,沒有繼續保持對危化品企業「嚴抓嚴管」的高壓態勢。
二是畏難僥幸的心理有所抬頭。一些安監部門的同志認為,危化品點多面廣,監管起來十分困難,安監隊伍人手也少,監管不過來,這樣就滋生了僥幸心理。這些同志認為,對危化品企業,少一次檢查不少,多一次檢查不多,工作起來沒有思路,不積極、不主動,不去想辦法如何在現有條件下怎樣加強監管的辦法,怎樣挖掘現有資源,發揮工作積極性,加大監管力度。長此下去,就會造成監管不到位,監管力不斷減弱。
三是隨著政府管理體制轉變,基層危化品監管力量相對弱化。全市實行街道綜合執法之前,各級安監部門對危化品企業違法行為的執法處罰都抓得很緊,工作也十分到位。但是,從今年3月1日起,全市全面推行街道綜合執法了,對非法生產、儲存、經營危化品行為的執法職能變成了城管街道綜合執法21項職能中的一小部分。表面上看來,好象基層危化品執法力量加強了,實際情況是怎樣的呢?在街道綜合執法21項職能中,只管無牌無證的危化品企業,他們是不承擔對已取得許可證企業的監管。在這種情況下,有的街道把原來的安監辦成建制地轉到了綜合執法隊,這就造成了對現有危化品的監管缺位,危化品監管在基層、在街道一級「沒腿」了,造成了在基層危化品檢查的次數、執法廣度和處罰力度上,不可避免地出現了弱化的趨勢,這種狀況不改變,必出大問題,這是很危險的。
凡事「預則立,不預則廢」。看不到這個問題的嚴重性,我們為此將付出更大代價。與其將來有一天後悔不已,埋怨這埋怨那,倒不如現在就正視它,積極去想辦法面對它,解決這個問題,這才是我們共產黨人應有的態度。各區安監局回去以後都要認真對照檢查,凡是存在這些問題的,都要高度重視,積極研究,盡快向區政府做出專題匯報,早日糾正過來。總之,無論體制怎麼轉變,不管採取什麼辦法,基層的危化品監管力量只能加強,不能削弱,這絕不是危言聳聽。
二、強化危化品監管必須著重做好的幾項工作
發生在龍崗坪地的「2.11」事故是一個深刻的教訓。這起事故的調查處理還沒有完,省里的調查組昨天剛剛到深圳。大家想像一下,如果這個事故發生在危化品生產、經營企業裡面,死亡10個人那是個什麼狀況?我們還有沒有機會坐在這里討論研究工作?這是個很現實的問題。所以,我們一定要從具體的事故中真正吸取教訓,引以為戒。不能感到此次事故與己無關,又在旁邊看熱鬧了。危化品企業比起發生這起事故的企業要危險得多,嚴重得多。如果我們的工作不抓緊抓細抓實,只停留在會上部署、口頭講講、發發文件,沒有觸及到企業、觸及到隱患,要想常年不發生事故,特別是不發生大的事故是不可能的。
國內外大量的事實表明,不管哪類企業,例如機械、電子、危化品還是核電站,都可以通過科學管理,保證安全運行,抑制事故的發生。我們作為管理者,必須懂得這樣的基本原理,必須多了解這樣的基本知識。這樣,工作起來就會有信心,有干勁。有的同志身為危化品管理者,不學習,不研究,「與其昏昏,使其昭昭」,對管住管好危化品企業沒有信心,存在嚴重的悲觀情緒,牢騷滿腹,怨天尤人。這種狀況,與我們擔負的職責和任務,與當前形勢發展的要求,是很不適應的。擺在我們目前的,只有「華山一條路」,那就是要求我們必須振奮精神,開動腦筋,出實招,干實事;就是要求我們一步一個腳印,扎扎實實地消除事故隱患,以「一萬的努力防止萬一的發生」;就是要求我們面對現實,在責任硬約束的條件下,干好工作。人力少,就要向群眾要力量。市局不久前出台了隱患有獎舉報制度,大家要很好地發揮它的作用。手段不足,就要向科技要力量。資源不足,就要緊緊依靠各級政府,爭取政府的支持。目標只有一個,出路也只有一條,就是要將危化品企業「管住管好」,就是要遏制危化品事故的發生,特別是遏制重特大事故的發生。從我市的實際來看,今年必須著重做好以下幾項工作:
第一,要建立健全對轄區危化品企業的檢查檔案。建立危化品企業的檢查檔案,就是要清楚掌握轄區內危化品企業的狀況;要對發現的問題一個一個解決好,將隱患一項一項消滅掉;要將大檢查和專項整治工作通過建立檔案逐步形成制度化。在檢查整治過程中,要嚴格建立和落實安全檢查檔案制度,對轄區危化品企業要逐一建檔,詳細記載檢查部門、檢查時間、檢查人、被檢查企業名稱、地址、聯系人、隱患地點和部位、隱患性質、責令整改時限、復查時間、復查結論等內容,並經企業負責人簽字確認,做到有檔可查,檢查有據。全市開展大檢查和專項整治的具體工作,市局稍後將發出專文進行部署。
第二,要著力強化危化品安全大檢查和專項整治工作。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及專項整治,就是要集中力量,解決危化品企業中存在的一些共性問題,促使危化品企業強化認識,重視安全,消除隱患,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大檢查和專項整治這個手段還是要用好用足。今年,我們各級安監部門應當進一步強化對轄區危化品企業的監督檢查和專項整治,深入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及專項整治活動。檢查整治工作必須一家一家企業過關、一項一項落實。
今年的大檢查,上、下半年各開展一次。上半年的大檢查,各區必須在4月底之前完成,市裡將在5月份組織抽查。對檢查中發現企業存在的問題和隱患,轄區安監部門要迅速下發整改指令,督促企業限期整改,並跟蹤落實;對拒不整改或逾期不改的,要堅決嚴肅處理。大檢查和專項整治的重點對象就是那些已經取得許可證的危化品生產、經營企業。大檢查和專項整治的重點內容就是著重檢查企業是否擅自降低審批時的安全生產條件,企業危化品生產儲存場所的防火防爆狀況是否滿足安全要求等等。
第三,要加大公眾參與的力度,著力完善隱患舉報制度。當前,全市危化品安全監管的人力相對不足,我們的監管資源畢竟有限,而群眾的力量是無窮的。加大公眾參與,就可以多渠道、多角度地發現企業存在的問題,將隱患消除在萌芽狀態,同時也可以利用公眾的力量震懾那些違法違規的企業。今年,各級安監部門要積極實施並繼續完善隱患舉報制度,要公布隱患舉報電話,並利用多種宣傳方式,充分調動廣大市民,積極參與到全市危化品安全隱患排查整治中來,打一場群眾戰爭,讓安全隱患無處藏身,無法生長。同時,要充分發揮新聞媒體的監督作用,對存在重大安全隱患且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單位,在加強執法處罰力度的同時,要在各大新聞媒體上嚴厲曝光,督促企業切實整改。
第四、全面推行危化品企業安全標准化建設。安全標准化是從根本上提高企業安全管理水平的基礎性措施。實施安全標准化管理,將使危化品企業的安全生產基礎得到明顯加強,逐步建立起自我約束、自我完善、持續改進的安全管理長效機制,切實解決企業「無人管安全、不會管安全」的問題。對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安全標准化建設,國家安監總局在2005年就部署了這項工作,省安監局在2006年11月印發了工作方案,市局也及時轉發了省局的文件。其工作目標就是:2007年完成危化品生產單位的安全標准化工作,2008年完成危化品經營、儲存單位的安全標准化工作。
實施危化品安全標准化的對象包括三個方面:一是依法設立並取得許可證的危化品生產單位;二是依法設立並取得許可證、自有倉儲且構成重大危險源的經營單位;三是依法設立、自有倉儲且構成重大危險源的從事危化品純儲存業務的單位。其基本程序是:企業自評――申請考評――實施考評――批准發證。申請一級達標的,由國家安監總局化學品登記中心最終認定發證;申請二級達標的,由省安科所最終認定發證。實施危化品單位安全標准化,將重點強化危化品從業單位以下八個方面的建設:
1、 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各項安全規章制度;
2、 依法設置安全管理機構和配備安全管理人員;
3、 依法培訓各類從業人員;
4、 嚴格安全設施設備建設和管理;
5、 嚴格作業現場管理;
6、 及時排查治理重大事故隱患;
7、 做好重大危險源監控管理和建立安全監測監控系統;
8、 完善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並定期組織演練。
按照省里的統一部署,我們市裡的各級安監部門,要全力以赴,做好以下幾項工作:
一是要著力抓好對轄區危化品企業的宣傳發動工作;
二是要會同省安科所,在今年四、五月份開展好危化品企業安全標准化建設的培訓工作;
三是要加強對企業開展安全標准化建設工作的專項監督檢查,督促企業認真實施標准化建設,確保轄區內企業如期通過考評達標;
四是要配合省安科所,積極開展對企業安全標准化達標申請情況的核實,及時出具有關證明文件及推薦公函。
第五、進一步加強重大危險源監督管理工作。近年來,我市各級安監部門在重大危險源安全培訓、登記建檔、數據補充和信息系統建設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績。今年,還要著重做好兩點:一是推動重大危險源安全評估分級工作。這項工作,國家總局的評估標准還沒有出台,省里也沒有具體部署。我們深圳是先行先試。市局非常重視,已撥出150萬元專款支持此項工作。目前的工作任務就是制定重大危險源評估試行標准,開展企業重大危險源評估分級試點。二是選擇若幹家重大危險源安全管理做得比較好的企業,開展重大危險源遠程監控的試點工作。關於安全生產遠程監控技術,市安委辦剛剛發了文,要求全市推廣應用。市安科學會將會同監控技術研發單位,建立我市安全生產監測信息服務平台,為政府的安全監管和企業的安全管理提供實時服務。請各區要高度重視,密切配合,共同做好上述這兩項創新性的工作。
同志們,過去的一年,大家工作十分辛苦。新的一年,我們要繼續振奮精神,不斷創新,以高度負責的態度,認真落實各項工作措施,為確保我市安全生產形勢的平穩,為建設「和諧深圳」做出應有的貢獻。
3. 防火防爆安全知識
防火防爆安全知識
燃燒、火災及防爆基本知識
一、燃燒的形成
若要有效的做好防火和滅火工作,必須首先了解燃燒的形成。一般而言,燃燒是由可燃物、助燃物和火源(常見的火源有:明火、電火花、撞擊或摩擦產生的電火花、赤熱體、雷擊和自燃起火等)這三個基本條件的相互作用而發生的。所以,採取措施、防止燃燒形成的三個條件同時存在,或者避免它們之間的相互作用,是防火滅火技術的基本原理。
二、火災的分類
根據物質燃燒特性,一般將火災劃分為以下幾類:
A類火災:指固體物火災。這種物質往往具有有機物性質,一般在燃燒時能產生灼熱的余燼。如,木材、棉、毛、麻、紙張火災等。
B類火災:指液體火災和可熔化的固體物質火災。液體火災還可以分為油品和水溶性液體火災。油品火災是指汽油、煤油、柴油、原油、重油、動植物油脂等的火災;水溶性液體火災是指甲醇、乙醇、甲醛、乙醛、丙酮、乙醚等極性有機溶劑的火災。
C類火災:指氣體火災。如,煤氣、天然氣、甲烷、乙烷、丙烷、氫氣火災等。
D類火災:指金屬火災。指鉀、鈉、鎂、鈦、鋯、鋰、鋁鎂合金火災等。
三、火災爆炸的原因
(一)物質原因
1、點燃的煙頭。在生產作業現場亂丟未熄滅的煙頭,有可能引發火災。
2、電火花。如,電氣短路能使房屋的可燃結構燃燒而造成火災。
3、機動車輛排氣口噴出的火花。在易燃易爆危險區域,機動車輛排氣口噴出的火花,往往釀成火災或爆炸事故。
(二)思想意識和管理上的原因
1、一些領導對防火安全工作不夠重視,缺乏必要的防火安全措施,執行制度不嚴格、不到位、不堅決。
2、缺乏經常性的安全教育和定期安全檢查工作機制。
3、操作者的安全生產責任心不強,或違章作業、或缺乏安全防火知識。
4、設計和工藝不符合防火、防爆的規范要求等。
四、火災爆炸的危害
(一)火災對人的危害
1、火災產生的高溫及火焰,不僅會燒傷人的皮膚或更深層的細胞組織,重者則導致人的死亡。
2、在氧氣不足的情況下,導致不完全的燃燒;由其產生的濃煙和一氧化碳,能導致人的窒息和中毒死亡。
(二)爆炸的危害
爆炸產生的沖擊波、震盪波、沖擊碎片等,常會以二次事故的特性,給受災地造成較大范圍的人、財、物的損失及危害。
五、火場中常見的有毒物質
火場中常見的有毒物質主要有以下七種:一是不完全燃燒生產的一氧化碳;二是工業用的部分氣體(如,煤氣、天然氣等);三是瀝青、油漆、塑料、化纖、毛織品及其他化學物質燃燒產物;四是油脂、乾性油、植物油等分解產物;五是氟、氯、溴、碘等鹵化物蒸氣;六是醇、醛、醚、苯、汽油、二硫化碳等液體蒸氣;七是含毒物質受熱或燃燒分解出的有毒毛體或蒸氣。如,硫化氫、氯氣等。
4. 安全生產培訓的目標
為加強和規范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工作,提高從業人員安全素質,防範傷亡事故,減輕職業危害。
安全教育是使廣大職工熟悉有關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增強預防事故、控制職業危害和應急處理的能力。
安全教育是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要內容,堅持安全教育制度,搞好對全體職工的安全教育,對提高企業安全生產水平具有重要作用。
5. 防火防爆的基本技術措施是什麼意思
根據物質燃燒原理,在生產過程中防止火災和爆炸事故的基本原則是針對物質燃燒的兩個必要條件而提出的。一方面是使燃燒系統不能形成,防止和限制火災爆炸危險物、助燃物和著火源三者之間的直接相互作用;另一方面是消除一切足以導致著火的火源以及防止火焰及爆炸的擴展。
(一)控制和消除火源
燃燒爐火、反應熱、電源、維修用火、機械摩擦熱、撞擊火星,以及吸煙用火等著火源是引起易燃易爆物質著火爆炸的常見原因。控制這類火源的使用范圍,嚴格執行各種規章制度,對於防火防爆是十分重要的。
1、明火
明火是指生產過程中的加熱用火、維修用火及其他火源。
(1)加熱用火
加熱易燃體時,應盡量避免採用明火而採用蒸氣或其他載熱長。如果必須採用明火,設備應嚴格密閉,燃燒室應與設備分開建築或隔離。為防止易燃燒物質漏入燃燒室,設備應定期作水壓試驗及空氣壓試驗。
裝置中明火加熱設備的布置,應遠離可能漏易燃液體和蒸氣的工藝設備的貯藏區,並應布置在散發易燃物料設備的側風向或上風向。
(2)維修用火
維修用火主要是指焊接、噴燈以及熬制用火等。在有火災爆炸危險的車間內,應盡量避免焊割作業,最好將需要檢修的設備或管段卸至安全地點修理。
進行焊接作業的地方要與易燃易爆的生產設備管道保持一定的安全距離。
對運輸、盛裝易燃物料的設備、管道進行焊接時,應將系統進行徹底的清洗,用惰性氣體進行吹掃置換,並經氣體分析合格才可以動焊。
可燃氣體濃度應符合以下標准:
爆炸下限大於4%(體積)的可燃氣體或蒸氣,濃度應小於0 .5%。
爆炸下限小於4%的可燃氣體或蒸氣,濃度應小於0.2%。
當需要修理的系統與其他設備連通時,應將相連管道拆下斷開或加堵金屬盲板隔絕,防止易燃的物料竄入檢查系統,在動火時發生燃燒或爆炸。
電焊線破殘應及時更換或修理,不能利用與易燃易爆生產設備有聯系的金屬件作為電焊地線,防止在電路接觸不良的地方,產生高溫或電火花。
對熬煉設備要經常檢查,防止煙道竄火和熬鍋破漏,盛裝物料不要過滿,防溢出,並要嚴格控制加熱溫度。在生產區熬煉時,應注意熬煉地點的選擇。
噴燈是一種輕便的加熱器具。在有爆炸危險的車間使用噴燈,應按動火制度進行,在其他地點使用噴燈時,要將操作地點的可燃物清理干凈。
(3)禁火區動火作業管理制度和動火作業票管理制度
凡是從事電焊、氣焊、氣割、砂輪打磨、電鑽打眼、噴燈作業、沖擊作業等能夠產生火花的工作都屬於動火作業。從事動火作業必須辦理動火作業票。
按動火作業的危險程度,結合我廠實際情況,動火作業分為二個級別:危險動火作業、一般動火作業。
危險動火作業:包括在倉庫(含易燃易爆倉庫)內,油庫內,油罐上,油管上,油變壓器上,SF6斷路器上,機組各軸承上,發電機風洞內,蓄電池室內,危險的電纜溝、暗井內的動火等。其動火作業票由公司安全負責人批准,維護隊負責人、安全員在場監護。
一般動火作業:除危險動火作業以外的動火作業。其動火作業票由維護隊負責人批准,維護隊安全員在場監護。
1)動火作業票的使用:動火作業票有規定的使用范圍和有效使用期,幾個動火項目不能合辦一張動火作業票。
2)拆下動火:凡不是必須在現在動火的,應拆下動火部件,移到固定動火區內進行動火作業。
3)動火前的准備工作:動火作業前,必須清除動火區周圍的可燃物質,用足夠的不燃材料與周圍設備、管道、孔洞等隔離;在高處動火時,要採取防止火花下落的措施。
4)動火手續:動火作業單位在動火作業前,填好動火作業票,經批准後才能進行動火作業。動火執行人員要見到批準的動火作業票和有安全措施後才開工。
5)動火監護:動火作業時,必須有人監護,監護人及人數規定見上述。
2、摩擦與撞擊
機器中軸承轉動部件的摩擦,鐵器的相互撞擊或鐵器工具打擊混凝土地坪等都可能發生火花,當管道或鐵制容器裂開物料噴出時也可能因摩擦而起火。
對軸承要及時添油,保持良好的潤滑,並經常清除附著的可燃污垢。
為了防止金屬零件隨物料帶入設備內發生撞擊起火,可以在這些設備上安裝磁力離析器。當沒有離析器時,危險物質的破碎(碳化鈣)應採用惰性氣體保護。
搬運盛有可燃氣體或易燃液體的金屬容器時,不要拋擲,防止互相撞擊,以免產生火花或容器爆裂造成事故。不準穿帶釘子的鞋進入易燃易爆車間,特別危險的防爆工房內,地面應採用不發生火花的軟質材料鋪設。
3、其他用火
高溫表面要防止易燃物料與高溫的設備、管道表面相接觸。可燃物的排放口應遠離高溫表面,高溫表面要有隔熱保溫措施。不能在高溫管道和設備上烘烤衣服及其他可燃物件。油抹布、油棉紗等易自燃引起火災,應裝人金屬桶、箱內,放置在安全地點並及時處理。吸煙易引起火災,煙頭的溫度可達800,C,而且往往可以隱藏很長時間。因此,要加強這方面的宣傳教育和防火管理,禁止在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廠房和倉庫內吸煙。
4、電器火花
電火花是引起可燃氣體、可燃蒸氣和可燃粉塵與空氣爆炸混合物燃燒爆炸的重要著火源。在具有爆炸、易燃危險的場所,如果電氣設備不符合防爆規程的要求,則電氣設備所產生的火花、電弧和危險溫度就可能導致火災爆炸事故的發生。
(二)控制危險物料
1、按物料的物化特性採取措施
在生產過程中,必須了解各種物質的物質化學性質,根據不同的性質,採取相應的防火防爆和防止火災擴大蔓延的措施。
對於物質本身具有自燃能力的油脂、遇空氣能自燃的物質、遇水燃燒爆炸的物質等,應採取隔絕空氣,防水防潮或採取通風、散熱、降溫等措施,以防止物質自燃和發生爆炸。
易燃、可燃氣體和液體蒸氣要根據它們與空氣的相對密度,採用相應的排污方法,根據物質的沸點、飽和蒸氣壓力,應考慮容器的耐壓強度、貯存溫度、保溫降溫措施等。
液體具有流動性,因此要考慮到容器破裂後液體流散和火災蔓延的問題,不溶於水的燃燒液體由於能浮於水面燃燒,要防止火災隨水流由高處向低處蔓延,為此應設置必要的防護堤。
2,系統密閉及負壓操作
為了防止易燃氣體、蒸氣和可燃性粉塵與空氣構成爆炸性混合物,應該使設備密閉,對於在負壓下生產和設備,應防止空氣吸人。為了保證設備的密閉性,對危險物系統應盡量少用法蘭連接,但要保證安裝維修的方便。輸送危險氣體、液體的管道應採用無縫管。
負壓操作可以防止系統中的有毒或爆炸氣體向器外逸散。但在負壓操作下,要防止設備密閉性差,特別是在打開閥門時,外界空氣通過孔隙進入系統。
3、通風置換
採用通風措施時,應當注意生產廠房內的空氣,如含有易燃易爆氣體則不應循環使用。在有可燃氣體的室內,排風設備和送風設備應有獨立分開的通風機室,如通風機室設在廠房內,應有隔絕措施。排除或輸送溫度超過800C的空氣與其他氣體的通風設備,應用非燃燒材料製成。排除有燃燒爆炸危險粉塵的排風系統,應採用不產生火花的除塵器。當粉塵與水接觸能生成爆炸氣體時,不應採用濕式除塵系統。
4、惰性介質保護
化工生產中常用的惰性氣體有氮、二氧化碳、水蒸氣及煙道氣。惰性氣體作為保護性氣體常用於以下幾個方面:
(1)易燃固體物質的粉碎、篩選處理及其粉末輸送時,採用惰性氣體進行覆蓋保護。
(2)處理可燃易爆的物料系統,在時料前用惰性氣體進行置換,以排除系統中原有的空氣,防止形成爆炸性混合物。
(3)將惰性氣體通過管道與有火災爆炸危險的設備、貯槽等連接起來,作為萬一在發生危險時備用。
(4)易燃液體利用惰性氣體進行充壓輸送。
(5)在有爆炸性危險的生產場所,引起火花危險的電器、儀表等採用充氮正壓保護。
(6)在易燃易爆系統需要動火檢修時,用惰性氣體進行吹掃和置換。
(7)發生跑料事故時,用惰性氣體沖淡,在發生火災時,用惰性氣體進行
滅火。
(三)控制工藝參數
在生產過程中,正確控制各種工藝參數,防止超溫、超壓和物料跑損是防止火災和爆炸的根本措施。
1、溫度控制
不同的化學反應都有其自己最適宜的反應溫度,正確控制反應溫度不但對保證產品質量、降低消耗有重要的意義,而且也是防火防爆所必須的。
2、投料控制
(1)投料速度
對於放熱反應,加料速度不能超過設備的傳熱能力,否則將會引起溫度猛升發生副反應而引起物料的分解。加料速度如果突然減少,溫度降低,反應物 不能完全作用而積聚,升溫後反應加劇進行,溫度及壓力都可能突然升高或造 成事故。
(2)投料配比
反應物料的配比要嚴格控制,為此反應物料的濃度、含量、流量都要准確的分析和計量。
(3)投料順序
化工生產中,必須按照一定的順序進行投料,否則有可能發生爆炸。為了防止誤操作顛倒投料順序,可將進料閥門進行互相聯鎖。
(4)控制原料純度
有許多化學反應,往往由於反應物料中的雜質而造成副反應或過反應,以致造成火災爆炸。因此生產原料、中間產品及成品應有嚴格的質量檢驗制度,保證原料純度。
3、防止跑、冒、滴、漏
生產過程中,跑、冒、滴、漏往往導致易爆介質在生產場所的擴散,是化工企業發生火災爆炸事故的重要的原因之一。發生跑、冒、滴、漏一般有以下幾種情況:
(1)操作不精心或誤操作,例如收料過程中槽滿跑料。分離器液體控制不穩,開錯排污閥等。
(2)設備管線和機泵的結合面不密封而泄漏。
為了確保安全生產,杜絕跑、冒、滴、漏,必須加強操作人員和維修人員的責任感和技術培訓,穩定工藝操作,提高設備完好率,降低泄漏率。為了防止誤操作,對比較重要的各種管線塗以不同顏色以便區別,對重要的閥門採取掛牌、加鎖等措施。不同管道上的閥門應相隔一定的間距。
4、緊急停車處理
當發生停電、停氣、停水的緊急情況時,裝置就要進行緊急停車處理,比時若處理不當,就可以造成事故。
(1)停電
為防止因突然停電而發生事故,比較重要的反應設備一般都應具備雙電原、聯鎖自投裝置。如果電路發生故障,聯鎖未合,則裝置全部無電,此時要及時匯報和聯系,查明停電原因。
(2)停水
停水時要注意水壓和各部位的溫度變化,可以採取減量的措施維持生產。如果水壓降為零,應立即停止進料,注意所有採用水來降溫的設備不要超溫超壓。
(3)停汽
停汽後加熱裝置溫度下降,汽動設備停運,一些在常溫下呈固態而在操作溫度下呈液態的物料,應根據溫度變化進行妥善處理,防止因凍結堵塞管道。此外,應及時關閉蒸氣與物料系統相連通的閥門,以防物料倒流至蒸氣管線系統。
(4)停氣
當氣流壓力回零時,所有氣動儀表和閥門都不能動作,這時流量、壓力、液面等應根據一次儀表或實際情況來分析判斷。
(四)採用自動控制和安全保護裝置
1、工藝參數的自動調節
(1)溫度自動調節
(2)壓力自動調節
(3)流量和液位自動調節
2、程序控制
程序控制就是採用自動化工具,按工藝要求,以一定的時間間隔對執行系統作周期性自動切換的控制系統。程序控制系統主要是由程序控制器按一定的時間間隔發出的信號,使執行機構動作。
3、信號裝置、保護裝置、安全聯鎖
(1)信號裝置
安裝信號報警裝置可以在出現危險狀況時警告操作者便於及時採取措施消除隱患。發出的信號一般有聲、光等。它們通常都和測量儀表相聯系,當溫度、壓力、液位等超過控制指標時,報警系統就會發生信號。
(2)保護裝置
保護裝置在發生危險時,能自動進行動作,消除不正常狀況。
(3)安全聯鎖
所謂聯鎖就是利用機械或電氣控制依次接通各個儀器設備,並使之彼此發生聯系,以達到安全生產的目的。
(五)限制火災和爆炸的擴散
1、隔離、露天布置
在生產過程中,對某些危險性較大的設備和裝置應採用分區隔離、露天安裝和遠距離操縱的方法。
(1)分區隔離
在總體設計時,應合理安排工廠布局,裝置與裝置、裝置與貯槽倉庫以及生產區和生活區之間劃出一定的安全距離。
(2)露天布置
為了便於有害氣體的散發,減少因設備泄漏造成易燃氣體在廠房中積聚的 危險性,宜將化工設備和裝置放置在露天和半露天。
(3)遠距離操縱
對某些裝在工作人員難以接近或要求迅速啟閉否則將有發生事故可能的 閥門,對於輻射熱高的設備等可採用遠距離操縱。
2、安全阻火裝置
阻火設備包括安全液封、阻火器和止回閥等,其作用是防止外部火焰進人有燃燒爆炸危險的設備、管道、容器,或阻止火焰在設備和管道間的擴展。
(六)採用防爆電氣設備
防爆型電氣設備是按其結構和防爆性能的不同來分類的。應根據環境特點選用適當型式的電氣設備。
1、通用要求
(1)類型和標志
防爆電氣設備的類型、級別、組別在外殼上應有明顯的標志。舊類型的標志前「K」表示煤礦用防爆電氣設備。新類型的標志有「E」者為工廠用防爆電設備,有"I」者為煤礦用防爆電氣設備。
(2)最高表面溫度
隔爆型電氣設備最高表面溫度指外殼表面溫度,其他各型設備指與爆炸性混合物接觸表面的溫度。
I類設備表面可能堆積粉塵時,最高表面溫度為+1500C,採取措施能防止堆積粉塵時為+4500C。
B類設備最高表面溫度不得超過有關規定。極限溫升是對環境溫度+400C而言的。有過負荷可能的設備指電動機和電力變壓器。
在有粉塵或纖維爆炸性混合物的場所內,電氣設備外殼溫度一般不應超過1250C。如不能保證這一要求,亦必須比混合物自燃點低750C或低於自燃點的2/3。
(3)環境溫度
電氣設備運行環境溫度一般為一201C -+40'C。若環境溫度范圍不同,須在銘牌上標明,並以最高環境溫度為基礎計算電氣設備的最高表面溫度。
(4)閉鎖
電氣設備上凡能從外部拆卸的緊固件,如開關箱蓋、觀察窗、機座、測量孔蓋、放油閥或排油螺絲等,均必須有閉鎖結構。其目的是防止非專職人員拆開這些保持防爆性能所必須的螺栓等緊固件。閉鎖結構必須是使用旋具、扳手、鉗子等一般工具不能松開或難以松開的緊固裝置。
(5)外部連接
進線裝置必須有防松和防止拉脫的措施,並有彈性密封墊或其他密封措施。且接線盒的電氣間隙、漏電距離均應符合要求。接地端子應有接地標志,保持連續可靠,並有防松、防銹措施。
2、各類設備防爆要求
(1)增安型
指在正常運行條件下會產生電弧、火花,或可能點燃爆炸性混合物的高溫的設備結構上,採取措施提高安全程度,以避免在正常和認可的過載條件下出現上述現象的電氣設備。其絕緣帶電部分的外殼防護應符合 IP44,其裸露帶電部件的外殼防護應符合IP54。引人電纜或導線的連接件應保證與電纜或導線連接牢固、接線方便,同時還須防止電纜或導線松動、自行脫落、扭轉,並能保持良好的接點壓力。
(2)隔爆型
指把可能引燃爆炸性混合物的部件封閉在堅固的外殼內,該外殼能承受內部發生爆炸的爆炸壓力並能阻止通過其上孔縫向外部傳爆的電氣設備,隔爆型設備的外殼用鋼板、鑄鋼、鋁合金、灰鑄鐵等材料製成。
隔爆型電氣設備可經隔爆型接線盒(或插銷座)接線亦可直接接線。連接處應有防止拉力損壞接線端子的設施。連接裝置的結合面應有足夠的長度。如果電纜封入主外殼內,則外殼外的長度不得小於3m.
(3)充油型
指全部或某些帶電部件浸沒在絕緣油里,使之不能引燃油麵以上或外殼周圍爆炸性混合物的電氣設備。充油型電氣設備外殼上應有排氣孔,孔內不得有雜物;油量必須足夠,最低油麵以下深度不得小於25mm,油麵指示必須清晰;油質必須良好;油麵溫度TI-T4組不得超過1000C,T5組不得超過80'C,T6組不得超過70'C。充油型設備應水平安裝,其傾斜度不得超過50;運行中不得移動,機械連接不得松動。
(4)正壓型
指具有保護外殼、殼內充有保護氣體,其壓力保持高於外部爆炸性混合物氣體的壓力,以防止外部爆炸性混合物進入殼內的電氣設備。按其充氣結構分為通風、充氣、氣密等三種形式,保護氣體可以是空氣、氮氣或其他非可燃性氣體。外殼防護等級不得低於IP44。其外殼內不得有影響安全的通風死角。正常時,其出風口處風壓或充分氣壓均不得低於0. 2kPa;當壓力低於0.1KPa或壓 力最小處的壓力低於0 .05kPa時,必須發出報警信號或切斷電源。
這種設備應有聯鎖裝置,保護運行前先通風,充氣的總量最少不得小於設備氣體容積的5倍。運行前通風時間(s)可按下式計算:
t二K(V+a)/Q
式中K一容積倍數,K)5
V一設備氣體容積(m,)
a一管道氣體容積(m,)
Q一氣體流量(m3/s)。
(5)本質安全型
在規定試驗條件下,正常工作或規定的故障狀態下產生的電火花的熱效應均不能點燃規定的爆炸性混合物的電路,稱為本質安全電路,本質安全電路的電氣設備稱為本質安全型防爆電氣設備。
本質安全電路應有安全柵。安全柵是由限流元件(金屬膜電阻、非線性阻件等)、限壓元件(二極體、齊納二極體等)和特殊保護元件(快速熔斷器等)組成,電路中晶體管均需雙重化。本質安全電路端子與非本質安全電路端之間的距離不得小於50mm。本質安全電路的電源變壓器的次級電路,必須與初級電路之間保持良好的電氣隔離。
(6)充砂型
指外殼內充填細粒材料,使得在規定條件下,外殼內產生的電弧、火焰、殼壁及顆粒材料危險溫度不能點燃外部爆炸性混合物的電氣設備。其外殼應有足夠的機械強度,防護等級不低於IP440細粒填充材料應填滿外殼內所有空隙;顆粒直徑為0 .25一1 .6mm。填充時,細粒材料含水量不得超過0 .1%。
(7)無火花型
指正常運行條件下不產生電弧、火花,也不產生能引燃周圍爆炸性混合物表面溫度或灼熱點的防爆型電氣設備。
6. 學習防火防爆知識心得
防火防爆安全知識
燃燒、火災及防爆基本知識
一、燃燒的形成
若要有效的做好防火和滅火工作,必須首先了解燃燒的形成。一般而言,燃燒是由可燃物、助燃物和火源(常見的火源有:明火、電火花、撞擊或摩擦產生的電火花、赤熱體、雷擊和自燃起火等)這三個基本條件的相互作用而發生的。所以,採取措施、防止燃燒形成的三個條件同時存在,或者避免它們之間的相互作用,是防火滅火技術的基本原理。
二、火災的分類
根據物質燃燒特性,一般將火災劃分為以下幾類:
A類火災:指固體物火災。這種物質往往具有有機物性質,一般在燃燒時能產生灼熱的余燼。如,木材、棉、毛、麻、紙張火災等。
B類火災:指液體火災和可熔化的固體物質火災。液體火災還可以分為油品和水溶性液體火災。油品火災是指汽油、煤油、柴油、原油、重油、動植物油脂等的火災;水溶性液體火災是指甲醇、乙醇、甲醛、乙醛、丙酮、乙醚等極性有機溶劑的火災。
C類火災:指氣體火災。如,煤氣、天然氣、甲烷、乙烷、丙烷、氫氣火災等。
D類火災:指金屬火災。指鉀、鈉、鎂、鈦、鋯、鋰、鋁鎂合金火災等。
三、火災爆炸的原因
(一)物質原因
1、點燃的煙頭。在生產作業現場亂丟未熄滅的煙頭,有可能引發火災。
2、電火花。如,電氣短路能使房屋的可燃結構燃燒而造成火災。
7. 防火防爆技術應從哪幾個方面控制
為預抄防火災及爆炸災害,對點火源進行控制是消除燃燒三要素同時存在的一個重要措施。引起火災爆炸事故的能源主要有明火、高溫表面、摩擦和撞擊、絕熱壓縮、化學反應熱、電氣火花、靜電火花、雷擊和光熱射線等。
防止危險物質發生燃燒爆炸事故,通常可採取以下3方面的防火防爆措施,一是排除發生燃燒爆炸事故的物質條件;二是當燃燒爆炸物質不可避免地出現時,要盡可能地消除或隔離一切點火源;三是當點火源也不可避免時,則要採取工程設防措施,盡量降低燃燒爆炸事故造成的損失。故防火防爆措施的一般原則可歸納為以下幾方面:分類管理措施;控制著火源形成措施;抑制燃爆物質的形成措施; 貯存過程中的監控、檢測措施;安全生產措施(防火防爆裝置);運輸過程安全措施;銷毀措施;滅火與消防;危險物流向控制措施。
應對重大危險源要做到以下幾點
1、安全警示標語、標牌
2、安全教育,培訓
3、滅火器、沙子等滅火設備
4、安全應急預案
5、消防演練
6、重大危險源監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