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父母在鄉鎮當環衛工人十年有多,工資一直由政府支付,但一直沒為他們購買社保。
勞動合同法頒布後象你父親的情況基本都改成勞動派遣什麼的了
或者直接就是僱傭關系版
無論怎權么說你想像的 什麼應有的福利待遇什麼的
就現在的情況基本都不是現實的
當然你可以去申請勞動仲裁什麼的,估計因為你的 行動或者你們會獲得些補償
好運!!!!
Ⅱ 代課老師都能補交養老保險,而鄉鎮環衛工工作十幾年卻不予補交呢敢問法律何在
歷史遺留問題很難解決的。
Ⅲ 我是鄉鎮環衛工人為政府社區工作十三年政府未與我購買養老保險,我應該怎麼辦。。。。。
什麼時候的事情,2008年新勞動合同法是界限,在此之前國家法律沒有明確規定,所以單位不給交沒有辦法,在此只有如果不給繳納,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Ⅳ 鄉鎮環衛工人沒有社保退休有補貼嗎
鄉鎮環衛工人沒有社保的話,退休之後是不會有補貼的,因為退休之後的補貼都是國家社保給出的
Ⅳ 新塘鎮增城區大敦村環衛工人豪氣沖天,個個大爺似的,垃圾到處倒,不掃,怎麼投訴他們
打電話給12345投訴。
Ⅵ 哈爾濱松北區對青山鎮拖欠環衛工人工資怎麼辦
那需要全體員工進行聯名起訴
Ⅶ 鄉鎮掃馬路的環衛工人,幹了十三年有退休工資嗎
像這種事情需要問聘用他的單位,給沒給他繳納養老保險。如果沒有繳納的話,需要自己去繳納養老保險,那樣的話才會有退休工資。
Ⅷ 我媽媽在鄉鎮上做了十年環衛工人,沒有過一天休息,也沒有買保險,現
先不要主動辭職,然後可以申請勞動仲裁,主張11個月的雙倍工資差額,加班工資和經濟補償金,可以咨詢勞動局或者司法局,有經濟困難可以申請法律援助。
Ⅸ 我在鄉鎮環衛工人職位上工作29年,現被單位辭退,單位從未繳納過社保
社保的繳納流程:
新成立的單位應在單位批准成立之日起1個月內輸登記手續。參保專單位必須為與屬其發生事實勞動關系的所有人員(聘用的退休人員除外)辦理社會保險手續。
社會保險辦理流程如下:
需填報的表格及附報資料:
社會保險登記表及在職職工增減異動明細表(一式兩份)並在所管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領取。
相關證件如下:
1.企業營業執照(副本)或其他核准執業或成立證件(企業代理法人身份證復印件);
2.中華人民共和國組織機構代碼證;
3.地稅登記證;
4.私營企業如相關證件無法清楚地認定其單位性質,應補報能證明其私營性質的相關資料(如:工商部門的證明、國稅登記證、驗資報告等)。
5.事業單位應附有關事業單位成立的文件批復。
6.駐漢辦事處應附總公司或總機構的授權書。
附報資料:新參保職工身份證復印件(戶口不在本市的職工還需提供戶口或者暫住證復印件)
總結:以上證件同時需要原件及復印件,到所在社保經辦機構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