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管理人員安全培訓合格證書與安全主任有什麼區別
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管理人員的安全培訓合格證書是一份表明經過培訓合格的證版明書。
按照《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權訓規定》(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第3號令)「第六條.......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當接受安全培訓,具備與所從事的生產經營活動相適應的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培訓的內容有七項:
(一)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及標准;
(二)安全生產管理、安全生產技術、職業衛生等知識;
(三)傷亡事故統計、報告及職業危害的調查處理方法;
(四)應急管理、應急預案編制以及應急處置的內容和要求;
(五)國內外先進的安全生產管理經驗;
(六)典型事故和應急救援案例分析;
(七)其他需要培訓的內容。
安全主任是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機構的負責人,是企業內部任命的行政職務。
2. 具備從事安全培訓工作所需要的條件的情況怎麼理解
1、看學歷,是否安全專業出身或者注冊安全工程師。
2、看經驗,從業年內限、管理經歷容、從業職務,與從業資格不同,安全行業的管理與執行需要有經驗有能力做執行的人,只是硬性的資格,也可以說高於學歷的;
3、安全培訓的種類很多,入廠三級安全教育、危化品管理控制、能源上鎖控制、操作行為規范、動火登高作業制度、外協人員合同及管理、高空作業與特種設備的規范等等,需要根據專項進行培訓定義,所以根據需要定義需要的人員資歷;
由於安全行業有很多的從業人是半路出家,可能並非安全學歷出身但從業多年已是相關業內的專家。在資格資歷均已達到學歷以上的專業要求,所以你說的條件只能選擇適當的行業區別的相關人才進行安全培訓!
3. 一般性生產經營單位的( )應參加安全生產培訓,具備與本單位所從事的生產經營活動相適應的安全生產知識和管
A.主要負責人
4. 安全培訓的目的、意義是什麼
安全生產培訓是安全生產工作的一項從礎性工程,而對當前形勢,其任務越來越繁重,標准要求也越來越高,加強研究探索就顯得尤為重要和迫切。
自2004年以來,隨著我國各級安監機構的建立,各級安全生產培訓教育機構也應運而生,在安全生產工作中發揮著不可替代的作川。多年來,筆者一直從事安全生產監若工作,經常深入安全生產培訓一線調研。大量的實踐證明,我們必須高度重視安全生產培訓工作,一刻也不能放鬆。
一、安全生產培訓的對象及內容
安全生產培訓的主要日的之一,就是為了更好地提高企業爺理者和從業人員的安全素質,共內容包括安全意識、竹理、技術、技能、制度等。在這些培訓一對象中,既有企業的高層領導者,也有普通的竹理人員,還有更多的一線從業人員。按照職業和身份不同,可共體分為以幾類:
企業的領導者和決策者,可以視為人的「大腦」,因為他們不但承載著企業未來的發展和決策,同時寸也決定企業安全生產的走向和發展。實踐證明,一個明智而有遠見的企業領導者,必須時刻不忘安全生產,時刻不忘搞好安全生產培訓,否則企業不會取得好的經濟效益,更談不土又好又快發展。
企業普通若理層可以視為人的「脊樑」,一個人能否挺直腰桿,關鍵在於此。因為這一層起著承上啟下的作用,如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決策部署的深入宣傳貫徹,各項規章制度、措施的具體落實等,都需要他們在其中發揮重要的作用。
企業的普通員工,他們身處安全生產一線,直接參與實施具體的工作和實踐,他們的一舉一動直接關繫到生產的安全。
(一)對企業決策層的安全培訓
企業決策層對內部的安全生產發展戰略以及人事安排、資金使用等有決策權,對他們的安全教育培訓重點應該包括國家的安全方針政策、安全法規、安全科技的應用等,使其真正成為企業堅定不移地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各級政府相關決策部署領導者,科學發展、安全發展的領航人。
(二)對企業安全竹理人員的安全培訓
企業的安全管理人員,是企業安全管理方面的中堅力量,也是企業安全生產的「主力軍」。特別是隨著企業的發展和科技含量的提升,現代化的企業更需要高素質的管理人才,安全生產竹理也是如此,否則就難以適應形勢和任務的需要。因此,要求企業安全竹理人員必須掌握現代化的安全生產的專業理科技知識,精通本行的安全生產若理技能技術。如煤礦企業的安全管理人員,必須懂得甚至精通機電、通風、防爆、運輸、職業病危害等多方而的知識,掌握國家的安全生產政策法規、標准,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和敬畏精神。因此,必須要加強對他們的安全培訓和教育,使其更好地履行安全生產應負的責任。
(三)對企業員工的安全培訓
員工是企業的主體,班組長是兵頭將尾,搞好這一群體的安全培訓尤為重要。通過全而系統的培訓和教育,讓他們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生命至上」的理念,熟練地掌握安全技能,嚴格遵守各項規章制度,杜絕「三違」,把事故和隱患消滅在萌芽狀態。
二、安全生產培訓工作存在問題及對策
隨著安全發展戰略的加快實施,各級政府更加重視安全生產工作,相繼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並逐步加大投入力度,促進了此項工作的深入開展。
自2004年開始,我省相繼成立了省安全生產教育中心等多傢具有二級資質的培訓結構,各縣(市、區)也先後組建了具有三、四級資質的培訓機構,這些培訓機構多數是在安監部門的直接領導下工作的。目前,省、市、縣安監部門培訓機構的工作人員中有相當比例的同志過去沒搞過安全生產監管或培訓工作,從領導到具體的教學部門的人員基本是外行,迫切需要盡快提高自身素質。有的參加國家安監總局的培訓班,有的參加了省里的安全生產培訓班,一邊學一邊工作,逐步把安全生產培訓工作開展起來。有的安全培訓教育工作的直接領導很重視也很熱愛此項工作,積極刻苦地學習,很快變成了內行,工作開展有聲有色。
(一)培訓教材應注意的問題
國家安監總局對安全培訓的內容等有嚴格明確的規定培訓時間,尤其為企業辦班,教師授課必須符合國家的有關規定,自編教材必須按照培訓大綱所規定內容編寫,做到有的放矢,學以致用。嚴禁用私自買來的教材進行授課,這些教材大多實用性差,內容的深度、廣度、適用度都較為欠缺,很難滿足培訓的需要,更達不到預期的培訓效果。
(二)培訓管理應該注意的問題
大部分學員是抱著求知的態度參加培訓的,以期掌握一些安全生產方面的知識,用於工作實踐,把本職工作干好。也有一部分同志主要是為了取得個安全生產資格證書,由於管理不嚴,學習不認真,有的實際聽課率還不足50%,只是不得不來。相當部分企業負責人,常常以工作忙、脫不開身為借口,不能按時到培訓機構聽課,有的甚至是派秘書或辦公室人員來聽聽課且代替答卷,取得個證書了事。這是企業負責人在安全生產培訓中存在的一個相當大的漏洞,應引起安監部門領導的充分重視,切實加強培訓管理,採取一些硬性措施,保證他們按照規定參訓,是十分必要的。
安全生產培訓工作是落實安全生產方針重要措施,是提高培訓對象安全素質的有效手段.我們必須A度重視,切實加強領導,並採取堅決措施,全力予以推進。針對以上列舉的種種現象,相關部門必須嚴格執法,嚴格規范,堅決防止走過場、做表面文章。也只有這樣,才能真正使每名學員自覺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更好把安全生產標准化、隱患排查治理工作、職業危害的預防工作等相關知識和經驗學到手,運用好。
5. 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每年不得少於( )學時 A、30 B、40 C、15、 D、20
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每年不得少於12學時。煤礦、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金屬冶煉等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初次安全培訓時間不得少於48學時,每年再培訓時間不得少於16學時。
根據《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規定》第九條 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初次安全培訓時間不得少於32學時。每年再培訓時間不得少於12學時。煤礦、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金屬冶煉等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初次安全培訓時間不得少於48學時,每年再培訓時間不得少於16學時。
第十條 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安全培訓必須依照安全生產監管監察部門制定的安全培訓大綱實施。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金屬冶煉等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安全培訓大綱及考核標准由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統一制定。
煤礦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安全培訓大綱及考核標准由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制定。煤礦、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金屬冶煉以外的其他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管理人員的安全培訓大綱及考核標准,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制定。
(5)安全培訓是具備與所從事擴展閱讀:
《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規定》第六條 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當接受安全培訓,具備與所從事的生產經營活動相適應的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
第七條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培訓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一)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及標准;
(二)安全生產管理基本知識、安全生產技術、安全生產專業知識;
(三)重大危險源管理、重大事故防範、應急管理和救援組織以及事故調查處理的有關規定;
(四)職業危害及其預防措施;
(五)國內外先進的安全生產管理經驗;
(六)典型事故和應急救援案例分析;
(七)其他需要培訓的內容。
6. 安全培訓的定義是什麼
安全培訓是安全生產管理工作中一項十分重要的內容,它是提高全體勞動者安全生產素質的一項重要手段。以提高安全監管監察人員、生產經營單位從業人員和從事安全生產工作的相關人員的安全素質為目的的教育培訓活動。
安全培訓的目的就是努力提高職工隊伍的安全素質;提高廣大職工對安全生產重要性的認識,增強安全生產的責任感;提高廣大職工遵守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的自覺性,增強安全生產的法制觀念;提高廣大職工的安全技術知識水平,熟練掌握操作技術要求和預防、處理事故的能力。
安全培訓的意義在於:
1、通過安全技術培訓提高安全生產水平;
2、通過安全培訓提高工人的技術知識水平;
3、通過安全培訓提高幹部的安全管理業務水平;
4、促進技術知識的更新。
(6)安全培訓是具備與所從事擴展閱讀:
動態的安全認識階段是當今生產和科學技術的發展,特別是高科技的發展,靜態的安全系統安全技術措施和系統的安全認識即系統安全工程理論已不能滿足動態過程中發生的,具有隨機性的安全問題,必須採用更加深刻的安全技術措施和安全系統認識。
安全管理的對象是風險,管理的結果要麼是安全,要麼是事故。我們說「安全的規律」,確切地說,就是事故發生的規律,就是事故是怎麼發生的。世間的事都有個前因後果,事故這個結果也有原因,原因就在於事故相關的各個環節,就是說,事故是一系列事件發生的後果。
這些事件是一系列的,一件接一件發生的,就是「一連串的事件」。所以,安全管理上就有了「事故鏈」原理。事故讓人們看到了一個鎖鏈:初始原因→間接原因→直接原因→事故→傷害。
這是一個鏈條,傳統、社會環境、人的不安全行為或物的不安全狀態、人的失誤、事故傷害;又像一張張多米諾骨牌,一旦第一張倒下,就會導致第二張、第三張直至第五張骨牌倒下,最終導致事故發生,出現相應的損失。
按照「事故鏈」原理的解釋,事故是因為某些個環節在連續的時間內出現了缺陷,這些不止一個的缺陷構成了整個安全體系的失效,釀成大禍。
7. 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必須具備與本單位所從事的生產經營活動相應的什麼知識
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必須具備與本單位所從事的生產經內營活動相容應的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二十四條規定: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必須具備與本單位所從事的生產經營活動相應的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
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單位以及礦山、金屬冶煉、建築施工、道路運輸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當由主管的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對其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考核不得收費。
(7)安全培訓是具備與所從事擴展閱讀:
相關規定
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負有下列職責:
1、建立、健全本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
2、組織制定本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3、組織制定並實施本單位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計劃;
4、保證本單位安全生產投入的有效實施;
5、督促、檢查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消除生產安全事故隱患;
6、組織制定並實施本單位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7、及時、如實報告生產安全事故。
8. 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有哪些要求
1、安全監管監察人員,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單位與非煤礦山、金屬冶煉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以及從事安全生產工作的相關人員的安全培訓大綱,由國家安全監管總局組織制定。
2、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負責省級以上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的安全生產監管人員、各級煤礦安全監察機構的煤礦安全監察人員的培訓工作。省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負責市級、縣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的安全生產監管人員的培訓工作。生產經營單位的從業人員的安全培訓,由生產經營單位負責。
3、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建立安全培訓管理制度,保障從業人員安全培訓所需經費,對從業人員進行與其所從事崗位相應的安全教育培訓;從業人員調整工作崗位或者採用新工藝、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的,應當對其進行專門的安全教育和培訓。未經安全教育和培訓合格的從業人員,不得上崗作業。
(8)安全培訓是具備與所從事擴展閱讀:
安全培訓機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責令限期改正,處1萬元以下的罰款;逾期未改正的,給予警告,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
1、不具備安全培訓條件的;
2、未按照統一的培訓大綱組織教學培訓的;
3、未建立培訓檔案或者培訓檔案管理不規范的。
安全培訓機構採取不正當競爭手段,故意貶低、詆毀其他安全培訓機構的,依照前款規定處罰。
9. 安全生產培訓需要包括哪些內容
廠(礦)級安全生產教育培訓主要內容:
1、安全生產基本知識;
2、本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3、勞動紀律;
4、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防範措施及事故應急措施有關事故案例等。
5、車間(工段,區,隊)級安全生產教育培訓主要內容:
6、本車間(工段,區,隊)安全生產狀況和規章制度;
7、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竄的危險因素,防範措施及事故應急措施事故案例等。
拓展資料:
安全生產是指在生產經營活動中,為了避免造成人員傷害和財產損失的事故而採取相應的事故預防和控制措施,使生產過程在符合規定的條件下進行,以保證從業人員的人身安全與健康,設備和設施免受損壞,環境免遭破壞,保證生產經營活動得以順利進行的相關活動。
對職工進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培訓,是讓職工了解和掌握安全法律法規,提高職工安全技術素質,增強職工安全意識的主要途徑,是保證安全生產,做好安全工作的基礎。
《健築法》第四十六條規定:健築施工企業應當建立健全勞動安全教育培訓制度,加強對企業安全生產的教育培訓,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培訓的人員,不得上崗作業。"