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有限空間作業存在哪些風險以及應對措施
1、中毒危害:有限空間容易積聚高濃度有害物質。有害物質可以是原來就存在於有限空間的也可以是作業過程中逐漸積聚的。
2、缺氧危害:空氣中氧濃度過低會引起缺氧。
3、燃爆危害:空氣中存在易燃、易爆物質,濃度過高遇火會引起爆炸或燃燒。
4、其他危害:其他任何威脅生命或健康的環境條件。如墜落、溺水、物體打擊、電擊等。
措施
《工貿企業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與監督暫行規定》
第八條 工貿企業實施有限空間作業前,應當對作業環境進行評估,分析存在的危險有害因素,提出消除、控制危害的措施,制定有限空間作業方案,並經本企業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審核,負責人批准。
《工貿企業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與監督暫行規定》經2013年2月18日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局長辦公會議審議通過,2013年5月20日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59號公布。該《規定》分總則、有限空間作業的安全保障、法律責任、附則5章30條,自2013年7月1日起施行。
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第80號令 《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於廢止和修改勞動防護用品和安全培訓等領域十部規章的決定》已經2015年2月26日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局長辦公會議審議通過,2015年5月29日公布,自2015年7月1日起施行。
有限空間分為三類:
(一)密閉設備:如船艙、貯罐、車載槽罐、反應塔(釜)、冷藏箱、壓力容器、管道、煙道、鍋爐等;
(二)地下有限空間:如地下管道、地下室、地下倉庫、地下工程、暗溝、隧道、涵洞、地坑、廢井、地窖、污水池(井)、沼氣池、化糞池、下水道等;
(三)地上有限空間:如儲藏室、酒糟池、發酵池、垃圾站、溫室、冷庫、糧倉、料倉等
2. 進入有限空間作業應注意哪些事項
1、按照先檢測、後作業的原則,凡要進入有限空間危險作業場所作業,必須根據實際情況事先測定其氧氣、有害氣體、可燃性氣體、粉塵的濃度,符合安全要求後,方可進入。在未准確測定氧氣濃度、有害氣體、可燃性氣體、粉塵的濃度前,嚴禁進入該作業場所。
2、確保有限空間危險作業現場的空氣質量。氧氣含量應在18%以上,23.5%以下。其有害有毒氣體、可燃氣體、粉塵容許濃度必須符合國家標準的安全要求。
3、進入有限空間危險作業場所,可採用動物(如白鴿、白鼠、兔子等)試驗方法或其它簡易快速檢測方法作輔助檢測。
(2)進入有限空間作業安全培訓記錄擴展閱讀
有限空間分為三類:
1、密閉設備:如船艙、貯罐、車載槽罐、反應塔(釜)、冷藏箱、壓力容器、管道、煙道、鍋爐等;
2、地下有限空間:如地下管道、地下室、地下倉庫、地下工程、暗溝、隧道、涵洞、地坑、廢井、地窖、污水池(井)、沼氣池、化糞池、下水道等;
3、地上有限空間:如儲藏室、酒糟池、發酵池、垃圾站、溫室、冷庫、糧倉、料倉等
有限空間作業危害性:
1、中毒危害:有限空間容易積聚高濃度有害物質。有害物質可以是原來就存在於有限空間的也可以是作業過程中逐漸積聚的。
2、缺氧危害:空氣中氧濃度過低會引起缺氧。
3、燃爆危害:空氣中存在易燃、易爆物質,濃度過高遇火會引起爆炸或燃燒。
3. 有限空間作業專項安全培訓包括哪些內容
1、封閉或者半封閉空間的氣體檢測;
2、有限空間是否電器設備,需防止電擊做絕緣類安全要求;
3、監護人員的安全要求;
4、安全作業程序要求及注意事項;
4. 進入有限空間作業時必須進行的安全防護措施有哪些
我公司建立健全了安全生產責任制度。我公司的主要負責人對安全生產工作負全面責任;1.分管安全負責人負直接領導責任;生產技術管理人員負直接管理責任;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負監督檢查的責任;操作人員負有服從指揮,遵章守紀的責任。
2.應當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組織,配備安全生產專職或兼職管理人員,指定作業負責人以及作業監護人員。
3.應當建立和健全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4.應當配備並建立進入有限空間危險作業的安全設施和監管制度
5.應當配備足夠的救援設施,包括救援設備和呼吸裝置等。完善作業條件和配備檢測檢驗設備,包括氧氣、有害氣體檢測設備。
6.應按規定為作業人員配備符合國家標准或行業標準的個人勞動防護用品。
7.應當對作業的負責人和從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培訓和教育。
8.從事有限空間危險作業場所工作的人員須經健康檢查和安全作業培訓且考核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