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有「農村用電安全小知識」的簡要培訓資料嗎
1、 照明開關為何必須接在火線上? 如果將照明開關裝設在零線上,雖然斷開時電燈也不亮,但燈頭的相線仍然是接通的,而人們以為燈不亮,就會錯誤地認為是處於斷電狀態。而實際上燈具上各點的對地電壓仍是220伏的危險電壓。如果燈滅時人們觸及這些實際上帶電的部位,就會造成觸電事故。所以各種照明開關或單相小容量用電設備的開關,只有串接在火線上,才能確保安全。 2、 單相三孔插座如何安裝才正確?為什麼? 通常,單相用電設備,特別是移動式用電設備,都應使用三芯插頭和與之配套的三孔插座。三孔插座上有專用的保護接零(地)插孔,在採用接零保護時,有人常常僅在插座底內將此孔接線樁頭與引入插座內的那根零線直接相連,這是極為危險的。因為萬一電源的零線斷開,或者電源的火(相)線、零線接反,其外殼等金屬部分也將帶上與電源相同的電壓,這就會導致觸電。 因此,接線時專用接地插孔應與專用的保護接地線相連。採用接零保護時,接零線應從電源端專門引來,而不應就近利用引入插座的零線。 3、 塑料絕緣導線為什麼嚴禁直接埋在牆內? (1) 塑料絕緣導線長時間使用後,塑料會老化龜裂,絕緣水平大大降低,當線路短時過載或短路時,更易加速絕緣的損壞。 (2) 一旦牆體受潮,就會引起大面積漏電,危及人身安全。 (3) 塑料絕緣導線直接暗埋,不利於線路檢修和保養。 4、 為什麼要使用漏電保護器? 漏電保護器又稱漏電保護開關,是一種新型的電氣安全裝置,其主要用途是: (1) 防止由於電氣設備和電氣線路漏電引起的觸電事故。 (2) 防止用電過程中的單相觸電事故。 (3) 及時切斷電氣設備運行中的單相接地故障,防止因漏電引起的電氣火災事故。 (4) 隨著人們生活水平的提高,家用電器的不斷增加,在用電過程中,由於電氣設備本身的缺陷、使用不當和安全技術措施不利而造成的人身觸電和火災事故,給人民的生命和財產帶來了不應有的損失,而漏電保護器的出現,對預防各類事故的發生,及時切斷電源,保護設備和人身安全,提供了可靠而有效的技術手段。 5、 發生觸電事故的主要原因是什麼? 統計資料表明,發生觸電事故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幾種: (1) 缺乏電氣安全知識,在高壓線附近放風箏,爬上高壓電桿掏鳥巢;低壓架空線路斷線後不停電用手去拾火線;黑夜帶電接線手摸帶電體;用手摸破損的膠蓋刀閘。 (2) 違反操作規程,帶電連接線路或電氣設備而又未採取必要的安全措施;觸及破壞的設備或導線;誤登帶電設備;帶電接照明燈具;帶電修理電動工具;帶電移動電氣設備;用濕手擰燈泡等。 (3) 設備不合格,安全距離不夠;二線一地制接地電阻過大;接地線不合格或接地線斷開;絕緣破壞導線裸露在外等。 (4) 設備失修,大風刮斷線路或颳倒電桿未及時修理;膠蓋刀閘的膠木損壞未及時更改;電動機導線破損,使外殼長期帶電;瓷瓶破壞,使相線與拉線短接,設備外殼帶電。 (5) 其他偶然原因,夜間行走觸碰斷落在地面的帶電導線。 6、 發生觸電時應採取哪些救護措施? 發生觸電事故時,在保證救護者本身安全的同時,必須首先設法使觸電者迅速脫離電源,然後進行以下搶修工作。 (1) 解開妨礙觸電者呼吸的緊身衣服。 (2) 檢查觸電者的口腔,清理口腔的粘液,如有假牙,則取下。 (3) 立即就地進行搶救,如呼吸停止,採用口對口人工呼吸法搶救,若心臟停止跳動或不規則顫動,可進行人工胸外擠壓法搶救。決不能無故中斷。 如果現場除救護者之外,還有第二人在場,則還應立即進行以下工作: 1) 提供急救用的工具和設備。 2) 勸退現場閑雜人員。 3) 保持現場有足夠的照明和保持空氣流通。 4) 向領導報告,並請醫生前來搶救。 實驗研究和統計表明,如果從觸電後1分鍾開始救治,則90%可以救活;如果從觸電後6分鍾開始搶救,則僅有10%的救活機會;而從觸電後12分鍾開始搶救,則救活的可能性極小。因此當發現有人觸電時,應爭分奪秒,採用一切可能的辦法。 7、 家庭安全用電有哪些措施? 隨著家用電器的普及應用,正確掌握安全用電知識,確保用電安全至關重要。 (1) 不要購買「三無」的假冒偽劣家用產品。 (2) 使用家電時應有完整可靠的電源線插頭。對金屬外殼的家用電器都要採用接地保護。 (3) 不能在地線上和零線上裝設開關和保險絲。禁止將接地線接到自來水、煤氣管道上。 (4) 不要用濕手接觸帶電設備,不要用濕布擦抹帶電設備。 (5) 不要私拉亂接電線,不要隨便移動帶電設備。 (6) 檢查和修理家用電器時,必須先斷開電源。 (7) 家用電器的電源線破損時,要立即更換或用絕緣布包紮好。 (8) 家用電器或電線發生火災時,應先斷開電源再滅火。 8、 如何防止燒損家用電器? 常用的家用電器的額定電壓是220伏,正常的供電電壓在220伏左右。當供電線路中若因雷擊等自然災害造成的供電電壓瞬時升高、三相負荷不平衡戶線年久失修發生斷零線,或因人為錯接線等引起的相電壓升高等原因發生電壓升高,就會使電流增大導致家用電器因過熱而燒損。要防止燒損家用電器,就要從以下方面入手:一是用電設備不使用時應盡量斷開電源;二是改造陳舊失修的接戶線;三是安裝帶過電壓保護漏電開關。 9、 居民家庭用的保險絲如何選配? 居民家庭用的保險絲應根據用電容量的大小來選用。如使用容量為5安的電表時,保險絲應大於6安小於10安;如使用容量為10安的電表時,保險絲應大於12安小於20安,也就是選用的保險絲應是電表容量的1.2~2倍。選用的保險絲應是符合規定的一根,而不能以小容量的保險絲多根並用,更不能用銅絲代替保險絲使用。 10、 漏電保護器的基本要求是什麼? 在技術上應滿足以下幾點要求: (1) 觸電保護的靈敏度要正確合理,一般啟動電流應在15~30毫安范圍內。 (2) 觸電保護的動作時間一般情況下不應大於0.1秒。 (3) 保護器應裝有必要的監視設備,以防運行狀態改變時失去保護作用,如對電壓型觸電保護器,應裝設零線接地的裝置。
Ⅱ 幼兒園國旗下的講話稿《家庭用電安全》
小朋友們幼兒園的安全是非常重要的,平時我們在班級里老師都有和小朋友講了很多關於安全的知識,今天劉老師要問問你們都知道要注意哪些安全問題? (請幼兒講講)小朋友們都知道很多我們要注意的安全問題。今天在這里劉老師還要提醒小朋友注意以下幾個方面的安全問題: 在幼兒園的安全問題: 幼兒園是小朋友的家,在幼兒園里很多的小朋友都在一起,一定要注意保護好自己,愛護同伴。早晨進園,下午離園,一定要攙好家長慢慢走,慢慢上樓梯,不要奔跑,在教師裡面、睡覺、上廁所的時候也要注意眼睛看著慢慢的走不要跑,戶外活動的時候不要追逐打鬧,要正確使用玩具,最近發現好幾個小朋友臉上破了,問了才發現是打鬧的時候劃破的,**3一定要注意在幼兒園的安全,開開心心的來幼兒園,平平安安的回家。 注意交通安全: 現在的交通發展很快,馬路上車輛來來往往,我們更有必要提醒小朋友在上學,放學的路上注意交通安全,坐在爸爸媽媽的電動車,自行車一定要扶好爸爸媽媽。平時也不要一個人跑到馬路上玩,不在馬路中間行走,要走馬路兩邊人行道,注意來往車輛,做到紅燈停,綠燈行。乘小轎車和公交車的時候也要注意不要把手和頭伸到窗外。 在家裡也要注意安全: 小朋友在家裡的時候也要注意安全...
Ⅲ 急需農村安全用電知識答題!
本規程適用於管理農村安全用電的各級電力部門和用戶(含區、鄉、鎮及以下企 負責組織轄區內安全用電知識的宣傳和普及工作。 2.3.4 負責轄區內人身觸電
Ⅳ 家庭安全教育演講稿 2小時內
一、 當地震發生時,如果我們正在教室上課應該怎樣避震?(10分)
答:如果你在教室里,要在教師指揮下迅速抱頭、閉眼、蹲到各自的課桌下。地震一停,迅速有秩序撤離,撤離時千萬不要擁擠。
二、 當地震發生時,如果我們在家裡應該選擇什麼位置避震最好?(10分)
答:如果你在室內,應就近躲到堅實的傢具下,如寫字台、結實的床、農村土炕的炕沿下,也可躲到牆角或管道多、整體性好的小跨度衛生間和廚房等處。注意不要躲到外牆窗下、電梯間,更不要跳樓,這些都是十分危險的。
三、 面對火災時我們該如何逃生自救?(10分)
答:火災襲來時要迅速逃生,不要貪戀財物。受到火勢威脅時,要當機立斷披上浸濕的衣物、被褥等向安全出口方向沖出去。穿過濃煙逃生時,要盡量使身體貼近地面,並用濕毛巾捂住口鼻。身上著火,千萬不要奔跑,可就地打滾或用厚重衣物壓滅火苗。遇火災不可乘坐電梯,要向安全出口方向逃生。室外著火,門已發燙時,千萬不要開門,以防大火竄入室內。要用浸濕的被褥、衣物等堵塞門窗,並潑水降溫。若所有逃生線路被大火封鎖,要立即退回室內,用打手電筒、揮舞衣物、呼叫等方式向窗外發送求救信號,等待救援。千萬不要盲目跳樓,可利用疏散樓梯,陽台、排水管等逃生,或把床單、被套撕成條狀連成繩索,緊拴在窗框、鐵欄桿等固定物上,順繩滑下,或下到未著火的樓層脫離險境。
四、 在道路上行走時應注意什麼?(10分)
答: 1.走路要走人行道,沒有人行道的,須靠路邊行走。2.橫過馬路要走人行橫道,過街天橋或地下通道。3.遵守交通信號,紅燈停,綠燈行。4.不鑽(跨)越交通隔離設施。5.不在汽車臨近時或車輛前後橫穿馬路,不在在道路上扒車、追車、強行攔車或拋物擊車。6.不在馬路上追逐猛跑、嬉戲、打鬧、游戲,不要邊走路邊看書。7.夜間步行要盡量選擇穿戴淺顏色的衣帽和在有路燈的地方橫過馬路。
五、中小學生游泳四不要。(10分)
答:1、 沒有家長帶領,小孩子不能偷偷地結伴去游泳;2、 不能去不知水情、地方很偏僻的小河、池塘里游泳。3、 為預防抽筋,要做好下水前的准備,先活動活動身體,用水淋濕身體的各個部分,不能馬上下水; 4、 對自己的水性要有自知之明,下水後不能嬉戲玩鬧,在沒有大人及安全措施的情況下不能逞能比賽。(10分)
六、未成年人發現有人溺水,應該選擇哪種方法救人?(10分)
答:未成年人發現有人溺水,盡量不要下水營救,應大聲呼救請成人過來營救,第二要用救生器材或當時可以利用的竹竿、木板、繩索等物件營救。第三就是溺水者不要慌亂,盡量讓嘴和鼻子露出水面保持呼吸等待救援。 家長安全知識問卷:
一、 如果家用電器著火是否可用水滅火?我們應該教孩子怎麼辦?(10分)
答:家用電器著火不能用水滅火。撲滅家用電器發生的火災方法是:首先立刻切斷電源,拉閘要帶上絕緣手套,人要離遠些,避免切斷電源時的電弧噴射燒傷臉部。用電工鉗或乾燥木柄斧子切斷電源時,應將電源的相線、地線一根一根的分別切斷,否則會引起短路,造成更大的災難。撲救火災時,要關閉門窗,防止風吹助燃。要立即用乾燥的棉被、棉衣蓋住火苗。切不可用水和滅火器噴淋電器設備的方法撲救,因為高溫電器突然遇水冷卻會爆炸傷人。火撲滅後,必須及時打開門窗通氣。
二、 我們該如何教孩子辨別天然氣是否泄漏?如果家中出現天然氣泄漏讓孩子應該怎麼辦?(10分)
答:1.檢查燃氣管道和爐具,用抹布沾上肥皂水沿管道塗抹一遍,重點是各個介面,如燃氣泄露會出現氣泡,平時在煮飯時如有燃氣泄露會有一股很濃的味道。 2. 燃氣泄露處置辦法:在沒有明火的情況下,現場千萬不要打或接電話,用毛巾沾水捂住鼻子和嘴,馬上打開窗通風,如現場允許盡快關掉閥門和電源,如有明火:關掉電源和廚房門,直接撥打119救援。
三、 如果父母不在家,有陌生人敲門您的孩子會怎麼辦?孩子的做法對嗎?(10分)
答:略。
四、 家長應該如何教育孩子安全橫過馬路?(10分)
答: 教育孩子應文明過馬路:1.站隊過馬路;2.要走人行橫道;3.要走地下通道;4.不要在道路上嬉戲打鬧;5.不要跨越護欄;6.不要追、扒、攔車。
改一下作 家庭安全教育演講稿 望採納 O(∩_∩)O謝謝
Ⅳ 如何做好農村用電安全工作
器材安全管理到位,制度安全責任的建立,知識教育的推廣普及的程度相結合。
Ⅵ 電工安全知識培訓內容
強化電工安全知識,這是一個不容忽視的問題。 那麼你對電工安全了解多少呢?以下是由小編整理關於電工安全知識培訓資料的內容,希望大家喜歡!
一、電工安全資料:電動工具的分類
1、一般分三類。
第一類2MΩ要求有接地安裝保護裝置(一般為鐵殼鋁殼類)。
第二類7MΩ雙絕緣設計無接地(不須接地),外殼全塑料或橡膠類。
第三類1MΩ使用36V及以下的安全電壓的電動工具。
2、使用選用:第一類在一般場所有安全保護措施,接地、接零、和安裝漏電開關(動作電流不大於30mA動作時間0.1秒)的場所使用。第二類在金屬結構或潮濕場所使用。第三類在狹窄場所,如鍋爐、金屬容器、管道等。
二、電工安全資料:保證電氣安全的基本要素
1、絕緣:為了避免因帶電體與其他帶電體或人體接觸而發生短路或觸電等事故,必須將帶電體絕緣。絕緣就是用絕緣物把帶電體封閉起來,各種電氣線路和設備都是由導電部分和絕緣部分組成的,電工絕緣材料的電阻系數都在109Ω/cm以上。陶瓷,玻璃,雲母,塑料,布,紙,礦物油等都是常用的絕緣材料。電氣線路或設備的絕緣必須與所採用的電壓相符,與周圍的環境和運行條件相適應。
2、間距:為了防止人體觸及或接近帶電體,防止車輛等物體碰撞或過分接近帶電體,防止電氣短路事故和因此引起火災,在帶電體與地面之間,帶電體與帶電體之間,帶電體與其他設施和設備之間,均需保持一定的安全距離,這種距離簡稱間距。
3、載流量:截流量是指導線內通過電流數量(即電流強度)。假如導線內通過電流的數量超過了安全載流量,就會導致過量的發熱,以致損壞絕緣引起漏電,嚴重時可能引起火災。因此,在裝設各種供、用電線路時,必須了解線路上正常工作時的最大電流強度,以便正確地選擇導線的種類和規格。
(1,1.5,2.5,4,6,10,16,25,35,50,70,95,120)(8,11,16,21,27,38,49,64,80,101,128,160,185)(--,8,12,16,21,28,38,49,60,77,99,121,138)(35---1,40---0.91,45---0.82,50---0.71)
三、電工安全資料:安全用電的保護措施(漏電開關、接零、接地、安全電壓)
1、接零、接地的作用:對於觸及意外帶電的金屬部分的防護措施,一般有保護接地、保護接零和保護斷開三種。
2、接零、接地的目的:都是避免人身因設備絕緣損壞而觸電。
3、安全電壓:按國家標准安全電壓是由特定電源(雙繞組變壓器)供電的電壓系列,其上限值在任何情況下兩導體或任意一導體與地之間均不得超過交流(50~500HZ)有效值50V,額定值等級是42V、36V、24V、12V、6V。
4、漏電開關的組成:檢測系統中的零序電流互感器、漏電脫扣器、開關裝置。
5、功能作用:當線路設備發生漏電和人身觸電時,能及時切斷電源,起到保護作用。
6、安裝漏電開關是安全保護措施之一,它不應代替現有的有關用電規章制度,還必須採用其它有效的安全技術措施,如上面所說的保護接地、保護接零等措施。
7、漏電開關的規格和選用:①.規格:市場上一般為電流動作型漏電開關,動作電流6mA、10mA、15mA、30mA 、50mA、75mA的在0.1秒內斷開,動作電流的在100mA、150mA、200mA 有0.1秒內斷開的,也有0.2秒內斷開的,300mA、500mA動作電流的在0.2秒內斷開。注意以上規格都有帶過流與不帶過流兩大類之分。
②.選用:a.在用電終端一般場所選用30mA動作時間0.1秒的漏電開關。B.在發生人身觸電時會同時發生二次傷害的場所,一般選用15mA以下0.1秒動作時間的漏電開關。C.醫療機械和管道容器類及特別潮濕的場所一般選用6mA動作時間0.1秒的漏電開關。D.消防電源選用的漏電開關為確保消防電源的連續供電,漏電電流工作保護裝置只發出漏電信號而不切斷電源。E.成套開關櫃分配電盤漏電開關選用在考慮線路設備正常泄漏電流加以合理選用。一般動作時間為0.2秒。
四、電工安全資料:安全色標的含義與使用。
安全色標主要有四種,其顏色為紅、藍、黃、綠。
1、紅色為禁止、停止,也表示防火
2、藍色為指令必須遵守的規定。
3、黃色為警告、注意。
4、綠色為提供信息安全通行。
Ⅶ 安全用火用電,遠離火災隱患的演講稿450字
有句話說的好:水火無情。火對我們的傷害非常大,在世界上已經發生了許多許多火災。火,它能給我們帶來溫暖,帶來光明;但是失去控制的火,就會給我們帶來不可預計的危害。一把火可以把我們辛苦勞動一輩子的財富變為灰燼,因此我們要特別注意預防火災事故的發生。就拿我們身邊的幾個事來說說吧。比如:就在今年春節的時候,我會和爸爸媽媽一起去奶奶家過年,奶奶家在農村,奶奶家鄰居就因為小孩子過年放煙花,把房子燒著了,把家裡所有物質和僅有的三萬元錢給燒沒了,給他們的家庭生活帶來了巨大的災難。***大學一研究生宿舍發生火災。起火原因是學生使用「熱得快」將水燒干所致。據介紹,此次火災共燒毀4張床、4床被褥和一些日用品等。這還只是一個損失小的火災。***大學教學樓一學生在室內吸煙,將用後未熄滅的火柴棒,隨手扔在木質地板上,掉進地板的窟窿里,引燃地板下的可燃物釀成火災。火災燒毀教室19間、語音室1間、階梯教室1間,過火面積
955
平米。據都市時報道導:2012年3月18日17時25分,玉溪易門縣境內發生森林火災。據雲南省森林公安局、玉溪市森林公安局初步調查,易門「3·18」森林火災起火原因為電力施工人員亂丟煙頭所致。象這樣的火災事故還有好多好多,所以火災對我們的生命和物質財富造成了極大的威脅,並且影響幸福的家庭生活。但是,盡管如此,我們身邊的火災還是可以預防的,在此,我有幾條好的建議:1、我們小學生請勿玩火,平時要注意預防火災。2、小學生請在合適的地方,並在大人監護下燃放煙花爆竹。3、同學們千萬不要把易燃物品帶入校園等公共場所。4、禁止在山林中玩火,杜絕發生森林火災。5、冬天,外出時務必關閉家裡容易引起火災的電源和火源。6、我們小學生可以在學校的組織下進行預防火災的知識宣傳和逃生演練。水火無情,我們要從小做起,從身邊做起,預防火災隱患,珍愛生命,保護好公共財產。
Ⅷ 農村安全用電規程
農村安全用電規程 DL 493-92
1 總則
1.1 為了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實行「國家監察、行政管理、 群眾監督」相結合的安全管理制度,加強農村安全用電管理,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 全,使電力更有效地為農業生產、農村經濟和人民生活服務,特製定本規程。
1.2 本規程適用於管理農村安全用電的各級電力部門和用戶(含區、鄉、鎮及以下企 事業單位和生產、生活用電戶,以下簡稱為用戶)。
1.3 從事農電管理的工作人員、用戶均應熟悉並必須執行本規程。
1.4 任何人員發現有違反本規程,並危及人身和設備安全的行為,均有權制止;對 違反本規程的命令和規定,工作人員和用戶應拒絕執行或向上級電力部門報告。
1.5 對貫徹執行本規程有顯著成績者,應受到表揚和獎勵;對違反本規程造成事故 的責任者,應分別情況予以處理,構成治安處罰的,由公安機關給予處罰,觸犯刑 律的,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2 安全用電管理組織和職責
2.1 凡用電的鄉(區、鎮,下同),均應建立鄉電力管理站(簡稱鄉電管站)。鄉電管站 是安全用電管理工作的基層組織,在業務上接受縣電力部門的歸口管理。
2.2 鄉電管站要設立專(兼)職安全員,建立安全用電崗位責任制。
2.3 鄉電管站在安全用電方面的管理職責:
2.3.1 負責鄉村電工的統一管理和組織培訓及縣電力部門委託的考核工作。
2.3.2 負責轄區內用電設施的安裝、驗收、維護和安全運行等管理工作。
2.3.3 負責組織轄區內安全用電知識的宣傳和普及工作。
2.3.4 負責轄區內人身觸電傷亡事故和設備事故的調查和處理。
2.3.5 制定年、季、月的反事故措施計劃,組織開展安全活動。
2.3.6 認真執行《農村低壓電力技術規程》和《電力設施保護條例》等有關規定, 保護電力設施。
2.3.7 認真執行部頒《農電安全報表的規定》,按時上報事故報告和報表。
2.3.8 認真執行國家及電力部門有關安全工作的法規和預防事故的各項措施,努力 完成縣電力部門交給的各項任務。
2.3.9 按上級規定建立健全有關安全工作的基礎資料與工作制度。
2.3.10 定期向縣電力部門和鄉政府請示報告安全工作。
3 鄉村電工和安全工作職責
3.1 凡用電的鄉、村及所屬企事業單位,必須配備專職電工(以下稱鄉村電工)。鄉 村電工在鄉電管站的統一管理下,開展農村安全用電工作。
3.2 鄉村電工應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3.2.1 身體健康,無妨礙工作的病症。事業心強,服從領導,不謀私利,群眾擁 護。
3.2.2 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中青年。
3.2.3 熟悉有關電力安全、技術法規,熟練掌握操作技能。熟練掌握《人身觸電緊 急救護法》。
3.2.4 必須經縣級電力部門培訓考試合格,發給《電工證》,方能從事電氣工作。
3.3 鄉村電工是鄉村安全用電管理的基層責任者,負責轄區內的設備運行維護和安 全用電工作。
3.4 鄉村電工必須遵守《農村電工服務守則》,認真做好本職工作。努力學習專業 技術,接受培訓和年度考核。工作成績突出者,電力部門和鄉(鎮)政府予以獎勵, 對嚴重違章違紀者給予批評教育、處分直至辭退。
4 用電設施的安全管理
4.1 用電設施,系指產權屬用戶的配電變壓器、低壓配電室(箱)、低壓線路、接戶 線、套戶線、進戶線、室內配線和動力設備、用電器具及其相應的保護、控制等電 氣裝置。
4.2 新建(新增)或改建用電設施,必須按能源部頒《農村低壓電力技術規程》等有 關規定進行驗收,合格後方准接電。
4.3 鄉電管站應建立低壓電網平面布置圖、用電設備登記簿、巡視記錄、檢修記錄、 設備缺陷記錄、事故記錄和安全活動記錄,配電室(箱)應有一次接線圖、二次保護 控制圖和設備檔案。具體要求與格式,可由縣電力部門統一印製。
4.4 用電設施必須進行定期和不定期的巡視檢查。
4.4.1 用電設施的定期巡視檢查工作:
4.4.1.1 配電變壓器,每月巡視檢查一次。
檢查變壓器台(架)是否符合規程要求;變壓器有無滲漏油;油位、聲音是否正 常;一、二次接線端子及熔斷器和熔體有無異常情況;絕緣瓷件與接地裝置有無松 脫、破損、丟失等。
4.4.1.2 配電室(箱),每周至少巡視檢查一次。
檢查屋頂是否漏雨,門、窗是否完整,有無損壞;檢查開關、儀表及保護等電 氣裝置的運行狀況;配線及各部接線端子有無過熱、松動等現象。
4.4.1.3 各級漏電保護器每月至少巡視檢查、試跳一次。按照《農村低壓電力技術 規程》的規定做好運行維護和檢查試驗記錄。
4.4.1.4 低壓電力線路每月巡視檢查一次。檢查內容:
a.架空電力線路下面有無蓋房和堆放穀物、柴草等易燃物;
b.架空線、電力電纜、地埋線路附近有無打井、修渠、整地、挖坑取土、開山 放炮、雨水沖刷等威脅安全運行的情況,地埋線路標志有無損壞或遺失;
c.架空電力線路的弧垂與地面及相鄰建築物(或樹木)的垂直距離和水平距離是 否合格;
d.架空電力線路與通信線和廣播線交叉跨越的距離是否合格;
e.導線是否有損傷、斷股,導線或桿上有無懸掛物;
f.過引線或引下線與電桿、橫擔、拉線的距離是否合格;
g.導線、過引線、引下線的接頭是否良好;
h.絕緣子、瓷橫擔是否有臟污、裂紋、破損,絕緣子鐵腳和瓷橫擔穿釘有無歪 斜和松動,綁線有無松脫;
i.鐵附件有無銹蝕、螺栓脫落松動,橫擔是否嚴重腐蝕(朽)或歪斜;
j.電桿埋深是否符合規定,桿身有無傾斜、基礎下沉,水泥桿有無嚴重裂紋、 露筋,木桿有無腐朽現象;
k.拉線有無鬆弛、斷股、銹蝕、底把上拔、受力不均、拉線絕緣子損傷等現象。
4.4.1.5 接戶線、套戶線、進戶線、室內配線每季至少巡視檢查一次。檢查內容:
a.用戶有無私拉亂接現象,計費電表有無異常或損壞,接線端子有無松脫現 象;
b.接戶線、套戶線的安全距離是否符合規程規定;
c.絕緣導線有無過載現象,絕緣層有無破損,接頭是否合格,絕緣包紮是否良 好,導線固定是否牢固;
d.進戶線開關、熔斷器是否完整,熔體是否合格;
e.接戶線、套戶線、進戶線與廣播線或金屬晾衣線在晃動最大時的安全距離是 否符合規定;
f.照明裝置是否完整,對地距離是否符合要求;
g.家用電器具安裝及使用是否安全,保護措施是否完善,電源線及插座、開關 是否安全可靠。
4.4.1.6 電動機及附屬設備運行時,要每天巡視檢查一次。檢查內容:
a.導線絕緣、接頭是否良好,有無過熱現象,外露可導電部分的保護接地或接 零是否牢固可靠,地腳螺栓是否松動;
b.開關觸頭及各部接點接觸是否良好,熔體是否齊全合格;
c.起動器的機構、接點是否良好,油位油質是否合格;
d.轉子轉動是否靈活,軸承潤滑油是否適中,有無摩擦的雜音;
e.運行中的電動機最大允許溫升是否超過銘牌規定;
f.運行中的電動機有無振動和雜音;
g.運行中的電動機有無過負荷,三相不平衡度是否超過規程規定;
h.電動機拖動的轉動部件對人身安全的防護措施是否完善;
j.停止運行的電動機及附屬設備要妥善保管。
4.4.2 用電設施的不定期巡視檢查工作:
4.4.2.1 在農業生產用電高峰季節和重要節日,應增加巡視檢查次數和夜巡次數。
4.4.2.2 遇大風、雨、雪、霧、冰雹、洪水等惡劣天氣,必須進行特殊巡視。對危 及安全的線路和設備應採取暫停供電的應急措施。
4.4.2.3 在事故停電和漏電保護器動作後,必須立即進行巡視檢查,排除故障後方 可恢復送電。
4.4.2.4 在人身觸電事故頻發的季節、夏秋大忙季節和冬春兩季,要有組織地開展 安全大檢查工作。
事故頻發季節和夏秋大忙季節,一般為5、6、7、8、9月,應以開展群眾 性的安全用電常識宣傳教育為主,並開展百日安全活動。
春季以排灌用電線路、設備檢查和設備缺陷處理為主。
冬季以防寒、防凍和設備大修改造以及設備檢查評級為主。
4.4.2.5 各企事業單位,應根據本單位的生產情況、安全情況確定進行安全大檢查 的時間。
4.5 在巡視檢查中發現的設備缺陷,必須做好記錄。對危及人身和設備安全的缺陷 要及時處理,不能及時處理的要暫停使用,並向用戶下達書面停電通知,未經修復 嚴禁私自送電。一般缺陷列入檢修計劃,限定時間修復。
4.6 漏電保護器的運行管理:
4.6.1 用戶應按《農村低壓電力技術規程》的規定,裝設漏電保護器。
4.6.2 漏電保護器應建立運行記錄和測試記錄。運行記錄的主要內容應有:投運日 期、投運時的驗收測試記錄及負責人、運行天數、正確動作次數、拒動次數、動作 和拒動的原因分析等。測試記錄的主要內容應有:動作電流、動作時間和線路漏泄 電流值等。具體格式由縣電力部門統一印製。
4.6.3 縣電力部門每年應統計上報漏電總保護器的安裝率、運行率、正確動作次數、 拒動次數、誤動作次數,以及安裝、運行情況分析。
4.6.4 漏電保護器動作後,應立即查找動作原因,如無異常情況,可以試送電一次, 試送電後再次跳閘,必須找出故障點並處理後才能送電。
4.6.5 在漏電保護器保護范圍內發生人身觸電傷亡事故,應檢查保護器的動作情 況,分析未能起到保護作用的原因,並向上級電力主管部門報告,上一級電力主管 部門接到報告後應派人檢查,確因保護器質量問題,應重新更換保護器後再送電。
4.6.6 發現漏電保護器有異常情況,應及時處理好或更換保護器後再送電。凡有故 意使保護器拒動或誤動者,應給予批評教育,批評教育仍不改者,根據情節給予處 罰或停止供電。
4.6.7 縣電力部門應建立漏電保護器檢修點,鄉電管站應備有常用的測試儀器和一 定數量的備用漏電保護器。
4.6.8 漏電保護器的定期檢查和測試:
4.6.8.1 總保護每年至少測試一次,每季度至少檢查試跳一次;
4.6.8.2 末級家用(或單機)保護,每月至少試跳一次。
檢查測試要按4.6.2條規定內容進行,並認真做好記錄,具體檢查測試的時間, 由縣電力部門確定。
4.6.9 漏電保護器的不定期檢查和測試:
4.6.9.1 縣、鄉兩級應在用電高峰或雷雨季節前結合安全大檢查和百日安全活動, 對漏電保護器進行抽查測試。
4.6.9.2 對末級單相保護器應視產品質量、型號、運行情況進行抽樣測試。
4.6.9.3 停用的漏電保護器啟用前,應按《農村低壓電力技術規程》的規定,試驗 合格後才能再投入運行。
4.7 任何單位和個人都必須遵守國家《電力設施保護條例》規定,保護電力設施。 對危害電力設施的行為,有權制止並向當地電力、公安部門報告。
5 用電設施的檢修與試驗
5.1 農村低壓線路和用電設備,必須按《農村低壓電力技術規程》和有關規程的要 求進行定期檢修和試驗。每年編制設備檢修、試驗及設備升級改造的年度計劃。提 高設備的健康水平,消滅三類設備,實現配電台區標准化。
5.2 配電室(箱)的主要檢修內容:
a.修理漏雨的配電室(箱)和損壞的門窗;
b.清掃配電盤,修理損壞的設備和儀表;
c.更換或緊固各部接線端子;
d.修理或更換損壞的絕緣引線和接地線。
5.3 電力線和接戶線、套戶線、進戶線的主要檢修內容:
a.更換和補強斷股的導線,處理接觸不良接頭,更換松脫的綁線;
b.調整導線弧垂,調整過引線、引下線對地面和相鄰部件的距離;
c.清掃和更換不合格的絕緣子及金具;
d.調整或更換拉線,緊固各部件的螺母;
e.補強和更換電桿、橫擔及接戶線支架;
f.調整傾斜的電桿和橫擔,對桿根進行培土、夯實和木桿桿根的防腐處理;
g.按照《電力設施保護條例》和《農村低壓電力技術規程》有關規定,修剪小 於線路保護范圍的樹枝、竹子;
h.修補和更換絕緣損壞的接戶線、套戶線、進戶線及穿牆套管。
5.4 室內線和照明裝置及家用電器的檢修內容:
a.修補或更換破損的絕緣線和用電器具;
b.緊固或更換破損的絕緣件;
c.按國家標准GB2099規定,測量家用電器的絕緣;
d.修補不合格的保護接地裝置或接零線。
5.5 電動機及其附屬裝置的檢修內容:
a.清掃各部灰塵;
b.更換磨損的軸承或加潤滑油;
c.檢修起動設備的觸頭和各部件的連接點;
d.電機檢修後,要用500V兆歐表搖測線圈間及線圈對地的絕緣電阻,其值不 小於0.5MΩ。
5.6 主要用電設施的試驗周期:
a.配電變壓器油質檢驗,每三年一次;
b.配電變壓器絕緣電阻測試,每年一次;
c.電動機的絕緣測試,半年一次;
d.避雷器絕緣測試,每年一次,接地體的接地電阻每年測試一次;
e.主要用電設備的試驗標准執行電力行業頒發的《電氣設備預防性試驗規程》。
5.7 設備評級,按本規程附錄B的要求執行。
6 安全用電
6.1 安全用電,人人有責,確保人身設備安全。
6.2 用電要申請,安裝、修理找電工。不準私拉亂接用電設備。
6.3 臨時用電,要向鄉電管站申請。用電設備安裝應符合規程要求,驗收合格後方 可接電。用電期間應有專人看管,用完及時拆除,不準長期帶電。需要配電變壓器 增容、單獨計量者,須經縣電力部門審批。
6.4 嚴禁私自改變低壓系統運行方式、利用低壓線路輸送廣播或通信信號以及採用 「一相一地」等方式用電。
6.5 嚴禁私設電網防盜、捕鼠、狩獵和用電捕魚。
6.6 嚴禁使用掛鉤線、破股線、地爬線和絕緣不合格的導線接電。
6.7 嚴禁攀登、跨越電力設施的保護圍牆或遮欄。
6.8 嚴禁往電力線、變壓器上扔東西。
6.9 不準在電力線附近放炮採石。
6.10 不準靠近電桿挖坑或取土,不準在電桿上拴牲口,不準破壞拉線,以防倒桿 斷線。
6.11 不準在電力線上掛曬衣物。曬衣線(繩)與電力線要保持1.25m以上的水平距 離。
6.12 不準通信線、廣播線和電力線同桿架設。通信線、廣播線、電力線進戶時要 明顯分開,發現電力線與其它線搭接時,要立即找電工處理。
6.13 不得在高壓電力線路底下蓋房子、打井、打場、堆柴草、栽樹和竹子。
6.14 在電力線附近立井架、修理房屋和砍伐樹木時,必須經電力部門同意,採取 防範措施。
6.15 演戲、放電影和集會等活動要遠離架空電力線路和其它帶電設備,防止觸電 傷人。
6.16 船隻通過跨河線時,應及早放下桅桿。馬車通過電力線時,不要揚鞭。機動 車輛行駛或田間作業時,不要碰電桿和拉線。
6.17 教育兒童不玩弄電氣設備、不爬電桿、不搖晃拉線、不爬變壓器台,不要在 電力線附近打鳥、放風箏和有其它損壞電力設備的行為。
6.18 發現電力線斷落時,不要靠近。要離開導線的落地點8m以外,並看守現場, 立即找電工處理。
6.19 發現有人觸電,不要赤手去拉觸電人的裸露部位。應盡快斷開電源,並按《緊 急救護法》進行搶救。
6.20 必須跨房的低壓電力線與房頂的垂直距離應保持2.5m及以上,對建築物的水 平距離應保持1.25m及以上。
6.21 架設電視天線時應遠離電力線路。天線桿與高低壓電力線路最近處的最小距 離應大於桿高的3.0m及以上,天線拉線與上述電力線的凈空距離應大於3.0m以 上。
6.22 農村用戶應安裝漏電保護器。
6.23 家庭用電禁止拉臨時線和使用帶插座的燈頭。
6.24 用戶發現廣播喇叭發出怪叫時,不準亂動設備。要先斷開廣播開關,再找電 工處理。
6.25 擦拭燈頭、開關、電器時,要斷開電源開關後進行。更換燈泡時,要站在干 燥木凳等絕緣物上。
6.26 用電器具出現異常,如電燈不亮,電視機無影或無聲,電冰箱、洗衣機不啟 動等情況時,要先斷開電源開關,再做修理,如果用電器具同時出現冒煙、起火或爆 炸的情況,不要赤手去斷電源,應盡快找電工處理。
6.27 用電器具的外殼、手柄開關、機械防護有破損、失靈等有礙安全時,應及時 修理,未經修復不得使用。
6.28 一類用電器具及其啟動裝置外露可導電部分,均應按照低壓電力系統運行方 式的要求裝設保護線。
6.29 新購置和長時間停用的用電設備,使用前應檢查絕緣情況。
6.30 凡有自備電源或備用電源的用戶,在投入運行前要向電力部門提出申請並簽 訂協議,必須裝設在電網停電時防止向電網返送電的安全裝置(如聯鎖、閉鎖裝置 等)。
6.31 為防止電氣火災事故,用戶應遵守下列規定:
6.31.1 用電負荷不得超過導線的允許載流量,發現導線有過熱的情況,必須立即停 止用電,並報告電工檢查處理。
6.31.2 熔斷器的熔體等各種過流保護器、漏電保護裝置,必須按規程規定裝配,保 持其動作可靠。
6.31.3 使用電熱器具,應與可燃物體保持安全距離,無自動控制的電熱器具,人離 去時應斷開電源。
6.31.4 防火檢查應按照有關規定進行。
6.31.5 發生電氣火災時,要先斷開電源再行滅火,不能切斷電源時要使用專用滅火 器。
6.32 有爆炸危險場所、嚴重腐蝕場所、高溫場所的安全檢查應按《安全用電導則》 及有關規定執行。
6.33 節日彩燈的安裝除滿足《農村低壓電力技術規程》有關規定外,還應符合下 列要求:
6.33.1 節日彩燈應採用絕緣電線。干線和分支線的最小截面除滿足安全電流外,不 應小於2.5mm2,燈頭線不應小於1.0mm2。每個支路負荷電流不應超過10A。導 線不能直接承力,導線支持物應安裝牢固。彩燈應採用防水燈頭。
6.33.2 供節日彩燈的電源,除總保護控制外,每個支路應有單獨過流保護裝置並加 裝漏電保護器。
6.33.3 節日彩燈的導線在人能接觸的場所,應有「電氣危險」的警告牌。
6.33.4 節日彩燈對地面距離小於2.5m時,應採用安全電壓。
6.34 用電設備採用安全電壓(交流有效值50V以下)供電時,必須滿足下列條件:
6.34.1 安全電壓要採用隔離變壓器提供電源。禁止使用自耦變壓器、分壓器、半導 體整流裝置提供電源。
安全隔離變壓器不允許放在金屬容器內使用,不應與熱體接觸,也不要放在潮 濕地方。
在特別潮濕地方使用安全隔離變壓器。二次電壓不應超過12V。
6.34.2 使用安全電壓的插座與插頭必須配套裝設,具備其它電壓系統不能插入的性 能。
6.34.3 工作在安全電壓下的電路,必須與其它電氣系統和任何無關的可導電部分實 行電氣上的隔離。
6.34.4 當採用24V以上的安全電壓時,必須採取防止直接接觸帶電體的保護措施。
7 農村人身觸電傷亡事故的調查、報告和統計
7.1 凡觸及農村電力設施或用電設施所造成的人身觸電傷亡事故,均需遵循「三不 放過」(即事故原因不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和應受教育者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 沒有採取防範措施不放過)的原則進行調查處理和統計報告。
7.2 通過事故調查,分析事故原因,找出事故責任,總結經驗教訓,研究事故規律, 採取防範措施,開展反事故斗爭。
7.3 事故發生後,鄉村電工應立即採取搶救措施和保護現場,並盡快報告當地電力 部門。鄉電管站接到事故報告後,迅速派人趕到現場,協助鄉村電工進行緊急救護, 並向縣電力部門報告。
7.4 縣電力部門接到事故報告後,應盡快派人趕赴現場,進行事故調查處理。在事 故原因未查清、又未採取有效措施前,不得破壞現場,不能盲目送電。
發生農村觸電死亡事故,縣電力部門主管生產的負責人應向縣勞動、公安、檢 察等有關部門報告,並按下列要求用電話或電報逐級報告上級農電主管部門:
死亡事故,報至市(地、盟)級;
群傷亡事故,報至省(直轄市、自治區)和能源部。
7.5 發生農村觸電死亡事故,縣電力部門應派負責人會同縣勞動、公安、檢察等有 關部門組成調查組,進行現場調查。
群傷亡事故和重大事故,市(地、盟)電力部門要派人參加,協助調查處理。特 別重大事故,由省農電主管部門和省勞動、公安、檢察等有關部門組成調查組。
調查組的任務是:找出事故發生的原因,查明事故責任及責任者,按有關規定 提出處理意見;調查終結,填寫《農村人身觸電傷亡事故報告》;按7.4條的規定 上報有關部門。
7.6 發生農村觸電死亡事故和農村用電事故,各級農電主管部門要按能源部農電電 (1989)35號《農電安全報表的規定》做好統計和上報工作。
7.7 農村觸電傷亡事故分為:
7.7.1 輕傷。
7.7.2 重傷(按勞動部〔60〕中勞護人字第56號文)。
7.7.3 死亡。
7.7.4 群傷亡事故:指一次重傷和死亡十人及以上的事故。
7.7.5 重大事故:指一次死亡一人、重傷三人及以上的事故。
7.7.6 特別重大事故:指一次死亡三人及以上的事故。
7.8 農村觸電傷亡事故按原因分類為:
7.8.1 設備安裝不合格——指觸及安裝不合格的電力設備或用電器具所造成的事 故。
7.8.2 設備失修——指觸及有缺陷的電力設備或用電器具所造成的事故。
7.8.3 違章作業——指從事電氣工作的專業人員違反有關安全作業規程的規定,在 企業生產或指揮作業過程中所造成的事故。
7.8.4 缺乏安全用電常識——指傷害者不懂或不完全懂安全用電常識觸及電力設備 或用電器具所造成的事故。
7.8.5 私拉亂接——指私自安裝、拆卸、移動用電設備所造成的事故。
7.8.6 其它——指以上五種原因以外的事故。
7.9 事故責任劃分:
7.9.1 造成農村人身觸電傷亡事故,屬下列情形之一者,由產權所屬單位負主要責 任:
a.安裝不符合規程要求;
b.設備失修或管理不善。
7.9.2 造成農村人身觸電傷亡事故,屬下列情形之一者由電力部門負主要責任:
a.由於設備失修造成的事故,產權雖屬用戶,但電力部門已承擔代管義務
b.對新建或改建的電力設備,電力部門錯誤地同意不合格電力設備投入運行經 驗收合格的電力設施,在沒有外力破壞或其他環境變化的條件下,其驗收保證期為 一年;
c.由於電力部門領導人員或工作負責人誤發令,運行人員誤操作、調度失誤等 原因,直接造成的觸電事故。
7.9.3 造成農村人身觸電傷亡事故,屬下列情形之一者,由其本人負主要責任:
a.私自攀登變壓器台、電桿或搖動拉線造成的觸電;
b.家用電器、照明設備失修造成的觸電;
c.私拉亂接或其他違章用電造成的觸電;
d.在電力線路下面蓋房、打井和從事其他勞動,誤觸合格的電力設備造成的觸 電;
e.違章作業造成的自身觸電;
f.利用電力進行自殺而造成的觸電。
7.9.4 屬下列情形之一者,由肇事者負全部責任:
a.利用電力謀害他人所造成的觸電;
b.盜竊或破壞電氣設備、器材;盜竊或破壞國家、集體和個人財物造成的觸 電;
c.私設電網造成的觸電;
d.私拉亂接用電設備造成的觸電;
e.利用職權違章指揮造成他人觸電;
f.電工違章指揮造成他人觸電;
g.汽車、馬車、拖拉機等撞擊電力設備造成的觸電,機動車超高、超寬致使安 全距離不夠造成的觸電;
h.私自向停電線路上送電造成的觸電。
7.9.5 由於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造成人身觸電的,不予追究責任。
7.9.6 凡屬多種因素造成人身觸電的傷亡事故,應根據情況分清主次責任。
7.9.7 在由單位組織的生產活動中,凡違反安全用電規定的一切事故,均由組織生 產的單位負主要責任。
7.9.8 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凡觸犯刑律致死人命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電力部門和被 害者家屬要向當地檢察院起訴,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a.強令他人違章作業造成的觸電傷亡事故;
b.玩忽職守,違章作業造成的觸電傷亡事故;
c.私設電網,私拉私接用電設備造成的觸電傷亡事故;
d.盜竊、破壞電力設備或財物造成的觸電傷亡事故;
e.有意用電力殺害他人或蓄意製造破壞事件造成的觸電傷亡事故。
7.10 農村人身觸電傷亡事故的統計范圍包括:
7.10.1 本省內的農村村民(含農村個體戶、聯營戶和村企業職工);
7.10.2 鄉電管站人員(非縣電力部門職工)。
7.11 通過事故調查後,由縣公安、檢察等部門認定,市(地、盟)農電主管部門核實, 並經省(直轄市、自治區)農電主管部門同意的下列事故,不作為農村人身觸電傷亡 事故統計。
7.11.1 利用電力謀害他人或用電進行自殺者。
7.11.2 因盜竊或破壞電力器材、電力設施造成自身傷亡者。
7.11.3 因盜竊或破壞國家、集體和個人財物造成自身觸電傷亡者。
7.11.4 精神病患者觸及到合格的電力設施造成自身觸電傷亡者。
7.11.5 鄉(鎮)及以上企事業在其廠區或工作區所發生的傷亡事故。
7.11.6 城鎮居民(非農業人口)所發生的觸電傷亡事故。
7.11.7 外省人員發生的觸電傷亡事故。
7.11.8 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如超過國家規定設計標準的地震、冰雹、風雪、洪水 等災害)造成電力設施毀壞而引起的觸電傷亡事故。
7.12 農村安全報表的規定:
7.12.1 農村人身觸電傷亡事故報表分為月快報、月報和年報:
a.月快報,各省(直轄市、自治區)農電主管部門,每月3日前用電話或電報上 報上月25日前(或全月)全省農電發生的「農村觸電死亡人數」;
b.月報,按《農電安全報表的規定》(附錄C,下同)於次月15日前報出;
c.年報,按《農電安全報表的規定》於次年1月30日前報出。
7.12.2 農村用電事故和漏電保護器安裝運行情況,只統計年報,按《農電安全報表 的規定》於次年1月30日前報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