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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動產登記機構培訓方案

發布時間:2021-01-27 02:25:19

A. 有關不動產登記條例出台的知識

在2015年初,國務院最新發布了一條世人矚目的消息,那就近幾年受人期待的不動產暫行登記條例新近出台了。在過去的幾年中,民間一直有消息說,國家一直在著急相關的專家學者進行不動產登記條例的制定和實施,但是由於其牽扯范圍甚廣,同時觸動了許多人的利益,因此一直遲遲不決。但是隨著新條例的實施,也迫切想要了解不動產登記方案的一些具體內容,那麼接下來小編就來帶領大家一探究竟吧!



管理標准

首先這套方案於2015年3月1日起正式實施。而這條法案他的主要目的是為了不動產的登記,規范登記行為,保護一些相關權利人的合法權益。而凡中規定的不動產,包括,土地海域房屋林木等不動產,同時不管是任何人或者是任何單位,都要統一進行不動產登記。要嚴格管理,同時也秉承著方便群眾的原則,如果相關人士登記了關於不動產登記的權利,那麼就不會因為登記機構的,和登記程序的改變而受到影響。



相關單位

而不動產登記單位最高為縣一級登記單位,同時在直轄市和市區人民政府也可以設立不動產的登記單位。但是跨縣或者是跨城市的不動產登記不予進行,如果情況特殊,那也可以進行協商的登記處理,而如果協商不成的,由上一級的政府進行統一的指定辦理。同時不動產的登記簿應該採用電子檔案,而不具備相應的辦公條件,也可以採用紙質檔案,同時不動產的登記簿是不動產登記機構唯一的合法形式。



申請過程

而在關於不動產登記機構的人員配置方面,國家要進行統一的培訓,以及管理。如果是進行紙質不動產登記方案的機構,要配備一些必要的防火以及防盜措施,而採用電子不動產登記方案的,那麼應該配備一些專門的存儲設施,並且要採取一些網路安全的防護措施。接下來就是我們的公民如何進行不動產的登記了,首先我們要准備一系列的材料,比如我們的身份證明材料以及委託書。當我們准備好這些材料的時候,然後到當地的不動產登記的辦公機構進行公開申請登記,而辦公機構收到了申請材料之後,就要根據其材料的齊全來進行登記,而如果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規定時,應當當場告知申請人並且不予受理。



以上就是小編整理的關於不動產登記方案的一些具體內容介紹,這個法案自出台之後就受到了人民群眾的大力擁護,因為其政策有效地保護了我國公民的合法權益,而且也規范了市場行為,所以它關乎到了我們每個人的利益,希望大家有時間可以看一看這一方案,能夠幫助我們在日後生活中方便不少。

B. 不動產登記業務知識包括哪些涉及到那些方面可以推薦本書嗎謝謝

你可以在網上買抄一些相關資料襲,還是比較靠譜的。這次考試專業知識部分就是之前房屋登記官考試的主要內容。現在不動產登記就是從之前房屋登記轉化來的。

記得之前單位組織房屋登記官考試的時候,在網上買了買了一份考試資料,有一個專門賣房屋登記官和不動產登記員考試資料的賣家,叫房屋登記小靈通,他有很多考試試題和資料,挺有用的,在家看了一星期,考試的時候很多原題。就順利通過了。

我感覺還是做題最重要,光看書和法律文件效果不大。培養題感很重要。

考前一定要做題。不然對考試題目都沒印象。

C. 不動產登記機構應當建立什麼內部管理機制

不動產來統一登記,是由自2013年11月20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整合不動產登記職責、建立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由國土資源部負責指導監督全國土地、房屋、草原、林地、海域等不動產統一登記職責,基本做到登記機構、登記簿冊、登記依據和信息平台「四統一」。
各地在中央統一監督指導下,結合本地實際,將不動產登記職責統一到國土資源部一個部門。SOHO中國董事長潘石屹在wb中表示:「這是好政策,如果今年實施,房價馬上會跌。
2015年3月1日是《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施行的第一天,國土資源部部長姜大明在江蘇徐州為申請領證的市民頒發了全國第一本不動產權證書。當天,山東青島、四川瀘縣、江西崇義等地陸續頒發不動產權證書,我國不動產登記制度改革邁出了實質性一步.

D. 不動產登記事務中心所具備哪些知識

主要是考察不動產登記內容吧。更多的要求工作人員具備不動產登記條例理解和實施細則應用以及房產土地登記流程的認知能力,專業的法律知識能力是一方面還需要具備住房保障物業管理測繪市場信息監管等能力要求。

E. 不動產登記局的機構設置

根據2014年《地籍管理來司(不動產登記源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不動產登記局內設綜合處、登記處、權屬處、權籍信息處、調查處、監測與統計處6個處,24名工作人員人員編制。其中包括司長(不動產登記局局長)1名、不動產登記局常務副局長1名、副司長(不動產登記局副局長)2名、處長6名、副處長3名、其他工作人員11名。

F. 不動產登記機構是否是政府機關

登記機關法律責任概述。登記機關的法律責任,是指登記機關因登記錯誤給當事人造成損失而依法應當承擔的民事賠償責任。
2.登記機關賠償責任的歸責原則。侵權行為的歸責原則,就是指歸責的一般規則,是據以確定行為人承擔民事責任的根據和標准,也是貫穿於侵權行為法之中,對各個侵權行為規則起著統帥作用的立法指導方針。
3.登記機關賠償責任的構成要件。根據無過錯責任的歸責原則,中國不動產登記機關承擔賠償責任須具備以下要件:[8]
(1)存在登記錯誤。所謂登記錯誤是指除了登記申請人弄虛作假,登記機關盡到了審查職責之外的情況,都屬於登記錯誤。

不動產登記 世界攝像攝影網供圖
(2)存在損害事實。所謂損害事實是指因一定的行為或事件使某人受侵權法保護的權利和利益遭受某種不利益的影響。損害事實的存在是侵權賠償責任構成的前提,「無損害即無賠償」。
(3)損害事實與登記錯誤之間有因果關系。
4.登記機關賠償范圍及其追償。登記機關賠償責任的范圍應根據當事人因登記錯誤造成的實際損失來確定,包括主權利受損害的賠償、利息及當事人或利害關系人主張權利的費用,如申請更正登記、異議登記的費用,進行訴訟的費用,等等。
登記
將分散在多個部門的不動產登記職責整合由一個部門承擔,理順部門職責關系,減少辦證環節,減輕群眾負擔。
建立不動產登記信息管理基礎平台,實現不動產審批、交易和登記信息在有關部門間依法依規互通共享。
推動建立不動產登記信息依法公開查詢系統,保證不動產交易安全。[9]
中國有關部門將加快組建不動產登記局[10]
實施以土地為核心的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國土資源部將按中央部署,協調有關部門建立部際聯席會議制度,加快組建不動產登記局,扎實開展不動產統一登記。[10]
國土資源部副部長徐德明在2014年全國國土資源工作會上說,不動產統一登記是國土資源管理的一項新職能。建立實施以土地為核心的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是中國產權管理體制機制的重大改革,責任重大,任務艱巨。當前,統一登記機構、統一登記依據、統一登記簿證、統一登記信息平台,要逐個落實到。重點是作好不動產統一登記的頂層設計,制度安排。

G. 不動產登記機構在審核環節主要包括哪些環節

形式審查,按物權法的規定是按件登記的。物權法是生效了,問題是配套的登記規定尚未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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